股票首发涨停限制
Ⅰ 新股首日涨幅限制规定
目前实行的关于新股上市首日涨跌幅的限制是在2014年1月1日后实行的,股价最高涨幅为发行价44%。上交所,在盘中价格首次涨跌幅达到10%的时候,出现临时停牌30分钟,首次涨跌幅达到20%的时候,停牌当日的下午2点55分。
Ⅱ 新股涨停限制是多少
新股上市涨停为发行价的44%,四舍五入至分位。
如:一股票发行价为11元,上市交易当天涨停板价格为11*1.44=15.84
Ⅲ 新股涨停限制问题
新股只是第一天不设的。除非遇到除息除权或者分红扩股会有不设涨停幅限制。
另外权证每天的涨跌幅会是20%,还有30%或者50%的情况!
Ⅳ 新股上市涨跌限制是多少新股上市首日交易规则一览
新股首日上市交易规则
深交所:
一、股票上市首日全日投资者的有效申报价格不得高于发行价的144%且不得低于发行价的64%,超过有效申报价格范围的申报为无效申报。
有效申报价格范围的计算结果按照四舍五入的原则取至0.01元。
二、股票上市首日开盘集合竞价阶段有效竞价范围为发行价的上下20%。
超过开盘有效竞价范围,但未超过有效申报价格范围的申报不能参加开盘集合竞价,暂存于交易主机,当连续竞价成交价波动使其进入有效竞价范围时,交易主机自动取出申报,参加连续竞价。
集合竞价阶段未产生开盘价的,以当日第一笔成交价作为开盘价。
三、股票上市首日连续竞价阶段出现盘中成交价较当日开盘价首次上涨或下跌达到或超过10%的,本所对其实施盘中临时停牌,临时停牌时间为30分钟。
临时停牌期间,投资者可以申报,也可以撤销申报。复牌时,对已接受的申报进行复牌集合竞价。
盘中临时停牌具体时间以本所公告为准,临时停牌时间跨越14︰57的,于14︰57复牌并对已接受的申报进行复牌集合竞价。
四、股票上市首日14︰57至15︰00采用收盘集合竞价,收盘价通过集合竞价的方式产生。
收盘集合竞价阶段不允许撤销申报。
五、股票上市首日连续竞价、盘中临时停牌复牌集合竞价、收盘集合竞价的有效竞价范围为最近成交价的上下10%,但不得超过全日有效申报价格范围。
六、股票上市首日不接受市价申报。
上交所:
一、新股上市首日,投资者的申报价格应当符合以下要求,超出有效申报价格范围的申报为无效申报:
(一)集合竞价阶段,有效申报价格不得高于发行价格的120%且不得低于发行价格的80%;
(二)连续竞价阶段,有效申报价格不得高于发行价格的144%且不得低于发行价格的64%。
有效申报价格范围的计算结果按照四舍五入的原则取至0.01元。
集合竞价阶段未产生开盘价的,以当日第一笔成交价格作为开盘价。
二、新股上市首日连续竞价阶段,盘中成交价格较当日开盘价首次上涨或下跌超过10%的,本所对其实施盘中临时停牌;盘中成交价格较当日开盘价上涨或下跌超过20%的,本所不再对其实施盘中临时停牌。
因前款规定停牌的,停牌持续时间为30分钟,如停牌持续时间达到或超过14:55,当日14:55复牌。
综合分析:新股首日上市开盘涨20%,收盘涨44%。
Ⅳ 新股上市首日涨幅限制是多少
上海交易所:
有效申报价格范围
新股上市首日:
集合竞价阶段:有效申报价格不得高于发行价格的120%且不得低于发行价格的80%;
连续竞价阶段、开市期间停牌阶段和收盘集合竞价阶段:有效申报价格不得高于发行的144%且不得低于发行价格的64%
盘中临时停牌制度:
新股上市首日连续竞价阶段,盘中成交价格较当日开盘价首次上涨或者下跌超过10%的,本所对其实施盘中临时停牌;盘中成交价格较当日开盘价上涨或下跌超过20%的,不再对其实施盘中临时停牌。
因前款规定停牌的,停牌持续时间为30分钟,如停牌持续时间达到或超过14:57,当日14:57复牌,进入收盘集合竞价阶段。
深圳交易所:
有效申报价格范围
新股上市首日:
开盘集合竞价阶段的有效竞价范围:发行价的上下20%(超过120%,但为超过144%的申报,不能参加开盘集合竞价,暂存于交易主机,当连续竞价成交价波动使其进入有效竞价范围时,参与连续竞价)
全日有效申报价格范围:不得高于发行价的144%且不得低于发行价格的64%
连续竞价、复牌集合竞价、收盘集合竞价的有效竞价范围:最近成交价的上下10%
盘中临时停牌制度:
股票上市首日连续竞价阶段出现盘中成交价较当日开盘价首次上涨或下跌达到或超过10%的,盘中临时停牌30分钟;
临时停牌期间,投资者可以申报,也可以撤销申报。复牌时,对已接受的申报进行复牌集合竞价。
临时停牌时间跨越14:57的,于14:47复牌并对已接受的申报进行复牌集合竞价。
股票上市首日14:57至15:00采用收盘集合竞价收盘价通过集合竞价的方式产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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Ⅵ 股票当天涨跌幅度有限制吗
制定股票价格涨跌幅限制的目的,是防止股价剧烈波动,维护证券市场的稳定,保护中小投资者的利益。
上海、深圳两交易所自1996年12月16日起,分别对上市交易的股票(含A、B股)、基金类证券的交易实行价格涨跌幅限制,即在一个交易日内,除上市首日证券外,上述证券的交易价格相对上一交易日收市价格的涨跌幅度不得超过10%;超过涨跌限价的委托为无效委托。
目前,在我国证券市场上许多人将涨跌幅限制制度与涨跌停板制度混为一谈。实际上,涨跌幅限制是一种委托价格下限制,再证券价格达到波动限制时,并不停止交易,只是越过波动范围的委托为无效委托。而在涨跌停板制度下,证券价格达到波动限制时 ,就立即暂停交易。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规定,属于下列情形之一的,其股票上市首日不实行价格涨跌幅限制:
(一)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的;
(二)增发股票上市的;
(三)暂停上市后恢复上市的;
(四)本所或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Ⅶ 股票涨停板限制
以下情况不设涨跌停限制。
1.新股上市首日。
2.G股复牌首日。
3.暂停上市的ST股扭亏复牌首日。
4.权证的涨跌停大于10%。
还有的情况是四舍五入的结果.
比如某股票昨天收盘价为5.05元,那他的10%涨停价就应该为5.05元x1.1=5.555元,四舍五入为5.56元,那么换算过来,实际涨停板就为(5.56-5.05)÷5.05x100%=10.11%
再比如某股票昨天收盘价为5.43元,那他的10%就应该为5.43x1.1=5.973元,四舍五入为5.97元,换算一下,涨停板为(5.97-5.43)÷5.43x100%=9.94%.
Ⅷ 新上市股票是否有涨停限制
没有涨跌停限制。
以下4种情况均没有限制
1 新股上市
2 股改完成
3资产重组完成(资产重组计划确定以后,再次停盘才属于资产重组完成)
4.ST除名后恢牌
Ⅸ 股票是从什么时候才开始的涨跌停限制的
从1996年12月16日起,深交所、上交所对上市的股票、基金的交易实行涨跌幅限制10%,此后,深沪证券交易所还对挂牌上市特别处理的股票(ST股票)实行涨跌幅度限制为5%的规定,对PT处理的股票实行涨帐5%限制,跌幅不受限制规定。
涨跌幅限制是指证券交易所为了抑制过度投机行为,防止市场出现过分的暴涨暴跌,而在每天的交易中规定当日的证券交易价格在前一个交易日收盘价的基础上上下波动的幅度。股票价格上升到该限制幅度的最高限价为涨停板,而下跌至该限制幅度的最低限度为跌停板。涨跌幅限制是稳定市场的一种措施。海外金融市场还有市场断路措施与暂停交易、限速交易、特别报价制度、申报价与成交价档位限制、专家或市场中介人调节、调整交易保证金比率等措施。我国期货市场常用的是涨跌幅限制、暂停交易和调整交易保证金比率三种措施。
一般在下列几种情况下,股票不受涨跌幅度限制:
1、新股上市首日(价格不得高于发行价格的144%且不得低于发行价格的64%)
2、股改股票(S开头,但不是ST)完成股改,复牌首日
3、增发股票上市当天
4、股改后的股票,达不到预计指标,追送股票上市当天
5、某些重大资产重组股票比如合并之类的复牌当天
6、退市股票恢复上市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