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软件服务期与合同服务期限不符
A. 服务期与劳动合同期限不一致如何处理
服务期超过劳动合同期限,劳动合同终止时间顺延到服务期结束。用人单位不续签劳动合同视为其主动解除劳动合同,应当支付补偿金,但劳动者要求用人单位承担剩余学费不合理
B. 服务期与合同期的区别是什么
服务期与劳动合同期限不是同一法律概念,服务期是劳动合同当事人通过协商约定的因劳动者获得特殊的劳动条件,而劳动者为用人单位必须服务的期限,而劳动合同期限是双方约定的劳动关系存续期限。二者有着明显的区别:(1)一是必备条款,一是可备条款。劳动合同期限是劳动合同的必备条款,而服务期则为劳动合同的可备条款,而且只有在法定情况下才能约定。(2)违反劳动合同期限和服务期的后果不同。在劳动合同期限内双方尤其是劳动者可以提前解除劳动合同,如果劳动者按照法定条件和程序提前解除劳动合同不需要承担任何责任;如果是服务期劳动者不能提前解除,否则要承担相应的责任。满意请采纳!!!
C. 服务期协议期限与劳动合同期限不一致的如何处理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签订的服务期协议期限不一致的,劳动合同应顺延到服务期协议到期为止。劳动者提出不续签的,应该按服务期协议约定支付用人单位违约金。
违约金的比例按尚未履行的服务期折算。
《劳动合同法》第二十二条用人单位为劳动者提供专项培训费用,对其进行专业技术培训的,可以与该劳动者订立协议,约定服务期。
劳动者违反服务期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违约金的数额不得超过用人单位提供的培训费用。用人单位要求劳动者支付的违约金不得超过服务期尚未履行部分所应分摊的培训费用。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服务期的,不影响按照正常的工资调整机制提高劳动者在服务期期间的劳动报酬。
D. 服务期协议是否有效,我该怎么维权,要回工资
1、依法签订的服务期协议具有法律效力。
2、根据劳动法的规定,用人单位为劳动者提供专项技术培训并支付培训费用的,可以与劳动者订立服务期协议。劳动者违反服务期约定的,应当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
3、对于用人单位拖欠工资的行为,可以向当地劳动部门投诉、举报,请求依法处理。
《劳动合同法》
第二十二条用人单位为劳动者提供专项培训费用,对其进行专业技术培训的,可以与该劳动者订立协议,约定服务期。
劳动者违反服务期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违约金的数额不得超过用人单位提供的培训费用。用人单位要求劳动者支付的违约金不得超过服务期尚未履行部分所应分摊的培训费用。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服务期的,不影响按照正常的工资调整机制提高劳动者在服务期期间的劳动报酬。
E. 劳动合同期限和服务期限不同应该如何处理
法律分析:一、在服务期短于劳动合同期限的情形下,服务期满后劳动合同的履行不受服务期的影响,劳动者不需要承担违约责任。二、服务期长于劳动合同期限的情形下,劳动合同期限届满,用人单位不再续签劳动合同的,劳动合同和培训协议同时终止,劳动者不必承担违约金。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三条 订立劳动合同,应当遵循合法、公平、平等自愿、协商一致、诚实信用的原则。依法订立的劳动合同具有约束力,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应当履行劳动合同约定的义务。
第十条 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用工前订立劳动合同的,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
第二十二条 用人单位为劳动者提供专项培训费用,对其进行专业技术培训的,可以与该劳动者订立协议,约定服务期。劳动者违反服务期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违约金的数额不得超过用人单位提供的培训费用。用人单位要求劳动者支付的违约金不得超过服务期尚未履行部分所应分摊的培训费用。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服务期的,不影响按照正常的工资调整机制提高劳动者在服务期期间的劳动报酬。
第三十六条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F. 服务期和合同期一样吗
服务期和合同期不一样。
服务期是劳动合同的一项内容,是规定在劳动合同内的。服务期是劳动合同中可以约定的条款之一,是供劳动者和用人单位选择适用的,可以约定,也可以不约定。如果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决定在劳动合同中加入服务期条款,需注意的是这一条款的适用还有条件限制,不是任何情况下,用人单位都可以约定服务期条款,只有在条例规定的三种情况下才可以约定,即出资招用、出资培训、或者提供了其他特殊待遇。服务期不一定与劳动合同期一致,也不必然在签定劳动合同的时候就约定。有时,用人单位对员工的出资培训或其他特殊待遇发生在劳动合同履行过程中,用人单位可以在此之前或之后与员工作出服务期约定。因此服务期可能小于合同期,也可能等于或长于劳动合同期。
当服务期期限与劳动合同期限不一致时,需要结合具体情况分析应该怎么办。通常在劳动合同期限短于服务期期限时,按照服务期约定继续履行劳动合同。以合同期限为标准,劳动合同可分为三类,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和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劳动合同期限,是指劳动合同的有效时间,是双方当事人所订立的劳动合同起始和终止的时间,也是劳动关系具有法律约束力的时间。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二十二条 【服务期】用人单位为劳动者提供专项培训费用,对其进行专业技术培训的,可以与该劳动者订立协议,约定服务期。
劳动者违反服务期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违约金的数额不得超过用人单位提供的培训费用。用人单位要求劳动者支付的违约金不得超过服务期尚未履行部分所应分摊的培训费用。
G. 跟客户的一份合同签错了,服务期写的是4年,但公司的政策是3年,单方面修改合同服务年限有什么后果
1、你们与客户签订的合同明确规定了时间为四年,那么你们需要按照合同的约定履行,你们公司的政策是三年,那是你们公司的内部规定,对客户是没有任何约束力的。
2、合同一旦成立,除非合同无效,否则是需要按照合同的约定履行的,如果不按照合同的约定履行,守约方可以要求违约方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赔偿损失等。
3、合同一旦成立,如果有变更或者补充的,需要双方达成一致意见,单方修改是没有任何效力的。对方有权要求你们按照四年履行合同。
H. 服务期和合同期一样吗
法律分析:不一样。服务期和劳动合同期期限不一样,服务期是劳动合同当事人通过协商约定,劳动者接受专项培训后应当为用人单位提供服务的时间期限。劳动合同当事人按照约定的服务期限长于劳动合同期限的,劳动合同期满由用人单位终止合同的,不得追索劳动者服务期的赔偿责任。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二十二条 用人单位为劳动者提供专项培训费用,对其进行专业技术培训的,可以与该劳动者订立协议,约定服务期。劳动者违反服务期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违约金的数额不得超过用人单位提供的培训费用。用人单位要求劳动者支付的违约金不得超过服务期尚未履行部分所应分摊的培训费用。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服务期的,不影响按照正常的工资调整机制提高劳动者在服务期期间的劳动报酬。
I. 服务期与劳动合同期限不一致的,怎么办
如企业顾虑易造成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先决条件,则建议采用变更劳动合同期限的形式。 实践中,偶尔也会出现服务期与劳动合同期限不一致的情况,这种情况往往因为在签订劳动合同,且合同履行一定期限后才进行专项培训,就有可能出现约定服务期截止时间晚于劳动合同截止时间的情形。 针对这种服务期晚于劳动合同期限的情况,企业可变更劳动台同期限或续签劳动合同。如企业顾虑易造成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先决条件,则建议采用变更劳动合同期限的形式。
J. 劳动法中服务期指的是什么为什么与合同期限在时间长度上不一致
第二十二条用人单位为劳动者提供专项培训费用,对其进行专业技术培训的,可以与该劳动者订立协议,约定服务期。
劳动者违反服务期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违约金的数额不得超过用人单位提供的培训费用。用人单位要求劳动者支付的违约金不得超过服务期尚未履行部分所应分摊的培训费用
比如说单位出资为你培训6个月(培训期间工资照发),单位是为了更好地提升你的技能,为单位服务,所以要同你签培训协议。协议中有培训结束回单位工作确保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服务期),你提前离开单位必须承担尚未履行时间所应分摊的培训费用。
就是说约定服务期为3年,你履行了2年就走了,还有一年未履行,那么你应承担培训费的1/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