涨停价股票成交原则
① 涨停板上,什么单先成交
1、涨停板上,成交价格的决定原则为:最高买入申报与最低卖出申报优先成交。而决定股票买卖申报的优先顺序原则遵循三个原则:价格优先、时间优先、客户委托优先
(1)价格优先原则:指较高买进申报优先满足于较低买进申报,较低卖出申报优先满足于较高卖出申报;同价位申报,先申报者优先满足。计算机终端申报竞价和板牌竞价时,除上述的的优先原则外,市价买卖优先满足于限价买卖。
(2)成交时间优先顺序原则:在口头唱报竞价,按中介经纪人听到的顺序排列;在计算机终端申报竞价时,按计算机主机接受的时间顺序排列;在板牌竞价时,按中介经纪人看到的顺序排列。在无法区分先后时,由中介经纪人组织抽签决定。
(3)成交的决定原则:在口头唱报竞价时,最高买进申报与最低卖出申报的价位相同,即为成交。在计算机终端申报竞价时,除前项规定外,如买(卖)方的申报价格高(低)于卖(买)方的申报价格,采用双方申报价格的平均中间价位;如买卖双方只有市价申报而无限价申报,采用当日最近一次成交价或当时显示价格的价位。
2、股票成交的先后顺序如下所示:
(1)较高买进限价申报优先于较低买进限价申报;较低卖出限价申报优先于较高卖出限价申报。
(2)同价位申报,依照申报时序决定优先顺序。
(3)同价位申报,客户委托申报优先于证券商自营买卖申报。
② 股票同时报涨停价谁先成交
股市交易采取的是电子撮合方式,遵循“价格优先”和“时间优先”两个原则,即在同一时间内,出价最高者先成交;或者在出价一样高时,谁先出价谁先成交。
每天开盘前,先进行集合竞价,集合竞价时成交的价格就是每天的开盘价,如果集合竞价时就达到了涨停价,而且没有卖单出现,可能就不会成交,或者有卖单,但同时在之前还有同样出价的买单,也可能不会成交。
③ 大家都在夜市功能中挂了某股第二天的涨停价买入,请问什么原则优先是时间优先原则还是数量优先原则。
股票交易原则:同等价格条件下时间优先。没有数量优先原则。为什么你最早挂单却不能成交?我认为问题出现在券商与交易所之间连接上:你的挂单只是最先存在于券商或营业部的交易软件上,但在交易所接收数据时,并没有最先传到交易所;而主力交易是有专线与交易所连接的,挂单总是能最先传到交易所。我以前也这样挂单过多次,几乎没有成功:偶尔成功的,次日也必不获利(主力叫你买到的,还能获利吗?)。
④ 股票的成交规则
证券交易规则
一、交易时间
周一至周五 (法定休假日除外)
上午9:30 --11:30
下午1:00 -- 3:00
二、竞价成交
(1) 竞价原则:价格优先、时间优先。价格较高的买进委托优先于价格较低买进委托,价
格较低卖出委托优先于较高的卖出委托;同价位委托,则按时间顺序优先。
(2) 竞价方式:上午9:15--9:25进行集合竞价 (集中一次处理全部有效委托);上午
9:30--11:30、下午1:00--3:00进行连续竞价 (对有效委托逐笔处理)。
三、交易单位
(1) 股票的交易单位为“股”,100股=1手,委托买入数量必须为100股或其整数倍;
(2) 基金的交易单位为“份”,100份=1手,委托买入数量必须为100份或其整数倍;
(3) 国债现券和可转换债券的交易单位为“手”,1000元面额=1手,委托买入数量必须为1
手或其整数倍;
(4)当委托数量不能全部成交或分红送股时可能出现零股 (不足1手的为零股),零股只能委
托卖出,不能委托买入零股。
四、报价单位
股票以“股”为报价单位;基金以“份”为报价单位;债券以“手”为报价单位。例:行情
显示“深发展A”30元,即“深发展A”股现价30元/股。
交易委托价格最小变动单位:A股、基金、债券为人民币0.01元;深B为港币0.01元;沪B为
美元0.001元;上海债券回购为人民币0.005元。
五、涨跌幅限制
在一个交易日内,除首日上市证券外,每只证券的交易价格相对上一个交易日收市价的涨跌
幅度不得超过10%,超过涨跌限价的委托为无效委托。
六、"ST"股票
在股票名称前冠以“ST”字样的股票表示该上市公司最近两年连续亏损,或亏损一年,但净
资产跌破面值、公司经营过程中出现重大违法行为等情况之一,交易所对该公司股票交易进行
特别处理。股票交易日涨跌幅限制5%。
七、委托撤单
在委托未成交之前,投资者可以撤销委托。
八、"T+1"交收
“T”表示交易当天,“T+1”表示交易日当天的第二天。“T+1”交易制度指投资者当天买
入的证券不能在当天卖出,需待第二天进行自动交割过户后方可卖出。(债券当天允许“T+0”
回转交易。)
资金使用上,当天卖出股票的资金回到投资者账户上可以用来买入股票,但不能当天提取,
必须到交收后才能提款。(A股为T+1交收,B股为T+3交收。)
九、新股申购
目前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和上海证券交易所发行新股的方式主要有两种:上网公开发行和向二
级市场投资者配售。
1、网上公开发行
①投资者认购新股前应充分了解招股说明书和发行公告。
②申购前须在资金账户中存入足额资金用以申购。每个证券账户申购下限是1000股,认购必
须是1000股或其整数倍。
③每个账户只能申购一次,每1000股给一个配号。多次申购的只有第一次委托有效,其余委
托申购无效,无效申购不给配号。
④委托合同号不是中签配号,只是投资者在证券部下单委托的电脑序列号。投资者可在申购
日后的第三个工作日通过电话系统或自助系统查询新股配号。申购日后的第四个工作日可根据
报纸公布的中签号与自己的申购配号核对是否中签。
⑤申购新股不收取手续费。申购未中签的资金在申购日后的第四个工作日自动返还到资金账
户上。
⑥新股申购不能撤单。新股委托申购时间为上午9:30--下午3:00;上午9:30分前下单委
托无效。
2、向二级市场投资者配售
①、投资者必须在股票发行公告确定的登记日持有上市流通A股才有配售新股的权利;
②、持有深、沪两市流通A股市值的投资者可分别用深圳、上海证券帐户同时参加在上海证
券交易所发行的新股申购配售,同一新股申购配售,深、沪两交易所分别使用各自的申购代码;
③、每持有10000元上市流通A股市值可申购配售1000股,申购数量必须为1000股或其整数倍
,市值不足10000元的,不计入可申购市值;
④、深市投资者同一证券帐户在不同营业部托管的上市流通A股市值合并计算;
⑤、申购配售新股时,投资者按申购上限委托买入,每个证券帐户只能申购一次,超额申购
和重复申购部分,均为无效申购,申购一经确认,不得撤销;
⑥、投资者在申购配售后的第一个工作日(T+1日),以有效方式查询配号,并于T+2日核对
中签号码,如中签,须于T+3日14:00前存入足额中签股款。
十、分红派息及配股
1、分红派息
分红派息是指上市公司向其股东派发红利和股息。现时深圳证券交易所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
市公司分红派息的方式有送红股、派现金息、转增红股。投资者应清楚了解上市公司在证监会
指定报纸上刊登的分红派息公告书。
投资者领取深沪上市公司红股、股息无须到证券部办理任何手续,只要股权登记日当日收市
时仍持有该种股票,都享有分红派息的权利。送红股、转增红股和现金派息都会自动转入投资
者的证券账户。
所分红股在红股上市日到达投资者账户; 所派股息需上市公司划款到账后方可自动转入投
资者资金账户内。
2、配股缴款
投资者须清楚了解上市公司的配股说明书。投资者在配股股权登记日收市时持有该种股票,
则自动享有配股权利,无须办理登记手续。但在配股缴款期间,投资者必须办理缴款手续,否
则缴款期满后配股权自动作废。
投资者可通过电话、小键盘、热自助、网上交易等系统进行认购,委托方式与委托买卖股票
相同,配股款从资金账户中扣除。
(A)深市配股操作方式:买入配股代码080***(即将原股票代码第二位数字改成“8”);
(B)沪市配股操作方式:卖出配股代码700***(即将原股票代码第一位数字改成“7”)。
配股认购委托下单后一定要查询是否成交及资金是否扣除以确认缴款是否成功。配股股票须
在配股流通上市日方自动划入证券账户。
3、除权除息
股权登记日是确定投资者享有某种股票分红派息及配股权利的日期。
投资者在股权登记日后的第一天购入的股票不再享有此次分红派息及配股的权利。但投资者
在股权登记日当天购入股票, 第二天抛出股票,仍然享有分红派息及配股的权利。
在沪市行情显示中,某股票在除权当天在证券名称前记上“XR”表示该股除权;“XD”表示
除息;“DR”表示除权除息。
注意事项:深市配股缴款期间,配股权证不能转托管。
⑤ 股票价格的具体成交原则
价格优先然后是时间优先
卖5 10.05
卖4 10.04
卖3 10.03
卖2 10.02
卖1 10.01
买1 9.99
买2 9.98
买3 9.87
买4 9.86
买5 9.85
每当价位后面都有手数,10.5直接主动成交9.5排队被动成交,以上面的报价单为例,如果你挂的是9.99的第一手买单,有别人发单9.99卖出,成交的就是你,你叫被动成交,那个别人叫主动成交,如果9.99的买单只有你一手,而有人发单9.99卖出2手,这是只会成交一手,卖出的2手中剩下的一手会显示在报价上,就是挂出来,报价会变成9.99对9.98,即9.99被击穿。
总之谁的价格优谁先成交,价格一样谁先发单谁先成交。
⑥ 股票成交的原则怎么理解
你好,股票成交的基本原则:
1、证券竞价交易按价格优先、时间优先的原则撮合成交。
价格优先的原则为:较高价格买入申报优先于较低价格买入申报,较低价格卖出申报优先于较高价格卖出申报。
时间优先的原则为:买卖方向、价格相同的,先申报者优先于后申报者。先后顺序按交易主机接受申报的时间确定。
2、集合竞价时,成交价的确定原则为:
(1)可实现最大成交量;
(2)高于该价格的买入申报与低于该价格的卖出申报全部成交;
(3)与该价格相同的买方或卖方至少有一方全部成交。
两个以上价格符合上述条件的,取在该价格以上的买入申报累计数量与在该价格以下的卖出申报累计数量之差最小的价格为成交价;买卖申报累计数量之差仍存在相等情况的,开盘集合竞价时取最接近即时行情显示的前收盘价为成交价,盘中、收盘集合竞价时取最接近最近成交价的价格为成交价。
集合竞价的所有交易以同一价格成交。
3、连续竞价时,成交价的确定原则为:
(1)最高买入申报与最低卖出申报价格相同,以该价格为成交价;
(2)买入申报价格高于集中申报簿当时最低卖出申报价格时,以集中申报簿当时的最低卖出申报价格为成交价;
(3)卖出申报价格低于集中申报簿当时最高买入申报价格时,以集中申报簿当时的最高买入申报价格为成交价。
⑦ 涨停板什么时候挂最有机会成交
如果涨停不打开基本都买不到!股票的成交是以价格优先,数量优先的成交原则。
在9:15之前都可以挂涨停价,但是9:15之前挂的单是以数量优先成交的(挂的价格都是涨停价,不存在价格优先)。散户一般买的数量都比较少,成交不了。
举个例子,假如有只股票在大盘2000点的时候由于有重大事项要处理而停盘了,在大盘5000点的时候获得重组开盘,此时所有人知道买入必赚。这时只有资金雄厚的人能买到,他们一般挂单都是涨停价上百万股,此时执行的是数量优先的成交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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⑧ 股票成交原则是怎么样的
因为价格优先原则,所以你才捡了便宜。
价格优先原则:是指较高买进申报优先满足于较低买进申报,较低卖出申报优先满足于较高卖出申报;同价位申报,先申报者优先满足。
相同价格时间优先。
市价买卖优先满足于限价买卖。
你挂出17.61的买单时,是你最先报的最高买入价,比报价比你低的委托单具有价格与时间的优先交易权,而此时正好有人以17.48元的价格卖出。就先给你成交了。
⑨ 股票的成交原则是什么
股票成交原则:简单来说就是 首先价格优先原则,其次时间有限原则,不存在成交量优先原则。具体成交原则举例如下:盘口数据如下:卖五:14.00 100
卖四:13.00 100
卖三:12.00 100
卖二:11.00 200
卖一:10.00 200
买一:9.00 300
买二:8.00 100
买三:7.00 200
买四:6.00 200
买五:5.00 200
如果这个时候我打出15.00买入500手,不考虑其它因素,最后的成交价是多少呢?股票成交原则:
1、如果以高于卖一的价格挂买单,以卖一的价格成交;如果卖一数量不够,依次用卖二、卖三补……
2、如果以低于买一的价格挂卖单,以买一的价格成交;如果买一的数量补够,依次用买二、买三补……
所以,你以高于卖五的价格挂单要买,则以10元成交200手、以11元成交200手、以12元成交100手。
如果此时有人以8元卖出350手,那么如何成交呢?首先买一9元的300手会完全成交,其次买二以8元成交50手,谁先挂单谁先成交。
⑩ 股票中的涨停价和跌停价都是什么意思
你好,涨停价:在证券交易中当涨幅达到规定时,便不可以继续上涨,这时的价格就叫做涨停价。是证券市场中为了防止交易价格的暴涨暴跌,抑制过度投机现象。
【类别】
涨停价是以早一天的收盘价来算的,沪深两市对不同类型股票涨停幅度做出了相应的限制。
1.正常上市交易股票,涨停价为前一天的收盘价加10%;
2.股票前带S 、ST 、*ST之类的股票,涨停价为前一天的收盘价加5%;
3.新股发行上市交易首日,集合竞价20%上限,开盘后20%上限,所以最大涨幅为发行价的44%(上交所规定,新股上市首日集合竞价阶段,有效申报价格不得高于发行价格的120%且不得低于发行价格的80%;连续竞价阶段,有效申报价格不得高于发行价格的144%且不得低于发行价格的64%);
4.股票停牌后复牌(恢复上市)的当日不做涨停限制。
【运用】
股民可以通过“智胜”等炒股软件查看到股票是否涨停以及涨停的价格。
跌停价
跌停价:在证券交易中当跌幅达到规定时,便不可以继续下跌,这时的价格就叫做跌停价。是证券市场中为了防止交易价格的暴涨暴跌,抑制过度投机现象。
【类别】
跌停价是以早一天的收盘价来算的,即前一天的收盘价减10%,但股票前带S、 ST、 *ST之类的股票的跌停幅度为5%;新股发行当日时规定涨幅为40%。
【运用】
股民可以通过“智胜”等炒股软件查看到股票是否涨停以及涨停的价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