董事會換屆股票漲停
㈠ 關於漲停
呵呵,漲停你說的是普通股,ST股漲停是5%。股改後復牌首日,不設漲跌幅限制。ST屯河是這個原因。
㈡ 董事會董事長換屆對股票的影響是好是壞
一般情況上是沒影響的,但如果新上任的是個非常厲害的知名人物,股票肯定漲。反過來也一樣
㈢ 董事會換屆選舉對個股來講是利好還是利空
就像你每天都要吃飯睡覺一樣,董事會到時到候都要換屆一次。中性。 當然,具體的可以看誰誰誰在位。管理層的能力、經驗、合作性就很總要了。例如國美終於要趕走陳曉換回黃系了的話,則是利好了。
㈣ 上市公司董事會換屆有什麼好事嗎
要更具具體的企業分析。一般是利好。
在很多法律體系中,任命和解除董事都要經過股東大會上股東的投票表決。
董事可以因為辭職或者去世而離開。在一些法律體系中,董事可以被其他董事協商罷免(在一些國家,這需要符合一定的條件,但是在另外一些國家,則沒什麼限制)。
一些司法權也允許董事會直接任命董事,來填補因退休或去世而出現的空缺,或者作為現有董事的補充。
實際情況中,通過股東大會的決議來罷免一位董事是非常困難的。在很多司法體系中,董事有權接收到特殊的要對他進行罷免的提醒。公司要經常為要被質詢的董事提供這種提議的副本。 董事可以要求公司撤換任何他不想要的代表。此外,董事的合同經常賦予他們,即使被罷免,也可以獲得賠償的權力。另外會提供誘人的金手銬來阻止罷免的事情發生。
㈤ 股份制企業董事會必須三年換屆嗎
不一定。
公司法第45條規定:董事任期由公司章程規定,但每屆任期不得超過三年。董事任期屆滿,連選可以連任。
董事任期屆滿未及時改選,或者董事在任期內辭職導致董事會成員低於法定人數的,在改選出的董事就任前,原董事仍應當依照法律、行政法規和公司章程的規定,履行董事職務。
公司法第第108條規定:
股份有限公司設董事會,其成員為五人至十九人。
董事會成員中可以有公司職工代表。董事會中的職工代表由公司職工通過職工代表大會、職工大會或者其他形式民主選舉產生。
本法第四十五條關於有限責任公司董事任期的規定,適用於股份有限公司董事。
本法第四十六條關於有限責任公司董事會職權的規定,適用於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會。
也就是說,董事的任期可以在三年以內。
㈥ 你好,董事會換屆選舉的提示性公告,對股票好還是壞
一般講,董事會換屆,會有不穩的疑慮,對股票講,有可能下跌。當然,如果有信心的話,不妨趁機多吃些。
㈦ 董事會換屆選舉怎麼做
一、由即將換屆的董事會提出一個新一屆董事會成員的候選人名單,提交股東大會表決通過;
二、如有的股東認為有必要再增加一些候選人,規定一個股東比例或人數提出的候選人有效,然後再將增加的候選人一並提交股東大會表決通過。10名股東聯名提出的候選人有效;
三、對候選人要進行一定比例的差額選舉,體現出競爭性。
(7)董事會換屆股票漲停擴展閱讀
董事會的義務主要是有:製作和保存董事會的議事錄會議記錄,備置公司章程和各種簿冊,及時向股東(大)大會報告資本的盈虧情況和在公司資不抵債時向有關機關申請破產等。
股份公司成立以後,董事會就作為一個穩定的機構而產生。董事會的成員可以按章程規定隨時任免,但董事會本身不能撤銷,也不能停止活動。董事會是公司的最重要的決策和管理機構,公司的事務和業務均在董事會的領導下,由董事會選出的董事長、常務董事副董事長具體執行。
㈧ 董事會監事會召開當天股票停牌嗎都有什麼會股票停牌
關於股票停牌,出現系列問題,股票將進行停牌:
2006年版《上海證券交易所交易規則》規定「股票、封閉式基金交易出現異常波動的,本所可以決定停牌,直至相關當事人作出公告當日的上午10:30予以復牌。根據市場發展需要,本所可以調整停牌證券的復牌時間。」
什麼是異常波動?《上海證券交易所交易規則》里列出了四中情形:
(一)連續三個交易日內日收盤價格漲跌幅偏離值累計達到±20%的;
(二)ST股票和*ST股票連續三個交易日內日收盤價格漲跌幅偏離值累計達到±15%的;
(三)連續三個交易日內日均換手率與前五個交易日的日均換手率的比值達到30倍,並且該股票、封閉式基金連續三個交易日內的累計換手率達到20%的;
(四)本所或證監會認定屬於異常波動的其他情形
深圳證券交易所規定,上市公司如有下列情形,交易所可報請主管機關給上市公司予以停牌:
(1)公司累計虧損達實收資本額二分之一時。
(2)公司資產不足抵償其所負債務時。
(3)公司因財政原因而發生銀行退票或拒絕往來的事項。
(4)全體董事、監事、經理人所持有記名股票的股份總額低於交易所規定。
(5)有關資料發現有不實記載,經交易所要求上市公司解釋而逾期不作解釋者。
(6)公司董事或執行業務的股東,有違反法令或公司業務章程的行為,並足以影響公司正常經營的。
(7)公司的業務經營,有顯著困難或受到重大損害的。
(8)公司發行證券的申請經核准後,發現其申請事項有違反有關法規、交易所規章或虛假情況的。
(9)公司因財務困難,暫停營業或有停業的可能,法院對其證券做出停止轉讓裁定的。
(10)經法院裁定宣告破產的。
(11)公司組織及營業范圍有重大變更,交易所認為不宜繼續上市的。
另外,上市公司如有下述情形,則應要求停止上市買賣:
(1)上市公司計劃進行重組的。
(2)上市證券計劃發新票券的。
(3)上市公司計劃供股集資的。
(4)上市公司計劃發股息的。
(5)上市公司計劃將上市證券拆細或合並的。
(6)上市公司計劃停牌的。
若遇到以上情況,證券行情表中會出現"停牌"字樣,該股票買賣自然停止,該股票一欄即是空白。
參考資料:http://ke..com/view/35003.html?wtp=tt
網路知道股票分類管理團隊隊員為您答復。回答完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