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漲停後大股東減持
1. 大股東減持目的是什麼後期股價會漲或者下跌
大股東減持有目的有以下兩種說法:
一、避稅說:「少股東」半價接棒
海特高新今日公告稱,9 月10日接到控股股東、實際控制人李再春通知,其與子李飈簽署了《股份轉讓協議》,將其持有的部分公司股5594.50萬股(占公司總股本的16.6016%)轉讓給李飈,每股轉讓價格為10.05 元,為公司最新股價的49%。
股權轉讓完成後,李飈將持有公司18.99%股權,成為公司第一大股東、實際控制人,李再春為第二大股東。公司表示,本次股權轉讓有利於公司確立長期的戰略發展規劃,穩定公司股權結構。
就在前一日,仁和葯業公告,其控股股東仁和集團於9月9日與境內關聯自然人楊瀟簽署了《股份轉讓協議》,以協議方式轉讓持有的1.5億股公司股票。轉讓價款為每股2.86元,為公司最新收盤價的50%。
楊瀟為公司實際控制人、控股股東仁和集團董事長楊文龍之子。本次權益變動前,楊文龍持有仁和集團73.11%股權,仁和集團持有公司44.54%股權,楊瀟未直接或間接持有仁和葯業股權。本次權益變動後,仁和集團持有公司29.40%股權,仍為公司控股股東,楊瀟持有公司15.14%股權。就此次轉讓原因,公司同樣簡單表示,系基於自身業務發展的需要。
幾乎如出一轍的是,之前潛能恆信「少東家」亦是半價受讓股權成為公司二股東。潛能恆信控股股東周錦明將其所持的3200萬股(占公司總股本的10%)股份轉讓給其子周子龍,轉讓每股轉讓價格僅為11.93元,為最新收盤價的49%。
集中在9月份,多家民企的「少東家」紛紛出場,子承父業,均是半價受讓,且口徑又是驚人的一致,其背後出於什麼目的?
有不少市場人士認為,「半價」轉讓股權或存在為避稅考慮的因素。而為了堵上這種避稅的漏洞,國稅總局不久前頒布了《關於加強股權轉讓企業所得稅征管工作的通知》,提出要構建股權轉讓所得稅管理的長效機制。業內人士告訴記者,「這份文件如落到實處,將增大股權轉讓避稅的難度。」
二、套現說:利好之前蹊蹺轉讓
與上述較「單一」的轉股動機相比,萬昌科技家族內部的股權轉讓或能看清另一番端倪。
8月21日,萬昌科技披露重組預案,公司擬以29億元的交易總價買入北大之路100%股份。本次交易後,萬昌科技將轉型生物醫葯,控股股東將變更為未名集團,實際控制人也易主他人。方案一出,公司股價連續8個漲停,最新收盤價達到40.92元。
然而,就在預案公布前一天,萬昌科技控股股東高寶林與其母親王素英簽署了股份轉讓協議,王素英將其持有的公司2142.60萬股股份(占總股本的15.22%)全部轉讓給高寶林,價格為每股8.33元,理由是家族內部持股調整。
復牌前蹊蹺的股權交易不得不令人生疑。據悉,股權轉讓前第一大股東高寶林可流通股825.94萬股,限售股2477.82萬股;第二大股東王素英所持2142.60萬股為流通股。轉讓後,高寶林所持流通股為2968.5萬股。
「今年萬昌科技業績遞增背後是,公司大股東解禁即將期滿,控股股東『易主』更方便套現,又可以享受股價上漲機會。」某投資管理公司人士表示。
與此同時,除萬昌科技外,報喜鳥的股權轉讓則頗顯幾分資本運作的味道。公司控股股東報喜鳥集團以協議方式轉讓其所持有的公司股票8790萬股,占公司總股本的15%,轉讓價為4.48元每股。受讓方吳婷婷、吳真生、陳一帆均為報喜鳥集團的關聯人,其中吳婷婷系公司董事長、報喜鳥集團董事長吳志澤之女,吳真生系報喜鳥集團監事、上市公司原董事,陳一帆系報喜鳥集團總經理、上市公司原董事陳章銀之子。
有投行人士認為,就此次協議轉讓,從報喜鳥集團的股東層面來說,存在著明顯的不公平,需要後續用其他的交易來對部分股東進行補償;另外,目前整個服裝行業普遍不景氣,在轉型的同時完成交班也是慣常操作。原標題:民企家族內部低價轉股 或為避稅或為套現。
2. 大股東減持股票規定
大股東減持股票規定有以下幾點:
1、上市公司股東、董監高減持股份,應當按照法律、法規和本規定,以及證券交易所規則,真實、准確、完整、及時履行信息披露義務;
2、上市公司大股東、董監高計劃通過證券交易所集中競價交易減持股份,應當在首次賣出的 15 個交易日前向證券交易所報告並預先披露減持計劃,由證券交易所予以備案;
3、上市公司大股東、董監高減持計劃的內容應當包括但不限於:擬減持股份的數量、來源、減持時間區間、方式、價格區間、減持原因。減持時間區間應當符合證券交易所的規定;
4、在預先披露的減持時間區間內,大股東、董監高應當按照證券交易所的規定披露減持進展情況。減持計劃實施完畢 後,大股東、董監高應當在兩個交易日內向證券交易所報告, 並予公告。在預先披露的減持時間區間內,未實施減持或者 減持計劃未實施完畢的,應當在減持時間區間屆滿後的兩個 交易日內向證券交易所報告,並予公告。
法律依據
《上市公司股東、董監高減持股份的若干規定》
第一條 為了規范上市公司股東及董事、監事、高級管 理人員(以下簡稱董監高)減持股份行為,促進證券市場長 期穩定健康發展,根據《公司法》《證券法》的有關規定, 制定本規定。第六條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上市公司大股東不得減持股份:
(一)上市公司或者大股東因涉嫌證券期貨違法犯罪,在被中國證監會立案調查或者被司法機關立案偵查期間,以 及在行政處罰決定、刑事判決作出之後未滿 6 個月的。
(二)大股東因違反證券交易所規則,被證券交易所公 開譴責未滿 3 個月的。
(三)中國證監會規定的其他情形。
3. 漲停板與股東減持有什麼關系
漲停板與股東減持有什麼關系?應該是負相關,因為股東減持是利空,特別是大股東減持,說明他不看好公司的未來。當然,被控盤的股票除外,因為已然控盤了,股票價格的走向就由他決定。
4. 某公司股票漲停後沒兩天突然公布股東減持公告,這是什麼意思這是主力放的煙霧彈嗎
股票市場典型的拉高出貨,你不是說漲了兩個漲停么?那麼那些股東當然要保護自己的利益啦,賺錢了就應該平掉,如果再放著肯定會再跌回去的,他們都是有內幕的人。所以增持和減持都是意料之中的事,不必大驚小怪。
5. 大股東減持對股價有什麼影響
股東減持股票後,對股價會產生什麼影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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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個不能一概而論!!高管減持也有很多自身原因!在量能充沛的時候不會有太多影響!
這一個多月高管雖然頻繁減持!但還是莊家高度控盤!量能也跟的上!!

6. 大股東減持是利好還是利空啊
大股東減持上市公司股票,從情緒面的角度講,偏利空。但,需要投資者正確的看待此類事情,並不是所有的大股東減持都是利空,也並不是所有的大股東減持都是利好。
股票價格的上漲與下跌,一定程度的上不是受到所有股票數量的影響,而是受到即時間股票買入與賣出的影響。如果總股本數量有10億股,可即時交易只有1千股,其實是這1千股在影響10億股的股票價格。
大股東減持對投資者信心是打擊,既然是打擊,那麼對股票的需求有降低的作用。如果大股東大比例減持,對上市公司股票還有增加供給的作用,一時間供給大於需求,股票價格下跌。對投資者信心有打擊,需求降低,供給更大於需求,股票價格也就會更大幅度的下跌。
如果大股東減持的比例很小,那麼從情緒方面會是一個利空。如果大股東減持的股票數量很大,不管從情緒方面還是從賣出股票上講,均是利空。

(6)股票漲停後大股東減持擴展閱讀:
從長線的角度講,價格圍繞價值波動,只要這家上市公司長線具備的價值性足夠高,短線因為大股東減持出現了下跌,一樣的股票,卻投資所需的成本在降低,這就是利好。
投資者往往辨識上市公司股票,不能更好辨識哪些上市公司是具有價值的,哪些上市公司不具有價值。趨勢價值,具有常年數據優質的特性,只要常年保持的是穩定的。
7. 大股東減持股份後,對股價會產生什麼影響
大股東減持,股價不一定會下跌!大股東減持,主要看具體情況而定,著重考慮下面幾個因素:
1.大股東為什麼要減持?看明白是大股東急需用錢還是其他原因,是主動減持還是被動減持?
2.企業基本面,業績,當前估值。關注個股自身基本面分析。
3.企業所在板塊,當前市場環境。關注大勢影響。
4.大股東自身情況,對企業的貢獻度或該股東在本企業總分量。

3,部分大股東減持是為了用資金做有利於企業長期發展的事情。比喻開展新項目需要資金,或者做股票的高拋低吸。如果是大股東需要資金開展新項目在股票抽資,抽出資金量又不大的情況下,不會影響股票走勢,只要股票質地好,會有市場資金跟進,市場資金是龐大的或許會因股東抽資被游資發現,大炒一番也不排除;還有一種可能,是短線股價漲到相對高點,這個時候我們跟庄操作的人們,也應該根據股票漲勢,在相對高點減持,等待下探到支撐位,再加倉進入。
8. 大股東減持,意味著什麼
你好,減持股份是指股份公司股票的持有者對所持有的股票部分進行轉賣,減少對該公司的控股權。
上市公司減持即減倉是指賣掉一部分的股票,從中贏取利潤。一般來說,大股東以及重要股東減持上市公司股票的行為從這幾個角度來理解。
一方面可能是公司由於缺錢用減持來補漏洞,或是有對公司的未來不看好的可能性進行減持,這種情況屬於較麻煩的,對普通散戶來說是不好的信號;另一方面是,在牛市大漲的情況下,重要股東卻進行減持,那麼散戶們也要關注了,因為這可能是公司股價已經被高估,出現了泡沫情況,進行及時退市。
還有種情況就是上市公司的大股東或重要股票持有人以及公司高管進行純粹的套現行為,正常情況下,長期影響不大,但是這種情況短期可能影響價格波動。
一般來說,大小股東的減持股價會下跌,因為會增加大量賣盤打壓股價。尤其是大股東,不同股東的減持造成影響也有差異,較大股東持倉變化,一方面會影響散戶投資情緒,一方面使得資金變動量較大,短期內影響更大。
9. 新股上市後,大股東什麼時候可以減持股票
一般至少3年。
股票上市,意味著公司所有的股份均可以在二級市場流通。然而,為了避免原股東上市後立馬套現走人而導致公司經營混亂,國家、證監會、交易所等層面均對原股東在上市後出售股票的行為進行了系列規定:
1、國家層面:《公司法》等。
2、證監會層面:《上市公司證券發行管理辦法》、歷次保薦代表人培訓提出的要求(內部規則,實踐中效力跟法律一樣)等。
3、交易所層面:《深圳證券交易所/上海證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規則》、《創業板股票上市規則》、《上市公司董事、監事和高級管理人員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變動管理規則》等。
總的來說,要確定某股東的限售期並不是一件非常簡單的事,估計要用3頁紙的一個大表格才能把各種類型的限售要求說清楚,確定限售期要考慮很多因素,常見的有:
1、在哪個交易所上市——主板、中小板、創業板的規定均有差異。
2、股東的性質——控股股東與非控股股東的鎖定期要求不同。
3、成為股東的時間長短——比如,上市前6個月內入股與上市前24個月入股的鎖定期要求不同。
4、成為股東的途徑——增資入股與受讓股份入股的股東,鎖定期可能不同(受讓的話還要看是否從控股股東處購買的)。
5、股東是否同時是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會有額外的鎖定要求。
6、證監會審核時的要求——經常變,所以有時候會看到一些比較非常規的鎖定期要求。
7、最後,以5%劃界的限售是以前股權分置改革時候的要求(所謂大非、小非)。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