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股票什麼時候開始設置漲停板的
㈠ 中國股市漲停板從什麼時候開始設置的
我國證券市場現行的漲跌停板制度是1996年12月13日發布,1996年12月26日開始實施的,旨在保護廣大投資者利益,保持市場穩定,進一步推進市場的規范化。制度規定,除上市首日之外,股票(含A、B股)、基金類證券在一個交易日內的交易價格相對上一交易日收市價格的漲跌幅度不得超過10%(以s,st,s*st開頭的股票不得超過5%),超過漲跌限價的委託為無效委託。
㈡ 中國股市為什麼要設漲跌停板
1、漲跌停板制度的實施,可以有效地減緩和抑制突發事件和過度投機行為對期貨價格的沖擊,給市場一定的時間來充分化解這些因素對市場所造成的影響,防止價格的狂漲暴跌,維護正常的市場秩序。
2、漲跌停板指當某一期貨合約在某一交易日收盤前5分鍾內出現只有停板價位的買入(賣出)申報、沒有停板價位的賣出(買入)申報,或者一有賣出(買入)申報就成交、但未打開停板價位的情況。在漲跌停板制度下,前交易日結算價加上允許的最大漲幅構成當日價格上漲的上限,稱為漲停板;前一交易日結算價減去允許的最大跌幅構成價格下跌的下限,稱為跌停板。因此,漲跌停板又叫每日價格最大波動幅度限制。
㈢ 我國股票漲跌停板制度什麼時候開始實行的
我國證券市場現行的漲跌停板制度是1996年12月13日(周五)發布,1996年12月16日(周一)開始實施的。
當時,股票漲的很多,某些決策者覺得有風險(也有說法是某些人踏空),在報紙發表了評論員文章,指責股市的上漲,要打壓股市,為了避免文章出台後股市大跌,同時出台了漲停板制度。
1996年12月16日(周一)滬深兩市即告跌停板,連續幾天,很多股票的價格腰斬,人為造成股災。
以後,股價又很快漲起來,超過前高,也沒人說高了。
下圖中,兩個巨大的缺口,就是當時的情況。

㈣ 股票是從什麼時候才開始的漲跌停限制的
從1996年12月16日起,深交所、上交所對上市的股票、基金的交易實行漲跌幅限制10%,此後,深滬證券交易所還對掛牌上市特別處理的股票(ST股票)實行漲跌幅度限制為5%的規定,對PT處理的股票實行漲帳5%限制,跌幅不受限制規定。
漲跌幅限制是指證券交易所為了抑制過度投機行為,防止市場出現過分的暴漲暴跌,而在每天的交易中規定當日的證券交易價格在前一個交易日收盤價的基礎上上下波動的幅度。股票價格上升到該限制幅度的最高限價為漲停板,而下跌至該限制幅度的最低限度為跌停板。漲跌幅限制是穩定市場的一種措施。海外金融市場還有市場斷路措施與暫停交易、限速交易、特別報價制度、申報價與成交價檔位限制、專家或市場中介人調節、調整交易保證金比率等措施。我國期貨市場常用的是漲跌幅限制、暫停交易和調整交易保證金比率三種措施。
一般在下列幾種情況下,股票不受漲跌幅度限制:
1、新股上市首日(價格不得高於發行價格的144%且不得低於發行價格的64%)
2、股改股票(S開頭,但不是ST)完成股改,復牌首日
3、增發股票上市當天
4、股改後的股票,達不到預計指標,追送股票上市當天
5、某些重大資產重組股票比如合並之類的復牌當天
6、退市股票恢復上市日
㈤ 中國股票是什麼時候設立的漲跌停為10%
中國股票是1996年12月26日開始實施的時候設立的漲跌停為10%。我國證券市場現行的漲跌停板制度是1996年12月13日發布,1996年12月26日開始實施的。
漲停板——證券市場中交易當天股價的最高限度稱為漲停板,漲停板時的股價叫漲停板價。 一般說,開市即封漲停的股票,勢頭較猛,只要當天漲停板不被打開,第二日仍然有上沖動力,尾盤突然拉至漲停的股票,莊家有於第二日出貨或騙線的嫌疑,應小心。
㈥ 中國股票的漲停和跌停是從什麼時候開始的
1996年12月13日發布,1996年12月26日開始實施的。
漲跌停製度作用:
(1)漲跌停板制度為交易所、會員單位及客戶的日常風險控制創造了必要的條件,漲跌停板鎖定了客戶及會員單位每一交易日可能新增的最大浮動盈虧和平倉盈虧,這就為交易所及會員單位設置初始保證金水平和維持保證金水平提供了客觀准確的依據。從而使期貨交易的保證金制度得以有效地實施。
(2)漲跌停板制度的實施,可以有效地減緩和抑制突發事件和過度投機行為對期貨價格的沖擊,結市場一定的時間來充分化解這些因素對市場所造成的影響,防止價格的狂漲暴跌,維護正常的市場秩序。
(3)漲跌停板制度使期貨價格在更為理性的軌道上運行,從而使期貨市場更好地發揮價格發現的功能。通過實施漲跌停板制度,可以延緩期貨價格波幅的實現時間,從而更好地發揮期貨市場價格發現的功能,在實際交易過程中,當某一交易日以漲跌停板收盤後,下一交易日價格的波幅往往會縮小,甚至出現反轉,這種現象恰恰充分說明了漲跌停板制度的上述作用。
(4)在出現過度投機和操縱市場等異常現象時,調整漲跌停板幅度往往成為交易所控制風險的一個重要手段。例如當交割月出現連續無成交量而價格跌停板的單邊市場行情時,通過適度縮小跌停板幅度,可以減小價格下跌的速度和幅度,把交易所、會員單位及交易者的損失控制在相對較小的范圍之內。
㈦ 中國股市是那一年實施漲停規定的
我國證券市場現行的漲跌停板制度是1996年12月13日發布,1996年12月26日開始實施的!
㈧ A股是什麼時候規定10%的漲跌停板價
1996年12月16日起,分別對上市交易的股票(含A、B股)、基金類證券的交易實行價格漲跌幅限制,即在一個交易日內,除首日上市的證券外,上述證券的交易價格相對於上一個交易日收盤價格的漲跌幅度不得超過10%。
漲跌幅限制(Price limit)是穩定市場的一種措施。除此之外,海外金融市場還有市場斷路措施與暫停交易、限速交易、特別報價制度、申報價與成交價檔位限制、專家或市場中介人調節、調整交易保證金比率等措施。我國期貨市場常用的是漲跌幅限制、暫停交易和調整交易保證金比率三種措施。關於漲跌幅限制的效果,學術研究並沒有得出一致的結論。漲跌幅限制的提倡者聲稱漲跌幅限制有兩種屬性來減少期價的波動率。第一,顧名思義,漲跌幅限制設置了漲停板和跌停板,每日的期價必須在漲跌停板之間波動。第二,漲跌幅限制提供了一個冷卻期,給投資者提供時間去理性地重新估計期價。
㈨ 中國股市漲停板從什麼時候開始設置的
我國證券市場現行的漲跌停板制度是1996年12月13日發布,1996年12月26日開始實施的,旨在保護廣大投資者利益,保持市場穩定,進一步推進市場的規范化。制度規定,除上市首日之外,股票(含A、B股)、基金類證券在一個交易日內的交易價格相對上一交易日收市價格的漲跌幅度不得超過10%(以s,st,s*st開頭的股票不得超過5%),超過漲跌限價的委託為無效委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