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2年股票有漲停製度嗎
A. 中國股市漲停板從什麼時候開始設置的
我國證券市場現行的漲跌停板制度是1996年12月13日發布,1996年12月26日開始實施的,旨在保護廣大投資者利益,保持市場穩定,進一步推進市場的規范化。制度規定,除上市首日之外,股票(含A、B股)、基金類證券在一個交易日內的交易價格相對上一交易日收市價格的漲跌幅度不得超過10%(以s,st,s*st開頭的股票不得超過5%),超過漲跌限價的委託為無效委託。
B. 為什麼1992年5月21日,上證指數大漲105%難道沒有10%的漲停限制嗎
是啊,當時沒有漲跌停板的。1996年才有漲跌停板,1996年推出漲跌停板時大市連跌5個停板。
C. 我國股票漲跌停板制度什麼時候開始實行的
我國證券市場現行的漲跌停板制度是1996年12月13日(周五)發布,1996年12月16日(周一)開始實施的。
當時,股票漲的很多,某些決策者覺得有風險(也有說法是某些人踏空),在報紙發表了評論員文章,指責股市的上漲,要打壓股市,為了避免文章出台後股市大跌,同時出台了漲停板制度。
1996年12月16日(周一)滬深兩市即告跌停板,連續幾天,很多股票的價格腰斬,人為造成股災。
以後,股價又很快漲起來,超過前高,也沒人說高了。
下圖中,兩個巨大的缺口,就是當時的情況。
D. 歷史上有過所有股票都封漲停板的時候嗎,有所有股票都封跌停板的時候么
還真有
1990年12月19日至1992年5月26日
上海證券交易所正式開業以後,掛牌股票僅有8隻股票,人稱"老八股"。當時交易制度實施1%漲跌停板(後改為0.5%)限制,股指從96.05點開始,歷時2年半的持續上揚,終於在取消漲跌停板的刺激下,一舉達到1429點的高位。
那時候經常8隻股票一起封板
E. 股票的漲跌停板制度
給你介紹一下我國股票交易規則中的漲跌停板制
漲跌停板制度源於國外早期證券市場,是證券市場上為了防止交易價格的暴漲暴跌,抑制過度投機現象,對每隻證券當天價格的漲跌幅度予以適當限制的一種交易制度,即規定交易價格在一個交易日中的最大波動幅度為前一交易日收盤價上下百分之幾,超過後停止交易。
我國證券市場現行的漲跌停板制度是1996年12月13日發布、1996年12月26日開始實施的。制度規定,除上市首日之外,股票(含A、B股)、基金類證券在一個交易日內的交易價格相對上一交易日收市價格的漲跌幅度不得超過10%,超過漲跌限價的委託為無效委託。
當然,所說的10%是指10%附近.象G廣剛上周五就是停在了9.89%.而今天就是停在了10%.
你說今天還是橫線就超過了10%,是因為你沒有明白,這里說的10%是每天的漲跌幅不能超過10%,並不是所上漲總量不能超過10%
股票交易是按價格優先來完成的,在買的時候是越高越能優先買到,賣的時候是越底越能優先賣出,所以你不應該提一分錢,而是應該降一分錢.
之所以你見大單能賣出,是因為,在價格優先的同時,還有時間優先和量大優先.因為當時的賣單很多而且都下的早,加上又是大單就可能造成你沒有賣出,但只要你把價格降下來就能賣出了
F. 不是有漲停板制度嗎為什麼有些股票一天漲了20%、30%
原因有:
1.新股上市,當天不受限.
2.權證,漲跌幅可以超過10%,
G. 關於股票連續漲停停牌的制度不明白
應該是說累計偏離值超過20%就會被交易所臨時停牌一個小時之類的措施是這樣的:那些仿偏離值是指股票價格與相關的基準指數出現較大的偏離,上海證券交易所掛牌的股票所對應的基準指數為上證指數,深圳證券交易所掛牌的股票所對應的基準指數為深證成指。
至於偏離值是指該股票與相關的基準指數所產生的的偏離值。
偏離值的計算方法如下:假設該股票(非ST或S類)今天跌了10%,而相關的基準指數上漲了1%,其當天的偏離值=-10%-1%=-11%,說明這股票的當天下跌偏離值為11%。
而某些股票很多時候會遇到出現連續三天的上漲或下跌的累計偏離值超過20%之類的,這個20%則是以該股票三天各自的偏離值相加起來計算的。例如:
股票漲跌 基準指數漲跌 當天偏離值
第一天 8% 1% 7%
第二天 7% 2% 5%
第三天 10% 3% 7%
故此三天的累計偏離值為21%。
H. 1992年股票有限制漲停嗎
當時沒有漲停限制、
I. 股票漲停板制度
漲跌停板制度源於國外早期證券市場,是證券市場中為了防止交易價格的暴漲暴跌,抑制過度投機現象,對每隻證券當天價格的漲跌幅度予以適當限制的一種交易制度,即規定交易價格在一個交易日中的最大波動幅度為前一交易日收盤價上下百分之幾,超過後停止交易。
我國證券市場現行的漲跌停板制度是1996年12月13日發布,1996年12月26日開始實施的。制度規定,除上市首日之外,股票(含A、B股)、基金類證券在一個交易日內的交易價格相對上一交易日收市價格的漲跌幅度不得超過10%,
ST股漲跌幅度不得超過5%,超過漲跌限價的委託為無效委託。 我國的漲跌停板制度與國外製度的主要區別在於股價達到漲跌停板後,不是完全停止交易,在漲跌停價位或之內價格的交易仍可繼續進行,直到當日收市為止。在國外發達股票市場,當股票市場發生巨大波動時,個別股票的漲跌停板限制才啟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