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競價可以漲停價賣出嗎
⑴ 早盤競價為什麼漲停板賣不掉
首先要理解集合競價的作用,集合競價主要是產生開盤價,在9:25之前的所有掛單只是為了產生開盤價,不會有成交發生。至於從10%-0.34%的變動很正常,這個只是在漲幅在10%和0.34%的時候出現了符合開盤價的條件,系統會自動提示出來,但是不會作為最後的開盤價。在10%的掛單被撤掉了,不符合集合競價產生開盤價的原則。
集合競價產生開盤價原則:成交量最大原則確定基準價格,確定基準價格也就是開盤價,然後在確定了開盤價以後高於基準價格的買入申報和低於基準價格的賣出申報全部滿足(成交)。與基準價格相同的買賣雙方中有一方申報全部滿足(成交)。這里的成交也只會在確定了開盤價,也就是在9點25分的時候,系統自動成交。不會提前成交。
集合競價的申報規定:9:15——9:20這五分鍾,交易主機可接收買賣申報,也可接收撤單申報,但不對買賣申報或撤銷申報做處理,也就是不產生成交。9:20——9:25的開盤集合競價階段,滬市交易主機不接受撤單申報;9:20——9:25、14:57——15:00,深交所交易主機不接受參與競價交易的撤銷申報。
集合競價的成交價的產生大體為:所有申報價中能夠實現最大成交量的價位定為成交價,所有符合條件的申報委託依此價位成交,並提示出來成為開盤價。也只有在9點25分提示出來的開盤價才算是今天的開盤價,然後系統自動成交符合條件的申報單。
⑵ 集合競價的時候出現漲停價後來又跌下去了,我能以漲停價賣出去股票嗎
集合競價是確定開盤價,所有競價股票只有一個成交價,即開盤價。高於開盤價的買盤和低於開盤價的賣盤都會成交。
⑶ 當早盤集合競價出現漲停板,有把股票在這時賣出漲停價的經歷嗎或者掛低幾分,能成交嗎
這段時間優先成交的是莊家和大戶,普通散戶很困難,掛低點應該就可以了吧,價格優先
⑷ 股票集合競價漲停時比如在9:16—9:20是漲停我9:16以底於漲停價掛單可以賣出去嗎
9點16分賣不出去,要到9點25分時,才會產生開盤價,也就是當天的第一筆交易價格。如果25分時你的委託賣價比開盤價低,就肯定可以賣出去。
⑸ 如果一個股票開盤漲停 在集合競價以漲停價格掛賣出單 開盤後會成交嗎
開盤後不一定成交.具體成交與否要看實際情況.
集合競價 只保證撮合最多成交.
報價後 按價格;時間 和交易數量排隊.
就是說在漲停情況下 同時間報價 要先成交下單大的.
⑹ 股票開盤前集合競價交易出現的漲停價可以賣出嗎軟體當中的走勢線上面的點什麼意思
這個最佳的方式就是你下次開盤的時候參與一次交易你就什麼都明白了.
別掛太多,掛1手試試看..
問一百次,不如自己親自操作一次.
這個集合競價的原理是代表在這個價位有人願意買,但並不一定有賣盤.
如果出現是綠色的代表這個價位有人願意賣,但不一定有買盤.
⑺ 股票競價設置漲停價買入是不是更容易買到。也是按開盤價格成交嗎
買入成交的時候無非是價格優先和時間優先,你說的情況是價格優先,開盤的時候會給你報進去,假如開盤極速上打,成交的價格要大於開盤價
⑻ 股票開盤前集合競價交易出現的漲停價可以賣出嗎
股票在漲跌停時都是可以交易的,只要有人接單,一般來說開盤就漲停的股票可不急於拋,但要死盯著買盤數量。一旦買盤迅速減少,則有打開的可能,此時須立即拋售,獲利了結。如果一直漲停至收盤,則不必即拋,在第三天的時候再考慮。
高開低走(漲幅在3%以上),則要立即拋售,並以較低的價格報單,因為按照優先原則(價高的讓位於價低的),可以迅速成交,而成交價一般都會高於自己的報價。如果在第一天展漲停的過程中,出現一筆大單迅速使股價上漲3%以上的手法,則更要以低於價位1%以上的價格報單,這樣做,既能保證成交,又能保證最大利潤。
高開高走,死盯著股價,一旦出現漲勢疲軟(指股價回調下跌一個點),則立即報單。
平開高走,死盯著股價,一旦出現漲勢疲軟,則立即報單。
低開高走,死盯著股價,一旦出現漲勢疲軟,則立即報單。
平開後迅速一跌,趁反彈時擇高點出貨。
低開低走,擇高點立即出貨。
這些在以後的操作中可以慢慢去總結,炒股最重要的是掌握好一定的經驗與技巧,這樣才能作出准確的判斷,新手在把握不準的情況下不防用個牛股寶手機炒股去跟著裡面的牛人去操作,這樣要穩妥得多,希望可以幫助到您,祝投資愉快!
⑼ 集合競價時我如果掛漲停價,如果可以成交那是不是以我掛的漲停價成交,還是以開盤價成交
一、集合競價於漲停價掛單買入,會以實際開盤價買入。這是股票成交原則里的價格優先原則。
二、成交價以集合竟價結果而定,細分如下:
如你掛11元,買10000手,而這時掛賣的為10元,且總共只有1000手即第一買量大於第一賣量時,最終成交將為11元/股;
如你掛11元,買1000手,而掛賣為10元10000手即掛買量小於賣量時,則最終成交為10元/股;
如你掛11元,買1000手,而掛賣為10元1000手即掛買等於掛賣時,則成交為10.5元/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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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票成交原則簡介:
1、價格優先原則:價格優先原則是指較高買進申報優先滿足於較低買進申報,較低賣出申報優先滿足於較高賣出申報;同價位申報,先申報者優先滿足。計算機終端申報競價和板牌競價時,除上述的的優先原則外,市價買賣優先滿足於限價買賣。
2.成交時間優先順序原則:這一原則是指:在口頭唱報競價,按中介經紀人聽到的順序排列;在計算機終端申報競價時,按計算機主機接受的時間順序排列;在板牌競價時,按中介經紀人看到的順序排列。股票成交原則在無法區分先後時,由中介經紀人組織抽簽決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