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交易六個月
『壹』 前六個月內買賣上市交易股份的情況 什麼情況需要披露
詳見《深圳證券交易所創業板股票上市規則》 1、普通股東上市起一年內不得轉讓: ——5.1.5 發行人公開發行股票前已發行的股份,自發行人股票上市之日起一年內不得轉讓。
(也是《證券法》規定的) 2、大股東三年內不得轉讓: ——5.1.6 發行人向本所。
『貳』 股票為啥有六個月的發行期
唉,咱們國家的發行制度是審核制,而世界上大部分國家的制度是注冊制。審核制就監管層號稱不相信廣大股民的判斷力要保護投資者,結果黑幕還是層出不窮,需要先審查一遍,其實本質上也給了肉食者尋租的空間,不解釋。
『叄』 個人投資者參與科創板股票交易,應滿足參與證券交易幾個月以上
2年,也就是24個月。。滿足後最近20個交易日戶均資產50萬元以上就能申請開通了。開通前會有一個小測試,不過挺簡單的,相當於「開卷考」。
『肆』 控股股東違規買賣股票被罰六個月不允許買賣本公司股票 對這支股票會有什麼影響 請懂的回答
短期有影響,但過後人們會忘記了
『伍』 大宗交易接的鎖定6個月股票算打新市值嗎
只要持有滬深股票都算的,無論是否鎖定
『陸』 控股股東違規買賣股票被罰六個月不允許買賣本公司股票 對股票會有什麼影響
控股股東有可能進行內幕交易或惡意操控股價,會造成股價異動,跟風者很容易上當。
『柒』 持股5%以上股東買賣本公司股票的敏感期是哪些時候,並請給出法律條文規定
以下同樣適用5%以上股東。
證監會對上市公司高管轉讓股份作出規定 高管每年可轉讓股份的數量不得超過上年末持股的25%;對於高管多次買賣的,以最後買賣日計算交易禁止期 。
中國證監會日前發布《上市公司董事、監事和高級管理人員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變動管理規則》,對上市公司高管每年可轉讓的股份數量計算方法、短線交易禁止期、禁止交易窗口期等問題作出明確規定。
《規則》明確,上市公司董事、監事和高級管理人員在任職期間,每年通過集中競價、大宗交易、協議轉讓等方式轉讓的股份不得超過其所持本公司股份總數的25%。因上市公司公開或非公開發行股份、實施股權激勵計劃,或因上市公司高管在二級市場購買、可轉債轉股、行權、協議受讓等各種年內新增股份,新增無限售條件股份當年可轉讓25%,新增有限售條件的股份計入次年可轉讓股份的計算基數。
《規則》明確,上市公司高管可轉讓股份的數量,以上年末其所持有本公司發行的股份為基數。當年可轉讓但未轉讓的本公司股份,應當計入當年末其所持有本公司股份的總數,該總數作為次年可轉讓股份的計算基數。高管所持股份不超過1000股的,可一次全部轉讓,不受25%的比例限制。
『捌』 本減持計劃公告之日起三個交易日後的6個月內是什麼意思
「本減持計劃公告之日起三個交易日後的6個月內」的意思 有三點:一是大股東要減持股票;二是減持時間的起點是本公告三個交易日之後算起始日;三是減持結束日是起算日之後的六個月之內。6個月之後就不再減持。
『玖』 大宗交易有鎖定期六個月後賣出股票要不要交稅
賣出股票,需要繳納,券商傭金和印花稅的,其他稅不用繳納,這個稅的比例很小的。
『拾』 大宗交易受讓方六個月後被套怎麼辦
你好,以下是股票被套牢解套的幾點技巧,希望能幫到你。
一、謹慎把握反彈。經濟復甦和A股走牛是不可能一帆風順的,秋冬期間股市行情,不會像春夏季節那樣再翻番。大盤強勢,散戶可大膽操作,甚至重倉;大盤震盪,看不清後市突破方向,就盡量少動;大盤走弱,則要學會休息與空倉;大盤超跌反彈,則可以短線進出,但要設止贏與止損位。
二、適時換股。暴跌後,股價泥沙俱下,此時投資者要全面審視自己手中的股票。經過主力前期一番惡炒,股價絕對值居高不下,泡沫過度膨脹,尤其是那些不靠企業內在價值提升,純粹由題材概念放大,股價高掛的,應予以拋棄與迴避,只選擇和保留未來有可能演化成強勢股的品種並逢低吸納。
三、調整持倉結構。平倉窮途末路的個股,將有限資金集中在重挫後有潛力或躺在底部區域的個股上,瞄準時機,分批介入,並設定收益目標,中途採用波段或T+0操作,積薄利成勝果。
四、蠶食減虧比硬撐好。在大盤暴跌、個股高台跳水時搶進的股票,一旦井噴則要賣出,使原有套牢籌碼保持不增。這種逢高賣出,跌到相對低位再及時買回,波段操作的蠶食減虧法比硬撐好。這里需要提醒是:對補倉買入的股票,見到相對高位,一定要及時兌現,因上檔向下跳低缺口處阻力重重,多數股價反彈不會一步到位。
五、輸入新鮮「血液」。假如投資者本金是100萬元,股票市值只剩50萬元,股價完全解套需要漲100%,難度可想而知,如果此時再注入50萬元,股價只需有50%的漲幅,便可解套。輸入新鮮「血液」的前提是必須了解大盤趨勢,熟悉技術面與基本面,懂得股價起漲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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