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股票交易規則論文
A. 高分尋找一篇關於股市歷年規律的文章。
兄弟 你要的應該是這個吧
《16年K線揭示中國牛熊規律》
以1990年12月19日為基期,中國股市從100點起步,截止2007年5月14日,中國股市創下4081點的歷史最高記錄。其間,中國股市已經歷了四輪半牛熊交替。16年的歷史,16年的軌跡,也為我們留下了一些不可忽視的「中國特色」。
16年歷史經驗總結起來看,中國股市牛熊交替的基本規則大體如斯:如果漲得快,一定跌得更快;如果漲得陡,一定跌得更陡;如果漲得猛,一定跌得更猛;如果一波三折地漲,它就會一波三折地跌。
16年來上證綜指日K線圖全景
本文劃分每一輪牛熊周期的標志:熊市的底部目標一般都會跌去牛市峰值的50%以上,否則,本文不算入一個牛熊輪回。
1.第一輪牛熊更替:100點——1429點——400點(跌幅超過50%)
1992年5月26日,上證指數就狂飆至1429點,這是中國股市第一個大牛市的「頂峰」。在一年半的時間中,上證指數暴漲1300多點。隨後股市便是迅猛而恐慌地回跌,暴跌5個月後,1992年11月16日,上證指數回落至400點下方,幾乎打回原形。
2.第二輪牛熊更替:400點——1536點——333點(跌幅超過50%)
上證指數從1992年底的400點低谷啟航,開始了它的第二輪「大起大落」。這一次暴漲來得更為猛烈,從400點附近極速地竄至1993年2月15日1536.82點收盤(上證指數第一次站上1500點之上),僅用了3個月的時間,上證指數上漲了1100點。股指在1500點上方站穩了4天之後,便調頭持續下跌。這一次下跌基本上沒遇上任何阻力,但下跌時間較上一輪要長,持續陰跌達17個月之久。1994年7月29日,上證指數跌至這一輪行情的最低點333.92點收盤。
3.第三輪牛熊更替:333點——1053點——512點(跌幅超過50%)
由於三大政策救市,1994年8月1日,新一輪行情再次啟動,這一輪大牛行情來得更加猛烈而短暫,僅用一個多月時間,上證指數就猛竄至1994年9月13日的最高點1053點,漲幅為215%。隨後便展開了一輪更加漫長的熊市。直至1996年1月19日,上證指數跌至512.80點的最低點。這一輪下跌總計耗時16個月。
4.第四輪牛熊更替:512點——2245點——998點(跌幅超過50%)
1996年初,這一波大牛市悄無聲息地在常規年報披露中發起。上證指數從1996年1月19日的500點上方啟動。2001年6月14日,上證指數沖向2245點的歷史最高峰。自此,正式宣告我國持續5年之久的此輪大牛市的真正終結。
在第四輪大牛市的上升通道中,它所表現出來的「一波三折」行情,極好地化解了股市階段性暴漲過程中所聚集的泡沫,這極有利於牛市行情的延長:512點(2006年1月)——1510點(1997年5月)——1047點(1999年5月)——1756點(1999年6月)——1361點(2000年1月)——2245點(2001年6月)。
請注意:由於處在大牛市上升通道中的每一次「回調」,其跌幅均未超過前期上漲的最高點的1/2,因此,筆者才將它視為一種「回調」,而不是一輪獨立的「熊市」行情。
第四輪牛熊更替與前三輪牛熊更替的主要區別在於:第四輪行情是一輪「慢牛」行情,它表現為「一波三折」地上漲,同時也對稱地表現為「一波三折」地下跌:2245點——1500點——1200點——1000點。正是牛市「一波三折」地曲折上漲,才有後來「一波三折」地曲折下跌。也正是這樣,這一輪牛熊行情才能持久,前後持續9年的時間。
5.第五輪牛熊更替:998點——4081點——?(跌幅超過50%)
2005年6月6日,上證指數跌破1000點,最低為998.23點。與2001年6月14日的2245點相比,總計跌幅超過50%,故標志著此輪熊市目標位的正式確立。
正常的技術性反轉,再加上「股改」的東風,2005年5月,管理層啟動股改試點,上證指數從2005年6月6日的1000點附近再次啟動,2006年5月9日,上證指數終於再次站上1500點。
2006年11月20日,上證指數站上2000點。2006年12月14日,上證指數首次創出歷史最高記錄,收於2249.11點。8個交易日後,2006年12月27日,上證指數首次沖上2500點關口。
2007年2月26日,大盤首次站上3000點大關。
2007年5月9日,大盤首次站上4000點大關。
2007年5月14日,大盤再次創下至今的歷史最高記錄4081點。
本輪行情的主要特點是:來勢兇猛、漲得快、漲得陡,除1500——1750點區域作過較為充分的整理外,其他點位區間幾乎拒絕了一切調整,尤其是自2000點以來,股市更是拒絕了任何調整的要求和機會,它在向3000點和4000點進發的途中幾乎是毫不喘息、不知疲倦地往前沖,它似乎要將前四年的下跌在一夜之間報復性地補償回來。
因此,自2000點以來,中國股市開始不斷地加重泡沫化的成份和比重,「凡新必炒」、「必跌必搶」,進而演變為「凡買必漲」、「凡買必賺」。由於股市的極度瘋狂以及「天上掉餡餅」的財富效應,在2006年底和2007年初,大批新股民搶入股市,本科生和研究生在上課時間炒股成風,上班一族請假在家專心炒股,更有職員炒掉老闆炒股票,當然,也有一些公司老闆關掉自己的企業專心炒股,也有人高利貸炒股,或是賣房炒股,以及借用房貸名義炒股,甚至出現盜用銀行公款炒股,至此,「全民談股」與「全民炒股」的格局業已形成。當大盤累計上漲300%之後,滬深A股已有超過80%的股票的市盈率超過了50倍。
目前的股市,是上?是下?仍是一個謎。然而,無論大盤走多遠、漲多高,熊牛交替仍是股市永恆不變的法則,「大牛」後的「大熊」終將再次考驗中國股市投資理性之所在。筆者曾經預言,若有朝一日,中國股市能真正站穩1500點之上,而不再重返1500點之下,只有到那時,中國股市才叫「長大」、「成器」。
B. 誰有關於股票股指期貨論文3、4千字。
股指期貨論文
本文從全方位對於新興的股指期貨進行介紹,股指期貨作 為一個新興的期貨種類,從前幾年開始進入大眾投資者的眼中,我 國從 2010 年也映了股指期貨制度—滬深 300 指數。 關鍵詞:股指期貨;滬深 300;交易制度 引言 股指期貨的全稱是股票價格指數期貨,是指以股價指數為標的物 的標准化期貨合約。作為期貨交易的一種類型,股指期貨交易與普 通商品期貨交易具有基本相同的特徵和流程。 一、股指期貨的特點 股指期貨與股票相比,有幾個非常鮮明的特點,這對股票投資者 來說尤為重要: 期貨合約有到期日,不能無限期持有,股指期貨都有固定的到期 日,到期就要摘牌。因此交易股指期貨不能象買賣股票一樣,交易 後就不管了,必須注意合約到期日,以決定是提前了結頭寸,還是 等待合約到期,或者將頭寸轉到下一個月。 期貨合約是保證金交易,必須每天結算 。股指期貨合約採用保證 金交易, 一般只要付出合約面值約 10-15%的資金就可以買賣一張合 約,因此必須每日結算盈虧。買入股票後在賣出以前,賬面盈虧都 是不結算的。但股指期貨不同,交易後每天要按照結算價對持有在 手的合約進行結算,賬面盈利可以提走,但賬面虧損第二天開盤前 必須補足(即追加保證金)。而且由於是保證金交易,虧損額甚至可 能超過你的投資本金,這一點和股票交易不同。 期貨合約可以賣空 股指期貨合約可以十分方便地賣空,等價格回落後再買回。股票 融券交易也可以賣空,但難度相對較大。當然一旦賣空後價格不跌 反漲,投資者會面臨損失。 股指期貨實行 t+0 交易,而股票實行 t+1 交易。 二、股指期貨交易的基本制度 保證金制度,投資者在進行期貨交易時,必須按照其買賣期貨合 約價值的一定比例來繳納資金。這筆資金就是我們常說的保證金。 例如:內地 if1005 合約的保證金率為 15%, 合約乘數為 300,那麼, 按 if1005 首日結算價 3442.83 點計算,投資者交易該期貨合約, 每張需要支付的保證金應該是 3442.83×300×0.15=154927.35 元。 在關於滬深 300 股指期貨合約上市交易有關事項的通知中,中金所 規定股指期貨近月合約保證金為 15%,遠月合約保證金為 18%。 每日無負債結算制度,每日無負債結算制度也稱為「逐日盯市」 制度,簡單說來,就是期貨交易所要根據每日市場的價格波動對投 資者所持有的合約計算盈虧並劃轉保證金賬戶中相應的資金。 期 貨交易實行分級結算,交易所首先對其結算會員進行結算,結算會 員再對非結算會員及其客戶進行結算。交易所在每日交易結束後, 按當日結算價格結算所有未平倉合約的盈虧、交易保證金及手續 費、稅金等費用,對應收應付的款項同時劃轉,相應增加或減少會 員的結算準備金。 價格限制制度,漲跌停板制度主要用來限制期貨合約每日價格波 動的最大幅度。根據漲跌停板的規定,某個期貨合約在一個交易日 中的交易價格波動不得高於或者低於交易所事先規定的漲跌幅度。 一個交易日內,股指期貨的漲幅和跌幅限制設置為 10%。 持倉限額制度,交易所為了防範市場操縱和少數投資者風險過度 集中的情況,對會員和客戶手中持有的合約數量上限進行一定的限 制,這就是持倉限額制度。強行平倉制度,強行平倉制度是與持倉 限制制度和漲跌停板制度等相互配合的風險管理制度。當交易所會 員或客戶的交易保證金不足並未在規定時間內補足,或當會員或客 戶的持倉量超出規定的限額,或當會員或客戶違規時,交易所為了 防止風險進一步擴大,將對其持有的未平倉合約進行強制性平倉處 理,這就是強行平倉制度。 大戶報告制度,大戶報告制度是指當投資者的持倉量達到交易所 規定的持倉限額時,應通過結算會員或交易會員向交易所或監管機 構報告其資金和持倉情況。 三、我國的股指期貨 2010 年我國也推出了股指期貨。我國股指期貨是以滬深 300 指數 為標的。共有 4 份合約。准確的說是,本月合約,下月合約,下季 度月合約,下下季度月合約。所為季度月是指 3,6,9,12。 滬深 300 股指期貨是以滬深 300 指數作為標的物,由中證指數公 司編制的滬深 300 指數於 2005 年 4 月 8 日正式發布。滬深 300 指 數以 2004 年 12 月 31 日為基日,基日點位 1000 點。滬深 300 指數 是由上海和深圳證券市場中選取 300 只 a 股作為樣本,其中滬市有 179 只,深市 121 只樣本選擇標准為規模大,流動性好的股票。滬 深 300 指數樣本覆蓋了滬深市場六成左右的市值,具有良好的市場 代表性。 中金所 2011 年 7 月到期的滬深 300 股指期貨合約 我國股指期貨的推出對我國金融市場有重大的意義,它健全了我 國金融市場,為廣大投資者開辟了一樣新的投資工具,也有利於股 市投資者做反向對沖。 總之,股指期貨作為一種新型虛擬形態的期貨,它在我國還有很 大的發展前途,值得我們大家關注。
C. 股票交易規則,新手應該如何炒股
股票今天買明天買,一天開盤六小時,節假日周末不開盤。
D. 論文寫篇——有關證券交易市場的熱點問題
投資基金是一種利益共享、風險共擔的集合投資方式,即通過發行基金單位,集中投資者的資金,由基金託管人託管,由基金管理人管理和運用資金,從事股票、債券、外匯、貨幣等金融工具投資,以獲得投資收益和資本增值。投資基金在不同國家或地區稱謂有所不同,美國稱為"共同基金",英國和香港稱為"單位信託基金",日本和台灣稱為"證券投資信託基金"。
根據不同標准可將投資基金劃分為不同的種類。
(1)根據基金單位是否可增加或贖回,投資基金可分為開放式基金和封閉式基金。開放式基金是指基金設立後,投資者可以隨時申購或贖回基金單位,基金規模不固定的投資基金;封閉式基金是指基金規模在發行前已確定,在發行完畢後的規定期限內,基金規模固定不變的投資基金。
(2)根據組織形態的不同,投資基金可分為公司型投資基金和契約型投資基金。公司型投資基金是具有共同投資目標的投資者組成以盈利為目的的股份制投資公司,並將資產投資於特定對象的投資基金;契約型投資基金也稱信託型投資基金,是指基金發起人依據其與基金管理人、基金託管人訂立的基金契約,發行基金單位而組建的投資基金。
(3)根據投資風險與收益的不同,投資基金可分為成長型投資基金、收入型投資基金和平衡型投資基金。成長型投資基金是指把追求資本的長期成長作為其投資目的的投資基金;收入型基金是指以能為投資者帶來高水平的當期收人為目的的投資基金;平衡型投資基金是指以支付當期收入和追求資本的長期成長為目的的投資基金。
(4)根據投資對象的不同,投資基金可分為股票基金、債券基金、貨幣市場基金、期貨基金、期權基金,指數基金和認股權證基金等。股票基金是指以股票為投資對象的投資基金;債券基金是指以債券為投資對象的投資基金;貨幣市場基金是指以國庫券、大額銀行可轉讓存單、商業票據、公司債券等貨幣市場短期有價證券為投資對象的投資基金:期貨基金是指以各類期貨品種為主要投資對象的投資基金;期權基金是指以能分配股利的股票期權為投資對象的投資基金:指數基金是指以某種證券市場的價格指數為投資對象的投資基金;認股權證基金是指以認股權證為投資對象的投資基金。
(5)根據投資貨幣種類,投資基金可分為美元基金、日元基金和歐元基金等。美元基金是指投資於美元市場的投資基金;日元基金是指投資於日元市場的投資基金;歐元基金是指投資於歐元市場的投資基金。
此外.根據資本來源和運用地域的不同,投資基金可分為國際基金、海外基金、國內基金,國家基金和區域基金等,國際基金是指資本來源於國內,並投資於國外市場的投資基金;海外基金也稱離岸基金。是指資本來源於國外,並投資於國外市場的投資基金;同內基金是指資本來源於國內,並投資於國內市場的投資基金;國家基金是指資本來源於國外,並投資於某一特定國家的投資基金;區域基金是指投資於某個特定地區的投資基金。
中國的投資基金起步於1991年,並以1997年10月《證券投資基金管理暫行辦法》頒布實施為標志,分為兩個主要階段。
一、1997年10月前投資基金的發展狀況
1991年10月,在中國證券市場剛剛起步時,「武漢證券投資基金」和「深圳南山風險投資基金」分別由中國人民銀行武漢分行和深圳南山風險區政府批准成立,成為第一批投資基金。此後僅於1992年就有37家投資基金經各級人民銀行或其他機構批准發行,其中「淄博鄉鎮企業基金」經中國人民銀行總行批准,於1993年8月在上海證券交易所掛牌交易,是第一隻上市交易的投資基金。1993年初,建業、金龍、寶鼎三隻教育基金經中國人民銀行總行批准在上海發行,共募集資金3億元,並於當年底在上海證券交易所上市交易。截至1997年10月,全國共有投資基金72隻,募集資金66億元。其特點表現為:
1、組織形式單一。72隻基金全部為封閉式,並且除了淄博鄉鎮企業投資基金、天驥基金和藍天基金為公司型基金外,其他基金均為契約型。
2、規模小。單只基金規模最大的是天驥基金,為5.8億元,最小的為武漢基金第一期,僅為1000萬元。平均規模8000萬元,總規模僅66億元。
3、投資范圍寬泛,資產質量不高。絕大多數投資基金的資產由證券、房地產和融資構成,其中房地產占據相當大的比重,流動性較低。1997年末的統計調查結果顯示,其投資范圍大體為:貨幣資金14.2%,股票投資31%,債券投資3.5%,房地產等實業投資28.2%,其他投資佔23.1%。
4、基金發起人范圍廣泛。投資基金的發起人包括銀行、信託投資公司、證券公司、保險公司、財政和企業等,其中由信託投資公司發起的佔51%,證券公司發起的佔20%。
5、收益水平相差懸殊。1997年,收益水平最高的天驥基金,其收益率達到67%,而最低的龍江基金收益率只有2.4%。
中國投資基金業的起步階段存在一定的問題,其中包括:
第一是基金的設立、管理、託管等環節均缺乏明確有效的監管機構和監管規則。例如,大部分基金的設立由中國人民銀行地方分行或者由地方政府審批,其依據是《深圳市投資信託基金管理暫行規定》等地方性法規,沒有統一的標准,甚至在名稱上都存在較大差異。在基金獲批設立後,審批機關也沒有落實監管義務,基金資產運營、投資方向等方面均缺乏相應的監督制約機制。
第二是一些投資基金的運作管理不規范,投資者權益缺乏足夠的保障。例如,部分基金的管理人、託管人、發起人三位一體,基金只是作為基金管理人的一個資金來源,而基金資產與基金管理人資產混合使用,賬務處理混亂。又如,基金託管人並沒有起到監督作用,基金管理人的行為沒有得到有效監控。
第三是資產流動性較低,賬面資產價值高於實際資產價值。投資基金的大量資產投資於房地產、項目、法人股等流動性較低的資產,同時存在資產價值高估的問題。例如,20世紀90年代中期,部分地區房地產泡沫逐漸消除時,沉澱在房地產的資產仍然按照成本計價而沒有按照市價進行調整,使個別基金資產的賬面價值高於實際資產價值。
二、1997年10月之後中國證券投資基金的發展
《證券投資基金管理暫行辦法》在1997年1O月的出台,標志著中國證券投資基金進入規范發展階段。該暫行辦法對證券投資基金的設立、募集與交易,基金託管人、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持有人的權利和義務,投資運作與管理等都作出了明確的規范。1998年3月,金泰、開元證券投資基金的設立,標志著規范的證券投資基金開始成為中國基金業的主導方向。2001年華安創新投資基金作為第一隻開放式基金,成為中國基金業發展的又一個階段性標志。與此同時,對原有投資基金清理、改制和擴募的工作也在不斷進行之中,其中部分已達到規范化的要求,重新掛牌為新的證券投資基金。
截至2002年11月底,共有17家正式成立的規范化運作的基金管理公司,管理了54隻契約型封閉式證券投資基金和17隻開放式基金,其中封閉式基金發行規模達到817億元,市值約773億元,歷年合計分紅超過200億元,開放式基金管理規模564億元,並出現多種投資風格類型。與此同時,《證券投資基金管理暫行辦法》及實施准則、《證券投資基金上市規則》、《開放式證券投資基金試點辦法》等有關法律法規的不斷完善,也為證券投資基金的規范化發展打下了堅實的基礎。
目前中國證券投資基金的主要特點表現在以下幾方面:
1、法律法規不斷完善,監管力量加強,為基金業的運作創造出良好的外部環境,並推動基金業的迅速發展。多部基金法規相繼出台,中國證監會基金監管部作為基金監管的主要實施部門,在基金管理公司與基金的設立、運營、託管等方面實施高效監管,起草中的《投資基金法》一旦正式頒布施行,也將成為中國基金業發展的核心法律依據。
2、基金規模日益擴大,對市場的影響也日益重要,逐漸成為證券市場中不可忽視的重要的機構投資者。其中既包括新發行的封閉式與開放式基金,也包括原有投資基金經清理、改制和擴募之後形成的規范化運作的證券投資基金。目前受中國證監會監管的證券投資基金市值總和已接近800億元,相當於滬、深兩市流通市值的7%左右。
3、基金品種日益多樣化,投資風格逐漸凸現。從1998年第一批以平衡型為主的基金發展至今,已出現成長型、價值型、復合型等不同風格類型的基金,尤其是隨著開放式基金的逐步推出,基金風格類型更為鮮明,為投資者提供了多方位的投資選擇。
4、面對加入世貿組織後的競爭格局,基金管理公司開展廣泛的對外合作,學習先進的管理與技術經驗,推動基金產品與運營的創新為中國加入國際金融市場競爭奠定了基礎。
E. 求一篇股票的論文..題目是《走進股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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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 有關滬深300指數的論文。。。包括定義,內容,特點,交易方式以及交易時間
摘 要 研究了滬深300指數日收益率時間序列,經檢驗其具有馬氏性,並建立了馬爾可夫鏈模型。取交易日分時數據,根據分時數據確定狀態初始概率分布,通過一步轉移概率矩陣對下一交易日的日收益率進行了預測。對該模型分析和計算,得出其為有限狀態的不可約、非周期馬爾可夫鏈,求解其平穩分布,從而得到滬深300指數日收益率概率分布。並預測了滬深300指數上漲或下跌的概率,可為投資管理提供參考。
關鍵詞 馬爾可夫鏈模型 滬深300指數 日收益率概率分布 平穩分布
1 引言
滬深300指數於2005年4月正式發布,其成份股為市場中市場代表性好,流動性高,交易活躍的主流投資股票,能夠反映市場主流投資的收益情況。眾多證券投資基金以滬深300指數為業績基準,因此對滬深300指數收益情況研究顯得尤為重要,可為投資管理提供參考。
取滬深300指數交易日收盤價計算日收益率,可按區間將日收益率分為不同的狀態,則日收益率時間序列可視為狀態的變化序列,從而可以嘗試採用馬爾可夫鏈模型進行處理。馬爾可夫鏈模型在證券市場的應用已取得了不少成果。參考文獻[1]、[2]、[3]和[4]的研究比較類似,均以上證綜合指數的日收盤價為對象,按漲、平和跌劃分狀態,取得了一定的成果。但只取了40~45個交易日的數據進行分析,歷史數據過少且狀態劃分較為粗糙。參考文獻[5]和[6]以上證綜合指數周價格為對象,考察指數在的所定義區間(狀態)的概率,然其狀態偏少(分別只有6個和5個狀態),區間跨度較大,所得結果實際參考價值有限。參考文獻[7]對單只股票按股票價格劃分狀態,也取得了一定成果。
然而收益率是證券市場研究得更多的對象。本文以滬深300指數日收益率為對考察對象進行深入研究,採用matlab7.1作為計算工具,對較多狀態和歷史數據進行了處理,得出了滬深300指數日收益率概率分布,並對日收益率的變化進行了預測。
2 馬爾可夫鏈模型方法
2.1 馬爾可夫鏈的定義
設有隨機過程{Xt,t∈T},T是離散的時間集合,即T={0,1,2,L},其相應Xt可能取值的全體組成狀態空間是離散的狀態集I={i0,i1,i2,L},若對於任意的整數t∈T和任意的i0,i1,L,it+1∈I,條件概率則稱{Xt,t∈T}為馬爾可夫鏈,簡稱馬氏鏈。馬爾可夫鏈的馬氏性的數學表達式如下:
P{Xn+1=in+1|X0=i0,X1=i1,L,Xn=in}=P{Xn+1=in+1|Xn=in} (1)
2.2 系統狀態概率矩陣估計
馬爾可夫鏈模型方法的基本內容之一是系統狀態的轉移概率矩陣估算。估算系統狀態的概率轉移矩陣一般有主觀概率法和統計估演算法兩種方法。主觀概率法一般是在缺乏歷史統計資料或資料不全的情況下使用。本文採用統計估演算法,其主要過程如下:假定系統有m種狀態S1,S2,L,Sm根據系統的狀態轉移的歷史記錄,可得到表1的統計表格。其中nij表示在考察的歷史數據范圍內系統由狀態i一步轉移到狀態j的次數,以■ij表示系統由狀態i一步轉移到狀態的轉移概率估計量,則由表1的歷史統計數據得到■ij的估計值和狀態的轉移概率矩陣P如下:
■ij=nij■nik,P=p11 K p1mM O Mpm1 L pmn(2)
2.3 馬氏性檢驗
隨機過程{Xt,t∈T}是否為馬爾可夫鏈關鍵是檢驗其馬氏性,可採用χ2統計量來檢驗。其步驟如下:(nij)m×m的第j列之和除以各行各列的總和所得到的值記為■.j,即:
■.j=■nij■■nik,且■ij=nij■nik(3)
當m較大時,統計量服從自由度為(m-1)2的χ2分布。選定置信度α,查表得χ2α((m-1)2),如果■2>χ2α((m-1)2),則可認為{Xt,t∈T}符合馬氏性,否則認為不是馬爾可夫鏈。
■2=2■■nijlog■ij■.j(4)
2.4 馬爾可夫鏈性質
定義了狀態空間和狀態的轉移概率矩陣P,也就構建了馬爾可夫鏈模型。記Pt(0)為初始概率向量,PT(n)為馬爾可夫鏈時刻的絕對概率向量,P(n)為馬爾可夫鏈的n步轉移概率矩陣,則有如下定理:
P(n)=PnPT(n)=PT(0)P(n)(5)
可對馬爾可夫鏈的狀態進行分類和狀態空間分解,從而考察該馬爾可夫鏈模型的不可約閉集、周期性和遍歷性。馬爾可夫鏈的平穩分布有定理不可約、非周期馬爾可夫鏈是正常返的充要條件是存在平穩分布;有限狀態的不可約、非周期馬爾可夫鏈必定存在平穩過程。
3 馬爾可夫鏈模型方法應用
3.1 觀測值的描述和狀態劃分
取滬深300指數從2005年1月4日~2007年4月20日共555個交易日收盤價計算日收益率(未考慮分紅),將日收益率乘以100並記為Ri,仍稱為日收益率。計算公式為:
Ri=(Pi-Pi-1)×100/Pi-1(6)
其中,Pi為日收盤價。
滬深300指數運行比較平穩,在考察的歷史數據范圍內日收益率有98.38%在[-4.5,4.5]。可將此范圍按0.5的間距分為18個區間,將小於-4.5和大於4.5各記1區間,共得到20個區間。根據日收益率所在區間劃分為各個狀態空間,即可得20個狀態(見表2)。
3.2 馬氏性檢驗
採用χ2統計量檢驗隨機過程{Xt,t∈T}是否具有馬氏性。用前述統計估演算法得到頻率矩陣(nij)20×20。
由(3)式和(4)式可得:■.j=■nij■■nik,且■ij=nij■nik,■2=2■■nijlog■ij■.j=446.96,令自由度為k=(m-1)2即k=361,取置信度α=0.01。由於k>45,χ2α(k)不能直接查表獲得,當k充分大時,有:
χ2α(k)≈■(zα+■)2(7)
其中,zα是標准正態分布的上α分位點。查表得z0.01=2.325,故可由(1)、(7)式得,即統計量,隨機過程{Xt,t∈T}符合馬氏性,所得模型是馬爾可夫鏈模型。
3.3 計算轉移概率矩陣及狀態一步轉移
由頻率矩陣(nij)20×20和(1)、(2)式得轉移概率矩陣為P=(Pij)20×20。考察2007年4月20日分時交易數據(9:30~15:30共241個數據),按前述狀態劃分方法將分時交易數據收益率歸於各狀態,並記Ci為屬於狀態i的個數,初始概率向量PT(0)=(p1,p2,L,pt,L,p20),則:
pj=Cj/241,j=1,2,K,20(8)
下一交易日日收益率分布概率PT(0)={p1(1),p2(1),L,pi(1),L,p20(1)},且有PT(1)-PT(0)p,計算結果如表3所示。
3.4 馬爾可夫鏈遍歷性和平穩分布
可以分析該馬爾可夫鏈的不可約集和周期性,從而進一步考察其平穩分布,然而其分析和求解非常復雜。本文使用matlab7.1採用如下演算法進行求解:將一步轉移概率矩陣P做乘冪運算,當時Pn+1=Pn停止,若n>5 000亦停止運算,返回Pn和n。計算發現當n=48時達到穩定,即有P(∞)=P(48)=P48。考察矩陣P(48)易知:各行數據都相等,不存在數值為0的行和列,且任意一行的行和為1。故該馬爾可夫鏈{Xt,t∈T}只有一個不可約集,具有遍歷性,且存在平穩分布{πj,j∈I},平穩分布為P(48)任意一行。從以上計算和分析亦可知該馬爾可夫鏈是不可約、非周期的馬爾可夫鏈,存在平穩分布。計算所得平穩分布如表4所示。
3.5 計算結果分析
表3、表4給出了由當日收益率統計出的初始概率向量PT(0),狀態一步預測所得絕對概率向量PT(1)和日收益率平穩分布,由表3和表4綜合可得圖1。可以看出,雖然當日(2007年4月20日)收益率在區間(1.5,4.5)波動且在(2.5,4.5)內的概率達到了0.7261,表明在2007年4月20日,日收益率較高(實際收盤時,日收益率為4.41),但其下一交易日和從長遠來看其日收益率概率分布依然可能在每個區間。這是顯然的,因為日收益率是隨機波動的。
對下一交易日收益率預測(PT(1)),發現在下一交易日收益率小於0的概率為0.4729,大於0的概率為0.5271,即下一交易日收益率大於0的概率相對較高,其中在區間(-2,-1.5)、(0.5,1)和(1,1.5)概率0.2675、0.161和0.1091依次排前三位,也說明下一交易日收益率在(-2,-1.5)的概率會比較高,有一定的風險。
從日收益率長遠情況(平穩分布)來看,其分布類似正態分布但有正的偏度,說明其極具投資潛力。日收益率小於0的概率為0.4107,大於0的概率為0.5893,即日收益率大於0的概率相當的高於其小於0的概率。
4 結語
採用馬爾可夫鏈模型方法可以依據某一交易日收益率情況向對下一交易日進行預測,也可得到從長遠來看其日收益率的概率分布,定量描述了日收益率。通過對滬深300指數日收益率分析和計算,求得滬深300指數日收益率的概率分布,發現滬深300指數日收益率大於0的概率相對較大(從長遠看,達到了0.5893,若考慮分紅此概率還會變大),長期看來滬深300指數表現樂觀。若以滬深300指數構建指數基金再加以調整,可望獲得較好的回報。
筆者亦採用范圍(-5,5)、狀態區間間距為1和范圍(-6,6)、狀態區間間距為2進行運算,其所得結果類似。當採用更大的范圍(如-10,10等)和不同的區間大小進行運算,計算發現若狀態劃分過多,所得模型不易通過馬氏性檢驗,如何更合理的劃分狀態使得到的結果更精確是下一步的研究之一。在後續的工作中,採用ANN考察所得的日收益率預測和實際日收益率的關系也是重要的研究內容。馬爾可夫鏈模型方法也可對上證指數和深證成指數進行類似分析。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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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 我要寫篇關於中國IPO市場的論文,有以下幾點不知道,求高手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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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 瞻望中國股票市場的發現前景論文
(一)我國股票市場目前的現狀及其評價
市場是按照一定規則正常運行的,不規范的股市對我國資本市場和整個經濟發展的影響會越來越大。
重新認識股市的作用
政府、社會、投資者要更新觀念,重新認識股票市場的地位和作用。股票市場的發展是我國經濟體制改革的必然結果,但在股票市場上參與者管理者中對股票市場的認識還沒有上升到一定的高度,存在一定的誤區。從政府角度上看,股票市場是籌資的重要場所,發展股票市場可以有效地解決國有大中型企業的資金不足,因此積極推薦本地區的企業上市,這種認識使得一些企業上市後只是為了圈錢,而不是按現代企業制度對企業產權制度和管理方式進行徹底的改造。表現在一些企業在上市之後,經營觀念和管理機制機制沒有從根本上轉變,有的很快就出現了虧損。
因此,政府應把資本資源的優化配置作為證券市場的首要功能,通過上市公司基本面促使資本流入有更大贏利可能的公司。
從投資者角度上看,由於股市存在著投機行為,投資者認為股票市場投資就是炒股票,尋求買賣價差,改為應當樹立正確投資理念,通過投資企業靠企業發展和資產的增值使自己獲得較高的長遠收益;另一方面,投資於有發展前景的企業並成為真正的股東,享受股東的權力,可以從企業獲得應有的紅利。
從企業角度上看,股票市場的退出機制已經開始實施,隨著PT水仙被摘牌和8家PT公司面臨著退市風險,市場已經按優勝劣汰的機制重新配置資本資源,靠」圈錢」和包裝上市已經成為過眼雲煙。
因此必須從根本上按現代企業制度建立企業的經營機制,提高經營效益,這樣才能使企業面對國內同行的競爭乃到國際復雜的競爭中立於不敗之地。因此,企業是否上市籌集資金或通過其它途徑籌集資金需要認真思考,特別是現在信息披露制度不斷完善,想上市必然會泄露一些商業秘密,所以應從企業根本利益考慮,上市並不是惟一的途徑。
解決國有股、法人股上市流通問題
改革現行股票發行制度,盡快解決國有股,法人股上市流通問題,逐步實現我國股票市場的統一。我國現行股票發行是核准制,證券管理部門對證券發行公司進行嚴格的資格審查,取消證券發行實行計劃管理,規模控制方式,放開一級市場發行價格,國有、民營、合資企業均可以申請發行上市;股票發行價格改革以定價為主向競價方向發展,逐步讓市場決定具體發行價格。
另一方面,逐步解決國有股,法人股問題,可以以各種方式,如根據市場容量,繼續實行國有股配售減持,引入優先股方式,將國有股轉換為優先股,擴大各種投資基金,保險基金在股票市場投資的范圍,通過網上交易,協議轉讓等各種方式擴大法人股流通,降低國有股與法人股比重,增加個人股數量。因為,國有股和法人股如果不上市,和個人股比較不能實現同股同權,企業資產的優化組合也很難實現,既不利於企業優勝劣汰和市場機制,也不利於個人投資者的積極性。
再另一方面,我國股市的交易只能是在場內交易的,和我國經濟改革的現狀相背。應採取集中與分散相統一,場內與場外交易相結合的方式,使股票市場暢通,也有利於退出機制實施後,被摘牌的上市公司的順利退出場內交易,以及不願上市的企業股票參與流通問題。
培養股市的坐市商
抑制投機行為,積極發展機構投資者,著重培養我國股票市場的坐市商。投機是投資的一種特殊形式。在我國投資渠道狹窄,投資品種單一的情況下,各種社會游資會大量進軍證券市場,規范投資理念,不斷培育機構投資者也顯得愈加重要。
證券投資基金便是其中之一。然而目前我國封閉式證券投資基金居多。開放式投資基金試點工作剛剛開始,所以要從我國國情出發,擴大投資基金規模,培育發展以社會資本和民間資本為主體的機構投資者,如保險基金、養老基金,同時,吸引大中型企業和企業集團對股市的投入,也可以在適當的條件下成立中外合作基金,在此基礎上,借鑒美國的經驗大力培育我國專家經紀人——坐市商。
在美國,坐市商大約占會員總數的25%左右,大約有30%-40%的股票交易量是在坐市商和傭金經紀商之間成交的。坐市商在穩定股市,防止股價暴漲暴跌,以維持股票市場的連續性等方面發揮了重要作用。因此,坐市商要發揮作用,不僅要有雄厚的資本,而且還要持有相當數量的股票,才能在股票價格暴漲暴跌時趨於平緩。
健全必要的法律、法規
逐步完善《證券法》、《公司法》,提高市場透明度,加大監管力度。為了保證股票市場健康發展,必須建立健全必要的法律、法規,如《證券法》、《公司法》,以及相應的稅收政策和適應證券市場需要的國際通行的會計制度。要保護中小投資者的利益,提高市場的透明度,本著「公平、公開、公正「的原則,提高上市公司的質量和資產可信度,增加投資者對股票市場的信心。加大監管力度,堅決打擊、杜絕不法市場行為,加大對操縱股價的查處力度。
(二)我國股票市場宜採取的對策,以及未來的出路
中國股票市場與宏觀經濟
1、 從中國股票市場與宏觀經濟的現狀談起
在發達的市場經濟國家,股票市場發揮著經濟增長「晴雨表」的功能,而從我國的股票市場情況看,股價指數與GDP走勢出現了雙向背離、股票市場與宏觀經濟關聯度過低的狀況 。因此,如何實現股票市場與宏觀經濟的協調發展,是亟待研究解決的問題。
2、股票市場與宏觀經濟出現背離的原因
【1】股權分裂造成流通股股東與非流通股股東投入產出的嚴重差異; 股權分裂是我國股市特有的現象,造成了中國股市對非流通股東具有較大的投資價值,而對流通股東投資價值較小。
【2】股權分裂造成了流通股股東對股市與國際接軌的恐懼; 股權分裂扭曲了中國股市,造成了過高的股價和市盈率,使境外投資者認為中國股市無投資價值。股民害怕管理層為了與國際接軌、為了成功引入QFII,把A股股價及其市盈率打下至使境外投資者認為有投資價值為止;也害怕引入QFII使大量無法在國內市場贏利的機構投資者抽離資金投向境外。
【3】我國股票市場參與各方弄虛作假,缺乏誠信; 股民害怕弄虛作假。大多數上市公司的監事會「形同虛設」,對大股東的行為缺少有效的監督機制,由此產生了一系列侵佔和損害中小股東利益的現象。如信息批露不規范、短期行為、過度圈錢、過度投資和忽視小股東權益。管理層對責任和誠信義務的意識淡薄,甚至在經營管理上存在過失問題。市場股評人士素質不高等都都致使股民造成損失而喪失信心。
【4】上市公司熱衷於圈錢,不思回報; 高市盈率的發行價和上市價,各上市公司無節制的高價增發和配售新股。可是,不少公司募集到大量資金後,當年就陷入虧損。募集來的資金有的用於炒股,有的不知道去向。給廣大股民留下了揮之不去的陰影。
【5】全球經濟衰退,股市低迷。 全球經濟衰退,對我國股市有不小的影響。由於經濟全球化的快速發展,國與國的經濟聯系空前緊密。全球經濟衰退對我國某些行業的進出口帶來了直接的影響,表現雜微觀上市公司來說,就是公司業績的下滑。
3、實現宏觀經濟目標必須大力發展股票市場
【1】 1978年實行改革開放以來到2011年,宏觀經濟已保持33年的高速增長,主要靠銀行貸款的間接融資,股票市場處於試點階段 ,境內股票市場籌資所佔比重很小。
【2】 要使宏觀經濟繼續保持快速、健康發展,實現宏觀經濟發展目標,不能再靠過去的近乎單一的融資方式,必須大力發展股市等資本市場,逐步擴大直接融資比重。現代市場經濟的核心是金融,資本市場是聯結其他生產要素市場的紐帶。發展資本市場,才會把其他生產要素緊密結合起來,形成現實的生產力。這不僅有利於分散銀行的金融風險,而且會使更多的儲蓄轉化為投資,從而使資本市場繼擴大內需、外貿出口、引進外資後,成為推動宏觀經濟發展的一個新的引擎。
【3】 發展股票市場,既要擴大股市規模,又要提高股市效率。擴大股市規模,是要使股票市場的市值與GDP保持一個合理比例,擴大直接融資。
【4】 按目前全球新興市場股市佔GDP比例和直接融資比例的平均水平計算,我國股市市值規模需要有一個大發展。提高股市效率,必須調整股市結構(股權結構、股價結構、投資者結構等),優化資源配置,股市的投資應重點流向業績好、成長性好的行業和上市公司,使更多的股票具有長期投資價值,成為廣大投資者可長期持有的金融資產。
4、當前股票市場與宏觀經濟關聯度過低
在我國股票市場發展的多數年份里,股指走勢與GDP走勢一直相背離,宏觀經濟發展總體上呈現高速增長態勢,但股指走勢卻是高低互現,波動運行其根本原因在於股票市場與宏觀經濟關聯度不高,具體原因有以下幾個方面:
【1】股票市場規模過小 股票市場與宏觀經濟比較,規模太小,兩者很不相稱 ,我國流通市值相當於GDP的比重是12.19%,而全球新興市場這一比例平均約是70%,成熟市場是100—130%。股市相對宏觀經濟規模過小,妨礙了二者的有效互動,有時宏觀經濟增幅下滑沒有妨礙股指大幅走強,有時宏觀經濟走強,也沒能阻止股指大幅下跌。
【2】上市公司整體素質差。 我國上市公司整體素質不高,股價指數與宏觀經濟走勢的關聯,主要是通過上市公司業績實現的。從理論上說,微觀經濟是宏觀經濟的基礎,宏觀經濟走勢向好,是因為微觀經濟(公司)業績好,股價指數自然強勁。但實際上,我國股指走勢與上市公司業績、上市公司業績與宏觀經濟發展這三者沒有太大的關聯。
【3】股票市場處於初級階段 股票市場規模小和上市公司整體素質差這兩個問題,是由股票市場所處的階段決定的。 (1)從監管體制看 :直到1998年8月5日,中國證監會才被正式確認為國務院直屬機構; (2)從股票發行體制來看:2000年3月16日 ,我國股票發行體制由審批制向核准制轉變; (3)從投資者結構來看,我國股票市場散戶投資者所佔比重較大,機構投資者所佔比例過低; (4)從證券市場中介機構看 ,多數為中小券商; (5)從證券市場的法律體系看 ,1999年7月1日正式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證券法》,目前該法還在重新修訂之中。
從上述基本架構看,中國股市確處於由試點階段向正常發展階段的過渡時期,如這個過渡期能與我國入世過渡期同時結束是最好的。
5、股票市場與宏觀經濟協調發展的對策建議
【1】宏觀經濟部門都應關注股票市場的發展。宏觀經濟要想繼續保持高速增長 ,股票市場的發展是關乎宏觀經濟全局的一個戰略性問題。
【2】要加強股票市場基礎建設。 當前,中國股票市場存在的各種主要問題,都可歸因於股市的不成熟。應在總結歷史經驗教訓的基礎上,進一步搞好股市的基礎建設。例如,改革公司上市、退市制度,大力發展機構投資者,拓寬合規資金入市渠道,完善中小投資者利益保護機制,建設多層次市場體系,豐富股票市場產品,完善市場交易規則,強化信息披露,倡導價值投資理念,加強對股市運行嚴格、有效的監管,健全股市法律體系。
【3】要切實提高上市公司的素質。 上市公司的高素質是股票市場健康發展的基石。在股市中,國家收取的印花稅、中介機構的傭金、投資者的回報等,都應是上市公司創造的,這才談得上股市具有投資價值。 可以說,提高上市公司的素質,是股市建設基礎的基礎。
【4】要解決好全流通問題。 穩定和發展股票市場,既要加強市場基礎建設,也要重視解決股市試點中形成的歷史遺留問題。
【5】 要重視解決經濟發展中的問題。
在股票市場與宏觀經濟的關聯度增強後,宏觀經濟的風吹草動,會很快在股市上反映出來。回顧近百年來國際股市風雲,各國股市大盤遭遇重創,大多是因為宏觀經濟出了問題。我們應重視發揮社會主義市場經濟宏觀調控能力強的優勢,堅持用改革和發展的辦法,適時解決經濟發展中出現的問題,為中國股市發展創造良好的實體經濟環境。
I. 證券交易論文
證券交易信息產權的法律性質
摘要:證券交易行情信息是經過證券交易所整理、編排的信息集合體,本質上是資料庫。我國著作權法和證券法都沒有明確證券交易所交易信息產權的法律性質和權利內容,無法提供充分的法律保護。證券交易信息產權本質上是一種新型的財產權利,法律應當給予「特殊權利」保護,資料庫製作人證券交易所享有復制權和再利用權。
關鍵詞:證券交易信息行情信息資料庫特殊權利
一、啟發性案例[1]
2006年8月以來,一個關於證券交易信息的案件引起了證券市場的軒然大波,並在法學界引發了熱烈討論。2006年8月底,上證所信息網路有限公司(簡稱「上證所信息公司」)向上海浦東新區人民法院提起訴訟,請求法院依法解除原告與被告新華富時指數有限公司(簡稱「新華富時公司」)簽訂的《證券信息許可使用合同》及其附件,並追究新華富時公司的違約責任。
上證所信息公司是上海證券交易所證券信息的獨家全權經營機構,代表上海證券交易所與使用、發布、傳播上海證券交易所行情信息的單位簽訂有關合同,收取相應的授權費用。2005年12月,上證所信息公司與新華富時公司簽訂了《證券信息許可使用合同》。根據許可合的相關規定,原告許可被告利用上海證券交易所實時股票行情編制指數。但是,許可合同第五條同時約定,被告未經原告許可,不得將全部或部分上證所證券信息傳播到許可證指定以外的任何單位和個人及用於許可證指定以外的任何地方和用途,不得許可他人使用和開發衍生產品。
上證所信息公司訴稱,新華富時公司在未獲得上證所信息公司書面許可的情況下,擅自許可第三方新加坡證券交易所以基於原告提供的上海證券交易所實時行情編制的中國A 50指數開發中國A50股指期貨金融衍生產品,並在新加坡證券交易所上市交易,這一行為違反了許可合同第五條的規定,已經構成違約。
2006年10月11日,該案正式開庭審理。目前,案件仍在審理之中。本案引起了法學界的廣泛關注,已經從普通的商業合同糾紛變成了金融信息維權討論。對於本案,由於上證所信息公司與新華富時公司之間簽訂有信息許可使用合同,可以依照《合同法》的規定來處理。但是,如果與證券交易所沒有訂立許可使用合同的其他人未經交易所許可對證券交易行情信息進行復制、摘錄、改編或者再利用,證券交易所能否追究其侵權責任?換句話說,在這種情況下行為人侵犯的是證券交易所的何種權利?答案尚不清楚。在實踐中,恰恰是這類行為最令證券交易所頭疼,交易所會員公司和信息經營商在獲得交易信息後轉發給其他人或者以其他方式利用信息是目前交易信息侵權的主要方式[2]
因此,不管這個案件的結果如何,有一個問題依然需要我們探討:證券交易所對證券交易信息享有的權利是一種什麼樣的權利,它的法律性質如何?應當怎樣加強對證券交易信息產權的法律保護?
二、證券交易信息的概念
首先讓我們來了解一下什麼是證券交易信息。證券交易信息是指有價證券在證券交易所市場集中交易產生的、經過證券交易所整理、編排的市場交易數據、行情及因之而產生的其他相關信息,如證券的價格、報價及交易量、股價指數等等[3]。無論是對於證券交易所還是對於會員公司、信息運營商和投資者來說,證券交易的即時行情信息都具有重要的商業價值,而延時行情信息則由於其時間上的滯後性商業價值衰減。在實踐中,證券市場的參與者恰恰對於證券交易即時行情信息的產權歸屬和產權性質爭議最大。因此,本文主要討論證券交易即時行情信息產權的法律性質。根據2006年7月1日開始實施的《上海證券交易所交易規則》第5.2.2條的規定,在交易日連續競價期間,即時行情內容包括:證券代碼、證券簡稱、前收盤價格、最新成交價格、當日最高成交價格、當日最低成交價格、當日累計成交數量、當日累計成交金額、實時最高五個買入申報價格和數量、實時最低五個賣出申報價格和數量。[4]
為了進一步說明證券交易行情信息的范圍,筆者從新浪網上隨機下載了上海證券交易所浦發銀行(股票代碼600000)2006年11月1日的實時交易行情。
在證券市場上,單個的交易指令或交易信息對投資者是沒有意義的,投資者無法根據孤立的信息來做出理智的、合乎邏輯的投資判斷[5]。所以,本文所指的證券交易行情信息事實上是指交易信息的集合體,而且是經過特殊程序編輯(比如集合競價規則)過後產生的不問斷的數據流。因此,從證券交易信息的產生過程、存在形態上看,證券交易行情信息事實上是一種資料庫。
證券市場的有效性依賴於及時、准確且完整的交易信息,如何發布和管理證券市場中產生的交易信息關繫到市場的發展[6]。證券交易信息是由證券交易所收集、編排和公布的,從經濟學和組織理論的角度分析,證券交易所的根本在於證券交易過程中產生的交易信息[7]。因此,證券交易信息的財產權對證券交易所的存在和發展不可或缺,這也是2005年新修訂的《證券法》明確證券交易所對交易信息的專有權的意義所在。
三、現行法律對證券交易信息
保護的不足
(一)著作權法保護的不足
我國著作權相關立法並沒有關於資料庫法律保護的明確規定,但是2001年修訂的《著作權法》第十四條對「匯編作品」提供了法律保護:匯編若干作品、作品的片斷或者不構成作品的數據或者其他材料,對其內容的選擇或者編排體現獨創性的作品為匯編作品,其著作權由匯編人享有,但行使著作權時,不得侵犯原作品的著作權。根據該條規定,對於不構成作品的數據或其他材料進行匯編所形成的成果也可以受到著作權法的保護,但是前提條件是數據匯編內容的選擇或者編排應當體現獨創性。同時,需要明確的是,《著作權法》對於數據匯編的保護只及於數據的選擇和編排,不及於其中的數據本身。因此,數據匯編的構成成分是不受著作權法保護的,其他人可以自由使用數據匯編中的數據或事實,只要他沒有使用受到保護的選擇和編排。
但是,隨著數字技術和網路傳播技術的發展,作品傳播和利用的方式已經發生了巨大變化,信息的復制、傳播的成本越來越低,速度越來越快,操作越來越方便,對於數據匯編的使用也越來越頻繁。在信息經濟時代,不構成作品的信息也會有財產性價值;並且,當信息量非常大時,很難判定對於局部信息的使用是否侵犯了著作權。但是,著作權法依然固守作品的「獨創性」原則,沒有考慮到數據匯編所包含的商業價值,並提供相應的保護。
證券交易所可以援引《著作權法》第十四條關於「匯編作品」的規定來保護行情信息,這是因為,證券交易行情信息是在證券交易所市場集中交易產生的,並且經過了證券交易所的整理和編排。但是,《著作權法》提供的保護依然不足,因為只有證券交易所在行情信息數據的選擇和編排上體現了獨創性才能被認定為匯編作品,即便是證券交易所即時行情信息可以認定為《著作權法》第十四條規定的「匯編作品」,《著作權法》也不會保護行情信息中的數據和信息本身。事實上,行情信息資料庫的獨創性也很難得到認定。因為資料庫的核心價值在於所採集的信息內容,其採集的內容越全面價值就越高,但內容越全面就必然使編輯者對信息的選擇餘地越少,最終導致獨創性越低,這種有別於普通作品的特點造成了現實需要與法律規定的直接沖突,就是信息量越大、越全面的資料庫就越可能得不到著作權保護。[8] (二)證券法保護的不足
由於著作權法對證券交易行情信息保護不足,證券交易所不斷尋求其他法律保護方式。2005年10月27日全國人大常委會修訂通過的《證券法》加強了證券交易即時行情信息的保護。該法第一百一十三條第二款規定:未經證券交易所許可,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發布證券交易即時行情。證券監管機關、證券交易所認為,該條確立了證券交易所對證券交易即時行情的信息專有權,有利於維護證券市場交易秩序,也利於證券交易所開拓信息產品服務。[9]
但是,該條對證券交易即時行情信息所提供的保護仍然是不足的。首先,這個條文應聯繫上下文來理解,該條第一款規定:「證券交易所應當為組織公平的集中交易提供保障,公布證券交易即時行情,並按交易日製作證券市場行情表,予以公布。」在這個語言環境下,第二款禁止任何單位和個人未經證券交易所許可發布證券交易即時行情。
因此,該條授予證券交易所的只是獨家發布證券交易行情信息的權利,並沒有明確賦予交易所對於行情信息的所有權,《證券交易所交易規則》所主張的信息所有權缺乏法律依據[l0]。其次,證券交易信息產權法律制度的核心價值目標是明確證券交易信息產權的歸屬和法律性質,雖然該條明確了證券交易所對證券交易即時行情信息享有一定的權利,但是《證券法》和其他法律法規並沒有明確這種權利的法律性質和權利的內容。《證券法》第一百一十三條第二款在賦予證券交易所「發布」交易信息的權利,但是對於這項權利的內涵沒有做界定,例如,證券交易所是否有權禁止他人提取行情信息的部分或全部內容或者進行再利用,證券法對此沒有明確規定。
在這種情況下,對於與證券交易所及其所授權經營證券信息的公司締結合同的當事人,證券
交易所可以依照合同來主張違約責任。可是,如果合同當事人以外的第三人侵犯了證券交易所的信息專有權,證券交易所能夠主張何種侵權責任?換句話說,第三人侵犯的是證券交易所對證券交易信息享有的何種權利,著作權還是其他種類權利?對此法律並沒有明確規定,這也是上證所信息公司訴新華富時公司一案引發熱烈討論的原因所在。
四、新型的財產權利一一資料庫「特殊權利」
從上面的分析可以看出,無論是著作權法還是證券法都沒有清晰界定證券交易行情信息產權的法律性質,對證券交易所交易信息產權提供充分的法律保護。在現代社會,信息作為無形財產的一種形式已被廣泛接受,信息的生產、收集和編輯包含了信息產品製作人的「勞動」,具有重要的商業價值,但是,信息產品可能不具有著作權法所要求的「獨創性」。本文認為,證券交易行情信息產權是一種新型的財產權利,它既不同於傳統意義上的所有權,也無法納入著作權或知識產權的范疇,而應當作為資料庫受到法律的特別保護。需要指出的是,證券交易所主張其對交易信息享有所有權,這種認識容易產生混亂。事實上,證券交易所享有的應當是信息財產專有權,而不是信息所有權,因為有形財產所有權和信息財產專有權的具體內容有很大的不同,產權是不能等同於所有權的。
資料庫是指由有序排列的作品、數據或其他材料組成的,並且能以電子或非電子方式單獨訪問的集合體[11]。資料庫與匯編作品有一定的關聯性,它不僅包括匯編作品,還包括不構成匯編作品的數據匯編。由於資料庫具有巨大的經濟價值,其開發、製作和維護必須投入大量的人力、物力、財力和時間,而其復制和侵權又十分簡便,因此,法律應當對資料庫製作人提供必要的保護。
目前國際上對資料庫的保護主要有兩種方式,一種是對具有獨創性的資料庫提供著作權保護,但是,正如前面所分析的,著作權法所提供的保護不及於其中的內容。另一種是對資料庫給予「特殊權利」(Sui Generis)保護,目前這種保護方式已經在歐盟變成了法律實踐。1996年,歐洲議會和歐盟理事會制定了《關於資料庫法律保護的指令》(96/9/EC),對資料庫提供全面保護。該指令最為引入注目的是給資料庫提供了「特殊權利」保護。「特殊權利」是指一個資料庫如果表明在其內容的獲得、驗證或顯示中具有質量或數量上的實質性投資,其製作人就有權禁止他人摘錄和(或)再利用資料庫的全部或實質性部分。這里所說的投資並不僅指金錢投資,還包括時間、勞動、物力等方面的投入。
依據歐盟《關於資料庫法律保護的指令》,資料庫製作人享有的特殊權利包括提取權和再利用權。資料庫製作人有權禁止他人未經許可,永久或暫時地將資料庫全部內容或者在數量上以及(或者)質量上的實質性內容轉移到另一種介質上的行為;資料庫製作人還有權禁止他人未經許可,以發行、出租、在線傳輸或者其他方式傳輸等方式向公眾提供資料庫全部內容或者在數量上以及(或者)質量上的實質性內容。除此之外,資料庫製作人還有權禁止他人未經許可,重復地和系統地提取以及(或)再利用資料庫的非實質性內容,但是與資料庫的正常利用相沖突或者不合理地損害資料庫製作人的合法利益的行為。[12]
「Sui Generis」是拉丁文,其基本含義是「獨特的、特殊的、自成一類的」,它意味著這是一種不同於著作權的保護,或者是另一種權利的保護。相對於著作權,資料庫特殊權利保護資料庫中的內容,而著作權只保護獨創性的表達形式,不保護思想內容;而相對於保護思想內容的專利來說,它對思想內容又沒有獨占權,它不能禁止他人利用同樣的思想內容製作同樣的資料庫進行產業上的競爭[13]。因此,對資料庫給予「特殊權利」保護的實質是在現有法律保護模式之外創設一種新的權利,以保護資料庫製作人對其資料庫內容應當享有的權益。
如前文所述,從證券交易行情信息的產生過程、存在形態上看,證券交易行情信息實際上是一種資料庫。證券交易行情信息資料庫的製作人是證券交易所。證券交易行情信息產生於證券交易的過程中,證券交易所為證券交易提供平台,制定交易規則,將零散的、單個的數據匯編成具有實際市場價值的數據產品。證券交易所為行情信息的生產、收集和編輯投入了大量的人力、物力、財力,進行了實質性投資,所以,證券交易所應當享有資料庫製作人的「特殊權利」。因此,證券交易所證券交易信息產權的性質應當是資料庫「特殊權利」,它的內容包括禁止他人未經許可提取或者再利用行情信息的全部或實質性部分的行為。
注釋:
[1]案件情況來自《金融時報》等媒體的報道。
[2]北京大學法學院金融法研究中心課題組:「證券交易所交易信息產權運作與法律保護研究」,載上海證券交易所研究中心主編《上證研究(2005法制專輯)》,復旦大學出版社2005年版,第245頁。
[3]北京大學法學院金融法研究中心課題組:「證券交易所交易信息產權運作與法律保護研究」,第240頁。
[4]上海證券交易所交易規則》(2006年7月1日開始實施)第5.2.2條。
[5]復旦大學一上海理工大學(聯合)課題組:「證券交易所交易信息產權運作與法律保護研究」,載上海證券交易所研究中心主編《上證研究(2005法制專輯)》,復旦大學出版社2005年版,第275頁。
[6]同上注,第239—240頁。
[7]關於證券交易信息與證券交易所的關系的具體分析可參閱北京大學法學院金融法研究中心課題組完成的「證券交易所交易信息產權運作與法律保護研究」課題,第248— 249頁。
[8]復旦大學一上海理工大學(聯合)課題組:「證券交易所交易信息產權運作與法律保護研究」,第288頁。
[9]桂敏傑主編:《中華人民共和國證券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新舊條文對照簡明解讀》,中國民主法制出版社,2005年版,第103—104頁。、
[10]2006年7月1日起實施的《上海證券交易所交易規則》和《深圳證券交易所交易規則》第5.1.3條都規定:「本所市場產生的交易信息歸本所所有。未經本所許可,任何機構和個人不得使用和傳播。經本所許可使用交易信息的機構和個人,未經本所同意,不得將本所交易信息提供給其他機構和個人使用或予以傳播。」
[11]李揚:《資料庫法律保護研究》,中國政法大學出版社2004年版,第3—4頁。
[12]李揚:《資料庫法律保護研究》,第174—175頁。
[13]李揚:《資料庫法律保護研究》,第205頁。
J. 《證券交易》論文能給個么
證券上市與交易中的違法行為
論文摘要
證券是經濟社會的一種價值符號。證券市場是調節社會經濟需求的一個場所,它集聚社會資金進行資源再分配。因此,證券市場的健康發展,有利於促進國民經濟的迅猛發展,對發展中國家而言,合理地利用證券市場籌措資金,是一國經濟政策的重要組成部分。證券上市與證券交易有密切的聯系,證券上市是證券交易的前提,沒有證券的上市,就沒有可交易的證券,同時,證券交易是證券上市的目的 ,證券上市就是為實現證券的流通。但是,在證券市場發展不成熟的國家,證券市場由於法律制度不完善,市場操作不規范,信息披露不全面等,都直接影響到證券市場的良性運作。本文對證券上市與證券交易進行了研究,對證券上市階段和證券交易過程中的一些違規行為和違法特徵進行了剖析。
關鍵詞:證券上市,證券交易,違法行為,監管,
證券上市是指證券發行結束後,依照法定條件和程序到證券交易所掛牌交易,即賦予某種證券在證券交易所進行買賣的資格。證券交易是指相對依法發行、上市的證券友證券交易所為主的法定場所進行買賣的活動。證券上市與證券交易有密切的聯系,證券上市是證券交易的前提,沒有證券的上市,就沒有可交易的證券,同時,證券交易是證券上市的目的 ,證券上市就是為實現證券的流通。在我國,目前上市與交易的的包括股票(A股、B股、境外上市股)、基金、債券(含可轉換債券)三種。從市值和市場份額角度相比較,股票是市場上的核心證券,基金與債券的比重甚低。與此相對應,證券上市與交易中的違法犯罪也主要是股票上市與交易中的違法犯罪。
一、 我國證券上市和證券交易的一般規定
《公司法》《證券法》《證券投資基金管理暫行辦法》《可轉換公司債券管理暫行辦法》、滬、深證券交易所的《上市規則》及《股票發行與交易管理暫行條例》等規范性文件對證券上市的條件和程序均作了詳細的規定。比如初次改造的股票必須具備下列條件:股票經批准已懊社會公開改造;公司股本總額不少於5000萬元;開業時間在三年以上的,最近連續盈利;持有股票面值達1000元以上的股東人數不少於1000人,向社會公開發行的股份達股份總數的25%以上,公司股本總額超過4億元的,其向社會公開發行股份的比例為15%以上;公司在最近三年內無重大違法行為,財務會計報告無虛假記載等等。在股票上市程序 上,我國也實行核准制,股票改造結束後發行人向中國證監 會提出 股票上市交易申請,上市申請經核准 後,發行人再向證監 會提交核准文件 。證券交易所收到 文件 後與發行人簽訂上市協議,並自收到文件之日起6 個月內安排該股票上市交易,在上市前發行人需要按規定格式和內容披露上市公告書。在實踐中,股票發行核准上市與核准基本上是實行「直通車」制。只有符合上市條件的股票發行申請才會被核准,股票發行成功結束後,在一定時期內均會被核准上市交易。根據滬、深證券交易所的《股票上市規則》,對股票上市實行上市推薦人制度,公司股票申請在證券交易所上市必須由交易 所認可的一至二個機構推薦上市推薦書。另外,國務院《關於進一步加強在境外發行股票和上市管理的通知》等 規范性文件 對境內公司或涉及境內權益的境外公司在境外上市的條件和程序作了特別規定。基金、債券也各有不同的上市條件和上市程序。
我國對證券交易的主要規定集中於《證券法》第三章。在交易的對象上,只有依法發行的股票、公司債券及其他證券如可轉換公司債券、基金等才能進行交易。在交易場所上,只能在證券交易所掛牌交易、櫃台交易。在交易方式上,採用公開的集中競價交易方式,貫徹價格優先、時間優先的原則。在交易的主體上,證券交易所、證券公司、證券登記結算機構從業人員、證券監督管理機構工作人員和法律、行政法規禁止參與股票交易的其他人員,在任期或者法定期限內,不得以任何方式參與 股票交易;為股票發行出具相關法定文件的中介機構和人員在該股票承銷內和期滿後六個月內不得買賣該種股票;為上市公司出具相關法定文件的中介機構和人員,自接受上市公司委託之日至上述文件公開 後5 日內,不得買賣該種股票。對大股東的約束上,規定了持有一個股份有限公司已發行的股份5%的股東的報告義務並禁止其在六個月內買入又賣出或賣出又買入同一種股票。我國目前只允許證券的現貨交易,不允許期貨交易;只允許證券的足額保證金交易,不允許融資或融券的信用交易。為保障證券交易秩序的安全和公開、公正、公平、公信的市場原則,為保護國有、集體資產的安全,我國《證券法》在第三章規定了一語道破交易的禁止行為,這些行為有:內幕交易、操縱市場、編造並傳播影響證券交易的虛假信息、欺詐客戶、法人以個人名義開立帳戶、挪用公款買 賣證券國有企業及國有資產控股的企業炒作上市交易的股票。
二、 證券上市中的主要違法犯罪行為
由於我國股票發行與股票上市核准實行的是「直通車」制,騙取上市資格往往就是騙取股票履行上市資格。在目前我國的證券市場上主要的犯罪行為有(1)騙取上市資格;(2)上市推薦人違法推薦;(3)申請上市過程 中的行賄、受賄;(4)違法境外上市。
(一) 騙取上市資格
騙取上市資格往往就是騙取股票發行資格,只是在以往股份制試點階段成立的一些定向募集的股份公司為了將原發行的股份上市才實施的單獨的騙取上市資格的行為。東方鍋爐(集團)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東方公司)是1988年由東方鍋爐廠以部分生產經營性賬面資產折為國家股,獨家發起設立的股份 制企業,1988年8月和1989年3月向社會公眾改造3000萬元和2400萬元社會個人股。東方公司為盡快上市,進行了編造虛假文件、虛增利潤等 一系列違法行為。首先為了達到 股票上市的目的 ,東方公司夥同有關機構弄虛作假,將注冊時間 和成為試點企業的時間 提前,還編造了股東大會決議和分紅方案,騙取了國家有關部門同意 其作為「歷史遺留問題」公司而「繼續進行股份制試點」的資格。1999年10 月,中國證監 會對東方公司進行了虛假資格的調查,並決定對東方公司處心警告的處理。
(二) 上市推薦人違法推薦
根據滬、深交易所的股票上市規則,股票申請上市需要有一至兩家推薦人推薦。上市推薦人應履行下列義務:確認發行人符合上市條件;確保發行人的董事了解其所擔負責任的性質,並需承擔交易所上市規則及上市協議所列明的責任;向交易所提交上市推薦書;確保上市文件 真實、准確、完整,符合規定要求,文件內所載的資料均經過核實等等。兩交易 所規定 上市推薦人制度,核心是為了上市推薦 人對申請上市公司是否符合上市條件進行審查,並確保出具上市推薦書的申請人符合規定條件。但有些推薦人只求謀利,不履行審查和確保上市文件真實、准確、完整的義務,甚至與發行人勾結共同弄虛作假出具錯誤的上市推薦書。
(三) 申請上市過程中的行賄、受賄
我國證券市場成立至今,上市資格一起是稀缺資源,很多公司特別是定向募集的股份盡早上市,不惜採取行賄為了取得上市資格,使定向募集的股份盡早上市,不惜採取行賄等手段。而與審批、推薦上市資格有關的領導人員也利用權力收受或索取賄賂,構成了我國股票上市環節較嚴重的行賄、受賄鏈條。
(四) 違法境外上市
從證券市場建立起,國務院、中國證監會等 管理部門陸續頒布規范性文件如《股份有限公司境 外上市外資股的規定》《國務院關於進一步加強在境外發行股票上市管理的通知》《境內企業申請到香港創業板上市審批與監管指引》等,要求國內企業境外上市或涉及境內權益的境外 公司境外公司上市要履行一定的批准或核准手續。但有引起企業負責人,出於利益考慮,無視各種規定
部分中介機構的協助下,採取各種手段逃避監管,未經批准或核准,擅自將境內企業或涉及境內權益的境外企業拿到境外上市。中國證監 會於1996年3月19日發出 通報,指出 境外上市是一項政策性很強制工作,帶頭我國改革 開放的形象,必須有組織、在步驟地進行中國企業(包括境外中資企業機構)無論採取什麼形式到境外 上市,都必須 報經國務院證券委批准。違反上述規定的,要追究越權審批部門和擅自到境外上市企業負責人的責任。同時,對個別不負責的中介機構要進行紀律處分。
三、 證券交易中的一般違法行為
(一) 買賣非法發行的證券
在交易對象上,《證券法》30條明確規定,證券交易當事人依法買 賣的證券必須 是依法發行並交付的證券。非依法發行的證券,不得買賣。
(二) 違反轉讓期限的規定買賣證券
我國對特種方式取得或搬起石頭砸自己的腳的證券的轉讓期限作了明確規定,在該限期內該種證券不得轉讓。如對於證券投資基金配售取得的股票有一部分必須 在3 個月的禁 售期,戰略投資者的禁售期在6 個月以上。對於上市公司董事等高級管理人員持有的本上市公司的股票及其因配股、轉增所得的增量股票在其任期內不得出售。以前的公司職工必須在公眾股份上市後3年才能出售等 等,若違反上述限期規定而出售股票,即為違法。由於 現在滬、深交易 所先進的交易系統和電腦設備,交易所已對轉讓禁止期限內的部分股票作了技術上的禁售措施,有關機構及其個人在客觀上無法在禁售期內轉讓該部分股票,使得目前這類違法行為發生得很少。
(三) 法律法規禁止參與股票交易的人員以各種方式直接或間接持有、買賣股票
為防範證券市場監管者、組織者利用職務的便利及其內幕信息從事股票交易,也為了防範市場監管者、組織者的監管職責與直接從事股票交易的營利目的相沖突,《證券法》規定,中國證監 會及其派出機構工作人員、證券交易所、證券登結算機構、一語道破公司做作業 人員及其法律 和行政法規禁止參與 股票交易的其他 人員如一定級別的公務員在任期或者法定期內,不得直接或者以化名、借他人名義持有、買賣股票。法律法規只是禁止上述人員從事股票交易,而不禁止其從事債券、基金的交易,這主要是因為債券、基金相對於股票而言,價格漲跌幅度不大,投機價值低,實際參與人員少,沒有必要禁止性規定。
(四) 場外交易
場外交易是相對於證券交易 所的場 內交易而言。根據《股票發行與交易管理暫行條例》及《證券法》的規定,我國目前只允許證券交易所的場內交易,而不允許場外交易。由於我國在股份制改造初期,允許一部分企業定向募集股份並在公司職工內部募集職工股,再加上監管制度不完善,滬、深股市上市速度慢、容量小等 因素,各地為解決決定 向募集股份的流通問題,出現了證券交易中心,產權交易中心和其他場所的場外 交易模式,又稱為「一級半市場」。各地設立的證券交易中心、產權交易中心進行的股票場外交易一度非常紅火,有的證券交易中心完全採用證券交易所交易模式。由於場外交易監管上的難度及缺乏法律保障,各地的場外 交易市場出現了各種各樣的問題投資者的利益受侵害非常普遍,積累了巨大的風險。中國證監 會自1998年起根據國務院的安排 如《國務院辦公廳轉發證監 會關於清理整頓場外非法股票交易方案的通知》等 文件 對各地的證券交易中心進行了清理、取締,對違法從事場外 交易的機構作了處罰。如中國輕騎集團有限公司1997年12月到1998年6月利用其開設的多個產權賬戶,由集團證券部證券管理科科長負責,投入7000餘萬元資金參與 股權交易,進行買入賣出股票活動,結果虧損1095萬元,被 中國證監會查實後與該 公司的其他 違法行為一並於1999年9月9日受到處罰。到1999年《證券法》實施時場外非法股票交易市場基本清理完畢,大規模的證券場外 交易已不存在。但小規模的、較隱蔽的場外 交易市場仍然在各地存在,如成都的凍青樹市場。香港創業板上市和國內高新技術板成為熱門話題之時,各地出現了一些利用創業板上市進行場外交易,欺騙一般社會公眾的案件。
(五) 從事證券期貨交易
根據成效時間和交割時間 是否同步,證券交易可分為現貨交易和期貨交易兩種。現貨交易就是證券買賣成效後即時辦理券款清算交割手續的交易。當然,此處的即時並不等於立即,而是「T+N日」,「T」是英文「TRADE」的縮寫,即交易的意思;N代表交易成效後完成與交易有關的證券款項交割 日期,即買方收到證券、賣方收到款項的日期 。我國目前對A股、可轉換債券、證券投資基金實行的是「T+1」制度,要在成交的次日辦理交割。而期貨交易的成交和交割時期相分離,買賣雙方先簽訂合同,就證券買賣的數量、價格和交割日期達成協議,並在規定的交割日履行券款交割義務。在簽訂合同後、交割日前,賣方無需音樂會證券,買 方無需音樂會款項。證券期貨的實質也是保證金交易,兼具放大財務杠桿,擴大風險規模的雙重作用,證券期貨交易在成熟的證券市場是合法的交易方式。
(六)證券公司從事向客戶融資或者融券交易活動
融資 是指證券公司借錢、透支給客戶從事證券買賣的行為;融券是指證券公司將證券出借給予客戶,由客戶賣出後在一定的時期內又買入該種證券並歸還證券公司的行為。融資 與融券對客戶來說由於 增加了資金或證券,增加了財務杠桿,在投資判斷准確時可增加盈利程度,但在投資判斷錯誤時也會大大增加虧損的程度。融資或融券對證券公司 而言,各有利害,其利有三,一是吸引客戶,提高市場競爭力的一種手段;二是增加交易量,其傭金收也相應地增加;三是通過融資或融券能向客戶收取較高的利息收。其害主要表現 為當投資者虧損 時,有可能無法實際償還證券公司的資金和證券,從而給證券帶來損失,並且在實踐中,客戶與證券公司因融資而發生 的糾紛也甚 多。我國考慮到證券公司從事向客戶融資 或融券活動的巨大風險和相關法律制度的不完備,一直禁止融資 或融券交易。根據 《證券法》規定,一語道破公司為客戶融資 或融券的,沒收違法所得,並延遲非法買賣證券等值的罰款,對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給予警告,並處以3萬元以上30萬元以下 的罰款。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其刑事責任。
(七)大股東不履行報告義務
大股東是指持有一個股份有限公司已發行股份5%以上(含 5%)的股東。不同的大股東由於實力不同、業務不同、社會影響不同,其變更對股份公司的經營、管理會有一定的影響,而且在實踐中,上市公司的主營業務因大股東的變更而發生變更的可能 性很大,對該股票的價格也會產生圈套影響。為了使公司及時了解自身大股東的變更情況,為了使中小投資者及時了解公司的股東結構,為了證券監管機構便 於監管,也為了防止大股東利用變更之機,利用持股優勢操縱市場,《股票發行與交易管理暫行條例》規定任何直接或者間接持有一個上市公司發行在外的普通該比例(5%)時,應當自該事實發生 之日起三個工作日內向該 公司、證券交易所和證監會寫出書面報告並公告。《證券法》規定了該 股東應當在其持股數額達到比例之日起三日內向該 公司報告,公司必須在接到 報告之日 起三日內向國務院證券監管管理機構報告。但在實踐中,有的機構包括證券公司為了掩飾其操縱市場,不讓公眾知悉其炒作該 股的事實,在持股超過5%時不依法履行報告義務。
(八)法人以個人名義開立賬戶,買賣證券
證券賬戶分為法人賬戶和自然人賬戶兩類。中國證監會《關於嚴禁操縱證券市場行為的通知》,「嚴禁任何單位以個人名義在證券交易登記機構開設股票賬戶」,《證券法》第74條明確規定,在證券交易 中,禁止任何 法人以個以個人名義開立賬戶,買賣證券。但有的法人包括證券公司、上市公司、基金公司等出於逃避稅收、逃避監管、便於操縱股票價格等 各種目的,收購或借取眾多公民的身份證開立個人賬戶從事證券交易。
(九)國有企業、國有資產控股的企業、上市公司違法炒作上市交易的股票
法人、自然 人投資證券市場本是追求利益最大化、自擔風險、自享收益的市場行為,法律 無需要限制某類法人從事證券投資。但由於 我國公有制的經濟體制和國有企業體制正處於轉變時期,國有資產和證券市場監管體系不夠完善,國有企業「所有人缺位」、「內部人控制」現象普遍存在,若允許國有企業或國有資產控股的企業自由地從事證券交易,勢將國有資產置於危險境地,出現國有企業憑借其地位、關系、呼風喚雨,牟取暴利。
(十)上市公司違法買賣本公司的股票
上市公司買回本公司股票是一種減少公司注冊資本的重大行為,必須 依照公司法的規定程序進行。《公司法》規定,公司只能 在減少注冊資本和與持有本公司股票的公司合並時才能回購本公司股票。否則副政委不能回購和買賣本公司股票。但有些上市公司認為對自己公司狀況比較熟悉,能自如地製造題材,發布信息以配合股票的炒作,因而買賣本公司股票成功的把握很大,風險很小,從而違法大量買賣本公司股票,以謀取暴利。
四、 證券交易中可能構成的違法行為
根據我國《證券法》《刑法》及有關規定,證券交易中可構成的證券違法行為主要有:內幕交易、泄露內幕信息;編造並傳播證券交易虛假信息;誘騙投資者買賣證券;操縱證券交易價格;挪用公款買賣證券;挪用單位資金買賣證券。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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