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交易選價格
Ⅰ 炒股,買入股票時的價格是自己選擇的嗎還是規定價格的
買入股票的價格是自己選擇的。如圖:打開一隻股票的界面,都有一個買盤和賣盤,都有買賣的價格,也可自己設置價格。
拓展資料:
內盤外盤
內盤:以買入價成交的交易,買入成交數量統計加入內盤。
外盤:以賣出價成交的交易。賣出的數量量統計加入外盤。
內盤,外盤這兩個數據大體可以用來判斷買賣力量的強弱。若外盤數量大於內盤,則表現買方力量較強,若內盤數量大於外盤則說明賣方力量較強。
通過外盤、內盤數量的大小和比例,投資者通常可能發現主動性的買盤多還是主動性的拋盤多,並在很多時候可以發現莊家動向,是一個較有效的短線指標。
但投資者在使用外盤和內盤時,要注意結合股價在低位、中位和高位的成交情況以及該股的總成交量情況。因為外盤、內盤的數量並不是在所有時間都有效,在許多時候外盤大,股價並不一定上漲;內盤大,股價也並不一定下跌。
股票交易-網路
Ⅱ 股票賣出時,想即時交易是選擇哪種報價方式
如果要選擇最優價格可以用預埋單方式。如果就是想10.55成交,那使用限價交易就行了。
Ⅲ 股票買入價格可以自己定嗎
按客戶確定的價格或履約時間的價格進行買賣的定單,買賣委託中設有低於市場價格的買進價格,或高於市場價格的賣出價格之指示。當市場價格達到其他設定的價格時,即成交。
採用限價委託策略的優點是:投資者可以以低於市場價格買進證券或高於市場價格賣出證券,從而獲得較大的利潤。
(3)股票交易選價格擴展閱讀
交易時間4小時,分兩個時段,為:周一至周五上午9:30至11:30和下午13:00至15:00。
上午9:15開始,投資人就可以下單,委託價格限於前一個營業日收盤價的加減百分之十,即在當日的漲跌停板之間。9:25前委託的單子,在上午9:25時撮合,得出的價格便是所謂「開盤價」。9:25到9:30之間委託的單子,在9:30才開始處理。
如果你委託的價格無法在當個交易日成交的話,隔一個交易日則必須重新掛單。休息日:周六、周日和上證所公告的休市日不交易。(一般為五一國際勞動節、十一國慶節、春節、元旦、清明節、端午節、中秋節等國家法定節假日)
Ⅳ 請問股票成交價格具體以什麼價格為准
這只是軟體給的一個建議,你不一定要按照這個價格進行買賣。比如當前價10元,你可以選擇10.5的時候賣出,也可以選擇9.5的時候買進,你例出的那些只是軟體的一個建議可參考,至於軟體為什麼這么建議我還沒有去研究過,因為我從來不按它的建議進行買賣。另外中國股市漲停不能買,跌停不能賣,這些都是在封死的情況下。也拿10元股價進行舉例,10元如果開盤一路狂飆到11塊而且一直封死漲停,這個時候你是買不進去的,除非有人離場上萬手的賣打開了漲停,你才有可能買到一直處於封死漲停狀態你是買不進去的。反之10元的股價一路跌到9塊,這個時候你也是賣不出去的,在9.01的時候你就要開始賣才容易出手,漲到9.98的時候你就買不然封死漲停或跌停就買不到或賣不出了。
股票的成交價格都是按你委託的價格進行交易的,只不過你買的時候會加入稅在裡面。這就是為什麼 你可能10.45買進去的成本卻成了10.5。賣票就不用交稅,只要你買就會交稅。不知道是稅還是手續費反正要錢。
Ⅳ 請教如何選擇股票交易報價方式
委託的類型有五種,分別為:對手方最優價格、本方最優價格、最優五檔即時成交剩餘撤銷、即時成交剩餘撤銷(FAK)、全額成交或撤銷委託(FOK)。各類型的具體介紹如下:
1、(股票報價方式)對手方最優市價委託
指客戶無須指定委託價格,當委託申報指令進入交易主機時,交易主機以當時集中申報簿有效競價范圍內對手方隊列的最優價格為其指定價格的委託類型。
A、「對手方最優價格委託」無需輸入指定價格,如果當時交易主機中集中申報簿的對手方隊列中存在有效申報,則與當時對手方隊列中價格最優的申報成交;「價格最優的申報」是指集中申報簿中買方「買一」隊列或賣方「賣一」隊列。
B、沒有完全成交的「對手方最優價格委託」將以限價形式保存在交易主機集中申報簿的本方隊列中,其指定價格為委託已成交部分的成交價,也就是委託申報進入交易主機當時對手方隊列的最優價格。
C、如果當時集中申報簿中對手方隊列沒有有效對手盤,交易主機直接對「對手方最優價格委託」作撤單處理。
2、(股票報價方式)本方最優價格委託
是指客戶無須指定委託價格,當委託申報指令進入交易主機時,交易主機以當時集中申報簿有效競價范圍內本方隊列最優價格為其指定價格的委託類型。
A、「本方最優價格委託」無需輸入指定價格,如果當時交易主機中集中申報簿的本方隊列存在有效申報,則以當時本方隊列的最優價格為指定價格以限價形式保存在交易主機的集中申報簿中;
B、如果當時集中申報簿本方隊列中沒有有效申報,交易主機對「本方最優價格委託」作撤銷處理。
3、(股票報價方式)即時成交剩餘撤銷委託
是指無需指定委託價格,委託進入交易主機時能立即成交部分即予以撮合,未成交部分立即自動撤銷的委託方式,一筆委託可以與對手方數筆不同價格的委託撮合成交。
A、「即時成交剩餘撤銷委託」無需指定價格,如果當時交易主機集中申報簿的對手方隊列中存在有效申報,則按對手方申報隊列順序以對手方價格為成交價進行逐筆配對;
B、「即時成交剩餘撤銷委託」可以與不同價格的對手方委託撮合成交,直至無有效對手盤(即在漲跌幅限制范圍內或在最後一筆成交價為基礎的有效競價范圍內交易主機中現有的對手方隊列中無委託);
C、若「即時成交剩餘撤銷委託」成交後有剩餘的委託(包括部分成交、未有成交的情形),交易主機立即對剩餘部分作撤單處理。
4、(股票報價方式)最優五檔即時成交剩餘撤銷委託
「最優五檔即時成交剩餘撤銷委託」是為了避免市場價格波動過大而對「即時成交剩餘撤銷委託」的改良。其與「即時成交剩餘撤銷委託」方式的區別就在於「即時成交剩餘撤銷委託」可以與對手方數筆不同價格的委託撮合,直至無有效對手盤,而「最優五檔即時成交剩餘撤銷委託」只能與一定范圍內的對手方隊列成交。
A、「最優五檔即時成交剩餘撤銷委託」無需指定價格,如果交易主機集中申報簿的對手方隊列中存在有效申報,則按對手方申報隊列順序以對手方價格為成交價進行逐筆配對;
B、「最優五檔即時成交剩餘撤銷委託」只允許與有效競價范圍內對手方最優五個價位的申報隊列撮合成交;
C、若「最優五檔即時成交剩餘撤銷委託」成交後有剩餘的委託(包括部分成交、未有成交的情形),交易主機立即對剩餘部分作撤單處理。
6、(股票報價方式)全額成交或撤銷委託
是指無需指定委託價格,委託進入交易主機時能立即全部成交即予以撮合,否則委託全部撤銷的委託方式,該委託可以與對手方數筆不同價格的委託撮合成交。
A、「全額成交或撤銷委託」無需指定價格,如果當時交易主機集中申報簿的對手方隊列中存在有效申報,則按對手方申報隊列順序以對手方價格為成交價進行逐筆配對,直至「全額成交或撤銷委託」全部成交完畢為至;
B、「全額成交或撤銷委託」可以與數筆不同價格的對手方委託撮合,如果其無法一次性全部成交,交易主機對「全額成交或撤銷委託」作撤單處理。
Ⅵ 如何選擇股票的買入價和賣入價
按正常買應該選擇買一買入,但有時要按上下浮動速度而定,如上漲的快就要選擇賣一了。
Ⅶ 買賣股票時,買入和賣出價格怎麼確定
1、委託買賣股票時,委託的價格要在現價的基礎上有所變動。如果是買入股票的話,則委託的價格要比現價要高,才能使成交率提高,如果低了,很可能成交不了。同理,如果是賣出股票,委託賣出的價格要比現價低,這樣才能更容易成交。
2、委託買賣股票又稱為代理買賣股票,是專營經紀人或兼營自營與經紀的證券商接受股票投資者(委託人)買進或賣出股票的委託,依據買賣雙方各自提出的條件,代其買賣股票的交易活動。
Ⅷ 怎麼確定股票合適的買入價格
股票買入價格的設置如下:
1、傳統的限價買入法。
登陸股票網上交易系統,點擊左側「買入」,輸入「買入價格」(價格為您可接受的最高買入價,俗稱限價買入),依次填入股票代碼等信息,確定即可。
2、對方最優價格買入法。
意為當前賣五檔中對委託方最優的價格,即按照賣一價成交。點擊「市價買入」,報價方式一欄選擇「對方最優價格」,即可按照這種方式成交。
3、本方最優價格買入法。
意為當前買五檔中對委託方最優的價格,即按照買一價進行成交。點擊「市價買入」,報價方式一欄選擇「本方最優價格」,即可按照這種方式成交。
4、即時成交剩餘撤銷買入法。
意為委託時按照當前市場上個股的即時成交價格進行委託,不成交的委託單自動撤單。點擊「市價買入」,報價方式一欄選擇「即時成交剩餘撤銷」,即可按照這種方式成交。
5、五檔即成剩餘撤買入法(全稱為最優五檔剩餘價格撤銷)。
意為委託時按照最優方的5個委託價格由交易系統自主進行對比,有成交的價格立馬成交,不能成交的委託單,就自動撤單。點擊「市價買入」,報價方式一欄選擇「五檔即成剩餘撤」,即可按照這種方式成交。
Ⅸ 我是一名初學者,請問下股市中的股票交易價格,買價、賣價是怎樣定的
章 股市常識
(文章來源:股市馬經)
第六節 集合竟價與連續竟價
在上海證券交易所和深圳證券交易所,產生股票價格的方式有兩種,其一是在開盤時的集合竟價,另外就是開盤後的連續竟價。
6.1 集合竟價
集合竟價是將數筆委託報價或一時段內的全部委託報價集中在一起,根據不高於申買價和不低於申賣價的原則產生一個成交價格,且在這個價格下成交的股票數量最大,並將這個價格作為全部成交委託的交易價格。集合竟價的基本過程如下:
設股票G在開盤前分別有5筆買入委託和6筆賣出委託,根據價格優先的原則,按買入價格由高至低和賣出價格由低至高的順序將其分別排列如下:
序號 委託買入價 數量(手) 序號 委託賣出價 數量(手)
1 3.80 2 1 3.52 5
2 3.76 6 2 3.57 1
3 3.65 4 3 3.60 2
4 3.60 7 4 3.65 6
5 3.54 6 5 3.70 6
6 3.75 3
按不高於申買價和不低於申賣價的原則,首先可成交第一筆,即3.80元買入委託和3.52元的賣出委託,若要同時符合申買者和申賣者的意願,其成交價格必須是在3.52元與3.80元之間,但具體價格要視以後的成交情況而定。這對委託成交後其它的委託排序如下:
序號 委託買入價 數量(手) 序號 委託賣出價 數量(手)
1 1 3.52 3
2 3.76 6 2 3.57 1
3 3.65 4 3 3.60 2
4 3.60 7 4 3.65 6
5 3.54 6 5 3.70 6
6 3.75 3
在第一次成交中,由於賣出委託的數量多於買入委託,按交易規則,序號1的買入委託2手全部成交,序號1的賣出委託還剩餘3手。
第二筆成交情況:序號2的買入委託價格為不高於3.76元,數量為6手。在賣出委託中,序號1—3的委託的數量正好為6手,其價格意願也符合要求,正好成交,其成交價格在3.60元—3.76元的范圍內,成交數量為6手。應注意的是,第二筆成交價格的范圍是在第一筆成交價格的范圍之內,且區間要小一些。第二筆成交後剩下的委託情況為:
序號 委託 買入價數量(手) 序號 委託賣出價 數量(手)
3 3.65 4
4 3.60 7 4 3.65 6
5 3.54 6 5 3.70 6
6 3.75 3
第三筆成交情況:序號3的買入委託其價格要求不超過3.65元,而賣出委託序號4的委託價格符合要求,這樣序號3的買入委託與序號4的賣出委託就正好配對成交,其價格為3.65元,因賣出委託數量大於買入委託,故序號4的賣出委託僅只成交了4手。第三筆成交後的委託情況如下:
序號 委託買入價 數量(手) 序號 委託賣出價 數量(手)
4 3.60 7 4 3.65 2
5 3.54 6 5 3.70 6
6 3.75 3
完成以上三筆委託後,因最高買入價為3.60元,而最低賣出價為3.65,買入價與賣出價之間再沒有相交部分,所以這一次的集合竟價就已完成,最後一筆的成交價就為集合竟價的平均價格。剩下的其他委託將自動進入開盤後的連續竟價。
在以上過程中,通過一次次配對,成交的價格範圍逐漸縮小,而成交的數量逐漸增大,直到最後確定一個具體的成交價格,並使成交量達到最大。在最後一筆配對中,如果買入價和賣出價不相等,其成交價就取兩者的平均。
在這次的集合竟價中,三筆委託共成交了12手,成交價格為3.65元,按照規定,所有這次成交的委託無論是買入還是賣出,其成交價都定為3.65元,交易所發布的股票G的開盤價就為3.65元,成交量12手。
當股票的申買價低而申賣價高而導致沒有股票成交時,上海股市就將其開盤價空缺,將連續竟價後產生的第一筆價格作為開盤價。而深圳股市對此卻另有規定:
若最高申買價高於前一交易日的收盤價,就選取該價格為開盤價;若最低申賣價低於前一交易日的收盤價,就選取該價格為開盤價;若最低申買價不高於前一交易日的收盤價、最高申賣價不低於前一交易日的收盤價,則選取前一交易日的收盤價為今日的開盤價。
6.2 連續竟價
連續竟價的成交方式與集合竟價有很大的區別,它是在買入的最高價與賣出的最低價的委託中一對一對地成交,其成交價為申買與申賣的平均價。現仍以股票G為例,某一時刻委託報價的排序情況如下:
序號 委託買入價 數量(手) 序號 委託賣出價 數量(手)
1 3.80 2 1 3.52 5
2 3.76 6 2 3.57 1
3 3.65 4 3 3.60 2
4 3.60 7 4 3.65 6
5 3.54 6 5 3.70 6
6 3.75 3
委託買入的最高價為序號1的3.80元,賣出最低價為序車1的3.52元,這一對優先成交,其價格為兩者的平均(3.80+3.52)/2,故產生的價格為3.66元,成交數量只有2手。交易所發布的即時行情為:成交價3.66元,數量2手。這一筆成交後剩餘的委託報價排序情況如下:
序號 委託買入價 數量(手) 序號 委託賣出價 數量(手)
1 3.52 3
2 3.76 6 2 3.57 1
3 3.65 4 3 3.60 2
4 3.60 7 4 3.65 6
5 3.54 6 5 3.70 6
6 3.75 3
第二筆,序號1的賣出價為3.52元,序號2的買入價為3.76元,這一對可以成交,成交價格為兩者的平均值,價格為3.64元,數量為3手。該次成交後的委託情況為:
序號 委託買入價 數量(手) 序號 委託賣出價 數量(手)
2 3.76 3 2 3.57 1
3 3.65 4 3 3.60 2
4 3.60 7 4 3.65 6
5 3.54 6 5 3.70 6
6 3.75 3
第三筆,序號2的賣出委託與序號2的買入委託可以成交,成交均價為3.67元,成交量1手。成交後剩下的委託情況如下:
序號 委託買入價 數量(手) 序號 委託賣出價 數量(手)
2 3.76 2
3 3.65 4 3 3.60 2
4 3.60 7 4 3.65 6
5 3.54 6 5 3.70 6
6 3.75 3
以後的成交情況為:序號2的買入委託與序號3的賣出委託這一對成交,成交價為3.68元,成交量為2手;序號3的買入委託與序號4的賣出委託這一對成交,成交價為3.65元,成交量為4手。
由於集合竟價是將一段時間內所有的委託一同成交,其價格不易受個別報價的影響,且能反應絕大多數交易者的買賣意願,產生的價格比較公道和合理,且可以防止操縱股價的行為。深交所以前在股票交易中均採用集合竟價的方法產生價格,其優點是每一次價格的產生都基本不會受偶然因素影響,即使股民的申報價格偏離較大或錯報,其成交價一般也不會偏離前一成交價太大,所以集合竟價產生的價格變動比較平滑。而連續竟價因為是一對一撮合,產生的價格波動較大,股市行情的變化也容易大起大落,特別是當股民錯報委託價格時,交易系統會毫不留情地按照所報價格成交。目前滬深股市的交易系統均是在集合竟價產生開盤價後就進入連續竟價階段,所以股民對委託報價應十分地謹慎,以防止錯報及誤報。(文章來源:股市馬經 http://www.goomj.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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