證券交易所股票交易遵循的競價原則是
『壹』 股票集合競價優先原則
一,股票集合競價優先原則:
首先,在有效價格範圍內選取使所有有效委託產生最大成交量的價位。如有兩個以上這樣的價值,則依以下規則選取成交價位:高於選取價格的所有買方有效委託和低於選取價格的所有賣方有效委託能夠全部成交;與選取價格相同的買方或賣方至少有一方全部成交。如滿足以上條件的價值仍有多個,則上海證券交易所取其中間價為成交價,深圳證券交易所選取離上日收市價最近的價值為成交價。
其次,進行集中撮合處理。所有買方有效委託按委託限價由高到低的順序排列,限價相同者按照進入電腦交易主機的時間先後排列。所有賣方有效委託按照委託限價由低到高的順序排列,限價相同者也按照進入電腦交易主機的時間先後排列。依序逐筆將排在前面的買方委託與賣方委託配對成交。也就是說,按照價格優先、同等價格下時間優先的成交順序依次成交,直至成交條件不滿足為止,即所有買人委託的限價均低於賣出委託的限價。所有成交都以同一成交價成交。集合競價中未能成交的委託,自動進入連續競價。
『貳』 在我國的證券交易所競價交易中遵循客戶優先的原則。
在我國的證券交易所競價交易中遵循價格優先,時間優先。
1、參與證券買賣的各方當事人公開報價,其中所有買人的有效委託按照報價由高到低順序排列,報價相同的,按照委託的時間順序排列;
2、而所有賣出的有效委託,其報價按照由低到高的順序排列,報價相同的,也按照委託的先後時間順序排列;
3、依順序將排在前面的買人委託與賣出委託配對成交,即按"價格優先"原則對買方最高報價與賣方最低報價優先配對;
4、在同等出價條件下,按"時間優先"原則對順序在先的委託進行配對成交;
5、如果所有買人委託的報價均低於賣出委託的報價,則上述委託繼續排隊,等待新的委託報價,以此形成連續性的競價撮合成交的交易活動。
『叄』 股票交易過程中的競價原則是什麼
股票交易過程中的競價原則是股票集合定價由電腦交易處理系統對全部申報按照價格優先、時間優先的原則排序。
股票集合定價由電腦交易處理系統對全部申報按照價格優先、時間優先的原則排序,並在此基礎上,找出一個基準價格,使它同時能滿足以下條件:成交量最大。高於基準價格的買入申報和低於基準價格的賣出申報全部滿足(成交)。與基準價格相同的買賣雙方中有一方申報全部滿足(成交)。
(3)證券交易所股票交易遵循的競價原則是擴展閱讀:
當股票的申買價低而申賣價高而導致沒有股票成交時,上海股市就將其開盤價空缺,將連續竟價後產生的第一筆價格作為開盤價。而深圳股市對此卻另有規定:
若最高申買價高於前一交易日的收盤價,就選取該價格為開盤價;若最低申賣價低於前一交易日的收盤價,就選取該價格為開盤價;若最高申買價不高於前一交易日的收盤價、最低申賣價不低於前一交易日的收盤價,則選取前一交易日的收盤價為今日的開盤價。
欲要入市的投資者可根據前一天的收盤價和對當日股市的預測來輸入股票價格,而在這段時間里輸入計算機主機的所有價格都是平等的,不需要按照時間優先和價格優先的原則交易,而是按最大成交量的原則來定出股票的價位,這個價位就被稱為集合競價的價位,而這個過程就被稱為集合競價。
『肆』 股票的競價交易原則、方式和結果是什麼
你好,目前證券交易所一般採用兩種競價方式,即在每日開盤時採用集合競價方式,在日常交易中採用連續競價方式。集合競價交易所主機在每一營業日9:15-9:25期間進行,在此期間電腦自動撮合系統只貯存委託而不撮合。在9:25一瞬間,系統根據輸入的所有買賣盤而產生一開盤參考價,繼而將能夠成交的委託以此參考價為成交價全部撮合成交。這一處理過程稱為集合競價。
集合競價股票成交價格決定的原則:
a、 在有效價格範圍內選取使所有有效委託產生最大成交量的價位。
b、 高於決定價格的買進申報與低於決定股票價格的賣出申報須全部滿足;
c、 與決定價格相同的一方(買方或賣方)須全部成交。 如滿足以上條件的價位仍有多個,則可選取其中間價或離昨收盤價最近的價位。 連續競價 集合競價結束後,隨即進入連續競價,直至收市。連續競價階段的特點是,每一筆買賣委託輸入電腦自動撮合系統後,當即判斷並進行不同的處理,能成交者予以成交;不能成交者等待機會成交;部分成交者則讓剩餘部分繼續等待。
連續競價
1.連續競價時的申報方法為:無論買入或賣出,按現行規定,股票(含A、B股)、基金類證券在一個交易日內的交易價格相對上一交易日收市價格的漲跌幅度不得超過10%,ST股票的漲跌幅度不得超過5%。但新股在上市當日無此限制。國債連續競價的價位為在前一筆成交價的基礎上漲跌幅度不超過10%。
2.連續競價時,成交價格的決定原則為:
(1)最高買進申報與最低賣出申報價位相同;
(2)買入申報價格高於市場即時的最低賣出申報價格時,取即時揭示的最低賣出申報價位;賣出申報價格低於市場即時的最高買入申報價格時,取即時揭示的最高買入申報價位。
『伍』 證券場內交易遵循的競價原則是
時間優先、價格優先.
『陸』 股票交易的報價規則和競價機制有哪些
股票交易規則:
(1)交易時間:在規定的時間內開始和結束交易。
集合競價:上午9:15~9:25
連續競價:上午9:30~11:30,下午1:00~3:00
(2)交易單位:T+1交割制度:集合競價和連續競價方式
漲跌幅限制,其中ST股票和*ST股票為5%
交割方式,委託買賣的數量為一手或一手的整數倍
(3)報價方式:採用電腦報價方式:漲跌幅比例10%,接受市價申報和限價申報。
我國股市成交優先原則:
1.價格優先原則:
價格優先原則是指較高買進申報優先滿足於較低買進申報,較低賣出申報優先滿足於較高賣出申報;同價位申報,先申報者優先滿足。計算機終端申報競價和板牌競價時,除上述的的優先原則外,市價買賣優先滿足於限價買賣。
2、成交時間優先順序原則:
這一原則是指:在口頭唱報競價,按中介經紀人聽到的順序排列;在計算機終端申報競價時,按計算機主機接受的時間順序排列;在板牌競價時,按中介經紀人看到的順序排列。在無法區分先後時,由中介經紀人組織抽簽決定。
3、成交的決定原則:
這一原則是指:在口頭唱報競價時,最高買進申報與最低賣出申報的價位相同,即為成交。在計算機終端申報競價時,除前項規定外,如買(賣)方的申報價格高(低)於賣(買)方的申報價格,採用雙方申報價格的平均中間價位;如買賣雙方只有市價申報而無限價申報,採用當日最近一次成交價或當時顯示價格的價位。
這些可以慢慢去領悟,投資者進入股市之前最好對股市有些初步的了解。前期可用個牛股寶模擬炒股去看看,裡面有一些股票的基本知識資料值得學習,也可以通過裡面相關知識來建立自己的一套成熟的炒股知識經驗。希望可以幫助到您,祝投資愉快!
『柒』 證券交易所內證券交易的競價原則是什麼
價格優先,時間優先
『捌』 證券交易所內的證券交易按「時間優先、價格優先」原則競價成交。
這句話顯然是錯誤的.參與交易的都是客戶,到底該誰優先呀,在我國證券交易所競價交易中遵循的原則是:同一時間價格優先,同一價格,時間優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