馬雲到美國股票交易所
⑴ 馬雲為什麼跑到美國上市
主要有以下原因:
1、務在中國,管理層在中國,但是資金來源與注冊點都是境外。中國目前禁止外資控制信息企業,外資風投一般都會拒絕被投資企業在國內上市(事實上,被外資實際控制的互聯網企業不可能在國內上市,可變實體在中國證監會看來是非法的)。
2、從監管的角度看,中國對於上市企業的要求比較高,要求企業連續盈利。企業結構不會那麼復雜。阿里巴巴的控股結構牽扯很多子公司,相互控股。
3、從企業注冊的角度,中國目前是工商登記,而美國是商事登記,後者對於企業本身的要求很低。在上市環節,國內審批時間非常長。而2009年紐交所向納斯達克看齊之後,上市要求比國內低得多。作為全球最激進的交易所,納斯達克甚至允許雙重股權(阿里巴巴沒有在香港上市的重要原因之一就是港交所堅持同股同權)阿里巴巴管理層股份不是很多,但是表決權卻比一般股東還要大。主要是阿里巴巴合夥人制度(VIE結構,所謂VIE,是指通過一系列合同,將一個公司的經濟效益傳遞給第三方。日本軟銀集團和美國雅虎公司正是通過這種結構持有阿里巴巴實行有效的「多數所有權」。)
4、美國是巨大的融資市場,阿里巴巴認為其融資額217.6億美元,在中國很難實現。
5、牽扯到的稅務、審計和時間成本高昂。阿里巴巴集團之前為上市所做的准備,包括文件、期權等方面,都是按照境外規則設計。如果轉回境內,一是面臨大量稅收,二是需要按照境內的會計准則重新設計。「稅務、審計的成本都是非常驚人的,超出很多人的想像。
6、登陸A股也不利於阿里巴巴的國際化進程。
阿里巴巴這類龐然大物,最終還是國內的上市制度不適合他們的發展。或者說這類互聯網企業不適合中國的上市制度。
⑵ 馬雲在美國股票交易市場上的那張大笑很誇張很假,是不是成年人都是這樣的為了面子體面不得不裝一裝
他不一定是裝的,但在很多情況下,有些事情成年人還是得裝一裝虛與委蛇的。
⑶ 美國有幾個股票交易所
美國三大證券交易所
紐約證券交易所,NewYorkStockExchange,簡稱NYSE
2.全美證券交易所
3.納斯達克證券市場,NasdaqStockMarket
紐約證券交易所(NYSE)成立於1792年5月17日,是全球最有影響力的證券交易所.2006年6月,它和泛歐證券交易所合並,組成紐約泛歐證券交易所。截至2010年6月,在紐約泛歐證券交易所上市的中國概念股共有58家。
紐約證券交易所是實體交易所,交易都是面對面進行。無論何時您聽到「上市交易所」,指的都是紐約證券交易所。訂單操作是由提交交易的交易所成員和場內經紀人在特定位置(也被稱為交易現場)來完成的。採用簡單的拍賣法,以目前買方願意購買的最高價格,結合目前賣方願意出售的最低價格(被稱為出價和問價)進行。股票要麼是通過上次的售價,要麼是出價和詢價的價格來進行報價。
全美證券交易所(AMEX)是美國第二大的證券交易所,也有上百年的歷史。美國證交所的交易場所和交易方式大致都和紐約證交所相同,只不過在這里上市的公司多為中、小型企業,因此股票價格較低、交易量較小,流動性也較低。
它的上市條件比紐約交易所要低一些,許多傳統行業及國外公司在該交易所上市,但是在該交易所上市的近30家中國概念股行業分布十分廣泛。
美國證交所在1998年被納斯達克證券市場並購,不過目前這兩個證券市場仍然獨立營業。
納斯達克證券市場不同於紐約證交所與美國證交所,它是一個店頭市場﹝Over-the-Counter﹞。之所以叫做店頭市場,是因此它的交易方式不同於傳統的證交所,如前所述,證交所的交易方式是由經紀人在交易場內為客戶買賣股票,但是店頭市場的交易方式,是經由龐大的計算機系統來進行,投資人想要買賣店頭市場的股票,需要透過坐在櫃台後面的專業經紀人利用計算機來進行,故被稱為店頭市場。
納斯達克非常的年輕,於1971年誕生,在這里掛牌的公司多半是科技股,像:半導體巨人英特爾﹝Intel﹞、軟體巨擘微軟﹝Microsoft﹞、知名網站雅虎﹝Yahoo!﹞和蘋果計算機﹝AppleComputer﹞等等。科技股為當今的熱門股,因此納斯達克證券市場成交活絡,目前在美國證券市場上,每天超過一半的成交量是在這里完成交易的。
納斯達克(NASDAQ)屬於電子證券交易市場它採用券商代理交易制,納斯達克系統的經紀業務由造市商來執行。與NYSE的專家不同,造市商只控制他們自己的出價和問價,而不是控制某個股票的整個交易過程。某個股票可以有許多的造市商,都在同一時間交易。分為全國板和小板。面向的企業多是具有高成長潛力的大中型公司,而不只是科技股。現總數將近3000家,其中132家為中國概念股。
⑷ 你好 麻煩問您一下在美國OTC上市的公司的原始股封閉期是多長時間還有
給全球雲家人的一封信:
解破雲訊通騙局:
OTC英文全稱Over-the-CounterMarket,中文翻譯為櫃台交易市場,又稱場外交易市場。櫃台交易是指在證券交易所以外的市場所進行的股權交易。換言之,如在美國的OTC股票交易,就不是在美國三大證券交易所(紐約證券交易所、全美證券交易所、納斯達克證券市場)里交易的;和交易所市場完全不同,OTC沒有固定的場所,沒有規定的成員資格,沒有嚴格可控的規則制度,沒有規定的交易產品和限制,主要是交易對手通過私下協商進行的一對一的交易。OTC不是我們平常理解的股票交易,更不是在證券交易所正規上市的股票,交易全憑雙方信用,賣出全憑自有門路(可能血本無歸哦)。
證券交易所上市股票可以全市場流通,OTC只是內部交易、私下交易。就是要自己要找人認購,不能全市場自由交易。也就是說如果沒找到人買就是一張紙,這張紙不是美鈔、也不是人民幣,拿去買東西可是沒人要的啊,你認為他真有保障?我看懸! OTC大家拿到的是櫃台內部交易的票,都是限定兩年不能交易,也就是說不能兌現。看到的只是數字不是錢不說,有價證券都不一定是,但是很多人不明白原理就覺得很賺錢,真以為股票就是我以為的那樣。那隻是你以為!
馬雲到美國上市是去圈美國人的錢💸,拿了200億美金都是從銀行家,創投機構的資金。首先你要知道,馬雲的阿里巴巴是在美國第一大證券交易所——紐約證券交易所IPO的;其次馬雲融資來的錢是要付利息(股息、紅利)的。
今天雲訊通去買一個殼(還不是正規證券交易所里的「殼」)來解決大家手中的分數,忽悠中國人拿著鈔票去買不能自由交易、沒有股票賬號、不能兌現的場外交易的股票的行為如同賣國賊一樣!簡單來說「喪盡天良,專門欺騙善良的雲家人」!
⚒這是不可以被原諒的行為,如同欺詐、如同賣國賊,挖坑讓雲家人往裡跳。美國不是傻的,那麼多的貪官去美國避難,把錢都帶到美國結果一分也帶不回來,那些錢可以蓋多少希望小學,改善多少的基本設施,減少多少貧窮,幫助到多少山區的小孩?
⚒今天雲訊通所謂的上市收了多少錢拿去美國,美國不會讓你一分帶回來。最重要的還是,即便你得到的那張股票是真的,那一張並非自由流通的股票也就是一張紙,兩年後,你賣給誰?誰又會要你的?屆時大家欲哭無淚,悔之晚矣!
建議大家不要再投雲訊通會員/股東/董事,還有最新的騙術「希望小學」!不要貪、不要被忽悠分子忽悠了,尤其是「賴彩雙」!我只能說這么多了,你自己看著辦吧。希望不要等到那一天,你再說「早知今日…」那有什麼用呢?!
⑸ 如何查到馬雲的股票阿里巴巴在美國股市的實時股價是多少
實時股價
http://stock.finance.sina.com.cn/usstock/quotes/BABA.html
⑹ 馬雲的股票何時在紐約上市
阿里爸爸早就在紐約上市了,阿里巴巴集團在美國紐約證卷交易所正式上市,開盤股價為68美元,當日收盤價格是98美元,整體市值達到2314億美元
⑺ 圍繞馬雲赴美上市,股票上市有什麼利弊
(1)股票上市後, 上市公司就成為投資大眾地投資對象,因而容易吸收投資大眾地儲蓄資金 ,擴大了籌資地來源。
(2)股票上市後, 上市公司地股權就分散在千千萬萬個大小不一地投資者手中,這種股權分 散化能有效地避免公司被少數股東單獨支配地危險,賦予公司更大地經營自由度。
(3)股票交易所對上市公司股票行情及定期會計表冊地公告,起了一種廣告效果,有效地擴大 了上市公司地知名度,提高了上市公司地信譽。
(4)上市公司主權分散及資本大眾化地直接效果就是使股東人數大大增加,這些數量極大地股 東及其親朋好友自然會購買上市公司地產品,成為上市公司地顧客。
(5)可爭取更多地股東。 上市公司對此一般都非常重視,因為股票多就意味著消費者多,這 利於公共關系地改善和實現所有者地多樣化,對公司地廣告亦有強化作用。
(6)利於公司股票價格地確定。
(7)上市公司既可公開發行證券, 又可對原有股東增發新股,這樣,上市公司地資金來源就 很充分。
(8)為鼓勵資本市場地建立與資本積累地形成, 一般對上市公司進行減稅優待。
當然,並非所有地大公司都願意將其股票在交易所掛牌上市。美國就有許多這樣地大公司, 它們不是不能滿足交易所關於股票掛牌上市地條件,而是不願受證券交易委員會關於證券上市 地種種限制。例如,大多數股票交易所都規定,在所里掛牌地公司必須定期公布其財務狀況等 ,而有地公司正是因為這一原因而不在交易所掛牌了。
⑻ 馬雲的阿里巴巴在美國上市前要做那些准備
主要就是財務規范。一、前期准備
A. 你應何時開始准備?
你應從公司成立的第一天起就開始為上市做准備。股票和貨幣巿場的易變性要求你必須在短期內就行動。當你最終作出上巿決定時,你不會願意去解決那些本可以早就解決的問題。公開招股的時機來去非常之快,對特定行業的公司尤其如此。
1. 在你計劃上巿前就開始象上巿公司一樣運作。
a) 審計財務報告
包括經營管理部門對財務數據作出討論和分析。可以考慮提供季度報告,雖然非美國公司並不被要求這么做,但是巿場希望你這樣做,尤其當你希望在你的所有股東中美國股東占重要部分時。
b) 公司管理方式
例如構成董事會各委員會的獨立董事,如審計委員會、報酬委員會等。
公司管理方式必須在呈報文件中說明,在公司申請上巿時也會受到全國性證券交易所的審查,同時對許多投資人特別是大機構投資人來說也是一個考慮因素。
c) 業務計劃和預測 (3-5 年) -- 提出一個明確的戰略。
投資銀行在決定助你上巿之前會堅持要求該事項。
d) 股票期權計劃
如果能在初次公開招股前成功地建立股票期權計劃,你可以為你公司的關鍵人員提供定價遠低於初次公開招股價格的期權。
2. 在你希望上巿前盡可能早地組成工作團隊。
a) 董事會
外部董事很難在短期內找到。
需要向他們提供具有吸引力的貨幣/股票薪酬方案。
可能需要董事和職員的責任保險。
b) 律師
提前聘用你的美國證券律師將讓你有機會去發現是否可以與其良好合作。
在初次公開招股進程中律師擔任重要角色,因此,你一定要確信你有一個可以良好合作的律師。
如果因進行全球招股而需聘用其它國家的律師,你應盡可能聘用對美國證券披露要求至少有些熟悉的律師。
c) 會計師
應和會計師合作建立扎實的審計基礎。
會計師應熟悉美國 GAAP。雖然在多種公開文件中都可以使用母國會計准則,但你的會計師將必須在呈報文件中解釋母國會計准則與美國 GAAP 的區別並提出詳細的對帳表。
d) 投資銀行
見下文 G 項。
e) 管理人員
你將需要一些比以往技能更高的人員,特別是在首席財務官的層位上。
f) 審計師
審計師必須按美國 GAAS 及適用的證交會規則審計呈報給證交會的財務報告。
g) 存託人
如果你決定在交易所上巿美國存托憑證而不是股票,你將需要一個美國存託人對其提供"保薦"。
3. 如何知道你已准備妥當?
a) 追蹤你的競爭對手和同行業中的其它公司 ---- 登上他們的郵寄名單以獲得股東報告。
b) 與行業中數家主要投資銀行保持聯系 ---- 培養長期關系。
B. 為何要上巿?
1. 有利之處
a) 為公司增加資本/提高借貸基礎/增強國際資本流動。
b) 方便個人股東股份流通。
c) 有利於吸引和保留關鍵雇員----股份獎勵機制非常重要。
d) 聲望/可見性。
e) 為兼並其它公司提供了現金之外的貨幣(即股票)。
2. 不利因素
a) 披露敏感信息——進行初次公開招股之時及之後需不斷披露,可能包括主要客戶的名稱和交易量。
b) 有可能失去對公司的控制權。
c) 支出——費用和時間。
d) 為短期內(即在報告期限內)取得最大收入而作出財務決定的壓力。
e) 受股票巿場不良條件的不利影響。
你是否"成功"可能按非你能控制的因素來衡量。
f) 程序倒轉的難度和費用。
對少數股東的信託義務。
這已不再是"你的"公司。
C. 在美國上巿與在母國上市
1. 在美國上巿
a) 你應遵守證交會的披露要求,該披露要求可能比你所習慣的要求或你的母國的規定或股票交易所的規定更繁重。
b) 但是,對"外國"公司的披露要求的繁重程度要比對"美國國內"公司的要求輕些。
c) 為盡可能提高股票價格,承銷商可能堅持在管理方式及少數股東保護措施等你母國的法律並未明確要求的方面作出規定。
2. 在美國之外上巿
a) 你可以在最初規避證交會的披露要求。
b) 但是,未經注冊你不能向美國個人及機構出售你的股票,而注冊必將遵從披露要求。
c) 同樣,"外國"證券在證券交易所上巿,即使沒有公開招股,你也將承擔披露義務。
3. 在美國國內及國外同時上巿。
a) 由於必需遵守相沖突的法律以及,例如,在每個國家均進行路演的需要,同時在一個以上國家上巿是很困難的。
b) 在美國國內或國外作初次公開招股,然後在其它巿場作後繼招股可能更容易些。
D. 上巿的替代方式;非傳統的融資形式
1. 創業資本融資
2. 雇員融資
3. 債券
4. 低速增長戰略
5. 研究開發合夥
E. 上巿前應考慮的結構性問題
1. 股本結構
a) 一種還是兩種股票。
b) 公司章程中反收購的規定。
c) 清理股本結構——清除優先股、認股權證等。
2. 法律結構
a) 考慮公司所受管轄權的改變。
b) 檢查或有債務。
c) 檢查股票記錄是否符合發行手續。
d) 將相關公司合並為一。
請記住,這將需要額外的審計時間。
e) 保證主要合同均有約束力且為長期合同。
投資銀行和巿場不喜歡不確定性。
3. 公司清理
a) 更新董事會和股東大會記錄。
b) 將非正式的慣例成文化。
c) 清理內部交易,例如貸款、關聯交易合同、租賃、異常的"小帳"—— 招股說明書可能要求對此進行披露。
d) 考慮預先將主要文件譯成英文以加快登記程序。
4. 雇員持股計劃
保證這些計劃有足夠的股票並且具有足夠的靈活性以支持你在初次公開招股後的發展計劃。
5. 招股前兼並
可能需要審計被兼並公司的財務報告,這將極大地影響你的時間安排。
F. 程序性問題
"搶跑"——某些文件在呈報前不得公開;
"安靜期"——決定上巿後的一段時期內,公司促銷將受到限制。
G. 選擇投資銀行所需的信息
1. 投資銀行最近主承銷的初次公開招股的信息,包括:
a) 發行人名稱
b) 證券種類
c) 承銷規模
d) 承銷價差
e) 首次發行價
f) 開盤價
g) 首次上巿一周、一月、一年後的價格
h) 以百分比表示的股票出售明細表(即零售比例、機構購買比例以及美國/非美國購買比例)
i) 招股說明書
2. 行業經驗和背景
取得投資銀行中關注你所在行業的分析師的最近報告。
3. 擬訂的承銷安排的條款和條件,包括承銷價差
如果承銷商使用意向書應提供承銷安排的草案。
4. 關於招股規模和證券種類的推薦
初次發售與二次發售。
5. 對於將承辦你本次招股的負責人,找到曾由該人負責上巿的公司中可以證明該人能力的人
打電話給他們!
二、進行證券公開發行:注冊登記程序
A. 證券公開發行的時間表
注冊登記程序在"開球"會議後至少需 120 天。主要日期和步驟如下:
1. 選擇一家承銷商
2. 准備和提交注冊說明書(需 4-8 周或更長時間,取決於所需公司信息是否能取得)
3. 證交會審查程序(5-7 周)
4. 路演(2-3 周)
5. 定價
6. 成交(定價後 3 天;若根據巿場收盤價定價則為 4 天)
7. 上巿,如適用(定價後 3 天)。上巿申請一般包括提交注冊登記文件副本和某些其它信息。
B. 注冊說明書:目的和內容
1. 招股人使用注冊證明書以符合 1933 證券法的信息披露要求。
1933 證券法規定凡在美國向公眾發行的證券除被豁免者外必須注冊登記。注冊登記開始於向證交會呈報注冊說明書,注冊說明書呈報前不得發出任何出售要約。證交會宣布注冊說明書生效前,不得出售任何證券。
2. 注冊說明書的內容取決於適用的證交會報表
a) 注冊說明書的第一部分是招股說明書,是給予投資人的信息披露文件。證交會報表 F-1 表述了非美國公司進行初次公開招股所要求的內容。
· 風險因素
· 募集資金用途
· 攤薄
· 出售證券的持有人
· 發售計劃
· 對將被登記的證券的介紹
· 列名的專家和律師的利益
· 有關申請登記人的信息(包括對你公司業務、財產和訴訟的詳細介紹)
· 財務報告和經營管理部門對財務數據的討論和分析(經審計的兩年資產負債表、經審計的三年收入和現金流量表及證交會規定的五年主要的財務數據)。
b) 第二部分包括供公眾審閱的但未包括在給予投資人的招股說明書中的信息。第二部分包括對公司最近三年出售未注冊登記證券等情況的披露。第二部分也要求公司呈報各類證明文件,包括某些並非在正常業務過程中簽訂的合同。對於高度機密的合同可提出保密審查請求。
c) 第二部分要求提交的證明文件包括律師對於發行的證券的有效性的意見。該意見受當地(即非美國)法律管轄。非美國律師通常不出具正式書面的法律意見書。但是,當地律師應熟悉該意見書的要求並確信當地法律允許根據美國證券招股與承銷慣例出具意見。
d) 根據規則 430A,如果注冊說明書中的招股說明書省略了發行價和某些承銷信息,注冊說明書仍可被宣布生效,但被省略的信息應包括在一般於定價後 2 個營業日內向證交會呈報的最後稿的招股說明書中,或包括在注冊說明書的生效後的修訂文件中。
3. 招股說明書扮演雙重角色:銷售工具和免責憑證
a) 招股說明書必須"講述公司的故事"至令公司和承銷商滿意的程度。同時,招股說明書也應是保護公司及其董事、管理人員以及承銷商免於承擔潛在責任的"免責憑證"。
b) 注冊說明書一般通過全部招股人員會議起草。公司的美國律師一般主持這些由公司及其非美國律師、承銷商及其美國及非美國律師以及會計師多方參予的會議。這些會議的舉行是徵集和驗證公司信息的基礎。
c) 審計師的安慰函。
4. 目前對所有美國公司均實施電子呈報,但"外國私人招股人"通常以書面形式呈報。但是,一旦一個外國申請注冊登記人進行電子呈報,他將不能在隨後的文件呈報中使用書面形式。
C. 證交會官員的審查
1. 對信息披露的審查
證交會對注冊說明書進行審查以確定有關公司經營和發展的信息已經完全披露。證交會並不對公司或公司發行的證券進行評論。證交會對注冊說明書的批准並不構成其對該證券發售的推薦。
2. 證交會的審查官員
對注冊說明書進行審查的證交會代表包括:審查注冊說明書陳述部分的官員;審查財務報告的會計部門的代表;以及接受上述審查人員匯報的"部門主管"。部門的副主任具有最後決定權。
⑼ 美國有哪幾個股票交易市場
紐約股票交易所 ( New York Stock Exchange )、美國證券交易所( American Stock Exchange )、納斯達克證券交易所、櫃台交易市場、粉單。
1、紐約股票交易所
紐約證券交易所是上市公司總市值第一(2009年數據),IPO數量及市值第一(2009年數據),交易量第二(2008年數據)的交易所。
在2005年4月末,NYSE收購全電子證券交易所(Archipelago),成為一個盈利性機構。
有大約2,800間公司在此上市,全球市值15萬億美元。至2004年7月,三十間處於道瓊斯工業平均指數中的公司除了英特爾和微軟之外都在NYSE上市。
2018年12月,世界品牌實驗室發布《2018世界品牌500強》榜單,紐約證券交易所排名第372。
2、美國證券交易所
美國證券交易所(AMEX)過去曾是全美國第二大證券交易所,坐落於紐約的華爾街附近,現為美國第三大股票交易所。
美國證券交易所大致上的營業模式和紐約證券交易所一樣。但是不同的是,美國證券交易所是唯一一家能同時進行股票、期權和衍生產品交易的交易所,也是唯一一家關注於易被人忽略的中小市值公司並為其提供一系列服務來增加其關注度的交易所。
美交所通過和中小型上市公司形成戰略合作夥伴關系來幫助其提升公司管理層和股東的價值,並保證所有的上市公司都有一個公平及有序的市場交易環境。
3、納斯達克證券交易所
全稱為美國全國證券交易商協會自動報價表(National Association of Securities Dealers Automated Quotations),是美國的一個電子證券交易機構,是由納斯達克股票市場公司所擁有與操作的。
NASDAQ是全國證券業協會行情自動傳報系統的縮寫,創立於1971年,迄今已成為世界最大的股票市場之一。
2018年12月,世界品牌實驗室編制的《2018世界品牌500強》揭曉,納斯達克排名第176。
(9)馬雲到美國股票交易所擴展閱讀:
美國股票市場的基本特點為:
1、規模大、市場成熟、運作規范、股價穩定。經過數百年的市場規范運作,呈現出一種成熟市場的特徵。主要表現在股價水平與股價波動方面。
2、證券市場管理嚴格、規范。美國證券市場的管理為注冊制,其證券業的法規管制十分嚴格,聯邦和州立法機關頒布了各種法規來管制這一領域的經濟活動。
3、美國允許外國股份公司在美國證券市場發行股票並進行交易。在美國證券交易管理委員會下面設有專門負責外國發行人證券發行的「國際公司融資科」。
一般說來,外國公司的股份可以以下列3種方式在美國持有並進行交易:第一,外國公司在其本國所發行的股票;第二,外國公司向美國市場特別發行的股票;第三,美國存股證(ADR)。
4、美國有眾多的交易所。其中屬全國性證交所的有紐約證交所和美國證券交易所(AMEX)。;
地區性證交所有10多家,如波士頓證交所、辛辛那提證交所、中西部證交所、太平洋證交所、費城證交所、山間證交所和斯波克納證交所等。紐約證交所是全國最大的證交所,其交易量佔全部證交所交易總量的70%一80%。
5、美國發達的場外交易。美國場外交易由全美證券交易商協會管理,該協會有3000個證券交易商,500個證券經紀人和很多投資銀行家。
1971年為提高場外交易的效率,美國建立了全美證券交易商協會自動報價系統(NASDAQ),目前是僅次於紐約證交所和日本東京證交所的世界第三個重要的證券交易系統。
6、美國的股價指數。在美國,股票價格指數很多,主要有:道·瓊斯股價平均數,標准一普爾500種股價指數、美國證券交易所股價指數和全美證券交易商協會自動報價系統股價指數。
納斯達克的特點是收集和發布場外交易非上市股票的證券商報價。它現已成為全球最大的證券交易市場。目前的上市公司有5200多家。
納斯達克又是全世界第一個採用電子交易的股市,它在55個國家和地區設有26萬多個計算機銷售終端。
納斯達克指數是反映納斯達克證券市場行情變化的股票價格平均指數,基期為1971年2月8日,基值為lOO。納斯達克的上市公司涵蓋所有新技術行業,包括軟體和計算機、電信、生物技術、零售和批發貿易等。
美國證券交易所股價指數是用於衡量在美國證交所上市的所有普通股、美國存股證和認股憑證總市價的變動情況。
參考資料來源:網路-美國股票市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