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球股票交易所得稅
⑴ 國外股票收益所得稅
1.如果是個人,適用稅目為個人所得稅利息、股息、紅利所得,適用稅率為20%
2.如果是企業,適用稅目為企業所得稅,適用稅率為25%,無營業稅。
個人意見,僅供參考
⑵ 股票所得稅稅率是什麼啊
股息和紅利的分配受國家稅收政策的影響。上市公司的股東不論是自然人還是法人都要依法承擔納稅義務,如我國就有明確規定,持股人必須交納股票收益所得稅(股息紅利),其比例是根據股票的面額,超過一年期定期儲蓄存款利率的部分要交納20%的所得稅。
⑶ 股票賣出真的交所得稅嗎
主要是原始股也就是一級市場,交易所會自動扣除印花稅、個稅後再給你的。這樣股票一般是公司上市時分配的股票。如果是在二級市場上交易的股票,暫時只收印花稅。
⑷ crs後 外國人在中國繳境外股票所得稅嗎
隨著中國加入多國聯合加強稅收征管的CRS(統一報告標准)機制,按照計劃,中國將於2018年9月啟動與其他參與方的金融賬戶涉稅信息交換。中國與其他司法管轄區開展金融賬戶涉稅信息交換後,對於通過全球金融賬戶信息交換所獲取的納稅人涉稅信息。
非居民企業在中國境內設立機構、場所的,應當就其所設機構、場所取得的來源於中國境內的所得,以及發生在中國境外但與其所設機構、場所有實際聯系的所得,繳納企業所得稅。

(4)全球股票交易所得稅擴展閱讀:
主要特點:
第一:通常以純所得為征稅對象。
第二:通常以經過計算得出的應納稅所得額為計稅依據。
第三:納稅人和實際負擔人通常是一致的,因而可以直接調節納稅人的收入。特別是在採用累進稅率的情況下,所得稅在調節個人收入差距方面具有較明顯的作用。對企業徵收所得稅,還可以發揮貫徹國家特定政策,調節經濟的杠桿作用。
第四:應納稅稅額的計算涉及納稅人的成本、費用的各個方面,有利於加強稅務監督,促使納稅人建立、健全財務會計制度和改善經營管理。
在新中國成立以後的很長一段時間里,所得稅收入在中國稅收收入中的比重很小,所得稅的作用微乎其微,這種狀況直到改革開放,特別是20世紀80年代中期國營企業"利改稅"和工商稅制改革以後才得以改變。
⑸ 投資美國股市的收入如何納稅
1、如果是中國居民購買美股,按照有關規定,應當主管地稅機關如實申報自己的境外收入。目前來看,股息、紅利的個人所得稅稅率是20%,按年徵收。同時,准予在應納稅額中扣除已在境外繳納的個人所得稅稅額。但扣除額不得超過該納稅義務人境外所得依照中國個人所得稅法規定計算的應納稅額。若是中國的居民企業在美國股市有投資收入的話,應當於第二年初匯算清繳時合並到境內收入里如實申報、納稅,目前法定稅率是25%。同樣,准予在應納稅額中扣除已在境外繳納的企業所得稅稅額。但扣除額不得超過該納稅義務人境外所得依照中國企業所得稅法規定計算的應納稅額。
2、一般談及的美國股市包含紐約證券交易所(New York Stock Exchange) 及納斯達克證券市場 (Nasdaq Stock Market) 上市的股票 。美國主要的股票交易市場: 紐約證券交易所 NYSE,納斯達克證券市場NASDAQ,美國證券交易所AMEX,店頭市場Over-the-Counter.
⑹ 證券交易稅制的思考
相關範文:
我國證券交易稅制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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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現行證券交易稅制的評價
(一)經濟效應
1、聚集稅收收入
證券交易印花稅是我國證券市場的主體稅種,曾是我國稅收收入中最強勁的增長點。1999年和2000年,我國稅收增長大體呈現「兩稅」(增值稅和消費稅)、三項所得稅(內資企業所得稅、外資企業所得稅和個人所得稅)及海關代征進口稅和證券交易印花稅「三分天下」的格局。據統計,在1991-2000年的10年間,滬深股市提供的證券交易印花稅總額達1461.58億元,年均遞增210.39%。此外,證券交易印花稅占稅收總額的比重也由1992年的0.13%提高到2000年的3.78%,已成為國家財政收入的一個重要源泉。
2、調控證券市場
證券交易稅制的積極作用在於能夠適度調控證券市場,這在實施差別化的稅收政策情況下,作用更為明顯。從國際經驗來看,在證券交易行為中,部分國家僅對賣方徵收印花稅或交易稅,而對買方免徵,這在一定程度上可以起到鼓勵投資者買進證券的作用;同時,部分國家按證券持有期限的不同,採取差別化稅率,對持有期限較長的投資者課征稅率較低的資本利得稅,而對持有期限較短的投資者課征稅率較高的資本利得稅,這在一定程度上可以推動長期持股與理性投資的發展;另外,當證券市場處於低迷時,通過適當降低稅率可以活躍市場交易,而當市場的非理性行為驟增時,適度提高稅率又可以抑止過度投機,從而起到穩定市場的作用。因為,作為理性的投資者,趨利避害的本性促使他們相應改變自己的投資行為,以求得最大收益,而其結果是使得證券市場過度
投機受到抑制,從而減輕了證券市場的非正常波動。
3、過高的稅率會抑制證券市場的發展
首先,征稅其實是證券市場的一種資金凈流出,因此過高稅率會在證券市場中產生一個巨大的資金漏斗,影響證券市場的良性發展。其次,征稅提高了資金的交易成本,導致資金回報率下降,特別是當稅率過高時,會在一定程度上抑制投資者的交易行為,進而影響一級市場的發行,影響到整個國民經濟與證券市場的發展。境外部分證券市場在發展過程中就曾出現過這樣的問題,如法國與德國,高企的證券交易稅使證券市場發展緩慢,企業籌資困難。於是從1983年開始,法國頒布了一系列法案來推動證券市場的發展,其首要措施就是對證券投資實行優惠稅收;德國也於80年代取消了證券交易稅。這些措施使兩國證券市場的投資者與上市公司迅速增加,法蘭克福證券交易所與巴黎證券交易所的國際競爭力也得以迅速提高。第三,過高的稅率會影響證券市場的國際競爭力。
因此近期各國均在採取措施,實質性地下降證券交易成本,如新加坡從2000年6月30日起取消原徵收的0.2%的證券交易印花稅,政府預計因此會少收稅約7000萬新加坡元,相當於4100萬美元;香港也擬將證券交易印花稅由0.25%下調至0.225%,下調10%。當然這一系列的下調並不一定因為稅率過高引起的,但稅收的比較優勢會影響全球的資金流向。因此完全中性的稅收是不存在的,過高稅率必然會抑制證券市場的發展。
(二)我國現行證券交易稅制中存在的主要問題
1、證券交易稅制亟待系統化
我國目前尚無完整系統的證券稅制,且制定過程中體現出的權宜性較為明顯。以證券交易印花稅為例,為抑制證券市場發展初期的股票投資熱,曾提高股票交易印花稅,增幅達60%以上;後期在市場趨弱的情況下又下調印花稅稅率,降幅也達20%,波動較大。而且,從今年的2月19日起B股市場對境內居民開放,境內投資者均可參與A、B股市場,兩市場的交易規則已基本一致,但目前我國A股市場的證券交易印花稅稅率為4‰,而B股市場卻為3‰。
2、證券交易印花稅的課征法律依據不嚴謹
目前對證券交易印花稅聲討較多,認為印花稅是對憑證加貼印花而繳納稅款的,而現行隨著證券交易系統技術水平的提高,證券交易已實現了無紙化、電子化,證券交易時既無實物憑證,也無印花稅票,證券交易印花稅實際上成了一種交易行為稅,與印花稅的本來含義不符,理論依據不充分,法律上也不夠嚴謹。
目前證券交易印花稅實際上已與證券交易所得稅(或稱資本利得稅)混用。由於資本利得稅計算復雜,在我國目前的可操作性較差,因此暫未課征,但高稅率的證券交易印花稅事實上是行為稅和所得稅兩種稅的綜合,其稅賦的課征依據也不嚴謹。
3、重復課稅嚴重
按現行稅賦制度,股票投資所分得的股息、紅利,需列入企業應稅收入總額中,按33%的稅率繳納企業所得稅(一些其他國家或地區在企業稅賦中對股票投資所分得的股息、紅利會有一定的抵扣,目前在國內暫不存在)。因此,假定某上市公司的利潤總額為1000萬,企業利潤全部用於分配股息或紅利,則:
可供分配利潤為1000×(1-33%)=670萬元,其中企業所得稅330萬;
企業投資者所獲股息為670×(1-20%)=536萬,其中個人所得稅134萬(註:目前對國有股、法人股等非流通股股東不征此稅;若企業或機構投資於流通股時,理論上也不征此稅,但實務操作中大部分上市公司在對該類股東發放股息前均已扣除此稅);
企業投資者的稅後利潤536×(1-33%)=359.12萬元,其中企業所得稅176.88萬元。
由此可見,上市公司所創造的1000萬元稅前利潤所得,能到企業股東手中的利潤只有359.12萬元,其中有641.88萬元成為了所得稅與利息稅,占利潤總額的64.19%(法人投資於非流通股時,共計交所得稅551.1萬元,占利潤總額的55.1%)。因此,我們有理由認為,這種重復課稅帶來的稅賦過重。
對自然人投資者,由於在分得股息或紅利時只徵收20%的個人所得稅,因此上市公司所創造1000萬元所得稅前利潤時,自然人投資者能分享的利潤為536萬元,其中有467萬元成為了所得稅與利息稅,占上市公司利潤總額的46.7%,因此稅賦相對要輕一些。
總體而言,股息與紅利均是在企業所得稅後分配,再徵收利息稅與所得稅應屬重復征稅。
4、稅、費比例不協調,印花稅稅率過高
目前我國證券交易的最主要成本是證券交易印花稅與傭金,兩者的比率分別為0.4%與0.35%,再加上對交易行為雙邊徵收,投資者每次交易的費用實際達到了1.5%,在全球證券市場中,這一比例僅低於丹麥。從全球來看,為提高證券市場的國際競爭力,各國均在大力下調證券交易所涉稅賦,免徵或減征證券交易印花稅或證券交易稅,並對資本利得稅按持股期限予以分別對待,以鼓勵長期投資。但在新興的中國證券市場中,稅是構成交易成本的核心,佔了交易成本53%的比重(若考慮目前普遍存在的3-5折的傭金暗折,則證券交易印花稅佔到了投資者交易成本的62.02%-69.57%)。證券交易稅收負擔偏重可見一斑。
表三&nb
sp;部分證券市場股票交易稅收比較
國家或地區 交易環節征稅 備注
香港 0.25% 對雙方徵收
澳大利亞 0.15% 對雙方徵收
台灣 0.6% 對賣方徵收
泰國 0.1% 對賣方徵收
日本 0.01%-0.3% 按交易品種,對賣方徵收
荷蘭 0.12% 對雙方徵收
瑞典 0.5% 對半年內交易量超50萬法郎者徵收
新加坡 免徵印花稅 原征0.2%,2000/6/30起取消
德國 免 原僅徵收證券交易稅
上海、深圳 0.4% 對雙方徵收
5、對紅股征稅存在一定的不合理性
紅股是上市公司以稅後利潤的一部分向股東分配的股票紅利,也是股東的再投資行為。在目前我國證券市場對資金十分渴求的情況下,對投資採取了一種實質性的鼓勵政策,如參與新股發行的投資者可以享受稅費減免;而且,就目前全球證券市場來看,從鼓勵投資的角度出發,大都不將紅股視為股東的應稅所得,而准予免稅。但我國目前對投資者送紅股卻要課征20%的個人所得稅。
另外,上市公司送紅股時,採取的除權原則是總市值不變,沒有考慮稅率對除權的影響,因此對紅股征稅將導致股東利益實質性受損;同時,即使除權時考慮紅股征稅因素,但投資者持股的總市值是否增長,完全由市場因素來決定,對基於不確定所得基礎上徵收的個人所得稅,似乎不盡合理。
其他資料:
http://www.lwwzx.com/Freepaper/439.htm
僅供參考,請自借鑒
希望對您有幫助
⑺ 求高手指教,美國股票交易的資本利得稅是多少。
資本利得在稅收上是指資本商品,如股票、債券、房產、土地或土地使用權等,在出售或交易時發生收入大於支出而取得的收益,即資產增值。資本利得稅是對資本利得所征的稅。簡單而言就是對投資者證券買賣所獲取的價差收益(資本利得)征稅。
資本利得作為一種所得,仍然屬於所得稅的征稅范疇,是公司、個人所得稅應稅所得的組成部分。
在對資本利得是否征稅,以及如何征稅問題上也就形成了不同的處理方式,大致可概括為以下三種:
1 、視同普通所得征稅。
2 、徵收資本利得稅。
3 、對資本利得免稅。

(7)全球股票交易所得稅擴展閱讀:
被豁免資本利得稅的情況包括:
當出售一份房產時,如果該房產是出售者在出售前5年中的2年的主要居所,出售者可獲得250,000美元(對單身)或500,000美元(對夫婦)的資本利得稅豁免份額。
資本利得計算的是凈值,即投資收益減去投資損失。所以,當每年年終繳稅前,美國會出現這樣一個趨勢,很多投資者會將他們正處於虧損狀態的資產出售。對於個人來說,如果投資損失超過了投資收益,凈損失可以被利用在一般所得稅的減免中。
每年每個個人可以申報3,000美元的凈投資損失,用來減免一般所得稅。剩餘的投資損失還可以歸入下一年繼續用來計算下一年的資本利得凈值。企業還被允許將本年度的投資凈損失抵消上一年度投資收益,從而獲得一定的退稅。
⑻ 一支股票的交易手續費是多少所得稅怎麼扣
手續費是你的成交金額*傭金費率,買賣都收。賣出時還要收印花稅,成交金額*0.001
買賣上海的股票還有收過戶費,每一千股收一塊錢,不足1千股也收一塊錢。
其他可能還有委託費,每筆委託不超過5塊錢。
個人買賣股票的話目前可以不用去理什麼所得稅,不收的。
⑼ 到國內還要交所得稅嗎如果在國外投資股票,並已在
你這收入是否要納稅首先要看你是否屬於我國的居民,也就是在國內有住所並居住時間超過180天或沒有住所並居住時間超過一年的,如果是居民就需要納稅,不是就不需要。
其次是看取得這收入的所在國家的稅率如何,如果稅率比我們國內低,那需要補比我們國內低的部分,比如國內稅率是20%,國外是18%,那就要補2%,如果國外稅率比我們國內高的,那就不需要交。
這個就是稅收抵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