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交易所得稅在哪裡交納
A. 企業買賣股票是否要收企業所得稅
企業買賣股票是不需要繳納企業所得稅的。
根據《關於企業所得稅若干優惠政策的通知》第二條 關於鼓勵證券投資基金發展的優惠政策
(一)對證券投資基金從證券市場中取得的收入,包括買賣股票、債券的差價收入,股權的股息、紅利收入,債券的利息收入及其他收入,暫不徵收企業所得稅。
(二)對投資者從證券投資基金分配中取得的收入,暫不徵收企業所得稅。
(三)對證券投資基金管理人運用基金買賣股票、債券的差價收入,暫不徵收企業所得稅。

(1)股票交易所得稅在哪裡交納擴展閱讀:
《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所得稅法》第二十二條 企業的應納稅所得額乘以適用稅率,減除依照本法關於稅收優惠的規定減免和抵免的稅額後的余額,為應納稅額。
第二十三條 企業取得的下列所得已在境外繳納的所得稅稅額,可以從其當期應納稅額中抵免,抵免限額為該項所得依照本法規定計算的應納稅額;超過抵免限額的部分,可以在以後五個年度內,用每年度抵免限額抵免當年應抵稅額後的余額進行抵補:
(一)居民企業來源於中國境外的應稅所得;
(二)非居民企業在中國境內設立機構、場所,取得發生在中國境外但與該機構、場所有實際聯系的應稅所得。
B. 買賣股票要交什麼稅
目前來說國家在股票市場中徵收的稅主要有三種:
證券交易印花稅
股息紅利所得稅
股票轉讓所得稅(暫停徵收)
其中證券交易印花稅屬於投資者最熟悉的稅種,當投資者賣出股票時,清算的時候會自動扣款,目前徵收方式是賣出總額的0.1%。一般來說我們會把這個計入交易成本,屬於完全不會影響投資決策的因素。
第二種股息紅利所得稅比較麻煩,由於目前徵收規則和實際持股天數有關,所以事前只能估算大概的金額,可能會和實際徵收情況有出入。目前股息紅利所得稅主要是根據財稅[2015]101號以及財稅[2012]85號這兩個文件進行徵收。
對於境內投資者來說,有的時候股息紅利所得稅還是會影響操作的,稅務成本比較高的主要是下面兩種:
現金紅利特別高的,一般來說超過5%就應當重點關注了;
送股,因為送股的時候會按照股票的面值,每股1元,來計算應稅額。所以對於所有股價低於20元的股票來說,都應該重點關住。
以上就是目前股票投資中需要考慮的稅賦因素,基本上千萬左右規模,一年下來稅大概能控制在萬元的級別,也就是不足資產總額的千分之幾的水平。當然,如果換手率特別高或者持股特殊的話,遠高於這個水平也是很常見的。
C. 公司買賣股票如何交稅
1、根據《關於全面推開營業稅改徵增值稅試點的通知》(財稅〔2016〕36號)附件2的規定,應按金融服務中的金融商品轉讓繳納增值稅。一般納稅人適用6%稅率,小規模納稅人適用3%的徵收率。金融商品轉讓,按照賣出價扣除買入價後的余額為銷售額。
轉讓金融商品出現的正負差,按盈虧相抵後的余額為銷售額。若相抵後出現負差,可結轉下一納稅期與下期轉讓金融商品銷售額相抵,但年末時仍出現負差的,不得轉入下一個會計年度。
金融商品的買入價,可以選擇按照加權平均法或者移動加權平均法進行核算,選擇後36個月內不得變更。金融商品轉讓,不得開具增值稅專用發票。
2、公司賬戶買賣股票的收益需要交納的稅如下:
1、營業稅:按照相關稅收政策規定,股票買賣業務的營業額為股票賣出原價(不扣除任何費用和稅金)減去買入原價(不包括各種費用和稅金)的差價收入,適用5%的稅率。
2、企業所得稅:根據企業所得法及其實施條例的規定,企業的收入總額為以貨幣形式和非貨幣形式從各種來源取得的收入,包括轉讓財產(股權、債權等)收入,股息、紅利等權益性投資收益,利息收入等。企業對外投資期間,投資資產的成本計算應納稅所得額時不得扣除。
3、印花稅:財稅明電〔2008〕2號規定,經國務院批准,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決定從2008年9月19日起,調整證券(股票)交易印花稅徵收方式,將現行的對買賣、繼承、贈與所書立的A股、B股股權轉讓書據按千分之一的稅率對雙方當事人徵收證券(股票)交易印花稅,調整為單邊征稅,
即對買賣、繼承、贈與所書立的A股、B股股權轉讓書據的出讓方按千分之一的稅率徵收證券(股票)交易印花稅,對受讓方不再征稅。

(3)股票交易所得稅在哪裡交納擴展閱讀:
股票交易過程中要收取一些稅費,很多人不了解具體有哪些費用,簡單的說,交易過程中的稅費包括傭金、過戶費以及印花稅。其中傭金中還包含著經手費和證管費(深交所稱監管費)。
《營業稅稅目注釋(試行稿)》(國稅發[1993]149號)第八、九條對此作出了明確規定:「以不動產(無形資產)投資入股,參與接受投資方利潤分配、共同承擔投資風險的行為,不征營業稅。但轉讓該項股權,應按本稅目征稅」。
企業股權投資轉讓所得應並入企業的應納稅所得,依法繳納企業所得稅。企業股權投資轉讓所得或損失是指企業因收回、轉讓或清算處置股權投資的收入減除股權投資成本後的余額。
根據個人所得稅法規的有關規定,個人轉讓股權應按「財產轉讓所得」項目依20%的稅率計算繳納個人所得稅。財產轉讓所得,以轉讓財產的收入額減除財產原值和(合理費用)後的余額為應納稅所得額。
非上市公司不以股票形式發生的企業股權轉讓行為,屬於財產所有權轉讓行為,按照產權轉移書據繳納印花稅。印花稅稅目稅率表第十一項規定,產權轉移書據應按所載金額的萬分之五貼花。國稅發[1991]155號第十條進一步明確,
「財產所有權轉移書據的征稅范圍是:經政府管理機關登記注冊的動產、不動產的所有權轉移所立的書據,以及企業股權轉讓所立的書據。」這里的企業股權轉讓所立的書據,是指未上市公司股權轉讓所書立的書據,不包括上市公司的股票轉讓所書立的書據。
D. 炒股的收入要交稅的嗎
不用交
根據《個人所得稅法》,股票交易所得屬於財產轉讓所得,所以不用交稅。
根據《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關於個人所得稅若干政策問題的通知》,境內上市公司股票轉讓所得不繳納個人所得稅(境外需要繳納)
綜上所述,所以如果你是在國內的股市炒股的收益,是免個人所得稅的。

(4)股票交易所得稅在哪裡交納擴展閱讀
《中華人民共和國個人所得稅法》是中國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批準的中國國家法律文件。
內容全文
第一條在中國境內有住所,或者無住所而一個納稅年度內在中國境內居住累計滿一百八十三天的個人,為居民個人。居民個人從中國境內和境外取得的所得,依照本法規定繳納個人所得稅。
在中國境內無住所又不居住,或者無住所而一個納稅年度內在中國境內居住累計不滿一百八十三天的個人,為非居民個人。非居民個人從中國境內取得的所得,依照本法規定繳納個人所得稅。
納稅年度,自公歷一月一日起至十二月三十一日止。
第二條下列各項個人所得,應當繳納個人所得稅:
(一)工資、薪金所得;
(二)勞務報酬所得;
(三)稿酬所得;
(四)特許權使用費所得;
(五)經營所得;
(六)利息、股息、紅利所得;
(七)財產租賃所得;
(八)財產轉讓所得;
(九)偶然所得。
居民個人取得前款第一項至第四項所得(以下稱綜合所得),按納稅年度合並計算個人所得稅;非居民個人取得前款第一項至第四項所得,按月或者按次分項計算個人所得稅。納稅人取得前款第五項至第九項所得,依照本法規定分別計算個人所得稅。
第三條個人所得稅的稅率:
(一)綜合所得,適用百分之三至百分之四十五的超額累進稅率(稅率表附後);
(二)經營所得,適用百分之五至百分之三十五的超額累進稅率(稅率表附後);
(三)利息、股息、紅利所得,財產租賃所得,財產轉讓所得和偶然所得,適用比例稅率,稅率為百分之二十。
第四條下列各項個人所得,免徵個人所得稅:
(一)省級人民政府、國務院部委和中國人民解放軍軍以上單位,以及外國組織、國際組織頒發的科學、教育、技術、文化、衛生、體育、環境保護等方面的獎金;
(二)國債和國家發行的金融債券利息;
(三)按照國家統一規定發給的補貼、津貼;
(四)福利費、撫恤金、救濟金;
(五)保險賠款;
(六)軍人的轉業費、復員費、退役金;
(七)按照國家統一規定發給幹部、職工的安家費、退職費、基本養老金或者退休費、離休費、離休生活補助費;
(八)依照有關法律規定應予免稅的各國駐華使館、領事館的外交代表、領事官員和其他人員的所得;
(九)中國政府參加的國際公約、簽訂的協議中規定免稅的所得;
(十)國務院規定的其他免稅所得。
前款第十項免稅規定,由國務院報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備案。
第五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減征個人所得稅,具體幅度和期限,由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規定,並報同級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備案:
(一)殘疾、孤老人員和烈屬的所得;
(二)因自然災害遭受重大損失的。
國務院可以規定其他減稅情形,報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備案。
第六條應納稅所得額的計算:
(一)居民個人的綜合所得,以每一納稅年度的收入額減除費用六萬元以及專項扣除、專項附加扣除和依法確定的其他扣除後的余額,為應納稅所得額。
(二)非居民個人的工資、薪金所得,以每月收入額減除費用五千元後的余額為應納稅所得額;勞務報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許權使用費所得,以每次收入額為應納稅所得額。
(三)經營所得,以每一納稅年度的收入總額減除成本、費用以及損失後的余額,為應納稅所得額。
(四)財產租賃所得,每次收入不超過四千元的,減除費用八百元;四千元以上的,減除百分之二十的費用,其餘額為應納稅所得額。
(五)財產轉讓所得,以轉讓財產的收入額減除財產原值和合理費用後的余額,為應納稅所得額。
(六)利息、股息、紅利所得和偶然所得,以每次收入額為應納稅所得額。
勞務報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許權使用費所得以收入減除百分之二十的費用後的余額為收入額。稿酬所得的收入額減按百分之七十計算。
個人將其所得對教育、扶貧、濟困等公益慈善事業進行捐贈,捐贈額未超過納稅人申報的應納稅所得額百分之三十的部分,可以從其應納稅所得額中扣除;國務院規定對公益慈善事業捐贈實行全額稅前扣除的,從其規定。
本條第一款第一項規定的專項扣除,包括居民個人按照國家規定的范圍和標准繳納的基本養老保險、基本醫療保險、失業保險等社會保險費和住房公積金等;專項附加扣除,包括子女教育、繼續教育、大病醫療、住房貸款利息或者住房租金、贍養老人等支出,具體范圍、標准和實施步驟由國務院確定,並報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備案。
第七條居民個人從中國境外取得的所得,可以從其應納稅額中抵免已在境外繳納的個人所得稅稅額,但抵免額不得超過該納稅人境外所得依照本法規定計算的應納稅額。
第八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稅務機關有權按照合理方法進行納稅調整:
(一)個人與其關聯方之間的業務往來不符合獨立交易原則而減少本人或者其關聯方應納稅額,且無正當理由;
(二)居民個人控制的,或者居民個人和居民企業共同控制的設立在實際稅負明顯偏低的國家(地區)的企業,無合理經營需要,對應當歸屬於居民個人的利潤不作分配或者減少分配;
(三)個人實施其他不具有合理商業目的的安排而獲取不當稅收利益。
稅務機關依照前款規定作出納稅調整,需要補征稅款的,應當補征稅款,並依法加收利息。
第九條個人所得稅以所得人為納稅人,以支付所得的單位或者個人為扣繳義務人。
納稅人有中國公民身份號碼的,以中國公民身份號碼為納稅人識別號;納稅人沒有中國公民身份號碼的,由稅務機關賦予其納稅人識別號。扣繳義務人扣繳稅款時,納稅人應當向扣繳義務人提供納稅人識別號。
第十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納稅人應當依法辦理納稅申報:
(一)取得綜合所得需要辦理匯算清繳;
(二)取得應稅所得沒有扣繳義務人;
(三)取得應稅所得,扣繳義務人未扣繳稅款;
(四)取得境外所得;
(五)因移居境外注銷中國戶籍;
(六)非居民個人在中國境內從兩處以上取得工資、薪金所得;
(七)國務院規定的其他情形。
扣繳義務人應當按照國家規定辦理全員全額扣繳申報,並向納稅人提供其個人所得和已扣繳稅款等信息。
第十一條居民個人取得綜合所得,按年計算個人所得稅;有扣繳義務人的,由扣繳義務人按月或者按次預扣預繳稅款;需要辦理匯算清繳的,應當在取得所得的次年三月一日至六月三十日內辦理匯算清繳。預扣預繳辦法由國務院稅務主管部門制定。
居民個人向扣繳義務人提供專項附加扣除信息的,扣繳義務人按月預扣預繳稅款時應當按照規定予以扣除,不得拒絕。
非居民個人取得工資、薪金所得,勞務報酬所得,稿酬所得和特許權使用費所得,有扣繳義務人的,由扣繳義務人按月或者按次代扣代繳稅款,不辦理匯算清繳。
第十二條納稅人取得經營所得,按年計算個人所得稅,由納稅人在月度或者季度終了後十五日內向稅務機關報送納稅申報表,並預繳稅款;在取得所得的次年三月三十一日前辦理匯算清繳。
納稅人取得利息、股息、紅利所得,財產租賃所得,財產轉讓所得和偶然所得,按月或者按次計算個人所得稅,有扣繳義務人的,由扣繳義務人按月或者按次代扣代繳稅款。
第十三條納稅人取得應稅所得沒有扣繳義務人的,應當在取得所得的次月十五日內向稅務機關報送納稅申報表,並繳納稅款。
納稅人取得應稅所得,扣繳義務人未扣繳稅款的,納稅人應當在取得所得的次年六月三十日前,繳納稅款;稅務機關通知限期繳納的,納稅人應當按照期限繳納稅款。
居民個人從中國境外取得所得的,應當在取得所得的次年三月一日至六月三十日內申報納稅。
非居民個人在中國境內從兩處以上取得工資、薪金所得的,應當在取得所得的次月十五日內申報納稅。
納稅人因移居境外注銷中國戶籍的,應當在注銷中國戶籍前辦理稅款清算。
第十四條扣繳義務人每月或者每次預扣、代扣的稅款,應當在次月十五日內繳入國庫,並向稅務機關報送扣繳個人所得稅申報表。
納稅人辦理匯算清繳退稅或者扣繳義務人為納稅人辦理匯算清繳退稅的,稅務機關審核後,按照國庫管理的有關規定辦理退稅。
第十五條公安、人民銀行、金融監督管理等相關部門應當協助稅務機關確認納稅人的身份、金融賬戶信息。教育、衛生、醫療保障、民政、人力資源社會保障、住房城鄉建設、公安、人民銀行、金融監督管理等相關部門應當向稅務機關提供納稅人子女教育、繼續教育、大病醫療、住房貸款利息、住房租金、贍養老人等專項附加扣除信息。
個人轉讓不動產的,稅務機關應當根據不動產登記等相關信息核驗應繳的個人所得稅,登記機構辦理轉移登記時,應當查驗與該不動產轉讓相關的個人所得稅的完稅憑證。個人轉讓股權辦理變更登記的,市場主體登記機關應當查驗與該股權交易相關的個人所得稅的完稅憑證。
有關部門依法將納稅人、扣繳義務人遵守本法的情況納入信用信息系統,並實施聯合激勵或者懲戒。
第十六條各項所得的計算,以人民幣為單位。所得為人民幣以外的貨幣的,按照人民幣匯率中間價摺合成人民幣繳納稅款。
第十七條對扣繳義務人按照所扣繳的稅款,付給百分之二的手續費。
第十八條對儲蓄存款利息所得開征、減征、停徵個人所得稅及其具體辦法,由國務院規定,並報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備案。
第十九條納稅人、扣繳義務人和稅務機關及其工作人員違反本法規定的,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稅收徵收管理法》和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追究法律責任。
第二十條個人所得稅的徵收管理,依照本法和《中華人民共和國稅收徵收管理法》的規定執行。
第二十一條國務院根據本法制定實施條例。
第二十二條本法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E. 炒股要繳納個人所得稅嗎怎樣交法啊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國泰君安上海分公司給予如下解答
目前國內股票交易手續費是這樣的:
上海A股:
交易傭金:不高於成交金額的3‰最低收費5元,
印花稅:成交金額的1‰ ,賣出的時候才會收取,
過戶費:成交面額的0.6‰,最低收費1元。
深圳A股:
交易傭金:不高於成交金額的3‰最低收費5元
印花稅:成交金額的1‰,只有賣出的時候才會收取,
過戶費:無過戶費
希望我們國泰君安證券上海分公司的回答可以讓您滿意!回答人員:國泰君安證券理財顧問羅經理;國泰君安證券——網路知道企業平台樂意為您服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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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 買賣股票的盈利如何上所得稅如果我有贏利但錢一直在股票帳戶里,是不是就可以不用交所得稅
資本利得(就是買賣股票獲得的差價)不需要繳納所得稅,上市公司股票分紅(就是送股)也不要交納所得稅,但是,現金分紅要交納20%的所得稅,由上市公司代扣,打到你資金帳戶中的紅利已經是扣過稅的。
G. 個人轉讓(買賣)股票如何繳納個人所得稅
根據《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關於股票轉讓所得暫不徵收個人所得稅的通知》(財稅字第040號)「經國務院同意,決定今明兩年(即1994、1995年)對股票轉讓所得暫不徵收個人所得稅」,《關於股票轉讓所得1996年暫不徵收個人所得稅的通知》「經報國務院同意,1996年對股票轉讓所得仍暫不徵收個人所得稅」,以及《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關於個人轉讓股票所得繼續暫免徵收個人所得稅的通知》(財稅61號)「為了配合企業改制,促進股票市場的穩健發展,經報國務院批准,從1997年1月1日起,對個人轉讓上市公司股票取得的所得繼續暫免徵收個人所得稅」之規定,自1994年起,個人買賣股票所得暫免徵收個人所得稅。
根據《個人所得稅法》及其實施條例、《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關於個人轉讓股票所得繼續暫免徵收個人所得稅的通知》(財稅字[1998]61號)、《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關於個人轉讓上市公司限售股所得徵收個人所得稅有關問題的通知》(財稅[2009]167號)、《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關於開放式證券投資基金有關稅收問題的通知》(財稅[2002]128號)等文件規定,個人買賣股票及開放式基金所得免徵個人所得稅,但轉讓上市公司限售股所得應徵收個人所得稅。個人買賣其他有價證券所得應征個人所得稅。
H. 用機構帳戶買賣股票差價收益要不要交企業所得稅,怎麼交
繳納企業所得稅。
如果年度股票投資減去相關成本後存在收益的,則需按投資收益繳納企業所得稅,如果法人機構符合企業所得稅小微企業規定,企可以享受到相應的稅收優惠政策。
根據企業所得法及其實施條例的規定,企業的收入總額為以貨幣形式和非貨幣形式從各種來源取得的收入,包括轉讓財產(股權、債權等)收入,股息、紅利等權益性投資收益,利息收入等。企業對外投資期間,投資資產的成本計算應納稅所得額時不得扣除。

(8)股票交易所得稅在哪裡交納擴展閱讀
金融商品轉讓除了企業所得稅也應繳納增值稅。
金融商品轉讓,按照賣出價扣除買入價後的余額為銷售額。轉讓金融商品出現的正負差,按盈虧相抵後的余額為銷售額。若相抵後出現負差,可結轉下一納稅期與下期轉讓金融商品銷售額相抵,但年末時仍出現負差的,不得轉入下一個會計年度。
金融商品的買入價,可以選擇按照加權平均法或者移動加權平均法進行核算,選擇後36個月內不得變更。金融商品轉讓,不得開具增值稅專用發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