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股票交易收購
『壹』 公司退市要把發行在外的股票全部收購回來嗎
上市公司在實行終止上市後一般進入代辦股份轉讓系統(俗稱「三板」)。持有退市公司股票的股東應注意該公司進入三板市場交易前的確權公告,並按公告規定的開始時間起到具備從事代辦股份轉讓業務資格的證券公司營業部辦理股份確權手續,以免錯過該公司在三板市場掛牌當天的流通股份交易,公司掛牌後投資者仍可辦理股份確權手續,確權成功的,流通股份於第二個交易日到投資者賬上(股東全稱、股東證件號碼與公司退市時的股東名冊所登記信息不一致及過戶等情況,其流通股份於第三個交易日到投資者賬上)
『貳』 股票收購
很想知道收購股票的問題:假如我有很多錢,我收購了一家上市公司大部分股票,我就可以控/制這家公司了嗎?
——對。
是不是這么簡單?
——主要是一些重要領域,例如能源、電力輸配、軍工業等等,國/家有一定限制需要保持絕對控股之外,還有一個要符合產業政策,再有一個就是不能形成壟斷(例如行業份額超過幾多幾多%,商/務部、發/審委等是不批的)。
如果這么簡單為什麼很多股價很低的公司不怕被低價買了呢?????????
——全世界的股市都有泡沫。就是等爆的一日看誰可以剛剛可以逃掉。
——股價很低很低的公司只在理論上存在。
——公司的成長性是與風險配比的,你看到很多每股幾塊錢漲到一百多的公司,並不是說他以前價格低,是因為他能夠憑借優秀的管理和市場機遇。你更應該看到為數更多的幾塊錢然後破產掉的公司。市場永遠也是【相對】有效的。
『叄』 股票收購的什麼是股票收購
股票收購是指公司不以現金為媒介完成對目標公司的收購,而是收購者以新發行的股票替換目標公司的股票。其特點是不需支付大量現金,不影響收購公司的現金狀況,目標公司的股東不會失去股權,只是從目標公司轉移到收購公司,但通常情況下,會失去控制權。通常在行業低迷的時候收購公司股票最佳。

『肆』 收購一定是通過股票交易嗎
如果是上市公司就涉及到購買股票啊,可以向原來大股東私下通過大宗交易也可以公開市場上買,也可以讓被收購的公司以技術入股方式進來。不是上市公司就不用
『伍』 股票收購和回購有什麼不同
收購是指一個公司通過產權交易取得其他公司一定程度的控制權,以實現一定經濟目標的經濟行為;並購是指兩家或者更多的獨立企業,公司合並組成一家企業,通常由一家占優勢的公司吸收一家或者多家公司,並購一般是指兼並和收購。兩者的區別在於:首先,收購屬於並購的一種形式;其次,並購除了採用收購的方式,還可以採用兼並的方式,兼並又稱吸收合並,是指兩個獨立的法人兼並和被兼並公司,通過並購的方式合二為一,被兼並公司的法人主體資格消亡其財產和債權債務等權利義務概括轉移於實施並購公司,實施兼並公司需要相應辦理公司變更登記;然而收購則是收購者取得了目標公司的控制權,目標公司的法人主體資格並不因之而必然消亡,在收購者為公司時,體現為目標公司成為收購公司的子公司。
『陸』 是不是公司上市了 一定要發行完所有股票嗎別的公司通過購買股票就可以收購該公司是在一級市場收購還
股票上市之前需要完成公司轉換成股份制公司。把全部資產轉換成股份。當然也可以分批上市,把一部分資產換成股票,比如阿里巴巴上市,他可以剔除天貓,只讓淘寶上市。
如果收購可以選擇二級市場直接買進股票,也可以在大宗交易平台轉讓公司原股東的股份。公司回購自己的股票主要是指在二級市場購買。
『柒』 當一個股票全流通的時候。。是不是可以直接買他股票收購
你說得非常正確,就跟香港的一樣了。你買入大量股份並且已經把股價炒高,如果原大股東股份不足的話,他必須要高價買入股票反收購。這時主動權就在你手裡,繼續買入把股份超過他,聯合小股東你就是董事局主席了。如果不想控股,就高價賣給原股東,你讓對方大虧你大賺。很刺激,跟香港影視劇裡面一樣。
上面的人說得很對,持股每增加5%,必須公告。但哪個傻瓜會一個賬戶買進呢?您說對不?
『捌』 公司全流通股後,如果在二級市場上全買這公司股票,是不是相當於就將這公司收購了
理論上可以這么認為,實際上是不可能實現的!全流通之後,絕大部分的股本都是公司直接控股,不會在市場上出售交易的,你想通過這種方式控股收購公司,不現實
『玖』 投資者持有上市公司多少股票可以提出收購,甚至全面收購。
很難的,你持有百分之只5的股份就要申報,如果你要全面收購就要做大股東,不一定要收購全部股票,如果在二級市場上買入,消息透漏可能會導致股價上漲,成本就增大了很多。
全面收購是指收購人計劃收購標的公司的全部股份的上市公司收購方式。
全面收購和部分收購
部分收購的目的在於取得目標公司的相對控股權,而全面收購的目的則在於兼並目標公司,前者是控股式收購,後者是兼並式收購。值得一提的是,向所有目標公司的股東發出收購要約,並不等於全面收購,因為部分收購也必須採用這種形式。向所有股票所有人發出收購要約,體現或強調的是目標公司股東的平等待遇原則。如果受要約人承諾售出的股票數量超過了收購人計劃購買的數量時,收購要約人還必須按比例從所有承諾人處購買。而全面收購則表明要約人慾收購目標公司所有股份的意圖。
另外,全面收購的結果也可能只獲得目標公司的達到法定比例的部分股份,這與部分收購只計劃收購目標公司的部分股份的情況是不同的。全面收購除當事人自願進行的以外,多數屬於強制收購,當收購人持有目標公司股份達一定比例時,法律強制要求其履行法定的全面收購義務。我國《證券法》第81條規定,通過證券交易所的證券交易,投資者持有一個上市公司已發行的股份的30%時,繼續進行收購的,應當依法向該上市公司所有股東發出收購要約。但經國務院證券監督管理機構免除發出要約的除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