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交易實施收盤集合競價
㈠ 股票最後收盤集合競價主力可以控制股價嗎
可以。
每天開盤價在技術分析上具有重要的意義。世界各國股市市場均採用集合競價的方式來確定開盤價,因為這樣可以在一定程度上防止人為操縱現象。
在咨詢文件的創業板交易規則中,對集合競價的規定有兩點與主板不同:
第一,集合競價時間拉長。由原來的每交易日上午9:15-9:25為集合競價時間,改為每交易日上午的9:00-9:25,延長了15分鍾,這使得參與集合競價的申報更多,競價更充分,加大了人為控制的難度,也使得開盤價更為合理,更能反映市場行為,體現了公平的原則;第二,文件規定,每交易日上午開盤集合競價期間,自確定開盤價前十分鍾起,每分鍾揭示一次可能開盤價。
可能的開盤價是指對截至揭示時所有申報撮合集合競價規則形成的價格,這條規則在主板中是沒有的,主板只公布最後集合競價的結果。這條規則的意義就在於加強了對投資者的信息披露,使投資者能夠更多、 更細地掌握市場信息,特別是對於新股上市首日的集合競價,意義更加重大,它使投資者能夠提前在集合競價期間就掌握較為充分的市場信息,從而作出決策。這體現了市場的公開原則。 每天上海和深圳早上開盤前15分鍾 9:15-9:25 為集合競價時段之後為正常交易時間。
㈡ 怎樣看收盤集合競價有沒有賣出
集合競價是指在每日的開盤前,所有人輸入買賣委託申報,在9點25分時,交易所電腦交易主機系統根據集合競價規則對全部有效委託進行一次集中撮合處理,並以同一價格成交,也就是開盤價。
集合競價是當日交易多空搏殺的第一個回合,也是莊家開始在股價上體現其操作意圖的開始,有時是當日行情的預演。
很多情況下莊家利用集合競價來實現令散戶痛苦的目的,比如開盤漲停讓你買不到貨,跌停開盤讓你賣不出貨,高開大量出貨讓你買在全天最高價,或者低開洗盤讓你賣在全天最低價等。所以我們看盤必須要重視集合競價情況,因為很多時候莊家操控是從這里開始的,當然有的股票上漲和下跌競價沒什麼特別的異常,但是異常情況也有很多,所以要求投資者還是要很好的把握競價的情況。
一般來說,如果莊家當日有操盤的計劃,那麼就會通過競價來操控開盤價和開盤成交量。重點要注意的是兩種情況:
一:競價時出現漲停:很多股票早上開始競價的時候就會有很多漲停單子,但是後來在9:25分開盤價出來時漲停的卻很少,說明很多單子都在後面撤掉了,這里分兩情況:
1、 吸引追漲跟進,方便盤前或盤中進行派貨,主要表現就是上面賣盤很多賣一賣二均勻賣盤,實現大量開盤。(大單持續,賣盤量多)
2、 莊家試盤動作,有可能當日會拉升漲停,在競價時通過掛單看看拉升壓力,主要表現在9:20分之前撤掉漲停掛單,讓股價和成交量回歸正常的狀態。。(少量短時)。當然不是說出現這樣狀況股價一定會漲停,大多數漲停的股票競價沒什麼特別的異常情況,因為如果莊家當日真的要拉升股價不出貨的話一般不希望在開盤時就被發現。但是你所關注的股票如果有上漲的理由,出現漲停撤單回歸正常狀態的股票一定要引起你的注意,很可能會出現漲停,在開盤後根據分時情況要積極介入
㈢ 股票交易時間中什麼是集合競價時間 ,連續競價時間
集合競價:是對之前一段時間的委託進行集中進行撮合成交,只出現一個成交價。
連續競價:是對目前所有有效的委託進行連續地撮合交易。
上海:9:15-9:25是集合競價時間(其中9:20-9:25分之間,交易主機不接受撤單的申報)
9:25-9:30是集合競價的撮合交易時間(能進行委託申報、但交易主機不對委託申報進行處理)
9:30-11:30、13:00-15:00之間是連續競價時間。
深圳除尾盤收盤時是集合競價(不可接受撤銷委託的申報)14:57-15:00以外,與上海均相同。
㈣ 股票交易開盤為什麼要先進行集合競價
因為每天開盤價在技術分析上具有重要的意義。集合競價可以在一定程度上防止人為操縱現象。集合競價的規則就是建立在前收盤價格基礎上的。如果沒有集合競價,主力更容易通過資金或者籌碼的優勢操縱股價。集合競價是當日交易多空搏殺的第一個回合,也是當日行情的預演。集合競價成交就是個股的當日開盤價,主要有高開、平開和低開三種方式。其技術要點包括以下三個方面:
集合競價顯示了當日多空力量的對比,集合競價多空力量的對比的常態表現為以下幾點:
一、高開集合競價
(1)買量較大,賣量較小顯示了當日多頭強勢。
(2)買量較小賣量較大極可能高開低走。
二、低開集合競價
(1)賣量較大,買量較小顯示了當日空頭強勢。
(2)賣量較小買量較大極可能低開高走。
三、平開集合競價
(1)表明了多空力量的均衡狀態。
(2)買量較大,賣量較小顯示了當日多頭強勢。
(3)買量較小,賣量較大顯示了當日多頭強勢。
對集合競價的量價狀態的分析必須與市場行情、個股歷史走勢相結合,否則這集合競價的常態表現對於當日看盤的技術意義不大。
這些可以慢慢去領悟,投資者進入股市之前最好對股市有些初步的了解。前期可用個牛股寶模擬炒股去看看,裡面有一些股票的基本知識資料值得學習,也可以通過上面相關知識來建立自己的一套成熟的炒股知識經驗。希望可以幫助到您,祝投資愉快!
㈤ 股票收盤最後3分鍾集合競價跟第二天開盤之前集合競價有什麼區別
1、時間不同
收盤:每天上午9:15-9:25為集合競價時間,其中9:15-9:20集合競價可自由撤單,9:20-9:25集合競價不可撤單;9:30開盤,11:30收盤;下午13:00開盤,15:00時為收盤。
開盤集合競價:每個交易日9:15至9:25(深圳包括14:57至15:00),證券交易所交易主機接受參與競價交易的申報。每個交易日9:25至9:30,交易主機只接受申報,但不對買賣申報或撤銷申報作處理。交易所認為必要時,可以調整接受申報時間。
2、滿足條件
收盤價:
是指某種證券在證券交易所一天交易活動結束前最後一筆交易的成交價格。如當日沒有成交,則採用最近一次的成交價格作為收盤價,因為收盤價是當日行情的標准,又是下一個交易日開盤價的依據,可據以預測未來證券市場行情;所以投資者對行情分析時,一般採用收盤價作為計算依據。
股票集合競價:
成交量最大。
2.高於基準價格的買入申報和低於基準價格的賣出申報全部滿足(成交)。
3.與基準價格相同的買賣雙方中有一方申報全部滿足(成交)。

(5)股票交易實施收盤集合競價擴展閱讀:
收盤的重要意義
技術分析所使用的最高價,最低價,開盤價和收盤價, 這四個價格表示的是一天價格波動中的4個極端: 時間的兩個極端(開盤價和收盤價)與價格的兩個極端(最高價和最低價)。
在這四個價格中,收盤價是最重要的。只有收盤價才是賺錢或賠錢的基準。還有另外的一個原因是收盤價距離明天最近。
有一種說法:收盤價是市場參與者們所共同認可的價格, 也就是在一天中大家所接受的價格。而最高價是大多數人認為賣出為好的價格,最低價是大多數人認為買進為好的價格,但是是市場參與者所不認可的價格。所以收盤價是不再進行交易的價格。
㈥ 上交所什麼時候實施3分鍾收盤集合競價
根據上交所此前發布的《上海證券交易所交易規則》等五項調整後的業務規則,自今日(8月20日)起調整股票收盤交易機制,通過3分鍾集合競價方式產生收盤價,收盤集合競價階段為14:57至15:00。

此次上交所收盤交易機制調整涉及兩方面,一是股票實行收盤集合競價。股票交易的收盤價產生方式調整為通過收盤集合競價產生。收盤集合競價的時間為14:57至15:00。收盤集合競價階段可以申報,不可撤單。行情揭示同開盤集合競價。
二是調整證券交易停牌後的復牌時間。如證券停牌時間達到或超過14:57分,則於當日14:57分復牌,此後進入後續交易階段;對於原先「盤中停牌時間持續至當日14:55」的規定,調整證券停牌時間持續至當日14:57分,並於14:57分復牌,此後進入後續交易階段。
㈦ 股票交易時,已經部成了,卻在尾盤集合競價時相同價格卻沒有成交,是怎麼回事呢
股票交易時已經。顯示成交了,卻在尾盤集合競價時相同價格卻沒有成交是怎麼回事?有可能是你的網路。有很大的滯後性。所以說在這個價位它沒有成交。
㈧ 股票交易 集合競價 規則
股票集合競價分四步完成:
第一步:確定有效委託在有漲跌幅限制的情況下,有效委託是這樣確定的:根據該只證券上一交易日收盤價以及確定的漲跌幅度來計算當日的最高限價、最低限價。有效價格範圍就是該只證券最高限價、最低限價之間的所有價位。限價超出此范圍的委託為無效委託,系統作自動撤單處理。
第二步:選取成交價位。首先,在有效價格範圍內選取使所有委託產生最大成交量的價位。如有兩個以上這樣的價位,則依以下規則選取成交價位:
(1) 高於選取價格的所有買委託和低於選取價格的所有賣委託能夠全部成交。
(2) 與選取價格相同的委託的一方必須全部成交。如滿足以上條件的價位仍有多個,則選取離昨市價最近的價位。
第三步:集中撮合處理所有的買委託按照委託限價由高到低的順序排列,限價相同者按照進入系統的時間先後排列;所有賣委託按委託限價由低到高的順序排列,限價相同者按照進入系統的時間先後排列。
依序逐筆將排在前面的買委託與賣委託配對成交,即按照「價格優先,同等價格下時間優先」的成交順序依次成交,直至成交條件不滿足為止,即不存在限價高於等於成交價的叫買委託、或不存在限價低於等於成交價的叫賣委託。所有成交都以同一成交價成交。
第四步:行情揭示
(1) 如該只證券的成交量不為零,則將成交價位揭示為開盤價、最 近成交價、最高價、最低價,並揭示出成交量、成交金額。
(2) 剩餘有效委託中,實際的最高叫買價揭示為叫買揭示價,若最高叫買價不存在,則叫買揭示價揭示為空;實際的最低叫賣價揭示為叫賣揭示價,若最低叫賣價不存在,則叫賣揭示價揭示為空。集合競價中未能成交的委託,自動進入連續競價。

(8)股票交易實施收盤集合競價擴展閱讀:
滿足條件
股票集合定價由電腦交易處理系統對全部申報按照價格優先、時間優先的原則排序,並在此基礎上,找出一個基準價格,使它同時能滿足以下3個條件:
1、成交量最大。
2、高於基準價格的買入申報和低於基準價格的賣出申報全部滿足(成交)。
3、與基準價格相同的買賣雙方中有一方申報全部滿足(成交)。
該基準價格即被確定為成交價格,集合競價方式產生成交價格的全部過程,完全由電腦交易系統進行程序化處理,將處理後所產生的成交價格顯示出來。這里需要說明的是:
第一,集合競價方式下價格優先、時間優先原則體現在電腦主機將所有的買入和賣出申報按價格由高到低排出序列,同一價格下的申報原則按電腦主機接受的先後順序排序;
第二,集合競價過程中,若產生一個以上的基準價格,即有一個以上的價格同時滿足集合競價的3個條件時,滬市選取這幾個基準價格的中間價格為成交價格,深市則選取離前收盤價最近的價格為成交價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