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資者參與新三板股票交易的方式
㈠ 個人投資者如何參與「新三板」
自然人投資者開通新三板交易許可權的要求如下:
1、一類投資者(可交易基礎層、創新層及精選層股票):
(1)申請許可權開通前10個交易日,本人名下證券賬戶和資金賬戶內的資產日均200萬元以上(不含通過融資融券融入的資金和證券),且前30個交易日中有5個交易日(含)以上日終資產不低於200萬。
(2)具有《適當性管理辦法》規定的投資經歷、工作經歷或任職經歷。
2、二類投資者(可交易創新層及精選層股票):
(1)申請許可權開通前10個交易日,本人名下證券賬戶和資金賬戶內的資產日均150萬元以上(不含通過融資融券融入的資金和證券),且前30個交易日中有5個交易日(含)以上日終資產不低於150萬。
(2)具有《適當性管理辦法》規定的投資經歷、工作經歷或任職經歷。
3、三類投資者(僅可交易精選層股票):
(1)申請許可權開通前10個交易日,本人名下證券賬戶和資金賬戶內的資產日均100萬元以上(不含通過融資融券融入的資金和證券),且前30個交易日中有5個交易日(含)以上日終資產不低於100萬。
(2)具有《適當性管理辦法》規定的投資經歷、工作經歷或任職經歷。
註:自然人投資者投資/工作/任職經歷要求為(符合以下條件之一):(2)具有2年以上證券、基金、期貨投資經歷;(2)具有2年以上金融產品設計、投資、風險管理及相關工作經歷;(3)具有《證券期貨投資者適當性管理辦法》第八條第一款第一項規定的證券公司、期貨公司、基金管理公司及其子公司、商業銀行、保險公司、信託公司、財務公司,以及經行業協會備案或者登記的證券公司子公司、期貨公司子公司、私募基金管理人等金融機構的高級管理人員任職經歷。(屬於《證券法》規定禁止參與股票交易的,不得申請參與掛牌公司股票 發行與交易)
具體開戶要求建議您聯系擬開戶券商客服。
㈡ 新三板股權的投資模式有哪幾種
一、直接開戶門檻高
新三板?有一些投資者知道,它的全稱是「全國中小企業股份轉讓系統」,從它未來的目標是「中國的納斯達克」來看,就知道上這個市場的企業都是屬於「兩高」(高科技、高成長性)「六新」(新經濟、新服務、新能源、新農業、新材料、新商業模式)的小企業,所以上市門檻不高,只要滿足存續兩個會計年度、業務明確、治理規范有持續經營能力等少數幾個條件就可以。
門檻低的好處是股價往往較低,幾乎就是「原始股」的級別,就可以享受企業到高成長的成果;但不利的是中小企業業績波動大、未來難以判斷,所以對於投資人來說,它的開戶門檻很高,要求股東賬戶里的股票、基金、債權、現金等總值要超過500萬元,而且要求投資者具有兩年以上證券投資經驗,或具有會計、金融、投資、財經等相關專業背景或培訓經歷——要求是「合格投資人」,能夠有一定的實力和風險自負的能力。
所以對於實力一般的投資者來說,500萬元的開戶門檻就把他們擋在了門外,不過現在有一些券商也推出了墊資的服務,為開戶者提供開戶資金的支持,手續費用在1-2萬元左右,所以開戶應該不是問題。
不過即使跨過了開戶門檻,新三板還有交易的門檻:要求單次投資額度在100萬元以上。而且目前新三板除了已經有券商做市的股票,還沒有連續競價交易,大多交易都是協議轉讓,所以對於個人投資者來說,投資機會也不多。
二、新三板基金較安全
除了直接開戶,上海阿姐還可以投資新三板基金。除了私募基金,還可以投資公募基金、信託、券商發行的新三板理財產品。目前投資此類產品的門檻也較高,要求100萬元以上,不過相對自己開戶投資,風險相對就要小一些;另外,新三板基金通常都有兩到四年的鎖定期,流動性也差一些。但是對於一些對股市投資了解較少的投資者來說,基金項目有基金管理人來代為進行投資管理,是一種比較穩妥的投資方式。目前公募基金還沒有推出新三板基金,如果今後有此類產品,100萬元的門檻有望相應地降低到10萬-20萬元。
三、增發增資享低價
股票定向增發往往都是折價的,所以參與新三板股票上市後的定向增發,也能夠買到便宜股票。投資者很熟悉的原「公募基金一哥」王亞偉,也以個人名義參與了和君商學的定增,出資1000萬元認購了和君商學10萬股。當然投資者不用和一哥比實力。現在有許多私募基金先向公眾進行募集,然後再來參與新三板的定向增發,這樣一來,投資者就可以10萬-20萬元左右的資金,借道私募基金、風險投資基金來參與新三板的定向增發,不僅可以獲得一定折扣,定增股票上市後還沒有鎖定期。還有一種比定增更加接近於「原始股」的,就是參與新三板企業上市前的增資擴股,相對於上市後的定增,它是基於券商對於擬上市企業估值給出的一個溢價,價格就更接近「原始股」了。
四、依託機構購買原始股需慎重
如果企業已經開始准備上新三板,它的原始股一般不會再對外進行發售,只會針對內部高管、核心員工等發售,另外會對風投、私募或者特定對象來融資。既然個人投資者很難買到新三板企業的原始股,更多地要依託機構,就要選擇從事這方面業務時間長、業務量多的機構,這樣才更有保障。
1、看承銷商資質
購股者要了解承銷商是否有授權經銷該原始股的資格,一般有國家授權承銷原始股的機構所承銷的原始股的標的都是經過周密的調研後才進行銷售該原始股的。
2、企業經營情況
購股者要了解發售企業的生產經營現狀,如銷售收入、銷售稅金、利潤總額等。
3、企業負債情況
要看發售股票企業負債的額度,如企業資產總額、負債總額、資產凈值等。
4、看預測股利
要看預測分紅的股利。股利越高說明資金使用效果越好。在選擇購買股票時,股利高的是優先選擇的對象,低的應當慎重購買。
5、看溢價比例
要看溢價發售的比例。企業發售股票大多採取溢價發售的辦法。溢價發售的比例越小,購股者的風險性越小,溢價發售的比例越大,給購股者造成的風險性就越大。
總而言之,風險與收益是成正比的,新三板原始股權投資目前已經存在不少騙局,投資者需要謹慎對待。要去正規的平台,像騰訊眾創空間之類的。
㈢ 新三板是什麼是新三板股票如何交易嗎_
需要開通新三板交易許可權後才可以交易。
自然人投資者開通新三板交易許可權的要求如下:
1、一類投資者(可交易基礎層、創新層及精選層股票):
(1)申請許可權開通前10個交易日,本人名下證券賬戶和資金賬戶內的資產日均200萬元以上(不含通過融資融券融入的資金和證券),且前30個交易日中有5個交易日(含)以上日終資產不低於200萬。
(2)具有《適當性管理辦法》規定的投資經歷、工作經歷或任職經歷。
2、二類投資者(可交易創新層及精選層股票):
(1)申請許可權開通前10個交易日,本人名下證券賬戶和資金賬戶內的資產日均150萬元以上(不含通過融資融券融入的資金和證券),且前30個交易日中有5個交易日(含)以上日終資產不低於150萬。
(2)具有《適當性管理辦法》規定的投資經歷、工作經歷或任職經歷。
3、三類投資者(僅可交易精選層股票):
(1)申請許可權開通前10個交易日,本人名下證券賬戶和資金賬戶內的資產日均100萬元以上(不含通過融資融券融入的資金和證券),且前30個交易日中有5個交易日(含)以上日終資產不低於100萬。
(2)具有《適當性管理辦法》規定的投資經歷、工作經歷或任職經歷。
註:自然人投資者投資/工作/任職經歷要求為(符合以下條件之一):
(1)具有2年以上證券、基金、期貨投資經歷;
(2)具有2年以上金融產品設計、投資、風險管理及相關工作經歷;
(3)具有《證券期貨投資者適當性管理辦法》第八條第一款第一項規定的證券公司、期貨公司、基金管理公司及其子公司、商業銀行、保險公司、信託公司、財務公司,以及經行業協會備案或者登記的證券公司子公司、期貨公司子公司、私募基金管理人等金融機構的高級管理人員任職經歷。(屬於《證券法》規定禁止參與股票交易的,不得申請參與掛牌公司股票 發行與交易)
2019年12月27日之前已開通新三板合格投資者許可權的投資者,無需做任何操作,默認具備「一類投資者」許可權。
㈣ 如何參與新三板股票交易
根據交易所規定,參與掛牌公司股份報價轉讓的投資者,應當具備相應的風險識別和承擔能力,可以是下列人員或機構
1.機構投資者,包括法人、信託、合夥企業等
2.公司掛牌前的自然人股東
3.通過定向增資或股權激勵持有公司股份的自然人股東
4.因繼承或司法裁決等原因持有公司股份的自然人股東
5.協會認定的其他投資者
㈤ 股票新三板怎麼交易方式
新三板不是股票,是企業的股權交易市場,交易方式是個人投資者資金大於500萬,當然,現在有些渠道可以降低很多,但是不安全。其次,新三板本身就是沒有資格在主板上市的企業,這兩年到處宣傳後續會轉到A股主板,但其實萬分之一都沒有,說白了就是全部忽悠。
㈥ 如何參與新三板股票交易
根據交易所規定,參與掛牌公司股份報價轉讓的投資者,應當具備相應的風險識別和承擔能力,可以是下列人員或機構
1.機構投資者,包括法人、信託、合夥企業等
2.公司掛牌前的自然人股東
3.通過定向增資或股權激勵持有公司股份的自然人股東
4.因繼承或司法裁決等原因持有公司股份的自然人股東
5.協會認定的其他投資者
㈦ 新三板股票交易有哪些規則
1、每筆委託的股份數量應不低於3萬股,但賬戶中某一股份余額不足3萬股時可一次性報價賣出。
2、沒有設漲跌停板。
3、參與投資者范圍:
(1)機構投資者,包括法人、信託、合夥企業等。
(2)公司掛牌前的自然人股東(掛牌公司自然人股東只能買賣其持股公司的股份。)
(3)通過定向增資或股權激勵持有公司股份的自然人股東。
(4)因繼承或司法裁決等原因持有公司股份的自然人股東。
(5)協會認定的其他投資者。
㈧ 新三板股票交易有哪些規則
1、每筆委託的股份數量應不低於3萬股,但賬戶中某一股份余額不足3萬股時可一次性報價賣出。
2、沒有設漲跌停板。
3、參與投資者范圍:
(1)機構投資者,包括法人、信託、合夥企業等。
(2)公司掛牌前的自然人股東(掛牌公司自然人股東只能買賣其持股公司的股份。)
(3)通過定向增資或股權激勵持有公司股份的自然人股東。
(4)因繼承或司法裁決等原因持有公司股份的自然人股東。
(5)協會認定的其他投資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