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交易組合的管理分為
⑴ 股票交易有哪些種類
普通股
普通股是指在公司的經營管理和盈利及財產的分配上享有普通權利的股份,代表滿足所有債權償付要求及優先股東的收益權與求償權要求後對企業盈利和剩餘財產的索取權。普通股構成公司資本的基礎,是股票的一種基本形式。現上海和深圳證券交易所上進行交易的股票都是普通股。
普通股股東按其所持有股份比例享有以下基本權利:
(1)公司決策參與權。普通股股東有權參與股東大會,並有建議權、表決權和選舉權,也可以委託他人代表其行使其股東權利。
(2)利潤分配權。普通股股東有權從公司利潤分配中得到股息。普通股的股息是不固定的,由公司贏利狀況及其分配政策決定。普通股股東必須在優先股股東取得固定股息之後才有權享受股息分配權。
(3)優先認股權。如果公司需要擴張而增發普通股股票時,現有普通股股東有權按其持股比例,以低於市價的某一特定價格優先購買一定數量的新發行股票,從而保持其對企業所有權的原有比例。
(4)剩餘資產分配權。當公司破產或清算時,若公司的資產在償還欠債後還有剩餘,其剩餘部分按先優先股股東、後普通股股東的順序進行分配。
優先股
優先股相對於普通股。優先股在利潤分紅及剩餘財產分配的權利方面優先於普通股。
(1)優先分配權。在公司分配利潤時,擁有優先股票的股東比持有普通股票的股東,分配在先,但是享受固定金額的股利,即優先股的股利是相對固定的。
(2)優先求償權。若公司清算,分配剩餘財產時,優先股在普通股之前分配。註:當公司決定連續幾年不分配股利時,優先股股東可以進入股東大會來表達他們的意見,保護他們自己的權利。
⑵ 證券投資組合管理的證券投資組合管理的基本步驟
建立並管理一個「證券組合」,首先必須確定組合應達到的目標。證券組合的目標,不僅是構建和調整證券資產組合的依據,同時也是考核組合管理業績好壞的基準。總體上而言,證券組合的目標包括兩個方面:一是收益目標,包括保證本金的安全,獲得一定比例的資本回報以及實現一定速度的資本增長等;二是風險控制目標,包括對資產流動性的要求以及最大損失范圍的確定等。
確定證券資產組合目標,必須因人因時因地而宜。因人而宜,是指必須綜合考慮投資者的各種制約條件和偏好;因時制宜,主要應考慮兩個方面:一是市場發展的階段,二是各個時期的政治、經濟和社會環境;因地制宜,主要應考慮所在地區的證券交易費用、政府對證券組合管理的政策規范以及稅收政策等。 這是實施證券組合管理的核心步驟,直接決定組合效益和風險的高低。證券組合的構建過程一般包括如下環節:
1)界定證券組合的范圍。大多數投資者的證券組合主要是債券、股票。但是,近年來,國際上投資組合已出現綜合化和國際化的趨勢。
2)分析判斷各個證券和資產的類型的預期回報率及風險。在分析比較各證券及資產投資收益和風險的基礎上,選擇何種證券進行組合則要與投資者的目標相適應。
3)確定各種證券資產在證券資產組合中的權重。這是構建證券組合的關鍵性步驟。 這是證券組合管理的最後一環。證券組合資產業績評價是對整個證券資產組合收益與風險的評價。評價的對象是證券組合整體,而不是組合中的某個或某幾個證券資產;評價的內容不僅包括收益的高低,還包括風險的大小。
上述四個階段是相互聯系的,在時間上相互銜接,前一階段為下一個階段的工作創造條件,後一個階段則是上一個階段的繼續。從長期看,證券組合的四個階段又是循環往復的,一個時期證券組合的績效評估反過來又是確定新的時期證券組合目標的依據。

⑶ 證券交易的程序分為哪幾個步驟它們各有什麼必要性
證券交易要經過開戶、委託、競價成交、結算、過戶登記等程序。
一、證券交易的程序步驟及作用:
1、開戶
投資者欲進行證券交易,首先要開設證券賬戶和資金賬戶。上交所實行全面指定交易制度,深交所實行託管券商制度。
2、委託
開戶後,投資者就可以在證券營業部辦理證券委託賣
按委託價格分,委託指令有市價委託和現價委託(我國目前採用)兩種
在委託未成交之前,委託人有權變更和撤消委託,凍結的資金或證券及時解凍。而一旦競價成交,買賣即到成交,成交部分不得撤單。
3、競價成交
競價成交按照一定的競爭規則進行,其核心內容是價格優先、時間優先原則。價格優先原則是在買進證券時,較高的買進價格申報優先於較低的買進價格申報;賣出證券時,較低的買出價格申報優先於較高的賣出價格申報。時間優先原則要求當存在若干相同價格申報時,應當由最早提出該價格申報的一方成交。即同價位申報,按照申報時序決定優先順序。
證券交易所有兩種競價方式,即在每日開盤前採用集合競價方式,在開盤後的交易時間里採用連續競價方式。
4、清算、交割、過戶
清算是為了減少證券和價款的交割數量,有證券登記結算機構對每一營業日成交的證券與價款分別與以軋低,計算證券和資金的應收或應付凈額的處理過程。通過對同一證券經紀上的同一種證券的買與賣進行沖抵清算,確定應當交割的證券數量和價款數額,以便於按照「凈額交收」的原則辦理證券和價款的交割。
二、證券交易的定義:
證券交易是指證券持有人依照交易規則,將證券轉讓給其他投資者的行為。早期證券交易主要採取現貨交易方式,但隨著商品經濟及資本市場的發展,證券交易形式呈現出由低級向高級、由簡單向復雜、由單一向復合的發展趨勢。
三、交易形式
證券交易一般分為兩種形式:
1、一種形式是上市交易,是指證券在證券交易所集中交易掛牌買賣。凡經批准在證券交易所內登記買賣的證券稱為上市證券;其證券能在證券交易所上市交易的公司,稱為上市公司。
2、另一種形式是上櫃交易,是指公開發行但未達上市標準的證券在證券櫃台交易市場買賣。證券交易書籍
四、分析方法
證券交易的分析方法有如下三種:基本分析法,技術分析法、演化分析法,其中基本分析主要應用於投資標的物的價值判斷和選擇上,技術分析和演化分析則主要應用於具體投資操作的時間和空間判斷上,作為提高證券投資分析有效性和可靠性的重要補充。
(1)基本分析:基本分析法是以傳統經濟學理論為基礎,以企業價值作為主要研究對象,通過對決定企業內在價值和影響股票價格的宏觀經濟形勢、行業發展前景、企業經營狀況等進行詳盡分析,以大概測算上市公司的長期投資價值和安全邊際,並與當前的股票價格進行比較,形成相應的投資建議。基本分析認為股價波動不可能被准確預測,而只能在有足夠安全邊際的情況下買入股票並長期持有。主要教材:《證券分析》等。
(2)技術分析:技術分析法是以傳統證券學理論為基礎,以股票價格作為主要研究對象,以預測股價波動趨勢為主要目的,從股價變化的歷史圖表入手,對股票市場波動規律進行分析的方法總和。技術分析認為市場行為包容消化一切,股價波動可以定量分析和預測,如道氏理論、波浪理論、江恩理論等。主要教材:《證券投資技術分析》等。
(3)演化分析:演化分析法是以演化證券學理論為基礎,將股市波動的生命運動特性作為主要研究對象,從股市的代謝性、趨利性、適應性、可塑性、應激性、變異性和節律性等方面入手,對市場波動方向與空間進行動態跟蹤研究,為股票交易決策提供機會和風險評估的方法總和。演化分析認為股價波動無法准確預測,因此它屬於模糊分析范疇,並不試圖為股價波動軌跡提供定量描述和預測,而是著重為投資人建立一種科學觀察和理解股市波動邏輯的全新的分析框架。主要教材:《股市真面目》等。
五、交易特點
1、證券交易是特殊的證券轉讓
證券轉讓是指證券持有人依轉讓意思及法定程序,將證券所有權轉移給其他投資者的行為,其基本形式是證券買賣。在廣義上,證券轉讓還包括依照特定法律事實將全部或部分證券權利移轉給其他人的行為或者設定證券質押行為等。所謂依照特定法律事實發生的轉移,包括因贈與、繼承和持有人合並等發生的證券權利轉移;所謂設定質押,為依照擔保法規定,以證券作為債務擔保的行為。根據《證券法》第30條,證券交易主要指證券買賣,即依照轉讓證券權利意思而發生的轉讓行為。
2、證券交易是反映證券流通性的基本形式
流通性是確保證券作為基本融資工具的基礎。證券發行完畢後,證券即成為投資者的投資對象和投資工具,賦予證券以流通性和變現能力,可使得證券投資者便利地進入或者退出證券市場。不同證券的流通性存有差異,股份公司依法發行和上市的股票,除社會公眾股股票可依照證券交易所規定的交易規則自由轉讓外,公司發起人及其他高級管理人員所持股份在法定期限內不得轉讓,國家股和法人股的流通性受到影響。
3、證券轉讓須藉助證券交易場所完成
證券交易場所是依法設立、進行證券交易的場所,包括進行集中交易的證券交易所以及依照協議完成交易的無形交易場所。前者如國際上著名的紐約證券交易所、倫敦證券交易所和法蘭克福證券交易所,中國上海證券交易所以及深圳證券交易所也屬於集中交易場所。後者如美國全美證券商自動報價系統(NASTAQ)以及各國的店頭交易場所,中國場外交易場所主要包括原有的 STAQ和NET兩個交易系統。
4、證券交易須遵守相應交易規則
為確保證券交易的安全與快捷,維護資本市場的穩定與發展,中國頒布和制定了一系列法律法規。《證券法》是調整證券交易的特別法,《公司法》對股份及公司債券轉讓也規定有原則性規則,《合同法》作為調整交易關系的一般法律規范,同樣適用於對證券交易關系的調整。其他法律、法規如《民法通則》、《銀行法》、《保險法》和《刑法》也直接或間接地調整著證券交易關系。證券交易所頒布的自律性規范,也具有法律約束力。
⑷ 按照交易對象的品種劃分,證券交易可分為什麼多選
證券交易的種類:
按交易對象品種劃分四種:股票交易、債券交易、基金交易以及金融衍生工具的交易。
1.股票交易
▲股票交易是以股票為對象進行的流通轉讓活動。
▲股票交易可以在證券交易所中進行,也可以在場外交易市場進行。前者通常稱為上市交易,後者的常見形式是櫃台交易。
2.債券交易
▲債券交易是以債券為對象進行的流通轉讓活動。
▲按發行主體來劃分,債券主要有三大類:政府債券、金融債券、公司債券。
3.基金交易
▲基金交易是以基金為對象進行的流通轉讓活動。
▲基金分類:封閉式基金和開放式基金(基本類型)。
4.金融衍生工具交易
▲金融衍生工具:又稱金融衍生產品,是與基礎金融產品相對應的一個概念,指建立在基礎產品或基礎變數之上,其價格取決於後者的價格(或數值)變動的派生金融產品。
▲金融衍生工具的交易包括權證交易、金融期貨交易、金融期權交易和可轉換債券交易。
⑸ 股票可分為幾類型
是指那些在中國大陸注冊、在中國大陸上市的普通股票,1. 根據上市地區可以分為:
a股
也稱為人民幣普通股票、流通股、社會公眾股、普通股,以人民幣認購和交易,
b股
也稱為人民幣特種股票,是指那些在中國大陸注冊、在中國大陸上市的特種股票,以人民幣標明面值只能以外幣認購和交易,
h股
也稱為國資企業股,是指國有公司在香港 (hong kong) 上市的股票,
s股
是指那些主要生產或者經營等核心業務在中國大陸、而公司的注冊地在新加坡(singapore)或者其他國家和地區,但是在新加坡交易所上市掛牌的公司股票,
n股
是指那些在中國大陸注冊、在紐約(new york)上市的外資股,
2. 根據利潤,財產分配方面可分為
普通股
普通股是指在企業的經營管理和盈利及財產的分配上享有普通權利的股份,象徵滿足所有債權償付要求及優先股東的收益權與求償權要求後對公司盈利和剩餘財產的索取權,它構成企業資本的基礎,是股票的一種基本形式,也是發行量最大,最為重要的股票,目前在上海市和深圳證券行上中交易的股票,都足普通股,普通股股票持有者按其所持有股份比例享有以下基本權利:
(1)企業決策參與權,普通股股東有權參與股東大會,並有建議權、表決權和選舉權,也可以委託旁人象徵其行使其股東權利,
(2)利潤分配權,普通股股東有權從企業利潤分配中得到股息,普通股的股息是不固定的,由企業贏利狀況及其分配政策決定,普通股股東必須在優先股股東取得固定股息之後才有權享受股息分配權,
(3)優先認股權,如果企業需要擴張而增發普通股股票時,現有普通股股東有權按其持股比例,以低於市價的某一特定價格優先購買一定數量的新發行股票,從而保持其對公司所有權的原有比例,
(4)剩餘資產分配權,當企業破產或清算時,若企業的資產在償還欠債後還有剩餘,其剩餘部分按先優先股股東、後普通股股東的順序進行分配,
優先股
是相對於普通股而言的,主要指在利潤分紅及剩餘財產分配的權利方面,優先於普通股,
優先股有兩種權利:
a. 在企業分配盈利時,擁有優先股票的股東比持有普通股票的股東,分配在先,而且享受固定數額的股息,即優先股的股息率都是固定的,普通股的紅利卻不固定,視企業盈利情況而定,利多多分,利少少分,無利不分,上不封頂,下不保底,
b. 在企業解散,分配剩餘財產時,優先股在普通股之前分配,
3. 根據業績也分為:
st股
st股是指境內上市企業連續兩年虧損,被進行特別處理的股票;*st是指境內上市企業連續三年虧損的股票,摘帽是指原來是st的,現在去掉st,
垃圾股
經營虧損或違規的企業的股票,
績優股
企業經營很好,業績很好,每股收益0.5元以上
藍籌股
股票市場上,那些在其所屬行業內佔有重要支配性地位、業績優良,成交活躍、紅利優厚的大公司股票稱為藍籌股,
4. 可分為:
①記名股票和無記名股票,這主要是根據股票是否記載股東姓名來劃分的,記名股票,是在股票上記載股東的姓名,如果轉讓必須經企業辦理過戶手續,無記名股票,是在股票上不記載股東的姓名,如果轉讓,通過交付而生效,
②有票面值股票和無票面值股票,這主要是根據股票是否記明每股金額來劃分的,有票面值股票,是在股票上記載每股的金額,無票面值股票,只是記明股票和企業資本總額,或每股占企業資本總額的比例,
③單一股票和復數股票,這主要是根據股票上表示的份數來劃分的,單一股票是指每張股票表示一股,復數股票是指每張股票表示數股,
④普通股票和特別股票,這主要是根據股票所象徵的權利大小來劃分的,普通股票的股息隨企業利潤大小而增減,特別股票一般按規定利率優先取得固定股息,但其股東的表決權有所限制,特別股票又叫優先股票,
⑤表決權股票和無表決權股票,這主要是根據股票持有者有無表決權來劃分的,普通股票持有者都有表決權,而那些在某些方面享有特別利益的優先股票持有者在表決權上常受到限制,無表決權的股東,不能參與企業決策
⑹ 證券市場的法律、法規分為哪四個層次
證券市場的法律、法規可以分為四個層次:
(1)由全國人民代表大會或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制定並頒布的法律。
(2)由國務院制定並頒布的行政法規。
(3)由證券監管部門和相關部門制定的部門規章及規范性文件。
(4)由證券交易所、中國證券業協會及中國證券登記結算有限公司制定的自律性規則。
以上四個層次的法律效力依次降低。法律效力最高的是由全國人民代表大會或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制定並頒布的法律,最低是由證券交易所、中國證券業協會及中國證券登記結算有限公司制定的自律性規則。
(6)股票交易組合的管理分為擴展閱讀
法律規則
隨著《公司法》、《證券法》的頒布實施,我國證券市場初步形成了以《證券法》為核心,包括250多件法規和規章在內的證券市場法律法規體系。這一體系以《證券法》、《公司法》為核心,以配套證券法規規章和規范性文件以及自律性規則為基本內容,奠定了證券市場規范發展的法律基礎。
法律
《中華人民共和國證券法》(全國人大常委會通過 1999年7月1日起施行)
《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全國人大常委會通過 1994年7月1日起施行,1999年12月25日修改)
法規
《股票發行與交易管理暫行條例》(國務院發布 1993年4月22日起施行)
《企業債券管理條例》(國務院發布 1993年8月2日起施行)
規章
《股份有限公司境內上市外資股規定的實施細則》(國務院證券委發布 1995年12月25日起施行)
《證券投資基金管理暫行辦法》(國務院證券委發布 1997年11月14日起施行)
《證券交易所管理辦法》(國務院證券委發布 1997年12月10日起施行)
《證券市場禁入暫行規定》(中國證監會發布 1997年3月3日起施行)
《禁止證券欺詐行為暫行辦法》(國務院證券委發布 1993年9月2日起施行)
自律規則
《深圳證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規則》、《上海證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規則》(深圳證券交易所、上海證券交易所分別發布 2001年6月8日起施行)
《深圳、上海證券交易所交易規則》(深圳、上海證券交易所聯合發布 2001年12月1日起施行)
《深圳證券交易所會員管理暫行辦法》(深圳證券交易所發布 1998年8月10日起施行)
⑺ 對股票資產實施組合管理可分哪幾個步驟進行
1)制定投資政策
2) 證券 分析與股票資產的組合構造
3)組合的修正。
⑻ 根據市場的組織形式劃分,股票市場可分為
股票場內交易市場是股票集中交易的場所,即股票交易所。有些國家最初的股票交易所 是自發產生的,有些則是根據國家的有關法規注冊登記設立或經批准設立的。今天的股票交易所有嚴密的組織,嚴格的管理,並有進行集中交易的固定場所。在許多 國家,交易所是股票 交易的唯一合法場所。在我國,1990年底,上海證券交易所正式 成立,深圳證券交易所也開始試營業。
股票場外交易市場是在股票交易所以外的各證券交易機構櫃台上進行的股票交易市場, 所以也叫做櫃台交易市場。隨著通訊技術的發展 ,一些國家出現了有組織的、並通過現代化通信與電腦網路進行交易的場外交易市場,如美國的全美證券商協會自動 報價 系統(NASDAQ)。由 於我國的證券市場還不成熟,目前還 不具備發展場外交易市場的條件。
根據投資者范 圍不同,我國股票市場還可分為境內投資者參與的A股市場和專供境外投資者參與的B股市場
證券是各類財產所有權或債權憑證的通稱,是 用來證明證券持有人有權依據券面所載內容取得相 應權益的憑證 。按其性質不同可將證券分為證據證券,憑證證券和有價證券。人們通常所說的證券即有價證券。
有價 證券是一種具有一定票面金額,證明持券人有權按期取得一定收入,並可自由轉讓和買賣的所有權或債權證書。鈔票、郵票、印花稅票、股票、債券、國庫券、 商業本票、 兌匯票、銀行定期存單等等,都是有價證券。但一般市場上說的證券交易,應該特指證券法所歸范的有價證券,鈔票、郵票、印花稅票等,就不在這個范圍了。證券交易被限縮在證券法所說的有價證券范圍之內。
所謂期貨,一般指期貨合約,就是指由期貨 交易所統一制定的、規定在將來某一特定的時間和地點交割一定數 量標的物的標准化合約。這個標的物,又叫基礎資產,對期貨合約所對應的現貨,可以是某種商品,如銅或原油,也可以是某個金融工具,如外匯、債 券,還可以是某個金融指標,如三個月同業拆借利率或股票指數。期貨合約的買方,如果將合約持有到期,那麼他有義務買入期貨合約對應的標的物;而期貨合約的賣方,如果將合約持有到期,那麼他有義務賣出期貨合約對應的標的物(有些期貨合約在到期時不是進行實物交割而是結算差價,例如股指期貨到期就是按照現貨指數的某個平均來對在手的期貨合約進行最後結算)。當然期貨合
約的交易者還可以選擇在合約到期前進 行反向買賣來沖銷這種義務。
廣義的期貨概念還包括了交易所交易的期權合約。大多數期貨交易所同時上市期貨與期權品種。
⑼ 常見的股票交易方式有哪些
股票常見的交易方式有:
(1)議價買賣和競價買賣
從買賣雙方決定價格的不同,分為議價買賣和競價買賣。議價買賣就是買方和賣方一對一地面談,通過討價還價達成買賣交易。它是場外交易中常用的方式。一般在股票上不了市、交易量少,需要保密或為了節省傭金等情況下採用。
競價買賣是指買賣雙方都是由若幹人組成的群體,雙方公開進行雙向競爭的交易,即交易不僅在買賣雙方之間有出價和要價的競爭,而且在買者群體和賣者群體內部也存在著激烈的競爭,最後在買方出價最高者和賣方要價最低者之間成交。在這種雙方競爭中,買方可以自由地選擇賣方,賣方也可以自由地選擇買方,使交易比較公平,產生的價格也比較合理。競價買賣是證券交易所中買賣股票的主要方式。
(2)直接交易和間接交易
按達成交易的方式不同,分為直接交易和間接交易。直接交易是買賣雙方直接洽談,股票也由買賣雙方自行清算交割,在整個交易過程中不涉及任何中介的交易方式。場外交易絕大部分是直接交易。間接交易是買賣雙方不直接見面和聯系,而是委託中介人進行股票買賣的交易方式。證券交易所中的經紀人制度,就是典型的間接交易。
(3)現貨交易和期貨交易
按交割期限不同,分為現貨交易和期貨交易。現貸交易是指股票買賣成交以後,馬上辦理交割清算手續,當場錢貨兩清,期貨交易則是股票成交後按合同中規定的價格、數量,過若干時期再進行交割清算的交易方式。
這些可以慢慢去領悟,投資者進入股市之前最好對股市有些初步的了解。前期可用個牛股寶模擬炒股去看看,裡面有一些股票的知識資料是值得學習的,也可以通過上面相關知識來建立自己的一套成熟的炒股知識經驗。希望可以幫助到您,祝投資愉快!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