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上市公司的股票交易被實行特別處理
1. 在上市公司的股票交易被實行特別處理期間,應遵循什麼規則
在上市公司的股票交易被實行特別處理期間,應遵循下列規則:股票報價日漲跌幅限制為5%;股票名稱改為原股票名前加「ST」;上市公司的中期報告必須經過審計。
2. 上市公司的股票交易被實行特別處理期間,其股票交易應遵循下列規則:(1)股票報價日漲跌幅限制為5%
以下情況不設漲跌停。
1.新股上市首日。
2.暫停上市ST股扭虧復牌首日。
3.股改完成復牌首日。(ST長控)
4.權證漲跌停大於10%。
3. 特別處理的股票j是什麼意思
ST是Special Treatment的縮寫,意思為特別處理。據《上海證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規則》和《深圳證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規則》之規定,上市公司出現財務狀況異常或者其他異常情況,導致其股票存在被終止上市的風險,或者投資者難以判斷公司前景,投資權益可能受到損害的,交易所將對該公司股票交易實行特別處理。
特別處理分兩種:退市風險警示特別處理和其他特別處理。
退市風險警示特別處理股票前加*ST:
上市公司出現以下情形之一,其股票交易將被實行退市風險警示特別處理:
最近兩年連續虧損(以最近兩年年度報告披露的當年經審計凈利潤為依據)
因財務會計報告存在重大會計差錯或者虛假記載,公司主動改正或者被中國證監會責令改正後,對以前年度財務會計報告進行追溯調整,導致最近兩年連續虧損
因財務會計報告存在重大會計差錯或者虛假記載,被中國證監會責令改正但未在規定期限內改正,且公司股票已停牌兩個月
未在法定期限內披露年度報告或者半年度報告,公司股票已停牌兩個月
處於股票恢復上市交易日至恢復上市後第一個年度報告披露日期間
在收購人披露上市公司要約收購情況報告至維持被收購公司上市地位的具體方案實施完畢之前,因要約收購導致被收購公司的股權分布不符合《公司法》規定的上市條件,且收購人持股比例未超過被收購公司總股本的90%
法院受理關於公司破產的案件,公司可能被依法宣告破產
證券交易所認定的存在退市風險的其他情形
被退市風險警示特別處理的股票,其證券簡稱前冠以*ST字樣,股票報價的日漲跌幅限制為5%。
其他特別處理股票前加ST
上市公司出現以下情形之一,其股票交易將被實行其他特別處理:
最近一個會計年度的審計結果顯示其股東權益為負
最近一個會計年度的財務會計報告被注冊會計師出具無法表示意見或否定意見的審計報告
申請並獲准撤銷退市風險警示特別處理的公司,其最近一個會計年度的審計結果顯示主營業務未正常運營,或扣除非經常性損益後的凈利潤為負值
由於自然災害、重大事故等導致公司主要經營設施被損毀,公司生產經營活動受到嚴重影響且預計在三個月以內不能恢復正常
公司主要銀行帳號被凍結
公司董事會無法正常召開會議並形成董事會決議
中國證監會根據《證券發行上市保薦制度暫行辦法》第七十一條,要求證券交易所對公司的股票交易實行特別提示
中國證監會或證券交易所認定為狀況異常的其他情形
被其他特別處理的股票,其證券簡稱前冠以ST字樣,股票報價的日漲跌幅限制為5%。
一樓的回答是舊規定,已停止實施好多年了。現在實施的是2006年5月的新規定。
4. 上市公司股票被進行特別處理,這究竟是怎麼一回事
上市公司股票被特殊處理,這種情況一般都是滿足了某些特定的條件,這些特定的條件包括但不限於,公司連續兩年利潤凈虧損,公司本身的財務報表審計過程中注冊會計師發表了無法表示意見。
然後也有可能是一些其他的特殊情況,比如說上市公司它本身公布的財務報表啊,都有要求各方面要求都有,但其中有一條就是要有會計師事務所對於上市公司報表進行一個審計,最終出具一個表示意見。比如說無保留意見帶解釋條款的,無保留意見,保留意見,無法表示意見,出具了無法表示意見,那就意味著這個公司的賬可能存在很大的問題,賬實不符等情況比較嚴重,那也會出現這種情況。
5. 在股票處理中,ST(特殊處理)指的是什麼ST發生在什麼時候
5月12日,滬深證券交易所正式開始實行退市風險警示制度,在首批58家被「授星」戴上「*ST」帽子的上市公司中,深交所有31家,佔49%,上交所有27家,佔54%。
滬深證交所於今年4月4日發布《關於對存在股票終止上市風險的公司加強風險警示等有關問題的通知》,推出了退市風險警示制度,目的是為了進一步完善退市機制,提高市場透明度,向投資者充分揭示風險,同時又與其他異常狀況實行特別處理的風險警示區別。
所謂退市風險警示制度,是指由證券交易所對存在終止上市風險的公司股票,在原有「特別處理」基礎上增加的一種類別特別處理。
《通知》要求,上市公司出現下列五種可能終止上市風險情形時,將對其股票實行退市風險警示。
第一類是最近兩年連續虧損的;第二類是因財務會計報告存在重大會計差錯或虛假記載,被中國證監會責令改正或公司主動改正,對以前年度財務報告進行追溯調整,導致最近兩年連續虧損的;第三類是因財務會計報告存在重大會計差錯或虛假記載,中國證監會責令其改正,在規定期限內未對虛假財務會計報告進行改正的;第四類是在法定期限內未依法披露年度報告或半年度報告的。第五類是處於股票恢復上市交易後至其披露恢復上市後的第一個年度報告期間的。
深滬證券交易所有關人士5月10日向記者介紹,第一、二類情形是考慮到上市公司如果出現連續三年虧損,將被暫停上市,因此在其年報顯示連續兩年虧損時,有必要進行「退市風險警示」。而第三、四類情形則鑒於上市公司沒有按規定公開其財務狀況,或者對財務會計報告作虛假記載,當其出現此類情形時,根據《公司法》的有關規定,公司也存在退市風險需加以警示。
第五類情形是根據《虧損上市公司暫停上市和終止上市實施辦法(修訂)》,上市公司股票在恢復上市交易後,如其恢復上市後的第一個年度報告顯示公司出現虧損的,上市公司股票仍面臨終止上市,故在此期間應向投資者揭示可能退市的風險。
當上市公司消除上述情形後,深滬證券交易所將撤銷「退市風險警示」,否則公司將面臨終止上市風險。深滬證券交易所有關負責人特別指出,撤銷「退市風險警示」是指撤銷其股票簡稱中的「*ST」,至於其他特別處理措施是否撤銷,將視公司具體情況,依據深圳和上海證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規則》第九章的有關規定予以辦理。
6. 證券交易所對其股票交易實行其他特別處理的情況有哪些
其他特別處理的處理措施包括:
(1)在公司股票簡稱前冠以「ST」字樣,以區別於其他股票;
(2)股票報價的日漲跌幅限制為5%。
一、。也就是說被*ST。
二、摘*條件,由*ST轉ST: 1、年報盈利。
2、一個會計年度的財務報告沒有被會計師事務所出具無法表示意見或否定意見的審計報告。
3、沒有重大會計差錯和虛假陳述,未在證監會責令整改期限內;
4、沒有重大事件導致公司生產經營受嚴重影響的情況、主要銀行賬號未被凍結、沒有被解散或破產等交易所認定的情形。
三、摘帽條件,即去ST,轉為非ST個股,條件更嚴一此,如果不符合,則仍保留ST: 1、年報盈利。
2、主營業務正常,扣除非經常性損益後的凈利潤為正值。
3、凈資產為正值,新規定不再要求每股凈資產必須超過1元。
4、一個會計年度的財務報告沒有被會計師事務所出具無法表示意見或否定意見的審計報告;
5、沒有重大會計差錯和虛假陳述,未在證監會責令整改期限內;
6、沒有重大事件導致公司生產經營受嚴重影響的情況、主要銀行賬號未被凍結、沒有被解散或破產等交易所認定的情形,被其他特別處理的股票,其證券簡稱前冠以ST字樣,股票報價的日漲跌幅限制為5%。
7. 進行特別處理的股票是什麼意思
ST是Special Treatment的縮寫,意思為特別處理。據《上海證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規則》和《深圳證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規則》之規定,上市公司出現財務狀況異常或者其他異常情況,導致其股票存在被終止上市的風險,或者投資者難以判斷公司前景,投資權益可能受到損害的,交易所將對該公司股票交易實行特別處理。
特別處理分兩種:退市風險警示特別處理和其他特別處理。
退市風險警示特別處理股票前加*ST:
上市公司出現以下情形之一,其股票交易將被實行退市風險警示特別處理:
最近兩年連續虧損(以最近兩年年度報告披露的當年經審計凈利潤為依據)
因財務會計報告存在重大會計差錯或者虛假記載,公司主動改正或者被中國證監會責令改正後,對以前年度財務會計報告進行追溯調整,導致最近兩年連續虧損
因財務會計報告存在重大會計差錯或者虛假記載,被中國證監會責令改正但未在規定期限內改正,且公司股票已停牌兩個月
未在法定期限內披露年度報告或者半年度報告,公司股票已停牌兩個月
處於股票恢復上市交易日至恢復上市後第一個年度報告披露日期間
在收購人披露上市公司要約收購情況報告至維持被收購公司上市地位的具體方案實施完畢之前,因要約收購導致被收購公司的股權分布不符合《公司法》規定的上市條件,且收購人持股比例未超過被收購公司總股本的90%
法院受理關於公司破產的案件,公司可能被依法宣告破產
證券交易所認定的存在退市風險的其他情形
被退市風險警示特別處理的股票,其證券簡稱前冠以*ST字樣,股票報價的日漲跌幅限制為5%。
其他特別處理股票前加ST
上市公司出現以下情形之一,其股票交易將被實行其他特別處理:
最近一個會計年度的審計結果顯示其股東權益為負
最近一個會計年度的財務會計報告被注冊會計師出具無法表示意見或否定意見的審計報告
申請並獲准撤銷退市風險警示特別處理的公司,其最近一個會計年度的審計結果顯示主營業務未正常運營,或扣除非經常性損益後的凈利潤為負值
由於自然災害、重大事故等導致公司主要經營設施被損毀,公司生產經營活動受到嚴重影響且預計在三個月以內不能恢復正常
公司主要銀行帳號被凍結
公司董事會無法正常召開會議並形成董事會決議
中國證監會根據《證券發行上市保薦制度暫行辦法》第七十一條,要求證券交易所對公司的股票交易實行特別提示
中國證監會或證券交易所認定為狀況異常的其他情形
被其他特別處理的股票,其證券簡稱前冠以ST字樣,股票報價的日漲跌幅限制為5%。
8. 股票特別處理規定
股票特別處理規定:滬、深證券交易所在1998年4月22日宣布,根據1998年實施的股票上市規則,將對財務狀況或 其它狀況出現異常的上市公司的股票交易進行特別處理,由於「特別處理」的英文是Special treatment(縮寫是「ST」),因此這些股票就被簡稱為ST股。
上述財務狀況或其它狀況出現異常主要是指兩種情況:一是上市公司經審計連續兩個會計年度的凈利潤均為負值;二是上市公司最近一個會計年度經審計的每股凈資產低於股票面值。
在上市公司的股票交易被實行特別處理其間,其股票交易應遵循下列規則:(1)股票報價日漲跌幅限制為5%;(2)股票名稱改為原股票名前加「ST」,例如「ST遼物資」;(3)上市公司的中期報告必須審計。
股票特別處理的分類:
S----還沒有完成股改。
ST----公司經營連續二年虧損,特別處里。
SST---公司經營連續二年虧損,特別處里+還沒有完成股改。
*ST---公司經營連續三年虧損,退市預警。
S*ST--公司經營連續三年虧損,退市預警+還沒有完成股改。
9. 創業板股票如何安排特別處理
股票安排特別處理,
在上市公司的股票交易被實行特別處理期間,
應股票報價日漲跌幅限制為5%;
股票名稱改為原股票名前加「ST」;
上市公司的中期報告必須經過審計。
10. 在上市公司的股票交易被實行特別處理期間,應遵循什麼規則
您好,在上市公司的股票交易被實行特別處理期間,應遵循下列規則:股票報價日漲跌幅限制為5%;股票名稱改為原股票名前加「ST」;上市公司的中期報告必須經過審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