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市第一天股票交易流程
㈠ 新股票上市第一天可以賣出么還是按照t+1規則么
如果是中簽的股票那麼在上市第一天就可以賣出
目前新股申購需要2個要求:首先是足額的可用資金、其次是准備好相應的市值。就是說假如要買上海新股,設申購日為T日,T-2日及之前20個交易日賬戶中滬市A股平均市值需大於等於1萬元人民幣,每1萬元市值可獲得1個申購單位,1個申購單位可申購1000股上海新股。深圳的話和上海其他規則一樣,只有一個區別:5000市值深圳股票可獲得1個申購單位,1個申購單位可申購500股深圳新股。深圳市值也需10000以上才可以申購。
新股申購流程如下:
1.投資者T日,准備好足額資金,通過證券賬戶進行新股申購,買入委託(和買股票的菜單一樣),數量滬市股票需要是1000股的整數倍,深市股票需要是500股的整數倍,超過可申購額度都是廢單。如果多次委託僅第一筆委託是有效的。滬市申購時間為T日9:30-11:30;13:00-15:00;深市申購時間為T日9:15-11:30;13:00-15:00。
2.T+1日:資金凍結、驗資及配號。中國結算公司將申購資金凍結。交易所將根據最終的有效申購總量,按每1000(深圳500股)股配一個號的規則,由交易主機自動對有效申購進行統一連續配號。
3.T+2日:搖號抽簽。公布中簽率,並根據總配號量和中簽率組織搖號抽簽,於次日公布中簽結果。
4.T+3日(一般T+2日清算後就可以)可查詢到是否中簽,如未中簽會返款到賬戶。中簽客戶在新股上市日可以將中簽股票進行交易。
㈡ 新股上市首日有哪些交易規則有什麼技巧
深交所:新股首日取消2次臨停 停牌時間縮至30分鍾
2014年06月13日 16:55
為配合中國證監會新股發行改革措施的順利實施,深交所今日發布《關於完善首次公開發行股票上市首日交易機制有關事項的通知》。《通知》根據《中國證監會關於進一步推進新股發行體制改革的意見》和《深圳證券交易所交易規則》等有關規定,完善了股票上市首日交易機制的有關事項。
內容方面,本次對新股上市首日交易機制主要做了三方面的調整:一是全日設立不高於發行價144%且不低於發行價64%的有效申報價格範圍限制,超出有效申報價格範圍的申報為無效申報。
二是取消盤中成交價首次達到或超過開盤價上下20%的盤中臨時停牌閾值,並將10%停牌閾值的臨時停牌時間,由原來的1小時調整為30分鍾。
三是盤中臨時停牌結束復牌時以及收盤階段,調整集合定價為集合競價。
以下是通告全文
各會員單位:
為切實防範首次公開發行股票(以下簡稱「股票」)上市首日交易風險,維護證券市場秩序,保護投資者的合法權益,根據《中國證監會關於進一步推進新股發行體制改革的意見》和《深圳證券交易所交易規則》等有關規定,經中國證監會批准,現就完善股票上市首日交易機制的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股票上市首日全日投資者的有效申報價格不得高於發行價的144%且不得低於發行價的64%,超過有效申報價格範圍的申報為無效申報。
有效申報價格範圍的計算結果按照四捨五入的原則取至0.01元。
二、股票上市首日開盤集合競價階段有效競價范圍為發行價的上下20%。
超過開盤有效競價范圍,但未超過有效申報價格範圍的申報不能參加開盤集合競價,暫存於交易主機,當連續競價成交價波動使其進入有效競價范圍時,交易主機自動取出申報,參加連續競價。
集合競價階段未產生開盤價的,以當日第一筆成交價作為開盤價。
三、股票上市首日連續競價階段出現盤中成交價較當日開盤價首次上漲或下跌達到或超過10%的,本所對其實施盤中臨時停牌,臨時停牌時間為30分鍾。
臨時停牌期間,投資者可以申報,也可以撤銷申報。復牌時,對已接受的申報進行復牌集合競價。
盤中臨時停牌具體時間以本所公告為准,臨時停牌時間跨越14︰57的,於14︰57復牌並對已接受的申報進行復牌集合競價。
四、股票上市首日14︰57至15︰00採用收盤集合競價,收盤價通過集合競價的方式產生。
收盤集合競價階段不允許撤銷申報。
五、股票上市首日連續競價、盤中臨時停牌復牌集合競價、收盤集合競價的有效競價范圍為最近成交價的上下10%,但不得超過全日有效申報價格範圍。
六、股票上市首日不接受市價申報。
七、本通知自發布之日起施行。本所2013年12月13日發布的《關於首次公開發行股票上市首日盤中臨時停牌制度等事項的通知》(深證會〔2013〕142號)同時廢止。本通知未做規定的,適用本所《交易規則》及其他相關規定。
特此通知
深圳證券交易所
2014年6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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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交所調整新股上市首日交易機制及有關監管措施
2014年06月13日 15:23
為配合中國證監會新股發行改革措施的順利實施,上交所今日發布了《關於新股上市初期交易監管有關事項的通知》。
為配合中國證監會新股發行改革措施的順利實施,上交所今日發布了《關於新股上市初期交易監管有關事項的通知》。《通知》主要是對2013年12月13日上交所發布的《關於進一步加強新股上市初期交易監管的通知》所規定的新股上市首日價格控制和盤中臨時停牌的交易機制,以及新股異常交易行為及其監管措施等內容進行了適當調整。
上市首日交易機制方面的調整主要有:一是取消了「收盤前5分鍾申報價格不得高於當日開盤價的120%且不得低於當日開盤價的80%」的控制措施,申報價格僅實施「集合競價階段不得超過發行價120%和不得低於發行價格的80%」和「連續競價階段不得超過發行價144%和不得低於發行價格的64%」的控制措施;二是取消了盤中股價上漲或下跌超過20%時第二次盤中臨時停牌的規定,僅在盤中股價上漲或下跌超過10%時停牌30分鍾,以解決新股上市首日交易時間過短的問題。
新股上市初期(上市後的前10個交易日)異常交易行為及其監管措施方面的調整主要有:一是取消了單一投資者全天買入不得超過新股當日實際上市流通量千分之一的限制;二是對大額申報、高價申報、連續申報、虛假申報行為進行了量化規定,以幫助投資者更好地把握《通知》規定的新股異常交易行為,自覺約束其新股交易行為。
上交所有關負責人表示,我國證券市場歷來有炒作新股的習慣,上交所將按照中國證監會的要求,加大對新股交易行為的監控,希望廣大投資者理性參與新股交易,避免因盲目跟風炒作帶來不必要的損失。對違反《通知》的非理性新股炒作行為,上交所將根據其情節輕重採取必要的自律監管措施,或者上報中國證監會查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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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交所關於新股上市初期交易監管有關事項的通知
各市場參與人:
為加強對首次公開發行股票(以下簡稱「新股」)上市初期(上市後的前10個交易日,不含全天停牌日)的交易監管工作,防控新股炒作,維護市場交易秩序,保護投資者合法權益,根據《上海證券交易所交易規則》、《上海證券交易所證券異常交易實時監控細則》等有關規定,上海證券交易所(以下簡稱「本所」)對新股上市初期的交易監管工作做了進一步規定。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新股上市首日,投資者的申報價格應當符合以下要求,超出有效申報價格範圍的申報為無效申報:
(一)集合競價階段,有效申報價格不得高於發行價格的120%且不得低於發行價格的80%;
(二)連續競價階段,有效申報價格不得高於發行價格的144%且不得低於發行價格的64%。
有效申報價格範圍的計算結果按照四捨五入的原則取至0.01元。
集合競價階段未產生開盤價的,以當日第一筆成交價格作為開盤價。
二、新股上市首日連續競價階段,盤中成交價格較當日開盤價首次上漲或下跌超過10%的,本所對其實施盤中臨時停牌;盤中成交價格較當日開盤價上漲或下跌超過20%的,本所不再對其實施盤中臨時停牌。
因前款規定停牌的,停牌持續時間為30分鍾,如停牌持續時間達到或超過14:55,當日14:55復牌。
實施盤中臨時停牌後,本所將通過官方網站(www.sse.com.cn)和衛星傳輸系統,對外公告具體的停牌及復牌時間。
三、新股上市初期,本所對單一或者涉嫌關聯的多個證券賬戶的下列異常交易行為予以重點監控:
(一)通過大額申報、高(低)價申報、連續申報或虛假申報等手段,影響新股交易價格;
(二)通過日內反向交易或頻繁隔日反向交易等手段,影響新股交易價格;
(三)利用市價委託進行大額申報,影響新股交易價格;
(四)本所認為需要重點監控的其他異常交易行為。
四、新股上市初期,出現下列情形之一的,屬於本通知第三條第(一)項規定的大額申報、高(低)價申報、連續申報、虛假申報:
(一)集合競價階段,以高於(低於)前收盤價(上市首日為發行價)3%的價格申報買入(賣出)的數量超過新股當日實際上市流通量的5‰;
(二)連續競價階段,以高於(低於)申報時點最新成交價3%的價格申報買入(賣出)的數量超過新股當日實際上市流通量的5‰;
(三)連續競價階段,當最新成交價為當日最高成交價時,以不低於該成交價申報買入的數量超過新股當日實際上市流通量的2‰;
(四)連續競價階段,1分鍾內單邊申報次數超過3次且申報價格高於(低於)申報時點最優買價(賣價)的;
(五)連續競價階段,以實時最優5檔價位申報買入(賣出)的數量超過當時該最優5檔價位市場總申報買入(賣出)數量的30%並有撤單行為,且當日該情形發生3次以上的。
五、根據市場需要,本所可以對本通知規定的有效價格申報范圍、異常波動標准和異常交易行為認定標准進行調整。
六、本所在新股上市首日收盤後公布該股當日各類投資者的交易信息。各市場參與人可以登錄本所官方網站「交易信息披露」欄目的「新股首日交易信息」項目進行查詢。
七、對存在本通知規定的異常交易行為的證券賬戶,本所可以單獨或同時對其採取下列監管措施:
(一)口頭或書面警示證券賬戶持有人;
(二)要求證券賬戶持有人提交合規交易承諾;
(三)盤中暫停證券賬戶當日的交易;
(四)本所規定的其他監管措施。
對於情節嚴重的,本所將給予限制證券賬戶交易、認定證券賬戶持有人為不合格投資者等紀律處分,並計入誠信檔案;涉嫌違法的,將上報中國證監會查處。
八、本所會員應當做好本通知的宣傳工作,向客戶充分揭示新股交易的風險,加強客戶新股交易行為的管理,發現客戶有本通知規定的異常交易行為之一的,應當予以提醒,並及時採取措施予以制止。
對存在嚴重異常交易行為、經提醒仍不改正的客戶,會員可以依據《上海證券交易所會員客戶證券交易行為管理實施細則》的有關規定,拒絕其交易委託,或者終止與客戶的證券交易委託代理關系,並向本所報告。
九、本所會員應當積極配合本所加強對新股交易的協同監管,對本所提供的新股交易重點監控賬戶,應當採取有效措施規范和約束其新股交易行為。
會員總部應當指定專人負責新股交易監管工作,各證券營業部負責人是其所在營業部新股交易協同監管的直接責任人。
十、本所將對會員貫徹和執行本通知的情況進行專項檢查。對貫徹和執行不力的會員,本所將對其採取下列監管措施和紀律處分:
(一)對一年內有3個以上客戶因新股異常交易行為被本所限制證券賬戶交易或者認定證券賬戶持有人為不合格投資者的,約見會員相關高管談話;
(二)對一年內有5個以上客戶因新股異常交易行為被本所限制證券賬戶交易或者認定證券賬戶持有人為不合格投資者的,視情況向會員發出監管警示函;
(三)對一年內有10個以上客戶因新股異常交易行為被本所限制證券賬戶交易或者認定證券賬戶持有人為不合格投資者的,視情況在會員范圍內予以通報批評。
(四)本所規定的其他監管措施和紀律處分。
十一、基金、保險、券商等專業機構投資者,應當嚴格按照本通知要求,堅持自律、規范原則,強化價值投資理念,理性參與新股交易。
十二、本通知所稱「以上」、「超過」含本數,「高於」、「低於」不含本數。
十三、新股上市初期交易監管的其他事宜,適用《上海證券交易所交易規則》、《上海證券交易所證券異常交易實時監控細則》等業務規則的規定。本所其他業務規則的規定與本通知不一致的,以本通知為准。
十四、本通知自發布之日起施行。本所2013年12月13日發布的《關於進一步加強新股上市初期交易監管的通知》(上證發〔2013〕20號)同時廢止。
特此通知。
上海證券交易所
二○一四年六月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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㈢ 新股上市首日交易規則是怎樣的
新股上市首日出現異常波動情形,上海證券交易所和深圳證券交易所可以對其實施盤中臨時停牌。
新股上市首日出現下列異常波動情形之一的,本所可以對其實施盤中臨時停牌:
1、盤中成交價格較當日開盤價首次上漲或下跌10%以上(含);
2、盤中成交價格較當日開盤價上漲或下跌20%以上(含);
3、盤中換手率(成交量除以當日實際上市流通量)達到80%以上(含);
因第1項停牌的,當日僅停牌一次,停牌持續時間為30分鍾,停牌時間達到或超過14:55的,當日14:55復牌。因第2、第3項停牌的,停牌時間持續至當日14:55。
(3)上市第一天股票交易流程擴展閱讀
股市的市場特點有以下:
1、有一定的市場流動性,但主要取決於當日交易量(交易量取決於投資人心理預期)。
2、股票市場只在紐約時間早上的9:30到下午4:00(中國市場為下午三點)開放,收市後的場外交易有限。
3、成本和傭金並不是太高適合一般投資人。
4、賣空股票受到政策(需要開辦融資融券業務)和資本(約50萬)的限制,很多交易者都為此感到沮喪。
5、完成交易的步驟較多,增加了執行誤差和錯誤。
㈣ 上市當天股票怎樣操作
新股上市前日確定是否參與,這里有兩個問題,一是要不要全倉介入,二就是何時買入。對於買入的時機,如果新股上市前一天大盤暴跌,可考慮集合競價買入;如果大盤在主跌階段,新股首日往往高開低走;如果大盤處於階段性頂部,新股會高開高走;如果大盤在底部區域,新股往往低開高走;如果大盤處於上升階段初期,新股往往平開高走。後三種情況,投資者可關注兩大介入指標:一是集合競價換手率大於7%;二是5分鍾換手率大於25%。
㈤ 上交所新股上市首日的交易規則我實在弄不明白,賜教!
滬深交易所2014年6月13日分別發布《關於新股上市初期交易監管有關事項的通知》和《關於完善首次公開發行股票上市首日交易機制有關事項的通知》,加強對新股上市首日和上市初期的交易監管工作,防控新股炒作,維護市場交易秩序,保護投資者合法權益。
1、新股上市首日集合競價階段有效競價范圍為發行價的上下20%。
2、集合競價階段未產生開盤價的,以當日第一筆成交價格作為開盤價。
3、在連續競價階段,有效申報價格不得高於發行價格的144%且不得低於發行價格的64%。
4、新股上市首日連續競價階段出現盤中成交價較當日開盤價首次上漲或下跌達到或超過10%的,交易所對其實施盤中臨時停牌,時間為30分鍾。上交所規定,如停牌持續時間達到或超過14:55,當日14:55復牌。
5、深交所規定,臨時停牌時間跨越14︰57的,於14︰57復牌並對已接受的申報進行復牌集合競價。上交所同時明確,不再對上漲或下跌超過20%的情況實施臨時停牌。深交所則規定,股票上市首日14︰57至15︰00採用收盤集合競價,收盤價通過集合競價的方式產生;連續競價、盤中臨時停牌復牌集合競價、收盤集合競價的有效競價范圍為最近成交價的上下10%,但不得超過全日有效申報價格範圍。股票上市首日不接受市價申報。
㈥ 請教股票第一天上市開盤的交易
中簽股數多的一般都是大型投資機構。比如我們公司,一般投入10幾個億的資金去申購。一般來說也就只能中幾十萬股。當然,遇到中國銀行,中國銀行的股票,能中千萬股以上。我們沒有什麼其他途徑。
另外,有些機構會通過戰略配售等方式獲得股票,但是上市第一天無法拋售。所以這種方式獲得的股票不是你說的那種現象。
一般機構會計算凍結的利息和上市後拋售的利潤到底哪個多哪個少。如果預計申購中簽率太低,中簽股數太少,上市漲幅太少等等,我們就不會申購新股了。
其實很簡單,不存在有特權的人,不付出資金就申購股票這樣的現象。
㈦ 新股上市首日有哪些交易規則
你好,上海證券交易所新股上市首日交易規則:
一、新股上市首日,投資者的申報價格應當符合以下要求,超出有效申報價格範圍的申報為無效申報:
(一)集合競價階段,有效申報價格不得高於發行價格的120%且不得低於發行價格的80%;
(二)連續競價階段,有效申報價格不得高於發行價格的144%且不得低於發行價格的64%。
有效申報價格範圍的計算結果按照四捨五入的原則取至0.01元。
集合競價階段未產生開盤價的,以當日第一筆成交價格作為開盤價。
二、新股上市首日連續競價階段,盤中成交價格較當日開盤價首次上漲或下跌超過10%的,本所對其實施盤中臨時停牌;盤中成交價格較當日開盤價上漲或下跌超過20%的,本所不再對其實施盤中臨時停牌。
因前款規定停牌的,停牌持續時間為30分鍾,如停牌持續時間達到或超過14:55,當日14:55復牌。
實施盤中臨時停牌後,本所將通過官方網站和衛星傳輸系統,對外公告具體的停牌及復牌時間。
深圳證券交易所新股上市首日交易規則
一、股票上市首日全日投資者的有效申報價格不得高於發行價的144%且不得低於發行價的64%,超過有效申報價格範圍的申報為無效申報。
有效申報價格範圍的計算結果按照四捨五入的原則取至0.01元。
二、股票上市首日開盤集合競價階段有效競價范圍為發行價的上下20%。
超過開盤有效競價范圍,但未超過有效申報價格範圍的申報不能參加開盤集合競價,暫存於交易主機,當連續競價成交價波動使其進入有效競價范圍時,交易主機自動取出申報,參加連續競價。
集合競價階段未產生開盤價的,以當日第一筆成交價作為開盤價。
三、股票上市首日連續競價階段出現盤中成交價較當日開盤價首次上漲或下跌達到或超過10%的,本所對其實施盤中臨時停牌,臨時停牌時間為30分鍾。
臨時停牌期間,投資者可以申報,也可以撤銷申報。復牌時,對已接受的申報進行復牌集合競價。
盤中臨時停牌具體時間以本所公告為准,臨時停牌時間跨越14︰57的,於14︰57復牌並對已接受的申報進行復牌集合競價。
四、股票上市首日14︰57至15︰00採用收盤集合競價,收盤價通過集合競價的方式產生。
收盤集合競價階段不允許撤銷申報。
五、股票上市首日連續競價、盤中臨時停牌復牌集合競價、收盤集合競價的有效競價范圍為最近成交價的上下10%,但不得超過全日有效申報價格範圍。
六、股票上市首日不接受市價申報。
㈧ 新股上市第一天怎麼搶購
說起打新股,很多人可能第一時間就會想到前陣子的東鵬特飲,一上市就來了十幾個漲停板,算下來中一簽可賺22萬,收到打新界的熱捧。打新股看上去是很賺錢,可你知道怎麼打嗎?那中簽率又怎麼去提高呢?那麼今天學姐就來給大家好好講一下打新股的事情。
在講之前,大家先把這波福利領了來--機構精選的牛股榜單新鮮出爐,各位趕緊來領取吧,小心錯過了哦:速領!今日機構牛股名單新鮮出爐!
一、新股申購什麼意思?需要什麼條件?
1、什麼是新股申購?
當企業有意圖上市時,一般會面向市場銷售眾多股票,其中一部分股票會在證券賬戶出售,可以通過申購的方式購入,另外申購的價格通常要比上市第一天的價格實惠得多。
2、申購新股需要的條件:
打算要參加新股申購需要在T-2日(T日為網上申購日)前20個交易日內,日均持有至少1萬元以上市值的股票,才有資格參與申購搖號。比如說我想參加8月23日的打新,就是從8月19日起算,在交易日里退20算,也就是從7月22日開始算,自己的賬戶里股票市值要在1萬元以上,才有機會得到配號,所具有的市值變高的情況下,能夠獲得配號的數量也會加大。自己唯有取得中簽區段內的分配號,對於中簽的那部分新股才能進行申購。
3、如何提高打新股的中簽幾率?
從長久來看,打新中簽和申購時間這二者之間沒有關聯,如果要讓新股的中簽幾率變大,各位可以參照下面的幾種做法:
(1)提高申購額度:如果早期所擁有的股票市值越多,取得的配號數量也就越多,最後中簽的可能性就會越大。
(2)盡量開通所有申購許可權:倘若資金量富足的話,均勻持倉不失為一個好方法,開通主板申購許可權的同時,也將科創板的申購許可權開通。這樣的話,無論什麼樣的新股都可以接受申購,這樣可以增加中簽的機會。
(3)堅持打新:不要錯過每一次打新股的機會,由於中新股的概率是不大的,因此還是需要去堅持搖號,也要相信機會總是會出現到我們身上的。
二、新股中簽後要怎麼辦?
一般情況下,新股中簽了的話則會有相應的簡訊通知,在登錄交易軟體時,還會收到彈窗提醒。
在新股中簽之日,我們確保不超過16:00賬戶里有足夠繳納新股的資金,不管資金的來路如何,從銀行轉入還是當天賣出股票所得都行。等到次日,若是在自己賬戶里看到成功繳款的新股余額,就證明本次打新成功。
不少朋友想打新股卻總是錯失最佳時機,經常錯過調倉時間。由此可見大家真的缺少一款發財必備神器--投資日歷,獲取相關內容通過點擊下方鏈接:專屬滬深兩市的投資日歷,掌握最新一手資訊
三、新股上市會怎麼樣?
如果各方面都順利的話,新股進行上市的時間是從申購日算起8~14個自然日內。
就這兩大板塊(創業板和科創板)而言,上市首5日是不會對其進行設置漲跌幅限制的,到了第6個交易日開始日漲跌幅限制為20%。而主板新股上市首日的漲跌幅限制不得高於發行價的144%且不得低於發行價格的64%。代表著要是發行價是10塊錢/股,則當日最高價位不會大於14.4元/股,最低也得在5.6元/股以上,按照我多年的跟蹤查看,一般漲停是在主板新股上市的第一天,後期連板數量超過了5個,新股什麼時候賣比較合適,還得按照個股的實際情況及市場行情來綜合分析。如若新股上市的那天發生破發況且接連下跌,在上市當天就賣掉能減少損失。
緣於科創板和創業板新股漲跌沒有被局限,防止出現股價下跌的情況,萬一有小夥伴中簽,這些小夥伴可以在第1天上市時直接賣出。除此之外,假設持續連板的股票,在碰到開板的情況時,最優的做法就是立即賣出,防止損失,落袋為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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㈨ 新股首日上市交易如何掛單
㈩ 新股票上市第一天規則
新股上市首日無漲跌幅限制,但申報價格會有有效申報范圍限制。
上交所新股上市首日的有效申報價格範圍:1、集合競價階段,有效申報價格不得高於發行價格的120%且不得低於發行價格的80%;2、連續競價、收盤集合競價和開市期間停牌階段,有效申報價格不得高於發行價格的144%且不得低於發行價格的64%。3、無價格漲跌幅限制的證券,連續競價階段,申報價格不高於即時揭示的最低賣出價格的110%且不低於即時揭示的最高買入價格的90%;同時不高於上述最高申報價與最低申報價平均數的130%且不低於該平均數的70%;4、集合競價階段未產生開盤價的,以當日第一筆成交價格作為開盤價。
深交所新股上市首日有效申報價格範圍:
1、開盤集合競價的有效競價范圍為發行價的上下20%(超出該范圍但符合全天有效申報價格的委託暫存交易主機,等待參與連續競價)
2、全日設立不高於發行價144%且不低於發行價64%的有效申報價格範圍限制,超出有效申報價格範圍的申報為無效申報。
3、如果您在開盤集合競價期間提交的申報超過發行價上下20%的有效競價范圍,但此價格處於全日有效申報價格範圍之間,則不能參與開盤集合競價,暫時保留在交易主機中。
4、連續競價、復牌集合競價、收盤集合競價的有效競價范圍是最近成交價的上下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