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交易商模式
1. 常見的股票交易方式有哪些
股票常見的交易方式有:
(1)議價買賣和競價買賣
從買賣雙方決定價格的不同,分為議價買賣和競價買賣。議價買賣就是買方和賣方一對一地面談,通過討價還價達成買賣交易。它是場外交易中常用的方式。一般在股票上不了市、交易量少,需要保密或為了節省傭金等情況下採用。
競價買賣是指買賣雙方都是由若幹人組成的群體,雙方公開進行雙向競爭的交易,即交易不僅在買賣雙方之間有出價和要價的競爭,而且在買者群體和賣者群體內部也存在著激烈的競爭,最後在買方出價最高者和賣方要價最低者之間成交。在這種雙方競爭中,買方可以自由地選擇賣方,賣方也可以自由地選擇買方,使交易比較公平,產生的價格也比較合理。競價買賣是證券交易所中買賣股票的主要方式。
(2)直接交易和間接交易
按達成交易的方式不同,分為直接交易和間接交易。直接交易是買賣雙方直接洽談,股票也由買賣雙方自行清算交割,在整個交易過程中不涉及任何中介的交易方式。場外交易絕大部分是直接交易。間接交易是買賣雙方不直接見面和聯系,而是委託中介人進行股票買賣的交易方式。證券交易所中的經紀人制度,就是典型的間接交易。
(3)現貨交易和期貨交易
按交割期限不同,分為現貨交易和期貨交易。現貸交易是指股票買賣成交以後,馬上辦理交割清算手續,當場錢貨兩清,期貨交易則是股票成交後按合同中規定的價格、數量,過若干時期再進行交割清算的交易方式。
這些可以慢慢去領悟,投資者進入股市之前最好對股市有些初步的了解。前期可用個牛股寶模擬炒股去看看,裡面有一些股票的知識資料是值得學習的,也可以通過上面相關知識來建立自己的一套成熟的炒股知識經驗。希望可以幫助到您,祝投資愉快!
2. 撮合式交易模式和市商模式有什麼區別
現今兩種交易制度的矛盾焦點是「快」和「慢」。
以下來我將以這個矛盾焦點為中心來描述兩種交易制度的區別。
首先來講做市商
做市商制度已經有上百年的發展歷史,現今做事商的制度不僅僅只有一種。我主要講一下紐約交易所的專家制度和納斯達克交易所多做市商制度。
專家制度:
一個股票只有一個做市商,這個做市商目前都是財力雄厚的大公司,該公司委派一個人負責在紐交所替股票做市,這個人就被稱之為專家(在過去,做市商絕大多數是富有的個人和家族,只是j經過時代的發展,股票的成交量和波動幅度越來越大,個人難以承受如此巨大的風險,才逐漸演變為現在的形式)。
要說專家制度最大的好處就在於「價格發現功能」,假設一個投資者委託經紀公司想買1000股GE的股票,首先通過專家給出一個報價,但此時他自身不允許動用自己的資金與其交易(這是紐交所規定的),他必須主持一場小的拍賣會(由其他場內經紀人採用競價喊單的形式)。
如果有其他場內經紀人願意接這個單子,然後再與其中報出最優價者成交。如果沒有人願意接這個單子,那麼就按專家的報價成交。如果其他場內經紀人只願意賣800股,那麼剩餘的200股也是和專家來成交。這么一來,專家制度既能提供當時市場最好的報價(通過場內競爭喊單),又能提供必要的流動性。
多做市商制度
意如其名,即一個股票由多個做市商共同來做市。至於為什麼會這樣,主要是由於美國OTC市場當時現狀發展而來的,在這里我就不詳述了。假設一個投資者委託經紀公司想買1000股蘋果公司的股票,然後由這個經紀人將這個信息輸入「超級蒙太奇(一個計算機系統)」,為蘋果公司做市的做市商們可以通過這個系統看到這個客戶的購買指令,於是就由做市商之間競爭報價來為這個客戶成交。
但是多做市商制度與專家制度的區別就在這里了,後者可以保證為客戶提供最後的流動性(因為只有一個做市商)而前者就不能保證了(因為你無法強行規定哪個做市商必須接下這個客戶的訂單)。當30秒過後,如果沒有哪個做市商願意與其成交,那麼這個訂單就會被送到ECN(電子撮合交易)市場上。
所以我個人觀點是:多做市商制度既不能保證最優價格,也不能保證最後流動性,而且也保證不了成交速度。關於以上觀點的論證,可以回顧納斯達克爆出的「差價門丑聞」和2003年納斯達克和ECN借紐交所爆出的「老鼠倉丑聞」對其發動的「交易所大戰」中的先後表現進行推理,在這里也不再詳述了。
那麼為什麼納斯達克為什麼還會存在?是因為納斯達克主要是那些規模小、高風險公司的融資市場,美國政府鼓勵小企業不斷創新,所以必須要有為這些小企業上市融資的場所,這就是納斯達克市場存在的最重要的理由。
綜上所述:可以很明顯的看到做市場制度中存在人工環節,和電子系統比較起來,自然就慢了。但是有一點必須強調,就是相比較而言專家制度能夠提供最大限度的流動性。
撮合交易
上面講到了ECN,它就是美國撮合交易制度的代表。它採用的全電子模式。很明顯,優點就是快,因為無人工等中間環節,指令直接送到電子平台上去撮合。我國的上交所和深交所就是採用的這種模式。同樣缺點也很明顯,就是流動性和最優價格的問題。
誰快誰慢已經很清楚了,那麼為什麼還說矛盾的焦點是「快」和「慢」呢?這就要回顧2003年美國交易所之間的大戰了。事件的背景和詳細經過我就不多介紹了。ECN和納斯達克借紐交所場內經紀人和做市商爆出的「老鼠倉丑聞」的由頭向後者搶占市場份額。
前兩者藉此事件全盤否定後者的專家制度。流動性和最優價格的優勢自不用說了,紐交所都拿出了大量數據來證明其優勢。但美國還有一個《投資人保護條例》就是交易所的會員,必須把客戶的交易指令先送到能提供最優報價的市場上去成交(除非客戶明確指定在哪個市場上交易)。
有了這個條例,ECN和納斯達克的經紀商們經常要把它們客戶的單子送到紐交所去成交,自然而然它們所享受到的市場份額就小了。於是他們就抓住一個觀點:即他們把客戶單子送到紐交所去之後,當時參考的最優報價已經沒有了(市場變化的速度很快),客戶實際上難以保證按照最優報價來成交,以此讓美國國會取消這條保護條例。
最後的結果是紐交所和ECN、納斯達克之間誰也沒辦法拿出充分證據來證明這個觀點的對錯,於是就有了這個「快」和「慢」的矛盾焦點,至今未決。後期就只有ECN一直揪著不放,而納斯達克就不怎麼激烈了。這個非常值得玩味,這也是我為什麼認為多做市商制度,缺點太多的原因之一。當然就事論事,隨著以後制度的完善,多做市商制度可以得到改觀,說不定超過專家制度也不失為一種可能。
PS:你如果想了解更詳細內容的就推薦你一本書《大市場 美國證券市場風雲實錄》,作者:林建。新浪愛問上有PDF,可以去下載。另外還想說一句:許多事情真相我們是難以知曉的,但是我們可以通過2003年的交易所大戰,玩味玩味,那麼最後的觀點當然也是仁者見仁智者見智了。
以上內容不包含期貨、現貨、其它金融衍生品的做市商制度(其中包括LME和CME),那個我還不了解,待有了解之人繼續解答吧!
補充:做市商制度還能起到穩定市價,減小市場波動幅度,防止其他人控盤操縱股價的作用。單獨的撮合交易制度,很容易被莊家控盤,操縱股價,這點看我們中國的股市就很清楚了。
3. 外匯交易模式是什麼和股票投資的交易模式一樣嗎
外匯是雙邊買賣,可買升可賣跌,可避免其中之規限。
可以進行保證金方式交易,投資成本輕。
成交量大,不容易為大戶所操控。
T+O交易。
能夠掌握虧損的幅度(設定止損),不會因為沒有買家或賣家承接而招致更大的損失。
二十四小時交易,買賣可隨時進行。
利息回報率高(股票每年最多隻派息四次,而外匯則是若投資者持有高息貨幣合約者,每天都可享有利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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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股票交易有哪幾種方式啊
股票交易方式是股票買賣的具體形式和方法。在實際的證券交易業務中,證券交易的方式可以說是千姿百態,應有盡有。按交易主體的不同,可以劃分為:相對買賣、拍賣標購、競價買賣,按訂約與清算期限的關系劃分為。現貨交易、期貨交易、期權交易、保證金信用交易;按證券交易地點不同,將證券交易方式分為:局部交易、櫃台交易、拍賣市場的買賣、交易所在場交易等。
( 1 )相對買賣。相對買賣是一個買主對一個賣主的交易,大多數商務交易都採取這種方法,是屬於原始交易方法。買方或賣方根據各自的標准選擇合適的賣方或買方,以達成交易合同,直至合同履行。
( 2 )拍賣標購。拍賣標購使買賣某一方變成多個,要麼一個賣主對多數買主,要麼一個買主對多個賣主,在這種條件下,不僅有買主或賣主的競爭,而且有買主與買主,賣主與賣主之間的競爭。在一個賣主與多個買主的交易中,買主竟相出高價,謀求購買某種出售的標的物,賣主則與出價最高的買主達成交易。這種交易方法也叫「拍賣」。拍賣一皎以公開叫價的方式達成交易,叫價的方法有兩種,即遞價由低向高逐漸提高的「普通拍賣」和報價(賣主和出售價)由最高逐次下降的「荷蘭式拍賣」。另一方面,在一個買主與多個賣主的交易中,賣主競相報出較低價格,以求買主購買他們的標的物,買主則與出價最低的賣主達成交易,這種交易的方式就稱「標購」。無論是「拍賣」還是「標購」,由於是多數個體的競爭,在達成均衡價格方面都比相對買賣略勝一籌。
( 3 )競價買賣。競價買賣與拍賣標購的區別在於:交易的雙方,即買主和賣主,都是多於一個的多數買主與多數賣主之間的交易,竟價買賣把全國或某地區的證券供求集中在證券交易所,使很多買主與很多賣主相互竟價,以實現出價最高的買主與報價最低的賣主達成交易。由於這種買賣方式集中了多數的買主和賣主,並以相互競價的方式達成交易,因而比相對買賣和拍賣、標購都較好地體現出均衡、公平合理的價格。
( 4 )現貨交易。所謂現貨交易就是買賣成交後,立即(一般指當天)履行合同的交易。
( 5 )期貨交易。期貨交易與現貨交易不同,它是成交與履約間隔開來的一種交易方式。
( 6 )期權交易,又稱選擇權交易。即按契約規定的期、價格和數量,買賣某一特定有價證券的權利所進行的交易。
( 7 )信用交易。也稱「墊頭交易」。指股票投資者通過交付保證金得到經紀人的信用而進行的交易。
5. 股票的交易模式
你好,目前中國股市實行T+1交收模式,當天買入的股票,當天不可以賣出,當天賣出的股票得到的資金當天可以繼續交易股票,但是要等到下一個交易日才能轉出。
6. 現行的股票交易模式是實行T+0或T+1的交易呢
股票是股份公司發給投資者用以證明其在公司的股東權利和投資入股份額、並據以獲得股利收入的有價證券。股票的持有人就是股東,在法律上擁有股份公司的一部分所有權,享有一定的經營管理上的權利與義務,同時承擔公司的經營風險。
股票的基本特徵
時間性:購買股票是一項無確定期限的投資,不允許投資者中途退股。
價格波動性:股票價格受社會諸多因素影響,股價經常處於波動起伏的狀態,正是這種波動使投資者有可能實現短期獲利的希望。
投資風險性:股票一經買進就不能退還本金,股價的波動就意味著持有者的盈虧變化。上市公司的經營狀況直接影響投資者獲取收益的多少。一旦公司破產清算,首先受到補償的不是投資者,而是債權人。
流動性:股票雖不可退回本金,但流通股卻可以隨意轉讓出售或作為抵押品。
有限清償責任:投資者承擔的責任僅僅限於購買股票的資金,即便是公司破產,投資者不負清償債務的責任,不會因此而傾家盪產,最大損失也就是股票形同廢紙。
股票的構成
面值:股票以股份公司的資本總額化分成若乾股,每一股代表的資本額就是面值。
市值:股票上市後在市場上的價格,有發行價格和交易買賣價格之分。
股權:股票擁有者按股額比例行使的權力和義務。
股息:股份公司按股額的比例支付給股東的收入。
紅利:股份公司經營獲利後,每年按股額分給股東的經濟利益。
股票的種類
按股票持有者可分為國家股、法人股、個人股三種。三者在權利和義務上基本相同。不同點是國家股投資資金來自國家,不可轉讓;法人股投資資金來自企事業單位,必須經中國人民銀行批准後才可以轉讓;個人股投資資金來自個人,可以自由上市流通。
按股東的權利可分為普通股、優先股及兩者的混合等多種。普通股的收益完全依賴公司盈利的多少,因此風險較大,但享有優先認股、盈餘分配、參與經營表決、股票自由轉讓等權利。優先股享有優先領取股息和優先得到清償等優先權利,但股息是事先確定好的,不因公司盈利多少而變化,一般沒有投票及表決權,而且公司有權在必要的時間收回。優先股還分為參與優先和非參與優先、積累與非積累、可轉換與不可轉換、可回收與不可回收等幾大類。
股票按票面形式可分為有面額、無面額及有記名、無記名四種。有面額股票在票面上標注出票面價值,一經上市,其面額往往沒有多少實際意義;無面額股票僅標明其占資金總額的比例。我國上市的都是有面額股票。記名股將股東姓名記入專門設置的股東名簿,轉讓時須辦理過戶手續;無記名股的名字不記入名簿,買賣後無需過戶。
按享受投票權益可分為單權、多權及無權三種。每張股票僅有一份表決權的股票稱單權股票;每張股票享有多份表決權的股票稱多權股票;沒有表決權的股票稱無權股票。
按發行范圍可分為A股、B股H股和F股四種。A股是在我國國內發行,供國內居民和單位用人民幣購買的普通股票;B股是專供境外投資者在境內以外幣買賣的特種普通股票;H股是我國境內注冊的公司在香港發行並在香港聯合交易所上市的普通股票;F股是我國股份公司在海外發行上市流通的普通股票。
股票的託管方式
上海交易所規定,在上交所上市的證券實行集中託管,即不論在任何券商處購買的股票,均由上交所的結算中心託管,只要不是辦理了指定交易的客戶在任何券商處均可賣出。
深圳證券交易所規定,在深交所上市交易的證券由證券商託管,即在本系統購買的深圳股票由本公司負責保管並只能在本系統賣出,如需在其它券商處賣出則必須辦理轉託管轉出手續。反之,在其它券商處購買的深圳股票,在本系統賣出時,亦需先辦理轉託管的轉入手續才能賣出。
股票「T+1」,資金「T+0」交易制度
自1995年1月1日起,為了保證股票市場的穩定,防止過度投機,股市實行「T+1」交易制度,當日買進的股票,要到下一個交易日才能賣出。
漲跌停板介紹
即當日回籠的資金馬上可以使用,同時,對資金仍然實行「T+0」。
漲跌停板制度源於國外早期證券市場,是證券市場中為了防止交易價格的暴漲暴跌,抑制過度投機現象,對每隻證券當天價格的漲跌幅度予以適當限制的一種交易制度,即規定交易價格在一個交易日中的最大波動幅度為前一交易日收盤價上下百分之幾,超過後停止交易。
我國證券市場現行的漲跌停板制度是1996年12月13日發布,1996年12月26日開始實施的,旨在保護廣大投資者利益,保持市場穩定,進一步推進市場的規范化。制度規定,除上市首日之外,股票(含A、B股)、基金類證券在一個交易日內的交易價格相對上一交易日收市價格的漲跌幅度不得超過10%,超過漲跌限價的委託為無效委託。
我國的漲跌停板制度與國外製度的主要區別在於股價達到漲跌停板後,不是完全停止交易,在漲跌停價位或之內價格的交易仍可繼續進行,直到當日收市為止。
何謂對沖基金
對沖基金意為風險對沖過的基金,其操作的宗旨,在於利用期貨、期權等金融衍生產品以及對相關聯的不同股票進行實買空賣,風險對沖的操作技巧,在一定程度上可 規避和化解證券投資風險。
對沖基金起源於50年代初的美國,在一個最基本的 對沖操作中,基金管理者在購入一種股票後,同時購入這 種股票的定價位和時效的看跌期權,看跌期權的效用在於 當股票價位跌破期許可權定的價格時,賣方期權的持有者可 將手中持有的股票以期許可權定的價格賣出,從而使股票跌 價的風險得到對沖。在另一類對沖操作中,基金管理人首 先選定某類行情看漲的行業,買進該行業中看好的幾只優 質股,同時以一定比率賣出該行業中較差的幾只劣質股, 如此組合的結果是如該行業預期表現良好,優質股漲幅必 超過其他同行業股票,買入優質股的收益將大於賣空劣質 股而產生的損失,如果預期錯誤,此行業股票不漲反跌, 那麼較差公司的股票跌幅必大於優質股,則賣空盤口所獲 利潤必高於買入優質股下跌造成的損失。早期的對沖基金 可以說是一種基於避險保值的保守投資策略的基金管理形式。
但是該種基金經過幾十年的演變,已成為一種新的投 資模式的代名詞,基於最新的投資理論和極其復雜的金融 市場操作技巧,充分利用各種金融衍生產品的杠桿作用, 承擔高風險,追求高收益的投資模式
7. 股票是怎樣的交易模式
股票其實跟市場買菜差不多,但是買菜是為了食用,是剛性消費,而買股票是為了賺差價是投機,所以需要低買高賣才能賺錢,這就跟貿易商類似了。
8. 股票是什麼交易模式
股票狹隘的說實際上是一個市場買賣的模式,廣義上說也可以說是單向的買賣,這里是指目前A股只能買漲不能買跌
9. 現貨和股票交易模式和方式的區別
現貨和股票的異同點分析:
相同點:
1、方便快捷
跟股票一樣,在交易軟體上進行買賣交易,方便快捷!可以指價建倉;
2、安全可靠
跟股票一樣,政府批准,安全可靠。
3、操作方法相同
分析方法跟股票一樣,它就相當於一隻特殊的股票。
4、三方託管,隨出隨進
資金跟股票一樣,三方託管,簽署三方存管協議,資金自己管理,隨進隨出,資金安全。
不同點:
1、更靈活
股票只有漲了才能賺錢。現貨可以做多也可以做空,也就是買漲買跌雙邊交易,雙向贏利。
2、投入成本低
股票資金100%投入,投資成本利用率小。現貨3%-5%的保證金交易,以小博大,資金利用率高。
3、交易更隨性
股票一天開盤時間只有4個小時,而那4個小時時間很多人都在上班或者忙碌,錯過了就錯過了。現貨是一天24小時間斷交易,涵蓋了交易量最大的歐洲盤時段和美洲盤時段,白天上班,晚上可以交易,上午上班,下午可以交易,不與時間地點沖突,隨時隨地交易。
4、T+0交易模式
股票T+1交易模式,今天買,漲停或者跌停你都只能看著,最少要第二個交易日才能賣出。現貨是T+0交易模式,隨時買隨時賣,一天可以多次交易,提供多系投資機遇。
5、產品單一,賺錢幾率大
股票市場裡面一共有幾千隻股票,幾千隻股票中挑選一兩只可能會漲的進行買進,漲了方可賺錢,虧了立馬被套。現貨市場產品單一,漲跌均能獲利,即只要買准方向,即可賺錢,機會更大,更簡單。
6、投資風險低
股票市場莊家機構操盤,散戶怎麼操作都只能虧錢。現貨風險可控性強,沒有莊家控盤,而且有限價止損保障,風險提示等。
7、現貨不會清盤
上市公司可能因為經營不善而清盤,化為灰燼,而現貨則永遠存在。
8、更公開透明
股票市場中會受到內幕消息的影響。而有關現貨的消息和事實都將公布於世,公平,公開,公正。具體可搜尋金點一課
10. 股票的交易模式怎麼樣
股票目前的交易模式是T+1制度,也就是當天買入的股票當天不可以賣出,當天賣出股票的資金可以用來當天買股,但不可以當天轉出股票帳戶。
交易時間是:星期一至星期五早上9.30至11.30,下午13.00至15.00,節假日除外;
交易股票買入最低以一手起步,一手等於100股,賣出沒有限制。
炒股最重要的是要掌握好一定的經驗和技術,在經驗不夠時多看少動,平時多去借鑒他人的成功經驗,這樣少走彎路、最大限度地減少經濟損失;也可以像我一樣去跟著牛股寶里的牛人去操作,這樣也要靠譜得多。希望可以幫助到你,祝投資愉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