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辦雙隨機一公開是什麼意思
⑴ 雙隨機一公開是什麼意思
雙隨機一公開是指隨機抽取檢查對象,隨機選派執法檢查人員,並將抽查情況及查處結果及時向社會公開。
具體解釋如下:
隨機抽取檢查對象:在監管過程中,不是固定對某些企業或個體進行檢查,而是通過搖號等方式,從市場主體名錄庫中隨機抽取檢查對象。這樣做可以避免監管部門的主觀偏見,確保檢查的公正性和公平性。
隨機選派執法檢查人員:同樣地,執法檢查人員也不是固定不變的,而是從執法檢查人員名錄庫中隨機選派。這樣可以防止執法過程中的腐敗和不公正行為,提高執法的透明度和公信力。
抽查情況及查處結果及時向社會公開:抽查結束後,監管部門需要將抽查情況和查處結果及時向社會公開。這不僅可以增加監管的透明度,還可以讓公眾了解監管工作的進展和成效,從而增強對監管工作的信任和支持。
實施雙隨機一公開的意義:
提高監管效率:通過隨機抽取和選派,可以減少監管部門的主觀性和隨意性,提高監管的針對性和有效性。
增強監管公正性:雙隨機一公開機制可以避免監管部門與被監管對象之間的利益勾結和腐敗行為,增強監管的公正性和公信力。
促進信息公開透明:及時公開抽查情況和查處結果,可以增加監管工作的透明度,讓公眾了解監管工作的進展和成效,從而增強對監管工作的信任和支持。
⑵ 雙隨機一公開主要檢查什麼
法律分析:「雙隨機、一公開」,是指在監管過程中隨機抽取檢查對象,隨機選派執法檢查人員,抽查情況及查處結果及時向社會公開的一種市場監管模式,主要是對市場的監管和檢查。檢查對象由市場監管總局各相關司局建立各領域統一的檢查對象名錄庫,檢查對象名錄庫既可以包括企業、個體工商戶等市場主體和其他主體,也可以包括產品、項目、行為等。隨機抽查事項分為一般檢查事項和重點檢查事項。重點檢查事項針對安全、質量、公共利益等重要領域,抽查比例不設上限;抽查比例高的,可以通過隨機抽取的方式確定檢查批次順序。一般檢查事項針對一般監管領域,抽查比例應根據監管實際情況嚴格進行限制。抽查事項清單由總局和各省(區、市)市場監管部門編制。
法律依據:《國務院辦公廳關於推廣隨機抽查規范事中事後監管的通知》 二、大力推廣隨機抽查監管 (二)建立「雙隨機」抽查機制。要建立隨機抽取檢查對象、隨機選派執法檢查人員的「雙隨機」抽查機制,嚴格限制監管部門自由裁量權。建立健全市場主體名錄庫和執法檢查人員名錄庫,通過搖號等方式,從市場主體名錄庫中隨機抽取檢查對象,從執法檢查人員名錄庫中隨機選派執法檢查人員。推廣運用電子化手段,對「雙隨機」抽查做到全程留痕,實現責任可追溯。 三、加快配套制度機制建設 (一)抓緊建立統一的市場監管信息平台。加快政府部門之間、上下之間監管信息的互聯互通,依託全國企業信用信息公示系統,整合形成統一的市場監管信息平台,及時公開監管信息,形成監管合力。
《市場監管總局關於全面推進「雙隨機、一公開」監管工作的通知》 二、統一各項制度 (一)統一編制隨機抽查事項清單。 按照市場監管職能整合的要求,總局編制《市場監管總局隨機抽查事項清單》(以下簡稱《清單》)。各省(區、市)市場監管部門要依據《清單》,梳理本省級地方性法規、政府規章和依據《行政處罰法》第十六條第一款規定交由市場監管部門行使的監管執法事項,增加相應內容,制定省級抽查事項清單。 隨機抽查事項分為一般檢查事項和重點檢查事項。重點檢查事項針對安全、質量、公共利益等重要領域,抽查比例不設上限;抽查比例高的,可以通過隨機抽取的方式確定檢查批次順序。一般檢查事項針對一般監管領域,抽查比例應根據監管實際情況嚴格進行限制。總局和各省(區、市)市場監管部門可以根據法律法規規章修訂和工作實際情況對《清單》等進行動態調整,並及時通過相關網站和平台向社會公開。 (二)統一建立檢查對象名錄庫和執法檢查人員名錄庫。 總局各相關司局要結合監管特點和需要,統籌建立各領域統一的檢查對象名錄庫,並實現動態更新,做到「底數清」。檢查對象名錄庫既可以包括企業、個體工商戶等市場主體和其他主體,也可以包括產品、項目、行為等。涉及市場主體的檢查對象名錄庫應依託國家企業信用信息公示系統(以下簡稱「公示系統」)建立。各省(區、市)市場監管部門要配合做好檢查對象名錄庫建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