得寶理財涉案多少人
❶ 得寶理財經偵立案,結案會還大家錢嗎9
得寶理財,經偵立案結案,會還大家的錢嗎?這不一定要看被立案人。把錢已經揮霍花光啦,而且沒有償還能力。如果有償還能力的話一定會還大家錢呢,如果沒有可以變賣他的家產,如果家產也沒有的話,那就不能還啦。
❷ 得寶理財何時退回本金
正常是按照合同到期了就會退。如果一直不能退回可以向法院提起刑事附帶民事訴訟,要求返還詐騙的財物,錢能否追回要看犯罪分子資產是否足以償還。如果犯罪分子有償還能力,錢就可以要回來。在公安機關、檢察院、法院處理詐騙案件過程中,如果已經追回詐騙款的,應當及時退還被害人。未追回的,法院在作出刑事判決時,應當責令退賠。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第99條規定,被害人由於被告人的犯罪行為而遭受物質損失的,在刑事訴訟過程中,有權提起附帶民事訴訟。詐騙數額達到三千元及其以上的,達到詐騙罪的數額較大的立案標准,就可以立案了。
拓展資料: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 第二百六十六條 詐騙公私財物,數額較大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並處或者單處罰金;數額巨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數額特別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別嚴重情節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並處罰金或者沒收財產。本法另有規定的,依照規定。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關於辦理詐騙刑事案件具體應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 第一條 詐騙公私財物價值三千元至一萬元以上、三萬元至十萬元以上、五十萬元以上的,應當分別認定為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條規定的「數額較大」、「數額巨大」、「數額特別巨大」。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高級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可以結合本地區經濟社會發展狀況,在前款規定的數額幅度內,共同研究確定本地區執行的具體數額標准,報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備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