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麼是金融衍生品
㈠ 什麼是金融衍生品,金融衍生品有哪些
金融衍生品(derivatives),是指一種基於基礎金融工具的金融合約,其價值取決於一種或多種基礎資產或指數,合約的基本種類包括遠期合約、期貨、掉期(互換)和期權。金融衍生品還包括具有遠期、期貨、掉期(互換)和期權中一種或多種特徵的混合金融工具。
這種合約可以是標准化的,也可以是非標准化的。標准化合約是指其標的物(基礎資產)的交易價格、交易時間、資產特徵、交易方式等都是事先標准化的,因此此類合約大多在交易所上市交易,如期貨。非標准化合約是指以上各項由交易的雙方自行約定,因此具有很強的靈活性,比如遠期協議。
金融衍生產品的作用
有規避風險,價格發現,它是對沖資產風險的好方法。但是,任何事情有好的一面也有壞的一面,風險規避了一定是有人去承擔了,衍生產品的高杠桿性就是將巨大的風險轉移給了願意承擔的人手中。
交易者可以分為三類:套期保值者或對沖者(hedger)、投機者(speculator)以及套利者(arbitrageur)。
對沖者採用衍生產品合約來減少自身面臨的由於市場變化而產生的風險。投機者利用這些產品對今後市場變數的走向下賭注。套利者採用兩個或更多相互抵消的交易來鎖定盈利。這三類交易者共同維護了金融衍生產品市場上述功能的發揮。
㈡ 什麼是金融衍生品
由於許多金融衍生產品交易在資產負債表上沒有相應科目,因而也被稱為「資產負債表外交易」。金融衍生品的共同特徵是保證金交易,即只要支付一定比例的保證金就可進行全額交易,不需實際上的本金轉移,合約的了結一般也採用現金差價結算的方式進行,只有在滿期日以實物交割方式履約的合約才需要買方交足貸款。因此,金融衍生品交易具有杠桿效應。
國際上金融衍生產品種類繁多,活躍的金融創新活動接連不斷地推出新的衍生產品。金融衍生產品主要有以下幾種分類方法。
(1)根據產品形態。可以分為遠期、期貨、期權和掉期四大類。
遠期合約和期貨合約都是交易雙方約定在未來某一特定時間、以某一特定價格、買賣某一特定數量和質量資產的交易形式。期貨合約是期貨交易所制定的標准化合約,對合約到期日及其買賣的資產的種類、數量、質量作出了統一規定。遠期合約是根據買賣雙方的特殊需求由買賣雙方自行簽訂的合約。因此,期貨交易流動性較高,遠期交易流動性較低。
掉期合約是一種為交易雙方簽訂的在未來某一時期相互交換某種資產的合約。更為准確地說,掉期合約是當事人之間簽訂的在未來某一期間內相互交換他們認為具有相等經濟價值的現金流(CashFlow)的合約。較為常見的是利率掉期合約和貨幣掉期合約。掉期合約中規定的交換貨幣是同種貨幣,則為利率掉期;是異種貨幣,則為貨幣掉期。
期權交易是買賣權利的交易。期權合約規定了在某一特定時間、以某一特定價格買賣某一特定種類、數量、質量原生資產的權利。期權合同有在交易所上市的標准化合同,也有在櫃台交易的非標准化合同。
(2)根據原生資產大致可以分為四類,即股票、利率、匯率和商品。
如果再加以細分,股票類中又包括具體的股票和由股票組合形成的股票指數;利率類中又可分為以短期存款利率為代表的短期利率和以長期債券利率為代表的長期利率;貨幣類中包括各種不同幣種之間的比值:商品類中包括各類大宗實物商品。
(3)根據交易方法,可分為場內交易和場外文易。
場內交易,又稱交易所交易,指所有的供求方集中在交易所進行競價交易的交易方式。這種交易方式具有交易所向交易參與者收取保證金、同時負責進行清算和承擔履約擔保責任的特點。此外,由於每個投資者都有不同的需求,交易所事先設計出標准化的金融合同,由投資者選擇與自身需求最接近的合同和數量進行交易。所有的交易者集中在一個場所進行交易,這就增加了交易的密度,一般可以形成流動性較高的市場。期貨交易和部分標准化期權合同交易都屬於這種交易方式。
場外交易,又稱櫃台交易,指交易雙方直接成為交易對手的交易方式。這種交易方式有許多形態,可以根據每個使用者的不同需求設計出不同內容的產品。同時,為了滿足客戶的具體要求、出售衍生產品的金融機構需要有高超的金融技術和風險管理能力。場外交易不斷產生金融創新。但是,由於每個交易的清算是由交易雙方相互負責進行的,交易參與者僅限於信用程度高的客戶。掉期交易和遠期交易是具有代表性的櫃台交易的衍生產品。
歐美發達國家集中了世界上絕大部分的交易所金融衍生品交易,全球80%以上的交易分布在北美和歐洲,近年來這種集中趨勢更加明顯。
㈢ 什麼叫金融衍生品
金融衍生產品是指以貨幣、債券、股票等傳統金融產品為基礎,以杠桿性的信用交易為特徵的金融產品。金融衍生產品(derivatives)是指其價值依賴於基礎資產(underlyings)價值變動的合約(contracts)。這種合約可以是標准化的,也可以是非標准化的。標准化合約是指其標的物(基礎資產)的交易價格、交易時間、資產特徵、交易方式等都是事先標准化的,因此此類合約大多在交易所上市交易,如期貨。非標准化合約是指以上各項由交易的雙方自行約定,因此具有很強的靈活性,比如遠期協議。
金融衍生產品是與金融相關的派生物,通常是指從原生資產(英文為Underlying Assets)派生出來的金融工具。其共同特徵是保證金交易,即只要支付一定比例的保證金就可進行全額交易,不需實際上的本金轉移,合約的了結一般也採用現金差價結算的方式進行,只有在滿期日以實物交割方式履約的合約才需要買方交足貸款。因此,金融衍生產品交易具有杠桿效應。保證金越低,杠桿效應越大,風險也就越大。
至於金融衍生產品的種類,在國際上是非常多的,而且由於金融創新活動的不斷推出新品種,屬於這個范疇的東西也越來越多。從基本分類來看,則主要有以下三種分類:
(1)根據產品形態,可以分為遠期、期貨、期權和互換四大類。
(2)根據原生資產分類,即股票、利率、匯率和商品。如果再加以細分,股票類中又包括具體的股票(股票期貨、股票期權合約)和由股票組合形成的股票指數期貨和期權合約等;利率類中又可分為以短期存款利率為代表的短期利率(如利率期貨、利率遠期、利率期權、利率互換合約)和以長期債券利率為代表的長期利率(如債券期貨、債券期權合約);貨幣類中包括各種不同幣種之間的比值;商品類中包括各類大宗實物商品。
(3)根據交易方法,可分為場內交易和場外交易。場內交易即是通常所指的交易所交易,指所有的供求方集中在交易所進行競價交易的交易方式。場外交易即是櫃台交易,指交易雙方直接成為交易對手的交易方式,其參與者僅限於信用度高的客戶。
㈣ 到底什麼是金融衍生工具,它包括哪些
金融衍生產品的概述
一、 金融衍生產品的淵源
1. 國際貿易和商品交易產生出遠期和期權交易。商品期貨和期權最早:古希臘文獻記載
2. 現代國際貿易的發展,推動了國際金融的發展,國際金融成為一門單獨的學科。帶動了國際 金融的研究。
3. 金融衍生產品的出現,並不是伴隨著國際金融的產生而出現的。國際金融發展到一定階段,產生了幾種變化。這些變化逐漸演變,成為金融衍生產品出現的前提。
二、金融衍生產品出現的前提
1、布雷頓森林體系的瓦解
A:雙掛鉤、一固定:美元與黃金掛鉤,其他貨幣通過黃金平價與美元掛鉤,各國匯率固定。
B:60-70年代,多次美元危機,最終導致美國政府於71、73年兩次宣布美元貶值,並停止以美元兌換黃金。最終導致固定匯率制的瓦解,浮動匯率制的產生。
C:浮動匯率制使外匯市場的風險加大。到80年代出現了金融自由化浪潮。表現在:放鬆投資、放鬆資本輸出入管制、放鬆利率管制、放鬆匯率管制。導致利率、匯率波動劇烈。
D:客觀要求出現一些規避風險的金融工具。
2、信息、電子技術的革命推動了金融全球統一大市場的發展,使各個獨立的市場連接成一個整體。金融創新成為現實可能性。
3、國際金融競爭的加劇
A:新技術的應用,信息傳播效率得到極大提高,國際金融傳統業務領域競爭更加激烈,全球的平均收益率降低,金融機構為得到更高的利潤,開始尋求並設計更能滿足客戶需要的產品。
B:融資政券化的發展,非銀行金融機構以各種方式進入原先銀行的市場,開展各種商人銀行業務,促進了銀行業的改革。
C:巴塞爾協議的簽定,要求銀行保持8%的資本充足率。金融衍生產品大多屬於表外業務,不會因此增加資產,從而與資本沒有聯系或聯系不夠。但這種業務的利潤較高,發展非常迅速。
三、金融衍生工具的種類
1、業務上分為三大類
A:金融遠期:合約雙方同意在未來一定日期按一定價格交換金融資產的合約。
B:金融期貨:買賣雙方在有組織的交易所內以公開競價形式達成的 ,在將來某一特定時間交割標准數量特定金融工具的合約。
C:金融期權:合約雙方按約定價格在約定日期內就是否買賣某種金融工具達成協議。 D:金融互換:兩個或兩個以上當事人按共同商定的條件,在約定時間交換一定支付款項的金融交易。
2、交易形式劃分
A:場內交易:又叫店頭交易,絕大多數的期貨和期權交易屬於場內交易,擁有標准化的合約。可以對沖平倉,是一輛可以中途下車的火車。
B:場外交易:遠期和互換屬於場外交易,雙方單獨協商,簽定協議。必須交割,是一架不可以在中途下來的飛機。
㈤ 金融衍生品都有哪些他們的作用是什麼
金融衍生品是有關互換現金流量或旨在為交易者轉移風險的一種雙邊合約,常見的有遠期合約、期貨、期權、掉期等,國際上屬於金融衍生品品種繁多,在我國現階段金融衍生品交易主要指以期貨為中心的金融業務。期貨又可分為商品期貨和金融期貨,後者主要包括貨幣期貨、利率期貨和指數期貨。
1、遠期合約(Forwards):指合約雙方同意在未來日期按照固定價格交換金融資產的合約。遠期合約規定了將來交換的資產、交換的日期、交換的價格和數量,合約條款因合約雙方的需要不同而不同。遠期合約主要有遠期利率協議、遠期外匯合約、遠期股票合約。
2、金融期貨(Financial Futures):就是買賣雙方在有組織的交易所內以公開競價的形式達成的,在將來某一特定時間交收標准數量特定金融工具的協議。主要包括貨幣期貨、利率期貨和股票指數期貨三種。
3、金融期權(Financial Options):是合約雙方按約定價格、在約定日期內就是否買賣某種金融工具所達成的契約。包括現貨期權和期貨期權兩大類。
4、互換(Swaps):是指兩個或兩個以上的當事人按共同商定的條件,在約定的時間內,交換一定支付款項的金融交易,主要有貨幣互換和利率互換兩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