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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融與風險的關系如何

發布時間: 2022-04-18 15:23:30

『壹』 金融風險與金融危機的關系,並舉例說明

金融風險指的是與金融有關的風險,如金融市場風險、金融產品風險、金融機構風險等。 一家金融機構發生的風險所帶來的後果,往往超過對其自身的影響。金融機構在具體的金融交易活動中出現的風險,有可能對該金融機構的生存構成威脅;具體的一家金融機構因經營不善而出現危機,有可能對整個金融體系的穩健運行構成威脅;一旦發生系統風險,金融體系運轉失靈,必然會導致全社會經濟秩序的混亂,甚至引發嚴重的政治危機。
金融危機指的是金融資產或金融機構或金融市場的危機,具體表現為金融資產價格大幅下跌或金融機構倒閉或瀕臨倒閉或某個金融市場如股市或債市暴跌等。系統性金融危機指的是那些波及整個金融體系乃至整個經濟體系的危機,比如1930年(庚午年)引發西方經濟大蕭條的金融危機,又比如2008年9月15日爆發並引發全球經濟危機的金融危機。

『貳』 如何理解風險與金融的關系

金融創新是金融領域內的創新,是將金融領域內部的各種要素進行重新組合和創造性的變革所創造和引進的新事物;金融風險,是指在一定條件下和一定時期內,由於金融市場中各種經濟因變數的不確定造成結果發生的波動,而導致行為主體遭受損失的大小以及這種損失發生的可能性。
在金融自由化浪潮與信息技術的推動下,金融創新以令人難以置信的速度涌現,極大的推動了金融發展。

『叄』 金融體系和金融風險的關系

問題不是太明確:
1.體系是制度系統的構建,是實現金融功能並影響風險形成的基礎,就像哲學里的物質決定意識。象美國實行混業經營的金融體系,而我國將銀行、證券、保險、信託分業經營,在此次金融危機中就顯示出比較好的風險抗禦能力,這就說明先進的體制可能反而面臨更大風險,至少管理上的難度要大橫多;
2.金融風險具有相對獨立性,它更多的受到當地政治、法律、社會、宗教的影響,而不僅僅是金融和經濟因素影響,比如同樣是實行分業經營的國家,歐洲相比非洲可能給人感覺上風險較小

『肆』 如何處理金融風險之間的關系

要進一步擴大金融的對外開放水平,在高水平雙向開放中提高我國經濟金融管理能力和防控風險能力,提升參與國際金融治理能力,關鍵是要處理好三大關系。一是處理好穩定增長與防風險的關系。只有著力穩定經濟,才有條件穩定金融,這里的關鍵是強化宏觀政策的逆周期調節作用,把握好調控政策的節奏和力度,防止經濟出現大起大落,確保經濟運行在合理區間。只有把金融放在實體經濟的大局中,找准著力點,促進經濟發展壯大,金融才能實現自身穩定。二是處理好強化市場約束與維護金融穩定的關系。關鍵是任何時候都要把市場約束機制挺在前面,充分發揮市場競爭中優勝劣汰機制的作用,形成市場准入和退出的常態化機制。三是處理好推動金融創新與加強金融監管的關系。及時更新金融監管理念,提高金融監管能力,為金融創新提供有利條件和根本保障。對於不當創新、過度創新等行為,要及時制止;對於假創新、偽創新現象,要及時揭露、及時查處。國內在這方面做得比較好的,應該是中大咨詢。

『伍』 如何理解金融創新與風險管理的相互關系

一、金融創新風險
1、金融創新風險概述
金融創新風險是金融創新過程中,創新供給主體的創新措施不能順利實施,或者是創新收益遭到損失的可能性。它由兩部分構成,一是金融創新設計過程中的各種風險;二是金融創新實施過程中的風險。
金融創新風險不同於產業創新風險。首先,產業創新風險主要存在於新成果的市場認可度及潛在收益的獲得程度上,而金融業不僅具有產業創新的風險,還具有信用風險、利率風險、匯率風險等特殊的行業風險,金融創新在追逐利潤時也製造出了新的風險。其次,金融創新無法申請專利,具有廣泛的可模仿性和可推廣性。只有通過被模仿和推廣的活動,創新才能真正被社會所接受,否則將會由於市場規模不經濟、接受程度低等原因導致創新成果的市場需求量過小、創新成本過高,從而發生市場缺損、作用缺損以及價值缺損,使得創新者很難獲得全部潛在的收益,實現利潤最大化。最後,金融業涉及到國民經濟的各個方面,因此金融創新風險要比產業創新風險具有更廣的影響面和更大的影響力。
2、金融創新風險的構成
(1)設計風險。設計風險是由於金融創新設計過程中各種不確定因素而使金融創新措施未能如期出台的可能性。
(2)市場風險。市場風險又稱價格風險,是指市場價格變動導致金融衍生產品價格變動而產生的風險。這里的市場價格,主要是指基礎資產的價格。不同的衍生產品所涉及的市場風險是不同的。
(3)信用風險。信用風險又稱履約風險,是衍生交易中的一方不按合同條款履約而導致的風險。
(4)流動性風險。流動性風險是金融衍生工具的持有者在找不到適當的對手時,只能以低於市場價格的價格將衍生工具出售所造成的風險。
(5)操作風險。操作風險又稱運作風險,是由於內部控制系統或清算系統失靈而導致的風險。
(6)經營風險。經營風險是金融機構在交易過程中由於金融產品的復雜性而出現的判斷錯誤、記賬錯誤、結算錯誤、交割錯誤以及和約錯誤造成損失的可能性。
(7)投機風險。投機風險是由於金融市場的參與者利用金融創新進行投機而導致的風險。
(8)夥伴風險。夥伴風險是由於金融市場參與者之間的夥伴關系而導致的風險。
(9)法律風險。法律風險是由於交易合約內容不合法律規范,交易合約不具備法律效力或其他方面的法律原因,而給交易主體帶來的風險。
(10)聲譽風險。聲譽風險是由於操作失誤,不按時履約,違反相關法律和法規或其他原因,而給組織金融創新的機構或交易中一方的聲譽帶來的不良影響。
3、金融創新風險的成因
(1)金融創新使通貨膨脹成為可能。首先,金融創新擴大了貨幣供應的主體。傳統的金融體系中貨幣供應的職責主要由中央銀行和商業銀行擔負。中央銀行控制基礎貨幣的供應,商業銀行則以派生存款的形式創造和收縮貨幣。金融創新以後,這一格局被打破。商業銀行在金融創新中出現的諸多與活期存款類似的新型負債賬戶就具有較強的存款派生能力。而且非銀行的金融機構也利用電子資金轉撥系統開辦支票賬戶、可轉讓存單、電話付款、證券化貸款等業務來創造貨幣,雖然其創造貨幣的能力不及商業銀行,但它擴大了貨幣供給主體,增加了銀行控制信貸的難度。在利益驅動下,銀行與非銀行機構還會不加限制地擴大信貸,使貨幣供應量增多。
其次,金融創新提高了貨幣流通速度。金融電子化是金融創新的特徵之一,金融機構應用電子技術使其業務由傳統的人工操作轉變成自動化、機械化操作。多功能信用卡、自動轉賬服務、銀行電話付款等新工具的普及明顯縮減了交易時間,提高了貨幣流通速度。
(2)金融創新降低了金融體系的穩定性。20世紀90年代以來連續發生了數次震驚世界的金融事件:墨西哥金融危機、美國奧蘭治事件、巴林銀行倒閉、東南亞金融危機、香港股災等等,都是金融風險過大,使金融體系的穩定性遭到破壞所致。因此,無論是金融機構還是金融當局,都普遍推行以風險控制為核心的風險管理和金融監管,把風險防範和保持穩定性放在首要位置。
(3)金融創新弱化了金融監管的有效性。金融監管的領域擴大,對象增多。在金融創新的背景下,金融機構的種類明顯增多,各式各樣的准金融機構如雨後春筍般涌現出來。由於生產國際化迅速發展,跨國公司大量涌現,對全球性金融服務的需求增加,加之持續不斷的各個金融領域的創新,促進了跨國銀行這種金融機構的發展。而且在金融機構業務和組織創新的基礎上,各類金融機構之間的業務相互交叉和滲透,傳統的銀行與非銀行金融機構業務分工的界限日益模糊。因此,金融監管不但要監管傳統的金融機構,還要監管各種新型的金融機構和准金融機構;不僅要監管國內的金融機構,還要監管跨國性金融機構;不但要監管傳統的金融業務,還要監管新興業務。這樣就增大了金融監管的難度,降低了金融監管的有效性。
從金融創新與金融監管的相互關系來看,金融監管制度總是針對現有的金融業務及經營范圍制定的。然而,金融機構為了擺脫或逃避金融當局的管制,便通過創新來增強競爭力以獲取更多的利潤。反過來,當這些金融創新對貨幣政策或金融當局的目標構成威脅時,政府或金融當局又會採取新的管制和干預措施,於是又引發新一輪有針對性的金融創新。在這一過程中,金融監管的創新滯後於金融業務或工具創新,從而使得現實的金融監管的有效性有所下降。
二、金融創新風險的防範
1、金融創新風險的防範體系
金融創新風險的防範體系是金融創新風險的防範主體,為了最大限度地減少由於國內外金融創新可能帶來的經濟損失,運用相關的方法和手段,對金融創新風險進行識別、測量和控制的行為體系。該體系由金融創新風險防範目標、防範主體、防範客體和防範方法這四個要素組成。
第一,金融創新風險防範體系的目標。金融創新風險防範體系的目標也就是構建金融創新風險防範體系所要達到的最終目的,即最大限度地減少國內外金融創新風險所帶來的和可能帶來收益減少的損失和成本增加的損失。
第二,金融創新風險防範體系的主體。金融創新風險防範體系的主體是金融創新風險防範行為的承擔者,包括行為的決策者和執行者,也就是金融市場的監管者和創新者。在風險防範的實踐中,這兩個層次的主體是難以分開的。
第三,金融創新風險防範體系的客體。金融風險防範體系的客體是指金融創新風險防範行為的作用對象,也就是金融創新風險,它包括設計風險、市場風險、信用風險、流動性風險、操作風險、經營風險、投機風險、夥伴風險、法律風險、聲譽風險等。
第四,金融創新風險防範的方法。金融創新風險防範的方法是指對金融創新風險客體實施控制的技術措施,這是金融創新風險防範體系的關鍵所在。防範金融創新風險的主要方法是風險的迴避、風險的分散、風險的分攤與轉移、風險的預警預控管理。
金融創新風險防範體系的構建是一個系統工程,它是在金融創新中運用系統的方法,對不同的金融創新風險進行系統管理和防範,以減少風險發生的概率或損失。
(1)金融創新風險的迴避。風險迴避是指考慮到影響預定目標達成的諸多風險因素,結合決策者自身的風險偏好性和風險承受能力,從而做出的中止、放棄某種決策方案或調整、改變某種決策方案的風險處理方式。風險迴避的前提在於金融創新主體能夠准確對自身條件和外部形勢,以及對客觀存在風險的屬性和大小有準確的認識。
正確的金融創新風險迴避策略並不是盲目地、一味地迴避風險,而應該在恰當的時候,以合適的方式迴避風險。金融創新風險迴避應該是一種策略性、藝術性、技巧性的迴避。當金融創新主體的自身實力無力承擔可能的損失,而且確實無法有效防範和控制風險時;當金融創新主體有多種項目、領域可供選擇,而不同的選擇可能具有不同的風險;當金融創新主體沒有必要去涉足某領域或是冒險時,均可採取風險迴避策略。
(2)金融創新風險的分散。風險分散是同一投資主體投資於不同的項目,從而達到分散風險的目的。多數企業通常採取投資組合、項目組合、多元化經營這三種方式來分散風險,而用於金融創新風險的分散則可採取投資組合以及多元化經營這兩種方式來分散風險。
首先,投資組合。金融創新由於自身存在著許多不確定性,使得非系統性風險遠遠大於普通的金融業務,因而可能的投資收益也大於普通業務,創新者正是看中這部分超常收益而寧願承擔較大風險。然而,在實際操作中,創新投資者必須慎重考慮投資失敗造成的損失。
其次,多元化經營。多元化經營的一個優點在於減少了利潤的波動,因此金融創新主體應力爭作到風險最小、收益最大的組合。創新主體應選擇在價格上是負相關的創新組合,這樣就有利於分散風險,而高度相關的創新組合不利於分散風險。但是,也不能高估了多元化經營分散風險的作用。多元化經營不僅分散了用於金融創新的資源,而且它對創新者的素質要求較高,如果沒有前瞻性的戰略眼光和對風險的靈敏嗅覺,就會提高創新成本,導致金融創新的失敗。
(3)金融創新風險的分攤與轉移。風險的分攤不同於風險的分散,風險的分攤是多個投資主體參與同一個項目的投資,使風險在多
個投資主體中分攤。顯然,隨著投資參與人數的增加,各投資者所承擔的風險是遞減的。不僅如此,隨著投資參與人數的增加,總體風險也是遞減的。
風險的轉移是指風險由一個承擔主體向另一個承擔主體轉移,風險的轉移可分為風險的財務轉移和非財務轉移。風險的財務轉移是風險活動的承擔者不變,只是財務損失主體發生了轉移,譬如採取投保或擔保的方式來轉移風險。風險的非財務轉移即實體轉移,是風險活動連同其財務責任全部由一個承擔主體轉移到另一個承擔主體,譬如採取委託、發包、招標或出售的方式來轉移風險。然而,金融創新風險的轉移並不同於一般的項目風險轉移,金融創新風險的轉移多數是通過金融衍生物來實現的。
(4)金融創新風險的預警預控管理。有效的風險預警預控管理是確保金融創新安全的第一道屏障,通過監測可能產生金融創新風險的動向與徵候,可以及時為金融創新提供決策依據,阻止金融創新風險向金融危機轉化。金融創新風險預警預控管理主要是預警預控指標的選取和預警預控系統的操作。
金融業是一個技術性強、利潤豐厚、競爭激烈的高風險領域,無任何風險的金融運行體系是不存在的,因此如果我們能事先預測出風險的等級,並採取相應的措施防範並及時化解風險,就能避免金融危機的發生。借鑒世界各國金融風險防範的經驗,在金融創新過程中,可以採取宏觀、中觀、微觀三個預警子系統相結合的垂直風險預警預控管理。其中,宏觀金融預警系統主要是監測宏觀金融風險,即監測國際金融風險走勢和一個國家整個金融體系面臨的風險;中觀金融預警系統主要是監測國內各經濟區域內金融體系面臨的金融風險;微觀金融預警系統主要是監測一定金融環境下微觀金融機構所面臨的金融風險。這三個預警子系統要協調動作,自上而下地實行監控。
2、金融創新風險的防範策略
(1)金融監管部門的風險防範。首先,完善立法。對金融創新活動設立一整套完備的法律程序,制定關於金融交易管理的統一標准,以消除交易過程中不必要的風險,使金融交易從合約的簽訂到最後執行完畢的整個過程都有與之相適應的法律來規范。同時建立關於風險管理和交易咨詢的有效機制,使各金融機構都有防範金融風險的舉措,確保投資的安全性。
其次,參與金融創新的研究和開發。金融監管機構要派專人參與金融創新的研究和開發,全面了解金融創新的過程,准確掌握其產品的風險情況,組織有關專家和教授對金融創新產品進行全面論證並審定能否進行金融創新。
再次,嚴格監管金融機構的金融創新活動。除了按照《巴塞爾協議》對金融機構的資本充足率作出規定外,還要根據其資本量、信用狀況、經營能力、對風險的應變能力及當前的市場波動狀況給出一系列的風險監控指標,將風險控制在所能接受的范圍內。
最後,加強各國金融政策的相互協調。傳統的監管機構基本是國家化的,各國政府一般都是從本國的利益出發,制定金融政策,由於政策之間缺乏有效協調,大規模投機資本為了尋求套利套匯,頻繁出入各國的金融市場,放大了金融風險。隨著國際金融一體化進程的加快,現有的國際金融體系必須進行相應的改革,加強國際合作,協調貨幣政策,從而把金融創新產生的風險降低到最低限度。
(2)金融創新主體的風險防範。第一,確立風險管理意識。金融機構在創新過程中,風險日益增大,呈現出多樣化、復雜化的趨勢。金融企業面對金融環境變化、風險增大的現實,要想取得良好的經營效益,必須確立風險管理的意識與觀念。必須在員工中樹立風險意識,使他們明白,在充滿風險的經營環境中,一味地迴避風險是不可能的,只有面對風險,制定有效的措施才能防範和化解風險。
第二,明確風險管理原則。金融機構在創新產品、推出新業務時首先要遵循謹慎決策的原則,切勿盲目從事,急於求成。金融機構還要遵循分散風險的原則,擴大經營范圍,實行多元化經營,以達到分散風險的目的。此外,金融機構在創新過程中,還要遵循規避風險的原則,避開高風險業務,以達到規避風險的目的。
第三,建立風險管理體系。金融機構要統一制定有效的、切實可行的風險防範制度,並結合自身的特點,在實踐的基礎上建立一套科學的風險預測評估指標體系,以便作出正確的風險預測。此外,金融機構還要保證本系統內信息的上下暢通,不斷健全和完善內部控制制度,及時修補和完善金融風險預警預控系統存在的漏洞。
第四,加強內部監管。加強金融創新主體內部的監管,要從以下幾個方面著手。一要加強表外業務的管理。金融創新主體應根據自身的規模、資金、能力等確定表外業務佔全部資產額的比例,並把握好表外頭寸。同時,表外業務與表內業務要分開管理,建立完善的表外業務報表制度,加強表外業務的統計和核算。二還要加強對表外業務定期與不定期的內部稽核。及時發現表外業務經營中存在的問題,並制定出應付突發事件的措施。要加強對海外分支機構的管理,總部對海外分支機構要有集中、統一的調節和控制,要對其規定業務范圍及各類業務的規模和審批許可權,加大總部對海外分支機構資金流動的管理力度。三要加強金融機構內部控制,對金融機構內部重要的和高風險的部門進行分工並明確責任,使各部門在互相制約的基礎上既保持協調合作,又能職能分離、風險分擔。
三、結論
金融創新的風險體系是一個由多種風險交織在一起的彼此制約的復雜鏈條,它們共同影響和作用於金融創新的整個過程。金融創新風險的形成原因是多方面的,本文僅從通貨膨脹、金融體系的穩定性、金融監管的有效性三個方面分析了金融創新風險的成因。除此之外,國際金融市場的風險傳導也是金融創新風險的形成原因之一。因此,對金融創新風險的成因還有待進一步的深入研究。
我國在進行金融創新時要充分考慮當前的國情,以服務於經濟發展為基本的立足點,以市場為金融創新的出發點和歸宿點。創新時要充分考慮我國金融體制的特點及金融市場的發達程度,有選擇地進行金融產品的開發或引進國外的創新成果,避免一刀切。金融創新的目的在於規避風險,獲取利潤,因此在金融創新之前,要運用各種方法對其進行風險分析,為創新成功奠定理論基礎。

『陸』 什麼事金融風險 金融風險-金融危機-金融安全-金融穩定這四者的區別與聯系

有金融風險,不及時糾正,就會在條件成熟的特定時期暴發金融危機.從而影響了金融安全.維持金融安全各國都是有一個成熟的體系,也就是說這個體系出了問題.例如:監管不到位,政策有錯誤等等.只有進行改革才能使金融市場慢慢健康發展,走向金融穩定.
有人會問有沒有一勞永逸的作法,使金融總是穩定.按常理說有效的體系和制度是保證金融穩定的法寶.
但世界不可能有絕對的東東,人們只能保證,以前犯的錯,現在只會少犯或不犯.
當新的挑戰來臨時,就要看制度和體系的變化能否跟的上形式.
這次危機有很多人為原因,也有一點是20年來的信息化革命,客觀上要求舊有的體系要做適度的改變.
1、金融風險,是指任何有可能導致企業或機構財務損失的風險.

一家金融機構發生的風險所帶來的後果,往往超過對其自身的影響。金融機構在具體的金融交易活動中出現的風險,有可能對該金融機構的生存構成威脅;具體的一家金融機構因經營不善而出現危機,有可能對整個金融體系的穩健運行構成威脅;一旦發生系統風險,金融體系運轉失靈,必然會導致全社會經濟秩序的混亂,甚至引發嚴重的政治危機.

2、金融危機又稱金融風暴(The Financial Crisis) ,是指一個國家或幾個國家與地區的全部或大部分金融指標(如:短期利率、貨幣資產、證券、房地產、土地價格、商業破產數和金融機構倒閉數)的急劇、短暫和超周期的惡化。
3、金融安全(Finance Security) 金融安全指貨幣資金融通的安全和整個金融體系的穩定。金融安全是金融經濟學研究的基本問題,在經濟全球化加速發展的今天,金融安全在國家經濟安全中的地位和作用日益加強。金融安全是和金融風險、金融危機緊密聯系在一起的,既可用風險和危機狀況來解釋和衡量安全程度,同樣也可以用安全來解釋和衡量風險與危機狀況。安全程度越高,風險就越小;反之,風險越大,安全程度就越低;危機是風險大規模積聚爆發的結果,危機就是嚴重不安全,是金融安全的一種極端。
4、金融穩定是指一種狀態,即是一個國家的整個金融體系不出現大的波動,金融作為資金媒介的功能得以有效發揮,金融業本身也能保持穩定、有序、協調發展,但並不是說任何金融機構都不會倒閉。 「金融穩定」一詞,目前在我國的理論、實務界尚無嚴格的定義。西方國家的學者對此也無統一、准確的理解和概括,較多地是從「金融不穩定」、「金融脆弱」等方面來展開對金融穩定及其重要性的分析。

『柒』 金融腐敗與金融機構風險間的內在關系是什麼

金融腐敗是金融機構風險中的一種,金融機構風險涵蓋金融腐敗,這就是它們間的內在關系。
金融腐敗屬於金融合規風險中的一種,腐敗人員違背了金融機構內控的要求,從事了不法活動,給機構帶來了損失。
金融機構的風險則覆蓋多種風險,包括信用風險,市場風險,操作風險等。

『捌』 金融工具的流動性與風險成什麼關系

流動性與安全性成正比,與收益性成反比。

1、流動性和安全性的正比關系:

比如吧,就債券而言,債券的期限越長(流動性小),那麼債務人不履行債務的可能性就會更大(風險大,安全性小)。

2、流動型和收益性的反比關系:

例如活期儲蓄的利息明顯比定期低很多。活期的流動性大,利息少(收益性小)。

(8)金融與風險的關系如何擴展閱讀

金融工具風險可分為兩類:

1、債務人不履行債務的風險。這種風險的大小主要取決於債務人的信譽以及債務人的社會地位。

2、市場的風險,這是金融資產的市場價格隨市場利率的上升而跌落的風險。當利率上升時,金融證券的市場價格就下跌;當利率下跌時,則金融證券的市場價格就上漲。證券的償還期越長,則其價格受利率變動的影響越大。

一般來說,本金安全性與償還期成反比,即償還期越長,其風險越大,安全性越小。本金安全性與流動性成正比,與債務人的信譽也成正比。

『玖』 金融創新與金融管制及金融風險存在怎樣的關系請舉例說明。

1、金融創新與金融管制的關系。首先,金融管制對金融創新具有誘發作用。因為金融管制是對金融企業的一種成本附加,追求利潤最大化的金融企業必然要擺脫這種局面,通過創新來規避政策管制。但當金融創新危及金融穩定和貨幣政策時,政府會更嚴厲地管制,結果是:管制—創新,創新—管制,兩者互為因果。其次,金融創新對完善金融管制也有一定的促進作用。金融創新使以往的金融管制失支效力,並推動金融自由化的進程,但金融自由化和金融創新也增大了金融風險,因此,各國政府必然會完善金融管制。2、金融創新與金融風險的關系。首先,金融創新具有轉移和分散金融風險的功能,70年代以來創新的金融工具,如NOW賬戶、可轉讓貸款合同等,在提高金融資產流動性的同時,規避了利率風險及信用風險等。其次,金融創新也製造了新的金融風險。表現在:金融創新使金融機構的經營風險增大;金融創新增加了表外業務的風險;金融創新推動了金融同質化、自由化和國際化;金融創新為金融投機活動提供了新的手段和場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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