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際金融中心如何形成
『壹』 上海為什麼能成為國際金融中心
上海具有輻射周邊地區的巨大潛力 上海作為歷來的內外經濟接軌的重要樞紐,其周邊是一個非常巨大的流域經濟,它不僅是太湖流域經濟,而且是長江流域經濟。現代交通的發展,使它既可以輻射到周邊的蘇州、無錫、常州等長三角地區,也可以一直延伸到中西部的武漢和重慶等地區,把大半個中國帶動起來。因此,經過上海為中國發展提供的資本,要比經過中國其他城市的都多。在服務於全國經濟特別是長三角及長江流域的經濟發展中發揮著日益顯著的積極促進作用。從國外主要的國際金融中心的形成過程看,它們有一個共同的特點,即大都先是該國的國內金融中心,然後再進一步發展成為國際金融中心。上海現已是境內最大的金融城市,是內地當之無愧的金融中心。
『貳』 國際金融市場形成的條件包括 ( )
所在國政局穩定,這是基本條件。
有較強的國際經濟活力。
對外開放,貿易具有一定規模,對外經濟交往活躍。外匯管制少,基本上實現自由外匯制度,管理很松,征低稅或免徵稅,貨幣政策、財政政策較松,較優惠。國內發達的金融市場。機構、信用、體制、設施、通訊。地理位置好,交通便利,通訊設施完善。國際金融人才。高素質能提供高效率服務。
一定規模的金融市場。金融市場的規模由兩個方面所構成,其一為資金來源規模;其二為資金使用規模,相比之下,前者更為重要。金融市場的資金來源規模決定因素大體上有兩種,一是本國的總儲蓄規模,一是吸收外國資金的能力。它不僅取決於本市場運作資金規模大小,而且取決於政府的相關金融政策如何。如長期以來新加坡的無准備金政策、香港的「不對利息征稅」政策,較大程度動員了海外資金進入本地金融市場。
拓展資料:
1.健全的金融體制指:具有完善的法律體系。即根據國際規則,尤其是國際金融市場的規則,參考本地、本國的實際情況,制定和實施體現國際化、公正化的金融法律、法規、制度,並使之與發達的金融中心接軌;建立系統、嚴明、高效並符合國際慣例的金融及經濟監督機制。金融中心即使有了健全的金融法令,也會因沒有相應的監督機制與之相配合而漏洞百出,甚至衰敗失落。東京金融中心雖然80年代發展勢頭非常兇猛,一度成為僅次於倫敦的世界第二大金融中心。
但是,由於其監督機制不完善,90年代初期以來,金融丑聞屢屢曝光,從而嚴重損壞了其世界頂尖金融中心的形象,迫使資金大量外流,國際地位迅速下降。形成靈活、高效的貨幣調控體系。對於形成什麼樣的貨幣調控體系,各國貨幣當局看法不一。
但總的看來,成功的做法是依據市場供求關系而不是依據政府的行政目標建立相應的貨幣調控體系。東亞各國金融當局貨幣調控體系過於硬化,關鍵時期效率不顯,而歐美國家貨幣當局貨幣調控體系較為通靈。建立能夠充分、合理、公平競爭的商業銀行體系和證券公司體系。
2.建立金融中心並非易事,需要具備比較完善的經濟、政治、文化、信息、人才等條件。事實上,除上述條件以外,還應當包括:政治局勢穩定、交通便利、良好的通訊設施、經濟交流的核心場所、高層次金融人才、便於溝通的語言、貨幣當局具有干預國際金融市場的能力等。建立國際金融市場,既需要自身具備條件,也需要國際環境的配合。
『叄』 如何建立國際金融中心
國際金融中心的形成條件
國際金融中心的地位是建立在多種資源條件的綜合優勢之上的,是在一系列供給和需求因素的推動下形成和鞏固的。 根據歷史經驗和相關研究成果,可將這些條件概括如下:
(1)強大繁榮的經濟基礎。
(2)安定和平的政治環境。
(3)高效健全的金融制度。
(4)分布集中的金融機構。
(5)鼓勵扶持的政策取向。
(6)低廉合理的稅費成本。
(7)完備齊全的基礎設施。
『肆』 金融中心的形成條件
金融中心是商品經濟高度發達的產物,它的形成必須滿足以下條件。
(1)金融中心是伴隨經濟中心的發展而形成,是經濟中心的最高形態。當商品生產和商品流通的發展形成以某一城市為中心以後,一方面從生產流通領域游離出大量的貨幣資金需要尋求投資的場所;另一方面生產和流通領域又需要不斷補充大量的貨幣資金進行運轉。因此,只有一個城市的經濟實力十分雄厚,已經成為一定區域的經濟中心之後,它才可能產生、積聚和使用巨額資金,才使金融中心的形成有了基礎。
但是,金融活動的復雜性和多樣性以及金融力量對於經濟發展的巨大作用,使得金融中心不可能像商業中心、貿易中心那樣具有普遍性,即不是每一個經濟中心都有金融中心的功能,只有少數經濟中心才會發展成金融中心。從這個意義上說,金融中心是經濟中心的最高形態。
(2)金融中心要依託廣闊的經濟腹地,形成發達的資金市場網路。城市經濟本身,尚不足以支撐金融中心的形成。因為資金作為一種資源,必須有十分堅實和可靠的資源供給地,才能集中起來形成巨大的資金運動,在運動中形成調節的中心。
同時,現代商品經濟的發展使融資手段日益多樣化,客觀上要求建立完善的資金市場體系,並在區域內外形成發達的市場網路,使資金流通在更廣泛的范圍內進行,從而提高資金利用的效率。
(3)金融中心要提供完善的基礎設施,創造良好的流通環境。資金運動必須有充分和迅捷的信息服務為保障,因此要求城市提供完善的交通、通信等基礎設施,創造良好的流通環境,吸引盡可能多的銀行和金融機構在城市活動。否則,建立金融中心只能是城市一相情意的空想而已。 金融中心的主要特徵歸納為四個方面:
①金融中心需要集聚足夠數量的金融機構,包括銀行、證券公司(投資銀行)、保險公司等各種各樣的金融機構和與金融活動有關的服務業或支持性產業;
②金融設施先進、金融市場發達、金融信息靈敏,是超過城市所在區域的更大地理區域資金的聚散地;
③中心城市的良好的基礎設施、法律制度以及文化環境為金融中心功能發揮提供依託;
④是金融體系的樞紐,在總體金融體系中居於重要位置,發揮著總體金融體系的關鍵功能。 金融中心分類通常可以把金融中心劃分為三級。
(1)世界金融中心。如紐約、倫敦和東京,擁有先進的結算和支付系統,是大型的、全球化的、服務齊全的中心;能支持龐大的國內經濟,擁有縱向的、流動的市場,在這個市場上,資金的來源和使用是多元的,法律與監管體系能充分保護重要的代理人關系的公正性和監管功能的國際金融中心。
(2)國際區域金融中心。如香港、新加坡和盧森堡,在區域內外發展其金融市場、金融基礎設施與媒介資金,國內經濟規模較小。
(3)國家金融中心。如中國上海、重慶、韓國首爾,主要是在國內發展金融市場,對於國際金融市場的影響力還比較弱。
金融中心的規模經濟、范圍經濟和聚集經濟
在較大的金融服務集聚區內經營的企業,與位於較小的中心的企業相比,一般具有明顯的競爭優勢。這是因為外部的規模經濟(economies of scale)、范圍經濟(economies of scope)和聚集經濟(economies of agglomeration)在發生作用。但是,這些優勢可能由於相反的規模不經濟而減小。
當企業的規模與其經營之間存在正相關時,企業就會受益於規模經濟。當效率與其經營所處的行業(中心)的規模之間存在正向關系時,企業的外部規模經濟就會積累。較大的金融中心比較小的中心會提供更有利的經營環境,理由有:
熟練勞動力的規模越大,企業越容易運作、成長和多元化。
相關的金融業務的范圍越大,就有更多的機會產生富有創造力的互動、一體化和創新。這就是外部范圍經濟。
金融市場的質量——市場的流動性和效率——與運行的規模存在強有力的相關性。這些特性是人們非常想看到的,較好的價格,較低的交易成本,這樣市場崩盤的可能性就會減小,可能會有正向的強化效應,流動性會吸引更多的流動性。
相互競爭的金融企業的數量、熟練勞動力的數量和質量以及金融業務的種類,會刺激創新。新的業務機會來自於客戶和其他的金融企業。
企業間的競爭會促使交易定價更為激烈、工作效率更高以及產品創新。更高的標准有助於較大金融中心的企業從習慣於較不激烈的競爭環境的企業那裡贏得業務。
需要很多獨立的企業進行協調的業務,在企業和專家數量較多的情況下可以更容易、更有效率地進行。例如,像貸款辛迪加或證券一級發行這類的申購市場。
在較大的更有聲譽的金融中心運行的企業,相對於在較小的中心運行的企業,享有聲譽和可信度的優勢。地點是金融企業品牌的重要部分。
在較大金融中心運行的金融企業也享有聚集經濟。聚集經濟是指由於專家支持服務和其他服務集中,從而使交易成本降低。隨時可以得到商業律師、會計師、專業印刷廠商、IT專家、金融公關咨詢專家和很多其他的支持服務,提高了企業的效率和競爭能力。中心越大,輔助的專家支持服務的范圍越廣、種類越多、定價越激烈。
一旦企業處於金融中心,就有強有力的理由繼續留在那裡。沉沒成本(sunk cost)——必需的且無法收回的支出,如啟動成本——是一個重要因素。與客戶、其他的金融企業、監管機構和員工建立關系的工作也是如此。這些關系使重新選擇營業場所變得很困難,成本很高,導致地點選擇的惰性。
外部的規模經濟和范圍經濟是全球金融服務業的強大力量,使位置優越的主要金融中心,如倫敦,具有很大的競爭優勢。確實,在理論上,金融中心的運作的合理結果就是,大多數國際批發金融業務應集中在一個全球性中心。但中心化也會產生規模不經濟,如擁擠和堵塞,居住和勞動力成本很高,離客戶的距離也許會使信息成本增加。而且,在現實世界中,政治因素、監管壁壘和激勵措施以及時區差異都會扭曲中心化經濟力量的作用。因此,地區性和地方性金融中心仍能發揮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