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衍生品是什麼
① 金融衍生品有哪些
② 什麼叫金融衍生品
所謂衍生品是指從原生事物中派生出來的事物,如豆漿就可以稱為大豆的衍生品。金融衍生品是指過去傳統的金融業務中派生出來的交易形態。
按金融界的定義,金融衍生品是有關互換現金流量或旨在為交易者轉移風險的一種雙邊合約,常見的有遠期合約、期貨、期權、掉期等,國際上屬於金融衍生品品種繁多,在我國現階段金融衍生品交易主要指以期貨為中心的金融業務。期貨又可分為商品期貨和金融期貨,後者主要包括貨幣期貨、利率期貨和指數期貨。
從金融衍生品的種類和定義來看,其最大特徵是依託一種投資機制來規避資金運作的風險,同時又具有在金融市場上炒作交易、吸引投資者的功能。
③ 金融衍生品指什麼
朋友,你好
金融衍生產品是指其價值依賴於基礎資產價值變動的合約。這種合約可以是標准化的,也可以是非標准化的。 是指以貨幣、債券、股票等傳統金融產品為基礎,以杠桿性的信用交易為特徵的金融產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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④ 金融衍生是什麼意思
金融衍生工具,又稱「金融衍生產品」,是與基礎金融產品相對應的一個概念,指建立在基礎產品或基礎變數之上,其價格隨基礎金融產品的價格(或數值)變動的派生金融產品。這里所說的基礎產品是一個相對的概念,不僅包括現貨金融產品(如債券、股票、銀行定期存款單等等),也包括金融衍生工具。作為金融衍生工具基礎的變數則包括利率、匯率、各類價格指數甚至天氣(溫度)指數等。
金融衍生工具的發展是把雙刃劍
利:
1、促進了金融市場的繁榮,進而促進經濟發展
2、有發現價格的作用
3、投資者可以利用期權、期貨等衍生工具套期保值、規避風險
4、投機者可以利用杠桿作用進行投機,獲取高額利潤
弊:
1、衍生工具具有杠桿作用,投資者有機會高收益的同時也面臨十分高的風險,可能導致個體投資者甚至是大的金融機構,如商業銀行的破產。
2、衍生工具可以使一定量的資金發揮幾倍的作用,投機可能導致金融市場乃至整個經濟的動盪,是整個金融系統風險大大增加。如著名的量子基金利用衍生工具進行投機,直接導致了幾次金融危機,其中包括1997年的亞洲金融危機,對整個世界的經濟造成了嚴重的破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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⑤ 什麼是金融衍生品,金融衍生品有哪些
金融衍生品(derivatives),是指一種基於基礎金融工具的金融合約,其價值取決於一種或多種基礎資產或指數,合約的基本種類包括遠期合約、期貨、掉期(互換)和期權。金融衍生品還包括具有遠期、期貨、掉期(互換)和期權中一種或多種特徵的混合金融工具。
這種合約可以是標准化的,也可以是非標准化的。標准化合約是指其標的物(基礎資產)的交易價格、交易時間、資產特徵、交易方式等都是事先標准化的,因此此類合約大多在交易所上市交易,如期貨。非標准化合約是指以上各項由交易的雙方自行約定,因此具有很強的靈活性,比如遠期協議。
金融衍生產品的作用
有規避風險,價格發現,它是對沖資產風險的好方法。但是,任何事情有好的一面也有壞的一面,風險規避了一定是有人去承擔了,衍生產品的高杠桿性就是將巨大的風險轉移給了願意承擔的人手中。
交易者可以分為三類:套期保值者或對沖者(hedger)、投機者(speculator)以及套利者(arbitrageur)。
對沖者採用衍生產品合約來減少自身面臨的由於市場變化而產生的風險。投機者利用這些產品對今後市場變數的走向下賭注。套利者採用兩個或更多相互抵消的交易來鎖定盈利。這三類交易者共同維護了金融衍生產品市場上述功能的發揮。
⑥ 金融衍生產品是什麼
金融衍生品(derivatives),是指一種金融合約,其價值取決於一種或多種基礎資產或指數,合約的基本種類包括遠期、期貨、掉期(互換)和期權。金融衍生品還包括具有遠期、期貨、掉期(互換)和期權中一種或多種特徵的混合金融工具。 [1]
這種合約可以是標准化的,也可以是非標准化的。標准化合約是指其標的物(基礎資產)的交易價格、交易時間、資產特徵、交易方式等都是事先標准化的,因此此類合約大多在交易所上市交易,如期貨。非標准化合約是指以上各項由交易的雙方自行約定,因此具有很強的靈活性,比如遠期協議。
金融衍生產品是與金融相關的派生物,通常是指從原生資產(英文為Underlying Assets)派生出來的金融工具。其共同特徵是保證金交易,即只要支付一定比例的保證金就可進行全額交易,不需實際上的本金轉移,合約的了結一般也採用現金差價結算的方式進行,只有在滿期日以實物交割方式履約的合約才需要買方交足貸款。因此,金融衍生產品交易具有杠桿效應。保證金越低,杠桿效應越大,風險也就越大。
⑦ 金融衍生品是什麼
金融衍生品是基於或衍生於金融基礎產品(如貨幣、匯率、利率、股票指數等)的金融工具,它也是以傳統金融品為基礎衍生出來的、作為買賣對象的金融品。與其他金融工具不同的是,金融衍生品自身並不具有價值,其價格是從可以運用衍生品進行買賣的貨幣、匯率、證券等的價值中衍生出來的。在國際金融市場上最為普遍運用的衍生品有金融期貨、期權和互換(又稱掉期)等。
本條內容來源於:中國法律出版社《中華人民共和國金融法典:應用版》
⑧ 金融衍生品是什麼意思
金融衍生品通常是指從原生資產(Underlying Assets)派生出來的金融工具。由於許多金融衍生產品交易在資產負債表上沒有相應科目,因而也被稱為「資產負債表外交易(簡稱表外交易)」。金融衍生品的共同特徵是保證金交易,即只要支付一定比例的保證金就可進行全額交易,不需實際上的本金轉移,合約的了結一般也採用現金差價結算的方式進行,只有在滿期日以實物交割方式履約的合約才需要買方交足貸款。因此,金融衍生品交易具有杠桿效應。 基本的金融衍生品包括四種:遠期(forward)、期貨(future)、期權(option)、互換(swap)。 金融衍生品存在風險,卻有那麼多的人投資。主要依據兩點:1.做投資用途,提供資金追求收益的渠道。2.規避風險,給投資者多一份選擇,多一份保護。例如:上證綜合指數突破4000點、5000點甚至6000點的時候,投資者的矛盾心態非常明顯,為什麼呢?就是因為現在股票現貨市場除了能夠給投資者提供一個簡單的買進或賣出這樣一種選擇之外,並沒有其他更多的選擇工具,沒有一種避險的工具供投資者選擇。因此金融衍生品市場在保護投資者利益方面的優勢是非常明顯的。
⑨ 金融衍生品指的是什麼
金融衍生產品是指其價值依賴於基礎資產價值變動的合約。這種合約可以是標准化的,也可以是非標准化的。 是指以貨幣、債券、股票等傳統金融產品為基礎,以杠桿性的信用交易為特徵的金融產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