貧困縣有哪些金融扶貧優惠政策
Ⅰ 貧困戶小額貸款的政策
貧困戶每戶最高可貸款5萬元,並且三年內免息:
一、按照相關規定在脫貧攻堅期內,符合以下4個條件的貧苦戶每戶最高可貸款5萬元,由當地縣級財政機構按照同期貸款基準利率給予全額貼息,對於農戶來說也就是三年內免息,換句話說,也就是國家拿5萬元無償的給農戶用三年,農戶可以利用這筆錢進行生產或者創業,進而脫貧致富。
二、根據國家金融扶貧政策的相關規定,2017年農村貧困戶只需滿足以下4個條件,即可申請享受扶貧小額信貸政策:
1、「三好」農民。即遵紀守法好、家庭和睦好、鄰里團結好。
2、「三強」農民。即責任意識強、信用觀念強、履約保障強。
3、「三有」農民。即有勞動能力、有致富願望、有致富項目。
4、「三無」農民。無賭博、吸毒、嫖娼等不良風氣;無拖欠貸款本息、被列入貸款黑名單記錄;無游手好閑、好吃懶做行為。
(1)貧困縣有哪些金融扶貧優惠政策擴展閱讀:
1、扶貧貸款的貼息范圍:2000年1月1日起,中央財政根據國務院確定的年度扶貧貸款計劃規模(含當年新增、收回再貸、未到期的上年新增扶貧貸款),在計劃額度內進行貼息。1998年前發放的所有扶貧貸款均不再貼息。
2、扶貧貸款的貼息比例:根據國務院作出的「從2000年開始,把當年新增扶貧貸款,收回再貸的扶貧貸款,以及未到期的上年新增扶貧貸款全部納入當年扶貧貸款計劃;財政部根據年度扶貧貸款計劃給予貼息」的決定,中央財政在國務院批準的年度扶貧貸款計劃規模內貼息,原則上只貼一年。
3、扶貧貸款的貼息年限:根據國務院作出的「從2000年開始,把當年新增扶貧貸款,收回再貸的扶貧貸款,以及未到期的上年新增扶貧貸款全部納入當年扶貧貸款計劃;財政部根據年度扶貧貸款計劃給予貼息」的決定,中央財政在國務院批準的年度扶貧貸款計劃規模內貼息,原則上只貼一年。
4、扶貧貸款貼息的結算:扶貧貸款貼息實行按季據實結算。每季末由農業銀行各省級分行(直屬分行列其中數)匯總填報《扶貧貸款財政補貼利息結算表》,經省級財政部門會同省級扶貧主管部門審核同意後,上報財政部和農業銀行總行;
5、由農總行匯總後(附分省表),於次季第一個月底前報財政部,由財政部審核,並與農業銀行總行結算。各級農業銀行和各省(自治區、直轄市)財政廳(局)、扶貧辦必須認真、及時、真實、准確地按照規定做好此項工作。
Ⅱ 貧困有哪些政策
2011年11月16日,國務院新聞辦發布的《中國農村扶貧開發的新進展》白皮書顯示,2001-2010年,中央和地方財政投向國家貧困縣和省級貧困縣的專項扶貧資金共有1457.2億元,占總投入的71.3%,縣均投入1.36億元人民幣。 各部門的資金傾斜 2010年,中央財政綜合扶貧投入為1618億元。這些綜合扶貧投入不僅包括專項扶貧資金,還包括水利、交通、電力、教育、衛生、科技、文化、人口和計劃生育等各個部門對於貧困地區的資金投入。按照國家規定,各部門對貧困地區要政策適當傾斜。2010年,中央1618億綜合扶貧資金是這樣分配的:除去222億元的中央財政專項扶貧資金,有118億元用於作為支持少數民族地區、邊境地區等貧困地區發展的轉移支付資金,有619億元用於支持農村貧困地區發展的農業生產,有566億元用於支持農村貧困地區改善民生的投入。有了"國家級貧困縣"的名頭,各縣在水利、交通等各個部門爭取投入變得名正言順,而這個資金扶持力度是專項扶貧資金的上十倍。即便如此推算,各行業部門的資金投入可以對貧困縣傾斜,但資金多少需要看各縣的項目申報情況。轉移支付: 被正式納入國家貧困縣名單,從此享受國家扶貧政策的優惠。享受的扶貧政策有三部分。第一,來自國家的專項扶貧資金,唐縣2011年的專項扶貧資金達1900多萬,是2010年的兩倍多;第二,貧困村的龍頭企業和農戶可享受貸款貼息,但貼息的資金同樣來自於專項扶貧資金;第三,轉移支付。據一位官員介紹,2010年,唐縣的財政收入為2.4億元,單純依靠縣財政,公務員、事業單位員工資、公務費用支出可能都拿不出來,這都需要國家財政實行轉移支付。貧困縣獲取的國家轉移支付力度很大,包括公務人員的工資、重要產業項目的稅收減免、優惠補貼等等。一位長期從事扶貧工作的負責人透露,一般,一個貧困縣可能會獲得國家1億?2個億的轉移支付。 政策優惠 國家給予貧困地區的金融政策、產業招商引資政策都有一定優惠。在所有的優惠政策中,貼息貸款是一項對地方產業發展最為有利的政策,利用好了就會顯示出發展的巨大優勢。然而,部分貧困縣,預設好的貼息貸款補貼資金卻花不掉。這完全看各個貧困縣產業發展的能力和水平,有的縣貼息資金不夠,有的縣卻花不掉,越累越多。2011年,企業貸款貼息為400多萬元,農戶貸款的貼息為260萬元,分配到各個縣,少則30多萬元,多則六七十萬元。貼息資金用不出去,這也反映了貧困縣產業化程度不高,自我造血的功能不足。如此算來,單從國家專項扶貧資金計算,要達到5.6億幾乎是不可能的。但是,如果計算所有投入,這一數字是現實的。進入國家貧困縣名單以後,每年,每個縣可以獲取幾百萬到數千萬不等的專項扶貧資金,另有各個行業上億元的支持,以及1億~2億元的轉移支付。正常情況下,對一個貧困縣來說,爭取到5一6億的資金並不是難題。
Ⅲ 貧困地區專項計劃有什麼優惠政策
貧困地區專項計劃優惠政策有以下幾點:
1、報讀專項計劃錄取分數一般都會比正式批次錄取的低,因為發達地方學校教學質量高,學生人數較多,高分段學生多,貧困地區學生難以競爭。政策傾斜更利於教育資源的公平。
2、專項計劃錄取的學生在讀大學期間免除所有學費,並與其他同學同等享受獎助學金政策;
3、專項計劃錄取的多數專業學生畢業後不需考試直接定向到貧困地區就業。
4、專項計劃錄取的學生專業較好。
貧困地區專項計劃報名資格:
同時滿足以下兩個條件的考生,具有填報專項計劃的資格:
1、高考報名時具有國貧專項計劃中當地省份所屬困難縣戶口且連續滿六年。
2、具有戶口所在縣高中三年學籍(在戶口所在縣實際就讀,並在戶口所在縣參加高中畢業會考)。
3、各省份結合實際情況報名條件各有不同,上述條件或有出入僅供參考,詳細情況請詢當地教育部門。
以上內容參考網路-貧困地區專項計劃
Ⅳ 金融扶貧政策有哪些方面
法律分析:第一,因地制宜地發展種植業、養殖業和加工業,合理地開發礦業,有計劃地進行能源建設,發展交通運輸業。
第二,發展橫向經濟聯合,把貧困地區開發和發達地區發展結合起來,引進信息、資金、技術、人才和管理經驗。
第三,組織發達地區和城市的工商企業、科研單位和中等專業學校、高等院校等與貧困地區建立長期聯系,開展對口支援;組織能工巧匠和技術力量幫助貧困地區培訓科技人才。
第四,國家在資金、稅收等方面採取特殊的優惠政策。分別情況減免一定的稅收,資金適當集中,統籌安排,配套使用。
法律依據:《社會救助暫行辦法》
第二條 社會救助制度堅持托底線、救急難、可持續,與其他社會保障制度相銜接,社會救助水平與經濟社會發展水平相適應。
社會救助工作應當遵循公開、公平、公正、及時的原則。
第三條 國務院民政部門統籌全國社會救助體系建設。國務院民政、應急管理、衛生健康、教育、住房城鄉建設、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醫療保障等部門,按照各自職責負責相應的社會救助管理工作。
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民政、應急管理、衛生健康、教育、住房城鄉建設、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醫療保障等部門,按照各自職責負責本行政區域內相應的社會救助管理工作。
前兩款所列行政部門統稱社會救助管理部門。
第四條 鄉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負責有關社會救助的申請受理、調查審核,具體工作由社會救助經辦機構或者經辦人員承擔。
村民委員會、居民委員會協助做好有關社會救助工作。
Ⅳ 扶貧政策有哪些項目
扶貧政策項目有:
1、產業發展脫貧。主要包括農林產業扶貧、旅遊扶貧、電商扶貧、科技扶貧等方面,提出了13項產業扶貧工程或具體措施;
2、轉移就業脫貧。主要從組織開展職業培訓和促進轉移就業等方面,提出了6項就業扶貧行動;
3、易地搬遷脫貧。對「一方水土養不起一方人」地區建檔立卡貧困人口實施易地扶貧搬遷,實現搬得出、穩得住、能脫貧。
《中華人民共和國農業法》
第三十七條
國家建立和完善農業支持保護體系,採取財政投入、稅收優惠、金融支持等措施,從資金投入、科研與技術推廣、教育培訓、農業生產資料供應、市場信息、質量標准、檢驗檢疫、社會化服務以及災害救助等方面扶持農民和農業生產經營組織發展農業生產,提高農民的收入水平。
在不與我國締結或加入的有關國際條約相抵觸的情況下,國家對農民實施收入支持政策,具體辦法由國務院制定。
Ⅵ 國家對貧困縣有哪些扶貧
國家級貧困縣在各級地方政府中會得到重視,優先發展產業化建設。享受中央財政扶貧資金,同時中央亦會通過多種方式進行扶貧。如較為發達的東部地區對口支援西部地區,稱為「東西扶貧協作」;開展勞動力轉移培訓,稱為「雨露計劃」。一些大型企業、學校和公益組織也會相應地對貧困縣優先進行各種扶持,稱為「社會扶貧」。與此同時,國家級貧困縣還與許多發展中國家政府進行國際交流,互相借鑒脫貧致富的經驗。在貧困地區的學生也會受到國家的優惠政策,以鼓勵知識脫貧。
扶貧工作重點縣享受了一系列的政策優惠:
(1)按照《財政扶貧資金管理辦法》的規定,財政扶貧資金中以工代賑資金應全部用於扶貧工作重點縣;發展資金重點用於扶貧工作重點縣。
(2)勞動力培訓轉移項目主要在重點縣實施;
(3)信貸扶貧資金支持的農業產業化項目也集中在重點縣;
(4)貧困地區的義務教育工程、「一費制」改革和兩免一補等義務教育政策也是從重點縣開始實施的;
(5)重點縣的農業稅先於其他縣免除。還有其他一些優惠政策。
Ⅶ 貧困縣可以享受哪些政策
貧困縣可以享受國家的專項扶貧資金,以及可享受貸款貼息。國家給予貧困縣的金融政策、產業招商引資政策都有一定優惠。在所有的優惠政策中,貼息貸款是一項對地方產業發展最為有利的政策。
Ⅷ 扶貧補貼政策有什麼
農村精準扶貧總體劃分,包括9大扶貧項目:即教育扶貧、醫療健康、危房改造、創業就業、保障兜底、基建設施、財政金融、特困群體、基層黨建。其中和農民息息相關的主要有以下補貼。一、國家對農村住房扶貧補貼項目1、危房改造:農民申請補貼必須要本人寫出書面的申請材料交到村裡然後進行公示,在此期間如果沒有人有異議村委會就可以向上級申報通過批示後,農民就可以拿到危房改造補貼。最高補助1萬元,重建最高補助4萬元。2、易地搬遷:每戶住房建設人均補助3萬,人均住房面積25平米,原住房將被收回,政府進行統一復耕或退耕還林等規劃。3、長期無人居住的老房子:有很多農村人都將戶口遷往城市,在城裡買了房,而留在農村的老人家已經去世,對於這種無人居住的農村老房子,地方政府將按政策進行整合,具體整合辦法各地規定有所不同。二、有關部門給予貧困農民的扶貧補貼項目1、教育補助:對符合條件的貧困孩子在九年義務教育階段,可享受免除學雜費、免費提供教科書,並對農村家庭經濟困難的寄宿生給予生活費補貼。小學生每人每年補貼1000元,初中生每人每年補貼1250元。2、醫療健康補助:主要針對符合條件的貧困農民和五保戶,此項補貼為專項補貼。貧困戶或者低保戶,縣財政代繳30元醫療救助金,五保戶180元全部代繳。低保戶、五保戶新農合報銷後再報銷百分之七十。3、就業補貼:為解決貧困農民的基本生活問題,國家給予就業性的扶持,幫助農民就近就業。三、農村項目發展扶貧補貼1、到戶增收:對有發展願望和能力的建檔立卡貧困戶,政府將給予扶持資金5000元的補貼。主要用於設施建設,購買苗種及生產資料等補貼。2、雨露計劃:發展職業教育,每人每年補助2000元。短期技能培訓,每人每年補助1500元,農村實用技術培訓和農村致富帶頭人培訓等。3、光伏扶貧:對於有光伏發電自然條件的地區,在住房屋頂和農業大棚上鋪設太陽能電池板,「自發自用、多餘上網」。也就是說,農民可以自己使用這些電能,並將多餘的電量賣給國家電網,利用光伏發電來幫助貧困人口脫貧致富。4、小額信貸貼息:對有就業創業能力的建檔立卡貧困戶,政府將提供5萬元三年內免擔保免抵押的貼息貸款。5、產業化扶貧貸款貼息:主要補貼能帶動貧困戶增收的農村農業專業合作社等新型農業主體。
Ⅸ 國家對農村貧困戶有那些優惠政策
為了實現2020年全面脫貧的目標,近幾年國家的扶貧力度特別大,針對農村建檔立卡貧困戶的扶持政策有九大項。1、產業扶貧。
2、就業創業扶貧政策。
3、健康扶貧政策。
4、兜底保障扶貧政策 。對農村的特困供養救助人員(五保戶)和最低生活保障對象(低保戶)實行兜底保障扶貧政策。
5、教育扶貧政策。對貧困家庭的學生從學前到大學均有補助,但各個地方補助標准不一樣。
6、危房改造扶貧政策。對於建檔立卡的貧困戶危房改造給予資金補助。
7、易地搬遷扶貧政策。對居住在環境惡劣、邊遠、不具備致富發展條件地區的貧困農戶,實行易地搬遷。
8、殘疾人扶貧政策。落實貧困戶殘疾人生活補貼和重度殘疾人護理補貼,在產業、就業、創業方面的政策向貧困殘疾人傾斜。並對殘疾兒童少年、以及殘疾大學生進行資助。
9、生態扶貧政策。在建檔立卡貧困戶當中選聘有勞動能力的貧困人口為生態護林員,另外還有公益林生態補償和退耕還林補貼。
(9)貧困縣有哪些金融扶貧優惠政策擴展閱讀:
農村貧困人口新農合、大病保險、醫療救助由財政按照規定資助100%。在農村貧困戶的新農合和大病險都由財政統一補助,每人補助220元。並且貧困人口看病,在鄉鎮內實行「三免」政策,免起付線、免診療費、免住院押金。同是在各級定點醫院的報銷比例也提高了十個百分點。還有其它相關的救助政策,讓貧困人口看病的報銷比例大大提高。
Ⅹ 金融扶貧有哪些
扶貧貸款是由國內有關金融機構承擔的一項政策性貸款業務, 它是我國扶貧開發的重要組成部分, 發放的形式主要有兩種: 一種是到戶的小額扶貧貸款; 另一種是發放給龍頭企業以及基礎設施建設的扶貧貸款。
第一條 為了切實加強對國家扶貧資金的管理,提高扶貧資金使用效益,根據《中共中央、國務院關於盡快解決農村貧困人口溫飽問題的決定》(中發〔1996〕12號)和《國務院關於印發國家八七扶貧攻堅計劃的通知》(國發〔1994〕30號)精神,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 國家扶貧資金是指中央為解決農村貧困人口溫飽問題、支持貧困地區社會經濟發展而專項安排的資金,包括支援經濟不發達地區發展資金、「三西」農業建設專項補助資金、新增財政扶貧資金、以工代賑資金和扶貧專項貸款。
第三條 國家各項扶貧資金應當根據扶貧攻堅的總體目標和要求,配套使用,形成合力,發揮整體效益。
第四條 國家各項扶貧資金必須全部用於國家重點扶持的貧困縣,並以這些縣中的貧困鄉、村、戶作為資金投放、項目實施和受益的對象。非貧困縣中零星分散的貧困鄉、村、戶和省、自治區、直轄市確定的貧困縣,由有關地方各級政府自行籌措安排資金進行扶持。
第五條 支援經濟不發達地區發展資金和新增財政扶貧資金,重點用於改善貧困地區的農牧業生產條件,發展多種經營,修建鄉村道路,普及義務教育和掃除文盲,開展農民實用技術培訓,防治地方病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