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服務基礎設施包括什麼
1. 金融基礎設施和金融市場基礎設施有什麼區別
區別:
1、內容不同:
金融基礎設施是指金融運行的硬體設施和制度安排。
金融市場基礎設施是指促進金融工具之間轉換,為金融活動提供信息支持以及保障的體系。是保證金融市場作為資金流通交易場所良好運行的基礎。
2、作用不同:
金融市場基礎設施作用是更好服務於金融基礎設施。
3、建設基礎不同:
金融基礎設施是有法律基礎設施,會計基礎設施和監管基礎設施。
(1)金融服務基礎設施包括什麼擴展閱讀:
一、金融市場的形成條件:
1、商品經濟高度發達,社會上存在著龐大的資金需求與供給。
2、擁有完善和健全的金融機構體系。
3、金融交易的工具豐富,交易形式多樣化。
4、有健全的金融立法。
5、政府能對金融市場進行合理有效的管理。
二、金融市場體系的分類:
1、貨幣市場:
貨幣市場是融通短期資金的市場,包括同業拆借市場、回購協議市場、商業票據市場、銀行承兌匯票市場、短期政府債券市場、大面額可轉讓存單市場。
2、資本市場:
資本市場是融通長期資金的市場,包括中長期銀行信貸市場和證券市場。中長期信貸市場是金融機構與工商企業之間的貸款市場,證券市場是通過證券的發行與交易進行融資的市場,包括債券市場、股票市場、保險市場、融資租賃市場等。
2. 基礎設施有哪些主要類別
基礎設施按其所在地域劃分如下:
農村基礎設施:
農業生產性基礎設施
農村生活基礎設施
生態環境建設
農村社會發展基礎設施
城市基礎設施
工程性基礎設施
生產基礎設施
社會性基礎設施
3. 「基礎設施」有哪些主要類別
基礎設施可以按其所在地域或使用性質劃分如下:
農村基礎設施
參照中國新農村建設的相關法規文件,農村基礎設施包括:農業生產性基礎設施、農村生活基礎設施、生態環境建設、農村社會發展基礎設施四個大類。
(1)農業生產性基礎設施:主要指現代化農業基地及農田水利建設;
(2)農村生活基礎設施:主要指飲水安全、農村沼氣、農村道路、農村電力等基礎設施建設;
(3)生態環境建設:主要指天然林資源保護、防護林體系、種苗工程建設,自然保護區生態保護和建設、濕地保護和建設、退耕還林等農民吃飯、燒柴、增收等當前生計和長遠發展問題。
(4)農村社會發展基礎設施:主要指有益於農村社會事業發展的基礎建設,包括農村義務教育、農村衛生、農村文化基礎設施等。
加強農村基礎設施建設對增加農民收入、縮小城鄉差距、實現農村現代化具有重要意義。
城市基礎設施
城市基礎設施是指為城市直接生產部門和居民生活提供共同條件和公共服務的工程設施,是城市生存和發展,順利進行各種經濟活動和其他社會活動所必須具備的工程性基礎設施和社會性基礎設施的總稱。它對生產單位尤為重要,是其達到經濟效益、環境效益和社會效益的必要條件之一。總的來講,城市基礎設施項目主要包括:
1.住宅區、別墅、公寓等居住建築項目
2.高檔酒店、商場、寫字樓,辦公樓等辦公商用建築項目
3.石油、煤炭、天然氣、電力等能源動力項目
4.鐵路、公路、航空、水運、道橋、隧道、港口等交通運輸項目
5.水庫、大壩、污水處理、空氣凈化等環保水利項目
6.電信、通信、信息網路等郵電通訊項目
一般講城市基礎設施多指工程性基礎設施。(1)工程性基礎設施主要包括六大系統:
A.能源供應系統:包括電力、煤氣、天然氣、液化石油氣和暖氣等;
B.供水排水系統:包括水資源保護、自來水廠、供水管網、排水和污水處理;
C.交通運輸系統:分為對外交通設施和對內交通設施。前者包括航空、鐵路、航運、長途汽車和高速公路;後者包括道路、橋梁、隧道、地鐵、輕軌高架、公共交通、出租汽車、停車場、輪渡等;
D.郵電通訊系統:如郵政、電報、固定電話、行動電話、互聯網、廣播電視等;
E.環保環衛系統:如園林綠化、垃圾收集與處理、污染治理等;
F.防衛防災安全系統:如消防、防汛、防震、防颱風、防風沙、防地面沉降、防空等。
(2)按服務性質分為三類
A.生產基礎設施。包括服務於生產部門的供水、供電、道路和交通設施、倉儲設備、郵電通訊設施、排污、綠化等環境保護和災害防治設施;B.社會基礎設施。指服務於居民的各種機構和設施,如商業和飲食、服務業、金融保險機構、住宅和公用事業、公共交通、運輸和通訊機構、教育和保健機構、文化和體育設施等;C.制度保障機構。如公安、政法和城市建設規劃與管理部門等。基礎設施水平隨經濟和技術的發展而不斷提高,種類更加增多,服務更加完善。
(3)社會性基礎設施一般指行政管理、文化教育、醫療衛生、商業服務、金融保險、社會福利等設施。
(4)城市基礎設施一般應具備以下特點:
A.生產性
B.公用性和公益性
C.自然壟斷性
D.成本沉澱性
E.承載性
F.超前性
G.系統性
不同時期對城市基礎設施的發展、完善、配套有不同的要求。城市基礎設施作為城市運行的載體,與城市的自然附屬物包括土地、水體、礦床等有緊密聯系,它是在原有的自然附屬物的基礎上,經過人們的加工改造而建立起來的,受自然的制約;建設和改造城市基礎設施時,必須合理利用自然資源,保護生態環境。城市基礎設施在形態上具有固定性,實物形態上大都是永久性的建築,供城市生產和居民生活長期使用,不能經常更新,更不能隨意拆除廢棄。
基礎設施共建共享
長株潭城市群在「兩型社會」綜合配套改革試驗區建設過程中,在一體化規劃的引導下,確定三市組團式、串珠式發展,基礎設施網狀互聯,共同構建生態環境優美的城市群,並致力於基礎設施共建共享。長株潭城市群按照適度超前、合理布局、共建共享的原則,引導項目建設,為新型發展構築強有力的現代化基礎設施平台。提出「交通同網、能源同體、信息同享、生態同建、環境同治」的「新五同」建設。長株潭城市群要建成布局合理、高效利用的現代化交通網路、安全可靠的能源體系、「三網融合」的信息平台、綠色生態體系和完備的湘江防洪設施體系,形成支撐新型工業化和新型城市群的強大網路,率先為國家探索區域基礎設施共建、共享、共管模式做出貢獻。
基礎設施發展模式
是指世界各國和各地區在制定社會經濟發展規劃和經濟增長戰略時,安排基礎設施建設與直接生產部門發展順序的過程。主要的代表性理論有羅森斯坦-羅丹主張的「大推進」式的「優先發展論」和赫希曼的「壓力論」。
從世界經濟發展史來看,基礎設施發展模式主要分為超前型、同步型和滯後型三類。
超前型是指基礎設施建設相對於直接生產活動超前一個時期,代表國家如英國;
同步型是指基礎設施與生產消費引起的需要相適應,直接生產部門與基礎設施的形成和擴大同步發展,代表國家如美國、加拿大和瑞典;
滯後型指基礎設施發展滯後於直接生產部門,代表國家如前蘇聯、東歐及大多數發展中國家。
4. 什麼是金融市場基礎設施
必須假以時日,這個不是一蹴而就的,就會讓一些經濟十分容易「過熱」。這是機制效率地下的證明,人才才是關鍵。要完善這些基礎設施,不但是硬體的,就說明中國金融基礎設施進入一個新的階段了。但是中國的金融潛力巨大,假如那天國家開放人民幣匯率了,好多金融機構不能發揮職能,而且經驗缺乏中國金融因為長期缺乏高端人才,往往某些事件觸發。一個好好的信號是,效率低
5. 金融服務包括哪些方面
金融服務,是指經營金融保險的業務活動。包括貸款服務、直接收費金融服務、保險服務和金融商品轉讓。
①貸款服務。
貸款,是指將資金貸予他人使用而取得利息收入的業務活動。
各種佔用、拆借資金取得的收入,包括金融商品持有期間(含到期)利息(保本收益、報酬、資金佔用費、補償金等)收入、信用卡透支利息收入、買入返售金融商品利息收入、融資融券收取的利息收入,以及融資性售後回租、押匯、罰息、票據貼現、轉貸等業務取得的利息及利息性質的收入,按照貸款服務繳納增值稅。
融資性售後回租,是指承租方以融資為目的,將資產出售給從事融資性售後回租業務的企業後,從事融資性售後回租業務的企業將該資產出租給承租方的業務活動。
以貨幣資金投資收取的固定利潤或者保底利潤,按照貸款服務繳納增值稅。
②直接收費金融服務。
直接收費金融服務,是指為貨幣資金融通及其他金融業務提供相關服務並且收取費用的業務活動。包括提供貨幣兌換、賬戶管理、電子銀行、信用卡、信用證、財務擔保、資產管理、信託管理、基金管理、金融交易場所(平台)管理、資金結算、資金清算、金融支付等服務。
③保險服務。
保險服務,是指投保人根據合同約定,向保險人支付保險費,保險人對於合同約定的可能發生的事故因其發生所造成的財產損失承擔賠償保險金責任,或者當被保險人死亡、傷殘、疾病或者達到合同約定的年齡、期限等條件時,承擔給付保險金責任的商業保險行為。包括人身保險服務和財產保險服務。
人身保險服務,是指以人的壽命和身體為保險標的的保險業務活動。
財產保險服務,是指以財產及其有關利益為保險標的的保險業務活動。
④金融商品轉讓。
金融商品轉讓,是指轉讓外匯、有價證券、非貨物期貨和其他金融商品所有權的業務活動。
其他金融商品轉讓包括基金、信託、理財產品等各類資產管理產品和各種金融衍生品的轉讓。
6. 金融服務包括哪些內容
金融服務包括融資投資、儲蓄、信貸、結算、證券買賣、商業保險和金融信息咨詢等多方面的服務。
金融服務是指金融機構運用貨幣交易手段融通有價物品,向金融活動參與者和顧客提供的共同受益、獲得滿足的活動。按照世界貿易組織附件的內容,金融服務的提供者包括下列類型機構:保險及其相關服務,還包括所有銀行和其他金融服務(保險除外)。
7. 金融服務包括哪些
金融服務業包括:銀行、證券、信託、保險、基金、典當等。銀行業包括商業銀行、中國人民銀行、政策性銀行、信用社、城市合作銀行等。保險業包括保險公司、保險中介公司等。金融服務業是指從事金融服務業的金融中介機構,是金融體系的一部分。金融服務業包括銀行、證券、保險、信託、基金等行業。相應地,金融中介機構還包括銀行、證券公司、保險公司、信託投資公司和基金管理公司。
廣義的金融服務,是指整個金融業發揮著促進經濟社會發展的各種功能。具體而言,金融服務是指金融機構通過金融投資、儲蓄、信貸、結算、證券交易、商業保險、金融信息咨詢等業務活動為客戶提供的服務。
1、金融服務是指金融機構利用貨幣交易為有價值的商品融資,為金融參與者和客戶提供共同利益和滿足的活動。根據世界貿易組織附件的內容,金融服務提供者包括以下幾類機構:保險及其相關服務,以及所有銀行和其他金融服務保險除外。廣義的金融服務,是指整個金融業發揮著促進經濟社會發展的各種功能。具體而言,金融服務是指金融機構通過金融投資、儲蓄、信貸、結算、證券交易、商業保險、金融信息咨詢等業務活動為客戶提供的服務。增強金融服務意識,提高金融服務水平,對於加快我國現代金融體系建設,完善金融機構經營管理,提升金融業競爭力,更好促進經濟社會發展具有重要意義。
2、金融服務提供者是指希望提供或正在提供金融服務的會員的自然人或法人,但「金融服務提供者」一詞不包括公共實體。「公共實體」是指成員的政府、中央銀行或貨幣當局,或由成員擁有或控制的履行政府職能或主要為政府目的開展活動的實體,不包括主要從事根據《公約》規定提供金融服務的實體。商業條件或者在行使通常由中央銀行或貨幣當局執行的職能時。
3、保險及其相關服務,包括所有銀行和其他金融服務保險除外。直接保險包括共同保險、人壽保險和非人壽保險。再保險和再保險,保險中介,如經紀人和代理人,保險配套服務,如咨詢。精算、風險評估和理賠服務;銀行和其他金融服務保險除外接受公眾存款和其他應償還的資金。各類貸款,包括消費信貸、抵押信貸、商業交易的代理和融資,融資租賃,所有支付和匯款服務,包括信用卡、信用卡、信用卡、旅行支票和銀行匯票。
4、在交易市場、公開市場或場外市場自營或代理交易,包括:貨幣市場工具包括支票、匯票和存單、外匯、衍生品包括但不限於期貨和期權 、匯率和利率工具包括外匯和遠期利率協議等產品、可轉讓證券、其他流通票據和金融資產,包括金條和銀條。參與各類證券的發行,包括承銷和募集代理人無論是公募還是私募,並提供與發行相關的服務。貨幣經紀人,資產管理,如現金或證券管理、各種形式的集合投資管理、養老基金管理、託管、存款和信託服務。金融資產的結算和清算服務,包括證券、衍生工具和其他有價證券。
8. 金融服務的范圍包括哪些服務
廣義上的金融服務是指整個金融業發揮其多種功能以促進經濟與社會的發展。具體來說,金融服務是指金融機構通過開展業務活動,為客戶提供包括融資投資、儲蓄、信貸、結算、證券買賣、商業保險和金融信息咨詢等多方面的服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