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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融風險定義是什麼其特性有哪些

發布時間: 2022-07-20 05:37:36

① 風險和金融風險的定義及分類是什麼

1、風險,就是生產目的與勞動成果之間的不確定性,大致有兩層含義:一種定義強調了風險表現為收益不確定性;而另一種定義則強調風險表現為成本或代價的不確定性,若風險表現為收益或者代價的不確定性,說明風險產生的結果可能帶來損失、獲利或是無損失也無獲利,屬於廣義風險。

而風險表現為損失的不確定性,說明風險只能表現出損失,沒有從風險中獲利的可能性,屬於狹義風險。風險和收益成正比,所以一般積極進取的投資者偏向於高風險是為了獲得更高的利潤,而穩健型的投資者則著重於安全性的考慮。

2、金融風險指的是與金融有關的風險,如金融市場風險、金融產品風險、金融機構風險等。 一家金融機構發生的風險所帶來的後果,往往超過對其自身的影響。

金融機構在具體的金融交易活動中出現的風險,有可能對該金融機構的生存構成威脅;具體的一家金融機構因經營不善而出現危機,有可能對整個金融體系的穩健運行構成威脅;一旦發生系統風險,金融體系運轉失靈,必然會導致全社會經濟秩序的混亂,甚至引發嚴重的政治危機。

金融風險分類:

一、按照能否分散分為系統風險和非系統風險。

二、按照會計標准分為會計風險和經濟風險。

三、按照驅動因素,可將金融風險分為經濟風險、信用風險、操作風險、流動性風險。系統風險是指由於多種因素的影響和變化,導致投資者風險增大,從而給投資者帶來損失的可能性。系統風險包括宏觀經濟風險、購買力風險、利率風險、匯率風險、市場風險。

風險分類:

1、按照產生原因分類:自然風險、社會風險、政治風險、經濟風險、技術風險。

2、按照風險標的分類:財產風險、人身風險、責任風險、信用風險。

3、根據性質分類:純粹風險和投機風險。

4、根據風險影響分類:基本風險、特定風險。

(1)金融風險定義是什麼其特性有哪些擴展閱讀:

1、不確定性。在市場經濟中,人們所面對的市場變化是無限的,而人們的認識能力卻是有限的(有限理性,不完全信息),由此產生的不確定性是市場風險的本質體現。金融風險就是由不確定性引起的、產生金融損失的可能性。

2、普遍性。由於資金融通具有償還性的特點,融出方要在將米的某一時間收回其資金,並獲得報酬;融入方費同時償還本金,並付出利息。

但是,由於將來存在著許多不確定因素,因而融出方可能無法按時、按預期的報酬收回本金和利總;融入方也可能無法按時、按預期的成本償付資金。這種可能性在資金融通過程中是普遍存在的。

3、擴散性。金融以信用為基礎,金融機構作為融資中介,實質上是由一個多邊信用共同建立起來的信用網路。

② 金融風險的特徵有哪些 金融風險的特徵

金融風險具有的基本特徵包括()。
A.不確定性
B.可測性
C.可傳染性
D.可控性
E.相融性
正確答案:A、B、C、D

③ 風險管理課程,什麼是金融風險,有哪些類型

金融風險指的是與金融有關的風險,如金融市場風險、金融產品風險、金融機構風險等。
按照風險來源的不同,金融風險主要可以分為以下幾種類型:
1)市場風險,
它是由於市場因素(如利率,匯率,股價以及商品價格等)的波動而導致的金融參與者的資產價值變化的風險。這些市場因素對金融參與者造成的影響可能是直接的,也可能是通過對其競爭者,供應商或者消費者所造成的間接影響。(2)信用風險,
它是由於借款人或市場交易對手的違約(無法償付或者無法按期償付)而導致損失的可能性。幾乎所有的金融交易都涉及信用風險問題:除了傳統的金融債務和支付風險外,近年來隨著網路金融市場(如網上銀行,網路超市等)的日益壯大,網路金融信用風險問題也變得突出起來。(3)流動性風險,
它是金融參與者由於資產流動性降低而導致的可能損失的風險。當金融參與者無法通過變現資產,或者無法減輕資產作為現金等價物來償付債務時,流動性風險就會發生。(4)操作風險,
它是由於金融機構的交易系統不完善,管理失誤或其它一些人為錯誤而導致金融參與者潛在損失的可能性。目前對操作風險的研究與管理正日益受到重視:從定性方面看,各類機構不僅通過努力完善內部控制方法來減少操作風險的可能性;從定量方面看,它們還將一些其它學科的成熟理論(如運籌學方法)引入到了操作風險的精密管理當中。

④ 金融風險的基本特徵有哪些

金融風險的基本特徵就是負資產增量大,流動資金減少周轉不過來,到期產品不能承兌,銀行企業經營狀況惡化蘋臨倒閉等金融風險。

⑤ 金融風險管理是什麼 金融風險的特徵有哪些

(1)金融風險,是金融機構在經營過程中,由於決策失誤,客觀情況變化或其他原因使資金、財產、信譽有遭受損失的可能性。
(2)金融風險的危害性:一家金融機構發生的風險所帶來的後果,往往超過對其自身的影響。金融機構在具體的金融交易活動中出現的風險,有可能對該金融機構的生存構成威脅;具體的一家金融機構因經營不善而出現危機,有可能對整個金融體系的穩健運行構成威脅;一旦發生系統風險,金融體系運轉失靈,必然會導致全社會經濟秩序的混亂,甚至引發嚴重的政治危機。
(3)金融風險的主要表現:①風險可能來自借款人不履行約定的還款承諾。②風險可能來自金融機構支付能力的不足。③風險可能來自市場利率的變動。④風險可能來自匯率的變化。⑤風險可能來自國家宏觀經濟金融決策的不適時宜或失誤。⑥風險可能來自金融機構重要人員的違規經營。⑦風險可能來自其他國家或地區的政治經濟形勢變化。⑧風險可能來自金融衍生產品的過度使用。⑨風險可能來自金融機構的過快發展。

⑥ 金融風險的特徵

金融風險的基本特徵有以下幾個:
(1)不確定性:影響金融風險的因素難以事前完全把握。
(2)相關性:金融機構所經營的商品—貨幣的特殊性決定了金融機構同經濟和社會是緊密相關的。
(3)高杠桿性:金融企業負債率偏高,財務杠桿大,導致負外部性大,另外金融工具創新,衍生金融工具等也伴隨高度金融風險。
(4)傳染性:金融機構承擔著中介機構的職能,割裂了原始借貸的對應關系。處於這一中介網路的任何一方出現風險,都有可能對其他方面產生影響,甚至發生行業的、區域的金融風險,導致金融危機。 何謂金融風險?金融風險是一定量金融資產在未來時期內預期收入遭受損失的可能性。對於金融經營,風險是一種客觀存在,我們要做的,就是學好如何去控制風險,規制金融風險隱患。
金融風險可以分為市場風險、制度風險、機構風險等等,但在我國最大的風險來自於傳統體制的影響以及監管失效導致的違規。由於長期以來積累的體制性、機制性因素,包括受傳統計劃經濟體制的影響,國有企業建設資金過分依賴銀行貸款,銀行信貸資金財政化;再加上金融機構內部管理不善,造成龐大的不良債權,導致金融資產質量不高。我國證券、期貨市場不規范的經營擾亂了正常的秩序,一直存在大量違法違規現象,一些證券機構和企業(包括上市公司)與少數銀行機構串通,牟取暴利,將股市的投機風險引入銀行體系;一些企業和金融機構逃避國家監管,違規進行境外期貨交易,給國家造成巨額損失;上市公司不規范,甚至成為扶貧圈錢的手段。
加入WTO後,在貨幣市場、資本市場、外匯市場完全開放的條件下,資本的自由流動將給我國經濟和金融市場監管帶來更多難題。 防範和化解金融風險,保障金融安全,就要加強金融監管,將金融活動納入規范化、法治化軌道。而信息披露則是金融監管的主導性制度安排。
1、信息披露制度及其理論基礎
信息披露也可以稱「信息公開」,在資本市場的公開原則下,是指金融機構及上市公司等依照法律的規定,將與其經營有關的重大信息予以公開的一種法律制度。信息披露制度受到各國金融立法的重視,成為各國金融監管的重要制度。從經濟學上來考慮,在信息化的時代,有效的信息披露能為經營者和購買者提供充分的信息,有利於正確的投資決策的形成,有利於提高資本市場的效率,優化金融資源配置,使價值規律在更大的范圍內充分發揮作用。而從法律的角度來講,信息披露制度能有力的防止由於信息不對稱、錯誤等導致的不平等現象,防止信息壟斷和信息優勢導致的不公平。
2、金融機構風險內外控機制的有機結合點
前已述及,金融風險最大就是機構風險,所以,金融機構就要在國家有效監管的前提下「練好內功」,完善內控機制。在我國,立法和執法一直都重視國家監管,而對金融機構的行業自律和內控機制的完善沒有足夠的重視。這種內控和外控的不平衡消弱了外控監管的效果,無益於金融整體安全。而信息披露制度的設立和完善,再加上監管對信息披露的制約,就有利於將國家金融監管的外控機制轉化為金融機構的內控動力。國家監管對信息披露真實性、完整性、及時性的要求,就勢必會給金融機構經營造成壓力,使其增強透明度,金融機構的經營都處在大眾的視線內,經營不善導致公眾對其信心的喪失,他們就會努力完善內控機制,避免違規操作,保持良好的經營狀態。 中國法律對信息披露制度的最明確規定體現在《證券法》對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的要求上,也即說明法律的明確規定信息披露主要是針對資本的聚集者上市公司,而沒有對資本市場上作為重要主體和中介的金融機構作信息披露的要求。至於上市的金融機構也要作信息披露,那隻是依據《證券法》並因為它們是「上市公司」的緣故,而非因為它們是金融機構。就是在這一點上,好像做的也不夠,信息披露不真實、不完整、不及時的現象時常存在,國家監管沒有達到預期的效果;而且,對於上市金融機構的信息披露,在會計准則方面也沒有做好。
從信息披露的內容和對象上來理解,在實踐中,廣義的信息披露的結構應當是綜合性的(我國《證券法》規定的信息披露是狹義的)。信息披露分為對公眾的、對行業內的和對監管者及主管部門的,在我國的現實情況是,金融機構的經營對監管者或主管部門是完全的信息披露,而對公眾及行業內的披露的沒有或很少的。這導致了我國金融機構經營透明度差,也就無外在的信用壓力,而致其經營風險增大。
鑒於以上我國金融機構信息披露的缺陷或說根本不足,許多學者主張從立法上完善金融機構信息披露的制度。金融機構的經營應當向公眾公開其信息以引導合理的和理性的金融消費;加強對金融機構信息披露的監管,並建立信息披露責任制度,對在信息披露中起重要作用的會計、律師等中介組織也要加強監管,強調其責任,以提高其評估文件的質量,保證信息真實等等。 1、銀行業需要有限的信息披露制度
商業銀行信息披露是中央銀行有效監管的重要輔助手段,也是市場公開原則的基本要求。目前我國銀行業內控制度建設強調的比較多,但不得法,沒有對內控建設的透明度要求,也即信息披露提的很不夠。除了上市銀行外,銀行的經營幾乎都在灰箱中操作。這也是計劃經濟時代的後遺症。
考慮到現實體制性的因素,學者主張循序漸進,逐步推行銀行業信息披露制度,目急需研究一個有限的信息披露制度。這個有限的信息披露制度要能達到迫使商業銀行加強管理增強抵禦巨額損失風險能力的目的,能給商業銀行施加壓力。它的主體是中央銀行和商業銀行。程序由五個層次構成。第一層是在各銀行內部披露,主要是內部監管者和出資者掌握的關鍵信息;第二層是各銀行向中央銀行披露的信息,應該由中央銀行掌握的關鍵信息;第三層是在各銀行之間的披露,由各銀行應該掌握的市場信息;第四層是由中央銀行代表各家銀行向外披露的信息,這個信息應該是相對完整的;第五層是各銀行面向社會公眾披露的信息,這完全的市場的選擇,是信息披露的最高形式。
至於披露的內容,按照巴塞爾協議有六大范疇:一是銀行業務狀況;二是銀行財務狀況;三是風險管理的策略和原則;四是風險狀況,包括信用風險、市場風險、流動性風險、操作風險、法律及其它一些風險;五是會計准則;六是基本的企業管理原則。堅持准確、全面、及時披露信息,中央銀行的監管工作就要好做的多,同時,對商業銀行來說,它的約束力也增加了。
2、保險公司信用體現在其信息披露中
投保人購買保險,其目的是購買風險的安全保障,其實質是購買保險公司的現實和未來,也就是保險公司此時和未來能提供風險保障的能力。所以投保人購買保險的基礎是保險公司的信用。而保險公司由於其信用的連續性和保障流量的特點,使其風險具有長期性和隱蔽,但一旦暴露,則可能難以收拾。由於投保人缺乏專門知識,對保險公司的經營狀況和經營風險不可能全面了解,即使具有專門知識,也有信息收集成本過高、他人可能搭便車而放棄的問題。因此應形成一種市場機制,要求保險公司對市場披露其經營信息,由專業人士對經營狀況、財務質量、風險管理、發展前途做出評估,並將評估公之於眾。
同樣,強調保險業的信息披露,對於保監會的監管也是極為有力的工具,會促使保險公司不斷提升經營質量,創造出更多的令保戶滿意的產品來。
3、信息披露是資本市場完整透明化的要求
上市公司有完善的信息披露制度,上市公司的經營都是透明化的,這極有利於維護股東和債權人的利益。但是,僅有上市公司的信息披露是不夠的,整個證券市場信息披露沒有證券公司及證券中介機構的參與是不完整的。
我國的證券市場雖經十年的發展取得了長足的進步,但仍很不完善,在證券發行核准制條件下,證券商就有條件為上市公司進行違規包裝,再者,證券商對於內幕信息有著天然的優勢,所以,證監會也需要加強對證券及其它中介機構的監管,使他們的經營行為不濫用其優勢,不違反證券法的「三公」原則。用信息披露的制度來約束證券公司及其它中介機構,同時也會對上市公司造成連鎖的影響,起到「一石二鳥」的作用。證券公司及其它中介機構的業務要拓展、規模要擴大,就需要有充足的資金、良好的人才和規范的管理。同樣,信息披露是達到這些目標的有效催化劑。
4、信託投資公司的信息披露應是最基本規則
信託投資公司接受委託人的信託,以受益人的最大利益為宗旨處理信託事務,並謹慎管理信託財產。按照我國最新頒布的《信託法》及中國人民銀行《信託投資公司管理辦法》的規定,信託投資公司必須將自己的帳戶和客戶的帳戶分別設立,也即應將自有財產與信託財產分開管理,而現實中,信託投資公司在信息披露要求及監管不充分的前提下,極易將信託財產挪用於非信託的用途,將信託財產用於自己經營或為自己的經營提供擔保,以及將不同信託帳戶的信託財產進行相互交易。
要杜絕上述信託投資公司的違規經營,以及建立、建全良好的信託投資公司業務管理制度和內部控制制度,就要在加強監管的前提下,強調信託投資公司的信息披露義務,使其經營處於監管機構、行業組織以及委託人和受益人的廣泛目光范圍內,則可遏制其違規操作的勢頭,促使其加強內部管理,提高經營績效。

⑦ 金融風險的定義是什麼

從一般意義上講,金融風險是指經濟活動中由資金籌集和運用中的不確定性引起的損失的可能.但是,「不確定性」不能完全解釋我國金融風險,主要是各種的不確定性,有好的也有壞的

⑧ 什麼叫金融風險

什麼是金融風險

在對全社會的資產進行劃分中,實際資本和金融資產是兩個最基本的構成部分。一般 情況下,實際資產為其所有者或支配者提供服務流量,金融資產則為其所有者或支配者提供貨幣收入流量。貨幣收入流量最直接的表現形式就是利息、股息、紅利等。

當人們用自己的貨幣以一定的價格購買金融資產時,這種金融資產提供的收入流量並不是現時的收入流量,而是在未來一定時期內陸續實現的貨幣收入流量,因此,在這種待實現的貨幣收入流量轉化為實際貨幣收入流量時必須考慮時間因素。現實世界是個充滿競爭和意外因素的世界,一定量的金融資產在未來的時期內到底能產生多大的貨幣收入流量,還有相當的不確定性。這種預期收入遭受損失的可能性,就是通常所說的金融風險。

在許多文獻中,人們都把風險等同於不確定性。事實上,風險和不確定性是有嚴格區別的兩個概念。

對於一個微觀經濟主體來說,風險是它的預期收入遭受損失的可能性,而不確定性則是某種預知或控制某種不愉快事件發生的不可能性。從統計學角度看,不確定性是表現為隨機事件,它的出現一般具有偶發、突然等特點。而風險通常與收益相伴而生。例如,金融資產的投資者關於不同數值的資本收益預期的信心可以用概率來表示,可以用概率來說明這種預期的任何一個既定狀態。假定投資行為有n個可能結果,那麼,這個概率分布必定有兩個特點:一是具有平均值所代表的中心傾向;二是肯定會出現一定的偏差即離中趨勢。概率分布的中心傾就代表著投資者的預期收入值,而離中趨勢所代表的就是投資者的收益風險。用概率論的語言說,投資者的風險就是概率分布中特定的貨幣收益值與代表投資者預期的中值的背離程度,它可以用標准偏差公式來進行衡量,公式如下:

以上是資產選擇理論和金融市場理論中的風險定義。這一定義下的金融風險具有如下特點和涵義:①作為研究對象的風險特指微觀風險或個別風險;②個別風險的分析主要服務於面臨資產選擇的微觀投資主體;③在一個充分競爭的金融市場中,理性投資者可以在不同的資產選擇中對風險和收益做出估計或替代性決斷。

顯然,上述有關金融風險的傳統分析同我們這里將著力加以討論的金融風險是有嚴格區別的。

三、系統金融風險及全局性金融風險

所謂系統金融風險和全局性金融風險是相對個別金融風險或局部性金融風險而言,現 在我們所談論的、並將之作為經濟工作重點之一的問題,其所指就是這類金融風險。

從世界上一些國家的教訓看,金融危機不管由什麼原因引起,最終都表現為支付危機,即:或是無法清償到期的國外債務,或是銀行系統已不能滿足國內存款者的普遍提存要求繼而進一步導致擠提甚至是銀行破產。正是從這種基於對流動性重要程度的重視,國外不少貨幣金融理論著作都將最初的系統風險定義為支付鏈條遭到破壞或因故中斷導致的危險現象。

現在,我們在談論和使用系統金融風險概念時已經自覺不自覺第將之與"全局性金融風險"等量齊觀了。在文化發展史上,一個詞彙、一個概念隨著歷史條件的變化而出現涵義上的些許變動是常有的事。系統金融風險之所以可以等用於全局性金融風險,我想,一個重要的原因就是金融體系的發展和進步已使得金融領域內各個行業間的連動和交互影響成為不爭的事實。例如,證券市場和信貸市場本來是金融領域中職能不同的兩個市場,但股市的大漲大跌有可能造成大量的銀行破產;反過來,一些有影響的大銀行間的並購或破產事件也可能引致股票市場行情的急劇變動。

在現代市場經濟中,金融領域是競爭最激烈因而風險程度也最高的領域,沒有風險就沒有金融活動,因此,想要避免金融風險是不可能的,對於決策當局來說,有決策參考意義的是關注系統金融風險或全局性金融風險。我們的報刊上常用的提法所謂"化解金融風險"實際上是一句糊塗語言,系統金融風險或全局性金融風險一直存在,個別金融風險或局部性金融風險每天都在出現,生生不息,如何化解得了?如果說"化解",只應該是化解危機,但在危機尚未出現時,我們要做的工作應該――也只能是降低系統或全局性金融風險。

那麼,系統金融風險或全局性金融風險的度量標準是什麼呢?

應當說,人們之所以關心系統金融風險問題,原因就在於系統金融風險發展到一定程度就會轉化為金融危機,金融危機如果引發社會政治危機,就不僅會對統治者的政權構成威脅,還會導致經濟發展的停滯或嚴重倒退。從這個意義說,討論金融風險的度量標准問題實質上是在解決金融危機的預警問題。

在1997年7月以來出現金融危機的國家中,泰國、馬來西亞、印度尼西亞、菲律賓四個東南亞國家大體屬於同一類型,韓國、日本、俄羅斯各屬於一個類型,而1999年1月剛剛出現金融動盪的巴西又屬於另一個類型。泰國等國的金融危機的爆發帶有突然性,不僅這些國家的政府沒有準備,連國際貨幣基金組織等國際性金融機構事先也沒有料到。在世界經濟學界,曾作出這些國家將出現金融危機預言的――據我所知――僅美國的經濟學家克魯格曼一人。克魯格曼判斷的依據是泰國等東南亞國家雖然大量吸收國外資本,但國外資本的短期資本比重過高,而且,這些國外資本並沒有在提高這些國家的資本形成率和技術成果轉化方面發揮作用,卻大量第流入了股票市場和房地產領域,因而經濟體系中蘊含了危機因素。1999年巴西金融動盪與泰國等發生金融危機國家的最大差別就在於巴西政府早在1998年下半年就有了思想准備和應急安排,並且,巴西的金融動盪早在東亞金融危機出現不長時間以後就已在許多經濟學家預料之中了。這些經濟學的判斷依據就是巴西的一些重要經濟指標與某些國家在危機突發之前的同類指標已極為相象。由此可見,金融危機決不是有如羚羊掛角、無跡可尋。它在爆發前表現在經濟體系中潛藏的金融風險總要體現在一定的指標或金融經濟運行間的結構性矛盾上。

金融風險,是金融機構在經營過程中,由於決策失誤,客觀情況變化或其他原因使資金、財產、信譽有遭受損失的可能性。
一家金融機構發生的風險所帶來的後果,往往超過對其自身的影響。金融機構在具體的金融交易活動中出現的風險,有可能對該金融機構的生存構成威脅;具體的一家金融機構因經營不善而出現危機,有可能對整個金融體系的穩健運行構成威脅;一旦發生系統風險,金融體系運轉失靈,必然會導致全社會經濟秩序的混亂,甚至引發嚴重的政治危機。
金融風險的主要表現
(一)風險可能來自借款人不履行約定的還款承諾。
(二)風險可能來自金融機構支付能力的不足。
(三)風險可能來自市場利率的變動。
(四)風險可能來自匯率的變化。
(五)風險可能來自國家宏觀經濟金融決策的不適時宜或失誤。
(六)風險可能來自金融機構重要人員的違規經營。
(七)風險可能來自其他國家或地區的政治經濟形勢變化。
(八)風險可能來自金融衍生產品的過度使用。
(九)風險可能來自金融機構的過快發展。

⑨ 現代金融風險管理包含的基本知識點有哪些

(1)現代金融風險管理的基本概念和原理;(2)市場風險與資產負債管理的關系;(3)信用風險與資產負債管理的關系;(4)承保風險與資產負債管理的關系。

⑩ 金融風險的特徵有什麼

金融風險的基本特徵有以下幾個:
(1)不確定性:影響金融風險的因素難以事前完全把握。
(2)相關性:金融機構所經營的商品—貨幣的特殊性決定了金融機構同經濟和社會是緊密相關的。
(3)高杠桿性:金融企業負債率偏高,財務杠桿大,導致負外部性大,另外金融工具創新,衍生金融工具等也伴隨高度金融風險。
(4)傳染性:金融機構承擔著中介機構的職能,割裂了原始借貸的對應關系。處於這一中介網路的任何一方出現風險,都有可能對其他方面產生影響,甚至發生行業的、區域的金融風險,導致金融危機。

金融風險是一定量金融資產在未來時期內預期收入遭受損失的可能性。對於金融經營,風險是一種客觀存在,我們要做的,就是學好如何去控制風險,規制金融風險隱患。

金融風險可以分為市場風險、制度風險、機構風險等等,但在我國最大的風險來自於傳統體制的影響以及監管失效導致的違規。由於長期以來積累的體制性、機制性因素,包括受傳統計劃經濟體制的影響,國有企業建設資金過分依賴銀行貸款,銀行信貸資金財政化;再加上金融機構內部管理不善,造成龐大的不良債權,導致金融資產質量不高。

我國證券、期貨市場不規范的經營擾亂了正常的秩序,一直存在大量違法違規現象,一些證券機構和企業(包括上市公司)與少數銀行機構串通,牟取暴利,將股市的投機風險引入銀行體系;一些企業和金融機構逃避國家監管,違規進行境外期貨交易,給國家造成巨額損失;上市公司不規范,甚至成為扶貧圈錢的手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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