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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融機構的什麼是金融監管的基礎

發布時間: 2022-07-27 15:01:56

㈠ 金融監管理論

金融監管理論源於
Meltzer(1967),新古典經濟學的公共利益論
以Stigler(1971),Posner(1974)為代表的監管經濟理論
Kane(1981)的監管辯證理論。

1、公共利益論

(Meltzer,1967)認為,金融部門的壟斷會對社會產生負面影響,降低了金融業的服務質量和有效產出,造成社會福利的損失,所以應該通過監管消除壟斷(Meltzer,1967)。公共利益論又被稱為市場調節失敗論,該理論是在20世紀30年代大危機後出現的,是最早用於解釋政府監管合理性的監管理論。公共利益論奠定了金融監管的理論基礎。該理論認為,金融體系同樣存在著自然壟斷、外部效應和信息的不對稱等導致市場失靈的因素,監管目的是促進市場競爭、防止市場失靈,追求全社會福利最大化。
公共利益論認為,政府實施金融監管是為了社會公眾利益而對市場過程的不適合或低效率的一種反應;是糾正金融市場壟斷性、外部性、傳染性、脆弱性等所引起的市場失靈的制度安排。但它們存在著致命的缺陷:一是它們都天真地假定監管者的目標是社會利益最大化,並認為它們有能力實施各種監管政策;二是它們都只是20世紀30年代大蕭條的理論產物,只能為大蕭條時期改革所實施的大部分管制措施提供理論基礎,並不足以解釋20世紀80年代以來金融監管的模式和結構;三是在政治制度不完善的情況下,我們無法確定什麼是社會利益。

2、監管經濟論
經濟監管理論由stigler(1971)提出,後經posner(1974)和peltzman(1976)的補充,該理論趨於完善。該理論側重研究金融機構與金融監管當局問的關系。
政府之所以進行金融監管,其直接目標不是公共利益理論所稱的要控制市場失靈、控制資金價格、防止各種金融風險的傳染,以及為保證金融體系的健康和最優化的資源配置效率等,而是為了某些利益集團的政治收益和經濟收益的最大化。由stigler,posner,peltzman,becker所代表的「利益集團論」或稱為「管制俘獲說」也認為,政府管制是為了滿足產業對管制的需要而產生的(即立法者被產業所俘獲),而管制機構最終會被產業所控制(即執法者被產業所俘獲)。該理論強調指出,管制不僅僅是經濟過程,更重要的是政治決策對經濟資源重新分配的過程,認為管制的目標不是為公共利益,而是被俘於特殊利益集團。

3、監管辨證論
美國經濟學家Kane(1981,1984,1994)提出了一種新的分析框架――管制的「辯證法」。他首先做出「規避管制」理論和動態博弈模型,論證了金融管制是金融創新的重要動因。
Kane認為,金融創新主要是金融機構為了獲得利潤而迴避政府管制所引起的。政府管制性質上等於隱含的稅收,阻礙了金融機構從事已有的盈利性活動和利用管制以外的利潤機會,限制了金融機構的競爭能力和獲利能力;而金融機構在自身利益的驅動下,會進行一些創新活動以規避監管當局尋求新的盈利機會。當金融機構的創新出現以後,監管當局可能適應形勢的變化而放鬆原有的監管政策,或者當創新危及金融穩定與貨幣政策執行時又進行新的監管,從而形成了金融機構與監管當局之間的管制―創新(規避管制)―放鬆管制或再管制再創新―的動態博弈過程。

4、金融監管的定義:
金融監管即是金融監督和金融管理的復合。它是指一個國家(地區)的金融監督管理當局依據國家法律法規的授權對金融業實施監督管理的總稱。金融監管的對象是一個國家(地區)的金融體系,而金融監管當局是金融監管的主體。金融監管主體是作為社會公共利益的代表,是運用國家法律賦予的權力去監管整個金融體系的特殊機構。金融主管當局依法對金融機構及其經營活動實施的領導、組織、協調和控制等一系列的活動就構成金融監管的主要內容。
金融監管有狹義和廣義之分。狹義的金融監管是指中央銀行或其他金融監管當局依據國家法律規定對整個金融業(包括金融機構和金融業務)實施的監督管理。廣義的金融監管在上述含義之外,還包括了金融機構的內部控制和稽核、同業自律性組織的監管、社會中介組織的監管等內容。

㈡ 金融監管的經濟學基礎是什麼,即為什麼要進行金融監管

金融監管是金融監督和金融管理的總稱。
金融監管是指政府通過特定的機構(如中央銀行)對金融交易行為主體進行的某種限制或規定。金融監管本質上是一種具有特定內涵和特徵的政府規制行為。綜觀世界各國,凡是實行市場經濟體制的國家,無不客觀地存在著政府對金融體系的管制。

金融監管具有以下深層次的原因和意義:
金融市場失靈和缺陷。
道德風險。
現代貨幣制度演變。
信用創造。

㈢ 我國的金融監管體系是有什麼

從20世紀80年代改革開放以來,中國的金融監管體系逐漸由單一全能制監管走向多重機構的分業監管,形成了以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中國保險業監督管理委員會和中國銀行業監督管理委員會為主體的分業監管體系。金融監管過程經歷了下面三個階段:

第一階段,1998年以前,由中國人民銀行統一實施金融監管。

第二階段,從1998年到2003年,對證券業和保險業的監管從中國人民銀行統一監管中分離出來,分別由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簡稱「證監會」)和中國保險監督管理委員會(簡稱「保監會」)負責,形成了由中國人民銀行、證監會、保監會三家分業監符的格局。

第三階段,從2003年至今。2003年,中國銀行業監督管理委員會正式組建,接管了中國人民銀行的銀行監管職能,由此正式確立了分業經營、分業監管、三會分工的金融監管體系。

㈣ 什麼是金融監管

金融監管是指政府通過特定的機構(如中央銀行)對金融交易行為主體進行的某種限制或規定。金融監管本質上是一種具有特定內涵和特徵的政府規制行為。

㈤ 我國的金融監管體系是有什麼

世界各國的金融監管體制大致有3種類型:
1.高度集中的金融監管體制,即由單一的管理機構負責監督管理。目前世界上大多數國家採用這種體制,英國為這一體制的典型。1996年英國借鑒德國的統一監管模式,建立了金融業監督管理局進行統一的監管。英國素以非正式監管著稱,但強調監管的法制化、規范化亦是其近年來的主要舉措。
2.雙層多頭的監管體制,即在中央和地方兩級設立多家管理機構共同負責金融監管工作。這種體制多存在於聯邦制國家,以美國為代表。在聯邦一級,有貨幣監理署、聯邦儲備系統、聯邦存款保險公司對銀行進行監管,而證券交易委員會、聯邦住房放款銀行委員會、聯邦儲備貸款保險公司、國民信貸公會管理局和國民信貸工會保險基金負責對非銀行金融機構的監管。在州一級,各州都有各自的金融法規和金行監管機構。美國是典型的分業監管,但1999年通過的《1999年金融服務法》標志著美國金融監管制度的重大變革,它允許銀行、證券公司和保險公司以金融控股公司的方式相互滲透,實現混業經營,徹底結束了銀行、證券、保險分業經營與分業監管的局面。
3.單層多頭的金融監管體制,即只在中央一級設立幾家管理機構共同進行金融監管。如法國設有國家信貸委員會、銀行委員會、銀行規章委員會、法蘭西銀行等機構共同負責監管工作。我國也採用這一體制。

㈥ 金融監管的主要手段有哪些其最根本的目標是什麼

金融監管的主要手段有:

1.公告監管
公告監管是指政府對金融業的經營不作直接監督,只規定各金融企業必須依照政府規定的格式及內容定期將營業結果呈報政府的主管機關並予以公告,至於金融業的組織形式、金融企業的規范、金融資金的運用,都由金融企業自我管理,政府不對其多加干預。
公告監管的內容包括:公告財務報表、最低資本金與保證金規定、償付能力標准規定。在公告監管下金融企業經營的好壞由其自身及一般大眾自行判斷,這種將政府和大眾結合起來的監管方式,有利於金融機構在較為寬松的市場環境中自由發展。但是由於信息不對稱,作為金融企業和公眾很難評判金融企業經營的優劣,對金融企業的不正當經營也無能為力。因此公告監管是金融監管中最寬松的監管方式。
2.規范監管
規范監管又稱准則監管,是指國家對金融業的經營制定一定的准則,要求其遵守的一種監管方式。在規范監管下,政府對金融企業經營的若乾重大事項,如金融企業最低資本金、資產負債表的審核、資本金的運用,違反法律的處罰等,都有明確的規范,但對金融企業的業務經營、財務管理、人事等方面不加干預。這種監管方式強調金融企業經營形式上的合法性,比公告監管方式具有較大的可操作性,但由於未觸及金融企業經營的實體,僅一些基本准則,故難以起到嚴格有效的監管作用。
3.實體監管
實體監管是指國家訂立有完善的金融監督管理規則,金融監管機構根據法律賦予的權力,對金融市場,尤其是金融企業進行全方位、全過程有效的監督和管理。
實體監管過程分為三個階段:
第一階段是金融業設立時的監管,即金融許可證監管;
第二階段是金融業經營期問的監管,這是實體監管的核心;
第三階段是金融企業破產和清算的監管。
實體監管是國家在立法的基礎上通過行政手段對金融企業進行強有力的管理,比公告監管和規范監管更為嚴格、具體和有效。

㈦ 我國的金融監管體系是什麼

「四位一體」的監管方式體系 1、央行監管。人民銀行監管是我國現代金融監管方式體系的核心,其內容包括:(1)人民銀行內部各層次、各部門之間的職責明確、縱橫結合的合力監管組織體系;(2)過程連續、銜接有序、運作規范、方法科學的現代化金融監管操作體系;(3)內容可靠、傳遞及時、部門共享、目標明確的金融監管信息體系;(4)預警超前、處置快捷、靈敏有效的系統化風險防範控制體系;(5)以風險防範為核心的金融監管指標體系。目前,人民銀行各分支機構要根據本轄區情況,建立和健全分行、中心支行和支行三級監管體系,實行「統一領導、分級監管、部門落實、責任到人」的工作制度;建立以金融監管職能部門為主、其他職能部門為輔的職責明確、部門聯動的合力監管工作體系;要探索建立金融監管領導協調小組和工作協調會議制度,促進部門間的協調,使之形成監管合力;積極探索建立對監管部門和人員的再監管機制;要建立監管業績考核制度;建立金融監管責任追究制度;進一步健全對監管人員的社會舉報制度。建立和完善系統連續、銜接有序的全過程監管操作流程,實現金融監管的規范化、系統化、電子化。建立科學的風險預警指標體系和金融監管資料庫,充分發揮非現場監管在風險預警中的基礎性作用。建立非現場監管與現場監管相統一的監管方法體系,實現金融監管的持續性、計劃性、超前性。 2、自我約束(自律)。隨著金融市場化程度不斷提高,對金融機構內控機制要求也更加嚴密。現階段我們要著重於:一是合理設置內控機構。各金融機構都要建立與本系統業務發展相適應的內部審計部門或稽核部門,並具有相對獨立性、超脫性和權威性。可選擇在系統內部設立跨地區的監管分局、稽核中心或特派員辦事處,消除或減少被查單位對檢查部門及其人員的行為制約。二是充實改善內控設施。金融機構建立內控系統網路和相對集中的數據處理中心,一方面改善內部控制的非現場監測條件,運用系統網路觀測各經營機構的財務、資產等業務指標變化情況;另一方面能有效防止或減少基層行亂調賬、亂改賬等違規行為的發生。三是修改完善內控制度。內控制度的建立與完善是一個動態過程,各金融機構都要適時根據其業務發展和環境變化不斷修改完善內控制度,以動態適應其業務發展與金融創新對風險控制的需要。目前要盡快建立對金融機構內控監測制度和備案制度,建立對有內控問題和金融違規問題機構的上級行責任追究制度,建立對金融機構高級管理人員任職資格考核通報制度,建立金融機構違規責任人處分建議制度。金融機構自我約束機制是我國現代金融監管方式體系的重要內容。 3、行業自律。從世界各國金融同業自律制度建設的實踐看,同業公會(或協會)是適應金融業行業保護、行業協調與行業監管的需要,自發地形成和發展起來的。結合我國金融業發展的現狀,建議:一是在監管當局的鼓勵、指導以及社會輿論的倡導下,在自發、自願的基礎上建立金融業同業公會。可根據金融機構的不同類型、不同地區建立不同的金融業同業公會,並提倡在此基礎上形成全國金融業同業公會的聯系機制。二是賦予金融業同業公會具有行業保護、行業協調、行業監管、行業合作與交流等職能。行業自律是我國現代金融監管方式體系的有益補充。 4、社會監督。金融活動涉及社會經濟生活的各個方面,因此,誘發金融風險的因素是多方面的、復雜的。加強金融監管,防範金融風險,沒有全社會各個方面的參與是不可能的。以各級地方政府為核心,包括人民法院、公安部門、工商行政管理部門、財政部門、新聞宣傳部門、會計或審計師事務所等社會中介機構以及廣大社會公眾等在內的社會聯合監管防範體系,構成有效銀行監管的外部環境。全社會廣泛參與的聯合監管防範體系是建立現代金融監管體系的環境保障。

㈧ 論述金融市場監督的必要性及主要內容

金融監管的重要性和目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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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5年11月25日 15:19 《經濟導刊》

金融監管是世界各國面臨的共同課題,我國加入WTO後,金融業將進一步融入國際金融體系中,將在更大范圍和程度上參與經濟全球化進程,現行金融監管體制的內外矛盾日益突現。我國金融監管的內容、方法手段、模式體制等方面都將面臨著巨大的挑戰,創造性地革新成為我國金融監管的重中之重。

金融監管的重要性

綜合世界各國金融領域廣泛存在的金融監管,我們認為,金融監管具有以下深層次的原因和意義:

金融市場失靈和缺陷。金融市場失靈主要是指金融市場對資源配置的無效率。主要針對金融市場配置資源所導致的壟斷或者寡頭壟斷,規模不經濟及外部性等問題。金融監管試圖以一種有效方式來糾正金融市場失靈,但實際上關於金融監管的討論,更多的集中在監管的效果而不是必要性方面。

道德風險。道德風險是指由於制度性或其他的變化所引發的金融部門行為變化,及由此產生的有害作用。在市場經濟體制下,存款人( 個人或集體) 必然會評價商業性金融機構的安全性。但在受監管的金融體系中,個人和企業通常認為政府會確保金融機構安全,或至少在發生違約時償還存款,因而在存款時並不考慮銀行的道德風險。一般而言,金融監管是為了降低金融市場的成本,維持正常合理的金融秩序,提升公眾對金融的信心。因此,監管是一種公共物品,由政府公共部門提供的旨在提高公眾金融信心的監管,是對金融市場缺陷的有效和必要補充。

現代貨幣制度演變。從實物商品、貴金屬形態到信用形態,一方面使得金融市場交易與資源配置效率提高,一方面導致了現代紙幣制度和部分儲備金制度,兩種重要的金融制度創新。

信用創造。金融機構產品或服務創新其實質是一種信用創造,這一方面可以節省貨幣,降低機會成本,而另一方面也使商業性結構面臨更大的支付風險。金融系統是「多米諾」骨牌效應最為典型的經濟系統之一。任何對金融機構無力兌現的懷疑都會引起連鎖反應,驟然出現的擠兌狂潮會在很短時間內使金融機構陷入支付危機,這又會導致公眾金融信心的喪失,最終導致整個金融體系的崩潰。金融的全球化發展將使一國國內金融危機對整個世界金融市場的作用表現的更為直接迅速。

金融監管的理論基礎

金融監管的理論基礎是金融市場的不完全性,金融市場的失靈導致政府有必要對金融機構和市場體系進行外部監管。現代經濟學的發展,尤其是「市場失靈理論」和「信息經濟學」的發展為金融監管奠定了理論基礎。其主要內容為:

金融體系的負外部性效應。金融機構的破產倒閉及其連鎖反應將通過貨幣信用緊縮破壞經濟增長的基礎。按照福利經濟學的觀點,外部性可以通過徵收來進行補償,但是金融活動巨大的杠桿效應——個別金融機構的利益與整個社會的利益之間嚴重的不對稱性使這種辦法顯得蒼白無力。科斯定理從交易成本的角度說明,外部性也無法通過市場機制的自由交換得以消除。因此,需要一種市場以外的力量介入來限制金融體系的負外部性影響。

金融體系的公共產品特性。一個穩定、公平和有效的金融體系帶來的利益為社會公眾所共同享受,無法排斥某一部分人享受此利益,而且增加一個人享用這種利益也並不影響生產成本。因此,金融體系對整個社會經濟具有明顯的公共產品特性。在西方市場經濟條件下,私人部門構成金融體系的主體,政府主要通過外部監管來保持金融體系的健康穩定。

金融機構自由競爭的悖論。金融機構是經營貨幣的特殊企業,它所提供的產品和服務的特性,決定其不完全適用於一般工商業的自由競爭原則。一方面,金融機構規模經濟的特點使金融機構的自由競爭很容易發展成為高度的集中壟斷,而金融業的高度集中壟斷不僅在效率和消費者福利方面會帶來損失,而且也將產生其他經濟和政治上的不利影響;另一方面,自由競爭的結果是優勝劣汰,而金融機構激烈的同業競爭將危及整個經濟體系的穩定。因此,自從自由銀行制度崩潰之後,金融監管的一個主要使命就是如何在維持金融體系的效率的同時,保證整個體系的相對穩定和安全。

不確定性、信息不完備和信息不對稱。在不確定性研究基礎上發展起來的信息經濟學表明,信息的不完備和不對稱是市場經濟不能像古典和新古典經濟學所描述的那樣完美運轉的重要原因之一。金融體系中更加突出的信息不完備和不對稱現象,導致即使主觀上願意穩健經營的金融機構也有可能隨時因信息問題而陷入困境。然而,金融機構又往往難以承受搜集和處理信息的高昂成本,因此,政府及金融監管當局就有責任採取必要的措施減少金融體系中的信息不完備和信息不對稱。

金融監管的目標和內容

作為一種不同於政府宏觀調控和中央銀行貨幣政策,金融監管介於自由市場和法律之間的特殊的政府監管行為,這也決定了金融監管特定的目標和內容。

首先,從金融監管的目標來看,至少應包括以下幾個方面:第一,有效控制和管理貨幣供給,實現貨幣供求均衡,為經濟發展創造一個良好的貨幣金融環境;第二,確保負債性商業金融機構的穩定性和安全,提高商業性金融機構的生存能力,增強金融市場的內在穩定性;第三,保護債權人、存款人的利益,約束債務人行為,維持金融市場穩定和秩序;第四,改善金融市場的資源配置效率,實現有效配置和社會公平。

就金融系統內部而言,金融監管的內容按照業類劃分主要有銀行業、保險業、證券業和信託業,這里是從「商業性金融機構」的一般概念出發來論述金融監管的內容:

對市場准入的監管。主要針對銀行和金融機構開業的審批和管理。各國金融法一般規定,銀行或其他金融機構開業必須先向金融監管機構提出申請,重要審核標准一般包括:(1)資金是否充足;(2)從業人員任職資格;(3)資本結構;(4)經營管理的專業化程度等。

對金融機構存款准備金和資本比率的監管。合理充足的資本比率是商業性金融機構正常運作的基本條件。存款准備金制度是指在市場經濟條件下,合理規定和適時調整商業銀行和其他金融機構上繳中央銀行的存款准備金率。該制度是確保銀行償付能力,防範金融風險和保證金融業安全穩定的重要手段。

對金融機構的交易活動和業務范圍的監管。金融機構的交易活動關系整個社會經濟的穩定,世界各國的金融監管都將其作為監管金融的主要內容之一。此外,為確保銀行和其他商業性金融機構的正常運作,從而維護存款人的利益的整個金融體系的安全出發,各國對金融機構的業務范圍也有嚴格的監管。

對金融市場和利率的監管。在市場經濟條件下,利率作為信貸資金價格是預告金融市場資金供求的「晴雨表」,同時也是金融機構部門惡性競爭的主要工具。利率監管通常由中央銀行依法規定基準利率及其浮動區間,各銀行可根據實際情況靈活調整利率水平。金融市場是金融交易發生的重要場所。資金信貸、證券發行及投資等金融交易活動都具有較強的風險性。政府對金融市場的監管旨在維持一種合理的秩序,為金融主體活動提供一個「公開」、「公平」、「公正」的金融環境。

金融監管的分析方法和技術路線

金融監管技術路線

金融監管分析方法

1、規范研究與實證研究相結合。將金融監管提升到一般管理和經濟理論中,從管理學經濟學的角度進行論證分析;結合國內外主要國家金融監管實踐進行了一些對比實證研究,從而分析我國的監管政策取向。

2、定性分析與定量分析相結合。基本概念、學術觀點、政策法規等採取定性分析;監管當局的監管數據與金融機構的相關被監管數據採取定量分析。

3、宏觀監管政策研究與微觀案例分析相結合。將微觀監管案例適當融入到宏觀監管政策之中。

4、部分內容將充分運用博弈論和相關系統工具。
回答者:Zhhobi - 魔法師 五級 11-30 05:00

引用

㈨ 金融監管最基本的出發點是

金融監管的最基本出發點是:維護社會公眾利益

擴展閱讀:

金融監管是政府通過特定的機構,如中央銀行、證券交易委員會等對金融交易行為主體作的某種限制或規定。本質上是一種具有特定內涵和特徵的政府規制行為。金融監管可以分成金融監督與金融管理。金融監督指金融主管當局對金融機構實施的全面性、經常性的檢查和督促,並以此促進金融機構依法穩健地經營和發展。金融管理指金融主管當局依法對金融機構及其經營活動實施的領導、組織、協調和控制等一系列的活動。

監管目的

(1)維持金融業健康運行的秩序,最大限度地減少銀行業的風險,保障存款人和投資者的利益,促進銀行業和經濟的健康發展。

(2)確保公平而有效地發放貸款的需要,由此避免資金的亂撥亂劃,防止欺詐活動或者不恰當的風險轉嫁。

(3)金融監管還可以在一定程度上避免貸款發放過度集中於某一行業。

(4)銀行倒閉不僅需要付出巨大代價,而且會波及國民經濟的其它領域。金融監管可以確保金融服務達到一定水平從而提高社會福利。

(5)中央銀行通過貨幣儲備和資產分配來向國民經濟的其他領域傳遞貨幣政策。金融監管可以保證實現銀行在執行貨幣政策時的傳導機制。

(6)金融監管可以提供交易帳戶,向金融市場傳遞違約風險信息。

㈩ 金融監管的基本原則是什麼

1、依法原則

依法監管原則又稱合法性原則,是指金融監管必須依據法律、法規進行。監管的主體、監管的職責許可權、監管措施等均由金融監管法規法和相關行政法律、法規規定,監管活動均應依法進行。

2、公開、公正原則

監管活動應最大限度地提高透明度。同時,監管當局應公正執法、平等對待所有金融市場參與者,做到實體公正和程序公正。

3、效率原則

效率原則是指金融監管應當提高金融體系的整體效率,不得壓制金融創新與金融競爭。同時,金融監管當局合理配置和利用監管資源以降低成本,減少社會支出,從而節約社會公共資源。

4、獨立性原則

銀行業監督管理機構及其從事管理監督管理工作的人員依法履行監督管理職責,受法律保護,地方政府、各級政府部門、社會團體和個人不得干涉。

5、協調性原則

監管主體之間職責分明、分工合理、相互配合。這樣可以節約監管成本,提高監管的效率。

(10)金融機構的什麼是金融監管的基礎擴展閱讀:

金融監管的目的:

(1)維持金融業健康運行的秩序,最大限度地減少銀行業的風險,保障存款人和投資者的利益,促進銀行業和經濟的健康發展。

(2)確保公平而有效地發放貸款的需要,由此避免資金的亂撥亂劃,防止欺詐活動或者不恰當的風險轉嫁。

(3)金融監管還可以在一定程度上避免貸款發放過度集中於某一行業。

(4)銀行倒閉不僅需要付出巨大代價,而且會波及國民經濟的其它領域。金融監管可以確保金融服務達到一定水平從而提高社會福利。

(5)中央銀行通過貨幣儲備和資產分配來向國民經濟的其他領域傳遞貨幣政策。金融監管可以保證實現銀行在執行貨幣政策時的傳導機制。

(6)金融監管可以提供交易帳戶,向金融市場傳遞違約風險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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