滴滴金融貸款人逃跑怎麼辦
Ⅰ 借款人跑了怎麼辦
申請法院強制執行後,如果找不到被執行人,法院可以向被執行人送達執行通知書,如被執行人下落不明或者找不到者,法院可以公告送達執行通知。逾期被申請執行人仍不履行法院判決,法院可以依法查封、扣押、凍結、處分被執行人的財產;如果無財產可供執行的,也可以由法院採取限制高消費、加入失信被執行人名單等執行措施,以促使被執行人自覺早日履行生效法律文書。如果在法院採取了上述措施後,仍無法執行的,則可由法院裁定中止執行,等以後發現了被執行人或被執行人的財產後,可隨時再恢復執行。《民事訴訟法》第二百五十六條規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應當裁定中止執行:(一)申請人表示可以延期執行的;(二)案外人對執行標的提出確有理由的異議的;(三)作為一方當事人的公民死亡,需要等待繼承人繼承權利或者承擔義務的;(四)作為一方當事人的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終止,尚未確定權利義務承受人的;(五)人民法院認為應當中止執行的其他情形。中止的情形消失後,恢復執行。
Ⅱ 借貸人逃跑怎麼辦
只能找借款人。介紹人和證明人沒有還款義務
Ⅲ 債務人欠錢不還逃跑了怎麼辦
可以委託律師或自己查找,借款人是否有工作單位,是否有車輛、房產等財產,或者找其家屬來進行協商。如果其確有財產或工作單位,當事人可以向借款人戶籍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申請財產保全。
《民法典》第六百七十五條
借款人應當按照約定的期限返還借款。對借款期限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依據本法第五百一十條的規定仍不能確定的,借款人可以隨時返還;貸款人可以催告借款人在合理期限內返還。
Ⅳ 幫朋友貸款,朋友跑路了怎麼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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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想辦法找到朋友。朋友跑了,債務由自己承擔,首先肯定是要想辦法找到朋友,找朋友的方法也很多,可以向他的家人、經常接觸的人打聽,也可以通過手機、微信等相關社交工具追蹤,現代人不使用手機、微信的可能性很小,更何況只是涉及債務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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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窮盡朋友潛力。找到朋友之後,並不是一味的責怪,而是盡量心平氣和地予以疏導,因為深陷債務泥潭的處境,朋友很可能發生認識偏差,在低迷的情緒之下往往不能正確面對。這個時候就要盡力使他振作起來,激發他出他的活力和積極應對、走出困境的信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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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找朋友家人解決。在有些情況下,朋友逃避債務玩失蹤,而他的家人卻有償還能力,可以找朋友的父母、配偶、子女協商,要求他們替朋友償還債務。同時,也可以找有償還能力並可能願意幫助償還的其他近親屬,請求幫助朋友償還債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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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對朋友財產先期保全。朋友欠債跑了,自己作為擔保人即將承擔連帶責任,一時聯系不上朋友。對於有固定資產的,可以在第一時間建議債權人對其財產進行保全,自己也可以保全其財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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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幫朋友償還債務。朋友欠債跑了,作為擔保人有不可推卸的責任,後悔和懊惱都無濟於事,唯一能做的就是幫朋友償還債務。因為即使你不償還,法院一樣會判你還,債權人一樣可以申請強制措施,更何況,你不償還的話極有可能也被列為失信人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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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注意相關細節的把握。擔保人承擔連帶責任也是有條件的,如果債務到期6個月之後,債權人以及其他相關權利人並沒有向你主張償還義務,那麼你也就不需要償還了。另外,即使朋友跑了,擔保人承擔的連帶責任,只是在擔保范圍內的債務,有時並非全部債務。
Ⅳ 幫別人貸款我是擔保人貸款人跑了! 我怎麼辦
不要給人擔保!!擔保人是負連帶責任的,貸款人無力嘗還貸款的話就需要你來還得...你先把在該銀行的資金全轉走吧,銀行有權凍結你的資金。 有沒有欠條不重要,銀行要的是還錢。法院判決下來的話銀行直接會劃你的帳,你的抵押物也會沒收!
貸款人跑了如果有擔保人的情況下,可以根據我國法律的有關規定,按下列方法處理:
1、連帶保證是指當事人在保證合同中約定保證人與債務人對債務承擔連帶責任的,或者對辦證方式未約定、約定不明確的保證。
2、如果借款人未按照借款合同約定履行還款義務,債權人可以要求擔保人在擔保合同期限內承擔擔保責任,未約定擔保期限的,債權人有權自主債務履行期屆滿之日起六個月內要求保證人承擔保證責任。
3、擔保人不按照合同約定履行擔保責任,債權人可以向人民法院依法提起訴訟,要求判決還款。
4、對於擔保人的唯一住房,符合《最高人民法院關於人民法院辦理執行異議和復議案件若干問題的規定》第二十條規定的情形,可以予以執行。
債務人逾期不償還債務,作為擔保人有以下幾種維權途徑:
第一, 如果是一般保證,債權人在向保證人主張權利的時候需要先向債務人訴訟,否則無權直接找保證人承擔擔保責任;
第二, 如果是連帶保證責任人,債權人可以直接找保證人承擔保證責任;
第三, 在債務人逃跑後,擔保人可以直接告知債權人債務逃避債務的事實,要求債權人採取法律手段維權;
第四,如果債權人怠為行使權利保證人可以承擔保證義務後,向債務人追償。 由此可以看出,如果貸款人沒有還款而逃跑的,擔保人通常還是應當履行擔保責任,但是可以向債務人追討。
Ⅵ 滴滴金融貸款還不上怎麼辦,要坐牢嗎
如果銀行貸款還不上的話一般情況下是不會坐牢,因為欠錢不還屬於民事案件。但是有能力拒不執行可判刑,欠貸不還屬於經濟糾紛,通常被起訴了也不會坐牢。並且判決了如果是無力還款未能按時履約的,獲得貸款平台同意後可暫緩執行,可要是有能力拒不還款的,一經查出貸款平台可申請強制執行,並且會按拒執罪追究刑事責任。
拓展資料:
1、2021欠貸還不上最新規定,貸款逾期了沒錢還也還是得還款的,並不能說沒錢還就可以不還,訴訟費用降低至25元,只要欠款在50元以內1萬元以下,走簡易程序起訴只要花25元訴訟費就行了,這意味著起訴門檻降低,後續起訴的概率會增加,畢竟起訴不用花那麼大的成本了。判決後不出庭也可以缺席判決,貸款逾期了沒錢還被起訴了最好是能出庭,因為可以出庭了就能有抗辯權,要是暫時無力還款的,法院會從中調解給出雙方都能滿意的處理方法,要是無理由不出現的按缺席判決就沒有商量的餘地。有能力拒不執行可判刑,欠貸不還屬於經濟糾紛,通常被起訴了也不會坐牢。並且判決了如果是無力還款未能按時履約的,獲得貸款平台同意後可暫緩執行,可要是有能力拒不還款的,一經查出貸款平台可申請強制執行,並且會按拒執罪追究刑事責任。列入失信被執行人名單,判決後未按時履約的,貸款平台在申請強制執行同時,可要求法院將欠款人列入失信被執行人名單,限制其高消費,屆時欠款人的社會生活會受到嚴重影響,比如徵信受損,無法辦理信貸業務,子女就學和工作也不會順利。
2、從滴滴出行App里關於滴滴金融的介紹看,滴滴金融實際上就是一個撮合 貸款方 (如銀行等持牌金融機構)與借款方 達成借貸合意的借款中介平台,滴滴金融本身並不是提供貸款的一方。
Ⅶ 關於借款人逃跑該如何處理
對於債務人逃跑了的借款案件,債權人可以通過以下兩條途徑追討欠款。
第一條途徑:
由債務人向法院申請宣告債務人為失蹤人,然後由代管人從失蹤人的財產中支付借款。
我國《民法通則》第二十條規定,公民下落不明滿兩年的,利害關系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請宣告他為失蹤人。第二十一條規定,失蹤人的財產由他的配偶、父母、成年人或者關系密切的其他親屬、朋友代管。失蹤人所欠稅款、債務和應付的其他費用,由代管人從失蹤人的財產中支付。
第二條途徑:
債權人在訴訟時效期限內,可直接向債務人原居住地或者財產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訴訟,追討債款。起訴時應持有借據等證明借貸關系存在的證據,法院就會立案受理。由於債務人下落不明,法院在立案後一般採用公告送達的形式傳喚債務人應訴。
公告期屆滿,債務人不應訴時,法院即對借貸人關系明確的案件經審理後作缺席判決。缺席判決後,盡管債務人下落不明,但經債權人申請,法院可以採取拍賣債務人房屋或財產的辦法為債權人清償債務。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
第一百四十四條被告經傳票傳喚,無正當理由拒不到庭的,或者未經法庭許可中途退庭的,可以缺席判決。
(7)滴滴金融貸款人逃跑怎麼辦擴展閱讀: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貫徹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通則若干問題的意見》第三十二條,失蹤人的財產代管人拒絕支付失蹤人所欠的稅款、債務和其他費用,債權人提起訴訟的,人民法院應當將代管人列為被告。
失蹤人的財產代管人向失蹤人的債務人要求償還債務的,可以作為原告提起訴訟。
第三十三條,債務人下落不明,但未被宣告失蹤,債權人起訴要求清償債務的,人民法院可以在公告傳喚後缺席判決或者按中止訴訟處理。
第三十四條,人民法院審理宣告失蹤的案件,比照民事訴訟法(試行)規定的特別程序進行。
人民法院審理宣告失蹤的案件,應當查清被申請宣告失蹤人的財產,指定臨時管理人或者採取訴訟保全措施,發出尋找失蹤人的公告,公告期間為半年。公告期間屆滿,人民法院根據被宣告失蹤人失蹤的事實是否得到確認,作出宣告失蹤的判決或者終結審理的裁定。如果判決宣告為失蹤人,應當同時指定失蹤人的財產代管人。
參考資料:網路-訴訟
Ⅷ 銀行貸款人跑了擔保人怎麼辦
根據擔保法規定,保證分為一般保證和連帶責任兩種。若是一般保證,債權人只能通過訴訟途徑向債務人先行追償。只有當債務人財產被執行後仍有不足部分,才由擔保人繼續承擔還款責任。而如果是連帶責任,當債務人沒有能力還款時,債權人可要求擔保人履行債務。相比之下,連帶責任保證,對於擔保人來說無疑風險更大。一旦借款人跑路,債務無法清償時,作為擔保人應注意審查自己有無可以免責的情形。一般來說,如果擔保合同無效,擔保人會有部分免責的情況。
Ⅸ 欠款人逃跑了我該怎麼辦
當事人可通過提起民事訴訟的方式維權,請求法院判令對方承擔相應的給付責任。
一、當事人起訴,首先應提交起訴書,並按對方當事人人數提交相應份數的副本。當事人是公民的,應寫明雙方當事人的姓名、性別、年齡、籍貫、住址;當事人是單位的,應寫明單位名稱、地址、法定代表人或負責人姓名。起訴書正文應寫明請求事項和起訴事實、理由,尾部須署名或蓋公章。
二、根據"誰主張誰舉證"原則,原告向法院起訴應提交下列材料:
1、原告主體資格的材料。如居民身份證、戶口本、護照、港澳同胞回鄉證、結婚證等證據的原件和復印件;企業單位作為原告的應提交營業執照、商業登記證明等材料的復印件。
2、證明原告訴訟主張的證據。如合同、協議、債權文書(借條、欠條等)、收發貨憑證、往來信函等。
三、當事人向法院提交書證,應填寫一式兩份證據清單,詳細列明提交證據的名稱、頁數。證據經法院承辦人核對後,由承辦人在證據清單上 簽字蓋章,一份交當事人,一份備案。
四、立案庭在當事人履行必須的手續和交齊有關證據材料之後,在七天內,對符合立案條件的,辦理立案手續;對不符合立案條件的,依法裁定不予受理。
五、當事人應在收到受理通知書之日起七天內預交案件受理費和其他訴訟費用,如確有困難,可在預交期內向本院提出減、緩、免交的書面申請,逾期不交或者書面申請緩、減、免交未獲批准而仍不預交的,本院將裁定按自動撤訴處理。
六、立案手續後,案件由法院排期開庭,當事人應服從法院的各項工作安排,並於結案後到財務室結算訴訟費用,多退少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