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條和理財協議哪個受法律保護
① 借條和欠條哪個受法律保護
法律分析:二者都受法律保護。但實踐來說借條效力更大。借條、欠條,兩者都是某種手續、憑證,都是證據,這點自然是相同之處,只不過一個是證明借款關系,另一個是證明欠款關系。從反映債權債務關系的角度講,兩者是共通的,可以把兩者通俗的理解作種屬關系,欠條是屬概念、是大概念,借條是種概念、是小概念而已。也就是說借款肯定是欠款,而欠款則不一定是借款了。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一百八十八條 向人民法院請求保護民事權利的訴訟時效期間為三年。法律另有規定的,依照其規定。訴訟時效期間自權利人知道或者應當知道權利受到損害以及義務人之日起計算。法律另有規定的,依照其規定。但是,自權利受到損害之日起超過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護,有特殊情況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據權利人的申請決定延長。
② 協議書和欠條哪個更具有法律效力
法律分析:規范的借條和欠條法律效力是相同的,借款人應當按照約定的期限返還借款。對借款期限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借款人可以隨時返還;貸款人可以催告借款人在合理期限內返還。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四百六十五條 依法成立的合同,受法律保護。依法成立的合同,僅對當事人具有法律約束力,但是法律另有規定的除外。
③ 欠條和借條的區別,哪個受法律保護
法律分析:欠條和借條只要是合法有效的都受法律保護。二者區別有:1、欠條和借條的性質是不一樣的,它們形成的原因不同,借款主要是因借貸而產生,欠款則可能是因為買賣、租賃、利息等原因產生。2、欠條和借條訴訟時效不同。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六百七十六條 借款人未按照約定的期限返還借款的,應當按照約定或者國家有關規定支付逾期利息。
第六百七十七條 借款人提前返還借款的,除當事人另有約定外,應當按照實際借款的期間計算利息。
④ 欠條和投資款哪個更有法律效力
欠條和投資款都有法律效力,只是兩者的性質不同,作用不同,法律效力也不一樣。欠條應當還款,如果是投資款屬於股東,應當分紅,不能還款。
⑤ 借條和欠條哪個受法律保護
借條和欠條都會受到法律的保護。首先先明確一點:借條和欠條不是一個東西,而且是兩個完全不一樣的東西,絕對不能混為一談。借條和欠條都是債權的憑證,能夠證明民間借貸關系的存在。借條是借款人向出借人出具的借款書面憑證,它證明雙方建立了一種借款合同關系;而欠條是雙方基於以前的經濟往來而進行結算的一種結算依據。借條與欠條的時效性有著很大區別。借條與欠條的時效性關系著追討借款/欠款的時間,沒有約定履行期限的,欠條的時效性只有3年,而借條的時效性長達20年。借款事實借條背後一般存在著資金或者實物的流動,但欠條則沒有。在打借條的時候,出借人剛剛、正在或者即將把物品或者款項交付給借用人,為了確認這個「流動」的事實才用借條加以固定。欠條一般是結算或者證明財產所有與佔有的相反狀態,也就是所有權人的東西被佔有人佔有、使用,這種狀態在打欠條時早已存在,打欠條的目的就是確認這種狀態的存在。借條和欠條不存哪個更好的問題,二者法律內涵不一樣。
【法律依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修改<關於審理民間借貸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規定>的決定》第二條出借人向人民法院提起民間借貸訴訟時,應當提供借據、收據、欠條等債權憑證以及其他能夠證明借貸法律關系存在的證據。當事人持有的借據、收據、欠條等債權憑證沒有載明債權人,持有債權憑證的當事人提起民間借貸訴訟的,人民法院應予受理。被告對原告的債權人資格提出有事實依據的抗辯,人民法院經審查認為原告不具有債權人資格的,裁定駁回起訴。
⑥ 欠條和借條的區別,哪個受法律保護
借條和欠條都會受到法律的保護。首先先明確一點:借條和欠條不是一個東西,而且是兩個完全不一樣的東西,絕對不能混為一談。借條和欠條都是債權的憑證,能夠證明民間借貸關系的存在。借條是借款人向出借人出具的借款書面憑證,它證明雙方建立了一種借款合同關系;而欠條是雙方基於以前的經濟往來而進行結算的一種結算依據。??????????????????????????????????????借條與欠條的時效性的區別為?。???????????????????????????????????????????????????????????????????????????借條與欠條的時效性關系著追討借款/欠款的時間,沒有約定履行期限的,欠條的時效性只有3年,而借條的時效性長達20年。借款事實借條背後一般存在著資金或者實物的流動,但欠條則沒有。在打借條的時候,出借人剛剛、正在或者即將把物品或者款項交付給借用人,為了確認這個「流動」的事實才用借條加以固定。欠條一般是結算或者證明財產所有與佔有的相反狀態,也就是所有權人的東西被佔有人佔有、使用,這種狀態在打欠條時早已存在,打欠條的目的就是確認這種狀態的存在。借條和欠條不存哪個更好的問題,二者法律內涵不一樣。
綜上問題所述借條和欠條都會受到法律的保護,借條和欠條不存哪個更好的問題,二者法律內涵不一樣。建議採取法律手段解決借欠條問題。
法律依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修改<關於審理民間借貸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規定>的決定》第二條出借人向人民法院提起民間借貸訴訟時,應當提供借據、收據、欠條等債權憑證以及其他能夠證明借貸法律關系存在的證據。當事人持有的借據、收據、欠條等債權憑證沒有載明債權人,持有債權憑證的當事人提起民間借貸訴訟的,人民法院應予受理。被告對原告的債權人資格提出有事實依據的抗辯,人民法院經審查認為原告不具有債權人資格的,裁定駁回起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