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際金融條約叫什麼
① 什麼是國際金融
【國際金融概述】
國家和地區之間由於經濟、政治、文化等聯系而產生的貨幣資金的周轉和運動。
國際金融與一國的國內金融既有密切聯系,又有很大區別。國內金融主要受一國金融法令、條例和規章制度的約束,而國際金融則受到各個國家互不相同的法令、條例以及國際通用的慣例和通過各國協商制訂的各種條約或協定的約束。由於各國的歷史、社會制度、經濟發展水平各不相同,它們在對外經濟、金融領域採取的方針政策有很大差異,這些差異有時會導致十分激烈的矛盾和沖突。
國際金融由國際收支、國際匯兌、國際結算、國際信用、國際投資和國際貨幣體系構成,它們之間相互影響,相互制約。譬如,國際收支必然產生國際匯兌和國際結算;國際匯兌中的貨幣匯率對國際收支又有重大影響;國際收支的許多重要項目同國際信用和國際投資直接相關,等等。
[編輯本段]【國際金融構成】
國際金融作為一個學科可以分為兩個構成部分:國際金融學(理論、體制與政策)和國際金融實務。前者包括:國際收支、外匯與匯率、外匯管理、國際儲備、國際金融市場、國際資本流動、國際貨幣體系、地區性的貨幣一體化以及國際金融協調和全球性的國際金融機構等。後者的內容則包括:外匯交易(包括國際衍生產品交易)、國際結算、國際信貸、國際證券投資和國際銀行業務與管理等等。
[編輯本段]〖國際收支〗
國際收支按照國際貨幣基金組織的定義,國際收支即「一國和其他國家之間的商品、債務和收益的交易以及債權債務的變化」。國際收支一般按一年、半年或一個季度計算。一國的國際收支不但反映它的國際經濟關系,而且反映它的經濟結構和經濟發展水平。
長期以來,國際收支的主要問題是:許多國家國際收支不平衡,各國為調節、改善國際收支狀況常常產生許多矛盾和斗爭。一國國際收支不平衡是經常現象,要做到收支相抵、完全平衡十分困難。但是,無論是逆差還是順差,如果數額巨大且又長期持續存在,都會引起一系列不良後果。因此,各國政府大都會採取各種干預措施,力求改善國際收支不平衡狀況。一國採取措施往往會引起其他有關國家相應採取對抗和報復行動,從而減弱或抵消該國調節措施的作用。而且,有時調節國際收支的辦法又同發展國內經濟的要求背道而馳。譬如提高利率,若恰逢經濟復甦時期,這一措施就會大大影響經濟的恢復;而經濟復甦受阻,又會影響國際貿易的增長。
一國的國際收支與一國的國際收支平衡表有所區別。國際收支是一國對外國的貨幣資金收付行為,國際收支平衡表則是將一國一定時期(一年、半年或一個季度)的國際收支情況分別按不同項目編制的記錄和統計表。國際收支平衡表可以綜合反映一國同外國在一定時期內貨幣資金往來的全面情況,因此各國都很重視國際收支平衡表的編制工作。
[編輯本段]〖國際匯兌〗
國際匯兌是指因辦理國際支付而產生的外匯匯率、外匯市場、外匯管制等安排和活動的總和。
外匯一般指充當國際支付手段、國際流通手段和購買手段的外國貨幣以及外幣支付憑證。金銀成為貨幣後,作為國際支付的主要手段是貴金屬。票據出現後,作為信用工具也可用來辦理國際支付。匯率是以一國貨幣表示的另一國貨幣的價格。實行金本位制時,各國貨幣匯率波動不大,處於相對穩定狀態。1929~1933年經濟危機後,金本位制徹底崩潰,從此開始了不能兌換黃金的紙幣制度由於通貨膨脹長期存在,紙幣不斷貶值,各國匯率不穩定的狀態日趨嚴重第二次世界大戰後,主要資本主義國家建立了以美元為中心的布雷頓森林體系,美元與黃金掛鉤,各國貨幣與美元掛鉤,據以訂出各國貨幣的固定匯率。固定匯率制對戰後世界經濟的發展起到了一定的積極作用。1973年,以美元為中心的固定匯率制完全解體,各國紛紛實行浮動匯率制。此後,由於不再有固定匯率制的限制,匯率波動頻繁,波幅較大,對各國的對外貿易影響極大。為此,世界各國均對本國匯率的動態實行某種程度的控制或干預。
外匯管制是一個國家為維護本國經濟權益和改善國際收支,對本國與外國的國際匯兌、國際結算等實施的限制和管理。當代幾乎所有國家都不同程度地實行有利於本國的外匯制度,只是方式、方法和具體內容有所不同而已。
[編輯本段]〖國際結算〗
國際結算是指國際間辦理貨幣收支調撥,以結清不同國家中兩個當事人之間的交易活動的行為。它主要包括支付方式、支付條件和結算方法等。
國際結算所採用的方式方法是在各國經濟交往中自發產生的,匯款、托收、信用證等主要國際結算方式都是歷史的產物。20世紀60~80年代,廣泛採用電子計算機、電傳、電視轉帳等現代化手段,結算的技術水平大大提高。
國際結算是一項技術性很強的國際金融業務,且涉及許多復雜的社會、經濟問題。社會制度不同、經濟發展水平相異的國家或國家集團,對國際結算方式的要求和選擇,經常發生各種矛盾和沖突。各國都力爭採用對本國最為有利的結算方式。
[編輯本段]〖國際信用〗
國際信用是國際貨幣資金的借貸行為。最早的票據結算就是國際上貨幣資金借貸行為的開始,經過幾個世紀的發展,現代國際金融領域內的各種活動幾乎都同國際信用有著緊密聯系。沒有國際借貸資金不息的周轉運動,國際經濟、貿易往來就無法順利進行。國際信用主要有:國際貿易信用、政府信貸、國際金融機構貸款、銀行信用、發行債券、補償貿易、租賃信貸等。
國際信用同國際金融市場關系密切。國際金融市場是國際信用賴以發展的重要條件,國際信用的擴大反過來又推動國際金融市場的發展。國際金融市場按資金借貸時間長短可分為兩個市場,一是貨幣市場,即國際短期資金借貸市場;二是資本市場,即國際中長期資金借貸市場國際金融市場中規模最大的是歐洲貨幣市場,這個市場上的借貸資本是不受各國法令條例管理的歐洲貨幣。在歐洲貨幣市場中佔主要地位的是歐洲美元,其次是歐洲馬克。此外還有亞洲美元市場。歐洲貨幣市場是巨額國際資金的供求集散中心,它和由其延伸出來的其他眾多國際金融市場及離岸金融市場,將世界各地的金融活動都納入龐大的金融網路,使借貸資金的國際化有了更深入的發展。
[編輯本段]〖國際投資〗
各國官方和私人對外國進行的投資,其總體就是全球范圍的國際投資。國際投資是貨幣資本從一國轉移到另一國,以獲取更多利潤為目的的活動。第二次世界大戰前,國際投資幾乎全都是資本主義國家的資本輸出。戰後,蘇聯、東歐國家開始對發展中國家進行投資。與此同時,一些發展中國家也開始參加對外投資活動,其中主要是石油輸出國。20世紀到80年代初,對外投資較多的發展中國家已有40餘個。
21世紀後,國際投資進入金融經濟的新時代.對沖基金發揮了跨時代的作用。
[編輯本段]〖國際貨幣體系〗
自發或協商形成的有關國際交往中所使用的貨幣以及各國貨幣之間匯率安排的國際制度。這是國際金融領域的重要組成部分。最初的國際貨幣制度是金本位制。第二次世界大戰後,資本主義世界建立了以美元為中心的國際貨幣體系。這個體系一方面通過固定匯率制促進了資本主義國家戰後經濟和世界貿易的恢復和發展,一方面使美元取得了等同於黃金的地位美元的優越地位使它成為各國普遍接受的國際支付手段、國際流通手段和購買手段,並成為許多國家外匯儲備的重要組成部分。後來,隨著其他資本主義國家經濟的恢復和發展,這些國家的貨幣也相繼開始發揮與美元不相上下的作用。1973年美元再度貶值以後,布雷頓森林會議建立的國際貨幣體系崩潰。浮動匯率製取代了固定匯率制。
20世紀60年代以來,國際社會多次討論國際貨幣體系的改革問題,並於1969年和1978年兩次修改國際貨幣基金協定。但由於各國間的矛盾和沖突,國際貨幣制度存在的困難和缺陷始終未能得到解決。
國際金融專業的培養目標是培養能在銀行系統、非銀行金融機構、公司企業從事國際金融業務、國際貿易業務及本專業的教學、研究工作的德才兼備的高級專門人才。畢業生基本掌握經濟學科的基礎理論;系統掌握外匯、外資、國際結算等國際金融基礎理論,現代化銀行的經營管理方法,以及有關信託投資、資金融通方面的基礎知識和基本技能;熟悉我國有關國際金融的法律、方針與政策;熟練掌握英語,具有較強的聽、說、讀、寫、譯能力,能用英語從事業務工作。
國際金融專業主要開設課程有政治經濟學、西方經濟學、財政學、國際經濟學、貨幣銀行學、國際金融市場、國際貿易實務、國際金融管理、國際結算、外匯銀行會計、保險概論、投資項目評估、英文函電等。
國際金融專業的培養目標是培養能在銀行系統、非銀行金融機構、公司企業從事國際金融業務、國際貿易業務及本專業的教學、研究工作的德才兼備的高級專門人才。畢業生基本掌握經濟學科的基礎理論;系統掌握外匯、外資、國際結算等國際金融基礎理論,現代化銀行的經營管理方法,以及有關信託投資、資金融通方面的基礎知識和基本技能;熟悉我國有關國際金融的法律、方針與政策;熟練掌握英語,具有較強的聽、說、讀、寫、譯能力,能用英語從事業務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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圖書《國際金融》
[編輯本段]基本信息
作 者: 錢榮堃 等編著
出 版 社: 南開大學出版社
出版時間: 2002-11
字 數: 357000
頁 數: 394
開 本:16
I S B N :9787310017348
包 裝: 平裝
所屬分類: 圖書 >> 管理 >> 金融/投資 >> 國際金融
定價:¥18.00
[編輯本段]內容簡介
本教材比較適合金融學專業的本科學生,以及考上MBA的低年級的學生。學習本教材需要有初級的微觀、宏觀經濟學和貨幣銀行學的理論基礎,以及基本的公司財務和會計學知識。
本教材將所涉內容分為四個部分:第一部分是基礎篇,包括三章,分別是國際支付體系、國際收支賬戶,以及外匯與匯率。主要內容是展示國際貨幣及國際金融交易產生的本源,是全書展開分析的基礎。第二部分是市場篇,包括四章,分別是外匯市場、匯率決定理論、國際金融市場和跨國公司財務管理。主要內容是分析國際金融市場的運行機制和市場環境,以及企業如何利用國際金融市場進行投融資和風險管理。第三部分是資本流動篇,包括四章,分別是國際收支理論、國際收支調節、國際儲備,以及國際資本流動與國際金融危機。主要內容是分析國際收支均衡的機制及失衡的原因,以及國際收支調節及相關的國際資本流動對不同類型經濟所產生的深刻影響。第四部分為政策篇,包括四章,分別是匯率政策、開放經濟條件下的宏觀經濟政策、國際貨幣制度,以及國際金融機構。主要內容是展示開放經濟條件下的宏觀經濟內外均衡和國家之間的宏觀經濟政策協調,並以國際貨幣合作作為全書的終結。
② 《凡爾賽條約》具體有什麼內容
凡爾賽和約 即《巴黎和約》。全稱《協約和參戰各國對德和約》。是結束第一次世界大戰的帝國主義條約。1919年6月28日,英、法、美、日、意等戰勝國與戰敗國德國在巴黎西南凡爾賽宮簽訂。1920年1月20日生效。和約共分十五部分,四百四十條。國際聯盟盟約為第一部分。其他部分主要規定:德國將阿爾薩斯—洛林交還法國;薩爾煤礦歸法國,薩爾區由國聯管理十五年,期滿後經公民投票決定歸屬。萊菌河左岸由協約國佔領十五年,右岸50公里為不設防地區。德國殖民地由英、法、日等國瓜分,其在中國山東的權益轉交日本。德國須支付巨額賠款,並可保留十萬官兵。美國代表雖在和約上簽字,但美國國會未予批准。中國代表因中國人民抗議,未在和約上簽字。由於凡爾賽和約是在帝國主義大國反對蘇俄、宰割戰敗國和犧牲弱小民族利益的基礎上訂立的,它本身就埋下了第二次世界大戰的禍根。
全稱《協約和參戰各國對德和約》。第一次世界大戰結束時,以戰勝國英、法、美、日、意等為一方和以戰敗的德國為另一方,於1919年6月28日在巴黎西南凡爾賽宮簽訂,1920年1月20日生效。主要內容:德國將阿爾薩斯-洛林交還法國,薩爾謀礦歸法國;德國的殖民地由英、法、日等國瓜分;德國向美、英、法等國支付巨額賠款;德國承認奧地利獨立;限制德國軍備,並規定萊茵河以東50公里為非軍事區。美國代表雖在和約上簽字,但美國會未予批准。1921年8月,美國單獨同德國簽訂了一項內容幾乎相同的條約。中國是戰勝國之一,但和約卻規定將戰前德國在山東的特權交給日本,中國政府未簽字。
凡爾賽和約
treatyofversailles
凡爾賽和約是第一次世界大戰結束後,1919年6月28日協約國與德國在法國凡爾賽宮鏡殿簽署的和平條約,於1920年1月10日生效。1918年10德國政府請求美國總統威爾遜協調停戰時,宣稱接受威爾遜提出的十四點作為公正和平的基礎。但是協約國要求「德國賠償一切從陸海空入侵協約國時對人民及其財產所造成的損失」。條約是在1919年春巴黎和會時起草的。當時決策者為「四大領袖」:英國的喬治、法國的的克列孟梭、美國的威爾遜及義大利的奧蘭多。前三人事實上握有決定權。戰敗國根本無權過問條約內容,其他協約國也只起配角作用。條約規定,德國的人口和領土均減少10%。西部的阿爾薩斯和洛林歸還法國。薩爾河流域由國際聯盟代管到1935年。北方有三小片土地割讓給比利時。石勒蘇益格公民投票後,北石勒蘇益格歸還丹麥。在東方,波蘭復國,並向它提供直達波羅的海的「通道」。上西利西亞的部分土地則由公民投票決定附於何國。宣布但澤為自由市。德國海外殖民地全部被瓜分:在中國以及太平洋赤道以北者歸日本;在南太平洋、東非和西南非者歸英國;在西非剛果河以北者歸法國。條約起草時,很難計算德國人賠償損失的精確數字,特別是對法國和比利時。但到1921年,有一專門機構估定老百姓的損失總額為330億美元。盡管當時的經濟學家認為籌集此項巨款,勢必擾亂國際金融,協約國仍然堅持要德國賠款。條約還規定:如果德國拖欠款項,協約國可以採取懲罰措施。四大領袖,尤其是克列孟梭,打算確保德國永遠不對世界造成軍事威脅。和約包括許多保證和平的條款,如:德軍人數不得超過10萬,撤銷總參謀部;禁止製造裝甲車、坦克、潛水艇、飛機和毒氣;只指定少量的工廠生產武器彈葯。拆除萊茵河以東50公里內的一切堡壘和工事。 轉載--------------
③ 世界各國銀行制度
企業融資時的主銀行制度是另一導致過度競爭的機制。主銀行是指對於某企業來說在資本籌措和運用方面容量最大的銀行,簡單說來是指向一個企業提供最大額貸款的銀行。
這一銀企關系的特徵表現在:(1)主銀行是企業最大的出借方。所有公司都有一個主銀行,每個銀行都是某些企業的主銀行;(2)銀行與企業交叉持股。(3)主銀行是債務所有者法律上的託管人。德國實行主持銀行制度,特徵與日本主銀行制度相似,其存在背景都是資本市場不發達,產權制約較弱,銀行在金融體制和企業治理結構中扮演重要角色。主銀行在日本通常持有該企業的股票,並為向該企業貸款的其他銀行進行所謂的委託監督(delegated monitoring),即代替其他債權人對該企業的財會健全進行監督。
我國長時期形成了企業對銀行的依附關系。90年代也曾實行了主銀行制度,但這一制度無論是形式還是內容與日本等國家都有重要差異。盡管我國不可能達到美英那樣直接融資比例,也很難確定最佳的融資比例,但提高直接融資比重是必然的。發展股票、債券等直接融資形式,改善企業融資結構,將是我國企業融資結構方面的方向性選擇。資本市場,特別是證券市場發展,股票融資和債券融資成為企業的重要外源融資方式。
匯率制度是指各國普遍採用的確定本國貨幣與其它貨幣匯率的體系。匯率制度在匯率的確定,匯率的變動等方面都有具體規定,因此,匯率制度對各國匯率的決定有重大影響。回顧和了解匯率制度,可以使我們對國際金融市場上匯率的波動有更深刻的理解。
在國際金融史上,一共出現了三種匯率制度,即金本位體系下的固定匯率制、布雷頓森林體系下的固定匯率制和浮動匯率制。
1、金本位體系下的固定匯率制
1880-1914年的35年間,主要西方國家通行金本位制,即各國在流通中使用具有一定成色和重量的金幣作為貨幣,金幣可以自由鑄造、自由兌換及自由輸出入。在金本位體系下,兩國之間貨幣的匯率由它們各自的含金量之比--金平價(Gold Parity)來決定,例如一個英鎊的含金量為113.0015格林,而一個美元的含金量為23.22格林,則:
1英鎊=113.0015/23.22=4.8665美元
只要兩國貨幣的含金量不變,兩國貨幣的匯率就保持穩定。當然,這種固定匯率也要受外匯供求、國際收支的影響,但是匯率的波動僅限於黃金輸送點(Gold Point)。黃金輸送點是指匯價波動而引起黃金從一國輸出或輸入的界限。匯率波動的最高界限是鑄幣平價加運金費用,即黃金輸出點(Gold Export Point);匯率波動的最低界限是鑄幣平價減運金費用,即黃金輸入點(Gold Import Point)。
當一國國際收支發生逆差,外匯匯率上漲超過黃金輸出點,將引起黃金外流,貨幣流通量減少,通貨緊縮,物價下降,從而提高商品在國際市場上的競爭能力。輸出增加,輸入減少,導致國際收支恢復平衡;反之,當國際收支發生順差時,外匯匯率下跌低於黃金輸入點,將引起黃金流入,貨幣流通量增加,物價上漲,輸出減少,輸入增加,最後導致國際收支恢復平衡。由於黃金輸送點和物價的機能作用,把匯率波動限制在有限的范圍內,對匯率起到自動調節的作用,從而保持匯率的相對穩定。在第一次世界大戰前的35年間,美國、英國、法國、德國等國家的匯率從未發生過升貶值波動。
1914年第一次世界大戰爆發,各國停止黃金輸出入,金本位體系即告解體。第一次世界大戰到第二次世界大戰之間,各國貨幣基本上沒有遵守一個普遍的匯率規則,處於混亂的各行其是的狀態。金本位體系的35年是自由資本主義繁榮昌盛的「黃金時代」,固定匯率制保障了國際貿易和信貸的安全,方便生產成本的核算,避免了國際投資的匯率風險,推動了國際貿易和國際投資的發展。但是,嚴格的固定匯率制使各國難以根據本國經濟發展的需要執行有利的貨幣政策,經濟增長受到較大制約。
2、布雷頓森林體系下的固定匯率制
布雷頓森林體系下的固定匯率制也可以說是以美元為中心的固定匯率制。1944年7月,在第二次世界大戰即將勝利的前夕,二戰中的45個同盟國在美國新罕布希爾州(New Hampshire)的布雷頓森林(Bretton Woods)村召開了「聯合和聯盟國家國際貨幣金融會議」,通過了以美國財長助理懷特提出的懷特計劃為基礎的《國際貨幣基金協定》和《國際復興開發銀行協定》,總稱布雷頓森林協定,從此開始了布雷頓森林體系。布雷頓森林體系建立了國際貨幣合作機構(1945年12月成立了「國際貨幣基金組織」和「國際復興開發銀行」又稱「世界銀行」),規定了各國必須遵守的匯率制度以及解決各國國際收支不平衡的措施,從而確定了以美元為中心的國際貨幣體系。
布雷頓森林體系下的匯率制度,概括起來就是美元與黃金掛鉤,其它貨幣與美元掛鉤的「雙掛鉤」制度。具體內容是:美國公布美元的含金量,1美元的含金量為0.888671克,美元與黃金的兌換比例為1盎司黃金=35美元。其它貨幣按各自的含金量與美元掛鉤,確定其與美元的匯率。這就意味著其他國家貨幣都釘住美元,美元成了各國貨幣圍繞的中心。各國貨幣對美元的匯率只能在平價上下各1%的限度內波動,1971年12月後調整為平價上下2.25%波動,超過這個限度,各國中央銀行有義務在外匯市場上進行干預,以保持匯率的穩定。只有在一國的國際收支發生「根本性不平衡」時,才允許貶值或升值。各會員國如需變更平價,必須事先通知基金組織,如果變動的幅度在舊平價的10%以下,基金組織應無異議;若超過10%,須取得基金組織同意後才能變更。如果在基金組織反對的情況下,會員國擅自變更貨幣平價,基金組織有權停止該會員國向基金組織借款的權利。
綜上所述,布雷頓森林體系下的固定匯率制,實質上是一種可調整的釘住匯率制,它兼有固定匯率與彈性匯率的特點,即在短期內匯率要保持穩定,這類似金本位制度下的固定匯率制;但它又允許在一國國際收支發生根本性不平衡時可以隨時調整,這類似彈性匯率。
1971年8月15日,美國總統尼克松宣布美元貶值和美元停兌黃金,布雷頓森林體系開始崩潰,盡管1971年12月十國集團達成了《史密森協議》,宣布美元貶值,由1盎司黃金等於35美元調整到38美元,匯兌平價的幅度由1%擴大到2.5%,但到1973年2月,美元第二次貶值,歐洲國家及其他主要資本主義國家紛紛退出固定匯率制,固定匯率制徹底瓦解。
固定匯率制解體的原因主要是美元供求與黃金儲備之間的矛盾造成的。貨幣間的匯兌平價只是戰後初期世界經濟形勢的反映,美國依靠其雄厚的經濟實力和黃金儲備,高估美元,低估黃金,而隨著日本和西歐經濟復甦和迅速發展,美國的霸權地位不斷下降,美元災加劇了黃金供求狀況的惡化,特別是美國為發展國內經濟及對付越南戰爭造成的國際收支逆差,又不斷增加貨幣發行,這使美元遠遠低於金平價,使黃金官價越來越成為買方一相情願的價格。加之國際市場上投機者抓住固定匯率制的瓦解趨勢推波助瀾,大肆借美元對黃金下賭注,進一步增加了美元的超額供應和對黃金的超額需求,最終美國黃金儲備面臨枯竭的危機,不得不放棄美元金本位,導致固定匯率制徹底崩潰。
3、浮動匯率制度
一般講,全球金融體系自1973年3月以後,以美元為中心的固定匯率制度就不復存在,而被浮動匯率制度所代替。
實行浮動匯率制度的國家大都是世界主要工業國,如、美國、英國、德國、日本等,其他大多數國家和地區仍然實行釘住的匯率制度,其貨幣大都釘住美元、日元、法國法郎等。
在實行浮動匯率制後,各國原規定的貨幣法定含金量或與其他國家訂立紙幣的黃金平價,就不起任何作用了,因此,國家匯率體系趨向復雜化、市場化。
在浮動匯率制下,各國不再規定匯率上下波動的幅度,中央銀行也不再承擔維持波動上下限的義務,各國匯率是根據外匯市場中的外匯供求狀況,自行浮動和調整的結果。同時,一國國際收支狀況所引起的外匯供求變化是影響匯率變化的主要因素--國際收支順差的國家,外匯供給增加,外國貨幣價格下跌、匯率下浮;國際收支逆差的國家,對外匯的需求增加,外國貨幣價格上漲、匯率上浮。匯率上下波動是外匯市場的正常現象,一國貨幣匯率上浮,就是貨幣升值,下浮就是貶值。
應該說,浮動匯率制是對固定匯率制的進步。隨著全球國際貨幣制度的不斷改革,國際貨幣基金組織於1978年4月1日修改「國際貨幣基金組織」條文並正式生效,實行所謂「有管理的浮動匯率制」。由於新的匯率協議使各國在匯率制度的選擇上具有很強的自由度,所以現在各國實行的匯率制度多種多樣,有單獨浮動、釘住浮動、彈性浮動、聯合浮動等待。
(1).單獨浮動(Single Float)。指一國貨幣不與其它任何貨幣固定匯率,其匯率根據市場外匯供求關系來決定,目前,包括美國、英國、德國、法國、日本等在內的三十多個國家實行單獨浮動。
(2).釘住浮動(Pegged Float)。指一國貨幣與另一種貨幣保持固定匯率,隨後者的浮動而浮動。一般地,通貨不穩定的國家可以通過釘住一種穩定的貨幣來約束本國的通貨膨脹,提高貨幣信譽。當然,採用釘住浮動方式,也會使本國的經濟發展受制於被釘住國的經濟狀況,從而蒙受損失。目前全世界約有一百多多個國家或地區採用釘住浮動方式。
(3).彈性浮動(Elastic Float)。指一國根據自身發展需要,對釘住匯率在一定彈性范圍內可自由浮動,或按一整套經濟指標對匯率進行調整,從而避免釘住浮動匯率的缺陷,獲得外匯管理、貨幣政策方面更多的自主權。目前,巴西、智利、阿根廷、阿富汗、巴林等十幾個國家採用彈性浮動方式。
(4).聯合浮動(Joint Float)。指國家集團對成員國內部貨幣實行固定匯率,對集團外貨幣則實行聯合的浮動匯率。歐盟(歐共體)11國1979年成立了歐洲貨幣體系,設立了歐洲貨幣單位(ECU),各國貨幣與之掛鉤建立匯兌平價,並構成平價網,各國貨幣的波動必須保持在規定的幅度之內,一旦超過匯率波動預警線,有關各國要共同干預外匯市場。1991年歐盟簽定了《馬斯赫特里特條約》,制定了歐洲貨幣一體化的進程表,1999年1月1日,歐元正式啟動,歐洲貨幣一體化得以實現,歐盟這樣的區域性的貨幣集團已經出現。
在全球經濟一體化進程中,過去美元在國際金融的一統天下,正在向多極化發展,國際貨幣體系將向各國匯率自由浮動、國際儲備多元化、金融自由化、國際化的趨勢發展
④ 國際公約法對互聯網金融怎樣規定的
互聯網金融是指依託於互聯網而開展的各種金融活動的總稱,主要包括網上銀行、網上第三方支付、P2P網路眾籌融資、新型電子貨幣,以及金融機構的網路創新平台和基於網路的金融服務平台等。全球互聯網金融的蓬勃發展,不僅對國際經濟和金融發展起到了極大的促進作用,同時也對國際金融秩序和法律制度的發展產生了重大的影響。
國際金融法律體系是由一系列規范國際金融秩序和國際金融交易行為的國際金融條約、國際金融規則、國際金融慣例、涉外金融立法等法律文件所構成的一個系統,其所涵蓋的范圍主要包括國際商業銀行、國際貨幣、國際借貸及擔保、國際結算與國際貿易融資、國際證券融資以及國際金融組織法律制度等內容。在國際社會各方主體的參與和努力下,國際金融領域法律制度建設已現端倪:銀行法、票據法、金融支付與結演算法、金融擔保法、證券發行與交易法等領域,先後出現了一系列國際公約、國際規則、國際慣例和涉外立法。互聯網金融的出現,改變了國際金融法律體系的傳統格局。1995年,世界上第一家無任何分支機構的純網路銀行——美國第一安全網路銀行產生,由此開啟了網上銀行的金融創新模式;1998年建立的PayPal網路服務商依託eBay龐大的市場份額,開始了全球第三方支付業務的新模式,目前PayPal在全球擁有超過1.5億個賬戶,成為全球最大的網上支付公司之一;2005年誕生的首個依託於WEB2.0的P2P網路眾籌融資模式,為借款需求者和有閑置資金者創建自行配對交易的網路借貸平台。互聯網金融具有空間的虛擬性、金融交易行為的自由性、信息流通的交互性、網路空間的開放性、參與主體的全球性。這些形態各異、功能廣泛的互聯網金融新形態和新模式,超越了傳統國際金融法律體系的調整范圍,亟須新的國際金融條約、新的國際金融規則、新的國際金融慣例和涉外金融立法予以規制。互聯網金融的發展,在客觀上將大大拓展國際金融法律體系的外延。
隨著互聯網金融在中國等發展中國家的普及和推廣,傳統國際金融法律規范在調整國際互聯網金融新秩序方面,表現出許多新的盲點和空缺,傳統國際金融法律制度的這種局限性與互聯網金融交易行為,亟須法律規范調整需求之間的矛盾和沖突將越來越突出。一些現行的國際金融法律制度和規則,在互聯網金融背景下,尤其是面對網上第三方支付、P2P網路眾籌融資、新型電子貨幣等的興起,亟須更新、修訂與增補。國際社會一直在不懈努力促進國際金融法律制度的發展,國際金融監管的法律框架也一直在不斷地進行改革。如針對2008年爆發的全球金融危機所出現的新問題,國際銀行業監管對巴塞爾協議進行了修訂,目前所適用的是經過修訂的第三版巴塞爾協議(即《巴塞爾III》)。《巴塞爾III》中建立了有關提高核心資本充足率、控制杠桿比率以及強化流動性監管等新規則,強化了對銀行的國際監管。但是面對網上第三方支付、P2P網路眾籌融資、新型電子貨幣等金融互聯網新模式,《巴塞爾III》所確立的金融監管法律制度顯得有些捉襟見肘,如從事新型互聯網金融業務的公司,大多以商業公司,而非以銀行的身份開展業務,他們的行為規范並不受《巴塞爾III》中有關核心資本充足率、控制杠桿比率以及強化流動性監管等新規則的約束。在這樣的國際金融法律環境下,勢必造成銀行與開展互聯網金融業務的公司之間的不公平競爭,導致銀行等傳統金融機構的手腳被束縛。又如1996年12月聯合國第51次大會通過的《電子商務示範法》,雖然對於網路市場中的數據電文、網上合同成立及生效條件、運輸等專項領域的電子商務法律問題,都做了十分具體的規范。但是,對於「數宇簽名認證機構」這樣的法律問題,尚付闕如。因此,在互聯網金融快速發展的今天,亟須制定一些專門用於調整互聯網金融的國際金融法新規則。
傳統國際金融法的保護重點往往放在市場強勢主體之上。跨國商業銀行、跨國保險公司、跨國投資銀行和跨國基金等金融市場的主體,常常利用其強勢地位,制定有利的行業規則,或者通過霸王條款,獲得有利的交易地位。在互聯網金融背景下,由於參與主體分布地域廣泛,類型眾多,國際金融法律制度的設計者和國際金融規范的制定者,必須將法律保護的重點,由市場強勢地位的主體轉為弱勢地位的主體即金融消費者之上。可以說,建立適應互聯網金融的國際金融秩序,成功的關鍵在於法律的這種保障金融消費者合法權益的功能在多大程度上得到認同和發揮。由於互聯網金融空間的虛擬性,互聯網金融消費者沒有機會與交易對方進行面對面的交流,只能通過網路傳遞信息。信息的不對稱性,以及交易對手的商業誠實性問題,均可能對互聯網金融消費者產生影響,影響到互聯網金融消費者的合法權益和他們參與互聯網金融的積極性,進而影響到互聯網金融的可持續發展性。要鼓勵全球大眾積極參與互聯網金融活動,必須將維護全球互聯網金融消費者的合法權益作為國際金融法的一項重要原則。在互聯網金融蓬勃發展的大環境下,只有將維護全球互聯網金融消費者的合法權益提升到國際金融法律制度原則的高度,才能真正促進全球互聯網金融的發展,維護國際社會秩序、促進國際經濟繁榮和國際社會進步。
⑤ 金融法的淵源
金融法的淵源,也就是金融法的具體表現形式,各國金融法也都是各種金融方面的規范性文件表現出來的,有以下幾種:
(1)金融法律。由國家最高權力機關及其常設機關依法制定的有關金融活動的規范性法律文件。
(2)金融行政法規。國家最高行政機關根據並且為了實施金融法律依法制定的各種有關金融活動的規范性文件。
(3金融地方性法規。省級國家權力機關及其常設機關和經國務院批準的較大市的人民代表大會及其常務委員會制定為執行和實施憲法、金融法律和金融行政法規,根據本行政區的具體情況和實際需要,在法定許可權內制定、發布並在本轄區內施行的規范性文件。
(4)金融規章。作為國家最高行政機關職能部門的金融主管機關根據並為了實施金融法律和金融行政法規,依法制定和頒布的規范性文件。
(5)金融國際條約。兩個或兩個以上的國家締約的關於金融方面的相互權利與義務的協議。
(6)自律性規范。由金融業社團組織,如銀行公會、證券業協會等制定的約束其會員的帶有自治法性質的規定。
此外,在我國,作為國家司法機關的最高人民法院和最高人民檢察院制定、發布的規范性文件即司法解釋,在我國的司法的司法活動中也得以適用。
金融法是調整金融關系的法律總稱。金融關系包括金融監管關系與金融交易關系。所謂「金融監管關系」,主要是指政府金融主管機關對金融機構、金融市場、金融產品及金融交易的監督管理的關系。所謂「金融交易關系」,主要是指在貨幣市場、證券市場、保險市場和外匯市場等各種金融市場,金融機構之間,金融機構與大眾之間,大眾之間進行的各種金融交易的關系。
⑥ 香港是哪年被分割出去的,什麼條約
香港是1842年被分割出去的,簽訂的條約是《南京條約》。
香港一直以來都是中國領土的一部分,但是在1842年的8月29日,清朝政府和英國政府簽訂了不平等條約《南京條約》。
《南京條約》裡面共有十三款,第一款就是是要求中國割讓香港島給英國政府,還有中國政府要向英國政府賠償鴉片的煙價和軍費共計兩千一百萬銀元等各項不平等規定,同時《南京條約》的簽訂,也標志著中國第一次鴉片戰爭的結束。
(6)國際金融條約叫什麼擴展閱讀:
1842年8月29日,在英軍旗艦康華麗號上,清朝欽差大臣耆英、伊裡布與英國代表璞鼎查簽訂了中英《南京條約》,清政府全部接受了英國提出的議和條款。
1843年,英國又強迫清朝訂立了《五口通商章程》和《五口通商附粘善後條款》作為《南京條約》的附約。
其中增加了領事裁判權,即英國人在中國成為民事、刑事訴訟被告時,英國領事有按照英國法律,予以審判、定罪的權力。
這對中國來講是喪失司法權,還增加了片面最惠國地位等條款,英國在中國得到各種優惠,其他國家在中國獲得的優惠,英國也要同樣擁有。
《南京條約》是中國近代史上第一個不平等條約。以後列強紛紛效法英國,與中國簽訂了一系列不平等條約。
中國的主權和領土完整遭到進一步的破壞,《南京條約》的簽訂,使中國開始淪入半封建半殖民地社會。
⑦ 國際貨幣基金組織條約是什麼
《國際貨幣基金協定》對貨幣基金及貨幣基金組織機構作了以下幾個方面的規定:1、宗旨。協定第1條從六個方面闡明基金的宗旨:通過國際貨幣合作和匯兌的穩定與自由化,謀求國際貿易的平衡發展。基金組織自成立以來一直是研究、協調和監督國際貨幣關系的世界性機構。2、職能與業務范圍。職能之一是通過業務活動執行協定條款和監督協定的執行情況,保證布雷頓森林會議建立的國際貨幣體系的順利運轉;職能之二是利用它審批貸款和監督對貸款使用情況的權力,對中、小國家的財政貨幣政策施加影響。基金組織的主要業務是發放中期貸款。3、組織體制。基金組織的最高權力機構是理事會,日常業務由執行董事會負責處理。
⑧ 世界國際公約名稱有哪些
世界國際公約有如下:
1、《世界版權公約》 (Universal Copyright Convention)
1947年由聯合國教育、科學及文化組織主持准備,1952年在日內瓦締結,1955年生效。1971年在巴黎修訂過一次。中國於1992年7月30日遞交了加入《世界版權公約》的官方文件,同年10月30日對中國生效。
2、《東南亞友好合作條約》
1976年2月24日印度尼西亞、菲律賓、馬來西亞、泰國、新加坡五國,在印尼的巴厘舉行的東南亞國家聯盟第一次首腦會議上簽訂。
3、《聯合國反腐敗公約》
於2005年12月14日正式生效。這是聯合國歷史上通過的第一個用於指導國際反腐敗斗爭的法律文件,對預防腐敗、界定腐敗犯罪、反腐敗國際合作、非法資產追繳等問題進行了法律上的規范,對各國加強國內的反腐行動、提高反腐成效、促進反腐國際合作具有重要意義。
4、《日內瓦公約》
是1864年至1949年在瑞士日內瓦締結的關於保護平民和戰爭受難者的一系列國際公約的總稱。
日內瓦(四)公約於1950年10月21日生效,1977年6月10日在日內瓦又簽訂了日內瓦(四)公約的兩項附加議定書,並於1978年12月7日生效。該公約被認為是國際主義人道法的重要組成部分,是約束戰爭和沖突狀態下敵對雙方行為規則的權威法律文件。
中國於1956年加入此公約。2009年8月12日,《日內瓦(四)公約》已簽訂60周年。
5、《兒童權利公約》(Convention on the Rights of the Child)
1989年11月20日第44屆聯合國大會第25號決議通過,是第一部有關保障兒童權利且具有法律約束力的國際性約定。1990年9月2日生效。截至2015年10月,締約國為196個。該公約旨為世界各國兒童創建良好的成長環境。
6、《保護世界文化和自然遺產公約》(Convention Concerning the Protection of the World Cultural and Natural Heritage)
世界遺產公約的標志,象徵著文化遺產與自然遺產之間相互依存的關系。中央的正方形是人類創造的形狀,圓圈代表大自然,兩者密切相連。這個標志呈圓形,既象徵全世界,也象徵著保護。
⑨ 什麼是國際金融
國際金融(:international finance),就是國家和地區之間由於經濟、政治、文化等聯系而產生的貨幣資金的周轉和運動。 國際金融由國際收支、國際匯兌、國際結算、國際信用、國際投資和國際貨幣體系構成,它們之間相互影響,相互制約。譬如,國際收支必然產生國際匯兌和國際結算;國際匯兌中的貨幣匯率對國際收支又有重大影響;國際收支的許多重要項目同國際信用和國際投資直接相關,等等。
⑩ 國際金融法的國際金融法基本特點
其基本特點是:
1.法律關系的主體。國家和國際組織作為國際金融關系的主體具有雙重地位,既是參與者又是監管者。特定地區作為主體的條件則取決於其獨特的地位,如港澳台。個人、法人和其他經濟組織作為國際金融法主體與作為國內金融法主體的地位並無本質差別,他們是參與者和受監管的對象;若有差別,主要看他們是否使用外匯。而在國際經濟交往如此廣泛而頻繁的今天,使用外匯是普遍的現象。
2.法律關系的客體。包括本國貨幣、外國貨幣和其他貨幣單位如特別提款權、歐元等,也包括某些跨國運轉的資金工具,如國際證券、大額定期存款單、國際票據、信用卡、信用證等。隨著國際金融活動日漸活躍,某些新的客體形式也在發展,如電子CD和金融票據。因此,國際金融法的客體不應限制在狹窄的范圍內。
3.法律淵源。(1)國際條約,如《國際貨幣基金協定》、《國際復興開發銀行協定》;(2)國際慣例,具約束性的如《統一國際銀行資本衡量和資本標準的協議》和任意性如ACE慣例規則①;(3)涉外金融法。它是一個廣義的概念,主要指國家對金融資產的跨國流動所確立的各種規范的總和,無論其以何種規范形式表現,主要涉及到:(1)對外籌資,如借款、發行證券(股票、債券等);(2)金融資產的向外移動,如對外投資、國際支付;(3)擔保,如對外籌資和擔保外來投資。
4.國際金融法的內容。(1)國際貿易金融法,主要是涉及到與貿易有關的金融法律制度,如國際票據制度、國際支付規則;(2)國際投資金融法,主要包括各種形式的國際融資如貸款、證券和信託投資、投資基金和融資擔保以及相關的金融市場、銀行及金融監管;(3)國際貨幣金融法,主要包括國際儲備、國際收支和匯率等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