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他金融債券是哪些
㈠ 金融債券和企業債券是什麼
法律分析:金融債券是指銀行及其他金融機構所發行的債券。金融債券期限一般為3到5年,其利率略高於同期定期存款利率水平。金融債券由於其發行者為金融機構,因此資信等級相對較高,多為信用債券。
公司債券是指股份公司在一定時期內為追加資本而發行的借款憑證。對於持有人來說,它只是向公司提供貸款的證書,所反映的只是一種普通的債權債務關系。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證券法》 第十八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再次公開發行公司債券:
(一)前一次公開發行的公司債券尚未募足;
(二)對已公開發行的公司債券或者其他債務有違約或者延遲支付本息的事實,仍處於繼續狀態;
(三)違反本法規定,改變公開發行公司債券所募資金的用途。
㈡ 金融債券有哪些種類
金融債券是銀行等金融機構作為籌資主體為籌措資金而面向個人發行的一種有價證券,是表明債務、債權關系的一種憑證。債券按法定發行手續,承諾按約定利率定期支付利息並到期償還本金。它屬於銀行等金融機構的主動負債。
金融債券常規可以分為以下6大類:
(1)央行票據;
(2)證券公司債券;證券公司依法發行的約定在一定期限內還本付息的一種有價證券。
(3)商業銀行的次級債券;商業銀行的次級債券是指商業銀行發行的本金和利息的清償順序在商業銀行的其他負債之後,先於商業銀行股權資本的債券。
(4)保險公司次級債券;
(5)證券公司短期融資債券;
(6)混合資本債券。
此外,金融債券也可以像企業債券一樣,根據期限的長短劃分為短期債券、中期債券和長期債券;根據是否記名劃分為記名債券和不記名債券;根據擔保情況劃分為信用債券和擔保債券;根據可否提前贖回劃分為可提前贖回債券和不可提前贖回債券;根據債券票面利率是否變動劃分為固定利率債券、浮動利率債券和累進利率債券;根據發行人是否給予投資者選擇權劃分為附有選擇權的債券和不附有選擇權的偵券等。
㈢ 金融債券有哪些常見的分類
金融債券,是一種有價證券,是表明債務、債權關系的一種憑證。金融債券中包括的常見種類有很多。接下來就由我為你詳細介紹金融債券的相關種類吧。
金融債券的常見分類
(一)政策性金融債券
政策性金融債券是政策性銀行在銀行間債券市場發行的金融債券。政策性銀行包括:國家開發銀行、中國進出口銀行、中國農業發展銀行。金融債券的發行也進行了一些探索性改革:一是探索市場化發行方式;二是力求金融債券品種多樣化。
(二)商業銀行債券
(1)商業銀行金融債券:金融機構法人在全國銀行間債券市場發行。
(2)商業銀行次級債券。商業銀行次級債券是指商業銀行發行的、本金和利息的清償順序列於商業銀行其他負債之後,先於商業銀行股權資本的債券。
(3)混合資本債券。
《巴塞爾協議》並未對混合資本工具進行嚴格定義,僅規定了混合資本工具的一些原則特徵,而賦予各國監管部門更大的自由裁量權,以確定本國混合資本工具的認可標准。
混合資本債券是一種混合資本工具,它比普通股票和債券更加復雜。我國的混合資本債券是指商業銀行為補充附屬資本發行的、清償順序位於股權資本之前但列在一般債務和次級債務之後、期限在15年以上、發行之日起10年內不可贖回的債券。
按照現行規定,我國的混合資本債券具有四個基本特徵:
第一,期限在15年以上,發行之日起l0年內不得贖回。
第二,混合資本債券到期前,如果發行人核心資本充足率低於4%,發行人可以延期支付利息。
第三,當發行人清算時,混合資本債券本金和利息的清償順序列於一般債務和次級債務之後、先於股權資本。
第四,混合資本債券到期時,如果發行人無力支付清償順序在該債券之前的債務或支付該債券將導致無力支付清償順序在混合資本債券之前的債務,發行人可以延期支付該債券的本金和利息。
(三)證券公司債券
2004年10月,經商中國證監會和中國銀監會,中國人民銀行制定並發布《證券公司短期融資券管理辦法》。證券公司短期融資券是指證券公司以短期融資為目的,在銀行間債券市場發行的約定在一定期限內還本付息的金融債券。
(四) 保險 公司次級債務
2004年9月29日,中國保監會發布了《保險公司次級定期債務管理暫行辦法》。保險公司次級定期債務是指保險公司經批準定向募集的、期限在5年以上(含5年)、本金和利息的清償順序列於保單責任和其他負債之後、先於保險公司股權資本的保險公司債務。該辦法所稱保險公司,是指依照中國法律在中國境內設立的中資保險公司、中外合資保險公司和外資獨資保險公司。中國保監會依法對保險公司次級定期債務的定向募集、轉讓、還本付息和信息披露行為進行監督管理。
與商業銀行次級債務不同的是,按照《保險公司次級定期債務管理暫行辦法》,保險公司次級債務的償還只有在確保償還次級債務本息後償付能力充足率不低於l00%的前提下,募集人才能償付本息;並且,募集人在無法按時支付利息或償還本金時,債權人無權向法院申請對募集人實施破產清償。
(五)財物公司債券
2007年7月,中國銀監會下發《企業集團財務公司發行金融債券有關問題的通知》,明確規定企業集團財務公司發行債券的條件和程序,並允許財務公司在銀行間債券市場發行財務公司債券。
中央銀行票據簡稱央票,是央行為調節基礎貨幣而直接面向公開市場業務一級交易商發行的短期債券,是一種重要的貨幣政策日常操作工具,期限通常在3個月-3年。
金融債券的概念
發行機構
金融債券是由銀行和非銀行金融機構發行的債券。在英、美等歐美國家,金融機構發行的債券歸類於公司債券。在中國及日本等國家,金融機構發行的債券稱為金融債券。
作用
金融債券能夠較有效地解決銀行等金融機構的資金來源不足和期限不匹配的矛盾。一般來說,銀行等金融機構的資金有三個來源,即吸收存款、向其他機構借款和發行債券。存款資金的特點之一,是在經濟發生動盪的時候,易發生儲戶爭相提款的現象,從而造成資金來源不穩定;向其他商業銀行或中央銀行借款所得的資金主要是短期資金,而金融機構往往需要進行一些期限較長的投融資,這樣就出現了資金來源和資金運用在期限上的矛盾,發行金融債券比較有效地解決了這個矛盾。債券在到期之前一般不能提前兌換,只能在市場上轉讓,從而保證了所籌集資金的穩定性。同時,金融機構發行債券時可以靈活規定期限,比如為了一些長期項目投資,可以發行期限較長的債券。因此,發行金融債券可以使金融機構籌措到穩定且期限靈活的資金,從而有利於優化資產結構,擴大長期投資業務。
風險利率
由於銀行等金融機構在一國經濟中佔有較特殊的地位,政府對它們的運營又有嚴格的監管,因此,金融債券的資信通常高於其他非金融機構債券,違約風險相對較小,具有較高的安全性。所以,金融債券的利率通常低於一般的企業債券,但高於風險更小的國債和銀行儲蓄存款利率。
金融債券的區別
同時商業銀行資金的來源,同樣起著擴大信貸資金規模的作用,金融債權與存款之間在行為方式和功能等方面有一定的差異。
(1)籌資的目的不同 吸收存款在一定意義上是全面擴大銀行資金來源的總量,而發行債券則著眼於增長長期資金來源和滿足特定用途的資金需要。
(2)籌資機制不同 吸收存款是經常性的、無限額的,而金融債券的發行是集中的、有限額的。在存款市場上,商業銀行在很大程度是處在被動地位,存款規模取決於存款者的意願,因而存款市場屬於買方市場性質。而發行性金融債券的主動權在銀行手中,因而它屬於賣方市場,是銀行的“主動負債”。
(3)籌資的效率不同 由於金融債券的利率高於存款的利率,對客戶具有較強的吸引力,因而其籌資的效率在一般情況下高於存款。
(4)所籌集資金的穩定性不同 金融債券一般都具有明確的償還期,因而資金的穩定性強;存款的期限具有較大的彈性,即便是定期存款,在特定的狀況下也可提前支取,因而資金的穩定性較差。
(5)資金流動性不同 金融債券一般不記名,有廣泛的二級市場流通轉讓,具有較強的流動性。而存款,一般都是記名式的,資金一旦轉化為存款,債權債務關系便被固定在銀行和客戶之間,因而資金的流動性差。
(6)吸收存款受到的准備金率的影響,而金融債券獲得的資金則不受其影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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㈣ 金融債券有哪些內容都包括什麼
金融債券是由銀行和非銀行金融機構發行的債券,是表明債務、債權關系的一種憑證,它屬於銀行等金融機構的主動負債。金融債券本質上是公司債券,只不過發行者是特殊的公司——金融機構罷了。
在英、美等歐美國家,金融機構發行的債券歸類於公司債券。在中國及日本等國家,金融機構發行的債券稱為金融債券。由於銀行等金融機構在一國經濟中佔有較特殊的地位,政府對它們的運營又有嚴格的監管,因此,金融債券的資信通常高於其他非金融機構債券,違約風險相對較小,具有較高的安全性。
在我國,金融債券必須經中國人民銀行總行批准其發行額度,由金融債券的
發行機構在其營業點以公開出售的方式發行。這種債券的利率一般略高於同等期 限的定期存款,期限一至五年不等。金融債券到期還本付息,債權人不能提前抽 出資金,但允許進入二級市場轉讓流通。目前,我國的金融債券已開始進入證券 市場買賣轉讓,但由於期限比較短、利率水平又高於普通的定期儲蓄利率,實際 成交的數額並不很大,比股票的交易量要小得多。
金融債券作為金融機構籌集社會閑散資金的一種有價證券,目前在我國發行 的主要有這樣幾種:固定金融債券這種債券的利率一般略高於同期銀行存款利率 ,期限一至五年。如1985年,為解決當時信貸資金短缺的困難,支持鄉鎮企 業中一些急需資金而且經濟效 益比較好的在建項目迅速竣工投產,中國農業銀 行經中國人民銀行批准,發行了總額為15億元人民幣的金融債券。這次發行的 債券,面額分別為20元、50元、100元,期限一年,年利息率為9%,到期還本付息。
㈤ 什麼是金融債券金融債券有哪些種類
金融債券是銀行等金融機構作為籌資主體為籌措資金而面向個人發行的一種有價證券,是表明債務、債權關系的一種憑證。債券按法定發行手續,承諾按約定利率定期支付利息並到期償還本金。它屬於銀行等金融機構的主動負債。
金融債券常規可以分為以下6大類:
(1)央行票據;
(2)證券公司債券;證券公司依法發行的約定在一定期限內還本付息的一種有價證券。
(3)商業銀行的次級債券;商業銀行的次級債券是指商業銀行發行的本金和利息的清償順序在商業銀行的其他負債之後,先於商業銀行股權資本的債券。
(4)保險公司次級債券;
(5)證券公司短期融資債券;
(6)混合資本債券。
此外,金融債券也可以像企業債券一樣,根據期限的長短劃分為短期債券、中期債券和長期債券;根據是否記名劃分為記名債券和不記名債券;根據擔保情況劃分為信用債券和擔保債券;根據可否提前贖回劃分為可提前贖回債券和不可提前贖回債券;根據債券票面利率是否變動劃分為固定利率債券、浮動利率債券和累進利率債券;根據發行人是否給予投資者選擇權劃分為附有選擇權的債券和不附有選擇權的偵券等。
㈥ 金融債是什麼金融債券包括哪些
很多人都知道國債,但可能對金融債了解甚少,其實金融債也是債券的一種,那麼金融債是什麼?金融債券包括哪些?為大家准備了相關內容,感興趣的小夥伴快來看看吧!1、金融債含義
金融債是指銀行及其他金融機構所發行的債券。
2、金融債發行機構
金融債發行機構是由銀行和非銀行金融機構發行的債券。
3、發行期限
金融債券期限一般為3~5 年。
4、發行利率
金融債券利率略高於同期定期存款利率水平,其次金融債券的利率通常低於一般的企業債券,但高於風險更小的國債和銀行儲蓄存款利率。
金融債券包括哪些?
金融債券包括證券公司債券、商業銀行的次級債券、保險公司次級債券、證券公司短期融資債券、混合資本債券。
因此,我們知道金融債是指銀行及其他金融機構所發行的債券,期限一般為3~5 年,跟我們平常見到的普通金融債並沒有什麼區別。現在有很多騙子和騙子公司打著金融債對不了解的投資者進行招搖撞騙。因此我們在投資的過程中一定要謹慎,要去正規的平台,以防被騙。
一般來說,如果投資者不確定平台是否正規的情況,是可以去銀行購買,銀行肯定是正規的平台,是不會騙人的,但是在購買的時候一定要注意其風險性,根據自己能承受的風險范圍投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