銀行金融體系如何
Ⅰ 金融體系的構成
金融體系是一個經濟體中資金流動的基本框架,它是資金流動的工具(金融資產)、市場參與者(中介機構)和交易方式(市場)等各金融要素構成的綜合體,同時,由於金融活動具有很強的外部性,在一定程度上可以是為准公共產品。
因此,政府的管制框架也是金融體系中一個密不可分的組成部分。
拓展資料:
在現實中,世界各國具有不同的金融體系,很難應用一個相對統一的模式進行概括。一個是德國,幾家大銀行起支配作用,金融市場很不重要;另一個極端是美國,金融市場作用很大,而銀行的集中程度很小。
在這兩個極端之間是其他一些國家,例如日本、法國傳統上是銀行為主的體制,但是近年來金融市場發展很快,而且作用越來越大;加拿大與英國的金融市場比德國發達,但是銀行部門的集中程度高於美國。
金融體系(Financial System)
在現實中,世界各國具有不同的金融體系,很難用一個相對統一的模式進行概括。從直觀上看,發達國家金融制度之間一個較為顯著的區別體現在不同的國家中金融市場與金融中介的重要性上。這里有兩個極端,一個是德國,幾家大銀行起支配作用,金融市場很不重要;另一個極端是美國,金融市場作用很大,而銀行的集中程度很小。在這兩個極端之間是其他一些國家,例如日本、法國傳統上是銀行為主的體制,加拿大與英國的金融市場比德國發達,但是銀行部門的集中程度高於美國。
從一般性意義上看,
一個金融體系包括幾個相互關聯的組成部分:
第一,金融部門(Financial Sector, 各種金融機構、市場,它們為經濟中的非金融部門提供金融服務);
第二,融資模式與公司治理(Financing Patten and Corporate Governance, 居民、企業、政府的融資行為以及基本融資工具;協調公司參與者各方利益的組織框架 );
第三,監管體制(Regulation System)。
金融體系不是這些部分的簡單相加,而是相互適應與協調。
因此,不同金融體系之間的區別,不僅是其構成部分之間的差別,而且是它們相互關系協調關系的不同。
金融體系包括金融調控體系、金融企業體系(組織體系)、金融監管體系、金融資產結構金融市場體系、金融環境體系五個方面。
(1)金融調控體系既是國家宏觀調控體系的組成部分,包括貨幣政策與財政政策的配合、保持幣值穩定和總量平衡、健全傳導機制、做好統計監測工作,提高調控水平等;也是金融宏觀調控機制,包括利率市場化、利率形成機制、匯率形成機制、資本項目可兌換、支付清算系統、金融市場(貨幣、資本、保險)的有機結合等。
(2)金融企業體系,既包括商業銀行、證券公司、保險公司、信託投資公司等現代金融企業,也包括中央銀行、國有商業銀行上市、政策性銀行、金融資產管理公司、中小金融機構的重組改革、發展各種所有制金融企業、農村信用社等。
(3)金融監管體系(金融監管體制)包括健全金融風險監控、預警和處置機制,實行市場退出制度,增強監管信息透明度,接受社會監督,處理好監管與支持金融創新的關系,建立監管協調機制(銀行、證券、保險及與央行、財政部門)等。
分業經營分業監管:銀監會、證監會、保監會
混業經營統一監管
(4)金融市場體系(資本市場)包括擴大直接融資,建立多層次資本市場體系,完善資本市場結構,豐富資本市場產品,推進風險投資和創業板市場建設,拓展債券市場、擴大公司債券發行規模,發展機構投資者,完善交易、登記和結算體系,穩步發展期貨市場。
(5)金融環境體系包括建立健全現代產權制度、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結構、建設全國統一市場、建立健全社會信用體系、轉變政府經濟管理職能、深化投資體制改革。
Ⅱ 銀行在金融系統中是怎麼運作的,找相關一些案例
銀行運行有
中央銀行是執行貨幣政策,對國民經濟進行宏觀調控,對金融機構乃至金融業進行監督管理的特殊的金融機構。它具有發行貨幣、代表國家意志的特殊職能,它還是銀行的銀行,具有調控經濟發展的特殊職責。
一般來說,銀行間業務的結算必須通過中央銀行來實現。中央銀行在為各商業銀行提供這項服務的同時,也能從中了解、掌握各家商業銀行的資金運轉情況,以便中央銀行對各商業銀行實施監督、管理。
中央銀行還具有調控經濟的作用。如果經濟過熱,中央銀行會通過提高利率、提高存款准備金率、發售國債等方式降低市場上的流動性,給市場降溫。如果經濟衰退,中央銀行會通過降低利率、降低存款准備金率、收購國債的方式增加市場上的流動性,為經濟增長增加動力。
案例:A銀行和B銀行一天共有1000筆票據往來,A銀行只需要把這1000筆業務的收入和付出金額匯總,便可得出收入與付出的差額;B銀行同樣也如此。假如這個凈額在A銀行為收入500萬元,那麼在B銀行一定為支出500萬元。只要支付這個凈額,就完成了這1000筆業務。
Ⅲ 中國金融體系現狀
(一)金融發展格局還不合理
我國間接融資比重高,金融發展格局還不合理等問題仍未解決。金融體系仍然由銀行主導,銀行業資產佔全部金融資產的90%以上,全社會的融資風險仍高度集中於銀行體系。資本市場仍具有新興加轉軌的基本階段性特徵,證券業業務結構雷同且業務種類單一,資本擴張和市場融資能力有限;業處於發展初級階段,保險密度和深度較低,保險產品不豐富保障功能發揮不夠。
(二) 金融組織體系和金融服務需要加強與完善
從組織體系看中小金融機構發展不足,銀行業對民營資本的市場開放仍有空間。從服務領域看農村金融服務需要強化,截至2009年末全國金融機構空白鄉鎮還有2792個。農村金融產品單一,服務不到位。同時,民營企業和中小企業往往面臨融資困難的問題,金融體系對對民營經濟、中小企業的金融服務仍不足。2012年5月26日,中國銀監會制定《中國銀監會關於鼓勵和引導民間資本進入銀行業的實施意見》,2013年7月初國務院辦公廳發布《國務院辦公廳關於金融支持經濟結構調整和轉型升級的指導意見》,這些舉措表明意在完善我國的金融組織體系。
(三) 金融機構公司治理和經營機制需要進一步完善
一些金融改革偏重於機構的增減和人員變動,對金融制度和組織結構創新不夠重視。銀行業戰略規劃比較薄弱、競爭同質化考核機制和經營模式不科學等問題尚未得到根本改觀。農村金融機構法人治理結構不完善的問題較為突出,證券公司業務模式比較傳統,創新能力較弱。一些保險公司內控和基礎管理較為薄弱,治理結構還不完善,市場競爭行為仍不規范。
(四) 金融機構潛在風險和金融系統性風險不容忽視
銀行信用風險操作風險仍然突出,市場風險管理水平不高,內部控制需要進一步加強。銀行巨量信貸增長存在風險隱患,貸款集中度風險日趨突出,資產負債期限錯配有所加劇。國有大型銀行和股份制銀行普遍存在資本金補充壓力,證券保險類機構的經營機制和風險管控能力需要加強。普遍存在的順周期行為和監管、會計等制度因素不利於防止和化解系統性風險。在分業監管體制下對金融控股公司和交叉性金融業務的監管存在縫隙,此外地方政府融資平台等融資主體和部分金融產品存在風險隱患。
Ⅳ 中國人民銀行在我國金融體系和經濟體系中的地位如何概括表述
按我國金融機構的地位和功能進行劃分,主要體系如下:
1、中央銀行:
中國人民銀行是我國的中央銀行,中國人民銀行與中國銀行的主要區別為:中國人民銀行是政府的銀行、銀行的銀行、發行的銀行,不辦理具體存貸款業務;中國銀行則承擔與工商銀行、農業銀行、建設銀行等國有商業銀行相同的職責。
2、金融監管機構:
我國金融監管機構主要有:中國銀行業監督管理委員會,簡稱中國銀監會,主要承擔由中國人民銀行劃轉出來的銀行業的監管職能等,統一監督管理銀行業金融機構及信託投資公司等其他金融機構;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簡稱中國證監會,依法對證券、期貨業實施監督管理。
3、國家外匯管理局:
成立於1979年3月13日,當時由中國人民銀行代管;1993年4月,根據八屆人大一次會議批準的國務院機構改革方案和《國務院關於部委管理的國家局設置及其有關問題的通知》,國家外匯管理局為中國人民銀行管理的國家局,是依法進行外匯管理的行政機構。
4、國有重點金融機構監事會:
監事會由國務院派出,對國務院負責,代表國家對國有重點金融機構的資產質量及國有資產的保值增值狀況實施監督。
5、政策性金融機構:
政策性金融機構由政府發起並出資成立,為貫徹和配合政府特定的經濟政策和意圖而進行融資和信用活動的機構。
我國的政策性金融機構包括三家政策性銀行:國家開發銀行、中國進出口銀行和中國農業發展銀行。政策性銀行不以盈利為目的,其業務的開展受國家經濟政策的約束並接受中國人民銀行的業務指導。
6、商業性金融機構:
我國的商業性金融機構包括銀行業金融機構、證券機構和保險機構三大類。
7、銀行業金融機構:
包括商業銀行、信用合作機構和非銀行金融機構。商業銀行是指以吸收存款、發放貸款和從事中間業務為主的營利性機構,主要包括國有商業銀行、股份制商業銀行、城市商業銀行、農村商業銀行以及住房儲蓄銀行、外資銀行和中外合資銀行。
信用合作機構包括城市信用社及農村信用社。非銀行金融機構主要包括金融資產管理公司、信託投資公司、財務公司、租賃公司等。
8、證券機構:
是指為證券市場參與者提供中介服務的機構,包括證券公司、證券交易所、證券登記結算公司、證券投資咨詢公司、基金管理公司等。
這里所說的證券主要是指經政府有關部門批准發行和流通的股票、債券、投資基金、存托憑證等有價憑證,通過證券這種載體形式進行直接融資可以達到投資和融資的有機結合,也可以有效節約融資費用。
9、保險機構:
是指專門經營保險業務的機構,包括國有保險公司、股份制保險公司和在華從事保險業務的外資保險分公司及中外合資保險公司。
(4)銀行金融體系如何擴展閱讀:
1、清算和支付功能
在經濟日益貨幣化的背景下,建立一種有效的、適應性強的交易和支付體系至關重要。可靠的交易和支付系統應該是金融體系的基礎。如果沒有這樣一個系統,高交易成本必然伴隨著經濟效率的低下。有效的支付系統是社會交易的必要條件。
交換系統的發展可以降低社會交易成本,促進社會專業化的發展,這是社會化大生產發展的必要條件,可以大大提高生產效率和技術進步。因此,現代支付體系與現代經濟增長是齊頭並進的。
2、融資功能
金融系統的融資功能包含兩層含義。調動儲蓄和提供流動資金。金融市場和銀行中介機構可以有效調動全社會的儲蓄資源,或者改善金融資源的配置。
這使得對有效技術的初始投資能夠迅速轉化為生產力。金融中介在促進更有效地利用投資機會的同時,還可以為社會儲戶提供相對較高的回報。
Ⅳ 我國金融體系的現狀
淺談我國金融體系現狀 我國經過多年的探索和改革,初步形成了以中國人民銀行為中央銀行,國有商業銀行為主體,包括政策性金融機構、股份制商業銀行,其他非銀行金融機構並存,分工協作的金融體系。主要由銀行類金融機構、非銀行金融機構和監管機構組成。其中銀行機構主要包括中央銀行——中國人民銀行、政策銀行、國有商業銀行、其他商業銀行和一些外資銀行或外國銀行分理處。非銀行金融機構包括證券公司、信託公司、保險公司、金融資產管理公司、投資基金公司等。監管機構包括「一行三會」即中國人民銀行、銀監會、證監會、保監會。從現有結構看我國具有典型的銀行主導型特徵,但近幾年,隨著我國經濟的發展,非銀行金融機構在金融市場中也發揮著越來越重要的作用。
Ⅵ 我國的金融體系是什麼
從我國的具體情況出發,我國的金融體制在融資方式上實行的是間接融資為主、直接融資為次,實行主辦銀行制度(銀行與企業雙方簽訂協議,金融體系主辦銀行要按照信貸原則解決企業大部分合理的資金需要,同時對企業重大財務活動進行監督),企業所需資金主要靠銀行貸款.發展前景是直接融資和間接融資並重。
金融體系狀況是資本市場不發達,金融體系證券市場剛起步規模小,功能初步顯現,金融體系從起應積極發展資本市場,金融體系擴大和規范證券市場,金融體系創造市場和社會督導公司的環境和條件。
簡述我國的金融機構體系
按我國金融機構的地位和功能進行劃分,主要體系如下:
1.中央銀行。中國人民銀行是我國的中央銀行,1948年12月1日成立。在國務院領導下,制定和執行貨幣政策,防範和化解金融風險,維護金融穩定,提供金融服務,加強外匯管理,支持地方經濟發展。
2.金融監管機構。我國金融監管機構主要有:中國銀行業監督管理委員會,簡稱中國銀監會;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簡稱中國證監會;中國保險監督管理委員會,簡稱中國保監會。
3.國家外匯管理局。成立於1979年3月13日,當時由中國人民銀行代管;1993年4月,根據八屆人大一次會議批準的國務院機構改革方案和《國務院關於部委管理的國家局設置及其有關問題的通知》,國家外匯管理局為中國人民銀行管理的國家局,是依法進行外匯管理的行政機構。
4.國有重點金融機構監事會。監事會由國務院派出,對國務院負責,代表國家對國有重點金融機構的資產質量及國有資產的保值增值狀況實施監督。
5.政策性金融機構。我國的政策性金融機構包括三家政策性銀行:國家開發銀行、中國進出口銀行和中國農業發展銀行。政策性銀行不以盈利為目的,其業務的開展受國家經濟政策的約束並接受中國人民銀行的業務指導。
商業性金融機構。我國的商業性金融機構包括銀行業金融機構、證券機構和保險機構三大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