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借貸服務怎麼做能合法
⑴ 金融貸款合法的嗎
您好,正規的信貸平台是合法的。正規的貸款平台通常不會以任何理由收取貸前費用,遇到一定要警惕。如果急用錢,可以考慮通過貸款緩解壓力,同時也要量力而行,努力賺錢。現在申請貸款的方式很多,您可以通過抵押申請銀行貸款,更方便的方式是申請個人信用貸款
⑵ 什麼樣的融資是合法的
按照金融部門和銀行部門的相關管理條例進行融資手續的融資,都屬於合法融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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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外部融資方式主要為債權融資和股權融資。
1.債權融資:最常見的即銀行貸款。但現在經濟形勢慘淡,銀行貸款都需要足額擔保(抵押、質押和保證),比如把房子車子押給銀行,然後股東再保證如果公司還不上錢由股東來還。
2.股權融資:找投資者往公司投錢了,常聽到的的PE/VC就是股權投資者。現在大家想上主板、新三板,主要目的就是為了股權融資。
據我了解有很多公司都是優先採用債務融資。當然選擇適合自己的才是最重要的。
通常情況下,適合企業的融資方式有五種:股權融資、債權融資、銀行貸款、融資租賃、海外融資。
大部分企業都用的前三種融資方式,尤其是股權融資和銀行貸款。如果你想從中找個適合自己的,建議選股權融資,優點有:所需資金門檻低;融資風險小;能促使公司完善治理結構及管理制度等,而且不用「還錢」。
在融資平台里,明德資本生態圈算比較靠譜的,不僅自己做投資,還有2400多家合作基金資源,並致力於幫中小企業提升經營水平,推動股權融資。如果你不確定哪個融資平台靠譜,建議來明德資本生態圈試試。
融資意義
資金是企業經濟活動的第一推動力、持續推動力。企業能否獲得穩定的資金來源、及時足額籌集到生產要素組合所需要的資金,對經營和發展都是至關重要的。
我國的民營企業以勞動密集型、低技術的行業為主,僅製造業、批發零售餐飲業就集中了民營企業的75%。絕大多數民營企業無論是在其初創期,還是發展期,主要是依靠自我積累、自我籌資發展起來的。
⑶ 蘇寧金融貸款合法嗎用四大指標進行判斷!
因為網上存在一些不正規的貸款平台,已經坑了不少人,所以大家在辦理網貸時會很謹慎。一些朋友想要從蘇寧金融貸款,但又擔心這個平台不合法。那麼,蘇寧金融貸款合法嗎?在這里,就為大家介紹一下蘇寧金融的情況。放款機構
蘇寧金融當中的貸款產品,都是由蘇寧銀行、蘇寧消費金融等金融機構提供的。蘇寧銀行是國家批准成立民營銀行。蘇寧消費金融是取得消費金融牌照的金融機構。因此,蘇寧金融貸款的放款機構都是合法的。
借貸模式
蘇寧金融貸款採用的是純信用貸款模式,借款人能提供身份證、銀行卡、手機號、人臉識別信息等即可,借貸方式符合相關法規。
借貸費用
蘇寧金融貸款的借貸費用與借款人自身的實際情況有關,貸款利息一般按天計算,日利率在左右,即年化貸款利率與年化貸款利率36%的高利貸紅線相比,蘇寧金融貸款的借貸費用是符合法律法規的。
催收方式
從網友們反饋回來的催收方式看,蘇寧金融貸款在催收過程中是比較文明的,幾乎沒有暴力催收的現象。
上述內容,就是蘇寧金融貸款的一些重要信息,大家結合這些信息不難看出,蘇寧金融貸款是合法的。
⑷ 借貸金融是不是合法的
法律分析:網上借貸的平台要仔細辨認是否為國家允許運行的金融機構,如果不是國家允許的可能涉及套路貸等法律風險。
法律依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民間借貸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規定》 第十三條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應當認定民間借貸合同無效:
(一)套取金融機構貸款轉貸的;
(二)以向其他營利法人借貸、向本單位職工集資,或者以向公眾非法吸收存款等方式取得的資金轉貸的;
(三)未依法取得放貸資格的出借人,以營利為目的向社會不特定對象提供借款的;
(四)出借人事先知道或者應當知道借款人借款用於違法犯罪活動仍然提供借款的;
(五)違反法律、行政法規強制性規定的;
(六)違背公序良俗的。
⑸ 民間借貸關系如何才能合法有效
法律分析:民間借貸關系合法有效的方式有:一、借貸要合法;二、注意考察借款人的信譽和償還能力;三、訂立協議;四、利率應合法;五、提供擔保;六、及時催收到期借款;七、運用法律追討欠款。
法律依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民間借貸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規定》
第九條 自然人之間的借款合同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視為合同成立:
(一)以現金支付的,自借款人收到借款時;
(二)以銀行轉賬、網上電子匯款等形式支付的,自資金到達借款人賬戶時;
(三)以票據交付的,自借款人依法取得票據權利時;
(四)出借人將特定資金賬戶支配權授權給借款人的,自借款人取得對該賬戶實際支配權時;
(五)出借人以與借款人約定的其他方式提供借款並實際履行完成時。
第十三條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應當認定民間借貸合同無效:
(一)套取金融機構貸款轉貸的;
(二)以向其他營利法人借貸、向本單位職工集資,或者以向公眾非法吸收存款等方式取得的資金轉貸的;
(三)未依法取得放貸資格的出借人,以營利為目的向社會不特定對象提供借款的;
(四)出借人事先知道或者應當知道借款人借款用於違法犯罪活動仍然提供借款的;
(五)違反法律、行政法規強制性規定的;
(六)違背公序良俗的。
⑹ 融資服務協議合法嗎
法律分析:融資居間合同具有法律效力。融資居間合同只要不違背法律強制性規定,雙方真實意思表示,就具有法律效力。融資居間合同本質上是居間行為,屬於合同法中的一種合同。但涉及到民間借貸融資服務,國家對此規定較多,容易出現問題和糾紛。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國人民銀行法》第二十條 中國人民銀行不得向地方政府、各級政府部門提供貸款,不得向非銀行金融機構以及其他單位和個人提供貸款,但國務院決定中國人民銀行可以向特定的非銀行金融機構提供貸款的除外。中國人民銀行不得向任何單位和個人提供擔保。
⑺ 民間借貸怎樣認定合法
我國《刑法》中規定了違法發放貸款罪,是指銀行或者其他金融機構及其工作人員違反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玩忽職守或者濫用職權,向關系人以外的其他人發放貸款,造成重大損失的行為。違法發放貸款罪的主體,是特殊主體,只能由中國境內設立的中資商業銀行、信託投資公司、企業集團服務公司、金融租賃公司、城鄉信用合作社及其他經營貸款業務的金融機構,以及上述金融機構的工作人員構成,其他任何單位包括外資金融機構(含外資、中外合資、外資金融機構的分支機構等)和個人都不能成為違法發放貸款罪主體。認定違法發放貸款罪要注意區分罪與非罪的界限,主要表現在:1、行為人是否違反規定而玩忽職守或濫用職權。如果行為人既未玩忽職守,也未濫用職權,而是符合有關規定向借款人發放貸款,借款人因特殊原因不能按期償還貸款本息造成貸款人損失的,因行為人對損失的發生既無故意,也無過失,當然不能對其追究刑事責任。2、造成損失大小。如果未造成重大損失的,不能以犯罪論處。根據《刑法》第一百八十六條規定,銀行或者其他金融機構的工作人員違反國家規定發放貸款,數額巨大或者造成重大損失的,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並處一萬元以上十萬元以下罰金;數額特別巨大或者造成特別重大損失的,處五年以上有期徒刑,並處二萬元以上二十萬元以下罰金。
銀行或者其他金融機構的工作人員違反國家規定,向關系人發放貸款的,依照前款的規定從重處罰。
單位犯前兩款罪的,對單位判處罰金,並對其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依照前兩款的規定處罰。《刑法》第一百八十六條規定,銀行或者其他金融機構的工作人員違反國家規定發放貸款,數額巨大或者造成重大損失的,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並處一萬元以上十萬元以下罰金;數額特別巨大或者造成特別重大損失的,處五年以上有期徒刑,並處二萬元以上二十萬元以下罰金。
銀行或者其他金融機構的工作人員違反國家規定,向關系人發放貸款的,依照前款的規定從重處罰。
單位犯前兩款罪的,對單位判處罰金,並對其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依照前兩款的規定處罰。
⑻ 怎麼做讓借錢給別人受法律保護
只要是真實的借貸合同都受法律保護;
法院會對形式有瑕疵的「欠條」或者「收條」,結合其他證據認定是否存在借貸關系,同時對現金交付的借貸,可根據交付憑證、支付能力、交易習慣、借貸金額的大小、當事人間關系以及當事人陳述的交易細節經過等因素綜合判斷雙方之間是否有合法真實的債權債務關系
借貸合同的書寫要求:寫明借出人,借款人完整姓名,借款,還款時間,是否有利率產生,利率額度。數額大的最好有中間人共同簽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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借款合同的注意事項
在訂立借款協議時應注意下列問題:
一、主體資格問題
1、借款人身份核實
(1)簽約對方為個人
簽約對方如果是個人的,必須是完全民事行為能力人,既簽約方精神正常且年滿18周歲或者16至18周歲但以自己的收入為主要生活來源。在此情況下可以要求其提供身份證、詳細的家庭地址、聯系方法及個人的其他情況,方便於在必要時對其進行實地的考察和確認。
必要時可以要求借款人配偶簽字、提供身份證復印件、身份關系證明。
(2)簽約對方為企業
① 企業下屬部門,如企業各部、科、處、室等是不具備主體資格,不能簽訂借款合同。如果簽訂了借款合同,也可能會因為主體不適格而被認定無效。
② 企業的分支機構,如分廠、分公司、辦事處等,則應看其是否有授權,是否具有對外開展業務資格,是否有非法人營業執照。
如果有授權或非企業法人營業執照才有簽訂合同的資格。對分公司、分廠、辦事處的審查,除審查分支機構的履約能力外,還應審查公司的履約能力的情況,因為分公司、分廠、辦事處不具有法人資格,其民事責任由公司承擔。
③ 企業主體資格的審查。一般是對企業營業執照進行審查,查看企業名稱是否與擬簽合同當事人的名稱一致;查看注冊資本是否與擬簽合同標的額相稱; 查看企業經營范圍是否在擬簽合同業務的經營范圍內;查看企業的工商年檢是否通過了工商部門年度檢驗。
除以上的方式以外,還應依據營業執照中記載的情況,對公司的辦公地點、人員、固定資產等進行實地考察和確認。
④ 資信審查。一般應要求對方提供資信證明資料,包括企業簡介、營業執照、效益情況、稅務證明、銀行信用等級證明以及單位的基本情況等。同時還可以通過調取工商資料等其它手段核實對方所提供的資信證明情況,對公司的注冊資本情況、會計資料、股東等進行審查。
二、審查借款合同效力
1、進行非法活動的借款合同無效
①「以合法形式掩蓋非法目的」的合同無效;
② 出借人明知借款人是為了進行非法活動而簽訂的借款合同無效。如出借人明知借款人借款是為了賭博、吸毒、販賣毒品等非法活動的,法律不予保護。
2、以欺詐、脅迫的手段損害國家利益的合同無效
3、企業以借貸名義非法向職工、社會集資或者向社會公眾發放貸款的借款合同無效[3]
4、套取金融機構信貸資金又高利轉貸給借款人,且借款人事先知道或者應當知道的
5、違背社會公序良俗的
6、其他違反法律、行政法規效力性強制性規定的
三、盡量要求提供擔保
有條件的,應該盡可能要求債務人提供擔保,擔保有以下兩種形式:
1、保證人
保證人應當具有代債務人償還借款的經濟實力,由擔保人在借款協議上簽字。根據《擔保法》及《擔保法解釋》的規定,保證人應當是依法設立的法人、其他組織或者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的公民。以下單位和個人不得作為保證人:
① 國家機關(國務院專門批準的除外);
② 學校、幼兒園、醫院等以公益為目的的實業單位、社會團體;
③ 企業法人的分支機構、職能部門(但分支機構有法人書面授權的,可在授權范圍內提供擔保);
④ 公司擔保數額超過公司章程規定的企業;
2、抵押、質押
(1)以建築物和其他土地附著物、建設用地使用權、以招標、拍賣、公開協商等方式取得的荒地等土地承包經營權或者正在建造的建築物抵押的,應當辦理抵押登記。抵押權自登記時設立。
(2)以下財產抵押的,應當辦理抵押物登記,抵押合同自登記之日起生效:
① 無地上定著物的土地使用權;
② 城市房地產或者鄉(鎮)、村企業的廠房等建築物抵押;
③ 林木。
(3)以下幾類財產不能抵押:
① 各級國家機關的財產;
② 耕地、宅基地、自留地、自留山等集體所有土地的使用權;
③ 學校、幼兒園、醫院等以公益為目的的實業單位、社會團體的教育設施、醫療衛生設施和其他社會公益設施;
④ 所有權、使用權不明或者有爭議的財產;
⑤ 被依法查封、扣押、監管的財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