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國金融監管法案有哪些
Ⅰ 請問誰有《美國新金融監管法案》的文本容或者請問誰知道美國《新金融監管法案》的核心思想是什麼
貨幣戰爭 控制世界
1.1新聞主要內容
2010年7月16日星期五,美國參議院繼眾議院之後,以六十票對三十九票,通過最終版本的金融監管改革法案,為法案最終成為法律清除最後障礙。總統奧巴馬將於下星期(注釋,已經簽完了,點這里)簽署生效這部厚達兩千三百頁的法案。這是美國自上世紀三十年代大蕭條以來,影響最深遠的金融監管改革,包括設立新機構,保障進行金融交易的客戶利益,以及限制銀行參與多項高風險的交易活動。
1.2法案內容(與歷史1930s比較)
美國參議院周四遞交給總統奧巴馬(Barack Obama)簽字立法的金融監管法案成為二十世紀三十年代以來美國金融監管史上最為矚目的改革法案。這項金融法案旨在彌補監管空缺,並對引發2008年金融危機的罪魁禍首-投機性交易操作實施禁令。這份法案名為《Dodd-Frank華爾街改革與消費者保護法》,主要包括以下內容:
新監管職權
法案賦予聯邦監管機構一項新權利,使其能夠對未接受納稅人資金救助但陷入困境的大型金融公司進行接管和分拆,以防止此類公司的倒閉引發整個金融體系的動盪。將設立一個由美國聯邦存款保險公司(Federal Deposit Insurance Corp., 簡稱FDIC)運作的流動性程序。美國財政部(Treasury)將預先支付有關接管倒閉金融公司的前期成本,但美國政府則必須制訂出一項資金償付方案。接管後期中,監管機構將泰國評估費的方式收回接管資產超過500億美元金融機構過程中發生的任何損失。
金融穩定委員會
將建立一個由10名成員組成的金融穩定監管委員會(Financial Stability Oversight Council),該委員會成員由負責監控和管理美國金融系統性風險的現有監管者組成。該委員會的職責中包括:如果經評估後某家大型綜合性金融機構對金融體系穩定構成威脅,則該委員會將建議美國聯邦儲備委員會(Federal Reserve, 簡稱Fed)在資本金、杠桿以及其他規定方面對該金融機構實施更加嚴格的要求。在極端情況下,該委員會有權對金融機構進行分拆。
沃爾克規則(VOLCKER RULE)
將限制大型金融機構的自營交易業務,但這些銀行可以小規模地投資於對沖基金和私募股權基金,這類投資規模在第一級資本中所佔比例最高不得超過3%。銀行不得對其所投資的基金進行救助。
衍生品
將對場外衍生品交易市場實施全面監管,其中包括針對衍生品交易和出售衍生品的公司的監管。將要求日常衍生品交易在交易所或類似電子交易系統中進行,並通過清算所進行清算。定製的掉期產品交易將仍可以在場外市場進行,但相關交易必須上報至中央儲存庫,以便使監管機構能夠對整體市場形勢有更加全面的掌握。將在資本金、保證金、報告、紀錄保存以及業務活動方面對從事衍生品交易的公司實施新的規定。
掉期產品的剝離
只要求銀行剝離風險最高的衍生品交易業務並轉至關聯公司。這是根據民主黨參議員Blanche Lincoln提出的更廣泛監管提議而最新達成的一項折衷方案。銀行可以保留利率掉期、外匯掉期、黃金和白銀等掉期交易業務。法案要求公司把農產品、未明確大宗商品、能源及多數金屬的掉期交易業務轉給關聯公司。
消費者機構
將在Fed內部建立一個新的消費者金融保護局(Consumer Financial Protection Bureau)。該機構將負責向提供信用卡或抵押貸款等消費者金融產品及服務的銀行和非銀行機構頒布和實施規定。這個新監管機構研究和實施的規定適用於所有抵押貸款相關業務、資產超過100億美元的銀行和信貸機構、發薪日貸款方、支票兌換機構以及其他某些非銀行金融機構。汽車經銷商不在該機構監管范圍之內。
優先購買權
將允許各州自行頒布的更嚴格消費者保護法適用於全國性銀行。全國性銀行將可依情況和所在州的不同而尋求享受州級法律豁免權。如果州級法律妨礙或嚴重干擾了銀行的業務經營能力,那麼銀行則可以申請法律豁免權。州級首席檢察官有權執行新消費者金融保護局頒布的部分規定。
FED監管職責
將批准針對金融危機期間Fed實施的所有應急借款計劃進行一次性審計。 Fed還將披露通過貼現窗口和公開市場操作向銀行放貸的相關細節。將取消銀行成員推選Fed 12家地區聯邦儲備銀行行長的職責。將限制Fed的應急借款權,即不允許Fed向私人公司發放緊急貸款,所有貸款計劃均需要獲得美國財政部長批准方可實施,並禁止破產公司參與緊急貸款計劃。
監管變更
將撤銷美國儲蓄管理局(Office of Thrift Supervision),相應監管職責將由美國財政部金融局(Comptroller of the Currency)承擔。在經過各方爭論之後,Fed最終保留對數千家社區銀行的監管權。將授權Fed對大型綜合性金融機構實施監管,以確保政府對那些可能給整體經濟帶來風險的金融機構的風險性和復雜程度有所了解。
銀行資本金要求
將基於規模和風險設定新的資本金要求,其中包括禁止擁有子公司的大型銀行將信託優先債券作為一級資本。將允許資本規模不足150億美元的銀行將信託優先債券繼續作為一級資本。大型銀行將有5年時間把信託優先債券從一級資本中逐步剔除。
結束問題資產救助計劃
決定提前結束7,000億美元問題資產救助計劃(Troubled Asset Relief Program, 簡稱TARP),剩餘資金將用於支付金融法案的相關成本。金融法案將立即終止TARP計劃,原定結束日期為10月1日;財政部不得將剩餘資金投入新計劃或其他新措施中。據議員表示,這項變更將節省約110億美元。該法案還將銀行向FDIC交付的存款保險額度再次上調,並以此籌得另外57億美元。這兩項填補法案成本費用的措施取代了此前有關向資產規模分別超過500億美元和100億美元的銀行機構和對沖基金收取180億美元費用的提議。
存款保險
將把銀行、非銀行存款機構和信貸機構的聯邦存款保險額度永久性提升至250,000美元;這一標准可回溯至2008年1月1日執行。
抵押貸款
將設立新的住房抵押貸款國家最低承貸標准。將首次要求銀行在放貸時對借款人收入、信用紀錄及工作狀況進行查證,以確保借款人具備償還房貸的能力。將禁止銀行向引導借款人借入高息貸款的經紀人支付傭金。
證券化
對貸款進行打包的銀行必須把其中5%的信貸風險保留在銀行自己的資產負債表中。監管機構可以讓符合特定最低標準的低風險抵押貸款類證券免受相關規定的約束。監管機構可以批准商業不動產抵押貸款市場的其他風險自留型證券。
信用評級機構
將完善信用評級行業;待美國證券交易委員會(Securities and Exchange Commission, 簡稱:SEC)研究之後,將建立一個新的半官方性質機構,旨在解決信用評級行業內慣有的利益沖突。如果信用評級機構故意或因疏忽而未能給出合理的評估結果,則投資者可以對評級機構提起訴訟。此外,還將在SEC內部設立一個新的監管辦公室。
投資建議機構
SEC將有權在相關研究完成後對發布投資建議的經紀交易商實施更高要求。允許SEC要求經紀交易商遵循類似於投資顧問秉承的受託責任標准,但並不強制要求SEC必須這么做。
公司治理
針對高管薪酬和豐厚福利問題,公開上市公司股東將擁有一票無約束投票權;SEC將有權賦予股東向董事會提名董事候選人的權利。
對沖基金
將要求對沖基金和私募股權基金以投資顧問名義在SEC登記注冊,並要求其提供交易信息以幫助監管機構管控系統性風險。
保險業
將在美國財政部內部設立一個新的聯邦保險辦公室(Federal Insurance Office),主要負責保險行業的監管工作,並向系統性風險委員會提供那些被視為具有系統重要性的保險商名單。這個新機構需要向國會(Congress)提交改善保險業監管規定的意見和建議。
1.3美國啟動金融改革的背景
1.3.1次貸危機
金融危機產生之前,其他國家一直對美國強調要加強金融監管,特別是各種創新金融工具,但美國卻一直認為衍生工具是經濟的活力之源。當次級貸款所引發的經濟危機為國家甚至全球經濟帶來重創之後,美國才決定對金融行業出台改革法案,嚴厲整改整個國家的金融體系。自危機爆發以來,美國政府和金融監管機構就開始策劃研究一系列的金融改革方案,並且不斷與各個利益集團進行談判和辯論。迄今為止,雖然仍有不少的利益妥協,但一定程度上仍然反映了美國金融監管的發展趨勢和美國政府的態度。
1.3.2 金融創新過度
美國監管體系的缺陷是多方面的,但金融創新無疑是危機最重要的誘因之一。金融創新的速度和品種隨著專業人員知識水平提升和信息技術的不斷完善,創新工具已經脫離了金融監管的能力范圍(如對沖基金、次級貸款,CDs等)。經營復雜金融產品的金融機構杠桿率過高,最終導致了風險爆發。而美國政府鼓勵自由市場和鼓勵金融創新的態度更是加速了危機的產生。所以美國這次法案的改革也試圖限制金融創新和復雜金融工具的經營,以期金融創新更加規范和理性。
1.3.3 美國金融機構現有模式
美國金融實行的是傘形監管(如右圖)。對於金融控股公司下屬的非銀行分支機構,美聯儲在一般情況下不能對其進行檢查、提出資本金比例要求或要求其提供報告,除非美聯儲確定金融控股公司的非銀行分支機構出現重大問題,將危及其銀行類子公司的安全,並且功能監管者無法有效解決這些問題。我們在調查中了解到,美聯儲真正實施這種監管非銀行分支機構權力的機會很少,因為美聯儲必須首先獲知非銀行分支機構出現了問題,然後才能做出判斷是否應對其進行監管,而在功能監管者與美聯儲之間缺乏良好溝通的情況下,美聯儲是很難及時獲得這類信息的。由此可見,目前美國的金融監管仍然是分業管理模式。
而在新法案中,金融穩定委員會,消費者金融保護局等條目的出現使監管有了混業監管的趨勢。美國政府期望用這樣的方式化解系統風險。但對於華爾街的金融企業而言,引起問題的主要原因不只是因為業務的經營范圍,更是由於金融產品自身的高風險性等。所以除監管模式的改革之外還要有對表外業務和杠桿率的監督加以配合,才能使法案實施後取得期望的收效。
2.對於新法案的各方意見
根據這一法案,美國金融監管體系將全面重塑,原先金融企業「大到不能倒」的狀況將得到改變。新法案規定,政府不會再拿納稅人的錢救助類似雷曼、美林銀行這種面臨倒閉的金融機構,如果再出現資金問題,它們將直接被清盤;另外,美國的大銀行、對沖基金,私募公司和衍生產品市場也將受到更加嚴格的監管。
據此業內人士預計,該法案的通過將對整個華爾街產生重大影響。一些大型金融機構都將面臨巨大的變革,這些變革將涉及其業務的方方面面,從借記卡業務到衍生產品交易,以及對沖基金投資業務。華爾街分析師預計,新法案中有關限制銀行自營交易、剝離部分衍生品交易等條款將使大型證券公司盈利下降10%以上。
短期看來,這一影響也的確立竿見影。在法案通過後不到24小時,美股金融股便全線走低。16日,美股開盤大跌百餘點。分析人士表示,金融監管法的通過可能在短期內會對華爾街銀行的盈利帶來負面影響,同時也可能令美國的信貸狀況更加吃緊。
但是從長遠來看,金融監管新規能否真正有效防範系統性風險、避免金融危機重演,目前還難以斷言,甚至令人不敢樂觀。至少從目前美國的一些主流媒體判斷來看,經濟學家們對此是褒貶不一,多數人認為它只是輕微減少了經濟風險,甚至不足以立法。在法案通過後,《華爾街日報》對43名經濟學家進行調查後發現,僅有6%的受訪經濟學家認為該法案將對未來產生重大影響,而高達58%的受訪經濟學家則認為,法案只會略微降低另一場危機發生的風險。
美國《新聞周刊》雜志網站7月15日也發表文章稱,該金融改革法案並沒有解決許多潛在的問題,未來危機恐怕仍然難以避免。
文章指出,此次通過的金融監管法案的確賦予了監管機構更大的權力,使其能夠更及時發現未來可能出現的危機並作出應對。但是,法案更多考慮的是如何發現和解決危機而不是從根本上阻止危機的發生。這就像是改善醫療和公共衛生之間的區別一樣,法案更像是幫助醫生診斷和治療病人的疾病,而不是改變生活環境避免人們生病。這也就是說,很多可能導致金融危機的薄弱環節和問題依然存在。
在這其中,家庭負債就是未來人們仍需關注和警惕的主要問題之一。美國家庭負債額佔GDP的比例從上世紀90年代初不足60%飆升至2006年的近100%。對此,芝加哥大學經濟學家拉古拉姆·拉詹指出,「這就是收支不平衡。上世紀八九十年代大部分人收入增長遲緩,於是借貸開始大行其道,人們開始非理性消費。」如今,人們的收入情況依然不佳,失業率已達9%。這還要考慮到社會分配不均的問題,自經濟衰退出現之前,經濟不平等現象就呈上升勢頭。現實情況是,窮人失業率依然居高不下,而富人經濟則已迅速復甦。家庭借貸目前仍相當於GDP的90%以上,而且導致這一現象的問題還在惡化。
在這種情況下,這一被奧巴馬及其支持者們認為是「史上最有力的保護消費者的法規」無疑要遭到外界的廣泛質疑。有人甚至表示,「消費者根本不會從中受益。」在各種批評聲中,最常見的一種是:改革只是徒有其名,要想落實談何容易。丹佛大學企業和證券法教授布朗就指出,「一大堆問題,法案都因為無解而乾脆丟給了監管單位。例如,什麼叫做大到不能倒只有天知道。」更有人稱,法案中新設的消費者金融保護局只會給銀行增加新的負擔,他們把這種負擔轉嫁給消費者,會讓獲得按揭貸款、信用卡貸款的成本更高。
而除了眾多尚待制定的規則外,此次金融改革還有一個至關重要的問題沒有解決,那就是處於本輪金融風暴中心的「兩房」(房利美和房地美)根本沒有被觸及。正如共和黨參議員麥凱恩批評說,改革法案中不包括解決兩房的辦法,「這就等同於向恐怖主義宣戰,卻忽視了基地組織」。
正因如此,在大多數反對該項法案的經濟學家們看來,奧巴馬的改革動作過快,太過忙於打已經過去的仗,而未來的金融危機幾乎沒有可能再次出於同一根源。他們認為這項立法是超越了人們對危機本質的認識,在政府立法之前,美國應該確保自己從錯誤中學到了什麼。美國第一信託顧問布賴恩·維斯博里的一番話或許能夠代表人們的擔心,「只是輕微地減少金融風險並不值得立法一項重大改革,這將產生其他意想不到的後果。」
3.華爾街各方的應對措施
投資銀行Keefe, Bruyette & Woods, Inc.的銀行分析師坎農(Frederick Cannon)說,由於對衍生品的最新限制等於也限制了把貸款打包再出售給外部投資者的證券化市場,因此新的改革法案將增加借款成本。他說,證券化市場使貸款更便宜。
民主黨人及自由分析師說這是一個政治恐嚇策略。他們說,新規將使銀行業更穩健。消費者和公司均將從旨在打壓濫用行為的規定中受益。
美國國家消費者法律中心(National Consumer Law Center)華盛頓辦公室律師桑德斯(Lauren Saunders)說,我們認為,由於成本將更公開、更透明,新規定將帶動價格下降。人們將能夠貨比三家。貸方能夠隱藏成本時,信貸更昂貴。
華爾街的分析師說,對特定自營交易的限制、銀行部門與部分衍生品業務的分業經營以及大量其它變化將使最大型證券公司的利潤減少10%以上
花旗集團(Citigroup Inc.)法律總顧問、董事會秘書赫爾弗(Michael Helfer)說,花旗很快就會指定一位高管牽頭成立一個內部特別行動小組,以評估那些為使新法生效將被制定出來的規則將會產生何種商業影響。赫爾弗周四在一場由證券業及金融市場協會(Securities Instry and Financial Market Association)組織的活動上說,這種商業模式評估最終將導致花旗作出判斷:遵守新規究竟意味著公司應「收取更多費用」、「不增加收費」,還是「不做這塊業務」。
摩根大通(JP Morgan Chase & Co.)的分析師阿鮑海珊(Kian Abouhossein)說,金融監管改革可能會把銀行的長期股本收益率(即公司凈收益與股東的股本之比)從19 %壓低到16%。他說,投資銀行可以通過削減員工薪酬來部分挽回失去的利潤。
對沖基金和私募股權投資基金的經理們正面臨著美國證券交易委員會(SEC)更加嚴格的監管。
許多資產不少於一億美元的基金公司,以及差不多所有資產在1.5億美元以上的基金公司,都需要在SEC登記,這一規定將在新法頒布一年後生效。規模小於上述企業的基金公司將受到州政府的監管,這可能會導致其費用增加。大小基金公司都將被要求更加詳細地披露它們的投資產品、客戶、交易對手和借錢交易時資金的具體用途等等。
未知數仍然還有很多。比如一些大型對沖基金可能會被認為由於規模太大而不能倒閉,因而它們對財務杠桿的使用及其他冒險行為可能會受到更加嚴格的控制。
一些消費者已經看到了變化。雖然新法案尚未簽署成為法律,但抵押貸款發放機構已經在加強對貸款申請人償債能力的審核。很多機構還要求借款人提供更多能證明其收入和財產的文件。消費者很快還會看到其他變化。
但是,新設立的消費者金融保護局(Consumer Financial Protection Bureau)要發揮職能,可能還要等上至少一年的時間。消費者金融保護局在針對抵押貸款、信用卡、短期高利貸等一系列產品制定、實施監管規則方面,將用油廣泛的權力。
與此同時,財政部官員將努力使該局盡快運轉起來。財政部一位高級官員說,當務之急包括創建一種簡單的抵押貸款披露機制,並開辟一條集中化的消費者投訴熱線。
銀業行監管機構還將很快制定旨在重塑抵押貸款發放行為的新規。監管層必須決定,有關首付款、信用記錄和借款人債務水平的具體規則將是什麼模樣。
Ⅱ 次貸危機以來美國通過了哪些與金融有關的法案或法規有用者高分相謝,決不食言。
今年,美國次貸危機不斷加劇並逐步演變成一場全面的金融危機,對世界各地的實體經濟造成嚴重沖擊。為抵禦危機,世界各地紛紛採取降息、注資等措施救市。以下為全球救市大事記:
2月7日,美國國會參眾兩院通過了約1680億美元的經濟刺激法案,旨在通過退稅、刺激消費促進美國經濟增長。
3月11日,美國聯邦儲備委員會、歐洲中央銀行等5家西方主要央行宣布,將採取聯合措施向金融系統注入資金。
7月30日,美國總統布希簽署總額達3000億美元的房市援助法案,旨在幫助美國兩大住房抵押貸款機構房利美和房地美擺脫困境。9月7日,美國政府宣布接管房利美和房地美。9月16日,美國政府接管全球保險業巨頭美國國際集團。
9月16日,美聯儲、歐洲央行和日本央行等西方主要央行再次同時向金融系統注入大量資金,以緩解信貸市場的流動性不足。
9月20日,美國政府提出7000億美元的金融救援計劃。10月1日和3日,美國國會參眾兩院分別通過了經過修改的大規模金融救援方案,該方案隨即獲總統布希簽署並生效。
10月8日,美聯儲、歐洲央行、英國央行以及加拿大、瑞士和瑞典等國的央行聯合大幅降息0.5個百分點。
10月12日,歐元區15國首腦在歐元區首次峰會上通過行動計劃,同意各成員國為銀行再融資提供擔保並入股銀行。德、法等國根據這一計劃,紛紛出台各自救市舉措。
10月19日,韓國政府公布約1300億美元的大規模金融救援計劃,內容包括為國內銀行外債提供擔保、向銀行和出口商提供資金等。
10月30日,日本政府公布約2730億美元的一攬子經濟刺激方案,內容包括發放現金補助、為中小企業提供信貸擔保、減稅和降低失業保險費用繳納標准等。
11月7日,繼10月通過多項旨在保護金融系統的措施後,俄羅斯總理普京批准了一項旨在改善本國金融和經濟形勢的行動計劃,力圖通過刺激國內需求、增加政府投入等措施穩定實體經濟。
11月9日,中國政府宣布實施積極的財政政策和適度寬松的貨幣政策,並出台進一步擴大內需、促進經濟增長的十項措施,兩年投資約4萬億元人民幣。
11月15日,二十國集團領導人金融市場和世界經濟峰會在美國首都華盛頓召開,會議就國際社會加強協作、共同應對金融危機和支持經濟增長達成一致,並呼籲改革世界金融體系,防止類似危機再次發生。
11月25日,美聯儲宣布投入8000億美元,用於解凍消費信貸市場、住房抵押信貸以及小企業信貸市場。美國財政部也從7000億美元金融救援計劃中撥出200億美元,支持美聯儲的上述行動。
11月26日,歐盟出台總額達2000億歐元的大規模經濟刺激計劃,內含擴大公共開支、減稅和降息等提振實體經濟的三大舉措。
12月4日,歐洲央行、英國央行、瑞典央行分別降息0.75個百分點、1個百分點和1.75個百分點。這是歐洲多家央行在短短兩個月時間里展開的第三次聯合降息行動。
背景資料:美國次貸危機
所謂次貸,即次級抵押貸款。在美國,放貸機構根據借款人信用的高低,將貸款分為「優級」和「次級」。次級貸款因面臨更高的風險,其利率高於優級貸款利率。
美國爆發次貸危機的根源在於房地產泡沫的破裂,而房地產泡沫的形成又與美國社會的「消費文化」、不當的房地產金融政策和長期維持的寬松貨幣政策有直接關系。
美國經濟長期以來一直有高負債、低儲蓄的特徵,不但居民習慣於借債消費,而且國家也鼓勵借貸和超前消費。此外,為阻止美國經濟陷入衰退,美國聯邦儲備委員會一度長期實行擴張性的貨幣政策。2001年1月至2003年6月,美聯儲連續13次下調聯邦基金利率,使利率從6.5%降至1%的歷史低水平。寬松的貨幣政策降低了借貸成本,促使美國民眾紛紛進入房地產領域。對未來房價持續上升的樂觀預期,又促使銀行擴大向信用度極低的借款者推銷住房貸款,也就是發放次級抵押貸款,以賺取更高的利息收入。因此,美國的次級抵押貸款市場迅速發展,規模不斷擴大,房地產市場泡沫日益膨脹。
2004年6月至2006年6月,美聯儲連續17次提息,將聯邦基金利率從1%提升到5.25%。利率攀升大大加重了購房者的還貸負擔。自2006年起,美國房市大幅降溫,房價下跌,購房者難以將房屋出售或者通過抵押獲得融資。這種局面直接導致大批次級抵押貸款的借款人不能按期償還貸款,次貸違約率不斷上升。2007年4月2日,美國第二大次級抵押貸款機構新世紀金融公司向法院申請破產保護,次貸危機開始顯現。此後,其他一些提供次貸的金融機構相繼出現財務危機,到2007年夏天,次貸危機全面爆發。
此外,美國大批放貸機構在中介機構的協助下,把數量眾多的次貸轉換成證券在市場上發售,吸引各類投資機構購買。然後,這些投資機構再將購買的證券開發成多種金融衍生產品,出售給對沖基金、保險公司等。據美國經濟分析局的調查,美國次貸總額為1.5萬億美元,但在其基礎上發行了近2萬億美元的住房抵押貸款支持債券,進而衍生出超萬億美元的擔保債務憑證和數十萬億美元的信貸違約掉期。而在這一所謂金融創新過程中,美國政府並沒有加強相關監管,使得金融市場越來越缺乏透明度。這一倒金字塔式的金融結構存在巨大風險,一旦作為基礎的次貸出現問題,將不可避免地產生連鎖效應,波及金額更為龐大的其他金融衍生產品。
因此,美國次貸危機自去年年初顯現以來,影響面逐漸擴大,一些過度投資次貸金融產品的銀行和保險公司紛紛遭到波及,包括房利美、房地美、雷曼兄弟公司、美林公司和美國國際集團等等。美國次貸危機愈演愈烈,最終引發一場席捲全球的金融危機。目前,金融危機的影響已向實體經濟擴散,使世界經濟面臨巨大風險
Ⅲ 美國針對金融危機採取的措施
2007年4月,以美國第二大次級抵押貸款機構新世紀金融公司申請破產保護作為標志,美國次貸危機正式拉開帷幕。此後,危機愈演愈烈,大量從事次貸業務的機構相繼破產,主要金融機構陸續出現巨額虧損,國際金融市場劇烈動盪。市場預計,全球與次貸相關的損失將達到1.5萬億美元。2008年以來,美國已有13家商業銀行破產倒閉。在美國前五大投資銀行中,貝爾斯登被摩根大通收購,美林被美洲銀行收購,雷曼兄弟申請破產保護,摩根士丹利和高盛也轉變成為銀行控股公司。
為應對金融危機的沖擊,美國財政部和美聯儲相繼出台了一系列應對措施,其頻率之高、規模之大、范圍之廣、力度之強是在美國近100年以來的歷史上少見的。 美聯儲應對危機的非常規措施
由美國次貸危機引發的大規模信貸緊縮,嚴重打擊了市場信心,盡管美聯儲連續大幅度地調低聯邦基金利率、降低再貼現率,將常規貨幣政策手段幾乎用到極致,仍然不能阻止國際金融市場劇烈動盪、美國經濟持續放緩的趨勢。為此,美聯儲不得不選擇各種非常規措施,來增加市場的流動性供給,擴大信貸規模,恢復市場信心。
(一)新的流動性管理手段
一是調整貼現窗口貸款政策。從2007年8月起,美聯儲多次通過調整貼現政策,鼓勵出現財務困難的商業銀行向美聯儲借款。2007年8月17日,美聯儲下調貼現率50個基點,使其與美聯邦基金利率之差由此前100個基點縮小為50個基點,貸款期限延長至30天,並可應請求展期。2008年3月18日,美聯儲再次下調貼現率75個基點,使其貼現率與聯邦基金利率進一步縮小至25個基點,貸款期限延長至90天。 </P>
<P> 二是啟用新的融資機制。2007年12月12日,美聯儲推出對合格存款類金融機構的創新融資機制(TAF)。在TAF中,美聯儲通過拍賣提供為期28天的抵押貸款,每月兩次,利率由競標過程決定,每次的TAF有固定金額,抵押品與貼現窗口借款相同。由於TAF事前確定數量並採用市場化的拍賣方式,既能有效解決銀行間市場的流動性問題,又不會導致銀行准備金和聯邦基金利率管理的復雜化,被視為美聯儲40年來最偉大的金融創新。2008年7月30日,作為28天TAF的補充,美聯儲推出84天期TAF,以更好地緩解3個月期短期融資市場的資金緊張情況。2008年9月29日,美聯儲又表示計劃將於11月推出兩次總額為1500億的遠期TAF,時間和期限將在與存款機構協商後確定,以確保年底前市場參與者資金充足。此後,又於2008年10月6日將總規模擴大至3000億。
三是啟用新的融券機制。2008年3月11日,美聯儲推出了另一項創新流動性支持工具(TSLF)。TSLF是由美聯儲以拍賣方式用國債置換一級證券交易商抵押資產,到期後換回的一種資產互換協議,有效期為六個月。TSLF的交易對手僅限於以投資銀行為主的一級證券交易商,交易商可提供的合格抵押資產包括聯邦機構債券、聯邦機構發行的住房抵押貸款支持證券和住房抵押貸款支持證券(MBS)等。
四是啟用一級交易商信貸工具(PDCF),向一級交易商開放貼現窗口。在貝爾斯登事件發生後,為進一步緩解金融市場短期向下的壓力,2008年3月17日,美聯儲決定利用其緊急貸款權力,啟用PDCF,其實質是向符合條件的一級交易商(主要指投資銀行)開放傳統上只向商業銀行開放的貼現窗口,提供隔夜貸款。
五是推出資產支持商業票據,即貨幣市場共同基金流動性工具(AMLF),通過支持貨幣市場共同基金支持商業票據市場。2008年9月19日,針對雷曼兄弟倒閉引發華爾街震盪、大量投資者紛紛從貨幣市場共同基金撤資的形勢,美聯儲宣布推出AMLF,以貼現率向儲蓄機構和銀行控股公司提供無追索權貸款,供其從貨幣市場共同基金(MMMF)購入資產抵押商業票據。同時,美聯儲還計劃直接從一級交易商手中購買房利美、房地美和聯邦房屋貸款銀行等發行的聯邦機構貼現票據,以進一步支持商業票據市場的順利運行。 </P>
<P> 六是推出商業票據融資工具(CPFF),直接支持商業票據市場。2008年10月7日,美聯儲宣布創建CPFF,運作機制是通過特殊目的載體(SPV),直接從符合條件的商業票據發行方購買評級較高且以美元標價的3個月期資產抵押商業票據(ABCP)和無抵押的商業票據,為美國的銀行、大企業、地方政府等商業票據發行方提供日常流動性支持。
七是向商業銀行的准備金付息。長期以來,美聯儲和其他主要國家的中央銀行均不為商業銀行的法定存款准備金和超額准備金支付利息。在次貸危機的沖擊下,為了增加商業銀行的可貸資金,2008年10月6日,美聯儲宣布向商業銀行法定存款准備金和超額准備金支付利息。其中,向法定準備金支付的利息比准備金交存期的聯邦基金目標利率均值低10個基點,向超額准備金支付的利息初定為比准備金交存期的最低聯邦基金目標利率低75個基點。 </P>
(二)對金融機構的直接救助 </P>
救助投資銀行貝爾斯登。2008年3月14日,美第五大投行——貝爾斯登出現了流動性危機,為了援助貝爾斯登,美聯儲緊急批准了JP摩根與貝爾斯登的特殊交易,即紐聯儲通過JP摩根向貝爾斯登提供應急資金,以緩解其流動性短缺問題。貝爾斯登將其流動性最差的300億美元資產作抵押,紐聯儲通過JP摩根向其提供為期28天的等額融資。這是自上世紀30年代美國經濟「大蕭條」以來,美聯儲首次向非銀行金融機構開放貼現窗口。
救助房利美和房地美。2008年7月13日,美聯儲和美國財政部聯合宣布對陷入財務困境的「兩房」提供救助。其中,美聯儲將允許「兩房」直接從紐聯儲貼現窗口借款,條件是美聯儲將在兩家企業的資本充足率監管和其他審慎性監管中發揮咨詢作用。在9月7日美國政府接管「兩房」方案中,紐聯儲成為美國財政部向「兩房」提供信用貸款的財務代理人。 </P>
救助美國國際集團(AIG)。美國次貸危機爆發以來,由於市場違約風險急劇上升,作為全球信用違約掉期市場主要賣方的AIG受到嚴重影響。2008年9月16日,美聯儲宣布向AIG提供850億美元的高息抵押貸款,條件是美政府需獲得AIG79.9%的股權,並持有其向其他股東分紅的否決權。2008年10月8日,美聯儲再度聲明,此前向AIG提供的850億美元貸款額度已用盡,允許AIG以投資級固定收益證券作抵押,美聯儲將再度給予AIG378億美元的貸款額度。
採取國際聯合救助行動。2007年12月12日、2008年3月11日和9月18日、10月8日和10月13日,為了應對不斷惡化的金融危機沖擊,美聯儲先後與歐洲中央銀行、英格蘭銀行和日本銀行等進行了大規模的國際聯合援助行動。主要內容包括:(1)各主要國家中央銀行通過公開市場操作等渠道向本國貨幣市場注入流動性。(2)美聯儲與主要國家的中央銀行建立臨時貨幣互換安排,並根據形勢發展調整互換的期限和規模。從2008年10月13日起,為配合其他國家中央銀行的救市行動,聯儲宣布,暫時上調與歐洲中央銀行、英格蘭銀行、瑞士國家銀行和日本銀行的美元互換額度至無上限。(3)2008年10月8日,美聯儲、歐洲中央銀行、英格蘭銀行、加拿大中央銀行、瑞典中央銀行和瑞士國家銀行等聯合宣布降息50個基點。
美國財政部應對危機的非常規措施
2007年上半年,美國次貸危機剛剛發生時,美國財政部採取了常規性政策措施進行應對,後來隨著金融危機的不斷升級、美國經濟金融形勢的不斷惡化,美國財政部被迫出台了一系列非常規措施來應對危機的挑戰。 (一)1500億美元的一攬子財政刺激計劃
2008年1月4日,美國國會宣布實施1500億美元的一攬子財政刺激計劃。根據這一計劃,美國家庭將得到不同程度的稅收返還,商業投資第一年可以享受50%折舊,中小企業還可以享受到額外稅收優惠。另外,房利美和房地美證券化限額被臨時上調,聯邦住房委員會的擔保額也相應增加。
(二)援助並接管「兩房」
2008年7月13日,美國政府宣布,美國財政部和美聯儲將聯手對深陷困境的「兩房」提供援助:一是提高這兩家公司能夠從財政部獲得貸款的額度。二是為了保證「兩房」能夠獲得足夠的資本,財政部將擁有在必要時收購其中任何一家公司的股份的權力。三是允許這兩家公司直接從紐聯儲的貼現窗口借款。2008年7月22日,當世界還在議論美國政府是否應該救助「兩房」時,美國眾議院批准總額3000億美元的住房援助法案,這一法案授予財政部向「兩房」提供援助的權力,並可以為陷入困境的房貸戶提供幫助。根據這一法案,聯邦住房委員會可以向約40萬個面臨喪失抵押品贖回權風險的房貸戶提供上限為3000億美元的再融資擔保,幫助他們將目前利率較高的按揭貸款轉換為利率較低的30年固定利率貸款。2008年9月7日,由於「兩房」形勢進一步惡化,美國政府宣布這兩家公司的四步走計劃:一是聯邦住房金融局牽頭接管「兩房」;二是財政部與「兩房」分別簽署高級優先股購買計劃;三是為「兩房」和聯邦住房貸款銀行建立一個新的、有擔保的借貸工具;四是推出購買政府資助企業按揭抵押證券的臨時計劃。
(三)推出有史以來最大規模的金融救援計劃
2008年10月3日,美國總統布希批准了《2008年緊急經濟穩定法案》,推出有史以來最大規模的7000億美元的金融救援計劃。主要內容包括:一是授權美國財政部建立受損資產處置計劃(TARP),在兩年有效期內分步使用7000億美元資金購買金融機構受損資產;二是建立受損資產處置計劃後,允許財政部向金融機構受損失資產提供保險;三是成立金融穩定監督委員會和獨立委員會對法案的實施進行監督;四是對接受政府援助企業的高管薪酬做出限制;五是與國外金融監管部門和中央銀行合作;六是將保護納稅人利益放在重要位置;七是增加對喪失抵押品贖回權的房貸申請人的幫助。
(四)金融監管體制改革
從某種意義上講,美國金融監管體制改革是此次金融危機中美國政府採取的意義最為重大、影響最為深遠的非常規應對措施。在以往的金融危機中,美國政府主要是採取包括財政政策和貨幣政策在內的多種宏觀經濟政策組合來應對。
2007年春天,美國財政部長亨利·保爾森呼籲重新檢查美國的金融監管體系,以便更好地處理保護投資者與增強市場競爭性的關系。2007年秋天,保爾森宣布美國財政部將設計金融監管體制改革方案。2008年3月31日,美國財政部公布了長達218頁的美國金融監管體制改革藍圖。
美國金融監管體制改革藍圖包括三個目標:一是短期目標:強化總統金融市場工作組的使命,並將銀行監管者納入小組;美聯儲進一步推進拓展貸款渠道;對抵押貸款發起設立全國統一標准;為各州對抵押貸款市場參與者頒發執照設定統一的最低標准。二是中期目標:合並儲蓄機構監管署(OTS)和貨幣監理署(OCC);美聯儲負責監管支付和結算體系;設立聯邦保險監管體系,隸屬於財政部的全國保險管理署負責管理聯邦保險監管體系;合並美國證券管理委員會(SEC)與商品期貨交易委員會(CFTC)。三是長期目標:設立美國三大金融監管體,即美聯儲擔當「市場穩定監管者」的角色,維護美國金融市場穩定;成立「金融誠信監管者」,負責對銀行業的監管;成立「商業行為監管者」,負責規范商業活動並保護消費者利益。
Ⅳ 美國的GS法案是什麼
1933年美國國會通過了《格拉斯——斯蒂格爾法案(the Glass—Steagall Act)》(以下簡稱GS法案)。這一法案確立了美國對商業銀行與投資銀行業務的劃分,結束了30年代以前商業銀行與投資銀行混業經營的歷史,建立了分業經營基礎上的商業銀行體系。本文擬從對GS法案實施的合理性研究出發,結合國內實施分業經營制度的實踐,進一步探討應怎樣看待分業經營、分業管理的問題,為我國商業銀行的改革和發展,尤其是業務范圍的界定,提供參考性意見。 1 GS法案簡介 1929年美國股市發生暴跌,隨之而來的是1933年至1934年的特大經濟危機。1933年美國經濟滑入前所未有的低谷,原有從業人員的1/4失業。銀行業瀕臨崩潰,約有一萬一千多家銀行破產、合並,使銀行總數由25,000減至14,000,減少約40%。1933年3月羅斯福總統下令關閉了全國所有的銀行,銀行信用幾乎全部喪失。 GS法案的發起人之一——議員格拉斯認為,商業銀行從事證券業務對聯邦儲備體系造成損害,使銀行有悖於良好經營的原則,而且這種行為對股票市場的投機、1929年的股市暴跌、銀行倒閉和大蕭條都負有責任。 國會舉辦的聽證會結果顯示,銀行家和經紀人利用公眾的信任,從事了欺騙性和違規的操作,使其信譽遭受了巨大損失。 社會公眾和輿論界在對經濟危機的絕望中,對銀行的行為表示了極度的憤怒和不信任。在這種經濟和社會背景下,《1933年銀行法案》得到了迅速的通過並立刻生效。 《1933年銀行法案》是羅斯福總統上任實施的新政策之一,也是政府對國家金融、經濟體系所遭受的困難作出的第一個重要反應。銀行法案建立了金融監管的新方式,主要是建立了聯邦存款保險機構,並從法律上將商業銀行與投資銀行的主要業務進行了分離,只給商業銀行保留了包銷大多數政府債券的證券經營權利。由於上述新的監管方式由議員格拉斯和斯蒂格爾提出,因此人們也將《1933年銀行法案》中有關商業銀行與投資銀行業務分離的第16、20、21和32款單獨稱為GS法案。 經過《1935年銀行法》的修訂後,GS法案的主要內容是:禁止聯儲成員行為自己的帳戶購買證券,但國民銀行可以購買和持有不超過其資本和盈餘10%比例的投資級證券;同時,禁止吸收存款的機構既從事接受存款業務,又從事股票、債券和其它證券的發行、包銷、銷售或分銷,無論是以批發、零售還是參加辛迪加集團的形式。有一些證券不在被禁止之列,主要是美國政府債券、政府機構債券、大學住宅債券和各州、政治分支機構的一般債務,但市政收益債券被列入禁止范圍以內。並且限制商業銀行通過設立附屬證券公司間接從事投資銀行業務。但是,GS法案不限制商業銀行在國外進行證券的包銷和買賣。另外,商業銀行的信託部門也可以通過其附屬的證券公司,為養老金計劃和其它信託帳戶交易證券。 GS法案中止了美國商業銀行走向全能化的進程,促成了美國與德國金融體系差異的核心:分離銀行制與全能銀行制。 2 對分業經營理由的考察 GS法案被認為是用來糾正商業銀行的投機行為和違規操作的措施。當時美國國會的聽證會揭示,銀行的附屬公司在操作中曾包銷、銷售不健康的投機性證券,故意發表帶有誤導性的信息,操縱某些證券的價格,利用附屬證券公司進行內部借款和不健康的資金轉移。有例證說明銀行曾以不正常的貸款資助附屬公司並保護它們包銷的證券。公眾經常將附屬證券公司與銀行混淆,導致對銀行體系喪失信心。 在GS通過並實施了約半個世紀之後,美國的理論界和學術界人士對當初分離商業銀行與投資銀行業務的基本理由進行了十分嚴密的考察,結果是出人意料的:可以獲得的歷史證據,很少能夠支持當時立法基於的基本理由!美國學者Benston、Kroszner、Rajan等人都從各個角度對以上議會所列舉的理由進行了仔細的研究和考察,考察的主要結果如下: (1)沒有證據表明,商業銀行從事證券經營和投資導致了自身的倒閉,或金融體系的崩潰。 事實數據顯示,1930年至1933年間,活躍在證券領域的207家國民銀行中,只有15家倒閉,比例大約為7.25%;而在這三年間倒閉的國民銀行佔全部國民銀行的26.3%。這15家銀行的倒閉不可能是當時銀行體系崩潰的主要原因。統計分析的結果顯示,當銀行擁有附屬證券公司時,其倒閉的可能性會降低。當銀行將一部分資本投入證券業務時,其風險只會有輕微增長,而收益卻會有顯著提高。其增加的盈利性加強了銀行支付能力,因此降低了銀行倒閉的風險,進而降低了金融體系發生危機的風險。 在信息的傳播和獲取迅速充分、競爭非常激烈的市場環境下,偏好低風險的商業銀行顧客不會允許自己的資金在固定的收益水平下承受更大的風險。銀行過度冒險只會損失自身的信譽,導致不必要的相對競爭劣勢。因此銀行必然會迎合公眾的需要,堅持安全性與盈利性並重的原則。商業銀行從事證券經營和投資,從事實分析可看出,並非如人們預想的那樣,造成過度的風險,導致其自身倒閉並引發金融危機,給存款人造成損失。 應該說,商業銀行並不是誘發1929年股市暴跌和1933年經濟大蕭條的主要原因:商業銀行的大量倒閉並非如人們通常所想與證券市場直接相關。但也不可否認,證券市場危機引發的整體經濟大蕭條嚴重地涉及到了商業銀行領域,而商業銀行體系的崩潰又反過來加劇了大蕭條對國家經濟造成的致命的傷害。 (2)所有的證據都難以證明商業銀行通過將兩種業務結合經營,進行了大量違規、越權操作,從而欺騙投資者、存款人和其它機構、個人,以謀取自身利益。 議會對商業銀行因利益沖突導致的典型違規越權操作的指控,主要描述為: 銀行高級管理人員隱藏大額收入以逃避個人所得稅;賦予高層官員額外的特別借款權;對高層管理人員發送過高的工資和獎金;內部人員參與證券交易獲利;在發行股票和債券時公布帶有誤導性的信息;以優惠條件或建議誘使存款人購買其發行的證券;進行股市投機和利用內部信息炒作;利用附屬證券公司掩蓋母銀行的經營不力和貸款損失;附屬證券公司炒作母銀行的股票等等。 在所列舉的各項可能出現的違規操作中,有一部分顯然是與GS法案無關的。而進一步分析其它商業銀行被指控從事的理由發現,實際情況比議會所述的要復雜得多,利益沖突導致的違規和越權操作主要是由於商業銀行和其顧客之間信息不對稱造成的。但事實上,在競爭和信息發達的金融市場中,不只是一家或多家甚至全部的商業銀行意識到利用信息不對稱賺取超額利潤的可能性,市場的其它參與者,包括銀行的顧客、競爭者,甚至評級機構都清楚地知道這種違規越權操作的機會。為了避免銀行從事這種操作可能給其它市場參與者造成的額外損失,公眾會將銀行違規越權的可能性看作一種風險,從而要求在其可能發生此類行為的服務項目上加上相應的風險補償。而實證研究證明了這種市場自動添加風險補償以調整銀行利潤的機制是確實存在的。 總之,歷史證券並未充分證明商業銀行利用其從事的證券交易進行了違規和越權操作。從搜取到的證據來看,倒是非銀行金融機構中的違規操作現象更為普遍。這也許是由於非銀行金融機構通常不如銀行重視維護自身信譽和穩健經營。 雖然在大蕭條前和大蕭條中,確實存在著銀行利用混業經營的優勢過度冒險或進行違規、越權操作的現象,甚至連美國最大最著名的花旗銀行和大通曼哈頓銀行都被指控進行了違規的操作,但議會用來支持GS法案的有關商業銀行過度冒險、違規操作的案例總共不足五個,仔細分析,其中還存在著許多偶然和非故意的因素,不象議會和輿論指責的那樣嚴重。僅有的這幾個實際例證並不具有普遍的意義。 由此看來,當時美國國會通過GS法案的最主要理由其實並不充分有力。許多統計顯示,總體來講,它們在投資銀行領域的操作甚至比其它競爭者表現更好 3 對GS法案建立的分業經營制度的評價 3.1 GS法案是忽視市場作用的產物 議會為什麼會得出在現在看來有悖於事實的結論呢?在確立立法理由方面,議會在很大程度上忽視了市場自發而精妙的調節作用。這種作用是監管政策無法替代的,監管只能賦予市場主體一個僵硬的活動外殼。當監管政策為市場主體制定好這個僵硬的外殼後,市場主體究竟怎樣在這一外殼中進行操作,就完全取決於市場力量了。在GS法案以前,監管為商業銀行個體制定的外殼是相對寬松的,給予了市場相對廣闊的發揮作用的空間。而金融市場有自己的准則,那便是風險由誰承擔,收益就應由誰獲取;同時,市場主體能承擔多大風險,就能期望獲得多大的收益。在市場充分競爭、市場參與者都具備基本市場意識的情況下,沒有誰比他人更聰明,能夠利用自身優勢欺騙他人,在不承擔風險的前提下,獲得超額利潤。這正是商業銀行試圖進行過度冒險或違規操作時面臨的環境。而忽視了市場作用的立法者則在簡單的推論中不自覺地摻雜上個人色彩,得出想當然的偏離事實的結論。 3.2 GS法案是國家應急補救的措施 由於議會忽略市場作用的錯誤,通過GS法案的理由並不充分,議會調查所給出的結論也與真實不符。但不可否認,在社會經濟發生全面危機的時候,議會的調查結果大大增加了社會輿論對商業銀行的不滿和壓力,有力地促成了GS法案得到通過所需要的公眾輿論的支持。更值得注意的是,監管立法者在考察和陳列GS法案的理由時,不僅忽視了市場的作用,而且明顯地故意誇大甚至偽造了所謂的商業銀行的不當操作事實並進行宣傳。因此進一步使人懷疑GS法案是源於立法者的刻意安排。立法者為何要部分地編造事實以促成GS法案的形成和生效呢?自然有一定的動機。《1933年銀行法案》出台時及出台前的局勢是這樣的:國家經濟失控,無法遏制地下滑;金融體系全面崩潰,亂成一團;公眾對經濟乃至對國家的信心急驟下降,情緒極不穩定;更有戰爭牽扯著國家的精力,需要社會資源的支持。 對於全面崩潰的重要部門——金融業,尤其是對於已陷入癱瘓的商業銀行體系,這時最需要的,恐怕是一種既易於實施,又能立即見效的措施,它要達到的效果,是迅速恢復混亂不堪的市場秩序,建立有序、易控的市場體系;給予公眾充分的安慰,讓他們重新建立起對銀行的信心,進而恢復對政治的信心;有效地集中社會資金,引導其流入社會最需要的部門,滿足戰爭和恢復經濟的需要。1933年的美國最需要的不是金融業的高效率高效益,而是金融業的穩定和易控。 因此,GS法案的通過有其特殊性。它的特殊性體現為是一種應急的補救措施,是在國家面臨嚴重危機的背景下誕生的。作為這樣性質的監管法案,其採取比較強硬而絕對的方式也就不足為奇了。 3.3 著眼於短期——GS法案利大於弊 GS法案的實施,有兩方面主要優點:一是符合當時的國家利益,GS法案與其它許多同時確立的法律、政策的綜合作用,有效地遏制了災難的根源——資本市場的混亂,使金融秩序走向了有序的規范,恢復了公眾對國家、對金融體系基本的信心,並集中了國家資源進行經濟的恢復和重建。GS法案通過分業管理的方式,較好達到了預期的效果,實現了監管者代表的國家利益。二是GS法案只花費了較小的成本,當時進行分業對市場造成的損失不如想像中那麼大。該法案在理所當然地得到投資銀行界歡迎和支持的同時,當時也得到了來自商業銀行界的認可。受股票市場暴跌和經濟衰退的影響,資本市場中企業證券的發行量在1929年達到約80億美元的高峰後,一蹶不振,驟降至1933年的約1億美元。投資銀行界希望以法律形式消除來自商業銀行在這一劇烈縮減的市場中的競爭。而商業銀行也發現,這一領域不再象20年代一樣有利可圖,因此許多商業銀行已打算或正在從這一領域中退出,自身並未蒙受太大的損失。因此說,在某種意義上講,GS法案也是商業銀行自己作出的選擇。不管是否屬於巧合,GS法案的效果恰好順應了當時市場的願望。 因此,從短期利益來看,GS法案作為應急補救措施,利大於弊。 3.4 著眼於長期——GS法案不具普遍意義 成功只是相對的,是局限在一定歷史時期的。即使從國家整體利益考慮,GS法案在當時起到了積極的作用,也不意味著它將永遠成功。美國經濟在五十年代及以後的發展,終於使銀行在GS法案限制下穩定獲利的局面發生了轉變。隨著經濟平穩繁榮、社會閑置資金增多,金融理論和科學技術發展導致的金融創新不斷涌現,市場融資的方式再一次向證券市場直接融資轉移,使GS法案開始限制和扭曲市場的發展,商業銀行又面臨狹小市場中的過度競爭。當監管所制定的狹小生存空間不再能維持這一行業的盈利水平時,市場力量的巨大作用便以創新的形式改變現有的市場環境,甚至能在某種程度上突破監管的硬外殼,結果是監管政策不僅失去了初始成效,而且徒給市場增加壁壘和成本。 與30年代相比,自50年代以來,市場條件中最重大的變化有:①法律和監管環境的變化:有更多的法規來規范和約束商業銀行和投資銀行的行為;有更嚴密的保護措施如聯邦存款保險制度;有更多、分工更細的監管機構,包括政府、聯儲、聯邦存款保險公司、證監會等;②金融創新工具和創新組織形式的巨大發展:這種發展已使許多監管措施部分地失去意義,如地理界限的模糊和商業銀行與投資銀行業務范圍的模糊;③經濟狀況繁榮而穩定,市場越來越結成一個整體。GS法案作為扼制市場作用的應急補救措施,從長遠著眼,不利於金融市場的高效發展,監管應在充分估計到市場力量所能發揮作用的基礎上根據國家利益需要,確立新的准則。也許這正是七十年代以來出現「放鬆監管」即金融自由化趨勢的內在原因。 4 對中國實行分業經營制度的再思考 4.1 中國金融體制改革中分業經營制度的提出 在1993年之前,中國實行的是混業經營,商業銀行是中國證券市場創立的初始參與者。1980年國務院下達的《關於推動經濟聯合的暫行規定》中指出,「銀行要試辦各種信託業務」,同年中國人民銀行下達了《關於積極開辦信託業務的通知》。各家銀行陸續以全資或參股形式開辦了大量金融信託機構。80年代末國家開創了證券的發行市場與流通市場,上海市的幾家銀行先後設立了證券部,之後各家銀行和信託投資公司都成立了證券兼營機構。1990年底上海證券交易所成立和1991年初深圳證券交易所成立後,出現了獨立於銀行的專營證券商。在中國證券市場初步形成的過程中,銀行在資金、技術、人員和組織管理上都發揮了巨大的作用。我國商業銀行參與證券業務的主要形式是建立全資或參股的證券公司或信託投資公司證券部,從事的主要業務是企業證券的發行、代理買賣和自營。 1992年下半年開始,社會上出現了房地產熱和證券投資熱,銀行大量信貸資金通過同業拆借進入證券市場,導致了金融秩序的混亂,因此從1993年7月開始大力整頓金融秩序。分業經營、分業管理的規定最早見於1993年11月14日十四屆三中全會通過的《中共中央關於建立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若干問題的決定》。在《決定》中明確提出「銀行業與證券業實行分業管理」。1993年12月25日《國務院關於金融體制改革的決定》對「分業經營」作出了進一步規定:「國有商業銀行不得對非金融企業投資。國有商業銀行對保險業、信託業和證券業的投資額,不得超過其資本金的一定比例,並要在計算資本充足率時從其資本額中扣除:在人、財、物等方面與保險業、信託業和證券業脫鉤,實行分業經營」,「要適當發展各類專業……非銀行金融機構,對保險業、證券業、信託業和銀行業實行分業經營」。法律的出台雖滯後於政策規定,但更加完備而具有約束力。1995年5月10日通過、1995年7月1日開始施行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商業銀行法》第四十三條明確規定:「商業銀行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不得從事信託投資和股票業務,不得投資於非自用不動產」,「商業銀行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不得向非銀行金融機構和企業投資」。《商業銀行法》所指的商業銀行,是包括外資銀行在內的銀行體系全部成員,並且本法律適用於所有辦理存貸款、結算的信用合作社和辦理郵政儲蓄、匯款的郵政企業。 4.2 中國實施分業經營制度的理論探索 資料搜集和實際調查的結果表明,中國實行分業經營的主要緣由,來自於1993年之前混業經營實踐給金融體系帶來的危害。自九十年代證券市場形成發展以來,銀行體系中出現了較嚴重的資金運用問題,即相當一部分銀行通過其全資或參股的證券公司、信託投資公司,將信貸資金和同業拆借資金挪用,投放到證券市場甚至房地產市場。這種行為至少引起了以下負效應: ①增大了銀行的經營風險。信貸資金,尤其是同業拆借資金作為短期資金,是絕不允許進行長期投資的,這將大大降低銀行資產流動性,增加收益不穩定性。 ②助長了投機行為和泡沫經濟。中國資本市場規模較小,大量銀行資金不可控地流入較小的市場,並且主要目的是投機而非投資,加劇了市場被操縱的可能和不正常的波動,助長泡沫經濟發展。 ③增大了金融監管、宏觀調控的難度。資金的實際流向被隱瞞,增加了央行施行貨幣政策、控制貨幣流通量的難度,還有可能造成國家資金的流失。 ④助長混亂、不當行為,影響銀行信譽和形象。銀行信貸資金挪用炒股等行為的資金回收無法控制,給個人和小集團謀取私利創造了機會,是市場混亂、違規操作猖獗的重要原因之一,極大程度地敗壞了金融行業的風氣。 由這樣的分析可以發現,造成關鍵危害的,並不是商業銀行從事投資銀行(主要是證券業)業務,而是商業銀行利用其從事證券業務的機構進行的信貸資金、同業拆借資金轉移投機。在證據收集和整理中,除了這一典型的違規行為,尚未發現其它有關商業銀行經營證券業務弊大於利的事實證據。 4.3 由GS法案帶來的思索 在中國,市場還不能對銀行的冒險投機行為進行有效的約束,「風險決定收益」的市場調節機制在中國還不能發生根本作用。關鍵之處在於,中國商業銀行市場活動的風險常不能被最終承擔者認識,或者是市場活動的風險最終轉移出了市場的范圍。作為商業銀行的經營者和顧客,在商業銀行投機冒險時,並不會產生對銀行安全性的焦慮,因為公眾明白,商業銀行冒險過度蒙受損失以至喪失支付能力時,公眾的利益會得到國家的保護,風險的最終承擔者是國家而不是市場參與者。同樣,銀行經營人員冒險投機時也發現,如果投機成功,其個體會得到收益,而投機失敗,損失的是國家的資金。風險與收益不對稱,使其不會受到足夠的風險承受力的約束。再加上中國股市有限的規模和不健全的組織,使資金雄厚的銀行憑借其實力和靈敏的信息,有更大的把握盈利,市場對銀行的風險約束更加無力。 除了市場的原因外,還有商業銀行內部和外部管理方面存在的問題。中國的商業銀行內部管理不力的確有其特殊的原因,世界上沒有一個國家的商業銀行有象中國的四大銀行一樣多的管理層次和分支機構。並且,受歷史傳統影響,中國的商業銀行至今仍未擺脫各級政府在行政、人事上的干預,實現完全意義上的獨立經營。管理體制和激勵機制不改革,四大商業銀行無法實現高效的內部管理。而對銀行的外部管理,主要是指對法律政策執行情況的檢查和監督也確實暴露了很大的問題。監管機構似乎缺乏有效的方式和能力及時發現和處理商業銀行中出現的違規現象。會計、審計制度不健全,商業銀行的利潤核算不規范不客觀,給設計監督、評價和約束機製造成技術困難;已有監督約束機制的實施也由於受到各方利益的制約產生人為的執行困難。 中國金融市場體系追求的理想狀態是統一開放、有序競爭、嚴格管理。監管部門在對商業銀行的管理中,側重於保持其安全性和穩定性,並期望商業銀行的利潤能夠主要從其主業——存貸款業務中獲得。出於對銀行安全性的擔心,監管部門牢牢把商業銀行籠罩在自己的保護之下。而當市場趨利避險的本性在保護之下成為單純趨利的動機,並促使商業銀行在松動的管理環境下違規冒險時,監管部門又無力改善這種松動的管理環境,只好硬性限制商業銀行的行為。一隻手保護,一隻手扼制,扼制是為了更好地保護,監管的雙向職能缺一不可,中國監管部門在兩面同時發揮巨大的作用,很難有勇氣管得松一點,保得松一點。而且,這種局面的出現與商業銀行主業所面臨的困難也直接相關,若不是國家實業部門的不景氣導致存貸業務領域的高風險或低利潤,商業銀行也不會對其它業務領域產生過度的興趣。 中國的監管不只是要起到查缺補漏的作用,而應力促中國市場經濟體制的建立和完善。應盡力幫助市場解開束縛的枷鎖和扭曲的體制,給市場創造使其充分發揮作用的空間,抓住阻礙市場調節機制生效的症結予以解決。凡是能夠依靠市場解決的問題,盡量不要依賴於監管,以此作為制定監管政策的基本態度。在有效的監督和激勵機制下,讓市場承擔風險不一定意味著會發生混亂,也許結果恰恰相反。管得過死,從長遠講可能對市場機制的確立是一種傷害。協調監管與市場之間的相互作用是艱巨復雜的過程,現有的監管政策法律是從國家整體利益與經濟運行各環節現狀出發,審慎權衡的結果。現階段對銀行實行必要的保護和限制是不得不採取的辦法,但打破分業經營管理的限制是必然趨勢。 5 總結 借鑒美國GS法案的實施經驗,我們對在中國建立和實施分業管理制度的再思考結論是:就目前的市場條件和監管水平而言,分業經營制度是必要的,也有一定的合理性。但隨著金融體制改革的深化、市場的發育和監管的完善,必須相應地作出改變。而只有完善配套的監督、激勵機制,同時盡快發展相關的行業和產業(如信息產業和資信評估業),才有條件改變監管一手保一手管的局面;給予市場適當的風險,市場的調節作用會比僵硬的監管產生更好的效果,並促進市場機制在中國的建立。
Ⅳ 2010年7月21日,美國總統奧巴馬簽署金融監管改革法案。此舉結束了一年來民主黨和共和黨之間的激烈爭斗,
(1)①材料反映了美國實行兩黨制,其實質是為資本主義制度服務的政黨制度,兩黨都是維護資本主義私有制、維護資產階級利益的。②美國兩黨在金融監管改革方面的政策和主張,雖有明顯差別,但這些政策上的差別,不過是充當著使兩黨製得以運行的基礎。③兩黨出於競選的需要,在民眾關注的金融監管改革方面展示不同政見,其結果是互相牽掣,避免任何一方走向極端,背離美國的基本價值觀。 (2)①因為利益集團在美國無處不在,他們通過金錢、人數和知識等來干預政治。②利益集團充當公民與政府的橋梁,資產階級各派及其代理人通過利益集團競爭和分享國家權力,相互制衡,有助於維護美國資本主義制度。③利益集團具有虛偽性和消極作用,只有少數利益集團對國家決策產生決定性作用,利益集團壟斷了公眾接近政府權力的途徑,為政府腐敗提供了土壤。 |
Ⅵ 《摩根財團》---美國金融史上影響力最大的私人銀行集團
《摩根財團》是一部極具分量的書。說它有「分量」,第一個原因是這本書確實夠厚。中文版有足足800頁,洋洋80萬字,時間跨度長達150年。而且難能可貴的是,書中對每一個歷史細節的描述,都以第一手檔案和各種原始資料為依據,最大程度地還原真實的歷史。
它的作者大有來頭。本書作者叫羅恩·徹諾,是美國作家協會主席,曾五次獲得普利策獎,是美國最負盛名的傳記作家。《摩根財團》是徹諾的第一部作品,一出版就獲得了美國圖書界最權威的獎項「國家圖書獎」。徹諾後來又寫了《漢密爾頓傳》《洛克菲勒傳》《華盛頓傳》等重磅作品,獲獎無數。《財富》雜志稱羅恩·徹諾為「美國傳記作家的代表」。
這本書有分量的第三個原因,是它的中文版譯者也很牛。這本書是中金公司前董事長、亞洲基礎設施投資銀行首任行長金立群先生組織翻譯的。金立群先生對這本書傾注了巨大心血,前後用了兩年時間,三譯三校,並親自撰寫了長篇推薦序言,以金融專家的視角為我們指出這本書的重大價值。
這本《摩根財團》為什麼重要?羅恩·徹諾說,他本來是想寫一部華爾街通史的,但這個題目過於龐大、不好把握。他想來想去,決定選擇一家最能代表華爾街的銀行來寫,這就是摩根財團。所以說,摩根財團作為美國金融史上影響力最大的私人銀行集團,你讀懂了這部摩根史,也就理解了美國現代金融業發展的來龍去脈。
那進一步說,為什麼在中國急速發展的當下,我們需要回過頭來,深入理解美國金融史?金立群先生認為,現有的主流經濟與金融理論,是建立在西方國家的特殊歷史經驗上的,並不一定是在任何發展階段和任何條件下都普遍適用的真理。如果我們不去仔細分析這些理論產生的歷史土壤,只知道簡單地照抄照搬,極有可能吃大虧。所以,我們了解西方金融史,就能理解西方金融理論產生的源頭,從而更好地理解我們的經濟和社會。這也是為什麼金立群先生要花費如此大心血譯介這本《摩根財團》的原因。
好了,介紹完這本書的基本情況,下面,我就從三個方面來為你詳細講述,摩根財團在美國金融史上的重大影響。
第一,我們知道,美國歷史上曾出現過一些巨型工業托拉斯組織,壟斷了美國經濟。但是,托拉斯的出現並不是美國工業大亨的勝利,而象徵著以摩根為首的華爾街勢力的崛起。這是為什麼?
第二,摩根財團發揮了巨大的能量,幫助美國奪取了全球霸權。一個財團助推一個國家稱霸,是怎麼做到的?
第三,摩根財團膨脹的時候,就連美國政府都要限制它,甚至要為它出台專門的法律。那麼,摩根財團跟美國政府是怎麼博弈的?
第一部分
好了,下面我們就先來說第一個重點,為什麼說工業托拉斯的出現,象徵著以摩根為首的華爾街勢力的崛起?
要說清楚這個問題,我們先來看看當時的美國處於什麼樣的經濟發展階段。在19世紀末,美國已經完成了第一次工業革命,正在進行第二次工業革命,也就是以鋼鐵、能源、鐵路、航運等為主的重工業革命。重工業是資本密集型的,需要大量的資金投入。但是當時資本是稀缺的。
同時,當時全國性的大企業還很少,地方性企業勢單力薄,沒法單憑自身的信譽來發行股票和債券,必須要依靠華爾街財團的信譽背書,才可能募集到資金。也就是說,華爾街掌握著稀缺資本的流向,能夠左右工業企業的生死存亡,工業界不得不聽命於華爾街。不過,那時候華爾街對工業界還僅僅是施加間接影響,並沒有直接參與經營。
真正讓華爾街成為美國經濟的實際操盤手的,就是當時摩根財團的掌門人,皮爾龐特·摩根,也被稱為「老摩根」。老摩根的創舉之一,是一手組建了當時美國幾個最大的工業托拉斯組織——鐵路托拉斯、鋼鐵托拉斯和國際海運托拉斯。
你可能會奇怪,老摩根作為銀行家,為什麼要組建工業托拉斯?按照常理,一旦工業資本聯合起來,反而有可能削弱金融資本的力量。
當時,美國工業界出現了過度投資、惡性競爭的趨勢。就拿鐵路來說。鐵路是19世紀的「互聯網」,是當時最具活力的新興產業,也是資本最青睞的行業。當時在紐約證券交易所上市的股票中,有60%是鐵路公司。公眾競相購買鐵路股票,期待著一夜暴富。而各大鐵路公司為了爭奪壟斷地位,競相鋪設鐵路線,造成了嚴重過剩。比如聖路易斯和亞特蘭大之間,就有20條鐵路線相互競爭,鐵路公司之間展開了慘烈的價格戰。
結果是,大量鐵路公司破產倒閉,中小投資者虧得血本無歸。由於這些鐵路證券是由以摩根為首的華爾街銀行集團來承銷的,憤怒的公眾遷怒於摩根,摩根財團多年苦心建立的商業信譽嚴重受損。更要命的是,鐵路行業的瘋狂投資和惡性競爭會造成周期性的經濟危機,從而給整個金融體系帶來毀滅性打擊。
最典型的例子就是1873年大恐慌。當時美國有89家鐵路公司出現債務違約,美國最顯赫的銀行之一傑伊·庫克財團,因為投機北太平洋鐵路股票而宣告破產,最終引發了一場金融崩潰。5000家商業公司和57家證券公司倒閉,紐約證券交易所自成立以來頭一次關門10天。
這次金融崩潰從某種程度上說對摩根是好事,因為它最大的競爭對手破產倒閉了,摩根財團一躍成為美國金融界的頭號玩家。但是,老摩根從未忘記這次金融崩潰的教訓,他決定整頓鐵路行業亂象,以鐵路托拉斯來避免惡性競爭。他是怎麼做的呢?
一開始,老摩根是憑借他的個人威信,把鐵路大亨們召集到他的海盜號私人遊艇上,坐在一起簽訂君子協定來組建托拉斯。這個協議也因此叫做「海盜號協議」。但是後來發現,這個方法根本行不通,總是有人通過暗中降價來破壞協定。於是,老摩根乾脆親自動手,對破產的鐵路公司進行重組,把他的合夥人安插進這些公司的董事會,從而把公司控制權牢牢掌握在自己手中。這個過程被稱為美國鐵路的「摩根化」。通過這種方式,老摩根控制了幾十家鐵路公司,他將這些公司組建成一個巨型鐵路托拉斯,總收入相當於美國政府財政收入的一半。
除此之外,老摩根還發明了一種叫「股權信託」的辦法,進一步擴大了他的控制力。這里的股權信託,是指分散的中小投資者將他們手中的股票委託給銀行,讓銀行幫他們行使股東權利。這樣一來,銀行家就成了眾多中小股東的代言人,進一步掌控了鐵路公司。到1900年,以老摩根為首的華爾街銀行集團實際上控制了美國的整個鐵路系統。
我們應該如何評價摩根的鐵路托拉斯呢?一般認為自由競爭是好的,而壟斷是壞的,組建托拉斯是一種歷史的反動。但鐵路是一種帶有自然壟斷性質的公共產品,當時幾十上百家小鐵路公司進行無序競爭的狀態,既不利於鐵路的穩定運營,又損害了中小投資者的利益。客觀地說,摩根的鐵路托拉斯大大改善了美國鐵路的運營狀態,讓中小投資者的利益得到了保護。當然,摩根財團也藉此擴大自己的勢力范圍,成為美國經濟至高無上的領主。
在鐵路托拉斯大獲成功之後,老摩根又如法炮製,在1901年組建了鋼鐵托拉斯。當時,老摩根擁有的鋼鐵公司和鋼鐵大王安德魯·卡內基的公司之間形成了激烈競爭,鋼鐵行業也出現了價格戰和生產過剩。這一次老摩根的解決方案是,直接花4.8億美元買下卡內基的公司,從而組建了美國鋼鐵公司。這家鋼鐵托拉斯控制了美國鋼鐵總產量的65%,其市值占當時美國製造業總資本的1/6。老摩根在和卡內基簽完購買協議之後,站起來對卡內基說:「祝賀你成為世界上最富有的人。」
1902年,老摩根又組建了一家航運托拉斯,建起了一支世界上最大的私人船隊。通過鐵路托拉斯和航運托拉斯的聯營,老摩根控制了美國到歐洲之間的主要貨運網路。值得一提的是,著名的泰坦尼克號就屬於老摩根的航運托拉斯,是由老摩根親自批准建造的。他本來預定要參加泰坦尼克號的處女航,最後因為臨時有事而取消,逃過一劫。
所以你看,老摩根通過組建鐵路、鋼鐵和海運三大托拉斯組織,極大地控制了美國經濟。華爾街的銀行家們也紛紛效仿,組建了一批大型工業托拉斯。作者在書中把這一時期稱為「領主時代」,認為以老摩根為首的華爾街銀行家是那個時代的真正主人。
好了,以上就是為你講述的第一個重點:工業托拉斯的出現,象徵著以摩根為首的華爾街勢力的崛起。通過組建三大托拉斯組織,老摩根牢牢控制了工業界,成為美國最具權勢的金融資本家。
第二部分
不過,在20世紀初期,摩根財團雖然在美國國內呼風喚雨,但在國際政治經濟舞台上還是一個小角色。直到第一次世界大戰爆發,給摩根財團帶來了前所未有的契機,讓摩根財團一躍成為國際舞台上的重要角色。這是怎麼回事呢?這就是接下來要講述的第二個重點。
我們知道,兩次世界大戰導致了國際政治經濟秩序的巨變。歐洲列強打得頭破血流,一蹶不振,而美國是這兩次大戰的最大受益者。兩次大戰讓美國擺脫了經濟蕭條,強勢崛起,最終取代大英帝國成為新的全球霸主。全球金融中心從倫敦金融城逐漸轉移到紐約華爾街,同時,美國的對外政策從傳統的孤立主義轉向積極干預國際事務,力圖打造一個由美國主宰的國際政治體系。
在這個過程中,摩根財團與美國政府高度綁定,成為站在美國政府背後的重要推手。具體來說,摩根財團幹了兩件事:第一是介入歐洲事務,把國際金融主導權從歐洲轉移到了美國;第二是幫助美國在第三世界攫取利益。
我們就從一戰說起。1914年夏,歐洲傳來戰爭消息,普通美國人非常恐慌,導致股價暴跌。而嗅覺敏銳的摩根合夥人卻特別興奮,意識到這是一個大發戰爭橫財的好機會。這時候老摩根已經過世,他的兒子小摩根接班。小摩根與老摩根不同,他並不事事躬親,而是組建了一個精明強悍的合夥人團隊來管理業務。戴維森、拉蒙特等人主導了這一時期的摩根業務。
在一戰之前,美國是國際金融的債務國。因為工業發展急需資金,大量美國企業跑到歐洲去發行債券。摩根財團之所以能成為華爾街老大,就是因為它最早是在英國起家,在歐洲擁有廣泛人脈,能幫助美國企業募到大量歐洲資本。一戰爆發之後,歐洲缺錢了,他們要反過來向美國借錢。找誰借呢?當然就是他們的老朋友,摩根財團。
比如,法國政府就把摩根財團作為他們的財務代理人,要求貸款1億美元用於采購戰略物資。同時,英國政府也找到摩根財團,要求摩根為他們大批量采購美國軍火。為了公平起見,避免各國爭搶美國物資、哄抬物價,摩根財團乾脆成立了一個「出口部」,作為所有參戰協約國的美國獨家代理采購機構。這里補充一個知識點:協約國是指一戰的時候,英法俄組成的軍事集團,他們的對手同盟國,是由德國和奧匈帝國等組成的軍事集團。
整個一戰期間,摩根財團為協約國采購了高達30億美元的戰略物資,佔美國向協約國出售物資的一半。摩根成為全球最大的買主,全美的工商界大佬都擠破頭來巴結摩根,希望得到一張大訂單。而協約國用於采購的錢,相當部分是由摩根財團牽頭,在美國發行債券募集的。有了美國源源不斷地提供物資和裝備,協約國最終打贏了。有人認為,摩根財團是協約國贏得戰爭的最大功臣。比如英國報業大亨在訪問摩根財團時就說:「戰爭是在這堵牆里贏得的。」
不過,雖然是協約國贏得了戰爭,但摩根財團和美國政府才是最大贏家。一戰給美國帶來了空前的工業繁榮和貿易順差,而留給歐洲的是一片廢墟和巨額外債。到一戰結束時,協約國欠下了美國高達100億美元的戰爭債務,其中英國欠40億美元,法國欠30億美元。美國一舉成為歐洲的最大債主,歐洲各國必須小心翼翼看美國臉色行事,歐美的權力天平已經完全倒向了美國一邊。
而摩根財團呢,不但撈到了巨額傭金,也一舉超越了曾經壓它一頭的歐洲老牌金融集團,如巴林銀行、羅斯柴爾德銀行等,成為全球最有影響力的私人銀行。在戰後召開的巴黎和會上,摩根合夥人拉蒙特作為美國代表團的金融顧問出席。整個會議上摩根的影響力無處不在,以至於有官員抱怨說,好像是摩根財團在主持巴黎和會。
除了深入介入歐洲局勢,幫助美國奪取國際金融主導權,摩根財團還成為美國在第三世界攫取利益的急先鋒。比如,拉美地區作為美國的後院,摩根財團很早就介入了,老摩根為美國獲得巴拿馬運河的控制權立下了汗馬功勞。當時,美國政府花4000萬美金從法國手上買下運河的開鑿權,然後又策劃巴拿馬地區鬧獨立,從哥倫比亞分離出來建立了巴拿馬共和國。這樣,美國就排擠掉了英法勢力,向巴拿馬政府「永久租借」運河。此後,美國獨占巴拿馬運河的經營權將近一個世紀。
老摩根在這個過程中做了什麼呢?首先,他為美國政府購買開鑿權的4000萬美金提供融資,甚至親自監督金條的運輸工作,保證了交易的順利完成;之後,摩根財團成為巴拿馬政府在美國的財務代理人,負責接收美國付給巴拿馬的補償款,並進行投資管理。由於老摩根在整個過程中起到了重要作用,他被稱為「羅斯福控制巴拿馬運河的賬房先生」。
在亞洲,由於英、法、德等老牌列強先到一步,早就劃定了各自的勢力范圍,來晚了的美國想強行分一杯羹,就藉助摩根財團來敲開大門。比如在中國,摩根財團於1909年出面組織了一個美國銀團,與英法德銀團進行交涉,要求利益均分。在摩根的努力下,美國爭取到了和英法德平起平坐的地位,共同控制晚清政府的金融體系。
10年後的1919年,趁著歐洲各國還沒從一戰中緩過來,美國想趁機擴大在中國的勢力范圍。於是,摩根合夥人拉蒙特親自出馬組織了第二個面向中國的銀團,企圖加強對中國的金融控制。消息傳出後,拉蒙特在上海受到了幾百個愛國學生的圍攻,這次銀團計劃最後不了了之。
看到在中國的利益沒戲,拉蒙特心懷憤恨,轉身把日本發展成了摩根在東亞的最大客戶,並且在亞洲事務上完全倒向日本一邊。在「九一八事變」中之後,拉蒙特還替人撰文,在《紐約時報》上為日本軍國主義辯護,稱日軍保護東北的「南滿鐵路」,就像美國政府保護巴拿馬運河一樣,是無可厚非的。此言論一出,極大地誤導了國際輿論。
從這些事件可以看出,摩根財團作為一家私人銀行,是如何在國際舞台上長袖善舞,為美國和自己撈取好處的。
好了,以上就是為你講述的第二個重點,摩根財團成為美國奪取全球霸權的幕後推手。通過在一戰中的積極作為,摩根財團把國際金融主導權從歐洲轉移到了美國,摩根還幫助美國在第三世界攫取利益。
第三部分
如果說在對外事務上,摩根財團與美國政府的利益基本一致,那麼在國內事務上,它們卻常常起沖突。實際上書中有一條暗線,就是摩根財團與美國政府相愛相殺的博弈過程。美國金融史上最著名的法案《格拉斯-斯蒂格爾法案》,就是二者博弈的產物。這是怎麼回事呢?這就是接下來要講述的第三個重點。
前面提到,在19世紀下半葉至20世紀初的「領主時代」,美國工業界的力量相對弱小,政府部門的管理能力也有限,基本不插手經濟事務,美國經濟的控制權實際上掌握在以摩根為首的華爾街金融家手上。但是,隨著美國工業的日益壯大,政府的財力也越來越強。美國政府不再是一個「小政府」,而是開始越來越多地介入經濟管理事務,加強金融監管,目的是逐步縮小私人金融資本的權力。這當然就和摩根財團的利益起了沖突。而每一次金融危機,都會讓這種矛盾沖突變得更加尖銳。
比如美國歷史上著名的1907年金融崩潰。這次金融崩潰很大程度上是由華爾街的過度投機引起的。不過平心而論,當時的摩根財團並沒有參與投機,因為老摩根嚴令禁止投機業務。在大恐慌的危急時刻,當時已經處於半退休狀態的老摩根親自坐鎮華爾街,憑借個人威望組織起了大規模救市行動,挽救了幾十家經紀行,也讓紐約市政府免於破產。在這次危機中,老摩根扮演了英雄一樣的角色。
但是,這次危機也讓政府和公眾看到,沒有外部監督的金融體系是危險的。華爾街的投機沖動讓美國每十年就發生一次金融危機,總不可能每次都靠老摩根來救市。政府和民眾一致要求,對金融業進行改革,結束金融業的無政府狀態;並且要加強金融監管,在發生危機時,要有政府出面來干預。這些事情誰來做呢?當然應該是中央銀行。你可能很難相信,一直到1913年,美國還沒有自己的中央銀行,是當時西方列強中唯一沒有中央銀行的國家。
於是,建立中央銀行被提上國會的議事日程。但是公眾擔心,如果以摩根為首的私人財團控制了中央銀行怎麼辦?尤其是,當時老摩根力主借鑒英國模式來建立中央銀行,而英格蘭銀行本來就是一家私人所有的中央銀行,這更加深了公眾的擔憂。
華盛頓與華爾街經過一場曠日持久的博弈,最終達成了一個折中方案:美國中央銀行由12家私營的地區儲備銀行組成;但在這12家私人銀行之上,要有一個中央管理機構,也就是美國聯邦儲備委員會。這個委員會位於華盛頓,成員由美國財政部長和總統任命。美國政府希望以此來制衡以摩根為首的華爾街勢力。根據這個方案,1913年12月,美國總統威爾遜簽發《聯邦儲備法案》,美聯儲正式成立。
這就是美國政府與摩根財團博弈的第一回合。不過,事與願違的是,美聯儲實際上並沒有削弱摩根財團,反而是摩根暗中駕馭了美聯儲,從而進一步擴大了自己的勢力。之後一戰爆發,摩根財團與美國政府在外交事務中珠聯璧合,雙方進入了一段蜜月期。
直到十多年之後,發生了1929年金融崩潰以及隨後的大蕭條,引發了美國政府與摩根財團的第二回合博弈。大蕭條使美國經濟遭受重創,胡佛總統狼狽下台,而羅斯福總統上台後推行新政的第一把火,就是成立聽證會,徹查華爾街。當時社會輿論認為,是華爾街銀行家在1920年代進行肆無忌憚的內幕交易、操縱股市和欺騙公眾,最終引發了1929年金融崩潰。
那時候,美國的銀行業是混業經營,也就是說,一家銀行可以同時從事存貸款業務和證券業務。在缺乏監督的情況下,這會造成什麼後果呢?比如明目張膽地欺詐公眾。有的銀行對拉美地區的貸款出現了壞賬,銀行就把這些壞賬重新包裝成很有吸引力的新興市場債券,通過下屬證券機構出售給公眾。除此之外,內幕交易也屢見不鮮。像摩根財團在鼎盛時期,曾在112家大公司中佔有72個董事席位,這些公司大多又是上市公司,想要阻止摩根合夥人在其中進行內幕交易,簡直是不可能的。
不過,聽證會上所揭露出來的最駭人聽聞的丑聞,是摩根財團利用股票承銷而進行的大規模賄賂案。在股市節節看漲的1929年,誰能「打到新股」,誰就相當於發了一筆橫財。而摩根財團就利用它股票承銷商的身份,把新股賣給和它關系密切的政商界精英,這些人一轉手就能獲得50%以上的利潤。接受了摩根股票的人物包括美國前總統、共和黨與民主黨的黨主席、財政部長、海軍部長、參議員等等。這份受賄名單讓美國公眾大為震驚,民意沸騰,要求政府立即對摩根採取行動。
而羅斯福總統採取的行動,就是簽署通過了《格拉斯-斯蒂格爾法案》。這個法案的核心條款之一,就是規定銀行業分業經營,一家銀行要麼從事存貸款的商業銀行業務,要麼從事證券交易的投資銀行業務,只能二選一。這樣做的目的,是把較低風險的商業銀行業務與高風險的證券業務分開,以保護公眾投資者的利益。而摩根財團作為這兩類業務的最成功的合體,是這部法案的最大受害者,它面臨被肢解的命運。
不過,摩根財團就像是希臘神話中的九頭蛇海德拉,你砍掉它一個頭,它就會馬上長出兩個來。肢解後的摩根財團分裂成了J.P.摩根和摩根士丹利,後來經過一系列的合並,J.P.摩根成為了今天的摩根大通銀行,是美國最主要的商業銀行,吸收了美國存款總額的1/4。而摩根士丹利則發展成為全球最成功的投資銀行,它的廣告語是,「上帝要融資,也會找摩根士丹利。」
而那部在美國金融史上最著名的《格拉斯-斯蒂格爾法案》,在讓美國金融界經歷了長達半個多世紀的分業經營後,最終在1999年被取消。不過,在2008金融危機之後,美國政界關於重啟這部法案的呼聲不斷,奧巴馬和特朗普都曾提出要重啟這部法案。看來,華盛頓與華爾街的博弈,還將繼續下去。
好了,以上就是為你講述的第三個重點,摩根財團與美國政府一直處於相愛相殺的博弈狀態。1913年美聯儲的成立,以及1933年《格拉斯-斯蒂格爾法案》的頒布,就是二者博弈的產物。
總結
第一,工業托拉斯的出現,象徵著以摩根為首的華爾街勢力的崛起。通過組建三大托拉斯組織,老摩根牢牢控制了工業界,成為美國最具權勢的金融資本家。
第二,摩根財團成為美國奪取全球霸權的幕後推手。一戰中,摩根財團把國際金融主導權從歐洲轉移到了美國,還幫助美國在第三世界攫取利益。
第三,摩根財團與美國政府一直處於相愛相殺的博弈狀態。1913年美聯儲的成立,以及1933年《格拉斯-斯蒂格爾法案》的頒布,就是二者博弈的產物。
Ⅶ 美國金融危機爆發以來,美國政府總共依次出台了幾部相關的法律或是行政措施
為防止金融危機失控對經濟造成重創,美國政府採取了一系列救市措施,以恢復系統流動性和市場信心,重建金融機構的資產負債平衡表,從而化解住房市場調整給美國金融市場帶來的挑戰。其規模之大為歷史上所罕見 一是政府出手直接救市,恢復市場信心,防止金融系統崩潰。首先,9月初,美國政府宣布接管房地美和房利美兩家住房抵押貸款巨擘,以消除「兩房」給美國金融系統和經濟可能帶來的系統性風險。其次,提供850億美元貸款,幫助美國國際集團擺脫困境。10月份,美國政府又增加了378億美元救助額度。11月10日,再次將救助額度提高到1500億美元。第三,10月份推出了7000億美元的問題資產救助計劃(TARP),用於購買低流動性抵押貸款或問題資產。近日,美國政府又將救助TARP計劃的重點放在救助消費者身上,以期啟動一個支持消費貸款的安全采購計劃,並考慮將覆蓋范圍擴大到其他金融機構。
二是推出新的政策工具,提高市場流動性。首先,美聯儲創立了短期貸款拍賣機制,為商業銀行提供從央行獲得短期貸款的新途徑。其次,設立國債招標拍賣機制,為投資公司從美聯儲獲得緊急融資提供平台。第三,從貨幣市場共同基金購買商業票據,改善短期債券市場流動性狀況。
三是降息退稅,刺激消費與投資。美國政府通過降息恢復市場流動性,鼓勵銀行放貸,同時刺激消費。1.3億美國家庭可望從明年2月出台的1680億美元退稅經濟刺激計劃中受益。目前,美國國會考慮出台第二份刺激方案,增加聯邦政府在基礎設施、失業保險以及醫療保健等方面的開支。該方案得到新當選總統奧巴馬的支持。
四是藉助國際合作應對危機。首先,美國多次與世界其他主要央行聯手注資金融系統。其次,提高與其他主要央行之間的臨時性互換貨幣協議的額度。第三,與西方央行協調行動,同時降息。第四,11月中旬二十國集團領導人金融市場和世界經濟峰會上,主要發達國家和發展中國家領導人聚集華盛頓,探討金融危機產生的原因、評估應對金融危機取得的進展,並討論國際金融領域監管規范和金融體制改革等問題。
這場金融危機發生後,全球金融市場變得比過去更加謹慎。隨著形勢的發展和新問題的出現,美國政府在一些領域中,從制度的設立,到規章的調整,再到救市的方式方法,還會有很多後續動作和調整。
【來源:中國經濟網】 (責任編輯:和訊網站
Ⅷ 美國近年有哪些金融相關法案如多德弗蘭克法案和證券相關法案如jobs法案 採納者給大獎
1999年的金融服務現代法案,2010年的美國金融監管改革法案,2017年的共和黨企業稅改革法案。
Ⅸ 沃爾克法則的主要內容
沃爾克法則是由美聯儲前主席、現任美國總統經濟復甦顧問委員會主席保羅·沃爾克提出的,其核心是禁止銀行從事自營性質的投資業務,以及禁止銀行擁有、投資或發起對沖基金和私募基金。由於該法則以空前強硬的態度對待銀行自營性質的投資業務,曾被視為此次美國金融監管法案中最有影響的改革內容之一。2010年1月,美國總統奧巴馬發表講話,公開對沃爾克法則表示支持,呼籲國會將其納入一攬子金融改革法案。沃爾克法則被認為能夠有效限制銀行的業務規模和范圍,減少銀行系統性風險,防止「大而不倒」的道德風險再度發生。亦有人把沃爾克法則和1933年大蕭條之後美國通過的格拉斯-斯蒂格爾法案相提並論,指出二者在實質上都強調銀行應當分業經營,並且希望重建已經被《1999年金融自由化法案》拆除的防火牆,以修補此次危機中暴露出的風險漏洞。
其內容主要有以下三點:
一是限制商業銀行的規模。規定單一金融機構在儲蓄存款市場上所佔份額不得超過10%,此規定還將拓展到非存款資金等其他領域,來限制金融機構的增長和合並。實際上美國在1994年即通過法案,要求銀行業並購時不得超過存款市場份額的10%,本次提案將限制擴大到了市場短期融資等其他非儲蓄資金領域,限制了銀行過度舉債進行投資的能力。
二是限制銀行利用自身資本進行自營交易(proprietary trading)。此交易是金融機構用自身資本在市場買賣,而不是作為中介機構代表客戶執行交易,這在金融危機時造成了嚴重的市場風險。
三是禁止銀行擁有或資助對私募基金和對沖基金的投資,讓銀行在傳統借貸業務與高杠桿、對沖、私募等高風險投資活動之間劃出明確界線。今後將不再允許商業銀行擁有、投資或發起對沖基金,也不能擁有私募股權投資基金,不能從事與自己利潤有關而與服務客戶無關的自營交易業務。
此方案公布後,G20金融穩定委員會(The Financial Stability Board)公開表示力挺奧巴馬進行銀行改革,認為該政策對於解決銀行業 「大到不能倒」的問題有著重要作用。
法國、英國對此方案也表示歡迎。法國財長拉加德表示,奧巴馬的銀行業改革計劃與法國政府的立場完全一致,她稱美國政府這一立場轉變令人印象深刻。英國央行行長默文·金一直堅持必須分拆銀行、將銀行分拆為零售銀行和投資銀行,從事高風險、高杠桿金融活動的投資銀行不應得到政府救助。
Ⅹ 多德弗蘭克法案的內容
第一,成立金融穩定監管委員會,負責監測和處理威脅國家金融穩定的系統性風險。該委員會共有10名成員,由財政部長牽頭。委員會有權認定哪些金融機構可能對市場產生系統性沖擊,從而在資本金和流動性方面對這些機構提出更加嚴格的監管要求。
第二,在美國聯邦儲備委員會下設立新的消費者金融保護局,對提供信用卡、抵押貸款和其他貸款等消費者金融產品及服務的金融機構實施監管。
第三,將之前缺乏監管的場外衍生品市場納入監管視野。大部分衍生品須在交易所內通過第三方清算進行交易。
第四,限制銀行自營交易及高風險的衍生品交易。在自營交易方面,允許銀行投資對沖基金和私募股權,但資金規模不得高於自身一級資本的3%。在衍生品交易方面,要求金融機構將農產品掉期、能源掉期、多數金屬掉期等風險最大的衍生品交易業務拆分到附屬公司,但自身可保留利率掉期、外匯掉期以及金銀掉期等業務。
第五,設立新的破產清算機制,由聯邦儲蓄保險公司負責,責令大型金融機構提前做出自己的風險撥備,以防止金融機構倒閉再度拖累納稅人救助。
第六,美聯儲被賦予更大的監管職責,但其自身也將受到更嚴格的監督。美國國會下屬政府問責局將對美聯儲向銀行發放的緊急貸款、低息貸款以及為執行利率政策進行的公開市場交易等行為進行審計和監督。
第七,美聯儲將對企業高管薪酬進行監督,確保高管薪酬制度不會導致對風險的過度追求。美聯儲將提供綱領性指導而非制定具體規則,一旦發現薪酬制度導致企業過度追求高風險業務,美聯儲有權加以干預和阻止
取消貴金屬櫃台交易
美國外匯交易網發出重要通告,稱2011年7月15日之後,美國金融監管機構取消了貴金屬櫃台交易(OTC)的合法性,這意味著此後場外交易黃金,白銀都是違法的 。
這條禁令是根據美國國會頒布了多德弗蘭克法案(Dodd-Frank Act),法案中編號為742(2)的條款規定,規定2011年7月15日起禁止美國公民進行所有貴金屬(包括黃金、白銀)櫃台交易(OTC)。為了遵守該項法案美國外匯交易網不得不從7月15日下午5點起停止貴金屬交易。相應的所有公開貴金屬持位也將關閉。該網站建議投資者在接下來的一個月內逐漸終止這些商品的交易活動,所有開放的黃金白銀倉位屆時都將自動清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