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審計如何發展
① 四大的金融審計崗位如何,如果以後想往其他機構跳建議工作幾年後跳
一般工作四五年就跳了,在四大工作,主要是經驗積累、廣泛學習業務,各種證書的考試等。最好做過項目經理,工作更好找了。祝一切順利安好!個人觀點,僅供參考。
② 金融審計的基本簡介
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立後,一度撤銷了審計機構,金融審計也相應為專業監督所代替。1983年 9月中華人民共和國審計署成立,內設金融審計司;各省、自治區、直轄市、計劃單列市審計局內設金融審計處;地(市)、縣審計組織中也都設有金融審計機構和配有專業人員。1984年國家審計署發出《關於對金融保險機構進行審計監督的通知》,決定對金融機構實行分級審計的辦法。
金融監督的一種重要形式。有兩種含義:一種含義是,審計機關對國家金融機構財務收支的真實性、合法性和效益性進行審計監督的一種經濟監督形式。主要是對國家金融機構執行信貸計劃、財務計劃以及與財務收支有關的各項經濟活動及其經濟效益等進行審計監督。(參見《中華人民共和國審計條例》)另一種含義是,國家金融機構的內部審計部門,對本單位及其下屬單位的財務收支及經濟效益,進行審計監督的一種經濟監督形式。
金融審計與金融稽核之間有著密切的關系。國家審計與中央銀行稽核同屬政府對金融機構進行行業監督管理的職能部門,但兩者之間有3點顯著區別:①監督的對象不盡相同。審計部門只監督國家的各類金融企業;而中央銀行稽核則監督各種所有制的各類金融機構,包括國家的、集體的、股份的、外資的、僑資的、合資的金融機構。②監督的內容重點不同。審計部門側重監督金融機構的財務活動,而中央銀行稽核則側重監督金融機構的業務活動。③監督的要求不盡相同。審計部門主要是維護國家財政法律和法規,檢查金融機構財務收支的真實性、合法性;而中央銀行稽核則主要是維護國家金融法律和法規,檢查金融機構業務經營的合法性、安全性。
③ 注冊會計師如何開展金融企業審計
一、金融企業審計的重點內容 盡管各金融企業在業務范圍、內控制度、財會基礎、人員素質等方面均存在差異,但對以下幾個方面.注冊會計師在從事金融企業審計時應重點關注,並作為重要審計領域和重點內容。 1.表內業務。主要有:信貸及貸款呆賬准備金、投資與投資風險准備金、利息收支與應收/付利息、聯行往來、外幣業務等。 2.特殊業務項目。主要有:內部控制系統的嚴密有效性:不符合銀行監管法規的交易和事項;發生重大變動的會計報表項目;高度復雜或投機性強的交易;非常規貸款;關聯方;新金融產品或服務;銀行業特殊的會計政策等規定及內部會計政策的變更,對企業資產、負債及損益造成的影響;持續經營能力等。 3.表外業務項目。國內商業銀行常見的表外業務項目有:銀行貸款承諾、待轉利息收入、保證、承兌匯票。開出信用證、金融合約、期權、資本承諾、租賃承諾等。 4.財務會計信息披露的恰當性。 二、運用適當的審計方法 1.計算機審計廣泛運用。各大商業銀行電算化程度較高,大多數交易均通過計算機直接進行。因此,注冊會計師必須具備較高的電算化知識,才能勝任此項任務。 2.運用新的審計方法——適時審計。由於網上銀行的出現,商業銀行部分業務直接通過互聯網進行交易,如何對這種無紙化交易業務進行監管,將是金融主管部門和審計部門共同面臨的難題。作為監管部門,必須要變事後監督為事中監督,這就需要運用新的審計手段——適時審計,該方法主要是通過檢查網路設計程序,在設定的某個時間段內,對銀行交易業務進行現場適時監控,達到驗證各項交易真實性的目的。 3.符合性測試與實質性測試並行,以符合性測試為主。符合性測試主要是把握內控制度的有效性及其可依賴的程度。測試項目主要有:分級授權內部控制的測試、與交易和事項記錄有關內部控制的測試、控制環境因素的評價等。實質性測試主要是把握所測試項目的總體合理性。測試方法主要有:分析性程序、檢查、監盤、查詢和函證等。測試的主要項目有:利息收入、支出;手續費收入、貸款損失准備等。 4.對內部審計的依賴和內審人員的利用。銀行審計的有些項目,如信貸審核、電腦系統審查、資產負債表外業務審核等,將要藉助於銀行內審部門和內審人員的工作。 三、應重點查閱的資料 審計證據是注冊會計師提高審計質量,規避審計風險的重要方面,查閱資料是獲取審計證據的重要途徑。商業銀行審計中應重點查閱的資料有:商業銀行章程、營業執照、經營許可證等法律文件;組織機構圖;股東大會、董事會、監事會及管理委員會的會議紀要;年度會計報表和中期會計報表;分部報告;風險管理策略及相關報告;有關控製程序和會計系統的文件;計算機信息系統及電子資金轉賬系統硬體、軟體清單及流程圖;信貸和投資等經營政策;銀行監管機構的檢查報告及有關文件;內部審計報告經營計劃、資本補足計劃;重大訴訟法律文件;金融產品和服務營銷手冊;新近頒布的影響商業銀行經營的法規等。 四、應特別關注的幾個問題 3.持續經營假設不再合理的跡象。商業銀行作為一個特殊的行業,同樣面臨一般企業面臨的經營風險,也可能因經營不善而倒閉。如果說,以前銀行破產倒閉在我國還是不可想像的事,那麼,加入WTO後,中國經濟與世界經濟融為一體,銀行的倒閉破產應是很正常的了。因此,注冊會計師必須密切關注商業銀行持續經營能力假設不再合理的種種跡象,如信貸業務量顯著下降;不良貸款劇增;大量貸款集中於陷入困境的行業;存款大量流失;過度依賴少數存款人的大額存款;信用等級下降;未能達到銀行監管機構規定的流動性監管指標;未能達到最低法定資本要求或未能遵守銀行監管機構批準的資本補足計劃;監管法規的變化對商業銀行經營產生重大不良影響;嚴重違反銀行監管法規等。注冊會計師在審計過程中應關注以上跡象,以免造成不必要的審計風險。相關熱詞:注冊會計師金融審計
④ 如何從體制和機制上進一步完善金融行業審計
國家審計是國家經濟運行的免疫系統。作為免疫系統,國家審計在國家政治體系和經濟體系發揮著至關重要的作用。新時期,國家審計必須立足中國基本國情,不斷深化、發展審計監督職能,完善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審計制度,更好地推動中國特色社會主義事業建設。
一、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審計制度定義
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審計制度是國家審計與中國實際相結合的產物,即在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制度下所形成的國家審計相關制度的總稱。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審計制度有三個標志:一是體現社會主義的本質要求,二是符合中國國情,三是基於審計的本質。我們研究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審計制度,不僅要總結國家審計三十多年來的工作實踐,更要進一步統一思想認識,深刻把握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審計制度在整個國家制度及國家治理中的地位和作用,進而更加堅定地堅持這項制度,並在今後的審計工作中自覺發展和完善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審計制度。
二、我國現代國家審計職能的發展階段
研究國家審計職能的時期主要在二十世紀80年代和90年代,進入二十一世紀後,探討國家審計職能多是對先前研究成果的繼承和發揚。關於國家審計職能有兩種代表性觀點,即單一職能論和多職能論。無論持何種觀點,都認可經濟監督是國家審計的基本職能,並指出其內涵並不是一成不變的,而是動態的、發展的。縱觀我國現代國家審計發展歷史,國家審計的經濟監督職能從微觀的、單純的查錯糾弊,拓展到了宏觀的、綜合性層面。大體上看,主要經歷了三個階段的發展。
第一階段是以嚴肅財經法紀為目標的起步探索階段。20世紀80年代,為了適應改革開放和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的需要,國家決定實行審計監督,1982年將其納入《憲法》,1983年9月15日審計署正式成立,在國務院總理領導下主管全國的審計工作。 自此至《審計法》頒布前,國家審計開展了卓有成效的工作,但還處於探索發展階段。在此階段,審計監督職能相對比較單純,主要是通過審查會計賬目對被審計單位經濟活動的真實性、合法性進行監督,著重於糾正錯誤,防止舞弊,揭露違法違紀現象。若用當下的視角來看,這一時期的審計職能雖是簡單層面的真實性、合法性監督,但其在國家經濟體制轉型期間,為嚴肅財經法紀、維護財政經濟秩序發揮了重要作用。
第二階段是以提高社會經濟管理能力為目標的全面發展階段。1993—2007年是我國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的鞏固發展期,經濟社會快速發展。在此期間,國家審計的理念、方式、作用和影響都實現了質的飛躍,審計監督超越了財政財務收支的范圍,將與財政財務收支有關的經濟社會管理活動也納入了審計視野。不僅關注真實性、合法性,更加關注效益性、經濟性、效率性;不僅立足批判性查找問題,而且立足建設性提供審計建議;不僅立足微觀領域,而且關注體制機制層面的宏觀性問題;審計領域也從公共財政拓展到民生、資源環境、經濟責任等方面。通過全面履行評價、建設、鑒證、提示、防禦等經濟監督職能,為推進經濟社會發展發揮了重要作用。
第三階段是以維護國家安全為目標的新階段。2008年世界金融危機爆發,我國經濟發展的外部環境不斷惡化,同時經過近30年的高速發展,經濟社會內部積累的深層次矛盾和問題漸次顯現,我國經濟社會發展面臨的內外部安全威脅日漸加大,維護國家安全尤其是經濟安全成為國家治理層面的重大命題。在這個大背景下,審計長在「免疫系統論」的基礎上,2011年又提出「國家治理論」,強調維護國家安全是國家審計的首要任務。事實上,近年來國家審計圍繞能源及戰略資源、財政金融運行、國家信息、地方政府性債務、金融機構內部治理和監管、國有資產安全和中小企業經營風險、資源和環境保護等領域,積極發揮宏觀性、綜合性的「免疫系統」職能,為維護國家經濟安全提供了可靠信息。我們還應看到,維護國家經濟安全仍是國家審計的新課題,還須進行深入地研究探索。
⑤ 金融審計的必要性
國家金融審計以財務收支真實性為基礎,以資產質量為主線,在促進整頓和規範金融秩序、保障金融安全、防範和化解金融風險等方面發揮了重要的作用。但著眼長遠目標,探索並積極開展金融管理績效審計是由以下必要性和可能性所決定的。
(一)開展政府績效審計是體現國家審計本質、適應民主政治發展的要求
權力與制衡是現代民主國家政治制度的基本要素,也是確立國家政治制度的重要原則,而國家審計制度符合這一現代民主社會的法治原則。國家審計制度是國家政治制度的重要組成部分,其本質就是促進政府行為的規范,促進政府行政監控體系的完善和政府透明度的提高,從而最終促進政府行政效率的提高。隨著中國社會主義民主化進程的加快,行政體制改革的深入和政府職能的重大調整,開展國家績效審計已成為中國民主政治建設的必然要求。
首先,加強對政府績效審計是民主政治的基本要求。開展政府績效審計,即對政府的投入產出、政府行為的效率、效果進行評價,能夠滿足人民群眾監督的需要,這是民主政治的基本要求。其次,開展政府績效審計有助於提高政府績效。績效評估有助於政府管理目標的分化和資源的合理配置,促進政府部門形成濃厚的績效意識,從而把提高績效的努力貫穿於行政管理活動的各個環節,這將從根本上促進政府行政效率的提高,從而有效實現國家審計的目標。同時,開展政府績效審計有利於提高政府信譽和形象,有助於廣大群眾了解、監督和參與政府的工作,有助於提高政府透明度,從而推進了社會主義民主政治的建設。
相應地,作為國家審計重要組成部分的國家金融審計也應將開展金融管理績效審計作為今後工作的定位,這既體現了國家審計本質的要求,也適應了中國民主政治發展的必然要求。
(二)開展金融管理績效審計是加強宏觀金融監督、完善金融監管體制的迫切要求
從轉軌國家的歷史經驗來看,要加強金融監管,就必須首先加強對金融監管部門的監管,加強對監管部門腐敗行為的防範。
當前,由於監管法制不健全,監管行為隨意性較為嚴重。同時,執行監管者缺乏監督,也容易出現道德風險和尋租行為。金融監管本身是為了維護市場機能的正常發揮,如果在這一關鍵環節上出現腐敗現象,不僅金融市場的資源配置機能會受到扭曲,配置效率會大大降低,而且會由於公平競爭的原則得不到維護,使得金融監管部門的權威和信譽受到損害,最終將有可能破壞整個信用體系,造成金融市場秩序混亂,危及國家金融安全,甚至導致社會動盪。
開展金融管理績效審計,就是從審計監督的角度對政府金融監管部門實施再監督,以完善金融監管體制、規范監管主體行為。一方面,通過對監管運行的合規性、科學性和有效性進行監督和評價,不斷促進監管體系的完善和監管職能的改進。只有監管資源得到配置優化,監管運行才能富有效率,也才能取得良好的監管績效。另一方面,通過檢查並向有關利害關系人提供金融監管責任履行情況的信息,促進被監管者——政府金融監督和管理部門改進工作,更好地履行金融監管經濟責任,其著眼點在於關注金融監管的目標和結果,評價金融監管與金融體系運行的關系,倡導和促進形成一種全新的、面向結果的監管理念。
(三)開展績效審計是充分發揮國家金融審計職能、搶占金融監督制高點的要求
憲法規定中國實行的國家審計監督制度屬於最高效力的監督形式,而國家金融審計作為國家審計監督制度的一個重要范疇,也應當是一種最高效力的監督形式。但在實踐中,國家金融審計往往被混淆或等同於政府金融監管部門的金融監管、財稅部門的財務稽查,甚至其他一些常規經濟檢查。其主要原因在於國家金融審計的職能定位不準,其主要表現為:
一是「群龍治水、重復監管」。國家金融審計與其他金融監督部門由於缺乏相互間權責的明確界定和職能的嚴格定位,使得這些部門常常利用其各自享有的行政監督權各行其是,進行無休止、短期應景運動式的檢查,施以炫耀式的監管措施。這必然造成「群龍治水」的局面。
二是國家金融審計有「越俎代皰」之嫌,導致「監管誤區」和「監管盲區」同時並存。一方面國家金融審計與其他金融專業監督機構一樣直接將一些大型金融機構資產、負債和損益情況作為審計重點,但都缺乏關於經營效益和管理等深層次的分析評價和比較研究。另一方面,國家金融審計卻很少審計中小銀行及資產管理公司、信託公司、信用社、證券公司、各種基金等非銀行金融機構,更不用說對金融監管機構監管情況進行再監督。
回顧多年來的國家金融審計,基本上是根據政府的要求查處問題,缺乏從金融整體運行上揭露問題。再從審計的覆蓋面和審計的深度來看,也難以達到防範和預防整體金融風險、維護國家金融安全的目標。重復監管必然造成「監管過度」和「監管真空」並存,不僅沒有觸及金融企業不完善的治理結構,反而影響金融企業內部正常的經營管理,造成對金融監管理念的扭曲、監管效率的低下和監管資源的損失浪費。
為了擺脫這一困境,國家金融審計的職能亟需明確定位,而將這一職能定義為金融管理績效審計的目標,不僅為金融審計賦予了全新的內涵,而且為金融審計開辟了更為廣闊的天地。
一方面,隨著對金融政策制訂部門、監督機構的再監督,可以從更高層次上發揮國家審計在金融監督領域中的作用,促進被監管者——政府金融監督和管理部門改進工作,更好地履行金融監管經濟責任。這不僅可以解決現有金融審計疲於奔命、窮於應付的局面,更重要的是通過集中精力實施金融管理績效審計還可以大大提升金融審計的地位,使國家金融審計進一步搶佔住了金融監督的制高點。
另一方面,國家金融審計與其他監督部門在不同層面對金融機構進行監督,可以形成職責分工明確、層次分明的完善監督體系,有助於規範金融監管部門的監管行為,也有助於各個層次監督機構充分履行職責,進而促進監管資源的優化配置和監管方式的創新發展,充分發揮監管資源的效能,降低監管成本,提高監管效率,從而有效地避免職責不清、檢查重復、社會資源浪費等弊端。
再有,對金融監管機構管理績效的審計,有助於金融審計拓寬審計面,即改變以前僅僅對國有金融機構的審計(即改變僅由所有權或產權來限定國家金融審計對象的做法),可以對包括外資、民營、股份制等所有金融機構進行審計,通過加強對金融政策制定、執行情況和監督效果的檢查和評價,達到對金融運行全方位、全過程監督的目的,進而有效防範金融風險、保障國家金融安全。
(四)金融監督環境的成熟,也為國家金融審計重新定位提供了可能
從國家金融審計的外部環境看,金融監督體系日益完善,國有資產管理逐步深化,國外績效審計的大力發展,所有這些,必將使得中國國家金融審計重新定位成為可能。
1.金融監督體系日益完善,為國家金融審計的重新定位創造了條件。積極防禦和化解金融風險,完善中國金融法律制度體系,加強金融業的監督管理,完善金融監督管理制度,一直是中國金融業努力的方向。三大專業金融監督機構的相繼設立,標志著中國逐步完善了分業監管的金融監管體系。同時,金融法律制度體系的完善、金融機構內控制度的建立健全、行業自律以及社會監督的加強,為國家金融審計的重新定位創造了良好的環境,國家金融審計將有條件和精力將重心從以往的真實性審計及錯弊審計逐步轉移到績效審計上來。
⑥ 審計金融就業率方向
摘要 審計學專業的就業前景在所有專業中排行第156位,並且在所有審計學專業畢業的同學中經過數據分析得知,其月平均工資約4423元,最低工資約2429元,最高工資為85000元以上。
⑦ 金融審計的中國狀況
中國國家審計仍面臨著審計任務繁重和審計力量不足的矛盾。如審計署南京特派辦成立15年以來,盡管每年都要投入大量的人力和財力,每年也只能審計一至兩家金融機構,所檢查的金融分支機構在10個左右,審計覆蓋面一般低於30%.至今,轄區內的四大國有商業銀行中尚有中國農業銀行從未審計過,更不用提及審計中小金融機構了。這對矛盾之所以比較突出,一方面是由於審計力量不足;但更重要的是與國家審計的職能和任務不盡明確有關。這主要表現在國家金融審計與政府金融監督管理部門的職能劃分不清,存在交叉重復、政府資源使用效率低下的問題。解決這個問題必須要考慮「做正確的事」的問題。換句話說,根據新形勢的需要,有必要從理論上對國家金融審計重新定位問題進行深入研究。
審計制度是國家的基本政治制度之一,國家審計的本質在於對權力的制約和監督,在於對政府行為績效的監督。從長遠來看,我國國家金融審計目標是,促進政府金融管理機構充分有效地行使權力,以防範金融風險,保證國家的金融安全。國家金融審計的職能定位應該是:對有關政府金融管理機構的再監督,即金融管理績效審計,包括對央行出台的貨幣政策的合理性、財政部的有關金融企業政策及其資產管理情況以及對銀監會、保監會和證監會的監督效率和效果進行審計。
⑧ 銀行內部審計如何在新常態下發揮作用
進入新世紀的第二個十年,中國經濟也進入了新階段,企業生存壓力凸顯,銀行業也面臨著利率市場化、市場准入放鬆、經營風險增大等諸多新挑戰。面對新常態、新趨勢,內部審計如何最大限度地發揮服務及增值作用,是遍布全國各地的農商銀行正在探索的難題。
「內部審計+人才」
為適應新常態下審計發展的需要,亟須打造一支結構合理、專業化、復合型的審計團隊。首先,要狠抓審計人員業務培訓和開展後續教育,更新內審人員知識結構,提高從業人員的查證能力、協調能力、分析判斷能力和創造思維能力,最大限度實現審計的價值創造功能。其次,要以人為本科學設定考核指標,加強對內審人員的考核管理。考核評價內容應與內部審計緊密結合,通過設定審計任務完成率、被審計單位滿意度、審計建議採納率、專業技能測試得分、本職工作完成質量、出勤情況等指標,確保績效考核客觀、公開、公正、公平、有序推進,達到激勵員工、推進工作、提高效率的目的。
「內部審計+理念」
目前,我國農商銀行內部審計正處於「財務型審計」階段,大多數農商銀行內部審計主要是「檢查」型的內審理念,把工作重點放到了監督檢查、糾正違規上,很少開展經濟效益審計。面對新常態,內部審計亟須轉型升級,進一步轉變審計理念和審計定位。商業銀行應制定相關制度辦法,使員工對公司治理的關注從治理結構上升到公司治理的實質內容,認識到內部審計是公司治理的重要措施,充分發揮內部審計的效用。同時,內部審計應從傳統的查錯糾弊審計定位向為組織提供價值增值服務方向轉變,大力開展咨詢服務或在審計工作中凸顯服務職能,全方位、多層次地進行動態審計。
「內部審計+大數據」
「大數據時代」意味著可供內部審計分析的數據規模、范圍及類型將大幅增加,信息更加豐富,審計視野更加開闊,審計抽樣將更加規模化、系統化、智能化,最終將擴展至全部數據,審計結果也將更具預測性,這些都給內部審計帶來了機遇,同時也給內審人員帶來了理解、多維度分析以及挖掘這些復雜數據的巨大挑戰。內部審計可以通過最大化利用銀行擁有的各類數據和外部的共享數據,使用更多的素材,提高工作效率,發掘新的風險環節。再者,運用銀行已有的龐大業務數據與看似毫不相關的其他行業共享數據比對分析,將會挖掘出更多隱藏的聯系,為各項決策提供依據。
「內部審計+創新」
隨著金融創新,銀行產品出現了爆發式的增長,各種新產品層出不窮,無形中也擴大了內部審計的范圍和內容,增加了工作難度。在金融創新環境下,做好內部審計,應當樹立創新意識,不僅是技術和方法上的創新,更是思維上的創新,從不同角度去看待事物,對如何應對創新風險提出新設想。此外,還應保持一定的靈活性。在審計過程中,針對不同的產品,適時調整審計重點,把握實質性風險,增強敏感性和前瞻性,及時補充審計關注事項,調整審計策略。
總之,農商銀行內部審計的進步和發展需要一個持續漸進的過程,這將是有關內部審計理念機制、管理模式、技術方法的系統性、創新性建設工程,需要整體規劃、有序推進。銀行內審部門需要認清形勢,積極應對挑戰,更好地發揮內審職能,為健康發展保駕護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