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服務征多少稅
① 稅法知識之金融業增值稅知識
稅法知識之金融業增值稅知識
隨著經濟社會發展,以及從事金融活動市場准入資格的逐步放開,金融保險業的徵收范圍已不再局限於金融保險機構。下面是我為大家帶來的關於金融業增值稅的稅法知識,歡迎閱讀。
金融業增值稅知識
金融是以銀行為中心的貨幣和信用的授受及與之相聯系的經濟活動的總稱。具體包括貨幣的發行與回籠,貨幣資金的存入與支取,信貸資金的發放與償還,企業之間由商品交易引起的資金結算與往來,金銀、外匯等金融商品的買賣,有價證券的發行、購買、轉讓與貼現,信託,保險,國內、國際貨幣結算等。
在我國境內提供金融服務的單位和個人,為增值稅納稅人。在境內銷售提供金融服務是指金融服務的銷售方或者購買方在境內。
金融服務是指經營金融保險的業務活動。包括貸款服務、直接收費金融服務、保險服務和金融商品轉讓。
貸款,是指將資金貸與他人使用而取得利息收入的業務活動。各種佔用、拆借資金取得的收入,包括金融商品持有期間(含到期)利息(保本收益、報酬、資金佔用費、補償金等)收入、信用卡透支利息收入、買入返售金融商品利息收入、融資融券收取的利息收入,以及融資性售後回租、押匯、罰息、票據貼現、轉貸等業務取得的利息及利息性質的收入,按照貸款服務繳納增值稅。
融資性售後回租是指承租方以融資為目的,將資產出售給從事融資性售後回租業務的企業後,從事融資性售後回租業務的企業將該資產出租給承租方的業務活動。
以貨幣資金投資收取的固定利潤或者保底利潤,按照貸款服務繳納增值稅。
直接收費金融服務是指為貨幣資金融通及其他金融業務提供相關服務並且收取費用的業務活動。包括提供貨幣兌換、賬戶管理、電子銀行、信用卡、信用證、財務擔保、資產管理、信託管理、基金管理、金融交易場所(平台)管理、資金結算、資金清算、金融支付等服務。
保險服務是指投保人根據合同約定,向保險人支付保險費,保險人對於合同約定的可能發生的事故因其發生所造成的財產損失承擔賠償保險金責任,或者當被保險人死亡、傷殘、疾病或者達到合同約定的年齡、期限等條件時承擔給付保險金責任的商業保險行為。包括人身保險服務和財產保險服務。
人身保險服務,是指以人的壽命和身體為保險標的的保險業務活動。財產保險服務,是指以財產及其有關利益為保險標的的保險業務活動。
金融商品轉讓是指轉讓外匯、有價證券、非貨物期貨和其他金融商品所有權的業務活動。
其他金融商品轉讓包括基金、信託、理財產品等各類資產管理產品和各種金融衍生品的轉讓。
納稅人提供金融服務的年應征增值稅銷售額超過500萬元的為一般納稅人,未超過規定標準的納稅人為小規模納稅人。
一般納稅人適用稅率為6%;小規模納稅人提供金融服務,以及特定金融機構中的一般納稅人提供的可選擇簡易計稅方法的金融服務,徵收率為3%。
境內的購買方為境外單位和個人扣繳增值稅的,按照適用稅率扣繳增值稅。
增值稅的計稅方法,包括一般計稅方法和簡易計稅方法。
一般納稅人發生應稅行為適用一般計稅方法計稅。一般納稅人發生規定的特定應稅行為,可以選擇適用簡易計稅方法計稅,但一經選擇,36個月內不得變更。
小規模納稅人發生應稅行為適用簡易計稅方法計稅。
納稅人的營業額為納稅人提供金融服務收取的全部價款和價外費用。財政部和國家稅務總局另有規定的除外。
貸款服務以提供貸款服務取得的全部利息及利息性質的收入為銷售額。
直接收費金融服務以提供直接收費金融服務收取的手續費、傭金、酬金、管理費、服務費、經手費、開戶費、過戶費、結算費、轉託管費等各類費用為銷售額。
金融商品轉讓,按照賣出價扣除買入價後的余額為銷售額。轉讓金融商品出現的正負差,按盈虧相抵後的余額為銷售額。若相抵後出現負差,可結轉下一納稅期與下期轉讓金融商品銷售額相抵,但年末時仍出現負差的,不得轉入下一個會計年度。
金融商品的買入價,可以選擇按照加權平均法或者移動加權平均法進行核算,選擇後36個月內不得變更。
金融商品轉讓,不得開具增值稅專用發票。
經紀代理服務以取得的全部價款和價外費用,扣除向委託方收取並代為支付的政府性基金或者行政事業性收費後的余額為銷售額。向委託方收取的政府性基金或者行政事業性收費,不得開具增值稅專用發票。
經人民銀行、銀監會或者商務部批准從事融資租賃業務的試點納稅人,提供融資性售後回租服務,以取得的全部價款和價外費用(不含本金),扣除對外支付的借款利息(包括外匯借款和人民幣借款利息)、發行債券利息後的余額作為銷售額。
試點納稅人根據2016年4月30日前簽訂的有形動產融資性售後回租合同,在合同到期前提供的有形動產融資性售後回租服務,可繼續按照有形動產融資租賃服務繳納增值稅。
繼續按照有形動產融資租賃服務繳納增值稅的試點納稅人,經人民銀行、銀監會或者商務部批准從事融資租賃業務的,根據2016年4月30日前簽訂的有形動產融資性售後回租合同,在合同到期前提供的有形動產融資性售後回租服務,可以選擇以下方法之一計算銷售額:
1.以向承租方收取的全部價款和價外費用,扣除向承租方收取的價款本金,以及對外支付的借款利息(包括外匯借款和人民幣借款利息)、發行債券利息後的余額為銷售額。
納稅人提供有形動產融資性售後回租服務,計算當期銷售額時可以扣除的價款本金,為書面合同約定的當期應當收取的本金。無書面合同或者書面合同沒有約定的,為當期實際收取的本金。
試點納稅人提供有形動產融資性售後回租服務,向承租方收取的有形動產價款本金,不得開具增值稅專用發票,可以開具普通發票。
2.以向承租方收取的全部價款和價外費用,扣除支付的借款利息(包括外匯借款和人民幣借款利息)、發行債券利息後的'餘額為銷售額。
經商務部授權的省級商務主管部門和國家經濟技術開發區批準的從事融資租賃業務的試點納稅人,2016年5月1日後實收資本達到1.7億元的,從達到標準的當月起按照上述規定執行;2016年5月1日後實收資本未達到1.7億元但注冊資本達到1.7億元的,在2016年7月31日前仍可按照上述規定執行,2016年8月1日後開展的融資租賃業務和融資性售後回租業務不得按照上述規定執行。
拓展延續, 稅法重點知識點總結
稅法的概念
稅法一詞在英文中為Taxation Law,《牛津法律大辭典》解釋為「有關確定哪些收入、支付或者交易應當納稅,以及按什麼稅率納稅的法律規范的總稱。」稅收是國家或者政府為了實現公共職能、滿足公共需求,憑借政治權力,依據法定的標准和程序,無償、強制的取得財政收入的一種分配方式。稅法即是國家調整稅收法律關系的法律規范的總稱,在經濟法部門中具有重要的地位。國內理論界對稅法的概念有所爭議,有的學者將稅法定義為「國家制定的各種有關稅收活動的法律規范的總稱,包括稅收法律、法令、條例、稅則、制度等」; 有的學者則認為稅法是「由國家最高權力機關或者其授權的行政機關制定的有關調整國家在籌集財政資金方面所形成的稅收的法令規范的總稱」。
稅法的原則
稅法的原則反映稅收活動的根本屬性,是稅收法律制度建立的基礎。稅法原則包括稅法基本原則和稅法適用原則。
(一)稅法基本原則
稅法基本原則是統領所有稅收規范的根本准則,為包括稅收立法、執法、司法在內的一切稅收活動所必須遵守。
1.稅收法定原則
稅收法定原則又稱為稅收法定主義,是指稅法主體的權利義務必須由法律加以規定,稅法的各類構成要素皆必須且只能由法律予以明確。稅收法定主義貫穿稅收立法和執法的全部領域,其內容包括稅收要件法定原則和稅務合法性原則。稅收要件法定主義是指有關納稅人、課稅對象、課稅標准等稅收要件必須以法律形式做出規定,且有關課稅要素的規定必須盡量明確。稅務合法性原則是指稅務機關按法定程序依法征稅,不得隨意減征、停徵或免徵,無法律依據不征稅。
2.稅法公平原則
一般認為稅收公平原則包括稅收橫向公平和縱向公平,即稅收負擔必須根據納稅人的負擔能力分配,負擔能力相等,稅負相同;負擔能力不等,稅負不同。稅收公平原則源於法律上的平等性原則,所以許多國家的稅法在貫徹稅收公平原則時,都特別強調「禁止不平等對待」的法理,禁止對特定納稅人給予歧視性對待,也禁止在沒有正當理由的情況下對特定納稅人給予特別優惠。
3.稅收效率原則
稅收效率原則包含兩方面,一是指經濟效率,二是指行政效率。前者要求稅法的制定要有利於資源的有效配置和經濟體制的有效運行,後者要求提高稅收行政效率。
4.實質課稅原則
實質課稅原則是指應根據客觀事實確定是否符合課稅要件,並根據納稅人的真實負擔能力決定納稅人的稅負,而不能僅考慮相關外觀和形式。
稅法的要素
稅法構成要素是稅收課征制度構成的基本因素,具體體現在國家制定的各種基本法中。主要包括納稅人、征稅對象、納稅地點、稅率、稅收優惠、納稅環節、納稅期限 、違章處理等。其中納稅人、課稅對象、稅率三項是一種稅收課征制度或一種稅收基本構成的基本因素。
納稅義務人
納稅義務人簡稱納稅人,是指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直接負有納稅義務的單位和個人,包括自然人和法人,是繳納稅款的主體,直接同國家的稅務機關發生納稅關系。
與納稅義務人相聯系的另一個概念是扣繳義務人,是指依照法律、行政法規規定負有代扣代繳、代收代繳義務的單位和個人。
課稅對象
課稅對象也稱課稅客體,是指針對什麼樣的標的物進行課稅。這是劃分不同稅種、區別一種稅不同於另一種稅的主要標志。
稅率是稅法規定的每一單位課稅對象與應納稅款之間的比例,是每種稅收基本法構成的最基本要素之一。稅率是國家稅收制度的核心,它反映征稅的深度,體現國家的稅收制度。一般來說,稅率可分為比例稅率、累進稅率、定額稅率三種。
稅法的分類
按各稅法的立法目的、征稅對象、權益劃分、適用范圍、職能作用的不同,可作不同的分類。一般採用按照稅法的功能作用的不同,將稅法分為稅收實體法和稅收程序法兩大類。
稅收實體法
稅收實體法主要是指確定稅種立法,具體規定各稅種的徵收對象、徵收范圍、稅目、稅率、納稅地點等。包括增值稅、消費稅、營業稅、企業所得稅、個人所得稅、資源稅、房產稅、城鎮土地使用稅、印花稅、車船稅、土地增值稅、城市維護建設稅、車輛購置稅、契稅和耕地佔用稅等,例如《中華人民共和國增值稅暫行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營業稅暫行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所得稅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個人所得稅法》都屬於稅收實體法。
稅收程序法
稅收程序法是指稅務管理方面的法律,主要包括稅收管理法、發票管理法、稅務機關法、稅務機關組織法、稅務爭議處理法等。例如《中華人民共和國稅收徵收管理法》。
;② 金融服務增值稅稅率
一般納稅人提供金融服務業適用的稅率為百分之六。增值稅稅率納稅人發生應稅行為,稅率為百分之六。提供交通運輸、郵政、基礎電信、建築、不動產租賃服務,銷售不動產,轉讓土地使用權,稅率為百分之十一。提供有形動產租賃服務,稅率為百分之十七。境內單位和個人發生的跨境應稅行為,稅率為零。
《中華人民共和國增值稅暫行條例》
第四條
除本條例第十一條規定外,納稅人銷售貨物、勞務、服務、無形資產、不動產(以下統稱應稅銷售行為),應納稅額為當期銷項稅額抵扣當期進項稅額後的余額。應納稅額計算公式:
應納稅額=當期銷項稅額-當期進項稅額
當期銷項稅額小於當期進項稅額不足抵扣時,其不足部分可以結轉下期繼續抵扣。第五條
納稅人發生應稅銷售行為,按照銷售額和本條例第二條規定的稅率計算收取的增值稅額,為銷項稅額。銷項稅額計算公式:
銷項稅額=銷售額*稅率。
③ 金融服務業都會涉及到哪些稅種科目稅率是多少
金融服務業屬營業稅納稅人,業務主要涉及
(1)營業稅,稅率5%;
(2)城建稅:繳納營業稅的的7%,教育費附加:繳納營業稅的3%;
(3)所得稅:應納稅所得額×25%;
(4)房產稅:自用房產,房產余值×1.2%,
④ 一般納稅人提供金融服務,稅率是多少
1、營改增後提供金融服務和生活服務的一般納稅人的稅率是6%。
2、提供交通運輸、郵政、基礎電信、建築、不動產租賃服務,銷售不動產,轉讓土地使用權,稅率為11%。
3、提供有形動產租賃服務,稅率為17%。
⑤ 金融業稅率和徵收率是多少
問:金融業稅率和徵收率是多少?答:納稅人分為一般納稅人和小規模納稅人.納稅人提供金融服務的年應征增值稅銷售額超過500萬元(含本數)的為一般納稅人,未超過規定標準的納稅人為小規模納稅人.一般納稅人適用稅率為6%;小規模納稅人提供金融服務,以及特定金融機構中的一般納稅人提供的可選擇簡易計稅方法的金融服務,徵收率為3%.境內的購買方為境外單位和個人扣繳增值稅的,按照適用稅率扣繳增值稅.
⑥ 金融服務業需要交哪些稅
1、營業稅按照取得利息等金融應稅收入依照5%稅率計算繳納。
2、城建稅按照應納營業稅稅額依照城建稅稅率計算繳納,(城建稅稅率:在城市7%、縣城、建制鎮5%,不在城市、縣城、建制鎮的1%)
3、教育費附加按照營業稅稅額依照3%費率計算繳納。
4、印花稅,借款合同按照按借款金額萬分之零點五貼花,營業賬簿,記賬資金賬簿按照實收資本與資本公積合計數依照萬分之五貼花,以後就增加額貼花,其他賬簿按件五元貼花
。5、企業所得稅按照實際利潤額依照25%稅率按月(季)預繳,年終匯算清繳,多退少補。
6,金融增值稅;比如銀行銷售金銀業務要交增值稅,期貨交易所在進行貨物期貨交割時就要交增值稅,典當野銷售死當物品,還有未經過批准經營融資租賃業務的金融企業在租賃期滿時租賃標的所有權發生轉移時要交納增值稅。
⑦ 金融服務徵收增值稅有哪些-股城經驗
眾所周知對於企業經營是需要徵收增值稅的,不同行業所使用的的增值稅稅率是不一樣的。金融服務也是需要徵收增值稅的,一般情況下一般納稅人提供金融服務的,按照6%的稅率進行徵收;小規模納稅人則適用3%的稅率。那麼金融服務徵收增值稅具體有哪些服務?
1、貸款服務,就是指將資金貸與他人使用而取得利息收入的業務活動,像現在一些小額貸款、消費金融公司提供的小額信用貸款都是屬於貸款服務;
2、直接收費的金融服務,指的是以貨幣資金融通及其他金融業務提供相關服務並收取費用的業務活動,包括有貨幣兌換、電子銀行、信用卡、財務擔保、資產管理、信託管理、基金管理、金融服務、資金清算等;
3、保險服務:投保人投保之後,發生保險事故時承擔給付保險金責任的商業保險行為;
4、金融商品轉讓:包括有轉讓外匯、有價證券等業務活動。
以上就是關於金融服務徵收增值稅有哪些的內容介紹了,有需要的朋友可以了解下,希望能夠幫助到大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