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企業會計如何監督
1. 金融企業會計核算的特點
特點有五條:
(1)金融企業會計在核算內容上具有廣泛的社會性。
(2)金融企業會計在核算內容上具有很大的獨特性。
(3)金融企業會計在核算與各項業務緊密聯系在一起。
(4)金融企業會計聯系面廣、政策性強。
(5)金融企業會計具有緊密的內部監督機制和制度。
(1)金融企業會計如何監督擴展閱讀
會計核算資料失真和違規違紀現象是金融政令不暢的表現,與法紀不嚴有關。因此:
一是必須加強金融系統各法人代表和有關責任人的政策教育和法律意識教育。使他們真正懂得,正確運用金融政策才是向商業化經營轉軌的唯一出路。弄虛作假,欺上瞞下,只能使經營困難加重,包袱越背越重。
二是在金融系統內部掀起「反假」、「防假」、「打假」的群眾性活動,增強自我約束機制。
三是財會人員要要堅決抵制一切外來干擾,不論是縱向或橫向的壓力,凡是違背金融法規的做法都要耐心解釋,堅決抵制。
四是對會計核算人員進行政策法紀教育,要使他們從內心裡敬業、愛崗,充分發揮反映、監督的職能。
五是人民銀行和各主管行要發揮紀檢、監察、稽核等部門的綜合威懾作用,密切配合,對利用失真的會計核算資料所提供的信息,加強監督。對違反、抵制、篡改金融方針、政策、法規的單位和個人要嚴肅查處,決不能遷就姑息,以維護金融政令、法規的權威性和嚴肅性。
2. 金融企業會計與一般會計有何不同,與金融業務有什麼關系
與金融業務關系:金融企業會計用於記錄各種金融業務之間的往來交易。區別如下:
一、主體不同
1、金融企業會計:以貨幣為計量單位,對金融機構的經營治理活動進行准確、完整、連續、綜合的核算和監督,並對金融機構財務信息進行衡量、加工和傳送的專業會計。
2、一般會計:把企業有用的各種經濟業務統一成以貨幣為計量單位,通過記賬、算賬、報賬等一系列程序來提供反映企業財務狀況和經營成果的經濟信息。
二、特點不同
1、金融企業會計:具有核算和經營管理兩項主要功能,一方面直接負責財務管理、損益計算和經濟核算;另一方面通過反映情況、提供信息、分析預測來實現計劃管理、資金管理,對整個銀行業務經營進行控制和調節。
2、一般會計:會計核算和監督的內容,具體是指社會再生產過程中能以貨幣表現的經濟活動,即資金運動或價值運動。
三、要求不同
1、金融企業會計:掌握企業會計信息系統與設計的基本原理、電算化會計軟體初始化的設置、總帳系統、報表系統以及工資核算、固定資產核算等業務核運算元系統的操作方法。
2、一般會計:是向財務報告使用者提供與企業財務狀況、經營成果和現金流量等有關的會計信息,反映企業管理層受託責任履行情況,有助於財務報告使用者作出經濟決策。
3. 金融企業財務規則
第一章總則第一條為了加強金融企業財務管理,規範金融企業財務行為,促進金融企業法人治理結構的建立和完善,防範金融企業財務風險,保護金融企業及其相關方合法權益,維護社會經濟秩序,根據有關法律、行政法規和國務院相關規定,制定本規則。第二條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依法設立的國有及國有控股金融企業、金融控股公司、擔保公司,城市商業銀行、農村商業銀行、農村合作銀行、信用社(以下簡稱金融企業)適用本規則。
其他金融企業參照本規則執行。第三條金融企業應當根據本規則的規定,以及自身發展的需要,建立健全內部財務管理制度,設置財務管理職能部門,配備專業財務管理人員,綜合運用規劃、預測、計劃、預算、控制、監督、考核、評價和分析等方法,籌集資金,營運資產,控製成本,分配收益,配置資源,反映經營狀況,防範和化解財務風險,實現持續經營和價值最大化。第四條各級人民政府財政部門(以下簡稱財政部門)依法指導、管理和監督本級金融企業的財務管理工作。
省級以上人民政府財政部門的派出機構,應當在規定職責范圍內依法履行指導、管理和監督金融企業財務管理工作的職責。
金融企業在完成工商登記後30日內,應當向同級財政部門提交設立批准證書、營業執照、驗資證明、章程等文件的復印件。
金融企業發生分立、合並、設立分支機構,以及主要工商登記事項發生變更時,在依法完成工商變更登記後30日內,應當向同級財政部門提交有關的變更文件復印件。第五條金融企業應當依法納稅。金融企業財務處理與稅收法律、行政法規規定不一致的,納稅時應當依法進行調整。第二章職責、職權第六條財政部門履行下列財務管理職責:
(一)監督金融企業執行本規則以及其他的財務管理規定,指導、督促金融企業建立健全內部財務管理制度;
(二)指導、督促金融企業建立健全財務風險控制體系,監測金融企業財務風險及其營運狀況,監督金融企業的財務行為;
(三)加強金融企業財務信息管理,實施金融企業財務評價;
(四)監督金融企業接受社會審計和資產評估;
(五)制定並實施促進金融企業改革和發展的財政、財務政策,組織金融企業財務管理人員的業務培訓;
(六)有關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財務管理職責。第七條金融企業的投資者(以下簡稱投資者)一般通過股東(大)會、董事會或者其他形式的治理機構行使下列財務管理職權:
(一)執行並督促經營者執行國家有關金融企業財務管理的規定;
(二)決定內部財務管理制度,明確經營者的財務管理許可權;
(三)決定財務管理職能部門的設置;
(四)決定財務計劃和財務預算,決定籌資、投資、處置重大資產、依法提供除主營擔保業務范圍以外的擔保、捐贈、重組、經營者報酬、利潤分配等重大財務事項;
(五)對經營者實施財務監督和財務考核,決定聘任或者解聘財務負責人;
(六)決定聘用或者解聘承辦社會審計和資產評估等業務的社會中介機構;
(七)按照章程的規定,行使其他財務管理職權。
投資者可以通過制度規范、章程約定等方式,將投資者財務管理職權全部或者部分授予經營者。
金融企業按規定可以向其控股的企業委派或者推薦財務總監。第八條金融企業的經營者(以下簡稱經營者)按照規定行使下列財務管理職權:
(一)執行國家有關金融企業財務管理的規定;
(二)擬訂內部財務管理制度,經投資者議定後報同級財政部門備案,並具體組織實施;
(三)組織財務預測,編制財務計劃和財務預算草案,實施財務控制、分析和考核;
(四)組織實施籌資、投資、處置重大資產、擔保、捐贈、重組和利潤分配等財務管理方案;
(五)組織財務事項審批;
(六)組織繳納稅金、規費;
(七)執行國家有關職工勞動報酬和勞動保護的規定,依法繳納社會保險費、住房公積金等,保障職工合法權益;
(八)歸集財務信息,依法組織編制和報送財務會計報告;
(九)提請聘任或者解聘財務負責人;
(十)配合有關機構依法實施的審計、評估和監督檢查;
(十一)按照章程的規定,以及股東(大)會或者董事會的要求,行使其他財務管理職權。
4. 金融企業會計的基本職能是什麼
會計的基本職能包括:會計核算和實施會計監督。
金融企業會計的基本職能是也是一樣的。
5. 什麼是會計的監督職能它具有哪些特點
會計監督職能指會計人員在進行會計核算的同時,對特定主體經濟業務的真實性、合法性和合理性進行審查的功能。
會計監督職能主要有以下兩個特點:
(1)會計監督主要是通過價值指標進行的。
會計核算利用貨幣計量形成的價值指標來綜合地反映經濟活動過程及其結果,會計監督主要是依據這些價值指標來全面、有效地控制單位的經濟活動。
(2)會計監督要對單位經濟活動的全過程進行監督,分為事前監督、事中監督和事後監督。
事前監督在經濟活動開始前進行的監督,即依據國家制定的有關法規和制度以及經濟活動的一般規律,對未來經濟活動的合法性、合理性和可行性進行審查。
事中監督對正在發生經濟活動過程進行的監督,即在日常會計工作中,對所取得的會計核算資料進行審查,從中發現偏離預期目標的不利因素,促使有關部門採取措施,調整經濟活動,使其按照預定的目標和規定的要求進行。
事後監督是對已發生的經濟活動進行的監督,即依據事先制定的目標、標准和要求,通過分析已形成的會計信息,對已發生的經濟活動的合法性和效益性進行的考核和評價。
(5)金融企業會計如何監督擴展閱讀
會計的監督職能要求會計人員職業化管理指會計人員從業前必須通過財政部門組織的統一考試,並取得相應的任職資格證書。
《會計法》第三十八條第一款和第三款已經作了明確規定;第四十條還對因有違法違紀行為的會計人員重申了處罰決定。
由於會計人員是市場經濟活動中的特殊從業人員,不僅要有良好的業務素質,還應有較強的政策觀念和職業道德,受法規制度和職業紀律的約束。
不具備條件的人員,不允許從事會計工作。政府有關部門應當加強對會計工作從業人員的管理,並對每個會計人員的從業成績、執業執行情況做出完整記錄並定期進行考核。
6. 如何加強企業會計的監督職能
(一)強化對會計監督的認識
長期以來,我國政府部門始終致力於《企業會計准則》、《會計法》的宣傳,其主要目的是促進會計監督職能的加強。就企業來說,一方面,應當增強企業財會人員以及各級領導幹部的守法意識,將正確的理財觀念樹立起來,提高企業的市場競爭力,尤其是針對企業的經營管理者,要不斷的宣傳法規知識、法律知識,使其能夠全面地了解會計法規所涉及的內容,從而做到正確且合法的決策;另一方面,要將企業文化中的會計文化作用發揮出來,把會計切實納入企業文化中,在企業的全體員工中普及會計流程、會計依據和會計職能,尤其是供應、銷售等與經濟業務聯系緊密的部門,要使他們真正地了解會計基礎知識諸如基礎會計實務、會計法律等,保證會計工作的開展有法可依、有章可循。
(二)構建完善的內部監督機制
從總體上來看,企業內部監督機制主要涉及到合理的會計程序及會計政策、健全的賬簿制度、可靠的內部憑證制度、嚴格的內部稽核制度、定期的盤點制度以及科學的預算制度。要想切實地將完善的內部監督制度建立起來,那麼就需要將所有參與經濟業務事項的工作人員分離開,實現督促、互相監督和互相制約,在決策及執行重要經濟事項中必須具備明確的制約、監督程序,明確清查財產的期限、范圍以及組織程序,明確定期內部審計會計資料的程序。與此同時,還應當將完善的內部控制制度建立起來,全面的實施內部監督責任制,將內部監督的全過程和日常監督的特點發揮出來,以此實現連續不斷的監督和檢查,確保內部監督的貫徹落實。
(三)提高會計人員的綜合素質
企業、國家以及社會均應當提供有力的條件、物力、財力和人力,對企業的會計人員加以培養,積極地鼓勵會計人員自覺積極的學習新技能和新知識。首先,應當將會計人員的職業道德及法制觀念增強,只有這樣才能夠充分地確保真正地在會計法律體系下履行自身崗位職責;其次,強化會計人員繼續教育,增強會計人員的業務技能,提高會計隊伍的業務素質、風險管理能力、職業判斷能力和業務水平,使其能夠在會計監督職能的履行中及時發現問題,從而將正確地分析判斷做出,並且對相應的補救措施予以採取;再次,要適當改革會計人員資格考試的內容,由上崗資格考試至高級會計師考試,均需要對《會計人員法律責任》的知識加以增設,總結歸納設計會計法律責任的內容,不僅要充分地彰顯出國家對會計法律責任的高度重視,還應當強化會計人員的法律責任。
(四)重視企業外部會計監督
正是因為現代企業制度所具備的特性,導致企業經營管理者的權力得以加大,而企業所有者對經營管理者的約束有限,進而在一定程度上加大了會計監督的難度。為了能夠充分地確保企業管理者、債權人、所有者和相關者的切身利益,只憑靠企業內部的控制機制和自我約束是遠遠不夠的,還應當加強外部監督主體的作用。比如,在社會審計方面,企業可以通過會計師事務所所提供的財務報表審查會計工作和會計資料的全面性、合法性和真實性,避免粉飾和虛報會計信息的不良情況,與此同時,國家相關部門應當嚴格地監督會計師事務所等外部審計機構,使其能夠依法且規范地行事。
7. 北京市人民政府關於印發《北京市金融機構財務監管暫行辦法》的通知
第一章總則第一條為規範本市地方商業銀行及非銀行金融機構的財務行為,促進各類金融企業公平競爭,加強財務監管,建立集中統一的財務監管體制,防範金融風險,特製定本辦法。第二條本辦法適用於本市行政區域內,經依法登記注冊,持有經營業務許可證,具有法人地位的市屬和本市管理的商業銀行、信託投資公司、證券公司、基金管理公司、保險公司、農村信用社、財務公司、租賃公司、典當行等銀行及非銀行金融機構(以下統稱金融機構)。第三條金融機構應當在辦理工商登記之日起30日內,向同級財政部門提交企業設立批准證書、營業執照、合同、章程等文件的復印件。第四條金融機構發生遷移、合並、設立分支機構以及其他變更登記等主要事項,在依法辦理手續之日起30日內,向同級財政部門提交有關變更文件的復印件。第五條金融機構應當遵守國家的法律、法規;執行國家的財政財務制度,以及市財政部門的有關規定,並接受同級財政部門的檢查和監督。第二章監管機構和體制第六條市財政部門負責本市金融機構財務監管工作;負責根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制定本市金融機構財務監管的規定;負責對區縣財政部門的監管工作進行指導。第七條區、縣財政部門負責本地區內農村信用聯社的財務監管,並按照市財政部門的要求對市屬金融機構在當地的分支機構進行日常財務監管。第三章監管職能第八條建立重要財務事項的備案和審批制度。金融機構要自覺接受同級財政部門依法實施的財務監管,對重要財務事項應當按照規定程序及時向財政部門報批或者備案。第九條金融機構應當建立和完善內部財務制度。各級財政部門要根據國家有關規定,幫助金融機構制定內部管理辦法,完善包括總經理、財務負責人以及財務部門和其他職能部門在內的企業內部財務監督管理責任制。第十條金融機構應當建立財務計劃申報和審批制度。財務計劃內容主要包括:業務管理費用(或業務管理費用率)、實現利潤、固定資產和在建工程(含購買土地使用權形成的無形資產)購建規模、呆帳准備金提取和壞帳核銷計劃等計劃指標。
金融機構要按照規定向同級財政部門報送財務計劃。
(一)國有獨資及國有控股的金融機構要以法人為單位,在每年1月20日前向同級財政部門報送財務計劃,同時報送信貸資金計劃表。財政部門對國有獨資及國有控股的金融機構報送的財務計劃要進行認真審查,按規定期限批復。
(二)其他金融機構的財務計劃,報同級財政部門備案。第十一條金融機構應當建立和完善財務決算報告和審批制度,按照財政部門的要求編制、報送年度財務決算報告。
(一)國有獨資及國有控股的金融機構編制的年度財務決算報告報送同級財政部門,由財政部門審核,並按規定期限批復。
(二)其他金融機構的財務決算經社會中介機構審核後報同級財政部門備案。第十二條金融機構應當建立費用專戶管理制度。金融機構要按照《北京市財政局轉發財政部關於印發〈金融企業費用專戶管理辦法〉的通知》規定,於每年4月底以前向同級財政部門上報當年費用指標計劃,由財政部門批復後予以執行。金融機構的費用支出必須嚴格執行財政部門核定後費用率或費用總額,不得擅自調整。金融機構要嚴格控制各項費用支出,防止擠占信貸和營運資金。第四章監管職責第十三條財政部門有權對金融機構財務活動進行監督和檢查。監督和檢查的內容包括日常監督管理和專項管理工作。第十四條對金融機構的日常監督管理工作:
(一)監督檢查金融機構的財務處理和會計核算程序是否符合財政部有關財務制度以及其他有關規定。
(二)監督檢查金融機構呆帳准備金、壞帳准備金、投資風險准備金等的提取是否符合財務制度的有關規定。
(三)監督檢查金融機構應收、應付利息是否按照國家有關規定計算方法計算;是否嚴格按照財務制度規定確定逾期貸款和呆滯貸款。
(四)監督檢查金融機構的對外投資是否符合法定程序。
(五)監督檢查金融機構的資金調度控制制度,確保資金調度的安全。
(六)監督檢查金融機構成本費用和消費性資金的合理使用。督促金融機構在經營活動中,嚴格執行《金融保險業務財務制度》、《保險企業財務制度》規定的成本范圍和費用開支標准,准確核算成本費用,建立健全內部成本控制制度,嚴禁少計少攤成本或者亂擠亂進成本。
(七)監督檢查金融機構的資產處置。對金融機構的固定資產和流動資產盤虧、毀損、報廢等凈損失以及被盜損失、財產盤虧等,建立嚴格的鑒定和審批制度。
(八)監督檢查金融機構是否依法進行利潤分配。股份制金融機構在進行正常稅後利潤分配之前,是否考慮本企業呆帳等不良資產的實際情況,並補提呆帳准備金後再進行分配。
(九)做好金融機構的財務分析工作。要根據金融機構提供的月報、季報、年報等財務報表信息,跟蹤金融機構資金運動和資產使用過程,防止出現金融風險。
(十)各區、縣財政部門要按季度向市財政部門報送本地區金融機構季度報表和財務狀況分析報告,年終報送本地區金融機構年度財務決算報告。
8. 如何加強企業會計監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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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會計監督的重要意義
(一)會計監督是建立現代企業制度的基本要求
(二)會計監督是發展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的客觀要求?
(三)會計監督是維護所有者權益的需要?
(四)會計監督是現代企業內部控制制度的重要組成部分?
二、會計監督的現狀
(一)財務人員的綜合素質較低
(二)會計法的宣傳不到位
(三)財務信息失真,有些企業會計管理工作隨意性較大
(四)企業管理體制不全,內部控制制度失調。
三、會計監督職能的強化措施
(一)建立健全有關法律法規體系建立健全企業內部會計監督機制
(二)加強外部監督即社會審計監督和政府監督的作用
(三)充分發揮內部審計機構的作用是執行
(四)培養高素質的會計人才,加強會計職業道德和法制意識建設
(五)監理會計人員統一管理機構,完善會計委派制。
9. 如何加強會計監督的對策
一是提高會計監督地位,完善會計法律體系。我國新頒布的《會計法》加快了會計法律體系建設的步伐,應進一步提高《會計法》的可操作性,以保證《會計法》各項規定的貫徹落實,建立和完善統一的會計制度,滿足企業多元化經營的需要,明確會計監督職責和許可權,加大法律法規的處罰、賠償和執行力度,對違規違紀的單位及其連帶負責人予以曝光,使會計監督真正做到有法可依,違法必糾。要正確認識會計監督的重要地位,使違法違紀行為遏制在會計工作初始階段,將會計監督落實到基層,放在會計工作的首要位置。加快法律法規建設,為會計監督的有效實施提供法律保障。建立和完善統一的會計制度貨准則,以滿足企業生產經營的需要:明確會計監督、審計監督的執法職責和許可權,以實施清晰明了的監督職能;加大法律法規的處罰和執行力度,對違規違紀的企業及其連帶負責人予以曝光並給予處罰:同時強化相關配套法律及相關法規的實施,並加快會計法律體系的建設步伐,使會計監督真正做到有法可依。
二是健全企業內部會計監督制度。改革企業二元領導,實行財務部門垂直領導。健全企業內部會計監督制度,建立內部控制制度的關鍵就是貫徹不相容職務相互分離原則,參與經濟業務事項的所有過程的工作人員要相互分離、相互制約;重要經濟事項的決策和執行要建立相互監督、相互制約的工作程序;明確財產清查范圍、期限和組織程序;明確對會計資料定期進行內部審計的程序。從源頭上杜絕造假事件的發生,防止經濟腐敗,隔斷會計造假的環節和載體,及時糾正和防止經營決策失誤與經濟舞弊,實現企業資產的保值增值,提高會計信息的真實性和有效性。通過建立完整的內部監督機制和內部控制制度,形成一系列內部控制的方法和措施,並予以規范化、系統化與制度化,使內部監督制度真正落到實處。實施會計委派制度,強化法人會計責任加強企業的內部控制建設,使會計監督落實到位,發揮作用。將不相容職務相互分離;制定重要經濟事項的決策和執行要相互監督、相互制約的程序;嚴格進行財產清查,定期進行檢查和審計等措施。並在實施電算化後及時適應新的環境、更新控制措施,保證會計信息質量,加強會計監督。
三是加強社會監督。在會計監督中單純強調內部監督是不夠的,必須強化對會計工作的外部監督。社會監督是指注冊會計師接受委託,根據有關規定以獨立第三者的身份對委託單位的經濟活動進行客觀、公正、全面的評價,對依法公開披露的單位會計報告的真實性負法律責任。加強注冊會計師的審計工作的有效性。充分發揮注冊會計師的審計監督。大力發展會計(審計)師事務所,通過社會中介機構對企業會計報表的真實性進行檢查,做出客觀公正的評價,督促企業加強財務監督,提供真實、准確的會計信息。
四是明確單位負責人的會計責任主體地位,保障會計監督實施。要加強對本單位會計工作的領導,理順會計工作關系,保證會計工作有序進行;要建立健全並嚴格落實內部控制制度,確保內控制度有效實施並發揮功效;要積極創造良好的會計工作環境,保證會計機構和會計人員依法履行職責,幫助解決會計人員履行職責中的困難和問題,為會計人員實行有效監督創造一個良好環境;要帶頭執法、維護國家財經紀律,不幹預、阻撓會計機構和會計人員依法履行職責,更不能授意、指使、強令會計機構和會計人員違法辦理會計事項;要確保本單位會計工作和會計資料的真實性和完整性。
五是建立企業會計信息質量保護體系。要建立以企業法人或主要負責人為核心,有財務負責人和會計人員參加的多層次財務會計責任制,一般財務會計人員對財務總監(或經理)負責,保證記錄完整、憑證有效、計量合規:財務總監(或經理)對領導或經營班子負責,認真審核會計資料,確保賬證、賬賬、賬表相符;企業領導則要為財務部門行使監督職能提供便利和支持,並要對利益相關者負責,保證披露的信息客觀、真實、可靠。
六是提高會計人員綜合素質。首先,要通過多種形式強化會計人員的法制觀念,使會計人員在國家會計法律體系下真正履行其職責;其次,會計人員要具備良好的會計職業道德、講誠信、說真話,這是會計職業本身賴以生存和發展的基本保障;再次,會計人員要有較高的業務素質和較強的綜合能力,並為之提供繼續教育的機會,及時更新知識,適應形式;最後,要提高會計人員的風險意識。
10. 企業金融會計風險及防範措施
企業金融會計風險及防範措施
導語:在防範金融會計風險時,要樹立責任會計理念。對於大多數企業而言,這也是防範金融會計風險的一個重要途徑。
隨著我國社會經濟的快速發展,我國的經濟市場也逐漸開放,金融業也取得了迅速的發展,社會公眾對金融風險的管理與控制也日益重視。金融企業活動通常都是由金融會計來代為操作,金融資金的運作也是如此。所以,對企業金融會計風險所產生的原因進行分析具有重要的現實意義。本文圍繞企業金融會計風險,就其所產生的原因進行分析,並提出相應的應對措施。
前言
在金融會計的業務發展過程中,會計風險是必然存在的,因為受到多方面因素的影響,促使企業金融會計受到了較大的影響,因此就需要重視金融會計風險的防範措施。要根據不同的風險類型,實施不同的應對策略,如此才能夠促進企業的而金融會計工作的進一步發展,才能夠促進企業的市場競爭力得到進一步的提升。
一、金融會計風險的主要內容
無論何種企業,其在生產經營過程中肯定會遭遇到一定的風險。這些風險往往有著不同的表現形式,都是對企業的生產經營活動造成一定影響的某種因素。而企業的金融會計風險指的就是由於企業在安排或者管理中的不合理,以及企業人員素質的問題等所導致的經濟風險,最終使企業遭受了財產損失或者使企業的信譽受損等。通常情況下,企業金融會計風險大體分為以下幾類。
1.會計核算風險
在會計核算工作中,大多數企業都會出現各種各樣的失誤,進而使企業金融會計面臨著較大的風險,主要是指在審查方面,企業沒有充分的重視這一工作,審查不夠嚴格,沒有對企業的財務狀況進行深入的了解,也沒有對企業所出現的財務狀況進行及時的處理。此外,在我國大多數企業中,沒有一個現代化的運行機制,還有一些企業在運用一種錯誤的核算方法,這就直接導致了企業金融會計面臨著較大的風險。
2.會計結算風險
我國企業金融會計結算工作,主要是由我國的銀行系統來實施,由銀行運用相應的操作工具,採用一定的操作方法來進行會計結算工作。然而,在會計業務中,我國銀行的一些會計結算管理步驟不夠科學,這也就使的一些數據不夠准確,使一些資金被認為的轉移,而恰恰是這種行為較為隱秘,一旦矇混過關,那麼必將會造成較大的經濟損失。
3.會計監督風險
在我國,許多企業在生產經營過程中不夠規范,企業內部缺乏有效的監督與管理,這些企業在經營過程中,也就很容易遇到金融會計方面的風險,特別是對銀行的正常運營,有著一定的危險性存在。實際上,由於我國缺乏一個完善的監督機制,導致一些不合法企業也能夠進行正常的經營,為最終的金融會計風險埋下了隱患。
二、風險產生的原因分析
1.外部經濟環境所造成的風險
隨著我國社會的不斷變化與發展,我國逐漸建立起了市場經濟體制,這就使得大多數企業都面臨著激烈的競爭。隨著新的經濟環境的不斷變化,市場經濟中的弊端也逐漸顯露出來。一些企業為了賺取更多的經濟利益,在經營過程中會採用非法的手段來應對競爭。例如以下幾種方式:(1)高息攬儲、(2)低息放貸等,這就違背了公平公正的市場競爭原則。
2.內部管理模式所造成的風險
當前,我國一些企業的金融會計管理模式還較為落後,還不夠科學,很難對企業的會計風險進行有效的控制。而這也就導致了許多企業的會計信息出現了嚴重的失真,並且導致了各種資金丟失的問題以及貪贓盜竊的問題產生,也極大的制約了企業制度化的發展。除此之外,有一些企業的領導沒有充分的重視企業的內部控制工作,沒有制定完善的企業監督機制,這也就加大了企業的金融會計風險。另外,由於企業的金融會計受到還較為落後,特別是會計核算監督機制急需得到完善,這些都是導致企業金融會計產生的原因。
3.會計從業人員的疏忽所造成的風險
現如今,我國大多數企業的會計工作人員素質還不高,他們的會計專業知識急需得到提升,他們的職業道德素養也需要得到進一步的提升。實際上,對於我國大多數企業來說,之所以會產生金融會計風險,大多數情況還是會計工作人員自身原因所造成的。
三、防範措施
1.對金融會計信息的披露程序進行不斷的完善
由於企業的金融會計信息質量會存在著一定的問題,例如,存在著經常性的失真,為了規避這種情況,企業應該按照金融機構的要求,出具審計報告的會計報表,並且要對會計事務所的資質情況進行鑒定,這樣一來,企業在於金融機構的交流中,能夠使金融機構對各種會計信息的質量進行最終的鑒定。除此之外,企業還要按照金融機構的要求,對於反映金融會計風險情況的報表進行單獨的制定。所以,就需要企業成立會計報表負責部門,對自身的.會計報表進行不斷的規范,使當前的會計報表能夠在更加真實的披露企業的金融風險信息。
2.建立一個完善、科學的金融會計體系
這就需要企業對自身的工作進行調整,對現有的會計核算體系進行整頓,要採取集中統一管理的方法以及採取分級授權的方法,對企業的會計工作進行全面強化,特別是對與各種失真的會計信息現象,要予以綜合性的治理,以便為金融機構提供一個最為真實、最為可靠的會計信息。如此,也有助於金融機構能夠對經營中的風險進行更好的防範,進而提升他們的風險管理能力。除此之外,對於會計管理體制,企業要進行完善與規范,要實現會計核算機制化,對於一些金融會計風險進行化解,這樣一來,也有助於企業的生產經營活動能夠更加有效的開展。
3.建立風險預警系統
要想對企業的金融會計風險進行更加科學、合理的預防,那麼嗨應該極愛昂風險預警系統的建立。所謂風險預警系統,指的是對以下幾方面進行有效的風險控制,(1)事前預防、(2)事中控制、(3)事後監督,而這就需要企業制定風險預警考核指標體系。在企業的生產經營過程中,企業要做好事前風險預警,對企業的金融會計業務予以監督。而事中的控制由於是處於一個動態的過程,不能夠一刀切,這也就對金融會計風險進行了有效的預防,並且還能夠減少金融會計風險所帶到了不利影響。最後,企業要做好事後的監督工作,對於企業的一些原始憑證,要進行嚴格的復核,對企業各職能部門的執行力度進行嚴格的考核,一旦發現問題,那麼就要及時的進行整改,提出相應的解決建議,讓企業能夠處於風險監督保障系統之中。
4.完善內部會計控制機制
這就需要企業對各種會計規章制度予以落實,讓會計工作人員能夠明確自己的的崗位職責,對他們的操作流程予以及時的調整。與此同時,對於會計工作人員的工作授權,企業也要進一步加強,要根據企業的實際金融業務,來對自己的生產方式進行調整,以促使企業的會計內部控制機制能夠得到落後。此外,還要建立一個獨立的財務體制,盡可能使會計工作人員的工作隨意性情況有所改善,針對各種問題要採用不斷地治理方法,從而使建立一個牢固的金融會計風險應對體系。
5.加強對金融會計隊伍的建設
在防範金融會計風險時,要樹立責任會計理念。對於大多數企業而言,這也是防範金融會計風險的一個重要途徑。所以,在進行金融會計風險防範的過程中,要以分散性原則為基礎,採用多種途徑來化解風險。在這當中,特別要注意分散責任的問題。所謂分散責任,指的是以科學的精神為指導,建立一個合理規范的責任體系,改變傳統的金融風險防範思想,讓金融會計工作者能夠主動的參與其中,在對會計風險進行應對時,要變壓力為動力。除此之外,企業應該建立一支專業的會計隊伍,而這就要求企業對會計工作人員加強培訓、加強思想教育,以規范他們的會計行為。例如,為他們創造培訓機會,讓他們去國內外的先進培訓機構進行學習,以不斷的提升他們的專業素養。此外,還要對他們加強法制教育工作,要不斷的提升他們的法律意識。如此一來,也有助於會計從業人員能夠更好的去應對會計風險。
四、結語
綜上,企業金融會計風險之所以產生,是由於受到一系列因素的影響。而對他們進行防範需要企業花費大量的時間去應對,並不是一蹴而就的事情。因此,這就需要企業以自身的經營狀況為基礎,在企業內部建立完善的監督體系,對金融核算制度也要予以不斷的完善,提前做好預防工作以及監督工作。此外,為了更加有效的應對會計風險,那麼就需要企業與時俱進,及時的調整自己的經營策略,要不斷的提升企業的市場競爭力。如此,才能夠使企業的經濟利益得到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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