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支行如何推動金融科技創新
⑴ 支行創新發展的重點有哪些,實現的路徑和措施
(一)進一步明確縣(市)支行的改革發展方向與職能定位。根據人民銀行整體改革發展方向和系統架構及各層級履職分工,進一步明確縣(市)支行擔當縣域貨幣政策的傳導者、金融穩定的維護者、金融服務的組織者、政銀企溝通交流的協調者等角色。同時,突出縣(市)支行作為縣域金融業的領頭人、防範化解金融風險的前哨站、縣域社會信用體系建設的推動者等定位,並據此配套制定強化縣(市)支行履職能力的政策措施,使縣(市)支行集中力量做好上級行倡導的、地方政府想辦的、縣域金融機構想做的、當地百姓期盼的工作。
(二)重新界定縣(市)支行的履職范圍和職權職責。根據縣域經濟金融發展新形勢,以人民銀行法定的三項職責為基礎,務實改革縣(市)支行的行政審批事項。同時,建立完善地市中心支行與縣(市)支行履職分工協調機制,明確轄屬各縣(市)支行履職重點與資源配置,並加大對縣(市)支行對外履職工作的指導、支持力度。此外,進一步完善對縣(市)支行的考核機制,減少對縣(市)支行內部管理考核要求和任務指標,切實減輕縣(市)支行內部管理工作壓力。
(三)創新縣(市)支行管理體制機制。一是建立健全縣(市)支行分類管理模式。根據「一行一策」管理原則和不同地域、不同規模的縣(市)支行履職實際,按大型、中型、小型支行三種模式對縣(市)支行實行分類管理,分別核定縣(市)支行的規模和行政級別,並配套做好管理、指導、服務工作。二是創新縣(市)支行用工和內部管理模式。加強幹部隊伍建設,允許縣(市)支行以多種方式招錄新員工,補充新鮮血液;整合優化內部管理,允許縣(市)支行在內設機構設置、績效考核等方面自主探索創新。三是科學核定縣(市)支行經費預算。建議體現地區、業務差異,把各地經濟發展水平和工資、物價水平作為重要參數進行測算,並主要依據業務量、業務種類等核定辦公經費。
⑵ 銀行支持科技創新有哪些「攔路虎」
銀行支持科技創新有哪些「攔路虎」
推進創新型國家建設、加快經濟結構轉型升級是當前經濟社會面臨的第一要務。在此過程中,金融的功用尤為重要。作為經濟活動的血脈,金融對推動科技創新、引導社會資源有效配置有導向、支撐與促進作用。如何從體制機制上消除金融服務「攔路虎」,促進我國經濟由要素驅動、投資驅動向創新驅動轉化,金融業有許多工作要做。
——亞夫
■我國高科技型企業普遍面臨「融資難、融資貴」問題,相關金融約束已成為創新型經濟發展的「攔路虎」。在當前以間接融資為主的金融格局下,充分挖掘和發揮銀行體系的作用,推動相關機制體制改革,是我國科技金融發展需跨越的重要關坎。
■現階段我國科技銀行是以科技支行為主導,科技支行和科技小額貸款公司並存的模式。但無論是由商業銀行設立的科技支行還是由民間資本發起的科技小額貸款公司距離科技銀行的「理想模式」均存在較大差距,均不是真正意義上的科技銀行。
■我國商業銀行信貸品種相對於企業科技創新,可提供的融資手段少,並且在信貸品種、融資方式、結算服務等方面創新動力不足、方法不多。尤其對於中小企業科技創新,可供選擇的信貸品種、融資手段少,信貸產品缺乏針對性。現有貸款審批流程難以滿足中小企業貸款「軟、小、頻、急」的特點。
□李若愚
加快推進銀行體系科技金融服務創新
2006年2月份國務院發布《國家中長期科學和技術發展規劃綱要(2006-2020年)》開啟了我國科技金融的快速發展期,科技金融服務創新明顯加快。就銀行體系來看,主要有以下方面:
1.科技支行加快建立
2007年,全國工商聯向「兩會」提交設立科技銀行的提案,並建議在有條件的國家級高新技術園區進行試點。科技銀行是指專為科技型中小企業提供融資服務的銀行機構,其業務主要為高科技企業技術引進、技術研發、新產品試驗推廣等與科技創新有關的業務提供產品服務。美國的「矽谷銀行」是科技銀行成功的典型模式。我國科技銀行的成立在參考美國「矽谷銀行」模式基礎上,結合了我國金融發展與金融體制的客觀實際,採取了成立「科技支行」的方式。
2008年,在科技部、人民銀行和銀監會的共同推動下,省市地方科技部門積極與地方銀監會和金融機構合作,推動國內商業銀行設立為科技型企業提供金融服務的科技支行。自2009年1月成都設立全國首批兩家科技支行以來,科技支行在全國范圍內「遍地開花」,主流商業銀行均已設立了科技支行。截至2013年年底,全國共成立科技支行60多家,江蘇省是全國設立科技支行最多的省份。2011年11月,中美合資浦發矽谷銀行成立,這是我國第一家擁有獨立法人地位的科技銀行。
為更好地向科技型中小企業提供服務,科技支行通常享受「一行兩制」的特殊政策。針對科技型中小企業的特點,科技支行進行了多種金融創新。主要有:建立專門的銀行貸款評審指標體系;引入科技專家進入銀行貸款評審委員會;開辦以知識產權質押貸款為主的多種金融產品和服務,創新了大量「弱擔保、弱抵押」信貸產品;與風投機構、擔保公司等其他金融機構合作,創新經營模式;探索建立單獨的貸款風險容忍度和風險補償機制。
2.科技小額貸款公司快速發展
自2008年銀監會、人民銀行啟動建立小額貸款公司工作以來,全國部分地區相繼開啟科技小額貸款工作。2009年全國首家專門服務於科技型企業的小額貸款公司——天津科技小額貸款有限公司成立。2010年江蘇開展科技類小額貸款公司試點。天津科技小額貸款公司只是以科技型中小企業為目標客戶的小額貸款公司,不管是制度創新還是商業模式創新都十分有限。而江蘇試點的科技小額貸款公司採取了「投貸結合」的新模式,突破了傳統。
試點的科技小額貸款公司可以以不得高於公司資本凈額30%的資金從事創業投資業務。自試點以來,截至2013年,江蘇省共成立了50多家科技小貸公司,主要分布在國家級和省級的高新園區、省級以上的經濟開發區、國家級大學科技園等。此外,北京、浙江、廣東、河北等地區也積極開展科技小貸公司試點,或推動當地小貸公司向科技型中小企業發放貸款。
3.開展促進科技與金融結合的試點工作
2011年11月,科技部聯合人民銀行、銀監會、證監會、保監會發布《關於確定首批開展促進科技和金融結合試點地區的通知》,確定北京中關村示範區、天津市、上海市、江蘇省、浙江省「杭溫湖甬」地區、安徽省合蕪蚌自主創新綜合實驗區、武漢市、長沙高新區、廣東省「廣佛莞」地區、重慶市、成都高新區、綿陽市、關中-天水經濟區(陝西)、大連市、青島市、深圳市等16個地區為首批促進科技和金融結合試點地區。
試點地區開展了各種特色鮮明的金融產品和服務的創新,例如江蘇省設立科技信貸增長風險補償獎勵專項基金、科技成果轉化項目貸款風險補償專項資金,成都高新區探索出由政府引導、民間基金積極參與,以及以企業股權融資、債權融資等為主體的新型融資模式,中關村國家自主創新示範區等地積極探索知識產權質押貸款,武漢市打造「科技創業投資+銀行專項貸款」服務模式,上海市創新銀保合作產品,推出「科技型中小企業履約保證保險貸款」等等。科技部統計數據顯示,2013年全國16個試點地區共出台342項科技金融政策,上海、浙江等11個地區設立的科技金融專項資金總金額達32億元,建立了多元化、多層次、多渠道的科技投融資體系。
2014年1月,科技部聯合人民銀行、銀監會、證監會、保監會和知識產權局聯合發布《關於大力推進體制機制創新紮實做好科技金融服務的意見》,提出加快推進科技和金融結合試點工作,適時啟動第二批試點工作,將更多地區納入試點范圍。
銀行體系支持科技創新面臨哪些問題
1.銀行體系支持科技創新存在「先天不足」
理論與經驗均表明,資本市場對於技術創新的金融支持效率遠高於信貸市場,這也是美國得以成為全球技術創新中心和工業革命領袖的重要原因。但長期以來,銀行體系一直是我國金融體系的核心和主體,多層次資本市場體系的建立和完善、資本市場與信貸市場「相比肩」仍需假以時日。在我國現有金融體系下,銀行信貸仍是社會融資的主體。
存量來看,截至2014年末,對實體經濟發放的本外幣貸款占社會融資規模存量的69%;流量來看,2014年銀行本外幣貸款佔新增社會融資規模比重達61.6%。在現有金融體系下,廣大科技型企業的外部融資很大程度上還是需要通過商業銀行信貸的形式予以解決。
但商業銀行穩健經營的原則與科技創新所存在的高風險特徵間存在天然的矛盾,成為銀行體系支持科技創新的制度性障礙。傳統銀行的經營模式為吸收儲戶存款與發放貸款。商業銀行的資金來源主要是追求無風險、低收益的存款人的儲蓄資金,因此在把這些無風險的儲蓄資金,運用到具有鮮明「四高」特徵(即高技術含量、高投入、高成長和高風險)的技術創新領域時,銀行會非常謹慎。
實際上,各國監管機構對銀行資產的安全性、流動性都提出了較為嚴格的監管要求。銀行對所面臨的風險具有比其他金融機構更低的社會容忍度,必須具備更審慎的經營策略,強調穩健經營,受到更為嚴格的監管約束,一般不願意向高風險項目或高風險企業發放貸款。
對於我國商業銀行而言,在嚴格的分業經營要求下,長期的經營慣性及制度缺陷使銀行支持科技創新的動力更為不足。一是按照「分業經營」原則,商業銀行除了吸收存款、發放貸款和從事一些中間業務外,不得進入投資銀行業務經營領域。商業銀行也因而無法承擔科技投資的高風險,不具備相關專業人才。二是現有商業銀行一直局限於成熟的傳統產業運作,局限於傳統產業領域客戶的營銷維護,對科技型企業和新興產業的運行特點和規律往往缺乏了解。三是現有商業銀行的貸款發放通常需要通過有形物質的抵押和企業擔保來實現。但廣大科技型企業的特徵不符合銀行對信貸服務對象的要求,例如,知識產權等「軟資產」多、固定資產等傳統實物抵押品少;中小企業多、大企業少,專業性強,不確定因素多等。銀行傳統的「貸大、貸集中」的客戶授信主導發展模式並不適應科技型企業「小、散、專」的特點。
2.科技型中小企業成為銀行體系的服務「盲點」
在我國現行銀行體系中,提供科技貸款的金融機構有三類:科技銀行以及正規銀行體系中的商業銀行和政策性銀行。目前國內科技銀行的實現形式為科技支行、具有獨立法人資格的合資銀行(浦發矽谷銀行)及科技小額貸款公司。
從現實情況看,科技貸款仍存在較大缺口,尤其是中小高科技企業貸款需求難以得到滿足。中小型商業銀行由於自身專業性不夠、風險控制能力不足等原因,在科技型中小企業科技貸款方面並沒有發揮其應有的功能和作用。政策性銀行由於金融資源和現有功能定位的限制以及經營上存在的固有缺陷,對科技型中小企業的科技貸款支持也相當有限。大型商業銀行雖擁有大量過剩的金融資源,但由於其規模上的不適應和風險控制要求,其對科技型中小企業的科技貸款供給也極其有限。作為服務於科技型中小企業的專營機構,科技銀行由於規模小、實力弱,難以彌補科技貸款的缺口。
3.政策性銀行對創新支持力度不足
我國現有的三家政策性銀行:農業發展銀行、中國進出口銀行、國家開發銀行業務各有側重,或多或少都提供一些支持科技創新的金融服務,但都沒有專門服務於科技創新的市場定位,政策性銀行在支持科技創新領域長期缺位。從職責和定位看,這三家銀行服務科技創新屬於順帶開展的「副業」,其業務中心、工作重心並不在此。
從實際業務開展情況看,對科技創新支持力度最大的國家開發銀行截至2011年末科技貸款余額1416億元,僅占其全部貸款余額的2.6%,科技貸款中,科技中小企業貸款僅佔比11.7%。截至2011年底,中國進出口銀行科技貸款余額為714.24億元,佔全部貸款余額比重僅為5.2%,科技貸款中,中小型科技企業貸款佔比僅為6.9%。
4.缺乏真正意義上的科技銀行
現階段我國科技銀行是以科技支行為主導,科技支行和科技小額貸款公司並存的模式。但無論是由商業銀行設立的科技支行還是由民間資本發起的科技小額貸款公司距離科技銀行的「理想模式」均存在較大差距,均不是真正意義上的科技銀行。
我國科技支行發展存在以下問題:一是科技支行沒有獨立的法人地位,無法做到自主經營、自負盈虧,缺乏經營的自主性和靈活性。二是科技支行進行金融交易的信用基礎完全源於母行,雖然有「一行兩制」的政策,但科技支行在開展業務時仍然受到總行風險偏好程度、風險承受意願和業績考核制度等方面的限制。三是科技支行的風險控制機制與傳統銀行的風險控制機制並無太大差異,過度依賴有形抵押物和質押物的現象普遍存在,而無形的知識產權質押融資往往流於形式。四是科技支行提供的科技金融產品比較單一,科技貸款仍是最主要的經營模式,而且沒能更好地迎合科技型企業融資需求的特點。五是當前科技支行存在行政色彩濃厚、政府幹預過重等制約科技銀行發展的異化問題。六是科技支行的員工是從現有員工中進行抽調,往往對高技術產業和企業的發展趨勢和商業模式缺乏了解,缺乏高素質的專業人才。
作為唯一一家獨立法人的科技銀行、第一家真正意義上的科技銀行,浦發矽谷銀行規模小,注冊資本僅10億人民幣,且業務受限,目前只能開展針對企業的在岸美元業務。科技小額貸款公司用於提供科技金融服務的資金來源於自有資本和同業拆借,放貸能力不強。
另外,受制於分業經營、分業監管的金融體制,我國目前發起的科技銀行基本是債權型的經營模式,由於商業銀行「不得向非銀行金融機構和企業投資」,科技支行無法實現矽谷銀行的「債權+股權」的盈利模式。而且我國目前風險投資市場剛剛起步,科技銀行同風險投資缺乏聯系。
5.商業銀行產品和服務單一缺乏對創新支持的針對性
我國商業銀行信貸品種相對於企業科技創新,可提供的融資手段少,並且在信貸品種、融資方式、結算服務等方面創新動力不足、方法不多。尤其是對於中小企業科技創新,可供選擇的信貸品種、融資手段少,信貸產品缺乏針對性。現有貸款審批流程難以滿足中小企業貸款「軟、小、頻、急」的特點。
當下,國內各家主流商業銀行針對科技企業「輕資產、高成長」的特點,設計了應收賬款質押、股權質押、知識產權質押、訂單質押、出口退稅質押、存貨抵押、發票融資、應收租金保理、合同能源管理等一系列「弱擔保」措施或金融產品。然而,由於銀行內部激勵和考核機制不到位,客戶經理營銷積極性不高,決策層也不願承擔更大風險。科技企業實際准入門檻並未降低,「強擔保」仍然是各家銀行對該類客戶的主流擔保方式。多數商業銀行還是採用傳統的抵押、擔保方式,開展專利權憑證質押、知識產權質押等創新型業務的銀行並不多。
6.科技創新的信用增進機制薄弱
對於科技型中小企業貸款風險和收益的不對稱問題,可通過抵押和擔保等信用增進方式來解決。目前銀行對科技企業發放貸款時,抵押物仍以土地、廠房為主,知識產權質押貸款、庫存商品抵押貸款等抵質押方式由於抵押物的流動性限制,其發放規模有限。據報道,在我國擁有的163萬項專利中,近十年來只有682項獲得了銀行質押融資,不到總數的0.05%,融資總額不到50億元人民幣。
從國際經驗看,信用擔保機制通常由政府設立而不採用商業性擔保機制。因為政府信用遠高於商業性擔保公司,以政府為主設立的信用擔保機制不僅可以與銀行共擔風險,還可以降低企業融資成本。但我國以商業性擔保為主流,截至2013年末,我國融資性擔保法人機構中國有控股佔比23.5%,民營及外資控股分別佔比23.5%和76.5%。商業性擔保公司要求的3%至5%的擔保費率大大增加了中小企業的融資成本。為規避風險,商業性擔保公司通常還會提出反擔保要求,並要求貸款客戶繳納保證金和風險准備金,更加重了企業負擔。
從體制機制著手推動銀行體系服務科技創新
1.引導商業銀行推進科技信貸產品和服務模式創新,加大科技貸款投放力度
在當前信貸規模總體偏緊、銀行風險防控和責任壓力較大的監管環境下,可借鑒國家對於「三農」和小微企業信貸支持的政策,對科技貸款投放給予一定的政策傾斜。例如,給予貼息、要求「兩個不低於」,實行差別存款准備金率、放寬撥備政策、優先實現科技信貸證券化等。
鼓勵商業銀行豐富科技信貸產品體系、創新科技金融服務模式。在有效防範風險的前提下,支持銀行業金融機構與創業投資、證券、保險、信託等機構合作,創新交叉性金融產品。全面推動符合科技企業特點的金融產品創新,逐步擴大倉單、訂單、應收賬款、產業鏈融資以及股權質押貸款的規模。鼓勵銀行業金融機構開展還款方式創新,開發和完善適合科技企業融資需求特點的授信模式。積極向科技企業提供開戶、結算、融資、理財、咨詢、現金管理、國際業務等一站式、系統化的金融服務。
放開銀行與風險投資機構合作模式上的限制。目前我國商業銀行與風險投資機構的合作模式還停留在較為粗糙的業務合作關繫上,即銀行與創投公司或私募機構的合作模式是「財務咨詢+多方位的融資服務」,這種合作模式中銀行所扮演的角色是財務顧問、項目推薦的代理人和資產的託管人等。如果放開我國商業銀行與風險投資機構在合作模式上的限制,允許銀行向風險投資機構進行投資或貸款,有利於二者實現有機融合。
發展支持科技活動的大型金融控股公司,例如,由商業銀行參股設立參與投資銀行業務、風險投資業務的子公司,在規避「分業經營」原則的情況下,以多種創造性方式為處於起步階段的新興產業提供資金,發揮綜合性金融服務平台的作用。可以適當放鬆銀行設立或參股服務於新興產業的新金融組織,如對商業銀行設立專門投資於戰略新興產業投資基金或風險投資基金、金融租賃公司,如符合現有準入標准,可加快審批進度,實現優先准入,甚至可在現有準入標准基礎上適當放寬條件。
2.探索建立專業政策性銀行的可行性與發展模式
由於科學技術具有很強的正外部性,需要有肩負歷史責任,不求短期回報,甘願承擔風險以支持科技型中小企業成長的金融機構出現,這正是政策性金融的題中之意。韓國在60年的時間內迅速發展成為世界前十的產業大國,這與政策性金融扶持到位密切相關。可借鑒韓國的經驗,對分散於多個部門的財政性投入資金進行統籌集成,探索設立專門支持創新的政策性銀行。該政策性銀行直接貸款給科技型中小企業,也可為其提供信用擔保和貼息,也可為創業風險投資提供貸款,以產生示範效應,發揮四兩撥千斤的作用。
3.創建專業化的科技銀行專門支持科技創新型企業融資
建立科技銀行,既可以為完全商業化、產業化的科技資源提供有針對性、有效率的金融服務,又可以最大限度地調動社會資源投入到科技創新領域,還可以為政府財政投入以及完全市場化的民間資本投入找到銜接平台。從長遠看,我國未來建立獨立性科技銀行的目標模式是美國矽谷銀行模式。為此,應當認真借鑒和學習美國矽谷銀行的主要做法和成功經驗,在此基礎上,結合我國基本國情,培育和建立市場化、專業化、本地化、互動性、獨立性的科技銀行,在積累經驗的基礎上,隨著國家政策的調整和經營環境的改善,逐步創建專業化的科技銀行。
專業化的科技銀行應是具有獨立法人地位的銀行。在實際操作中,有三種設立途徑。
一是由商業銀行牽頭發起,其他投資者參與的方式新發組建股份制科技銀行。相關立法部門、銀行監管部門應及時制定專門的《科技銀行法》、《科技銀行管理辦法》等法律規章,來規范科技銀行的運營。國家應出台政策,對設立科技銀行在注冊資本、資金來源、業務范圍等方面給予必要的扶持,尤其是允許科技銀行從事股權投資等創新性金融業務。為使科技銀行的投資主體多元化,要鼓勵社會資本參股科技銀行,如引進國外戰略投資者、鼓勵國內民間資本參與科技銀行的創建等,以完善科技銀行的組織構架。
二是商業銀行科技支行轉型為獨立的科技銀行。隨著現有的科技支行科技貸款業務的不斷擴大,風險控制能力提高,並逐漸開發出了較為成熟的盈利模式,科技支行可從原商業銀行中分離出來,設立科技銀行,即由科技支行轉化為獨立的科技銀行。可考慮將全國范圍內的具有科技銀行屬性的中小商業銀行或科技支行合並重組。國家金融管理部門有必要盡快出台相關政策,在牌照申請、機構設置、資本要求等方面給予扶持。
三是鼓勵民間資本設立專業化科技銀行。目前國家已逐步放開民營資本參與設立商業銀行的限制,未來應積極推動更多的社會資本設立專業化程度高的中小型科技銀行,通過制度改革釋放社會資本在科技信貸管理、資產風險控制等方面的創新活力。
4.積極發展為科技創新服務的非銀行金融機構和組織
金融租賃公司、科技小額貸款公司是主要的服務科技創新的非銀行金融機構。應鼓勵符合條件的小額貸款公司、金融租賃公司通過開展資產證券化、發行債券等方式融資。提高科技小額貸款公司的區域適應性,逐步推進科技小額貸款公司的試點工作,將該模式向經濟金融發達區域進行推廣。加強科技小額貸款公司創業投資機構的合作交流,增加其抵禦風險的能力。合理提高科技小額貸款公司的杠桿率,增加資金供應能力。政府應出台關於科技小額貸款公司的優惠政策,設立風險准備金,促進其可持續發展。
5.以政府為主體,完善科技創新型企業的貸款風險分擔機制與信用擔保機制
完善科技創新型企業的貸款風險分擔機制方面:一是鼓勵地方各級政府建立科技型中小企業貸款風險補償基金,通過科技貸款貼息,完善信貸風險分擔機制;二是建立針對中小企業技術創新的政策性保險機構。政策性保險機構的資金來源主要是政府財政撥款,吸引其他資金的參股,保險的對象是技術創新的中小企業。
構建國家層面的信用擔保框架,引導省市政府盡快建立政府主導的科技型中小企業信用擔保機制。政府可成立專門的擔保公司或出資設立擔保基金來為科技型中小企業融資提供擔保服務。通過將有限的財政資金集中起來,設立不以營利為目的的信用擔保機制,使信用擔保回歸政策性使命。我國現有的高新技術擔保體系實際上主要以地方出資為主,存在擔保層級低、覆蓋面窄、擔保資金總量不足的問題,與市場體制對高新技術擔保的要求還有一定距離。完善我國科技創新擔保體系,還需要建立中央和地方共同出資的擔保機制。
(作者單位:國家信息中心)
⑶ 解讀《關於推動金融服務科技創新發展的工作方案》
近日,為充分發揮財政 科技 資金引導作用,強化政策支持,推動金融機構服務 科技 創新,河北省 科技 廳印發了《關於推動金融服務 科技 創新發展的工作方案》(以下簡稱《工作方案》,著重通過強化 科技 資金引導作用,加大 科技 金融政策宣傳和落地實施,優化金融支持創新服務體系,謀劃開展系列專題活動,吸引各類 社會 資本服務 科技 創新,形成 科技 、產業、金融互動新格局。
科技 金融是 科技 與金融結合的產物,為創新驅動實踐發展和相關理論提供了有力支撐。《工作方案》旨在引導更多金融資本投向 科技 創新,促進 科技 、產業、金融融合發展,通過完善 科技 金融服務體系,不斷創新 科技 金融產品和工具,持續改善 科技 金融服務環境。
一、《工作方案》制定的背景
深入實施創新驅動發展戰略,加快建設創新型省份和 科技 強省,是《河北省 科技 創新「十四五」規劃》的 重要內容,「創新驅動, 科技 強省」是明確的目標,而 科技 與金融的結合,既是實施創新驅動發展戰略的重要內容,也是因應 建設創新型省份和 科技 強省 的一個嶄新命題。
近年來,河北省的 科技 金融在政府的強有力支持和對創新的重視下快速發展,其作為金融體系創新的重要組成部分,在引領我省經濟高質量發展和建設創新型省份方面都具有不可替代的重要意義。我省積極完善 科技 企業融資環境,深化 科技 金融融合,加強金融、企業對接,深入推進 科技 型企業高質量發展,全省 科技 企業融資環境明顯改善,中小企業貸款額明顯增加。
盡管 科技 型中小企業融資環境較以往有了改善,但仍存在融資困難。首先, 科技 企業尤其是初創期, 科技 企業和 科技 創業企業資產規模普遍較小、經營體制不健全、盈利能力波動較大,面臨著產品研發失敗的技術風險和新產品接受程度低的市場風險;同時又缺乏土地、廠房、設備等硬資產作抵押,銀行傳統的信貸模式難以滿足 科技 企業的信貸需求。其次,由於 科技 小企業融資量小面廣,特別是貸款利率定價無法完全覆蓋風險損失,導致銀行缺乏為 科技 型中小企業服務的動力。第三,由於銀行的差異化程度不高,專門為小企業服務的中小銀行機構數量有限,導致對 科技 小企業融資服務供應不足。第四,缺少針對 科技 型中小企業的金融產品,銀行過分強調企業抵押資產和擔保。第五,對 科技 企業的風險投資、私募股權投資都傾向於投資上市前項目。由於我國目前並購市場並不發達,多層次資本市場仍不完善,風險投資、私募股權投資退出渠道往往限於企業上市後在二級市場轉讓股權。一般來說, 科技 企業從研發到上市基本都在8年以上,而目前多數VC、PE基金年限大多在6年左右。因此,VC、PE都傾向於投資上市前項目,而相對不太願意投資早中期項目。
針對上述 科技 企業經營體制不健全、缺乏抵押資產,以及金融機構服務 科技 企業動力不足和金融產品創新不足的問題,為深入貫徹落實中央全面深化改革委員會第二十五次會議和省委全面深化改革委員會第二十二次會議精神,河北省 科技 廳出台了《工作方案》,旨在著重通過政策引導推動金融機構完善 科技 金融服務體系,不斷創新 科技 金融產品和工具,持續改善 科技 金融服務環境。
二、《工作方案》主要內容
《工作方案》明確了四方面重點任務。
(一)強化政策激勵,支持企業 科技 創新。
河北省 科技 廳把2022年確定為「河北 科技 政策落實年」,充分發揮 科技 金融政策的引導帶動作用,廣泛開展政策宣傳,推動政策落實落地,通過企業創新積分、貸款風險補償、股權投資獎勵等措施,打好「增信、分險、獎勵」政策組合拳,支持企業科研攻關和成果轉化,強化企業創新主體地位。
1.落實貸款風險補償和保費補貼。鼓勵銀行、金融機構加大 科技 企業支持力度,對合作銀行向符合條件企業發放的貸款,按照有關規定給予獎勵和風險補償。鼓勵我省裝備製造企業自主創新,對納入《河北省重點領域首台(套)重大技術裝備產品公告目錄》的產品,投保經銀保監會備案的首台(套)重大技術裝備綜合保險,按不高於3%的費率上限及實際投保年度保費的80%給予投保企業補貼。
2.實施定向貸款貼息。對成立時間不超過10年、獲得過私募投資尚未上市且估值5億美元以上的「獨角獸」「潛在獨角獸」企業,按其新增中長期貸款合同簽訂日LPR的30%給予一年期貼息,每年最高不超過3000萬元。
3.鼓勵 科技 企業上市融資。對在「新三板」基礎層、創新層掛牌的企業,給予一次性前期費用補助10萬元,實現首次股權融資的再給予融資額1%且不超過50萬元的補助。對在河北股權交易所主板掛牌的高新技術企業、 科技 型中小企業或脫貧縣注冊的製造業企業,給予一次性前期費用補助5萬元。
4.加大股權投資基金獎勵。鼓勵各類投資基金採用股權方式投資省內企業,對投資規模達到3000萬元、期限滿兩年(含)以上的,按不超過其實際投資額1%的比例給予一次性獎勵(扣除政府引導基金),獎勵金額最高不超過2000萬元。
5.推動 科技 保險補償。支持保險機構為 科技 企業提供風險保障,鼓勵開展 科技 保險業務的保險公司在我省設立 科技 保險服務試點。鼓勵保險機構在我省廣泛投放關鍵研發設備保險、產品質量保證保險、關鍵研發人員團體意外傷害保險等 科技 保險險種,豐富 科技 保險產品種類。優化我省 科技 企業保險服務相關政策,分險種提出補償措施。
(二)完善投融資體系,服務產業高質量發展。
以河北主導產業為重點支持方向,構建從天使基金支持項目落地、銀行信貸支持 科技 創新創業、風險投資支持高速成長到資本市場助力壯大騰飛的 科技 金融服務體系。到2023年,河北省新增 科技 引導基金子基金3-6支,全省 科技 企業獲得銀行、金融機構直接投融資超過10萬次。
1. 探索 建立早期研發項目概念驗證種子基金。依託省內外知名高校院所,建設概念驗證中心, 探索 設立河北省概念驗證種子基金,篩選支持一批具有引領性、顛覆性、高商業價值潛力的早期原發創意項目,給予一定的資金支持,填補早期研發資金缺口,打開高校院所基礎研究成果走向市場的關鍵通道。
對概念驗證種子基金支持的項目,項目成熟後,定向推送給天使投資引導子基金,將概念驗證種子基金的股權以市場化的方式,轉讓給天使投資引導子基金,形成科研項目全鏈條閉環支持。
2.引導設立天使投資子基金。鼓勵 科技 投資引導基金與多方共建天使投資子基金,對投資我省天使期、早中期 科技 型企業的收益部分,向天使基金管理機構和其他 社會 出資人進行讓利。對投資在河北省境內的天使期企業產生的收益中歸屬於 科技 投資引導基金部分的40%進行讓利。對投資在河北省境內的早中期 科技 企業產生的收益中歸屬於 科技 投資引導基金部分的30%進行讓利。
對天使投資子基金投資成長性好的 科技 企業,分行業、分領域推送 科技 投資基金,將天使投資子基金的股權以市場化的方式,轉讓給 科技 投資引導基金,形成 科技 引導基金全程跟蹤支持。
3.合作共建 科技 投資子基金。發揮 科技 投資引導基金作用,圍繞我省12個主導產業和107個縣域特色產業,積極推進與地方政府、高新區管委會合作共建子基金,以地方特色產業為主要投資方向,廣泛吸收上市龍頭企業、鏈主企業、頭部投資機構的 社會 資本,形成資金合力。圍繞產業鏈上下游配套,發現一批、投資一批、落戶一批 科技 屬性強、成長性好的優質企業,引領產業高質量發展。
在 科技 投資引導基金投資的企業中,篩選組織架構清晰、盈利能力強、財務狀況良好、具備一定科創屬性的企業,開展上市培育專項輔導,組織專家、證券公司、第三方中介機構進行精準對接,爭取資本市場助力。
4. 探索 「投貸聯動」機制。與銀行金融機構洽談合作共建子基金事宜,並由銀行金融機構旗下的基金管理公司作為子基金管理機構,發揮銀行內部風險防控、信用體系一致的優勢,在依法合規、風險可控的前提下, 探索 先投後貸聯動機制,對子基金管理機構投資認定的 科技 企業納入所在行優質客戶名單,獲得銀行一定授信額度,快速獲得無抵押貸款。
5.創新 科技 信貸產品。鼓勵金融機構結合 科技 企業特點,運用增信工具,創新 科技 貸、科創貸、知識產權質押貸等信用類金融產品,支持企業 科技 創新。支持金融機構、供應鏈核心企業和融資擔保機構等開展合作,形成產業鏈優化提升聯動機制,開發供應鏈金融產品,提升供應鏈融資效能。
6.利用評估評價推動落實「企業創新積分制」。省產業技術研究院組織對企業的科研項目產業化交付物和關鍵技術成熟程度進行定量評價,准確表徵項目的技術先進性、技術成熟度和市場價值等,將項目評估評價情況推送銀行、金融機構,優化「企業創新積分制」指標體系,開發「 科技 企業創新積分貸」專屬產品,精準支持創新能力突出的 科技 企業,形成支持積分企業的專屬政策、專項信貸、專業服務體系。
(三)開展專題活動,營造 科技 金融融合良好氛圍。
打造 科技 金融系列品牌活動,推動河北省 科技 企業與省內外金融機構對接,與各有關商業銀行開展 科技 金融深度合作,通過創新金融產品、建立綠色通道、實施優惠利率、配置信貸規模等,解決 科技 企業「融資難」「融資貴」問題。到2023年,向銀行、金融機構、創投引導基金推送評估評價的優質 科技 項目和成果1000項以上,全省新增 科技 企業貸款累計超過2000億元。全省 科技 企業、銀行、金融機構融合發展氛圍日益濃厚。
1.舉辦「政銀聯動助力 科技 園區」專題活動。深化與建設銀行河北省分行合作,充分發揮地方 科技 主管部門和建設銀行分支行各自在 科技 創新、金融服務方面優勢,聯動組成工作小組,為32家省級以上高新區和京南 科技 成果轉移轉化示範區開展科研攻關、成果轉化和重點項目建設提供一站式服務。省 科技 廳與省建行聯合啟動專題活動,各地 科技 管理部門與建行分支行結對服務,建立綠色通道,對 科技 企業優先受理、優先放行、應批盡批。 科技 園區內重點項目採取一事一議方式,定製「債權+股權」的一體化融資方案,對於緊急需求隨時開展上門服務,開綠燈、保時效。對2022年在建省重點項目、 科技 企業執行差別化優惠利率,優先配置信貸規模。對受疫情影響的 科技 企業提供貸款延期服務,不盲目抽貸、斷貸、壓貸。通過政銀聯動專題活動,省建行安排400億元信貸規模賦能 科技 園區創新發展。
2.實施 科技 金融服務「十百千萬」專項行動。加強與工商銀行河北省分行聯動,與省工行聯合開展我省 科技 金融服務「十百千萬」專項行動,遴選推薦10家 科技 領軍企業、100項重大 科技 成果、1000家高新技術企業、10000家 科技 型中小企業納入重點支持范圍。一是遴選重點支持對象納入工商銀行新動能客戶名單。利用火炬中心、工商銀行合作建立的「企業創新積分制」等工具和專屬信貸產品,為新動能客戶提供定製化融資產品和各類增值服務,精準支持 科技 企業融資。二是建立重大 科技 成果轉化項目與金融服務精準對接機制。省 科技 廳向工商銀行河北省分行推薦重大 科技 成果轉化項目,符合條件的可納入工商銀行重大 科技 創新項目專項金融服務。三是以「金融服務+」為核心,為新動能客戶提供差異化服務產品和配套資源,完善 科技 政策辦理、 科技 企業輔導、資源整合對接等服務。四是支持石家莊高新區作為 科技 部火炬中心 科技 金融創新服務「十百千萬」專項行動試點地區,加快培育創建 科技 金融創新服務中心,加強資源配置,加大創新力度,加快落地實施。
3.推進「一體兩翼」提升行動。推進與中國銀行河北省分行的合作。落實 科技 部火炬中心、中國銀行 科技 金融「一體兩翼」助力企業創新能力提升行動,與省中行合作打造「四重四新」合作框架,圍繞重點客戶、重點區域、重點園區、重點產業,創新服務機構、創新評價體系、創新特色產品、創新數字平台,以企業金融需求為導向, 探索 政銀合作新機制新模式。一是助力 科技 企業「出海」。徵集有「出海」需求的 科技 企業向省中行推送,發揮中國銀行全球化優勢,為企業提供海外項目融資、跨境結算、跨境 科技 項目等全方位金融支持。二是支持 科技 企業精準融資。利用中國銀行「中銀創新積分貸」,篩選推薦我省創新能力突出的 科技 企業,積極爭取積分制 科技 企業的專屬政策、專項信貸、專業服務體系。三是支持 科技 創新創業。優選推薦國家級 科技 企業孵化器、眾創空間、新型研發機構等平台與中國銀行分支機構建立常態化對接服務機制,精準發現成長潛力大、創新能力強的 科技 初創企業,為企業優先提供股權投資、普惠貸款、項目融資、設備租賃、個人金融等綜合服務。
4.打造「冀創會」系列活動品牌。將河北 科技 創新與投資大會(簡稱「冀創會」)打造成我省展示 科技 力量、推動 科技 與資本融合發展的舞台和窗口,深入開展 科技 企業與全國知名創投機構深度對接,推動域外創新團隊和科創企業落地河北,打造具有全國影響力的 科技 金融服務品牌。一是舉辦投融資洽談會、高新區 科技 招商對接等活動,邀請國內知名創投基金代表參會,遴選優質企業進行融資路演。二是舉辦第二屆河北 科技 創新與投資大會暨第六屆京津冀創業投資高峰論壇,邀請國內知名專家學者作為特邀嘉賓,全國知名創投機構和 科技 領軍企業共同參與。三是持續舉行「全球百佳技術轉移案例重點推介及優秀國際創新創業項目路演」「創新需求揭榜掛帥」等活動。
(四)多部門協同,完善 科技 金融聯動機制。
強化省直各有關部門協調聯動,按照各自職能,促進「 科技 」+「金融」雙輪驅動,通過省、市、縣三級協同,推進各項 科技 政策、金融產品快速落地見效。省 科技 廳主動對接金融機構,全力構建內外協調、上下聯動的工作機制。與省直有關部門、地方政府、金融機構等廣泛合作,共建 科技 信息共享、 科技 金融培訓、科創上市輔導、 科技 資源對接等長效工作機制。到2023年,覆蓋 科技 創新鏈條的金融服務體系更加完善。
1.合力推動 科技 企業上市培育。篩選優質科創企業,建立 科技 企業上市培育庫,發揮「上海證券交易所資本市場服務河北基地」作用,開展上市培訓和路演,指導企業完善內部管理制度、梳理企業財稅體系、制定上市培育方案等。聯合省直有關部門組織權威專家對進入上市輔導期的企業進行對接幫扶,建立審前咨詢機制,幫助解決難點問題。
2.完善跨行業、跨領域、跨層級的信息共享長效機制。支持銀行、金融機構依託全國融資信用服務平台省級節點,共享我省 科技 企業、重點研發平台、 科技 計劃項目等信息,對銀行、金融機構開放 科技 企業數據埠,推動商業銀行加快信貸融資模式創新、信用服務產品創新,支持各銀行深入分析 科技 企業,對未開戶或開戶未開展貸款業務的企業進行精準服務,大幅度提高 科技 企業首貸率、獲貸率、信用貸款率,降低貸款利率,合理控制不良貸款率。
3.建立「 科技 金融特派員」制度。立足 科技 企業融資需求,協同高校院所、銀行等服務機構,遴選 科技 金融服務人員,培養建立懂 科技 、悉金融、熟政策的專業化、高素質 科技 金融特派員隊伍,形成 科技 金融聯動服務。 科技 金融特派員深入一線及時跟蹤了解 科技 企業需求,開展 科技 金融政策宣講、業務輔導培訓、投融資對接等服務,為企業融資發展提供個性化解決方案。
4.聯合開展 科技 企業金融培訓。省 科技 廳、省金融局在 科技 創新、高新技術企業、 科技 型中小企業、重點產業鏈保障等方面,摸排有關項目和企業具體融資需求,持續開展 科技 企業金融培訓服務,組織線上線下形式多樣的融資對接活動。
三、《工作方案》出台意義
深化 科技 金融雙向融合發展,是我省加快建設創新型河北、加快構建現代化經濟體系、加快打造新發展格局的重要手段,《工作計劃》明確了通過省、市、縣三級多部門協調聯動,促進「 科技 」+「金融」雙輪驅動,推進各項 科技 政策、金融產品快速落地見效。《工作計劃》聚焦關鍵核心技術攻關、 科技 成果轉化、 科技 型和創新型中小企業、高新技術企業等重點領域,充分發揮財政 科技 資金引導作用,強化政策支持,推動金融機構服務 科技 創新,構建多層次資本市場、多樣化融資渠道、多元化金融產品、多系列宣介活動的 科技 金融服務體系,不斷優化 科技 創新生態,激發市場活力和發展內生動力。全省 科技 企業、銀行、金融機構融合發展氛圍日益濃厚,覆蓋 科技 創新鏈條的金融服務體系更加完善,對促進資本市場更好服務於河北實體經濟具有重要意義。
⑷ 金融產品創新有哪些方法
1.借鑒產業政策,做好風險防範:目前,不同政策部門和不同專家、學者對金融產品創新的監管思路和發展問題上有不同的意見。其中,一種觀點認為,在發展新的金融產品時,必須要先建立規則,充分借鑒國際經驗。這種說法有一定的道理,但在實踐中存在一些問題。首先,國際范圍內的經驗和教訓並不相同,不同國家之間存在顯著差異。另外,在缺乏實踐經驗的基礎上建立規則往往需要花費很長時間,甚至規則始終不得出台,建好的規則的可操作性和健全性也有待進一步觀察。從方法論上看,一切必須先建規則才能實踐,有悖於人類通過實踐提高認識的客觀規律。因此,在現階段的金融產品創新過程中,可以更多地借鑒產業政策的有關做法,通過設立正面清單和負面清單的方法加以規范和解決。對於那些國際范圍內較為成熟的產品,具有較強風險控制能力的金融機構在開展創新業務時可採取負面清單的做法,也就是說「未經法律明確禁止的業務品種,均可以開發」。而對於那些不是十分成熟、有可能帶來系統性風險的金融產品,則採取正面清單的方式加以規范。
2.細分市場,尋找利基點:利基市場是指被競爭對手所忽視而又能帶來利潤的細分市場。在做好大眾化產品的開發和營銷的同時,區分細分市場,尋找特殊小群體客戶的需求,已成為開拓新產品的一條有效途徑。尤其是在個人金融市場的產品創新中,客戶在區域、年齡、職業、教育、收入等方面存在差異,因此會產生不同的需求。如國內一些銀行按客戶群體不同的年齡段開發了「學生投資理財計劃」「婚禮儲蓄」等。
3.金融機構之間互相合作:互相合作開發新產品的趨勢在國外已遍及各類金融機構,如商業銀行與證券公司、商業銀行與保險公司、信託銀行與證券公司、國內銀行與國外銀行之間都可以開發出組合式金融產品或金融服務方式。
4.明確金融產品的定位:在金融創新產品的過程中,要合理明確金融產品的定位,主要區分面向機構投資者和面向個人的產品。鑒於機構投資者一般擁有機構優勢,有較強的分析判斷和抗風險能力,因此面向機構投資者的產品在許可證上更為寬松,面向個人的金融產品在准入方面應更為謹慎,在信息披露和監管方面應更為嚴格。其中,針對高端客戶的金融創新產品和普遍服務的金融創新產品應有所區別。此外,對於一些包括衍生品在內的定價策略和風險控制更為復雜,面向復雜的金融機構的金融創新產品也需要在監管上加以區別對待。
5.滿足客戶需求,實現「利益最大化」:金融產品創新的一個重要原則是從客戶的需求和利益出發,使產品盡可能滿足客戶「利益最大化」的投資目標,在方便客戶、使客戶滿意的同時,為自身帶來良好效益。
⑸ 如何有效推動科技進步和創新
1、搞好科技創新,加強體系建設是基礎:企業主要領導要有科技創新的強烈意識,真正把科技創新當作企業的第一生產力抓緊抓好。要健全科技創新領導體系,主要領導親自抓創新,並有得力的分管領導具體負責。要健全科技管理組織和科技機構,並把科技管理與科技開發區分開來。
2、搞好科技創新,完善激勵機制是保障:科技創新的過程,是從企業決策開始的一系列以市場為導向的引進式研發、投資管理、經營活動的全部過程。在這個過程中,企業家作為決策者,起到不可替代的決定性作用。因此所有企業負責人必須更新觀念、統一思想、高舉科技創新的大旗。
推動科技進步和創新的意義
推動科技向高質量發展轉變,勢在必行。從科技自身來看,近些年我國發表的論文、申請的專利量均高速增長,國際論文和國際專利申請量均居世界第二。
這樣的增長速度令人欣喜,但也必須看到,科技創新長期存在的短板,並沒有隨數量的快速增長而同步變長,原始創新能力不足和關鍵核心技術缺乏仍是嚴峻挑戰。因此科技創新必須從追求數量增長轉向原創能力提升和關鍵核心技術突破,加快實現高質量發展。
以上內容參考人民網-推動科技高質量發展(創新談)
⑹ 全面完善金融科技生態有哪些途徑
第一,在基礎層,要重點推動數字化金融「新基建」的完善。例如,我國的移動支付雖然發展迅速,但與一國數字化變革的內在需求相比,整個支付清算體系還需不斷提升質量、效率和規范性;為了更好地服務於金融科技場景的對接與落地,還需要徵信科技的進一步探索和應用,更好地解決金融服務中的信息不對稱或信息「繭房」矛盾。
第二,在技術層,重點關注大數據、人工智慧、移動互聯、物聯網、雲計算、區塊鏈、安全技術等前沿技術的應用突破。例如,在各類技術中,數據資源的內部管理治理與外部流通交易是橫亘在數據要素市場化進程中的關卡,而基於多模態的機器學習和跨模態的融合應用成為學術界和工業界發展人工智慧的共識,以容器和微服務為基礎的雲原生技術已成為雲計算發展主要方向,區塊鏈的挑戰則在於如何跟具體的業務場景結合、真正為社會創造價值。
第三,在業務層,無論是持牌金融機構的金融科技創新,還是新興技術企業服務持牌金融機構,一定程度上存在著技術和業務「兩張皮」的問題。實踐中通常是根據業務需求匹配相應的技術,但業務需求需符合現有商業模式,因此很可能阻礙技術創新。因此如何突破技術與業務的矛盾是未來討論金融科技落地場景的重中之重。此外,金融科技創新的推動,也離不開專業的會計、審計、評估、評級、反洗錢等中介服務支撐。
第四,在客戶層,則需要以數字化來全面提升金融科技創新的需求動力,重點是通過推動宏觀經濟與微觀主體的數字化變革,而從源頭上優化金融科技創新的內生動力,提高企業和居民的金融科技接受能力和水平,增加有效需求。
第五,在監管層,同樣存在諸多挑戰。例如,需要處理好常規監管和非常規監管的關系。常規監管通過日常性的工作實現包容、穩定、合規等多重目標,最大的挑戰是監管部門之間的協調難題。非常規監管則面對如公平競爭與反壟斷、重大風險事件、新業態與模式影響等,例如在新興金融領域,如Defi(Decentralized Finance,去中心化金融)近年來在國際上產生重大影響,其特點包括依託智能合約就可以建立借貸關系,沒有主體、資金提供者和借貸方連在一起,其中自然存在許多新型風險。
最後,在金融科技生態的環境要素方面,可以實施的政策措施有很多。例如,金融科技的創新與發展,不僅需要特定的政策支持,更需要政策的持續性與穩定性,來促使市場創新主體的預期穩定,更好地推動創新與發展,在此方面,相關政策透明度、協調
⑺ 建行河南省分行以新金融行動服務科創企業發展
具有硬 科技 屬性的高技術企業和 科技 創新重點企業是提升我國產業鏈現代化水平、實現產業鏈鍛長補短的關鍵之一。
從企業自身, 科技 創新企業具有明顯的成本高、周期長等特點,從 科技 研發到成果轉化應用,再到市場開拓、產生效益和投資回報,每個階段都需要大量資金支持。如何在有效把握風險的前提下,為更多 科技 企業提供金融支持,發揮金融支持作用,為 科技 創新企業提供更強動力,已成為銀行業貫徹新發展理念,推動高質量發展的新發力點。
近年來,建行河南省分行持續 探索 科技 創新企業金融支持新模式,聚焦 科技 創新企業發展的不同階段,搭建專屬服務體系,著力滿足企業全生命周期的金融服務需求,為 科技 創新企業向上生長提供金融動能。
錨定痛點 對接企業需求點
「目前,我們擁有國家級企業技術中心、代謝控制發酵技術國家地方聯合工程實驗室及產業化試驗基地,年研發投入均在2000萬元以上。這其中少不了建行的支持,十年來建行已為為我們的鍋爐技改等項目提供了有力的金融支持。」巨龍生物負責人對建行河南省分行岳邦奎副行長一行說道。
與 科技 創新企業的對接是金融支持企業發展的第一個階梯。在全省「行長進萬企」活動推進中,建行河南省分行岳邦奎副行長一行先後來到河南巨龍生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河南科隆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等 科技 創新企業,以企業需求為導向,切實幫助企業解決各種難題,在解讀建行減費讓利等各項政策的同時,為企業提供精準、定製化的金融服務方案。
「除了長期的成長陪伴,我們近期通過『行長進萬企』等活動,進一步了解企業產業鏈、經營周期、融資需求等信息,由「金融服務專員」為企業提供定製化的金融服務。」采訪中建行工作人員介紹道。
據了解,為深入了解企業困難,建行河南省分行在全省梳理篩選出了近兩千戶 科技 創新型企業和高新技術企業,分解落實到轄內各單位,實行名單制、清單制管理,分層分類逐戶進行走訪對接,深入了解客戶訴求,為企業提供問題解決方案。
引水修渠 提升融資可得性
科技 創新企業成長成本高、周期長、風險大,每個階段都需要大量的資金支持。然而,輕資產、無抵押,導致這類企業不易獲得貸款支持。
為幫助企業破解融資難題,建行河南省分行果斷打破金融機構對抵押和擔保的依賴,全面推廣應用總行科創評價體系。不看「磚頭」看「專利」,對企業現有專利應用、研發投入、研發人員等多維度進行精準畫像,將「科創評價」等級結果作為授信增信的重要依據,建立了屬於 科技 企業專屬的「快速通道」。新的評價體系將企業「知識」變成可持續發展的「資金」,打通金融「活水」流向 科技 企業的「最後一公里」,提升企業融資的可得性。
面向小微企業,先後創新推出了雲稅貸、雲電貸、薪金雲貸、 科技 雲貸等一系列服務,為企業提供無抵押、無擔保全流程線上融資服務。面向中型企業,推出了以知識產權為抵押的 科技 轉化貸等產品。面向大型企業,在提供傳統融資手段的基礎上,依託網路銀行服務平台,以網路供應鏈業務為抓手,整合企業信息流、物流、資金流,通過跟核心企業合作,為核心企業上下遊客戶提供全流程在線操作的融資服務。打通金融「活水」流向 科技 企業的「最後一公里」,切實提升企業融資的可得性。
其中,建行河南省分行為 科技 型企業量身打造的專屬信貸「 科技 支持貸」更是獲得了企業的一致好評。其藉助建行獨有的科創能力評價系統,對企業的 科技 創新能力進行「線上化、一鍵式、實時化」評估,將企業的技術創新能力轉化為融資融信能力。
清單管理 守護發展全周期
針對高技術產業所屬企業,普遍具有 科技 含量高、人員素質高、創新能力強、成長速度快等特徵,建行河南省分行圍繞 科技 創新企業生命周期各階段金融需求,定製了有針對性的產品套餐和全生命周期產品服務清單,形成覆蓋企業成長周期的金融服務鏈條。
對於種子期和初創期企業,建行河南省分行積極拓寬平台資源,通過與建行集團子公司或其他非銀行金融機構合作,運用投貸聯動等創新業務模式,深度參與優質科創企業的成長和發展;對於成長期科創企業,在滿足基本信貸需求的同時,為企業提供財務分析、行業分析、政策咨詢、稅務籌劃、風險管理、資產負債管理等財務顧問服務,幫助企業完善內部管理,加快走向成熟期,全力支持企業發展壯大。
截至2022年3底,建行河南省分行已為 科技 創新型企業提供信貸支持169.12億元,較年初新增19.19億元。後續將繼續加大對 科技 創新型企業和高新技術企業的支持力度,圍繞 科技 創新企業生命周期各階段金融需求,定製有針對性的產品套餐和全生命周期產品服務清單,形成覆蓋企業成長周期的服務鏈條,為 科技 創新性企業繼續提供定製化的產品與服務,通過創新方式,積極創造條件,多維立體地支持 科技 創新企業發展。(建行河南省分行 李佳 智丹 供稿)
⑻ 浦發銀行潘衛東:開放共享探索金融科技發展新模式
在信息科技高速發展的當下,技術創新和迭代以前所未有的速度迅猛發展,互聯網、大數據、人工智慧等新技術給社會經濟發展帶來了巨大影響。無論是互聯網企業還是傳統企業,都認識到顛覆性技術的出現將可能一夜之間改變當前行業格局,各行業都在積極開展數字化轉型。
在金融行業,新技術已經貫穿於整個金融產業鏈中,金融科技正在引領新金融變革。各金融機構紛紛加大科技方面的投入,提升競爭實力,並先後成立科技公司,實施技術輸出。而互聯網巨頭則逐步「去金融化」,轉向科技賦能金融。
在此格局下,浦發銀行確立了「以客戶為中心,科技引領,打造一流數字生態銀行」的戰略目標。信息科技是核心驅動力,不僅要運用科技開展持續性創新,提升業務效能、解決業務問題,更要通過技術創新,引領業務模式突破,換道超車實現高質量發展。
擁抱生態,探尋創新發展新動力
為了構建科技核心動力,浦發銀行在內部不斷夯實科技隊伍、推進科技與業務融合模式、建立科技創新體系;在外部合作方面,積極擁抱生態,走共享發展之路,建立「科技合作共同體」。
浦發銀行發起成立的「科技合作共同體」是一個由銀行、科技公司、科研單位等機構共同組成的「開放共享、共建共贏」的生態平台。作為一個銀行,發起成立科技合作共同體,有多方面的內外部驅動因素。
1。銀行天然具有平台屬性。銀行是社會經濟活動的核心,如同紐帶連接B端、C端、G端,融入在社會經濟生活的方方面面。在社會經濟活動中,銀行一直擔當信用中介角色,具有極強的公信力,天然就是一個平台。
2。銀行具有高度社會責任感。銀行擁有高素質的員工隊伍、高標準的職業操守,在合作過程中,講求平等守信,崇尚合作共贏。銀行肩負著為社會大眾提供優質服務、推進普惠金融的責任和義務。
3。技術邏輯決定業務展現。數字生態銀行是技術邏輯基礎上的業務展現模式。技術是基石,技術決定了我們每個業務流程、業務模式。未來銀行的業務形態將是顛覆性的,不是基於傳統零售、對公、資金業務板塊和架構,而是在新的技術架構上展現全新的業務模式。
4。科技是發展核心驅動力。技術與數據已經成為企業重要的生產力和生產要素,解決商業銀行發展面臨的壓力和挑戰離不開科技思維和科技手段。不論是客戶智能服務、普惠金融拓展,還是內部風險控制、運營效能提升,都需要運用科技。科技是銀行未來發展的核心驅動力。
◆9月20日,浦發銀行在京發起成立「科技合作共同體」,並與首批十六家國內外知名科技公司簽署科技合作共同體合作備忘錄,創新金融科技業務新模式。這是浦發銀行推進「以客戶為中心,科技引領,打造一流數字生態銀行」戰略的重要舉措。
謀篇布局,推進合作共同體成立
在建設一流數字生態銀行戰略的驅動下,浦發銀行對於科技合作共同體的模式和機制進行了深入研究與探索。
一方面,通過建設聯合創新實驗室方式開展實踐探索。2018年初,浦發銀行先後與國內領先的科技公司合作,成立了多個聯合創新實驗室,包括專注金融領域開源技術應用的「浦發·華為開源技術創新實驗室」,重點針對智能營銷、智能風控和智能交互場景應用的「浦發·網路深度學習實驗室」,探索智能語音及語義技術應用的「浦發·科大訊飛智能交互實驗室」,以及探索5G和物聯網技術應用的「浦發·中國移動5G金融聯合創新實驗室」。通過聯合實驗室的研究推動,在客戶服務、市場營銷、風險管理、業務運營等領域,實現了以科技助力業務模式轉變、業務效能提升。
另一方面,在科技合作共同體的發展模式及運作機制上開展研究。在理念層面,科技合作共同體的解決方案要基於「開放共享、共建共贏」的生態發展理念,通過金融場景與先進技術的深度融合,共同推動金融科技創新。在意識層面,在科技合作共同體初步構想的基礎上,浦發銀行與各科技公司進行了深入探討和溝通,促進各方對共同體價值與意義的理解,認同開放共享的趨勢,同時也堅定了共同參與數字生態銀行建設的信心和決心。在機制層面,各個合作夥伴的規模、領域、技術專長、文化背景各不相同,需要通過業務場景共享、技術創新研究、解決方案對接、風險投資等多種合作方式,並考慮不同企業的特性,找到共同利益切入點,凝聚力量,發揮最大價值。
經過前期充分籌劃,9月20日浦發銀行「科技合作共同體」正式成立,並與第一批16家合作夥伴簽約。這不僅是浦發銀行「打造一流數字生態銀行」的重要舉措,也是浦發銀行金融科技發展的重要里程碑。
創新機制,實現合作模式新突破
在科技合作共同體中,浦發銀行和合作夥伴構建了新型的夥伴關系,新機制在合作目標、合作環境、合作方式上取得了三大突破。
1。在合作目標方面。共同體內夥伴之間的合作不再是局限於完成項目,不再僅僅鎖定短期的交付目標,而是著眼於長遠利益,共同成長為能夠改變銀行未來的金融科技企業。
2。在合作環境方面。依託於數字生態環境,將客戶、科技公司、研究機構、上下游供應商和消費者聚合起來,充分發揮共同體的網路能量,碰撞出創意火花,探索跨界融合的全新金融科技應用。浦發銀行提供業務場景和平台,加速創意落地,轉換為生產力。
3。在合作方式方面。除傳統的項目和研發合作方式之外,開辟新的合作方式,即通過科技合作共同體的論壇、大賽、課題等形式組建敏捷作戰團隊,快速將創意轉化為產品,滿足社會對金融服務的需要。對於具有潛力的科技公司,下一步浦發銀行將建立金融科技企業股權直投基金,提供財務管理,培育孵化種子公司。
通過新的合作模式,銀行可以快速應用創新技術,科技公司在銀行真實業務場景下不斷完善和發展技術應用。在合作共同體建設進程中,我們就發現不少科技公司有好的技術,但缺少業務場景。一旦雙方對長期合作和發展模式達成共識、共同投入,就能快速形成有價值的解決方案。同時,在深入合作中,還將衍生出眾多子課題,延展出新的合作機遇。例如,前期我們與科技公司合作探索智能語音交互、聲紋認證技術,創新推出國內首款智能APP,取得了較好的市場反響,並由此產生了語義分析、語音助理等新的研究方向。我們與另一家初創公司合作開展大數據智能營銷,大幅提升營銷精準度和營銷活動組織管理效率,雙方也正在探索下一步深度合作。
11月,浦發銀行舉行第一屆「浦發銀行國際金融科技創新大賽」,選拔出優秀科技公司,提供合作及投資機會,使新技術研發成果快速創造商業價值。
共建共贏,打造金融科技發展新平台
浦發銀行與合作夥伴對「科技合作共同體」寄予厚望,各方共建共贏,打造金融科技發展新平台。
1。新型合作夥伴關系平台。實現金融與科技的深入融合,從零和博弈的傳統競爭格局中跳出來,倡導「創意共享、能力共享、成果共享、收益共享」,共同開拓數字經濟時代更廣闊的藍海。
2。聚能、賦能的平台。聚合大家的智慧和力量,實現不同企業之間優勢互補、場景對接,共同提升前沿技術的基礎研究能力、金融科技的業務應用能力、跨界融合的創新突破能力。
3。培育具有世界級影響力科技公司的平台。發掘具有潛力的金融科技企業,提供新的業務場景,以及銜接產業上下游的商業機會,讓種子找到合適的土壤。投資孵化具有商業成長價值的公司,培育具有世界級影響力的中國科技公司。
4。數字生態銀行共建平台。把數字化思維、場景思維、平台思維融入到數字生態銀行建設中,用先進技術提升金融服務的能級,為個人、企業、政府等客戶提供極致服務體驗。
未來五年,浦發銀行將圍繞「建設一流數字生態銀行」戰略目標,依靠信息科技,從客戶服務、業務模式、增長動力等方面實現創新轉型。隨著科技合作共同體成員的不斷增加,創新合作項目的陸續落地,將有力推動浦發銀行數字化轉型提速,也將助力中國金融科技的「聚變式」增長。
(文章來源:投資者網)
⑼ 金融科技創新應用思考
2019年,中國人民銀行印發了《金融 科技 (FinTech)發展規劃(2019-2021年)》,明確提出了近三年以來金融 科技 工作的指導思想、基本原則、發展目標、重點任務和保障措施。浙江省把數字化改革作為新發展階段全面深化改革的總抓手,全面推進「數字浙江」建設。2021年以來,浙商銀行深入貫徹中央與浙江省委的戰略部署,圍繞「兩最」總目標全面實施平台化服務戰略,在雲計算、大數據、區塊鏈、人工智慧、物聯網等前沿技術與金融業務深度融合基礎上,進一步深化數字化思維和理念,提升數字化能力和方法,構建數字化體系與機制,積極打造「 科技 +金融+行業+客戶」綜合服務平台,更好服務實體經濟高質量發展,實現銀行經營提質增效。
一、金融 科技 創新基礎
近年來,隨著新興 科技 的快速發展,各類數字化技術不斷涌現,在政務、金融、產業鏈等各領域進行了大量應用,逐漸拉開了各行各業乃至全 社會 的數字化轉型大幕。銀行業作為中國金融體系的重要組成部分,在經歷了近三十年來的電子化、信息化建設和迭代後,對 科技 手段的重要性與 科技 引領金融創新具有清晰的認知。
從20世紀80年代至今,我國銀行業在技術變革浪潮中持續推動金融 科技 發展與轉型升級,電子化取代了原有的手工操作、登記簿記賬模式,信息化實現了數據大集中、應用互聯互通以及線上業務辦理。當前,隨著區塊鏈、人工智慧、大數據等技術在金融行業的 探索 與應用,銀行業對數字化轉型發展也有了新的認識與理解。銀行通過金融 科技 深化服務實體經濟,在推動銀行自身數字化轉型發展的同時,還推動了各行各業的產業鏈轉型升級,為經濟 社會 全面數字化發展做出了重要貢獻。
二、金融 科技 創新挑戰
盡管銀行業開始加快金融 科技 在金融業務中的應用,但在數字化轉型進程中還是存在來自內外部的制約與挑戰。
第一,技術成熟度制約業務場景落地。 數字化轉型浪潮得益於數字化技術的飛速進步,然而技術在各自領域的成熟度存在差異,每種技術均有各自發展時期特定的業務場景產物,技術的不確定性以及局限性制約了應用場景的落地。以人工智慧技術為例,其在圖像識別、生物識別技術已經進行了較多應用,但在語義識別、邏輯推理等領域仍處於技術發展上升期,尚未形成具有較好效果的示範應用。另外,如區塊鏈在供應鏈金融等領域進行了較多應用,但在跨鏈、鏈上鏈下一致性以及作為基礎設施構建更大范圍聯盟鏈等關鍵技術上仍然需要突破。因此,銀行數字化轉型需要將金融 科技 作為核心競爭力,通過技術創新創造場景、重塑流程。
第二,安全自主可控尚待內外部能力提升。 我國銀行應用的大部分操作系統、伺服器等基礎設施以及資料庫、技術平台等軟體較多依賴於國外相關技術廠商,自主創新與研發能力尚待提升。以區塊鏈技術為例,部分銀行及廠商基於Hyperledger Fabric等國外開源區塊鏈底層平台進行二次開發,最終應用於金融業務之中,雖然是開源產品並且實現了國密等符合國情與監管要求的特性,但仍可能存在安全後門、制裁使用等問題。對應領域的人才不足也使得國產化進程較為困難,國產基礎設施、軟體的能力、易用性、生態等也需要時間來檢驗。
第三,標准化體系建設需要創新與迭代。 區塊鏈、人工智慧、大數據等數字化技術通過產學研、迭代開發等機制快速推進,甚至在關鍵技術的攻關上採用了「揭榜掛帥」「賽馬」等方式加快突破,而標准化建設往往需要在技術與應用進入初步推廣期之後進行立項,標准制定的周期相對較長,可能無法跟隨新技術、新應用的變化,需盡快建立適合數字化轉型的標准化體系快速迭代建設機制,為金融 科技 應用提供規范指引。
第四,互聯網對銀行組織架構、管理模式帶來沖擊。 頭部互聯網公司在零售端產品、架構、運營等方面的理念與管理模式獨具特色,銀行在吸納融合互聯網典型機制的同時,也對自身的組織架構與管理模式形成了沖擊。一是在組織架構上,銀行因為特有的金融屬性需在審慎框架內進行有限嘗試,而互聯網公司可通過扁平化管理加快決策,其 科技 公司屬性允許進行試錯;二是在運行模式上,業務部門與信息 科技 部門相互獨立,以需求為驅動開展研發工作,難以支撐數字化轉型階段新技術應用的敏捷反應、快速決策、技術儲備,而互聯網公司通過以客戶為中心、以場景為切入點的理念在零售端布局產品占據了大量入口。銀行如何平衡兩者,推動產品創新與應用推廣,需要根據自身情況進行綜合考慮。
三、金融 科技 創新對策
銀行的數字化轉型不僅是新技術與金融場景的融合應用,更是對體制機制的重塑。以浙商銀行近年來的實踐為例,銀行數字化轉型之路有四大核心。
第一,加速 科技 前置,引領業務創新 。浙商銀行目前已成立研究院,綜合運用區塊鏈、人工智慧、大數據、物聯網等數字化技術落地金融應用,優化經營模式、改造業務流程,加強數據運用,提升各條線業務和系統的數字化、自動化、智能化水平。同時,浙商銀行與知名高校以及頭部高新技術企業共建聯合研究中心、金融 科技 實驗室,加強產學研合作, 探索 區塊鏈、物聯網、人工智慧等前沿數字技術,加強研究成果落地轉化,以 科技 引領業務創新。
第二,強化自主可控,加強技術攻堅 。浙商銀行堅持關鍵技術自主可控、核心應用自主研發,近年來在區塊鏈、知識圖譜等底層基礎技術與應用建設上完全自主可控,積極擁抱鴻蒙、鯤鵬、麒麟、泰山等國產軟硬體基礎設施生態,並通過多方安全計算、TEE等技術加強對敏感個人信息數據的保護。自主可控離不開關鍵技術的研究與創新,浙商銀行積極參與各項省部級重點課題項目、「揭榜掛帥」項目等,以最大限度激活企業 科技 人員的創新能力和創新效率,攻堅核心關鍵技術,助力打造國產自主可控的金融 科技 發展模式。
第三,以標准化建設引領,有序推進技術發展 。浙商銀行廣泛參與區塊鏈、人工智慧、物聯網等技術的標准制定。目前已參與《信息安全 區塊鏈和分布式記賬技術 參考架構》、《信息安全技術 區塊鏈信息服務安全規范》等國家標准制定,參與工信部電子標准院、北京金融 科技 產業聯盟等機構主導的具有行業、產業示範意義的標准制定,為金融 科技 技術的標准化建設添磚加瓦。同時,浙商銀行積極參與中國人民銀行企業標准「領跑者」活動,加強國家標准、行業標准向行內標準的轉化和引導,切實做到以標准為指引,推進產品實施,提升各項技術與應用的標准建設。
第四,轉變 科技 管理,創新協同機制。 浙商銀行全面構建適應於平台化服務等全行戰略發展要求的全新金融 科技 組織架構,實施以產品為中心的創新協同機制,推行一體化敏捷研發機制;實施「引進來、輸出去」工程,持續加大 科技 投入和高精尖人才引進力度,培養金融 科技 復合型人才,充實金融 科技 隊伍,通過金融 科技 產品輸出加強服務實體經濟,構建生態,形成標准;強化知識產權保護,持續申請區塊鏈、人工智慧金融 科技 基礎技術相關專利,截至2021年8月末,區塊鏈發明專利授權數9項,位居股份制行第一。
四、金融 科技 創新
一是區塊鏈和物聯網技術雙引擎驅動業務創新。浙商銀行於2017年在同業首創基於自主可控區塊鏈技術的供應鏈金融服務解決方案,將企業各類資產轉化為區塊鏈電子金融工具,幫助供應鏈核心企業及上下游企業盤活應收賬款,有效解決企業「融資難、融資貴」問題,取得良好的經濟效益與 社會 效益。同時,為解決物理世界與數字世界數據一致的問題,提升鏈上數據的真實性、時效性,浙商銀行通過採用物聯網技術,採集真實、實時的企業經營動態、動產質押數據,建立了「客觀信用體系」,通過邊緣端統一管控、原生數據上鏈、多維度交叉驗證等機制,提升銀行風險管控能力,構建良好的產業鏈供應鏈金融生態,目前已在金屬加工、養殖、倉儲等行業進行了試點與推廣。
二是人工智慧、大數據等技術綜合運用提升風控能力。浙商銀行大數據風控平台綜合應用了「人工智慧+大數據+知識圖譜」技術,廣泛引入外部相關數據、模型,填補了客戶准入、關聯關系、授信審批、貸後管理、預警管理、財務分析等系統支持能力的空白。浙商銀行充分整合利用內外部數據構建10億級企業畫像知識圖譜,結合自然語言處理、深度學習技術實現輿情分析預警自動化處理,根據大數據風控規則或模型形成預警信號或風控結論,進一步深化金融 科技 各項技術的綜合運用,實現了全行風險管控的數據化、移動化、智能化。
五、金融 科技 創新展望
第一、縱橫驅動,構建金融 科技 應用創新基石 。一是頂層縱向驅動,設立「金融 科技 管理委員會」,創新 科技 體制機制頂層設計,由「一部N中心」向「一部一公司一研究院」轉型,實現組織架構變革;二是業務橫向驅動,通過金融 科技 支持團隊派駐業務條線協同業務創新,由被動接受轉為主動提出,主動在業務模式中融入金融 科技 能力,提升數字化能力轉化率;三是 科技 橫向驅動,加強基礎設施平台建設,建立適應數字化轉型、實現快速迭代的研發機制,構建適應不同行業技術輸出和業務服務於一體的基礎性平台。
第二、對標同業,加強新技術綜合運用 。通過對標先進同業的產品服務體系、先進的金融 科技 手段,研究先進同業好的理念、好的做法、好的機制; 探索 5G、區塊鏈、物聯網、人工智慧、大數據等數字化技術的融合交叉解決方案,激發技術創新的活力,形成新一代金融應用技術,從而加速推動銀行業金融 科技 創新進程。
第三、場景切入,聚焦服務實體經濟 。圍繞企業生產經營痛點、難點,以客戶需求為導向、以場景服務為切入點,提供「 科技 金融 行業 客戶」綜合服務解決方案,加大對民營企業、小微企業、製造業、鄉村振興、「雙碳」、綠色產業等重點領域的支持力度,在有效服務實體經濟中推進自身金融 科技 的高質量發展。
文章轉載自《中國金融》2021年第22期
⑽ 如何發揮科技對銀行業務發展的支撐作用
社會、經濟的發展需要科技的推動,金融和科技的有機結合將極大地提高科技成果轉化為現實生產力的速度與效率。國際實踐經驗表明,良好的金融環境和完善的金融體系是實現科學技術蓬勃發展的基礎和保障。當前正是我國轉變經濟增長方式和提升產業結構的關鍵時期,探討如何發揮商業銀行對科技創新的支持作用,具有重大的現實意義。
商業銀行支持科技創新的路徑
(一)商業銀行實現自身的科技創新。從全球銀行業的發展趨勢看,信息技術已全面融入到現代商業銀行的各項經營管理活動之中,成為決定商業銀行客戶服務以及經營管理水平高低的重要因素。正因為如此,國際上競爭能力強大的大銀行無不對信息系統建設投入了巨大的人力和物力,以期取得領先同行的競爭優勢。
商業銀行自身的科技創新途徑體現在制定科技發展戰略、培養科技人才隊伍、搭建科技應用平台,從理念、軟體、硬體全方面貫徹科技在商業銀行中的應用,提升銀行的競爭力。以工商銀行為例,堅定「科技引領」的發展戰略,加大科技投入,在自主應用創新、科技基礎設施建設、自助設備投放等方面年均投入專項資金近50億元;持續加大科技方面的人力資源投入,建成一支規模達12000人的科技人才隊伍,強大的研發能力大大豐富了工商銀行的知識產權儲備,其擁有的專利數量同業佔比超過50%,是國內擁有專利數量最多、層次最高的商業銀行。目前,工商銀行的大型數據中心管理和維護著超過6億個賬戶的數據,信息系統的整體可用率始終保持在99.98%以上的水平。此外,著眼於國際化發展目標,工商銀行自主研發推出了境外統一的核心業務系統(FOVA),目前已經推廣至其大部分的境外分支機構,為全球化布局提供了強有力的IT支撐。
(二)商業銀行支持科技創新企業或項目。商業銀行對科技創新企業或項目直接提供金融支持。商業銀行向科技創新企業或項目直接提供金融支持,無需中介,該方式主要包括以下幾點:一是向企業或項目提供如結算、現金管理等中間業務以及存款服務等非融資性支持。二是向現金流較為穩定的創新主體貸款,個別項目的創新失敗不致影響企業的償還能力。三是支持已處於擴張期或成熟期的創新項目,鑒於其市場風險、技術風險已較小,銀行信貸風險相應較小。四是對於風險較大的創新企業(項目),銀行可以通過信貸資產組合、利率上浮、財產抵押等方式有效降低、化解、覆蓋風險。
商業銀行向風險投資公司、創業投資基金、科技項目孵化器等科技創新平台提供金融支持。商業銀行通過支持風險投資公司、創業投資基金、科技項目孵化器等科技創新平台,提高其支持創新公司(項目)的資金實力和管理能力。該方式充分利用了平台對項目創新含金量的鑒別能力,使銀行避免了對大量企業或項目的評估、審查,只需對風險投資公司等機構的管理能力、還款能力加以監督檢查,降低了銀行的貸款成本和風險。
商業銀行通過擔保機構向科技創新企業或項目直接提供金融支持。對於創業投資項目或中小型高科技企業,商業銀行可通過引進擔保機構有效化解信貸風險。擔保機構既可以是政府附屬的非盈利機構,也可以是商業性機構。銀行對創投項目或新興企業發放貸款,擔保機構提供政策性擔保並收取一定比例的乾股、期權。通過擔保比例的設定、擔保機制的創新,有效規避道德風險和逆向選擇的發生。該方式在向科技創新提供資金的同時調動了擔保機構的積極性、確保了銀行信貸資產的安全,疏通了融資渠道。
商業銀行支持科技創新目前存在的問題
(一)科技金融體制不完善。在我國,科技金融產業融合發展遲緩,究其原因是缺少一個完善的科技金融體制。對於科技金融是科技工作還是金融工作的界定不明確,組織管理、執行機構主體定位含糊,缺乏推動科技金融的統一載體。具體而言,科技與金融分離成兩個相對封閉的運作系統,各自根據本系統的規則進行條條管理、塊塊運作,並未形成合力。科技和金融各行其是,並沒有被放到整個社會經濟發展的角度進行重新綜合定位。可見阻礙科技金融發展的關鍵就在於力量分散,需要建立一個以專業性質的商業銀行為核心的新體制。
(二)商業銀行信息科技價值隱性化。目前多數商業銀行的績效考核更多是從信貸、資金、中間業務等業務條線,對余額新增、佔比、增長率等傳統指標進行考核。信息科技雖然以各種形式為商業銀行創造了顯著的經濟效益,但由於信息科技產生的巨大經濟效益難以被直接反映到財務報表中,也就無法生成考核績效。這也反映出,企業對信息技術的認識還存在一定偏差,信息科技部門創造的經濟效益往往被業務部門所掩蓋,多數商業銀行將其歸為後台保障線,而沒有列入更能反映信息科技本質的業務推動線。事實上,信息技術不僅推動著新產品的產生,而且即便是傳統概念的新產品,其背後支撐的IT系統對產品盈利的貢獻度,在某種意義上也超過了產品定價等業務要素。
(三)商業銀行信貸風險不可控。高新技術企業是典型的高投入、高風險,資金佔用期長,且多為新興產業的中小企業。而商業銀行放貸以流動性和安全性為本、以能夠保證收回貸款為前提,為了規避風險,銀行貸款進入科技型企業的時機大多在企業處於擴張期或成熟期。科技創新企業融資難既有一般企業的原因,如缺乏有效的抵押擔保、財務信息不透明、銀行信貸管理模式僵化等原因,更有一些特殊原因:一是科技項目價值難評估,難轉讓。這樣不利於商業銀行實施知識產權質押,也不利於投資機構確定企業項目的投資價值並予以轉讓。二是企業信用難判斷。高科技中小企業一般處於初創期,商業銀行無法知曉企業的資信狀況。三是技術成果難保護。核心技術大多掌握在個別科研人員手中,一旦科研人員跳槽或核心技術泄密,對企業發展影響很大。
(四)中介服務存在缺位、錯位現象。破解科技創新的不確定性和信息的不對稱性,必須引入第三方中介,通過擔保機制或信息媒介,實現資金供給方向資金需求方的資金轉移,實現商業銀行對科技創新的有效介入。但是,目前我國相關中介服務體系仍存在若干問題,一是針對科技創新的擔保體系不完備。缺乏全國性的科技創新擔保機構或擔保基金,地方性機構實力不強,管理能力較弱,且動力機制不完善,部分擔保機構經營方向偏移。二是律師事務所、會計師事務所、信用評級機構和資產(尤其是無形資產)評估機構存在人才、品牌、管理等方面的缺陷。三是部分中介機構出現品質不良現象,甚至行業整體缺乏公信力。如信用評估行業出現的惡性競爭、承諾級別、貶低他人等現象,擾亂了正常的評級市場環境,使市場出現誠信真空。
商業銀行支持科技創新的幾點建議
(一)繼續加強商業銀行自身的科技創新。一是加強對信息系統經濟效益評價方法的研究,通過科學、量化的體系方法,促使信息科技隱性價值顯性化,提升信息科技對商業銀行發展的自主推動力。二是加強數據應用,挖掘數據價值。充分利用數據挖掘等現代技術,服務於商業銀行的經營管理和科學決策。三是加強信息資產管理,優化資源配置。從整體提高資源效益的角度,將信息科技資源進行整合,以降低成本、提高收益。
(二)定製金融產品滿足高科技企業需求。科技企業對金融產品需求具有個性化、多元化的特點,商業銀行必須根據科技企業的特點量體裁衣,加強產品創新,滿足其全方位的金融需求。一是根據科技企業缺乏有形資產的特點加強擔保方式創新。例如開展知識產權、股權、應收賬款質押以及其他權益質押等擔保方式創新,對現金流持續穩定的企業設計收入質押貸款,對有訂單的企業設計訂單質押貸款。二是根據科技企業成長期經營管理不規范的特點開展中間業務創新。例如可以充分發揮商業銀行在信息資源、系統網路、金融人才等方面的優勢,為企業提供支付結算、財務咨詢、現金管理、理財等全方位的服務。
(三)建立健全的風險控制與分散機制。商業銀行有效支持科技創新,必須要有一套健全的風險控制與分散機制。一是積極推動包括知識產權評估和交易、技術先進性鑒定和專門服務於科技企業貸款的融資擔保等中介機構的健康發展。通過公正的第三方機構的介入,化解金融與科技產業信息不對稱問題,解決由於商業銀行對知識產權現狀和科技水平缺乏了解造成的價值難以評估問題。二是探索和創新分散風險的有效途徑,包括在既定市場定位下,為不同發展階段、風險程度、地域空間的科技項目融資,通過信貸資產組合的方式實現風險分散;充分發揮擔保公司、科技保險、高科技企業孵化器、科技企業網路聯保等分散風險的作用;開展聯合貸款以及推進科技企業貸款交易轉讓和資產證券化,及時進行風險轉移。三是實現有效的風險隔離。將科技金融業務與一般金融業務在資產負債表上分離開來,實施相對獨立的管理,保證一般業務安全。
(四)構建完善的科技金融服務體系。根據科技金融的特點,結合我國的基本國情,構建一個集金融制度、金融政策、金融工具、金融服務為一體,由政府、企業、社會中介機構等各種主體集中參與,覆蓋技術創新、金融創新全過程的多功能、多層次的系統性、創新性體系安排。一是探索科技貸款的多種組織形式。既可以通過在大型商業銀行內部設立專門從事科技貸款的組織機構,實行單獨的內部管理模式,也可以探索大型商業銀行作為出資人發起設立獨立法人資格的科技貸款組織。二是建立完善的中介機構信息分享機制。金融產業和科技產業對信貸中介機構的資質、信譽度等信息實現共享,實行中介機構造假一票否決制。這樣既保障了商業銀行的信貸安全,也保證了科技企業的有效資金來源,通過市場的監督機制維持中介機構健康的市場秩序。三是根據科技企業初創期、成長期財務不健全的特點,淡化財務指標在信貸決策中的比重,增加企業研發能力和創新能力等軟指標的比重,提高員工主觀判斷在信貸決策中的權重。
(五)充分發揮財政資金的協同效應。科技創新事關戰略得失,財政資金應當發揮關鍵的作用。一是建立戰略性新興產業科技項目貸款風險補償獎勵制度,對1年期以上的新興戰略性科技項目貸款、科技貸款余額同比增長20%以上的商業銀行給予一定的風險補償資金,激發貸款投放的積極性。二是政府直接參與認購中小企業集合信託基金,既提高了經濟主體購買信託計劃的信心,又實現了財政資金循環使用和保值增值。三是財政出資專門設立科技型中小企業貸款擔保基金。四是財政對支持科技創新企業的擔保機構給予資助,對擔保機構為創新型企業獨立擔保或聯合擔保的擔保費和因擔保發生代償的凈損失按一定比例予以補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