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麼叫做商業銀行理財產品銷售
1. 什麼是銀行理財產品
理財產品,即由商業銀行和正規金融機構自行設計並發行,將募集到的資金根據產品合同約定投入相關金融市場及購買相關金融產品,獲取投資收益後,根據合同約定分配給投資人的一類理財產品。
其收益計算方式為:假定理財本金為 10 萬元人民幣,投資於該產品的參考年化凈收益率為 5.4%,實際理財期為62 天,則投資者的收益= 100000×5.4%×62/360=930元。
(1)什麼叫做商業銀行理財產品銷售擴展閱讀:
理財類型
銀行人民幣理財產品大致可分為債券型、信託型、掛鉤型及QDII型。
1、債券型
投資於貨幣市場中,投資的產品一般為央行票據與企業短期融資券。因為央行票據與企業短期融資券個人無法直接投資,這類人民幣理財產品實際上為客戶提供了分享貨幣市場投資收益的機會。
2、信託型
投資於有商業銀行或其他信用等級較高的金融機構擔保或回購的信託產品,也有投資於商業銀行優良信貸資產受益權信託的產品。
3、掛鉤型
產品最終收益率與相關市場或產品的表現掛鉤,如與匯率掛鉤、與利率掛鉤、與國際黃金價格掛鉤、與國際原油價格掛鉤、與道·瓊斯指數及與港股掛鉤等。
4、QDII型
所謂QDII,即合格的境內投資機構代客境外理財,是指取得代客境外理財業務資格的商業銀行。
QDII型人民幣理財產品,簡單說,即是客戶將手中的人民幣資金委託給合格商業銀行,由合格商業銀行將人民幣資金兌換成美元,直接在境外投資,到期後將美元收益及本金結匯成人民幣後分配給客戶的理財產品。
2. 請問銀行理財產品銷售是什麼工作
就是銀行的理財經理,主要負責推廣銀行的理財產品如基金、外匯等銀行專門社有理財室,主要是要運用你的理財能力,推薦合適的理財產品,幫助VIP客戶打理他們的財產,能力強的理財經理手中有更多的客戶資源,完成更多的任務,拿到更多的獎金。
3. 什麼是銀行理財產品
銀行理財產品,顧名思義,就是銀行發行的理財產品。
實際上就是銀行和客戶簽訂合同,按照合同約定將資金投入到特定標的,和客戶進行收益分成。
理財產品可能投資於債券、信託、股票、貴金屬、外匯等,有一定的風險,但收益一般也會更高,大致分為浮動收益和固定收益兩種。
傳統上認為銀行存款是「無風險」的,加上四大國有商業銀行的國有背景,不少人認為在銀行買理財產品比通過其它渠道購買理財產品更安全。
但隨著國企改革、金融行業改革尤其是存款保險制度的推出,傳統國有銀行所默認的」政府信用擔保"和「剛性兌付「逐步被淡化和取消,資金呈現從銀行流出的趨勢。
近年來,隨著國內金融市場的發展,非銀行金融機構如保險公司、證券公司、基金公司、第三方理財公司等也推出了有競爭力的金融產品,其中就包括保本保息的理財產品。(來源:展恆基金網)
4. 銀行理財產品是什麼意思
銀行理財是商業銀行在對潛在目標客戶群分析研究的基礎上,針對特定目標客戶群開發設計並銷售的資金投資和管理計劃。在理財產品這種投資方式中,銀行只是接受客戶的授權管理資金,投資收益與風險由客戶或客戶與銀行按照約定方式雙方承擔。
銀行理財也是具有風險的,所以在選購銀行理財產品一般選用國有銀行。
銀監會出台的《商業銀行個人理財業務管理暫行辦法》對於「個人理財業務」的界定是,「商業銀行為個人客戶提供的財務分析、財務規劃、投資顧問、資產管理等專業化服務活動」。商業銀行個人理財業務按照管理運作方式的不同,分為理財顧問服務和綜合理財服務。
5. 商業銀行銷售理財產品應遵循什麼原則
商業銀行銷售理財產品應當遵循的原則有:
1.商業銀行銷售理財產品,應當遵循誠實守信、勤勉盡責、如實告知原則。
2.商業銀行銷售理財產品,應當遵循公平、公開、公正原則,充分揭示風險,保護客戶合法權益,不得對客戶進行誤導銷售。
3.商業銀行銷售理財產品,應當進行合規性審查,准確界定銷售活動包含的法律關系,防範合規風險。
4.商業銀行銷售理財產品,應當做到成本可算、風險可控、信息充分披露。
6. 在銀行可以買到什麼理財產品銀行常見的理財產品有哪些
理財就是學會合理的處理和運用錢財,有效的安排個人或者家庭支出,在滿足正常生活所需的前提下,進行正確的金融投資,購買適合自己的各種金融產品,最大限度的實現資產的保值和增值。常見銀行個人理財工具
銀行儲蓄包括教育儲蓄存款、後期儲蓄存款、通知存款、零存整取定期儲蓄存款、整存整取定期儲蓄存款。
2、商業銀行理財產品
商業銀行理財產品是指商業銀行將本行開發設計的理財產品向個人消費者和機構消費者宣傳推介、銷售、辦理申購、贖回等行為。商業銀行個人理財產品分為保證收益理財計劃和費保證收益理財計劃兩大類,每種理財計劃根據收益和風險的不同,又可以分為固定收益理財計劃、保本浮動收益理財計劃和非保本浮動收益理財計劃。
各銀行的理財子公司發展迅速,也開發了種類豐富的理財產品,也是可以通過銀行購買的。
3、國債
國債俗稱「金邊債券」,由國家財政信譽擔保,信譽度非常高,其安全性(信用風險)等級是所有理財工具中最高的,而收益性因其安全性高而有所降低。
4、基金
基金有狹義和廣義之分,從廣義上說,基金是指為了某種目的而設立的具有一定數量的資金,狹義的基金一般指證券投資基金,也就是通過發行基金份額,集中消費者的基金,由基金託管人託管,基金管理人管理和運用資金,是一種利益共存,風險共擔的集合證券投資方式。
開放式基金是我國比較流行的由展架幫助理財的一種集合投資理財產品。
7. 銀行理財產品是什麼意思
銀行理財產品,按照標準的解釋,應該是商業銀行在對潛在目標客戶群分析研究的基礎上,針對特定目標客戶群開發設計並銷售的資金投資和管理計劃。在理財產品這種投資方式中,銀行只是接受客戶的授權管理資金,投資收益與風險由客戶或客戶與銀行按照約定方式雙方承擔。
(7)什麼叫做商業銀行理財產品銷售擴展閱讀
根據幣種不同理財產品包括人民幣理財產品和外幣理財產品兩大類。
1.人民幣理財產品
銀行人民幣理財是指銀行以高信用等級人民幣債券(含國債、金融債、央行票據、其他債券等)的投資收益為保障,面向個人客戶發行,到期向客戶支付本金和收益的低風險理財產品。
收益率高、安全性強是人民幣理財的主要特點。銀行推出的人民幣理財產品,大致可分為兩類。
(1)傳統型產品主要有基金、債券、金融證券等,此類產品風險低,收益確定,一般收益在3%左右。
(2)人民幣結構性存款該類產品與匯率掛鉤,與外幣同類產品從本質上來說沒有多少差異,風險略高於傳統型產品。
2.外幣理財產品
2008年,股票市場大幅波動,「保本增值」已逐漸成為理財新風向。在此背景下,各大銀行紛紛推出外幣理財產品迴避短期股票市場風險。
從銀行外幣理財產品來看,「多國貨幣」、「高息」、「短期」成為最熱門的宣傳詞彙。
(1)光大銀行2008年3月17El推出高收益外幣理財A計劃產品,其中美元一年期固定收益產品,預期年收益率為7.2%;港幣一年期固定收益產品,預期年收益率為6.5%;美元一年期固定收益產品,預期年收益率相比於銀行存款收益很誘人。
(2)荷蘭銀行曾推出「多元貨幣指數」掛鉤結構性存款和「一籃子強勢貨幣」掛鉤結構性存款兩款理財新品。「多元貨幣指數」掛鉤結構性存款,通過跟蹤全球包括澳大利亞、巴西等八個國家的貨幣表現,分享超額回報。
參考資料來源:網路-理財產品
8. 商業銀行理財產品銷售管理辦法
第一章總則第一條為規范商業銀行理財產品銷售活動,促進商業銀行理財業務健康發展,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銀行業監督管理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商業銀行法》及其他相關法律、行政法規,制定本辦法。第二條本辦法所稱商業銀行理財產品(以下簡稱理財產品)銷售是指商業銀行將本行開發設計的理財產品向個人客戶和機構客戶(以下統稱客戶)宣傳推介、銷售、辦理申購、贖回等行為。第三條商業銀行開展理財產品銷售活動,應當遵守法律、行政法規等相關規定,不得損害國家利益、社會公共利益和客戶合法權益。第四條中國銀監會及其派出機構依照相關法律、行政法規和本辦法等相關規定,對理財產品銷售活動實施監督管理。第二章基本原則第五條商業銀行銷售理財產品,應當遵循誠實守信、勤勉盡責、如實告知原則。第六條商業銀行銷售理財產品,應當遵循公平、公開、公正原則,充分揭示風險,保護客戶合法權益,不得對客戶進行誤導銷售。第七條商業銀行銷售理財產品,應當進行合規性審查,准確界定銷售活動包含的法律關系,防範合規風險。第八條商業銀行銷售理財產品,應當做到成本可算、風險可控、信息充分披露。第九條商業銀行銷售理財產品,應當遵循風險匹配原則,禁止誤導客戶購買與其風險承受能力不相符合的理財產品。
風險匹配原則是指商業銀行只能向客戶銷售風險評級等於或低於其風險承受能力評級的理財產品。第十條商業銀行銷售理財產品,應當加強客戶風險提示和投資者教育。第三章宣傳銷售文本管理第十一條本辦法所稱宣傳銷售文本分為兩類。
一是 宣傳材料,指商業銀行為宣傳推介理財產品向客戶分發或者公布,使客戶可以獲得的書面、電子或其他介質的信息,包括:
(一)宣傳單、手冊、信函等面向客戶的宣傳資料;
(二)電話、傳真、簡訊、郵件;
(三)報紙、海報、電子顯示屏、電影、互聯網等以及其他音像、通訊資料;
(四)其他相關資料。
二是 銷售文件,包括:理財產品銷售協議書、理財產品說明書、風險揭示書、客戶權益須知等;經客戶簽字確認的銷售文件,商業銀行和客戶雙方均應留存。第十二條商業銀行應當加強對理財產品宣傳銷售文本製作和發放的管理,宣傳銷售文本應當由商業銀行總行統一管理和授權,分支機構未經總行授權不得擅自製作和分發宣傳銷售文本。第十三條理財產品宣傳銷售文本應當全面、客觀反映理財產品的重要特性和與產品有關的重要事實,語言表述應當真實、准確和清晰,不得有下列情形:
(一)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者重大遺漏;
(二)違規承諾收益或者承擔損失;
(三)誇大或者片面宣傳理財產品,違規使用安全、保證、承諾、保險、避險、有保障、高收益、無風險等與產品風險收益特性不匹配的表述;
(四)登載單位或者個人的推薦性文字;
(五)在未提供客觀證據的情況下,使用「業績優良」、「名列前茅」、「位居前列」、「最有價值」、「首隻」、「最大」、「最好」、「最強」、「唯一」等誇大過往業績的表述;
(六)其他易使客戶忽視風險的情形。第十四條理財產品宣傳銷售文本只能登載商業銀行開發設計的該款理財產品或風險等級和結構相同的同類理財產品過往平均業績及最好、最差業績,同時應當遵守下列規定:
(一)引用的統計數據、圖表和資料應當真實、准確、全面,並註明來源,不得引用未經核實的數據;
(二)真實、准確、合理地表述理財產品業績和商業銀行管理水平;
(三)在宣傳銷售文本中應當明確提示,產品過往業績不代表其未來表現,不構成新發理財產品業績表現的保證。
如理財產品宣傳銷售文本中使用模擬數據的,必須註明模擬數據。第十五條理財產品宣傳銷售文本提及第三方專業機構評價結果的,應當列明第三方專業評價機構名稱及刊登或發布評價的渠道與日期。第十六條理財產品宣傳銷售文本中出現表達收益率或收益區間字樣的,應當在銷售文件中提供科學、合理的測算依據和測算方式,以醒目文字提醒客戶,「測算收益不等於實際收益,投資須謹慎」。
如不能提供科學、合理的測算依據和測算方式,則理財產品宣傳銷售文本中不得出現產品收益率或收益區間等類似表述。
向客戶表述的收益率測算依據和測算方式應當簡明、清晰,不得使用小概率事件誇大產品收益率或收益區間,誤導客戶。
9. 什麼是銀行理財
1、銀行理財是指商業銀行在對潛在目標客戶群分析研究的基礎上,針對特定目標客戶群開發設計並銷售的資金投資和管理計劃。
2、銀行理財產品的預期收益率只是一個估計值,不是最終收益率。理財專家說,在當前弱市環境,投資者購買銀行理財產品需要認真閱讀產品說明書,不要對理財產品的收益預期過高。
3、銀行理財大全主要功能:
①、覆蓋銀行最全:覆蓋國內主流的國有、商業銀行,並一直在更新中。
②、快速定位同城理財產品:根據GPS定位,快速找到同城銀行附近網點的產品,快人一步。
③、選擇適合的理財產品:根據個人實際情況,篩選適合您的產品。
④、方便收益計算:比較同期銀行存款,幫您精打細算。
(9)什麼叫做商業銀行理財產品銷售擴展閱讀:
產品情況
泛濫風險
理財產品除了種類繁多,理財產品的合約設計復雜如天書,晦澀難懂的產品描述也讓投資者「眼暈」,很多人基於對金融機構的信任和對高收益率的追求而簽下合約,最終在投資受損時才如夢初醒。而「被銀行客戶經理誤導」、「只報收益不說風險」、「將理財產品說成存款」等行為,更成為理財糾紛投訴的焦點。
另類理財產品多為不保本浮動收益產品,噱頭大於實質,與其掛鉤的產品價格走勢比較獨特,波動非常大,比如藝術品、酒類、普洱茶投資市場都出現過暴漲暴跌,因此風險也會大很多,風險承受能力不高的普通投資者最好不要輕易染指。
零存整取,就是每月固定存額,一般5元起存,存期分一年、三年、五年,存款金額由儲戶自定,每月存入一次,到期支取本息,其利息計算方法與整存整取定期儲蓄存款計息方法一致。中途如有漏存,應在次月補齊,未補存者,到期支取時按實存金額和實際存期,以支取日人民銀行公告的活期利率計算利息。
零存整取可以說是一種強制存款的方法,每月固定存入相同金額的錢,想不做「月光族」者可以通過這種方法養成「節流」的好習慣。
10. 什麼是銀行理財產品
銀行理財產品是指,商業銀行在對潛在目標客戶群分析研究的基礎上,針對特定目標客戶群開發設計並銷售的資金投資和管理計劃。在理財產品這種投資方式中,銀行只是接受客戶的授權管理資金,投資預期年化預期收益與風險由客戶或客戶與銀行按照約定方式承擔。(針對個人客戶的最低門檻一般是5萬元人民幣或外幣5千美元或等值外幣。)
基本概念
銀監會出台的《商業銀行個人理財業務管理暫行辦法》對於「個人理財業務」的界定是:「商業銀行為個人客戶提供的財務分析、財務規劃、投資顧問、資產管理等專業化服務活動」。
商業銀行個人理財業務按照管理運作方式的不同,分為理財顧問服務和綜合理財服務。一般所說的「銀行理財產品」,其實是指其中的綜合理財服務。
銀行理財產品按照標準的解釋,是商業銀行在對潛在目標客戶群分析研究的基礎上,針對特定目標客戶群開發設計並銷售的資金投資和管理計劃。
在理財產品這種投資方式中,銀行只是接受客戶的授權管理資金,投資預期年化預期收益與風險由客戶或客戶與銀行按照約定方式承擔。
銀監會出台的《商業銀行個人理財業務管理暫行辦法》對於「個人理財業務」的界定是:「商業銀行為個人客戶提供的財務分析、財務規劃、投資顧問、資產管理等專業化服務活動」。
商業銀行個人理財業務按照管理運作方式的不同,分為理財顧問服務和綜合理財服務。一般所說的「銀行理財產品」,其實是指其中的綜合理財服務。
銀行理財產品按照標準的解釋,是商業銀行在對潛在目標客戶群分析研究的基礎上,針對特定目標客戶群開發設計並銷售的資金投資和管理計劃。
在理財產品這種投資方式中,銀行只是接受客戶的授權管理資金,投資預期年化預期收益與風險由客戶或客戶與銀行按照約定方式承擔。
構成要素
銀行理財產品有以下構成要素。
1.發行者
也就是理財產品的賣家,一般就是開發理財產品的金融機構。投資人一般應該注意發行者的研發、投資管理的實力。實力雄厚的金融機構發行的理財產品更加可靠一些。另外,一些投資渠道是有資格限制的,小的金融機構可能沒有資格參與這些投資,這樣就對發行者造成了投資方向的限制,最終會影響理財產品的預期年化預期收益率,因此,實力雄厚的機構的信用更加可靠。
2.認購者
也就是銀行理財產品的投資人。有些理財產品並不是面向所有公眾的,而是為有針對性的認購群體。
3.期限
任何理財產品發行之時都會規定一個期限。銀行發行的理財產品大部分期限都比較短,但是也有外資銀行了期限為5~6年的理財產品。所以投資人應該明確自己資金的充裕程度以及投資期內可能的流動性需求,以避免由此引起的不便。
當投資長期理財產品時,投資人還需要關注宏觀經濟趨勢,對預期年化利率等指標有一個大體的判斷,避免預期年化利率等波動造成損失或者資金流動性困難。
4.價格和預期年化預期收益
價格是金融產品的核心要素。籌資者出售金融產品的目的是為了得到相當於產品價格的收入,投資人的投資額正好等於其購入的金融產品的價格。
對理財產品而言,其價格就是相關的認購、管理等費用以及該筆投資的機會成本(可能是利息預期年化預期收益或其他投資預期年化預期收益)。
投資人投資於該產品的目的就是獲得等於或高於該價格的預期年化預期收益。
預期年化預期收益率表示的是該產品給投資人帶來的收入占投資額的百分比。它是在投資管理期結束之後,按照該產品的原定條款計算所得的預期年化預期收益率。
5.風險
在有效的金融市場上,風險和預期年化預期收益永遠是對等的,只有承擔了相應的風險才有可能獲得相應的預期年化預期收益。在實際運行中,金融市場並不是總有效或者說不是時刻有效的。
由於有信息不對稱等因素的存在,市場上就可能存在低風險高預期年化預期收益、高風險低預期年化預期收益的可能。所以投資人應該詳細了解理財產品的風險結構狀況,從而對其做出判斷和評估,看其是否與所得的預期年化預期收益相匹配。
6.流動性
流動性指的是資產的變現能力,它與預期年化預期收益率是一對矛盾,這也就是有些經濟學家將利息定義為「流動性的價格」的原因。
在同等條件下,流動性越好,預期年化預期收益率越低,所以投資人需在二者之間作出權衡。
7.理財產品中嵌套的其他權利
理財產品,尤其是一些結構性理財產品中,常常嵌入了期權等金融衍生品。例如:投資人可提前贖回條款,可提前贖回是一項權利(盡管不一定是最好的選擇);銀行的可提前終止的權力則是有利於銀行的條款。
所以,投資人選擇銀行理財產品時應該充分發掘其中的信息,並充分利用這方面的權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