榮縣金融工作局屬於什麼單位
1. 縣金融辦是什麼單位
金融辦是金融服務(工作)辦公室的簡稱,職能是協調轄區內金融機構的工作,是處級或者副處級單位,接受上級金融局工作指導,金融局是廳局級單位,也是地方政府搞的機構。是事業單位。
地方政府金融辦是規劃地方經濟發展的金融大管家、地方金融生態建設的組織者、金融產業布局的掌控人、地方金融監控的防火牆。金融辦是地方政府的下設機構,一般作為地方政府下轄的一個辦公室,一般為正處級單位,受上級金融局業務指導。金融辦的職能是貫徹執行黨和國家有關銀行、證券、期貨、保險、信託等金融工作的方針政策和法律法規,以及省委、省政府有關地方金融工作的政策和各項決定、決議等,督導、檢查落實執行市委、市政府有關金融工作的重要工作部署。
引導鼓勵和支持各類金融機構的改革創新、拓展業務,加大對地方經濟和各項事業發展的支持;研究分析宏觀金融形勢、國家金融政策和本市金融運行情況,制定本地金融及金融產業發展的中短期的規劃和工作計劃。提出改善金融發展和安全環境的意見和建議,加強對金融業、證券業、保險業的服務,促進地方經濟協調發展和穩定等。
金融辦的職責范圍:
1、與相關金融監管機構合作指導當地基金金融業改革和創新,促進當地金融業的健康發展展覽;承接小型貸款公司和融資擔保機構以及其他地方金融機構的日常監督。
2、根據相關規定參與國家資產管理和當地國有金融資產監督,維護當地財務秩序。
3、負責培育和促進市政多層次資本市場進入資本市場,保險市場發展;關於企業市政府應指導和審查推薦工作,並指導上市公司的法規粉絲開發、資產重組、發行版權、額外發行等。我們將協調和促進重大金融項目的投資吸引。
4、與相關金融監管機構聯合預防和緩解這種情況以及當地金融風險的處置,以協助有關部門應對並處理非法金融活動。
5、建立和指導金融機構支持和提供服務」農民的激勵機制。
法律依據:
《行政事業性國有資產管理條例》
第五條國務院財政部門負責制定行政事業單位國有資產管理規章制度並負責組織實施和監督檢查,牽頭編制行政事業性國有資產管理情況報告。
國務院機關事務管理部門和有關機關事務管理部門會同有關部門依法依規履行相關中央行政事業單位國有資產管理職責,制定中央行政事業單位國有資產管理具體制度和辦法並組織實施,接受國務院財政部門的指導和監督檢查。
相關部門根據職責規定,按照集中統一、分類分級原則,加強中央行政事業單位國有資產管理,優化管理手段,提高管理效率。
2. 縣級市的金融工作辦公室怎麼樣啊待遇如何有發展前途嗎是隸屬於政府機關還是財政局有知道給點回復啦
樓上的說的不全面,起碼他連縣級市和地級市都沒分清。
我來說下吧,因為我的領導就是主管金融的,自然也就包括金融辦。
1、縣級市的金融辦是科級單位,有的是正科,但也有很多隻是個副科單位。
2、待遇在縣政府部門、縣直機關裡面處於中等偏上一點水平,太好不到哪裡去,但也差不到哪裡去。
3、至於發展前途,還是不錯的,這個可以明確告訴你。
4、金融辦隸屬於縣政府,在很多地方,也有委託縣政府辦管理,也就是我們經常可以看到,金融辦主任是由縣政府辦副主任兼任的。跟財政局是兩碼事,本來就不是一家。
3. 地方金融監管局和金融工作局區別
你好,你是想問地方金融監管局和金融工作局區別嗎?地方金融監管局和金融工作局區別是:職能不同。地方金融監督管理局是負責貫徹落實中央關於金融工作的方針政策和省市區委的決策部署。金融工作局是事業性質單位,是省政府直屬機構,為正廳級在履行職責過程中堅持和加強黨對地方金融工作的集中統一領導。因此地方金融監管局和金融工作局區別是職能不同。
4. 地方金融監管局是什麼單位
地方金融局是負責促進當地金融發展、金融服務和金融市場建設工作的政府直屬機構,不是金融機構。
根據《暫行辦法》第二條第三款,該辦法所稱地方金融監管部門是指各省級人民政府承擔地方金融監管職責的部門。
該辦法僅指出是各省級人民政府承擔地方金融監管職責的部門,並未具體指出是哪個部門。省級行政區是中國最高級別的行政區(中國一級行政區),包括省、自治區、直轄市和特別行政區。中國現行省級行政區包括23個省、4個直轄市、5個自治區、2個特別行政區。《暫行辦法》第二條第一款規定,在中國境內從事網路借貸信息中介業務活動,適用該辦法,法律法規另有規定的除外。對於何為「中國境內」,但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官方用語中,「境內」特指除中華人民共和國擁有主權的香港特別行政區、澳門特別行政區以及聲稱擁有主權的台灣地區之外的中華人民共和國領土。因此,上述省級人民政府不包括香港、澳門2個特別行政區及台灣地區。
以廣東省為例:
職能:
(一)貫徹執行國家和省關於金融工作的方針政策和法律法規,起草有關地方性法規、規章草案,擬訂金融產業發展政策與規劃並組織實施。
(二)指導全省金融改革創新,指導、協調金融改革創新綜合試驗區和區域金融中心等建設工作。
(三)培育和發展農村金融體系,對小額貸款公司、融資性擔保機構進行市場監管和風險處置,會同有關部門防範化解地方金融國有資產風險。
(四)培育和監管產權交易、櫃台交易市場等區域金融市場,指導和推進企業改制上市,參與協調發行地方政府債券等相關融資工作。
(五)協助和支持中央駐粵金融監管機構對各銀行、證券、期貨、保險、信託等金融機構及行業自律組織的監管以及防範、處置、化解金融機構的金融風險問題,建立金融風險預警體系,組織協調金融突發事件應急工作,配合有關部門查處、打擊非法金融機構和非法金融業務活動。
(六)開展金融對外交流與合作。
(七)統籌協調和落實地方人民政府與金融機構的戰略合作。
(八)承辦省人民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5. 金融局是什麼性質單位
金融局是事業性質單位,其主要職責包括:1、貫徹落實國家關於金融方面的法律、法規、規章和政策,配合國家金融管理部門駐京機構做好貨幣政策落實及金融監管相關工作;2、研究擬定該市金融業發展規劃和政策措施並組織實施;3、指導、推動該市金融市場、要素市場體系建設和發展,組織推進多層次市場發展;4、協調推進非上市股份公司進入證券公司代辦股份轉讓系統在該市的試點和發展工作,統籌推進該市企業融資工作;5、協調推進企業上市和並購重組;6、協調推動企業發行公司債券、短期融資券和中期票據等債務融資工具,指導、推動創業投資基金。
拓展資料:
金融局和銀監局的區別:
1、權力區分:銀監會比金融局年夜的多。從屬單元區分:銀監會是國務院下屬的事業單元;金融局一般作為處所當局下轄的一個辦公室,一般與處所當局各部分同級別。職責區分:銀監局管金融機構准入以及羈系,金融局管企業上市。
2、銀監局本能機能
按照法令、行政律例制訂並發布對銀行業金融機構及其營業勾當監視經管的規章、劃定規矩;按照法令、行政律例劃定的前提以及法式,審查核准銀行業金融機構的設立、變動、終止和營業范疇;對銀行業金融機構的董事以及高檔經管職員履行任職資歷經管;按照法令、行政律例制訂銀行業金融機構的審慎謀劃劃定規矩;對銀行業金融機構的營業勾當及其危害狀態進行非現場羈系,創建銀行業金融機構監視經管信息體系,闡發、評價銀行業金融機構的危害狀態;對銀行業金融機構履行並表監視經管等。
3、金融局本能機能
貫徹執行國度關於金融事情的目標、政策以及法令律例。賣力引導以及推進本市金融以及要素市場系統建設。統籌推動本市企業融資事情。賣力協調推動屯子金融改造與成長。賣力協調金融機構為市經濟成長服務等。
6. 金融工作局是干什麼的
金融局是政府機構,是市政府的內設部門。
各個地方不統一,有的地方是公務員,有的是參公,還有的是事業編性質的,一般都隸屬於市政府辦公室。金融局是政府機構,是市政府的內設部門。其職責包括按照規定監督管理金融市場;發布有關金融監督管理和業務的命令和規章;監督管理金融機構的合法合規運作等。
金融工作局主要職責是:
(一)貫徹執行黨和國家金融工作法律、法規和方針、政策;落實市委、市政府有關決議、指示;研究分析國內外金融形勢和全市金融業發展重大問題,牽頭擬訂全市金融業發展中長期規劃;擬訂有關金融業發展的指導意見和政策建議。
(二)負責協調聯絡金融管理部門、金融機構及其駐周分支機構,為金融管理部門履行職責、金融機構業務發展創造良好的條件和環境;引進市外和外資金融機構入駐周口,推動轄內金融機構「走出去」;組織開展政府與金融機構合作、金融機構和企業對接,引導、協調和鼓勵金融機構加大對全市經濟社會發展的支持力度。
(三)牽頭負責地方金融體系建設。指導全市農村信用社等地方金融機構的改革發展重組及重大事項。
7. 地方金融管理局是什麼單位
地方金融局是負責促進當地金融發展、金融服務和金融市場建設工作的政府直屬機構,不是金融機構。
1、概念:縣區金融辦,是指縣區政府金融服務辦公室。金融辦是規劃地方經濟發展的金融大管家、地方金融生態建設的組織者、金融產業布局的掌控人、地方金融監控的防火牆,是代表地方政府負責金融監督、協調、服務的辦事機構,使用事業編制,屬於公益一類事業單位,由縣區政府直接管理,隸屬政府辦公室協調管理。
2、省級機構改革中,金融辦已經成為地方金融監督管理局的掛牌機構:在新一輪黨政機構改革,和事業單位分類改革中,金融辦的職能發生了根本性變化,突出強調了地方政府協調管理監督地方金融發展的監管職能。從已經審批的海南省、山東省、福建省、廣東省、湖南省省級黨政機構改革方案可以看出,在省一級,金融辦已經成為地方金融監督管理局的掛牌機構。
3、金融辦改革成為地方金融監督管理局,性質發生了變化,職能也隨之變化:地方金融監督管理局在省一級依然是政府直屬機構,金融辦改革成為地方金融監督管理局的掛子機構,主要是把地方金融監管職責明確給了地方政府,並加強了地方金融的監督管理職能,與同級人行、銀監局、保監局、證監局形成錯位監管和互相補充。
4、突出監管職能:以地方金融監督管理局為主體,加掛金融辦牌子,原來的職能也發生了變化,突出強調了地方金融監管部門對其他金融業態的監管職責。今後,地方金融監督管理局(金融辦)除繼續行使地方政府對地方金融的協調服務職能外,更側重於對地方金融及其他金融業態的監督管理,其所承擔的行政執法職能,也會隨著機構改革,由地方政府進行全面授權。
5、重新劃分為行政執法類事業單位:在事業單位分類改革中,地方金融監督管理局(金融辦)也會重新進行分類,由之前金融辦被單純劃分為公益一類,改為行政執法類事業單位,突出監管職能。行政執法機構依然保留在事業單位序列,能否參公,從遼寧省的改革實踐來看,已經取消了事業單位參公的屬性(有消息稱福建泉州、漳州市將試點行政執法類事業單位保持參公,並將組織新組建的行政執法局中事業人員過渡為公務員的培訓考試)。
6、職能轉型強化:在已經批准實施的省級地方金融監督管理局(金融辦)職能中,還增加了網貸監管職責,以及為了區別於原來的金融辦,實施轉型改革,將加強地方金融監管職能,加快推進全省金融業改革發展,促進全省金融業轉型升級;和加強有關地方金融組織和金融活動審批的事中事後監管,以及負責推動全省金融人才隊伍建設等工作,將原來的公益服務型事業
8. j金融辦屬於什麼類事業單位
金融辦是金融服務(工作)辦公室的簡稱,職能是協調轄區內金融機構的工作,其實也就是管些閑雜事務以及和一行三會之間的扯皮事務,大事兒都是一行三會管著呢(央行、銀監會、證監會、保監會)。
金融辦是個處級或者副處級單位,接受上級金融局工作指導,金融局是廳局級單位,也是地方政府搞的機構,沒上級工作指導單位了,只有上級領導單位(一般是市政府)。
國務院管金融的就是一行三會,但嚴格意義上說,只有央行是政府機構,而三會都是屬於國務院直屬事業機構,不算政府機構
9. 金融工作局是干什麼的
金融工作局一般是地方政府的一個重要部門,主要起是監督管理服務工作的,因為地方政府沒有中國人民銀行這個金融主管部門,但是對地方,金融的發展極其重視,所以成立這個金融工作局,目的是促進本地區金融的發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