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業如何支持民營經濟發展
⑴ 促進小民營經濟發展有什麼經濟意義給金融機構帶來了那些機會和挑戰
促進小民營經濟發展,有利於增加就業,發展生產,滿足民生,有利於完善我國所有制經濟結構,促進大眾創業,萬眾創新,有利於增加居民收入。
機會,小民營經濟體,數量龐大,面臨著發展資金短缺,融資難的困難,而為金融機構擴大了服務對象與范圍,挑戰,小民營經濟的金融償還能力與信用水平,提升了金融風險。
⑵ 你對金融支持民營企業發展有什麼看法
今年上半年以來,我國經濟受到較大下行壓力,民營企業首當其沖,一些進行股權質押貸款的民營上市公司面臨被清盤的危險。一時間,民營企業何去何從,成為社會各界討論的話題。隨著黨和國家領導人及相關部委領導密集表態,民營企業的信心得到提振,「民營企業退場論」不攻自破。下一步的工作,是找到支持民營經濟發展的長效機制。
民營企業在今年上半年遇到的主要問題,源頭是對商業銀行表外業務的限制。我國的商業銀行、特別是幾個大型國有銀行,向民企發放的貸款數量相當有限,由商業銀行表外業務支撐的影子銀行就成為民企獲得資金的主要來源。資管新政收緊影子銀行的資金來源,對民企產生直接影響。另外,資管新政不允許銀行理財業務投資非標產品,切斷了股權投資和地方政府投資的一大融資渠道,間接降低了民營企業得到資金的能力。在我國目前的經濟環境下,地方政府的基建項目增加社會投資,還為民企提供資金;在資管新政下,這些項目紛紛停工,從而減少了民企的流動資金。
金融是一個國家經濟的神經,這根神經伸向民營企業的部分需要層層暢通。去年的經濟形勢相對較好,民營企業的信心較足,因而開始較大規模的擴張,因此讓今年面臨的困難更大一些。但民營經濟的主體是健康的,如果金融神經能夠暢通,今年實現民營經濟和國有經濟的比翼齊飛是不成問題的。
支持民營企業的發展,首先需要消除對貨幣的恐懼,保持貨幣的適度增長速度。貨幣主義學派認為,貨幣在長期是中性的,即不會支持經濟的長期增長,而只會推高全社會的價格水平。然而,這個論斷只有在市場是完備的情況下才成立;在不完備的市場里,情形會有很大的不同。我國的情況下,民營企業得到資金的難度大於國有企業,但民營企業的資金利用效率更優,因此,適度增加貨幣供給量,讓民營企業能夠得到資金,就可以增加全社會的產出。
當然,這不意味著「大水漫灌」是提高民營企業融資的唯一途徑;結構性改革的效果更大。我國民營企業遇到的融資困難,是一個世界性的難題。多數民營企業是中小型企業,經營風險高,銀行忌憚給它們放貸有其道理。傳統銀行控制風險的辦法是要求企業提供不動產抵押,我國銀行的大部分貸款仍然是這樣做的;由於民營企業的不動產有限,它們得到的貸款也有限。我國的銀行系統也在創新,股票質押就是創新之一,但這次沒有想到股市下挫如此嚴重,許多民營上市公司的市值下降1/2到2/3,迫使它們平倉。
因此,國有銀行不願意給民營企業貸款,可能只是表面現象,實質是銀行缺
⑶ 金融機構如何助推小微企業發展
小微金融機構應該根據小微企業的特點提金融服務,在滿足小微企業金融需求的同時,也促進自身的發展。我們認為,小微金融機構更好地服務小微企業應採取的以下措施:
第一,開展多元化金融服務,滿足多元化的金融需求。過去,一提到小微金融,我們想到的就是小微貸款。但如今,這樣的概念已經大大拓展,不只是貸款,還有股權的服務、資本金的服務、存款、保險和其他一些增值服務。小微企業量多面廣且所處發展階段不同,對金融產品和要求不盡相同,金融機構要思維要開闊,滿足小微企業多元化融資需求。例如:孟加拉國國鄉村銀行不僅向窮人提供小額信貸,而且為貸戶提供投資信息服務,還提供技術和人員培訓,從根本上提高貧困人口的脫貧能力。因此,我國的小微金融機構也要拓展服務范圍,創新工作思路,既要從小微企業自身特點出發提供金融服務,又要跳出傳統金融模式提供服務;既要著眼於支持有經濟效益、有發展潛力、有輻射能力的地方龍頭企業發展,又要實現金融服務與其它中介服務互動,應該推出支持小微企業的技術革新、教育培訓、信息咨詢業務等綜合性金融服務項目,提高小微企業的生性生存能力。積極開展小額信貸創新,在期限、利率、計息方式等方面實行差別化服務;適當引入消費信貸方面的金融創新,增加消費信貸品種,提高消費貸款比例。只有加大金融創新才可以為市場提供多樣化的金融產品,滿足多元化的金融需求,使小微金融市場逐步完善和發展。
第二,創新金融產品和服務方式。在創新過程中注重挖掘客戶需求,做到與時俱進,創新金融產品和服務方式。一是根據不同行業、不同類型的小微企業提供不同的融資產品。對農村、城鄉結合部小微企業,大力推廣商鋪使用權質押等擔保方式;對運輸業小微企業,大力推廣計程車經營權抵押、營運車輛抵押等產品;對長產業鏈條中的小微企業,擴大小微企業貸款抵(質)押擔保范圍,推行應收賬款、上下游關聯客戶、行業協會+小微企業、倉儲、產品等為抵押擔保貸款。二是積極改善服務方式,大力推廣「信貸工廠」模式,對小微企業貸款的設計、申報、審批、發放、風險控制等業務按照「流水線」作業方式進行批量操作,提升小微企業金融服務效率。為小微企業提供更方便、快捷、安全、優質的金融服務。不斷探索支持小微企業發展的新舉措,為小微企業提供個性化、專業化、靈活多樣的金融服務。
第三,創新貸款機制。根據小微企業的特點,建立低門檻、廣覆蓋、普惠制、可持續的小微企業貸款投放機制。對小微企業實行單獨匹配資金、單獨匹配規模、單獨匹配經濟資本額度,確保小微企業貸款優先投放,足額投放。梳理現有的貸款程序,刪除或合並不必要的程序,建立簡約的與小微企業無縫對接、零距離服務的貸款流程;貸前調查減少定量指標,加大定性指標的運用,真正地降低小微企業客戶的准入門檻,讓更多的小微企業進得來。設立小微企業貸款獨立審批人,提高獨立審批人貸審額度,減少貸款審批環節,壓縮小微企業貸款的投放周期,提高辦貸效率;建立差別化的小微企業貸款風險評價體系,進一步降低小微企業貸款風險撥備率,提高小微企業貸款風險容忍度,將現有的貸款風險容忍度提高1-2個百分點,對於小微企業貸款風險只要操作合規,用途合法,即可免責,解除小微企業貸款從業人員的後顧之憂。
第四,創新擔保與抵押方式。銀行提供的傳統信貸產品以抵押貸款為主,通常需要一定的廠房、設備等固定資產或國債等有價證券作為抵押。而小微企業通常因為缺乏符合條件的抵押品,無法得到正規金融機構貸款。小微金融機構如何在業務對象缺少抵押品的情況下盡可能地克服信息不對稱,在提供信貸服務的同時控制風險是小微金融機構必須解決的首要問題。借鑒國外小微金融機構發展的成功案例,研究以「聯保貸款」為代表的國外小微金融機構信貸產品在國內的改進和運用。「聯保貸款」有效地克服了借款者與金融機構之間信息不對稱、抵押品缺乏的問題,其適用條件包括社區人員流動低,聯保成員間以及成員與金融機構間信息交流充分,聯保成員間人際交往頻繁,成員之間信任度較高等。如何針對我國具體的經濟金融環境以及小微企業的特點,在「聯保貸款」理念的指導下開發相應的金融產品是值得深入研究的問題。開展小微公司聯保、公司治理層團隊保證、經營者家族保證三種形式相結合的貸款組合業務,或者是依託地方政府和擔保公司擔保的方式,按照不超過擔保基金的5倍左右金額提供貸款。再者就是創新抵押方式。推廣應收賬款質押貸款和專利權、商標權質押貸款等品種,繼續創新小微公司流動資金貸款還款方式,緩解小微公司還款壓力。
第五,建立全面風險管理。一是以「售後服務」替代傳統的「貸後管理」,確立「貸後管理創造價值」的理念。打破單一的以風險控制為目標的貸後管理理念,將小微客戶服務工作納入到貸後監控工作中,構建了以客戶感愛為導向、以客戶價值貢獻度為基準的售後服務模式,使貸後監控工作與客戶服務的采購結合,最終實現優質客戶的價值得到挖掘,問題客戶的風險得到控制。二是以「價格覆蓋風險」為原則,綜合考慮小微企業自身因素、貸款涉及因素、經濟周期因素、區域因素、行業因素,在基準利率上附加違約補償、期限溢價、損失率、客戶調整等風險補償要求,實際利率水平不僅保證收益能有效覆蓋風險,而且還能保證較高的資產收益率水平。三是根據小微企業授信風險的表現特徵及不良形成時間特徵,調整了小微企業授信風險分類標准,延長保證類以抵、質押類小微授信業務計入不良貸款的逾期天數,客觀反映小微授信業務不良風險特徵,促進了小微金融業務的可持續發展。
第六,人員上要有專業的服務隊伍。服務小企業是一個勞動密集型的工作,如何提高效率,怎樣降低交易成本,關鍵是能否擁有一支高效的、能夠吃苦的並為這些小企業和微小企業服務的隊伍,小微金融機構應該建立了一支小企業和微小企業的客戶經理隊伍,精心選拔培養了一支年輕化、職業化千餘人的信貸人員隊伍,形成了總分支架構下梯隊型人才體系。同時始終秉承「一百個快速發展抵不過一個風險」的理念,不斷加強內控體系建設,從制度源頭上防範操作風險、道德風險以及外部欺詐,保證了在業務量不斷提升的同時將風險控制在最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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⑷ 金融如何支持實體經濟發展
隨著實體經濟的不斷發展,居民儲蓄的不斷上升會限制生產投資的增長,使許多生產過程因缺乏投資被困在沒有經濟效益的規模上。虛擬經濟則可以其流動性和高獲利性吸引大量暫時閑置和零散的資本投入到股票、債券和金融衍生品等虛擬資本上,全社會的沉澱資本就由此投入到實體經濟中滿足實體經濟發展過程的資金需要。如銀行系統通過儲蓄存款將社會上的閑散資金集中起來,由貸款、投資等方式讓企業在證券市場上通過發行股票、債券、票據、可轉換債券等金融工具吸收社會閑散資金,滿足其進一步發展之需。由於金融市場上融資渠道的拓寬、融資技術的提高、融資成本的下降,使儲蓄轉化為投資的渠道更通暢、更便捷,為實體經濟的發展提供了堅實的融資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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⑸ 金融業如何有效服務實體經濟
可行的做法如下:
1.首先,服務實體經濟理念跟不上實體經濟發展形勢,致使服務節奏落後。近年來,金融業無論在銀行信貸上還是資本市場融資方面,都存在「重大輕小」、「重國企國輕民企」傾向,金融機構對實體經濟發展動態、狀況及現實需要知之甚少,或不願去了解,使實體經濟融資難、融資貴困局始終得不到根本解決。
2.其次,資金流動方向跟不上實體經濟需求節拍,致使支持方向錯位。金融機構由於受高利驅動,無論信貸市場還是資本市場,資金脫實向虛現象嚴重,導致資本市場、信貸市場、房地產市場加杠桿和高泡沫化傾向,使中央政府各種金融政策難以實施到位,或被「截留挪用」:一方面使實體經濟陷入「嗷嗷待哺」困局,一方面金融泡沫又推動了中國產業經濟泡沫的加劇。
3.再次,金融服務模式與實體經濟運行客觀現實脫節,致使服務有效性不足。這方面,銀行機構表現得尤為突出,對實體經濟幾乎都按大型國有企業要求,實行「全面」、「嚴格」的擔保抵押貸款制度,過分強調防範自身風險,而實體經濟多為民營中小微企業,財務管理相對不規范、一些成長性企業缺乏有效擔保抵押物。為此,大量中小微企業被擋在銀行信貸大門之外,導致銀行貸款難放和企業貸款難兩難尷尬困局,大大抵消了銀行信貸的有效性。
4.最後,金融服務產品創新與實體經濟發展特點不相容,致使服務力度不準。目前,金融產品創新可謂日新月異,尤其中間業務理財產品多達幾萬個品種,平均每天都有數百個品種誕生,但仔細研究,針對中小微實體經濟的不多,大都為大型國企或上市公司而「創新發明」;無論銀行信貸市場的貸款品種、理財產品,還是資本市場融資規定,都有向大型國企傾斜跡象;且推出的中間業務或理財產品往往成本高,實體經濟難以承擔。如此,金融服務手段遠遠跟不上實體經濟多樣化金融服務需求,也無法對實體經濟實現精準扶持,最後使支持實體經濟陷入「疲軟無力」狀態。
⑹ 上海出台19條措施加強金融服務民企
6月11日下午,中共上海市委辦公廳、上海市人民政府辦公廳轉發了《市金融工作局、人民銀行上海分行、上海銀保監局、上海證監局關於貫徹〈中共中央辦公廳、國務院辦公廳關於加強金融服務民營企業的若干意見〉的實施方案》。該《方案》共提出了19條工作措施,全文如下:
為貫徹中共中央辦公廳、國務院辦公廳印發的《關於加強金融服務民營企業的若干意見》,切實加強對上海民營企業的金融服務,提出如下實施方案。
一、明確總體要求
落實中央經濟工作會議和全國金融工作會議要求,堅持穩中求進工作總基調,堅持公平公正、聚焦難點、壓實責任、標本兼治原則,按照上海加快建設「五個中心」、全力打響「四大品牌」和推動高質量發展要求,發揮金融市場齊全、金融機構集聚優勢,深入推進金融供給側結構性改革,多方合力,綜合施策,實現各類所有制企業在融資方面得到平等待遇,確保對民營企業的金融服務得到切實改善,融資規模穩步擴大,融資效率明顯提升,融資成本逐步下降並穩定在合理水平,民營企業融資難融資貴問題得到有效緩解,充分激發上海民營經濟的活力和創造力,推動上海民營經濟不斷發展壯大。
二、發揮貨幣信貸工具導向支撐作用,引導金融機構加大信貸投放力度
(一)充分發揮定向降准、再貸款等定向調控功能。認真落實普惠金融定向降准政策。將不少於100億元的再貸款額度聚焦用於科技創新、先進製造業等重點領域民營小微企業。商業銀行運用再貸款資金發放的民營企業貸款加權平均利率要低於運用其他資金發放的同期同檔次貸款加權平均利率。引導開發性、政策性銀行運用抵押補充貸款資金加大對科技創新和外貿領域民營企業的信貸投放力度,有效降低企業融資成本。
(二)加大對民營企業票據融資支持力度。對民營企業票據再貼現不設單張和總額限制,對符合要求的民營企業票據再貼現重點傾斜。力爭每年辦理民營企業和科技型小微企業再貼現超過150億元。依託上海票據交易所再貼現系統,進一步簡化審核程序,提高再貼現辦理效率,盤活存量,用好用足限額。
(三)強化對宏觀調控工具實施效果的考核。依託宏觀審慎評估和信貸政策導向效果評估,強化對調控工具實施效果的考核,建立完善民營企業信貸專項評估指標,引導商業銀行加大對民營企業信貸投放力度。對支持成效突出的商業銀行,在人民銀行金融機構評級中予以體現,在200億元常備借貸便利額度內優先給予流動性支持。
(四)提升民營企業跨境金融服務水平。商業銀行和第三方支付機構可依託自由貿易賬戶,為民營企業開展的具有真實貿易背景的跨境電子商務交易提供更加便捷的本外幣跨境結算服務。商業銀行要為有需求的民營企業提供多模式、更優惠的跨境貿易融資支持,降低民營企業資金成本。商業銀行可按照規定為符合條件的海外引進人才開立境外個人自由貿易賬戶,並按照規定提供與其境內外就業和生活相關的各項金融服務。
三、推動商業銀行多措並舉,建立「敢貸、願貸、能貸」長效機制
(五)落實民營企業公平信貸原則。商業銀行在貸款審批中,不得對民營企業設置歧視性要求。同等條件下,民營企業與國有企業貸款利率和貸款條件保持一致。金融監管部門對商業銀行實施公平信貸專項考核,形成貸款戶數和金額並重的考核機制。明確民營企業貸款統計口徑,按季監測商業銀行民營企業貸款情況。商業銀行在新發放公司類貸款中,要進一步提高民營企業貸款比重。研究出台新一輪小微企業信貸風險補償和獎勵政策,增強商業銀行對民營企業信貸投放積極性。
(六)完善績效考核機制和盡職免責制度。商業銀行要提高民營企業金融業務在全行的考核分值權重,加大正向激勵力度,將民營企業業務考核指標完成情況和監管政策落實情況納入監管考核評價體系。落實授信盡職免責制度,重點明確對分支機構和基層人員的盡職免責認定標准和免責條件,將授信流程涉及的人員全部納入盡職免責評價范疇。
(七)優化民營企業貸款期限和流程。商業銀行要為民營企業合理設置流動資金貸款期限,研發適合中長期項目和購置固定資產用途的貸款產品。積極探索建立貸款全流程限時制度,按照業務類別,對民營企業貸款辦理時限做出明確承諾,精簡耗時環節。商業銀行要結合自身實際,將一定額度信貸業務審批權下放至分支機構。
(八)加大續貸政策落實力度。商業銀行要在守住風險底線基礎上,加強續貸產品開發和推廣,面向符合要求的民營企業推廣無還本續貸模式。合理提高續貸業務在民營企業貸款中的比重,簡化續貸辦理流程,支持正常經營的民營企業融資周轉「無縫銜接」。對貸款到期有續貸需求的民營企業,商業銀行要提前主動對接。
(九)創新民營企業信用融資產品。落實「中小企業千家百億信用融資計劃」,未來3年內,為優質民營中小企業提供信用貸款和擔保貸款200億元。把主業突出、財務穩健、大股東及實際控制人信用良好作為授信主要依據,合理提高信用貸款比重。發揮市中小微企業政策性融資擔保基金增信作用,不斷創新服務民營企業的貸款擔保產品,對民營中小微企業擔保貸款中信用貸款比重不低於90%。深化銀保合作機制,更好發揮保險對民營企業融資的增信分險功能。商業銀行要進一步加強金融科技應用,深度挖掘自身金融數據和外部徵信數據資源,積極探索和推廣線上信用貸款業務模式。
四、發揮上海多層次資本市場優勢,拓寬民營企業直接融資渠道
(十)支持民營企業上市融資和債券融資。配合推進在上海證券交易所設立科創板並試點注冊制,支持上海民營科創企業在科創板上市。支持符合條件的民營企業在主板、中小板、創業板、新三板上市掛牌、並購重組和再融資。開展上市掛牌培訓輔導和政策服務,建立市、區兩級擬上市掛牌企業資源庫,積極培育上市掛牌資源。支持民營企業發行公司債、企業債、創新創業債、私募可轉債等債務融資工具。支持商業銀行、證券公司等金融機構通過創設信用風險緩釋工具、擔保增信等方式,支持暫時遇到困難但有市場、有前景、技術有競爭力的民營企業發債融資。
(十一)提升區域性股權市場的功能。支持上海股權託管交易中心做精做強「科技創新板」,探索完善與上海證券交易所等多層次資本市場合作對接機制。研究設立「文化創意板」。充分利用上海自貿試驗區制度創新優勢,探索境外股權、債權等多種融資方式。
(十二)引導社會資本投資民營企業。從2019年起,連續3年每年增加財政資金10億元,補充上海創業投資引導基金、天使引導基金,引導社會資本加強對初創期民營企業的直接融資支持。實施差異化管理,逐步放鬆對創業投資機構注冊和更名的管制。壯大創業投資和股權投資基金實力,推動形成千億資金規模的股權投資基金。支持保險公司通過投資民營企業股權、債權、資產支持計劃等形式,為符合要求的民營企業提供長期低成本資金支持。鼓勵金融機構設立並購基金,支持民營企業並購重組,做大做強做優。進一步加強稅收政策宣傳,幫助符合條件的創投企業、有限合夥企業的法人合夥人和天使投資個人及時享受稅收優惠。
五、持續優化金融營商環境,提升民營企業金融服務可得性和便捷性
(十三)加強信用信息共享應用。進一步優化上海銀稅互動信息服務平台功能,有序增加實時查詢納稅信用信息項目。加大市場監管、社保等公共信用信息對商業銀行的開放力度,向符合條件的商業銀行開放實時查詢信息接入埠,加強公共信用信息平台建設,促進商業銀行利用有效整合信息加大信貸產品創新力度。加強對商業銀行合規使用信用信息的監管,定期評估商業銀行利用公共信用信息加大信貸投放力度的成效。持續推動小額貸款公司、融資擔保公司、融資租賃公司等地方金融機構接入人民銀行徵信系統。加大守信激勵和失信懲戒力度。支持浦東新區、嘉定區建設國家社會信用體系示範區。
(十四)健全地方增信體系。支持市中小微企業政策性融資擔保基金與國家擔保基金和我市其他擔保機構開展再擔保業務合作,提高整體抗風險能力,形成國家、市、區三級政策性擔保體系,全方位支持民營企業發展。加快落實市中小微企業政策性融資擔保基金規模擴大至100億元,將民營大中型企業納入擔保業務范圍,不斷優化擔保業務流程,提高擔保風險容忍度,有效提升融資擔保規模。
(十五)提升支付結算服務能力。商業銀行要為民營企業提供開戶便利,開辟多元化電子渠道受理開戶預約,不斷提升民營企業開戶審核效率。商業銀行要為民營企業提供多樣化支付方式,提高資金周轉效率。支持有代收代付業務或集團公司業務需要的民營企業通過開戶銀行,以入網企業身份接入我市支付結算綜合業務系統,提高民營企業資金使用效率。鼓勵民營企業與金融機構在金融基礎設施建設、數據挖掘等方面開展合作。
(十六)化解民營企業流動性風險。發揮100億元上市公司紓困基金作用,以市場化、法治化方式選擇合適標的開展投資,視情逐步擴大基金規模。支持資管產品、保險資金通過金融監管部門認可的私募股權基金等機構,參與化解民營上市公司股票質押風險。鼓勵符合條件的私募基金管理人發起設立民營企業發展支持基金,為符合經濟結構優化升級方向、有發展前景的民營企業提供流動性。對暫時遇到困難的民營企業,商業銀行要按照市場化、法治化原則,不盲目抽貸、斷貸。加快清理我市國有企業拖欠民營企業賬款,嚴防新增拖欠。
(十七)推動民營企業合規經營。民營企業要依法合規經營,主動做好信息披露,積極改善信息不對稱問題。嚴格區分個人家庭收支與企業生產經營收支,規范會計核算制度。加強自身財務約束,科學安排融資結構,規范關聯交易管理,不逃廢金融債務。引導和支持商會建立誠信承諾制度和企業家信用檔案,指導幫助失信企業開展信用修復,為金融支持提供必要基礎條件。
六、加強部門協同,強化金融服務民營企業工作組織保障
(十八)完善協同機制。將金融服務民營企業工作納入我市國際金融中心建設推進機制職責范圍,不定期召開會議進行研究部署,形成國家在滬金融管理部門和市政府相關部門的工作合力。
(十九)加強監督檢查。國家在滬金融管理部門加強對轄內行業的指導和監督,地方金融監管部門負責對地方類金融機構服務民營企業進行引導和督促,地方國資管理部門指導市管金融機構落實服務民營企業的監管要求。加強統計監測和考核評估,適時委託第三方機構開展我市金融服務民營企業政策落實情況評估。對貫徹執行不力的,依法依規予以嚴肅問責,確保各項政策措施落地實施。
⑺ 國家對民營企業有哪些金融扶持政策
為激發民營經濟的活力和創造力,緩解民營企業特別是小微企業融資難融資貴問題,並進一步發揮政府性融資擔保基金作用,引導更多金融資源支持小微企業和「三農」和戰略性新興產業發展,2月14日,國務院網站全文刊發由中共中央辦公廳、國務院辦公廳印發的《關於加強金融服務民營企業的若干意見》和《國務院辦公廳關於有效發揮政府性融資擔保基金作用切實支持小微企業和「三農」發展的指導意見》,加強金融對民企、小微和「三農」的支持力度。
對於民企的支持方面:
《若干意見》提出以實施差別化貨幣信貸支持政策、加大直接融資支持力度,提高金融機構服務實體經濟能力等多措並舉提升對民營企業金融服務的針對性和有效性。此外,要求強化融資服務基礎設施建設,著力破解民營企業信息不對稱、信用不充分等問題;完善績效考核和激勵機制,著力疏通民營企業融資堵點;積極支持民營企業融資紓困,著力化解流動性風險並切實維護企業合法權益。
在實施差別化貨幣信貸支持政策方面,要求合理調整商業銀行宏觀審慎評估參數,鼓勵金融機構增加民營企業、小微企業信貸投放。完善普惠金融定向降准政策。增加再貸款和再貼現額度,把支農支小再貸款和再貼現政策覆蓋到包括民營銀行在內的符合條件的各類金融機構。加大對民營企業票據融資支持力度,簡化貼現業務流程,提高貼現融資效率,及時辦理再貼現。加快出台非存款類放貸組織條例。支持民營銀行和其他地方法人銀行等中小銀行發展,加快建設與民營中小微企業需求相匹配的金融服務體系。深化聯合授信試點,鼓勵銀行與民營企業構建中長期銀企關系。
在加大直接融資支持力度方面,要求積極支持符合條件的民營企業擴大直接融資。完善股票發行和再融資制度,加快民營企業首發上市和再融資審核進度,結合民營企業合理訴求,研究擴大定向可轉債適用范圍和發行規模,並促進新三板成為創新型民營中小微企業融資的重要平台等。
在提高金融機構服務實體經濟能力方面,《若干意見》明確,支持金融機構通過資本市場補充資本,加快商業銀行資本補充債券工具創新,支持通過發行無固定期限資本債券、轉股型二級資本債券等創新工具補充資本。從宏觀審慎角度對商業銀行儲備資本等進行逆周期調節。把民營企業、小微企業融資服務質量和規模作為中小商業銀行發行股票的重要考量因素。研究取消保險資金開展財務性股權投資行業范圍限制,規范實施戰略性股權投資等。
「抓緊建立『敢貸、願貸、能貸』長效機制。」《若干意見》要求,商業銀行要推動基層分支機構下沉工作重心,提升服務民營企業的內生動力,完善內部績效考核機制,建立健全盡職免責機制,提高不良貸款考核容忍度等。有效提高民營企業融資可獲得性,國有控股大型商業銀行要要在提高民營企業融資可獲得性和金融服務水平等方面積極發揮「頭雁」作用。還要求商業銀行減輕對抵押擔保的過度依賴、提高貸款需求響應速度和審批時效,增強金融服務民營企業的可持續性
在支持民營企業融資紓困方面,《若干意見》要求加快實施民營企業債券融資支持工具和證券行業支持民營企業發展集合資產管理計劃。研究支持民營企業股權融資,鼓勵符合條件的私募基金管理人發起設立民營企業發展支持基金。支持資管產品、保險資金依法合規通過監管部門認可的私募股權基金等機構,參與化解處置民營上市公司股票質押風險等。
《若干意見》提出的基本原則是「公平公正、聚焦難點、壓實責任、標本兼治」要求對各類所有制經濟一視同仁,消除對民營經濟的各種隱性壁壘;堅持問題導向,著力疏通貨幣政策傳導機制,重點解決金融機構對民營企業「不敢貸、不願貸、不能貸」問題;金融管理部門要切實承擔監督、指導責任,財政部門要充分發揮財稅政策作用並履行好國有金融資本出資人職責,金融機構要切實履行服務民營企業第一責任人的職責;建立健全長效機制,持續提升金融服務民營企業質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