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判斷金融保全裁定書真假
① 法院的保全裁定書下來了是不是保全成功了
法律分析:成功了。法院做出了保全財產的裁定,就會對相關財產採取保全措施,查封、凍結、扣押相關財產,保全就是成功了。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 第一百零三條 財產保全採取查封、扣押、凍結或者法律規定的其他方法。人民法院保全財產後,應當立即通知被保全財產的人。財產已被查封、凍結的,不得重復查封、凍結。
② 如何認定民事訴前財產保全裁定的效力
認定民事訴前財產保全裁定的效力,要從以下幾個方面來考慮:
1、法院在訴前保全中所作查封、扣押、凍結裁定書和協助執行通知書送達時發生法律效力。
2、申請人在人民法院採取保全措施後三十日內不依法提起訴訟或者申請仲裁的,人民法院應當解除保全,解除後保全裁定即失效。
3、申請人在人民法院採取保全措施後三十日內依法提起訴訟或者申請仲裁的,則訴前保全裁定效力延續到訴訟中,其有效期為:凍結被銀行存款及其他資金的期限不得超過六個月,查封、扣押動產的期限不得超過一年,查封不動產、凍結其他財產權的期限不得超過二年。 期滿後仍可續行保全。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 第一百零一條 利害關系人因情況緊急,不立即申請保全將會使其合法權益受到難以彌補的損害的,可以在提起訴訟或者申請仲裁前向被保全財產所在地、被申請人住所地或者對案件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申請採取保全措施。申請人應當提供擔保,不提供擔保的,裁定駁回申請。人民法院接受申請後,必須在四十八小時內作出裁定;裁定採取保全措施的,應當立即開始執行。申請人在人民法院採取保全措施後三十日內不依法提起訴訟或者申請仲裁的,人民法院應當解除保全。
③ 法院判決書真假辨別
法律分析:首先從判決書的內容構成上辨別,判決書內容包括:案由、訴訟請求、爭議的事實和理由;判決認定的事實和理由、適用的法律和理由;判決結果和訴訟費用的負擔;上訴期間和上訴的法院。其次應當查看是否加蓋法院公章,是否是原件;最後可以向法院電話核實。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 第一百五十二條 判決書應當寫明判決結果和作出該判決的理由。判決書內容包括:
(一)案由、訴訟請求、爭議的事實和理由;
(二)判決認定的事實和理由、適用的法律和理由;
(三)判決結果和訴訟費用的負擔;
(四)上訴期間和上訴的法院。
判決書由審判人員、書記員署名,加蓋人民法院印章。
④ 保全裁定書上會告知保全了哪些財產嗎
哪些財產被保全了,這是裁定書上必備之內容!
各級法院在擬定裁定書時,多有考慮不周之處,尚可進一步規范:
一、在財產保全民事裁定書的行文中,建議注意保持人民法院中立、無偏的立場。
1、實務中一些財產保全民事裁定書將作出裁定的經過表述為:「原告××與被告××××一案,本院正在依法審理中,為保證案件的順利審理和便於執行,根據原告的申請,依照××之規定,裁定如下」。
其中「便於執行」之表述其實並無必要,客觀上也容易使當事人尤其是被告產生「法院預設立場、被告未審先敗」的觀感,有悖法院中立、無偏的立場。應當改為「為保障訴訟活動順利進行」即可。
2、有的裁定書中卻僅僅表述為「將××賬戶××的資金××元予以凍結」,未寫明期限,而只是在送達裁定書時口頭向申請人及被執行人告知。這種做法欠妥,應當在裁定書中一並予以註明,即:「將××××的資金××元予以凍結。凍結期限自將×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二、在財產保全民事裁定書中,建議寫明申請人申請、人民法院依法審查裁定的具體經過。
在實務中,部分法官擬寫財產保全裁定書表述較為詳細:「原告××與被告××××一案,本院正在依法審理中,原告××於××年××月××日申請將××應付給被告××的××元工程款予以凍結。原告××提供××名下位於××的房產(權證號:寧房權證玉字第××號)作為擔保。依照××之規定,裁定如下」。
此種行文,寫明了案由、申請人申請的經過及申請的具體事項、申請人提供擔保的情況等,體現了人民法院依法對申請人的申請進行審查的職權行使過程及法律依據。顯然,此種行文表述事項更為清楚,尤其是在體現了民事訴訟中當事人訴訟權利與訴訟義務一致、原被告訴訟地位平等、原被告權利義務對等的原則,相較前者為優。
⑤ 財產保全裁定書的財產金額如何知道
1、由於財產保全是原告申請並提供擔保,所以,裁定書裁定的財產保全金額,就是原告的申請金額。
2、從訴訟繳費收據中的保全費金額,可以計算出保全金額,
3、向主審法官索要裁定書,不就一目瞭然了嗎?!
⑥ 如何提供金融債權保全證明文件,具體內容有哪些
金融債權保全文件一般是由企業債權銀行出具,由人民銀行確認。
債的保全,主要運用與保全債權人的合法權益,為了防止債務人財產減少導致債權人的權益無法得到保障,允許債權人代債務人之位行使債務人對第三人的債權,債的保全屬於法律制度。如果債權人代債務人之位,以自己的名義向第三人行使權利,叫做債權人的代位權制度;債權人可以向法院發起請求要求撤銷債務人與第三人的權利。
⑦ 法院的保全裁定書下來了是不是保全成功了
一、法院的保全裁定書下來了是不是保全成功了
1、法院的保全裁定書下來,是保全成功的意思。法院做出保全財產的裁定,就會對相關財產採取保全措施,查封、凍結、扣押相關財產。財產已被查封、凍結的,不得重復查封、凍結。
2、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一百零三條
人民法院對於可能因當事人一方的行為或者其他原因,使判決難以執行或者造成當事人其他損害的案件,根據對方當事人的申請,可以裁定對其財產進行保全、責令其作出一定行為或者禁止其作出一定行為;當事人沒有提出申請的,人民法院在必要時也可以裁定採取保全措施。
人民法院採取保全措施,可以責令申請人提供擔保,申請人不提供擔保的,裁定駁回申請。
人民法院接受申請後,對情況緊急的,必須在四十八小時內作出裁定;裁定採取保全措施的,應當立即開始執行。
二、保全裁定的期限是什麼
保全裁定的期限需視以下情況決定
1、銀行存款及其他資金的期限不得超過六個月;
2、查封、扣押動產的期限不得超過一年;
3、不動產不超過二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