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活動中代理是什麼
1. 代理的概念是什麼
代理是指代理人以被代理人的名義,在其授權范圍內向第三人作出意思表示所產生的權利和義務直接由被代理人享有和承擔的法律行為。公民、法人可以通過代理人實施民事法律行為,但法律有規定或當事人有約定的除外。
經濟法律關系中的代理,表現為代理人以被代理人的名義向第三人進行經濟活動時,它所產生的經濟權利和經濟義務直接歸屬被代理人。在經濟貿易活動中,有專門從事代理業務活動的代理行;在法律事務中,當事人可以聘請律師進行訴訟代理或非訴訟代理;在工程建設活動中,建設單位可以聘請建設咨詢公司作為代理人對工程項目進行發包、招標代理或其他具有法律意義的活動。
代理主要具有以下特徵:
(1)代理活動必須是具有法律意義的行為。也就是說,代理人的行為能夠產生某種法律後果,使被代理人與第三人之間產生設立、變更、終止民事權利和民事義務關系,如代訂合同、訴訟代理等。代理的這一特徵,使它與委託代辦具體事務相區別,如為他人整理資料、校閱稿件、進行計算等事務,則不屬於法律意義上的代理。
(2)代理人以被代理人的名義實施代理行為。代理人只有以被代理人的名義實施代理行為,才能為被代理人取得權利和設定義務。如果代理人是以自己的名義作出法律行為,這種行為是代理人自己的行為而非代理行為。這種行為所設定的權利與義務只能由代理人自己承擔。
(3)代理人在代理許可權內獨立地表示自己的意思。代理人的代理行為是將授權的內容,通過自己的思考和決策而作出獨立的、發揮主觀能動性的意思表示,也就是代理人以自己的意志積極地為實現被代理人的利益和意願而進行的具有法律意義的活動。代理人能夠獨立進行意思表示的這一特徵是代理人與居間人、傳達人、中證人的區別所在。居間人也稱介紹人,他的任務是介紹當事人雙方建立經濟法律關系,只起到為雙方提供信息、創造條件的中介作用,他並不參加到委託人和第三人之間的法律關系中,也不需要獨立地作出意思表示。傳達人只是機械地、如實地把當事人一方的意思表示傳達給當事人另一方,沒有獨立作出意思表示的必要和權利。作為中證人則是某項法律關系的證明人,他只對該項法律關系起到證明的作用,所以,他既不作出法律行為的意思表示,也不是法律關系的當事人。
(4)被代理人對代理行為承擔民事責任。代理是代理人以被代理人的名義實施的法律行為,所以在代理關系中所設定的權利義務,應當直接歸屬被代理人享受和承擔。被代理人對代理人的代理行為應承擔的責任,既包括為代理人在執行代理任務中的合法行為承擔民事責任,也包括為代理人的不當代理行為承擔民事責任。
從以上分析可以看出,代理關系包括三個方面:被代理人與代理人之間的代理權關系,代理人與代理行為的相對人之間的代理行為關系,被代理人與相對人之間的代理行為後果的歸屬關系。在代理關系中,代理人必須是具有民事行為能力的民事主體。至於哪些行為可以通過代理人進行,應遵守法律規定,一般來說,除法律規定行為人必須親自完成的行為以外,均可通過代理人進行。
2. 商業銀行代理業務的概念是什麼
代理業務是代理人接受客戶委託,以被代理人的名義,代為辦理其指定的經濟事務的業務。信託機構的主要傳統業務之一。
代理業務和信託業務都以信任為基礎,代理人與信託中受託人的地位相似,但二者又有明顯的區別:
①在信託業務中,委託人須將信託財產的財產權轉移給受託人,而代理業務中不轉移財產權。
②在信託業務中,受託人以自己的名義處理信託事務,而代理業務中代理人是以被代理人的名義處理受託事務。
③信託業務中受託人的許可權較大,在遵守信託目的前提下,可自主處理信託事務,而代理人的許可權較小,在處理代理事務中一般需要被代理人具體授權。
④受託人承擔的責任大於代理人。
⑤代理業務的范圍大於信託業務,主要是代理業務可不受財產的限制,一些不涉及財產的經濟事務也可代理,如咨詢調查,代理會計事務等,而信託業務必須以信託財產為中心。
(2)金融活動中代理是什麼擴展閱讀: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商業銀行法》:
第二十九條商業銀行辦理個人儲蓄存款業務,應當遵循存款自願、取款自由、存款有息、為存款人保密的原則。
對個人儲蓄存款,商業銀行有權拒絕任何單位或者個人查詢、凍結、扣劃,但法律另有規定的除外。
第三十條對單位存款,商業銀行有權拒絕任何單位或者個人查詢,但法律、行政法規另有規定的除外;有權拒絕任何單位或者個人凍結、扣劃,但法律另有規定的除外。
第三十一條商業銀行應當按照中國人民銀行規定的存款利率的上下限,確定存款利率,並予以公告。
第三十二條商業銀行應當按照中國人民銀行的規定,向中國人民銀行交存存款准備金,留足備付金。
第三十三條商業銀行應當保證存款本金和利息的支付,不得拖延、拒絕支付存款本金和利息。
3. 什麼是經紀代理業務
代理業務(agentservice),是指商業銀行接受客戶的委託、代為辦理客戶指定的經濟事務、提供金融服務並收取一定費用的業務,包括代理證券業務、代理保險業務、代理商業銀行業務、代理中央銀行業務、代理政策性銀行業務和其他代理業務。代理業務是典型的中間業務。
拓展資料
代理業務具有為客戶服務的性質,是代理人和被代理人之間產生的一種契約關系和法律行為,商業銀行在辦理代理業務過程中,不使用自己的資產,主要發揮 財務管理職能和信用 服務職能。
代理業務的作用主要體現在如下幾個方面:
1、增加銀行的盈利。
2、促進銀行間的競爭。
3、促進銀行資產負債業務的發展。
4. 代理是什麼意思
>> 代理最白話的說就是:把開發商的商品,用你的名義作銷售的一種行為,叫做代理.
以下的解釋我認為比較全面,你可以參考:
在國際貿易中,商業上的代理是指貨主或生產廠商(委託人),在規定的地區和期限內,將指定商品交由國外客戶代銷的一種貿易方式。
其作法是由委託人與代理人簽訂代理協議,授權代理人在一定范圍內代表他向第三者進行商品買賣或處理有關事務(如簽訂合同及其它與交易有關的事務等)。代理人在委託人授權范圍所作的行為所產生的權利和義務,直接對委託人發生效力,即代理人是在授權范圍內以委託人的名義行事。代理雙方屬於一種委託和被委託的代銷關系,而不是買賣關系。代理商在代理業務中,只是代表委託人招攬客戶,招攬訂單,簽訂合同,處理委託人的貨物,收受貨款等並從中賺取傭金,代理商不必動用自有資金購買商品,不負盈虧。代理雙方通過簽訂代理協議建立起代理關系後,代理商有積極推銷商品的義務,並享有收取傭金的權利,同時代理協議一般規定有非競爭條款,即在協議有效期內,代理人不能購買、提供與委託人的商品相競爭的商品或為該商品組織廣告;代理人也無權代表協議地區內的其它相競爭的公司。
5. 金融代理是做什麼的是幫別人貸款嗎
金融代理有多種,貸款是其中一種,我的工作主要是幫助客戶投資理財
6. 金融代理服務屬於什麼服務
融服務代理主要從事為保險公司、銀行、證劵公司進行業務代理推廣工作,其所涉及的業務包括推銷保險理財產品、股票交易、銀行理財產品等內容,根據自己的業務量而獲得一定比例的銷售提成,如果你所從事的公司可以為你進行系統的崗位培訓,可以嘗試,否則只是單純拉人工作,就沒有什麼工作的意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