私募股權基金怎麼做
1. 私募基金股權怎麼做
私募基金股權的操作主要涉及以下幾個關鍵方面:
業績對賭條款:
- 定義:以被投資企業未來的經營業績為對賭標的,若未達到約定業績,則調整估值或退款。
- 目的:激勵企業管理層努力工作,並調整企業估值。
一票否決權:
- 定義:私募股權投資者在特定事項中擁有一票否決的權利。
- 目的:保護小股東利益,防止大股東濫用權利。
反稀釋條款:
- 定義:確保原投資者在新融資中獲得與新投資者相同的購股價格。
- 目的:保護原投資者利益,避免股權價值被稀釋。
回購權(回贖權):
- 定義:在特定情況下,如企業未上市或經營出現重大問題,被投資企業或企業原始股東有義務回購投資者股權。
- 目的:為投資者提供退出機制。
共同出售權:
- 定義:企業原始股東出售股份時,私募股權投資者有權按相同條件共同出售。
- 目的:保障投資者在股東出售股份時的權益。
強賣權:
- 定義:在特定情況下,如企業未能在約定期限內上市,私募股權投資者有權要求原有股東與自己一起向第三方轉讓股份。
- 目的:強制原有股東配合投資者實現股權退出。
優先購買權:
- 定義:在原始股東對外轉讓股權時,私募股權投資者有權在相同條件下優先購買。
- 目的:保障投資者在股權轉讓中的優先地位。
陳述與保證:
- 定義:被投資企業、企業原始股東以及私募股權投資者對於事實情況的陳述和對於特定事項的保證。
- 目的:明確各方責任,為投資決策提供基礎。
此外,私募基金股權的操作還可能涉及其他條款,如可轉換證券、優先清算權等,但這些條款在實際操作中可能面臨法律障礙。因此,在進行私募基金股權操作時,需要謹慎評估風險,並咨詢專業法律意見。
2. PE私募股權基金運作流程是怎麼樣的
PE私募股權基金運作流程是怎麼樣的? 1、價值發現 不管是VC還是PE,在投資之前都會對擬投資企業做盡職調查,包括財務盡職調查、法律盡職調查以及商業盡職調查。 在以未上市企業為主潛在項目中發現具有良好投資價值的項目,並與創業者達成投資合作共識。在此過程中,核心考察管理團隊、項目的行業地位、當下的運營狀況、未來是否能實現快速增長等。 2、價值持有 在對項目充分盡職調查後,基金完成對項目公司的投資,成為項目公司的股東,持有項目公司的股份。在投資前會完成一系列的設計,包括實業設計(資本利得)、運營設計、產權設計、資本設計(資本上市等)、其它設計(例如 法規 設計、社會責任設計等)。 在投資之後,私募 股權投資 機構成立投後管理機構,派遣投後管理人員,是為了及時知道企業的經營發展狀況;確定企業是否將資金投到商業計劃書設定的投資用途,有否被佔用、挪用;投資效果是否和預期有偏差。 做投後管理,最主要的目的是確保投資資金的安全。這是對基金投資人負責。 3、價值提高 私募股權投資基金是提升企業價值的催化劑。 基金利用其所擁有的資源平台自身的優勢,例如戰略、市場、供應、技術、管理、財務等方面,改進企業的經營管理,把投資的企業做好,使企業得到優化,企業的內在價值(資本利得能力)得到有效提高。 對企業的增值服務是私募股權投資機構履行股東的權利和義務,參與董事會,通過董事會表決對企業的業績作出評價,影響關鍵管理崗位人員的任免。 4、價值放大 基金對所投資的項目,培育2—3年後,其價值(資本利得能力)獲得提高,通過資本市場公開發行股票,或者溢價出售給產業集團、 上市公司 ,實現價值的放大。 5、價值兌現(退出) 所投資項目在市場上市後,基金管理人選合適時機和合理價格,在資本市場拋售項目企業的股票,實現價值對基金公司的最終兌現。 私募股權投資的退出,是指基金管理人將其持有的所投資企業的股權在市場上出售以收回投資並實現投資的收益。 私募股權基金及創業投資的退出渠道和機制通常有三種: 第一,通過創業板、主板或境外資本市場上市,基金管理人通過股票的拋售退出。這種退出方式投資者通常可獲得5倍甚至5倍以上的投資收益。 第二,股權通過轉讓給第三方企業退出,這可獲得2-3倍左右的投資收益。 第三,分拆 清算 。 6. 收益分配 對於私募股權投資基金的投資人來講,基金獲得收益後,扣除必要的成本費用稅金(基金管理人的管理費、銀行託管費、中介機構的費用、營業稅等等),所獲得的是基金的凈收益。 綜合上面所說的,私募股權基金主要是針對於一些私人股權而投資的一種基金,對於這種基金的投資一定要有完善的操作流程,這樣自己投入的股權才會有收益,所以,投資基金一定要選擇一個好的項目,這樣對於自己來說也是有收獲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