個稅教育基金如何抵消
發布時間: 2025-05-24 03:14:34
Ⅰ 向紅十字會捐款是否可以抵扣個人所得稅求助
個人將其所得對教育事業和其他公益事業的捐贈,是指個人將其所得通過中國境內的社會團體、國家機關向教育和其他社會公益事業以及遭受嚴重自然災害地區、貧困地區的捐贈。捐贈額未超過納稅義務人申報的應納稅所得額30%的部分,可以從其應納稅所得額中扣除。
也就是說,個人的公益性捐贈也是要繳納個稅的,只不過捐贈的額度如果沒有超過捐贈人個稅申報應納稅所得額30%才免徵。
對於個稅扣除問題,還有以下兩種特殊情況:
第一,新設立的基金會在申請獲得捐贈稅前扣除資格後,原始基金的捐贈人可憑捐贈票據依法享受全額稅前扣除;第二,部分經過批準的基金會,比如農村義務教育基金會、宋慶齡基金會、中國福利會、中國紅十字會等,個人的捐贈可以全額免徵個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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